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改革,环评资质取消消了吗

改制后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 多机构环评资质或被取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李彪
  近日,环保部拟对4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申请作出审查意见,其中,18个为首次申请,22个为资质延续,1个资质晋级,7个更名。
  值得关注的是,在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的要求下,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射阳县环境科学研究所因环评工程师数量不足,环保部拟取消资质。同时,遂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更名被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当前环评工程师队伍中,相当部分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在国家整治环评“挂靠”问题时,短期内环评工程师市场供需存在缺口或难以避免。
  尴尬现状:
  缺环评工程师成“通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环保部拟对4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申请作出审查意见。
  从环保部给出的审查意见看,环评工程师数量不足成为环保部拟取消资质中最常见的原因。
  其中,在18个首次申请的机构中,新疆绿昆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利永贞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因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乙级资质;山东联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品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环评工程师数量不足,拟不予批准资质申请。
  同时,在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方面,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改制,改制后机构为企业法人,并申请更名。但是,改制后环评工程师0名,改制后持岗位证书人员6名。环保部给出的审查意见是,因改制后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证书中机构名称变更,因环评工程师数量不足,拟取消资质。
  射阳县环境科学研究所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改制,将环评业务转至该机构出资设立的机构。改制后机构为企业法人,申请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但是,改制后环评工程师1名,改制后持岗位证书人员6名。环保部称,因改制后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证书中机构名称变更,因环评工程师数量不足,拟取消资质。
  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向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全国有1万多名环评工程师,有1100多家环评机构,环评工程师的实际保有量和市场需求量总体来看是平衡的,但是,这里面大概有三分之一的环评工程师都具有事业编制,这些人要脱离事业单位进入环评市场的可能性是很低的。“在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方面,环评工程师不足是一大硬伤。”向春说。
  如何破解?
  对报考名额可给予开放
  因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被取消资质,反映的是环评市场中工程师资源的紧缺,环评工程师“挂靠”问题也屡禁不止。
  据环保部介绍,内蒙古天润环保评价有限公司因在资质申请中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资料,申报的2名环评工程师实为外单位人员,拟不予批准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新疆旭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申报的环评工程师李昌杰为重庆化工研究院职工、周广喜为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职工,拟不予批准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北屯市共明节能环保评价有限公司申报的环评工程师危利红为重庆市化工研究院职工,拟不予批准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同时,云南博文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因在资质申请中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资料,申报的环评工程师张信伟为忠县环境监测站职工,拟不予批准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浙江盛光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报的环评工程师王霁虹为国电海南分公司职工,拟不予批准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实际上,去年8月,环保部就曾对“挂靠”环评机构的62名环评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并注销登记,记入环评诚信信息系统。
  向春认为,因为刚需的问题,环评“挂靠”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长期存在。
  对环评工程师的报考把控得非常严,不但每年考试通过率很低,而且报考成功率很低,报考名额很少,很多人把报考环评用“秒杀”来形容。对此,向春建议,为了增加环评工程师的市场供应,报考名额方面应该给予一定放开。
(责任编辑: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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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邮箱:也说“国务院取消了环评工程师登记制度 ”
&&& 国务院取消了环评工程师登记制度,引起了大家的热烈关注和诸多不解与误读,仔细看了一下原文,就个人理解想在此做一点解释。
&&& 国务院取消了环评工程师登记制度
&&& 详文参考:
&&& 1. 这次变化完全不影响环评师资格注册考试制度。
&&& 2. 此次变化属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了原属国务院各部委行政审批的项目,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并不影响这些项目的实施。其中环评师资格证书不再交由环保部审批,也就是说你只要考试合格,经由除环保部外其他相应部委批准,并颁发证书,就取得相应资格。
&&& 3. 环保工程师证书是这样写的&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建设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上有三个部委的大红章。如果环评师证书无须经由环境保护部审批核发的话,那应该没有它的红章了!这个证书由别的部委核准盖章发放。
&&& 其实很简单的,现在环评工程师登记是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算是行政部门吧。该行政审批取消后,环评工程师登记将由独立的非行政部门负责,&名义上&不再受行政机关直接管理。
&&&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定位为&中介机构&,因此就不应该直接接受环保部门的行政管理。个人认为,该文件发出的信号是:环境影响评价事业体制改革将是大势所趋,迟早而已,各位请提前做好准备。
  中华环评网网友:xiaosi23092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 18:54:11
? 也许环评行业将会更加的有钱途啊&
  中华环评网网友:wwlzhbj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 8:49:43
