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商铺三代不愁富做最牛的商铺广告语大全工商局会不会查

工商局排查清理涉嫌违法金融类广告工作实施方案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工商局排查清理涉嫌违法金融类广告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局排查清理涉嫌违法金融类广告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围剿拼多多:市值已蒸发近400亿 遭工商局约谈调查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围剿拼多多:市值已蒸发近400亿 遭工商局约谈调查
围剿拼多多:市值已蒸发近400亿 遭工商局约谈调查
  “围剿”拼多多!近400亿市值没了,“假奶粉”山寨货刷屏,工商局约谈调查!
  中国基金报 泰勒
  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没几天,针对拼多多的口诛笔伐从未消停,所受舆论远大于想象,“假货”、“山寨”、“低劣”,这些围绕着拼多多的热词,让这家3岁的电商平台陷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而刚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拼多多。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拼多多”售假:
  展开调查,构成违法将严肃处理
  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称,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拼多多上的“假奶粉”?
  一张“拼多多平台上7.5元售卖原价888元的贝因美红爱+奶粉”的图片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在这张图片的基础上,不少媒体发布了质疑电商行业出售假奶粉、过期奶粉的相关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在不少消费者、媒体看来,7.5元的奶粉价格低得令人咋舌甚至不安。
  有其他网友特意去下载了拼多多,发现“贝因美红爱”没有7.5的,但有23的,特地去京东也搜了下贝因美红爱做比对,一个23一个358。他评论称:拼多多如果真卖假奶粉,那跟我们天天骂的三鹿、长生又有什么区别呢?
  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解释,7.5元的标价实为商家引流时使用的菊花晶的标价,并非奶粉的标价,奶粉的标价实际上是19.9元,与淘宝网同类型产品价格一致。他宣称,拼多多平台从未出现婴幼儿假奶粉、过期奶粉。
  不过拼多多也承认,与淘宝等平台一样,有些商家会售卖一些低价的品牌奶粉,这些奶粉主要是临期奶粉,占到整个奶粉行业销售额的20%左右。临期奶粉标价一般为20元到50元,而原价则往往高达数百元。拼多多将在行业中率先强制商家进行临期奶粉打标,在商品图片明显位置标注“此为临期奶粉,请慎重购买”字眼。
  各种稀奇古怪的山寨品
  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是这样说的:
以下中国著名品牌恭祝拼多多成功上市:小米新品、松下新品、老于妈、粤利粤、雷碧、康帅傅、娃娃哈、大白免、太白兔、七匹狠、绿剪口香糖、可日可乐、必相印纸巾、Abidas、Adidiaos服饰、立日洗衣粉、超熊洗衣液。
  段子归段子,但很多山寨品牌却真实存在于拼多多上。
  搜一下洗衣液,超熊、月亮之上、沐渍、、立日、趈能洗衣液,假一赔十。
  搜一下手机,opsson、VDVD、vivi、vivk。
  搜一下电视机,松下智能、 康佳新款、创维智佳、三星视听。。
  有用户在拼多多上花 2960 元买到了 65 英寸小米新品云智能语音电视,到货后发现该电视的前面板 Logo 确实是“小米新品”
  这些山寨品当然也引起了正品厂商的愤怒。
  7月28日下午,创维电视官方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在“拼多多”购物平台上,出现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创维品牌权益。
  创维表示,为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正与“拼多多”严正交涉,要求其即日停止所有假冒创维电视产品的展示及销售活动,保留追求“拼多多”及相关侵权方责任的全部法律权利。
  此外,创维官方还贴出了拼读拼多多平台部分假冒创维品牌,包括: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创维云视听、创维e家等。
