南京市溧水区不能用省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买房,怎么办?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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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要是换单位没有公积金了怎么办
在现在单位交公积金两年了、 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是以后自己做生意了或者换一家没有公积金的单位、公积金断了怎么办?怎么算?那样的话以后是按公积金带还还是按商贷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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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尽量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一定比商业贷款优惠。只要贷款成功办理,如果以后公积金停缴,或是余额不足,都可以用现金支付还款,贷款的金额利率等都是按照原先签订的条款,不会因为你换单位了而改变。如果是换城市缴纳公积金的话,应该是按照各地政策的不同,可以提取用于还房屋贷款(不论是商业的还是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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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肯定是有必要的啊,保证双方的利益
二手房经纪人
就好风景好风景很愤怒复活节复活节
二手房经纪人
您好!融创嘉德领馆物管费两块五,头三年打折两块一平。
二手房经纪人
尽量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一定比商业贷款优惠。只要贷款成功办理,如果以后公积金停缴,或是余额不足,都可以用现金支付还款,贷款的金额利率等都是按照原先签订的条款,不会因为你换单位了而改变。如果是换城市缴纳公积金的话,应该是按照各地政策的不同,可以提取用于还房屋贷款(不论是商业的还是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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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溧水买房的速看!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最新解读
最近,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4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关于此次新政,最关注的就是
自己是否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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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首套房怎么认定?
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
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
2.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也就是说,此前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还清且目前名下无房,仍然算首套房,最高可以贷50万。
具体如下图↓↓↓
2018年 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也就是说,只要贷款额度审批没有通过的,都可以按照最新政策执行标准来。
②你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1、夫妻一方贷过公积金,已还清。 另一方主贷公积金,也还清。 名下无房,再购房时能贷公积金吗?
解答: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累积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禁止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2、首套房婚前自己买的,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能否用老婆的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
解答:公积金贷款也是按照家庭为单位,目前还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3、请问去年在外地买了套房,纯商贷还在还款,南京没房,公积金没用过,在南京买房还算首套吗?如果不算,首付应该几成?
解答:南京名下无房也无贷款,是首套房,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成。
4、请问名下有一套94平住房,夫妻两人,平均超过40平米,贷款是纯商贷,未用公积金贷款。再买二套住房,首付8成,想用公积金贷款,按照文件说法,这样不行了吗?
解答:按照最新政策,你不符合人均不超过40平且家庭不超过120平的标准,二套房就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5、婚前有一套纯商贷,已经卖了,又买了一套又是纯商贷,面积是82平米,现在想买大点的改善,请问可以使用公积金吗?
解答:可以申请,最新政策按照二套来执行,最高个人贷款30万。
6、办过两次贷款,但已经卖掉一套,剩余一套住房未达到人均40平米,还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解答:如果前两次都是公积金贷款的话,第三次申请是不可以的。
7、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南京市公积金,也可以贷100万吗?
解答:不可以,要双方都是南京市公积金才可以。
8、对于高层次人才来说,南京公积金政策最高可以放宽到限额的4倍。按照最新标准,意思是为最高可贷款200万。
③你能贷到50万吗?
1、我刚刚通过组合贷审批(3月初签),但按约定6月才会过户,这个情况应该不能重新签了吧?
解答:通过审批了就按照原来的标准来了。
2、只要还没报批的都可以按新政策执行吗?之前已经合同鉴证和办过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呢?我们还没报公积金审批。
解答: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审批的话,是可以按照最新政策来执行的。
3、我刚办签的商业贷款,同贷书还没下,还可以重新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吗贷款吗?
解答:这个要问银行了,按照政策,没有审批是可以的。
4、我去年用公积金贷款加商贷的,现在贷款还没审批,现在额度上调了可以全部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自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④关于家庭人口的认定
1、现在我们家是三个人,只有一套房,129平,按照新政,再买二套的话,就不能用公积金了,我如果再迁入一个老人进来,这样就不超40平了,是不是买二套的时候就可以贷60万公积金?
