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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也就是说根据本条第三款,商品包装是否完好根本不是能否实现退货的标准。于是给淘宝客服打电话交(ma)涉(jie)。在这里我想吐槽一下。我无法直接和做出不予退货裁决的客服人员进行直接沟通,只能向淘宝的人工客服反应,再由他们去和做出裁决的客服人员做内部沟通,然后裁决人联系我。这个过程通常要等两个工作日。令人生气的是我前两次联系淘宝之后,裁决人根本没有给我回电话,但是在他们系统里显示的是他们联系我了,只是当时电话没打通。别放屁了,没打通的话中国移动会给我发信息告诉我的
而且做裁决的客服人员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因为在交涉过程中我所提出的问题他们根本不懂。你们电话退款维权的客服不懂法就算了,你们做裁决的客服也不懂?难道你们的裁决都是拍拍脑袋做出来的么???言归正传,对于这个包装破损能否退换货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包装上有防伪码,基于这个防伪码,包装具有唯一性。因此如果包装破损,而厂家也无法支持再换一个包装的话,通常不支持退货的。老弟我才疏学浅,你们行规比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都大了是吧
而且这个物流——天天快递,是你们淘宝提供给我的。可能怪我自己见识太短,听都没听过这家快递。如果我自己找顺丰,绝对不会出这种事。现在出了问题,你们不能把自己摘干净了吧?淘宝说:“没错,我就摘干净了。”好,这件事我暂且不跟你们计较,反正包装不是我弄坏的,物流也承认是他们弄坏的了。下面我们说第二件事:耳机线上有划痕。这个耳机线是可拆卸的。我这笔订单还打包买了一根带苹果线控的线,我之前试听的时候基本也都用的这根带线控的线。你现在告诉我这根我用都没用过的线有划痕,然后因为这个不给我退货?对不起,这个锅我可不背。但是这件事又很让人生气,因为我没有办法证明这根线在我寄还给卖家的时候是完好无损的。这个问题我想啊想,想啊想。在困扰我很长很长时间之后,大概有个几分钟吧,终于给我茅塞顿开:老子特么不用证明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法条第二款,卖家在证明不予退换货的整个证据链上是有瑕疵的。他们仅仅证明了这个耳机寄回到他们那里的时候盒子是坏了的,线是有划痕的。但是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他们寄给我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已经是这样的了呢?阐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换一个好解释的物件儿吧。比方说你买了一根口红。你拆件儿之后发现这根口红是被人用过了的,这个时候你想退换货,怎么搞?你怎么证明这根口红不是你用的?我与淘宝进行交涉之后,基本了解到,在淘宝客服的逻辑看来,如果你在退货的时候拍照上传了这根口红有使用痕迹的照片,那么他们就认为这可以算作是这根口红被人用过的证据,可以进行退换货。EXO me???我在收货之后拍的照片怎么证明这个痕迹是我用出来的还是别人用出来的?所以理论上讲,我不对拆件过程进行录像的话,是没有办法证明这根口红是我用的还是寄过来之前就有人用过的。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谁会活得这么细致?大家都是迫不及待把件儿拆了的好伐?所以,这个时候需要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卖家寄过来一根完好无损的口红,这是他们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有些人要问了,合同在哪儿呢?不是落在纸上签字盖章了才算合同,口头合同都算合同,电商的订单完全可以解释为是合同。)那么也就是说,根据上述法条,卖家如果想要拒绝退换货,完整的举证责任应该是这样的:证明卖家向买家交付了完好无损的商品且买家退换货时退还的货物是有损伤的。在我向淘宝的裁决人发出了这个问题之后,她表示要和法务进行沟通,隔天再联系我告诉我结果。我信心满满:你去吧。结果这姐们儿第二天用淘宝系统给我发了条短信:签收后的货物风险由收件人承担,若您在收到商品时商品存在破损建议您验货拒签处理。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找到的这个法条。而且虽然这个包裹状态是签收,但还真没有我的签字。即便有我的签字,这个签收仅仅可以证明我认可我收到了货物。再进一步,顶多是我承认我对货物的外观(是这个东西)及数量(是这么多个)的认可。难道我们收快递的时候要让快递员等着看我们对货物的质量(好不好用、与商家描述一不一致、是否是我所期待的商品等等)进行验收,这耳机我听俩小时,不满意我再拒签?那你们还建立这套退换货机制干嘛?即便当面验收可行,可是代收的呢?比方说公司前台帮公司职员代收快递,非常普遍。前台们能拆件儿验收吗?显然不能,因为这是所有权归他人的物品。那么事后收件人拆件进行验收,不合格了,这怎么算呢?综上,显然淘宝客服给出的答复是无法操作的。而且在这个地方淘宝客服/法务给我偷换了概念。我要求的是卖家应当对于“其交付给我的货物是完好无损的”进行证明。但是淘宝客服给出的答复是签收后的货物风险由收件人承担。好,即便我们不谈上面说的那个问题,我承认这个签收后的风险是由收件人承担,但这与我要求卖家证明其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不矛盾。不是我承担了这个货物灭失风险卖家就可以不对自己的合同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了,二者之间不是非此即彼。这压根儿就没有逻辑关系好伐?想到这里,我猜他们法务应该也没过司法考试。(我为什么说了“也”???/(ㄒoㄒ)/~~)马上一个电话cei过去和淘宝客服继续交(ma)涉(jie)。当然了,还得再等内个裁决人两个工作日。这个时候我转念一想,何必跟淘宝较劲,换换策略,试试物流公司呗,反正他们也认这个盒子的事儿。