  7月29日上午,童话大王郑渊洁在微博上表示,收到多位读者的举报,拼多多平台上某店铺销售盗版“皮皮鲁”系列图书,他已经向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打黄扫非办公室举报。
  天风证券用爬虫软件做了一次统计,竟发现……
  7月30日,天风零售用爬虫软件统计了拼多多近30个交易日(截至7月27日)销售额排名前100的家电产品。结果发现:
这100个家电产品前30个交易日的交易额合计7923万元,销售量13.71万台。涉嫌假冒品牌的商品共39个,该39个品牌销售额合计占比57.82%,销售量占比63.37%。
  天风零售还对这100个家电产品进行了细化统计,结果发现:
知名家电品牌(包括奥克斯、长虹、康佳、海信、小天鹅)SKU(库存量单位)数量占比为21%,销售量占比8.8%,销售额占比14.9%;
小品牌(包括韩电、松京、王牌等)SKU(库存量单位)数量占比为32%,销售量占比24%,销售额占比25.8%;
另有无品牌商品,即在标题、图片及正文内容中均不标识品牌的商品共8个,主要是一线屏等商品,销售量占比3.8%,销售额占比1.5%。
  拼多多家电TOP100 SKU的分布
  天风证券还指出,拼多多涉嫌假冒商品通常采用三种方式侵犯品牌:
一是采用和知名品牌一致的中文名称,但是英文LOGO不同,例如康佳KOIVIKDA,容声ROSHELLE、荣事达Ronbsitr,樱花CHEBLO,欧派OPPEDQ、三星SANXIN;
&二是在知名品牌前后增加小字,例如:创维智能、创维智尚、中山小鸭、新飞科技、康佳视界;
三是借用其他品类的知名品牌名称,例如HYUNDAI现代,XX好太太(美美好太太、俏厨好太太、欢呼好太太、雷帝好太太等)。
  另外,拼多多的低价爆款特点在家电产品上也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天风证券统计发现,近30日销售前三的SKU销售占前100的比例为35%。但这三款产品,樱花CHEBLO空调挂机、康佳KOIVIKDA高清电视4K、容声ROSHELLE竟然全是山寨品牌!
  拼多多的山寨产品让人眼花缭乱,做统计的分析师也很心塞,不得不在文末给出这样一个声明——
只找了100个SKU的原因在于,识别拼多多平台中假冒伪劣商品的难度过大,商品名称通常不显示品牌,商家通过图片上标识品牌名等进行消费者引导,所以数据清洗难度较大。考虑时间要求,我们选择特定品类100个SKU,以映射该问题。
  天风证券最后评论称:
这些商品是否真的能够给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质量,我们本身是有质疑的,且低价的来源究竟是因为山寨了大牌所节省下的营销费用,还是本身质量低下所致,这是我们需要考量的问题,依靠山寨低价并不意味着能够让消费者获得性价比,利用信息不对称所赚的钱最终会被抹平。我们期待拼多多能够真的去深入供应链去改变供应链,减少环节提升产品性价比,而不是包揽二季度以来各大综艺节目后继续呈现上述产品结构。
  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回应一切
  7月31日,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回应质疑直言:平台上假货比例不高,但山寨货确实有需求,黄峥表示:看标题像是在扣帽子,好像那些山寨货是因为拼多多才存在似的。
  黄铮表示,首先大家要弄清楚一件事,假货和山寨的问题。在拼多多平台上,真正的假货数量,肯定比媒体想象的要小。有些产品属于蹭流量,好处不在平台,甚至不在消费者。但是,山寨的问题比假货严重,拼多多肯定做得不够好。不同的品类应该不同地对待。
以临期奶为例,比如说一罐奶粉是两年保质期,现在还剩1个半月到期,从规则上来说,销售是可以的,但这和还有1年保质期相比,食用性和安全性有多少差别,大家没法区别,但临其奶粉在销售时价格就比较低。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拼多多平台上买的低价商品,是劣质、假货。
  在沟通会的现场,拼多多还晒了一下公司的打假成绩单:过去一年,拼多多累计下架1070万件问题商品,拦截4000万条侵权链接,主动删除商品量是权利人投诉的125倍。公司已联合400余品牌取证打架,并设立1.5亿元消费者保障基金用于先行垫付,奉行电商行业最严格赔付标准。
  当媒体向黄峥提问拼多多假货严不严重时,黄峥反复强调的是“真正的假货数量肯定比媒体想象得小。”而对于打假他表示,“在假货这件事情上,我们的态度一直非常鲜明,特别认真地在处理,从来没有犹豫过。
  但达达强调,拼多多虽然上市了,整个生意占整个行业的比例非常小。“假货不是有了拼多多才出现的,在淘宝、京东都出现过。”因此,打假不应该是拼多多一家的事情,整个行业应该一起从供应链、到下游的销售端来打假,打假没有终点。
  “我们会加入供应链和产业链,除了学习前辈的经验,拼多多尽量通过技术提高打假效率。”达达表示“打假是是非问题,而不是利益问题。如果伤害了消费者,我们一定坚决处理。“
  “把行业的问题一边倒的压倒在只有3岁的拼多多身上,我们觉得对三岁的拼多多是非常不公平的。”达达希望,外界给拼多多对一些时间,“让我们搞清楚这个行业的问题!”