二套房的认定要满足两个标准: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情况下。你的房子面积已经超过120㎡了,不可以申请了。
这里,我们再延伸一下家庭成员认定的问题:根据规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家庭实际人口数(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是以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算,父母迁过来的不算。
公积金贷款新政具体如下
(滑动看全文)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到50万/人,夫妻100万/户
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比如:你们夫妻在南京首次购买一套总价200万的房子,首付5成的话,就可以享受纯公积金贷款。
2、二套房住房仍然最高30万/人
二套住房执行现有政策,仍然是最高30万/人。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调整为40平。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按实际人口计算,每个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家庭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3、4月1日起执行
自2018年 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4、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提高到1200元/人,夫妻2400元
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提高。提高自日起,将本市无房未婚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从900元提高至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400元。
来源: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发布、365楼市
南京区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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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为什么全省公积金不能有效全省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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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马上要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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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浙江也快了!
二手房经纪人
1,住房和公积金不能在不同省份用,这个有地方差异性,但是可以转移的。2,现在一般省份是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互认的,目前支持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认的城市有武汉、南昌、长沙、合肥四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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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自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南京虽然政策规定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只接受纯商贷。而有一批人公积金每个月交的老多了,那这么多钱我们总不能放在银行睡大觉吧,该提出来的赶紧提出来~
南京买房一年内提取公积金流程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需先用自己的钱支付首付款,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其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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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提取指南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9、家庭生活困难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以上4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南京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发票;
4、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
4、《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5、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贷款热门问题解答
南京公积金能不能在外地买房?外地公积金能不能在南京买房?这类问题常常有人会问,那就让我们来看看到底能不能吧!
在非本市行政区域购房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暂不可以。
由于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状况较紧张,不能满足本市缴存人的贷款需求,因此不具备开办异地贷款条件。但铁路系统职工因工作原因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异地贷款。
异地缴存有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南京买房吗?
早在2015年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出台。
具体办理流程:
①向南京公积金中心咨询所需材料;②到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审核通过后,中心出具证明;③拿着证明,到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
但实际情况却难以实现,由于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状况较紧张,可能不具备办理条件;再者,南京目前大多数楼盘基本只接受纯商贷。
没有领取结婚证能一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如借款人为单身,只能申请一个人的贷款额度。借款人必须领取结婚证后才能以夫妻为家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如果父母(子女)购房,子女(父母)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不是购房人是不能够申请贷款的。如果以子女(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父母)的姓名必须写入购房的买卖契约或产权证中,且应理解为是子女(父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是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如果前期有信用卡延期还款等问题,对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
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除以上情况外,对于其他有过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贷款职工,在排除恶意拖欠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因素外,申请贷款时由原欠款所在银行出具情况说明,并由职工做出按时还款的书面承诺后,做出是否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决定。
买二手房想用公积金贷款有房龄限制吗,如何办理?
答:目前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房龄没有具体的限制,但是在遇到职工购买个别面积特别小(50平方米以下)房龄特别长(大于20年)的住房时,我们会要求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上门查看,做详细的贷前调查后,根据是否为成套住宅等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准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决定。
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父母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其共同产权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若不是共同产权人,只能提取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用于买房以外的其他用途?
答:不能。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能用于购买所购住房,严禁挪作他用。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挪作他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并中止合同。
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哪些情形需要公证?
答:1、借款人为单身或未能提供有效婚姻证明的,须对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公证。
2、二手房卖方为非产权人的,须对产权人委托他人买卖房产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3、二手房产权人为未成年人或共有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身份进行公证。
4、二手房卖方有共有权人的,须对共有权人共同指定的收款账户的确认书进行公证。
5、因借款人死亡,需要变更产权人时,须对遗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有司法文书的除外。
6、增加(减少)共有权人的,须对房屋买卖协议或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公证的其他情形。
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那么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呢?
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哪些材料?
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还要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①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租房租赁合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供如下资料: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租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受理?
全年可办理。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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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买房可以使用江宁公积金每月还贷吗?
溧水买房可以使用江宁公积金每月还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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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选择公积金还款,也可以不用公积金还贷。要是用公积金还款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冲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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