? 环保部取消了环评工程师登记、交由行业协会管理,而不是取消了取消了环评工程师登记制度&从环评资质的取消说起——安评资质也会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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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评资质的取消说起——安评资质也会取消吗?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日起施行。其实早在2015年3月,央视新闻就曾报道过:“环保部公布了《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环评机构今年将率先完成脱钩,全国挂靠在各级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限期彻底脱钩。根据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在2016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全国环保环评机构脱钩后,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不得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从脱钩方案的开始实施至8月1日《决定》的公布,环评资质的取消,历时两年多,不难看出环评资质先脱钩、后取消的策略思路,国家上层机构可谓用心良苦。笔者从与安全从业人员的角度来看环评资质的取消对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业未来的影响。一、《决定》对原条例修改的内容1、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报批时间由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为开工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投资审批的关系由前置“串联”改为“并联”;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程序,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批或者经审查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明确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具体情形;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对未批先建、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入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惩戒机制,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验收情况,环境保护部门要将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3.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二、取消环评资质的意义环境保护部政法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出了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等新的要求。现行《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暴露出较多问题,亟待修改完善。”这项改革,让企业依靠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而不是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去把关市场准入的环境保护条件,让企业聘请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而不是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去排查环境风险,聘请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措施。三、从环评资质的取消看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发展的趋势目前,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包括安全评价机构)机构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专业技术作用,许多大中型集团式企业和政府部门针对相对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项目的安全评价,均采取专家咨询或者委托第三方技术评估的方式。对于企业在编制安全评价文件或者建设中、运行后的安全管理,由企业内部强化管理,或者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购买第三方服务。这些活跃在国内的跨国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包括:DNV、陶氏、ABS、BSI、杜邦安全等国际巨头,在中国的安全技术服务与咨询市场,赚取了丰厚的利润。可以预见未来的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的发展趋势将呈现以下两个特点:1.老的安评机制逐步消亡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构将逐步替代安监部门,成为企业专业技术服务和把关审核的中坚力量。虽然,在时间上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沉淀,但是势在必行!老的安评管理机制,存在太多的问题:报告的技术与质量问题、评价师的资质挂靠问题、安评机构资质与项目挂靠与转包问题、责任追究等。近日,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可以看到已经开始陆续整治和取消与安全监督机构有关的评价资质。例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公告“决定注销中安安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PJ-(国)-001”。而国务院取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许可和认定早在2015年就开始实施了。这份“001”号资质的取消,想必大家都闻到了现有安评机制的腐朽气味!而其中公告的注消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行政许可法》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新的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信用管理涌现目前,我国传统的安全技术服务(也称:中介,包括安评)市场并不发达,现代的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构(包括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技术服务、安全评价等多种形式)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是,新型市场化的安全服务产业正在快速发展。从2014年开始,在国内新三板证券市场有不下30家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上市公司。例如,佳保安全(证券代码:831231)于2014年10月成为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安全管理咨询公司。借鉴国际化质量管理和环评机制改革的经验,可以想象:为了让第三方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构发挥作用,未来国内将针对安全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改革,通过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促进行业运行的规范化发展,并对安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估,定期公开此类机构的信用等级,供市场参考。通过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将在竞争中因为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等因素而面临大洗牌和“优胜略汰”。传统依靠与监管部门的关系、依赖资质、通过腐败等老旧业务模式来获取安全服务项目合同的机会将越来越少。&安全评论出 &品 &人:徐伟东总 &编 &辑:王 &秉运营总监:佳 & 佳技术总监:刘 & 涛媒体总监:吴向斌编 & & &辑:卢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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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资质会不会取消?