  对此,有微博大V这么表示:
  市值已蒸发近400亿人民币
  拼多多在上市首日,股价暴涨,不过,随着市场质疑声的不断增加,公司股价连续两日暴跌。
  二级市场显示,继周一大跌8.54%后,拼多多股价在周二开盘后,曾一度继续大幅下挫12.4%至19.57美元/股,这一价格逼近19美元/股的发行价。
  基金君算了一下,从上市这些天的最高价跟最低价相比,市值一度蒸发了80多亿美元,约为500多亿人民币。
  按收盘市值计算,昨晚美股收盘价22.59美元,市值250亿,比最高点低了55亿美元左右,对应人民币近400亿。
  不过,随后公司股价开始回升,最终收盘于22.59美元/股,涨幅为0.4%。
  看不懂的拼多多?
  在拼多多三年的发展历程中,几乎没人注意到它,而当它出现在大众视野的时候,已然是一间规模过千亿的电商公司。
  数据显示,而截至日的12个月,年活跃用户为2.45亿,这意味着拼多多单季用户增长5000万。截至日的12个月内,拼多多年活跃用户数达到2.95亿,月活跃用户数达到1.03亿。2018年第一季度,月活跃用户增长3800万,同时拼多多平台活跃商户数量超过 100 万家。用户活跃数已经直追京东,成为国内仅次于阿里和京东的第三大电商平台。
  活跃买家达3.43亿,这意味着每4个人里就有1人用过这个创立不到3年的产品。
  在网友的评论中,低价、爆款、山寨多、质量差等是最常见的关键词,很多人诧异于拼多多的爆红,“或许我们生活的不是一个世界。”
  中国太大了,大到你以为遍地都是985、211,其实本科生才占全国4%。
  中国真的太大了,大到你认为入门款吹风机是200元起步,精致小姐姐都花2000元买戴森。但其实更多人还在用20元杂牌吹风机,一用就是20年。
  黄峥说“五环内的人”看不懂拼多多。
  它的定价以及从三、四线城市起步的发展模式,与眼下的消费升级趋势和各大商家在一、二线城市争夺所谓的高端用户的打法显得格格不入,这又与人们普遍的认知相违背。
  谁在买走拼多多的商品?来看拼多多上面的晒单就清楚了。
  以上这些山寨电器都有一个特点,商品文字描述里都带有“支持乡镇物流点提货”,可见山寨电器大多都被这些质朴的乡镇人民买走了。
  有私募大佬这么评价拼多多的“消费降级”:
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曾经说过:“我们的愿景,就是服务中国最广大人群的消费升级。”&京东目前的活跃用户数为3亿,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城市,但是仍有四线以及以下城市数亿普通群众是目前的主流电商平台无法完全覆盖的。
拼多多其实做的就是一个“渠道下沉”的差异化竞争,把电商渠道铺设到三四五线城市。——所以在一线城市的用户眼里,低价的拼多多是消费降级,但是你们平时也基本不用它啊。
而在三四五线城市的目标用户眼里,拼多多这就是最正统的消费升级,他们的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上升,但过去被各种“雲碧”、“三青风”、“康帅傅”等品种困扰,终于第一次通过电商平台接触了价格相当但是质量更好的商品。
  祝福拼多多老师。
责任编辑:李彦丽
图文直播间
视频直播间【第988期】工商总局严查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 ,新媒体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
7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给出前述数据。
今年2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专门通知,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来,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虚假互联网广告大行其道
今年2月,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首次将新媒体账户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当月27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2018年虚假违法广告第一号公告,包括“脑立方”“拍拍贷”“瑞思学科英语”“香天下火锅”等12家企业被点名批评。
教育培训机构“脑立方”利用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广告宣传方式推广其培训业务的内容,称“通过本学习法的训练,达到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效果”“7天记住学期整册英语单词”,这些内容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被上海工商部门依法处罚38.6万元。
公告中提到福建漳州市赞柚果业有限公司发布的虚假广告案显示,当事人在微信号为peiniw的公众平台上发布虚构的越战老兵悲惨故事并使用虚假“长乐乡乐北村的贫困证明”材料来博取网民的同情心,从而扩大桂圆干销量。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2月,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300元。
虚假互联网广告成监管重点
2017年,全国广告业年营业额达到6000亿元,其中互联网广告份额超过50%,经营额已经超过所有传统媒体广告之和。其中,很大一部分市场是自媒体开拓的。
互联网广告形式日新月异,除了直接投放的硬广告,还有搜索广告、自媒体软文、视频直播等。互联网广告发布便捷形式多样,违法广告也容易藏身其中。然而,相关监管理念和技术却相对落后于其发展速度。直到2016年,我国才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备受争议的付费搜索明确定义为广告。
虚假互联网广告能够在微信公号等自媒体上大行其道,这背后有何原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地歌网CEO余德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假互联网广告盛行的背后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技术的进步,互联网技术正在改变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信息通道的解放,如自媒体,让信源的发生变得极为容易。二是广告的本质,广告作为广而告之的商业信息本质,广告主本身希望通过广告获取利益,自然就希望广告能有最大化的效果,这为虚假互联网广告及各种违法广告提供了土壤。三是监管存在难点,必须伴随技术进步而改变。