两边我同时找,看看谁那儿顺利。于是我找到了天天快递客服,把盒子的唯一性内套跟他们白活了一遍,然后他们就被我忽悠住了。派了当初来收我这个件的小哥来我家找我跟我谈赔偿。我说我给你三个方案吧:1.赔我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提示一下,这个方案你得花1600+2.按照责任分成。线的问题我不纠结了,就算是我弄坏的,由于这根线是可拆卸的,买一根一模一样的原装线一百多就能买到。这个耳机1600+,我负责内100+,你负责1500,然后耳机归你。3.耳机归我,赔我800。快递员在、800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800。意料之中。但是他觉得因为一个盒子坏了他要花800,实在太冤了。我也替他冤。然后他就跟我磨,让我少要点儿。虽然我也替你觉得冤,不过对不起。我这人吧,无理搅三分,得理不饶人。后来我跨过了小哥,通过和天天快递客服的几次交涉,最终他们同意了方案3。不过需要我提供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个收款证明。这个证明需要我写明我已经收到了这800元的赔偿。然后他们把这些材料给财务审核,最后给我打款。虽然我能够理解他们财务的这种制度,但是这就有一个问题了:如果我出了这个证明,你们没有给我打钱,我上哪儿说理去?于是我提出建议,我说咱们写成和解协议形式吧。大概内容就写:当甲方(我)收到乙方(天天快递有限公司)的打款后,双方关于订单号为:XXXXXXX的快递,权利义务消灭。结果快递的人死活不干,跟我说他们那么大的公司不会骗我们的。呵呵,如果公司大就不会坑人,那老子当年审合同的时候瞅着公司牌子响就一眼不看给过了,省多少事儿
这根本没有因果关系的好伐?而且,你真的认为你们公司很大么…最后对方看我太硬,不肯让步,也就同意了。让我拟这个协议。没关系,我这儿模板多的是,分分钟做出来。结果我在书写和解协议的时候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怎么特么蹦出来两个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写和解协议的时候是需要写法定代表人的,现在有俩人,你让我写哪个?问天天快递的人,他们含糊其辞,竟然连自己老板是谁都不知道(这事儿可千万别让你们老板知道)……最后告诉我不要写法定代表人了。你们这种能查出来两个重名公司的情形尤其得写法定代表人吧?要不然我这和解协议是跟哪个天天快递签的?不过我先没有和她纠结这个问题,我先把这个地方空着,去写接下来的其他东西了。在我把和解协议其他部分都拟好之后发给天天快递的人,然后再问她这个法定代表人的问题:真的,满屏尴尬。这个故事可以为我们完美的解释两个成语:对牛弹琴、鸡同鸭讲。然后我找到了他们人工客服,same thing,我的行为要求在他们看来和这件事情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们在他们的概念里,赔偿是快递网点给我,跟他们总公司没有关系,即便拟定协议,也应该是和网点拟。但是这个赔偿损失的法律关系是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向我提供了物流服务,由于其工作失误造成了我的损失,然后天天快递有限公司把赔偿的钱给我。所以这个地方的乙方我只能写天天快递有限公司。现在能在国家征信系统里查到两个叫天天快递的,我当然需要知道他们法定代表人是谁,用这个信息来确定究竟是哪个法人作为这个协议的主体了。至于他们说的收发快递的网点儿根本不是法人,不能独立承担义务享有权利,没法儿成为协议的主体。当然了,他们还管法定代表人叫法人呢,跟他们讲这些更是浪费时间了。最后客服的人说,她去和网点儿商量,先给我钱,然后我再出证明。我同意了。第二天快递员来我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证明。最后快递员挺直了腰板儿说:“盒子是不是归我了?”想要你就拿走┗ ( ˙-˙ )┛快递员走后,本着公平正义的精神,我马上来到淘宝维权界面,由于这笔耳机的退款是由淘宝垫付,既然维权成功了,我也得把钱还了。这个时候我又遇到了一个问题:老子买的时候是蚂蚁花呗免息分三期,现在你让我一次性付款?EXO me???又打了淘宝客服,他们说按照规定应该是由我支付全款。别放屁了,我买耳机的时候订立的合同中约定我的合同义务是自确认收货之日起分3期免息付清全部货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合同暂停履行。在争议解决之后我的合同义务就变成了一次性付清全款了。如果这是淘宝规定的话,我只能说你们规定,有bug。而且如果我拖着不还的话会对我的信用评价造成不良影响。感觉宝宝被欺负了(?_?)最后与淘宝和支付宝一起沟通。支付宝告知我他们那边操作不了,没有办法把这个还款做成分三期的形式。唯一可以操作的可能性是由淘宝撤销先前的极速退款,变更为之前一开始的那个花呗分期。结果打电话给淘宝,淘宝告诉我无法操作。现在事情僵在这里,我还在等淘宝的回复。不过没关系,其实想想,本来耳机是4月份买的,五月份还第一笔款,到七月十日应该把全款还清,现在其实也没几天了。只是这两个月我没用到这个耳机……所以到最后,我用八百多+两个月不间断的对卖家、淘宝客服、物流公司的袭扰+无数通电话+糟心∞,得到了这个耳机。一开始是谁让我买着破玩意儿的来着???这个过程走下来给我的感觉就是,淘宝的退换货机制沟通缓慢,在整个过程中我遇到的所有处理人,包括天天快递的客服,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不知法,知法和稀泥。写到这里,我不得不说,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我是真心的。赞同 373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6K83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5.8K34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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