&&来源:环保新青年&&作者:罗宾&& 11:44:13&&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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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道消息,有可能会取消。以前也有朋友问过类似的问题,咨询我是否属实,我当时不以为然。最近从一位公职人员那听说,部里曾调研环保部门顶层设计的问题,提到过环评简化,提到过垂直管理,取消环评资质也并不是空穴来风。我记得以前有位粉丝给我留言说过,他认识的一位企业老板,正在为出售公司的环评资质寻找买家,说是提前了解到一些政策的变化,问我是不是因为资质要取消急于脱手的原因,当时我不敢断定,现在感觉好像真的有那么回事。用他的一句话说,总有些人能提前感知到变化,走在大多数人的前面啊。但是仔细想想,要想取消环评资质,哪有那么容易,摆在面前的障碍似乎更难解决:1、首先刚刚在2016年修订,同年9月1日实行,距今还不满一年。其中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这两条都明确规定了提供的中介机构需要资质支撑,取消环评资质首先就要修改环评法,但是想要修改一部法律谈何容易,需要通过议案提交到全国人大,再投票决定,况且环评法才刚刚修改完,再次修改不太现实。我觉得这是最主要的障碍,实行起来并不容易。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在2015年修订过,修改前后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资质(机构、每个类别、每个类别有业绩)的工程师数量。从这点来看,似乎没有要取消的意思,相反还在不断的提高环评资质的准入门槛和含金量。3、近期国务院审改办公布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130项中介服务中明确包含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环评中介服务必不可少,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并认可的,但是对环评资质是否保留并未做出说明。2015年两江环保曾做过关于环评机构实行合伙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也提到当前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1、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环评机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环评机构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工程师挂靠、环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2、为了再次保证环评报告的质量,环保部门甚至设置了专门的技术评估机构来组织专家评审。而法律上赋予环评报告质量保证的是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并不是技术评估机构的专家评审,技术评估机构和专家评审成了环评中的怪胎。3、为提高环评质量而设的环评机构资质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没能很好的把好第一道关口,资质的稀缺给资质出租和出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并带动了环评工程师挂靠。4、环评机构在环保方面难以得到建设单位的信任,不太能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不能合理的拒绝不恰当的项目,不少环评成了项目落地的背书。近期环保部发文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整改并注销一批环评机构和工程师。但是对于环评机构出借环评资质却屡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人完全可以和有资质单位以&合作&的形式揽项目,并且在提高了环评资质准入门槛要求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现如今的环评市场已经进入到恶性竞争,恶意压价的阶段,尤其是一些小公司不断的压缩成本导致环评报告的质量大打折扣。所以为解决资质出借带来的混乱市场环境,干脆取消资质也不失为一种整改办法。但是到底怎么改,怎么变,值得深入的讨论下。一种思路就是两江环保提出的,借鉴我国律师、会计师改革的模式,降低成立合伙环评机构门槛,通过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成立行业自律性组织的方式,来鼓励环评机构朝独立方向发展,实现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正处在环保行业的改革漩涡中,新部长会不会给环评的改革再加把火,我们拭目以待。一切都是未知,一切又都是挑战。
原标题:环评资质会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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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10月1日起取消环评资质!环境监理、试生产统统都没了
来源:生物质能源&&
更新时间: 08:32:28
  国务院以国务院第68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并与日起施行。
  照新老《条例》发现,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一是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二是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三是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四是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五是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同时,其他与新环评法,环境保护法不一致的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如对于职能交叉和审批前置等进行简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并没有明确环境监理地位,没有提到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同时,也没有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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