余德认为,虚假互联网广告的产业链条无外乎是广告主、广告服务商(内容与通道)、广告发布平台、用户(潜在消费者)这样的一个循环。但必须注意的是在内容与通道上,其有着复杂的组合与形式。虚假互联网广告出现的历程,包括最早的门户广告,到其后的论坛、BBS,以及社交化媒体如博客、微博等,再到今天的微信朋友圈、社群以及自媒体等以手机为载体的传播通道。
他表示,“人人即媒体”状态的出现,让监管难度更加复杂,技术本身改变的互联网广告内容又复杂多样,所以监管必然滞后于互联网广告这一商业行为本身,但监管者又必须处理好保护先进生产力,鼓励创新与行业监管的界限,自然就显得棘手。
常态化机制防止阵风式监管
鉴于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违法广告的重灾区,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额均同比增幅巨大,国家工商总局在今年2~12月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并首次将新媒体账户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据了解,工商总局对新媒体账户的界定,是指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其中就包括了自媒体大V。
工商总局今年的工作重点还包括推进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初步实现对1000个APP和1000个公众号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余德认为,这种监管对于普法及执法都有极大的帮助,但应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而非阵风式监管。
余德认为,应该对自媒体进行全行业的广告法规普法教育,提升这个领域的法制水平,同时打击“无法无天”的自媒体,让市场更加诚信,消费者获益。
法律法规层面,虽然《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日正式施行,但在余德看来,当前的普法水平依然不够,互联网广告发布者,比如自媒体,对于法规的理解与认识远远不够;其次,违法成本太低,对于虚假互联网广告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案例性的监管,比如针对食药领域的虚假互联网广告主采取重典处理;此外,系统性监管也尚未形成,如对违法互联网广告行为发生的广告主、广告服务商、运营平台、广告从业者进行系统性的打击与处理;四是在技术手段方面,还得提高监管层面的技术水平,从而及时、有效、精准的发现虚假互联网广告。
延伸阅读:(以下为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发布全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2月印发专门通知,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案件公布如下:
一、北京言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多次发布“经过正统开光的本命佛守护神,长期佩戴能够清除负能量,使佩戴者改善跌宕起伏的运势,摆脱诸事不顺的厄运,化解流年凶灾,财源滚滚来”、“对于家庭不和,破财,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等,本命佛也是必须的选择”等迷信色彩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二、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温泉功效中使用了“有助于平衡神经功能,健胃整肠,促进机体的消化、吸收、代谢功能,对风湿痛、痛风、关节炎等疾病有较好疗效”等与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三、天津河东中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的医疗广告宣传了减肥的5种诊疗方法,并附有4位减肥医生的基本情况、擅长的治疗类型以及照片。还有5位患者的成功案例,并附有患者照片以及在患者其医院治疗减肥前后的对比照片,其网站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广告成品样件不符,大部分内容未经审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四、河北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店中发布食品广告中描述该产品有抗癌功效、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平泉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376元。
五、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长风文化商务区,顶级资源集萃”“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高端配套环伺,为品质生活加冕:成成中学、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等知名学府…”“再造一个恭王府”等内容,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六、内蒙古世纪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医院介绍及“光动力基因免疫诱导治疗方法”、“前列腺多维汇聚治疗技术”等医疗广告内容中有多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经核查,其官网上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查,属未经审核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广告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9000元。
七、辽宁大连金英海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销售“美味研”牌海带菜产品的网页上宣称:“海带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蔬菜,同时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含有丰富的碘等矿物质,海带含热量低、蛋白质含量中等、矿物质丰富,研究发现,海带具有降血脂、降血糖、调解免疫、抗凝血、抗肿瘤、排铅解毒和抗氧化等多种生物功能”。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八、黑龙江大庆油田信息港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未制止案。
当事人网站平台信息链接内容为“万达娱乐”广告,含有赌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规定,2018年6月,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九、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对其经销的A2奶粉进行宣传推广,邀请艺人胡可参与其品牌网络直播活动,并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后当事人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姓名和形象为其产品进行代言,而胡可其子在当事人组织活动及广告发布时,实际年龄未满十周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上海纽顿美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增加商品销量,在其网店上发布的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医学级玻尿酸含量5%的爽肤水,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BICELLE 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修护敏感肌肤屏障必备……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一、上海立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及其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二、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官网发布的产品广告中包含“选出预期目标涨幅不低于20%个股,综合选股成功率高达83.21%”等有关收益率的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十三、江苏扬州凯威体育用品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名为“扬州凯威体育用品厂”的网店。在发布有关护膝、护肘产品广告中使用了“用于治疗和预防膝关节的受伤”、“用于预防及治疗肘关节和肌腱部位的伤害,提供保暖,减轻疼痛,适用于肘部伤害及关节炎的复健”等宣传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4064元。
十四、江苏无锡百思美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中联百思美专卖店”销售“中联小吊扇”。产品图片中含有“专利驱蚊设计”宣传内容,但没有标明专利号及专利种类。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十五、浙江宁波华泓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增加交易机会并提高业绩,根据内网上拍摄的汽车图片编造车辆相关信息并修改成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售价,并将此类信息发布到某网站上进行经营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3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十六、安徽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相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绩溪网(绩溪论坛)”上发布含有“你买店铺 我付按揭,10年70%收益”字样的互联网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690元。
十七、福建漳州市赞柚果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号为peiniw的公众平台上发布虚构的越战老兵悲惨故事并使用虚假“长乐乡乐北村的贫困证明”材料来博取网民的同情心,从而扩大桂圆干销量。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2月,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300元。
十八、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行运营的“香榭丽都”微信公众号、九江意讯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的“九江生活”微信公众号和九江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运营的“住在九江网”和“住在九江”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广告包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以及设计效果图上均未标明“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十九、山东青岛市北区博士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医院网站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及保证”等用语,并对该网站进行推广。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二十、山东沂源鲁山山泉水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公司网站介绍公司普通产品时使用了“开胃健脾、增强食欲、促进消化、助睡眠、美容养颜、强化骨骼、提高智力、促进新陈代谢、促进生长发育、增强心肌活力、加强骨骼健康、抵抗其他有害元素的侵袭”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00元。
二十一、河南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页面在无任何依据及证明材料的情形下宣传:“周口妇科第一品牌!专业妇科医院!开展不孕不育、无痛人流、妇科炎症、宫颈疾病、妇科整形等妇科疾病治疗,为您提供私密的女性疾病咨询及妇科保健常识资讯。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十二年品牌,呵护陪伴!----”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6月,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0元。
二十二、湖北潜江李亚发布违法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李亚为介绍其所推销的“权健”牌权杨胶囊、昱齐胶囊、昱强胶囊和经络综合治疗仪,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上述四种商品的图片并附有“治疗颈椎病!”字样的宣传广告。同时委托其微信好友侯某、沈某在各自微信朋友圈转发上述广告。当事人所推销的“权健”牌经络综合治疗仪不属于医疗器械,权杨胶囊、昱齐胶囊和昱强胶囊均属于保健食品,而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上述四种商品可以治疗颈椎病,且没有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0元。
二十三、广东深圳市心家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互联网平台网店“心家宜厨具旗舰店”网页上发布标注有“专利帆船造型”、“专利编号:.8”、“专利外观设计”等内容的商品广告。上述专利最后缴纳年费日期为日,已因未缴年费而失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二十四、广西桂林荣和食品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网页销售产品,在其所销售的罗汉果的广告宣传中有“抗衰老、抗癌及益肤美容作用;有降血脂及减肥作用,可辅助治疗高脂血症”等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灵川县工商和质量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640元。
二十五、重庆三六九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网页上宣称“我们与全国超过500家大型火锅店长期稳定供应底料”,并使用“巴蜀功夫火锅上海浦东店”、“巴蜀功夫自助火锅店江苏扬州店”、“巴蜀功夫火锅河北邢台店”、“巴蜀功夫大盘鸡贵州遵义店” 以及售后评议截图等图片广告宣传内容,且不能提供其广告宣传内容的证明文件。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0元。
二十六、重庆予然茹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网店“予然茹植美妆专营店”销售的“CYUN男士硫磺头皮洗剂”中对功效的介绍有“止脱”“可多处使用的滋养液除增眉毛外,亦可增其他毛发”、“增鬓角、增胸毛、增腋毛、增腹毛”“品名:眉毛滋养液”等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销售的“CYUN眉毛滋养液”于日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为非特殊用途类化妆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亦无任何证据证明该产品具有增长毛发的功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二十七、四川成都品悦尚城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站投放标题内容为“成都三环房价破三万指日可待!万元出头抢西二环地铁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94150.94元,并处罚款元。
二十八、四川广元市脉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互联网网页设计制作发布“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风险小,品质优”、“保值增值收益标准:闲散资金年度固定分红30%”等内容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二十九、陕西西安同辉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发布广告时,使用了没有任何依据的“十强品牌”、“85%的回头客”、“3天学会 7天开店 3个月快速创业成功”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2万元。
三十、新疆阿克苏现代女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建网站上使用了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治愈率95%以上、有效率98%、确保手术一次成功,无后遗症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阿克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来源:综合媒体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铺广告语宣传语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