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过户,现在卖房人卖房不配合房产过户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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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过户获刑 男子收400万后竟不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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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买卖房屋是很常见的,卖房后都是要过户的。然而近日有一名屋主收下400万元卖房不过户获刑,竟将房产转移给母亲逃避执行。这名屋主既然将房子卖了,为什么不愿意过户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卖房转移财产
随着的上涨,卖家毁约的情形比比皆是。一套房子可是价值数百万,如果卖家毁约,那么买家不会那么轻易就算了。北京一男子李某就因为卖房不过户获刑一年六个月,而且该男子为躲避债务竟转移财产。男子卖房却拒绝过户
卖房后不配合方过户,还在生效判决确定其有过户、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后转移财产,终使判决无法履行,男子李某昨天在海淀法院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庭获刑一年六个月。
在庭上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某与杨先生于2013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杨先生以400万元李某名下的海淀区房屋。杨先生支付款后,却遭遇李某拒绝配合过户,故诉至法院。2015年10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杨先生向李某支付剩余购房款,李某配合杨先生办理过户,并付违约金15万元。
但李某仍不配合过户,杨先生遂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年,李某将其名下另一套位于西城区的房屋过户给其母亲。因李某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西城法院便将李某名下的海淀区房屋司法拍卖,并把清偿债务后剩余的房屋拍卖款54万元转入李某账户。李某将这笔钱悉数转移到其母账户内,致使上述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辩解是因西城法院拍卖涉案房屋,以致无法履行过户义务。但法院经查,在海淀法院判决生效后到该房被西城法院拍卖前,有超过8个月的,李某可通过变卖名下其他房产,或将购房人杨先生应给付的卖房款转交西城法院等方法,履行西城法院支付令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使涉案房屋解封,进而履行其过户义务。但李某接到终审判决及海淀执行通知后,非但不主动申报财产、说明情况,反而将其名下其他房产转移过户给其母,设置障碍逃避执行,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此种情况不属于因客观情况无法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形。
另外,李某收到西城法院转来的54万元余款后,完全有能力履行给付15万元的判决义务,但他却将54万元全部汇入其母名下,意图转移、隐匿财产,进一步证明被告人抗拒执行的主观心态。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申请执行人诚挚道歉,”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悔过。海淀法院认为,李某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李某家属于去年底代为缴纳违约金、利息等费用17万余元,李某履行了部分判决义务,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卖房不过户获刑 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会怎样?_股城理财
卖房不过户获刑 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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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房价眼见着是一年比一年高,二手房凭借着较低的房价得到许多人的青睐。虽说是二手房,但是过了户也是自己的新家,那么买卖房必须要过户吗?近日,一名男子卖房不过户获刑,为躲避债务还转移财产。房子过户
众所周知,买卖二手房需要过户的,如果不过户那就说明这房子还不是你的,只有过户到你名下,这栋房子才真正属于你,由此可见买房过户的重要性。然而,北京男子李某在卖房后不但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在生效判决确定其有过户、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后,为躲避债务竟转移,最终致使判决无法履行。
5月31日上午,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检方指控,2013年1月,被告人李某与杨先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杨先生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名下海淀区房屋。
后杨先生支付购房首付款,但李某拒绝配合过户,故杨先生将李某起诉至法院。2015年10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杨先生向李某支付剩余购房款,李某配合杨先生办理海淀区房屋过户,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人李某仍不配合过户,杨先生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被告人李某将其名下另一套位于西城区的房屋过户给其母。2016年7月,因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存在债权纠纷,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西城区人民法院将李某名下的海淀区房屋司法拍卖。2016年9月,西城法院将清偿债务后剩余的房屋拍卖款54万元转入李某账户。同月,被告人李某将上述54万元悉数转移至其母账户内,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惩处。
针对被告人有关因西城法院拍卖涉案房屋而无法履行过户义务的辩解,经查,在海淀法院判决生效后到涉案房屋被西城法院前,被告人有8个月以上的可以通过变卖名下其他房产,或将购房人杨先生应给付的卖房款转交西城法院等方法履行西城法院支付令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使涉案房屋得到解封,进而履行海淀法院判决确定的过户义务。
但被告人在接到终审判决及海淀法院执行通知后非但不主动财产、说明情况,反而将其名下其他房产转移过户给其母亲,以此设置障碍逃避执行。正是因为被告人的上述行为才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此种情况不属于因客观情况无法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形。
另,被告人在收到西城法院转来的54万元拍卖余款后完全有能力履行给付1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义务,但被告人却将54万元全部汇入其母亲名下,意图转移、隐匿财产,该行为进一步证明被告人抗拒执行的主观心态。
被告人的家属于日代为缴纳违约金、利息等费用17万余元。鉴于被告人履行了部分判决义务,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如何?
这几年,随着的不断上涨和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连续调整,二手房买卖合同大量增多。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很多人签订合同后并没有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交易的双方进行了公证或者签订了协议,甚至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但双方没有到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人未进行变更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方,
由于我国对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体现债权关系。如果双方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那么就对物权变动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卖方。
而对于买方来说,由于没有在上改变房产的权属状况,买方并未建立自己的房产档案、没有自由处置房产的一切合法权利,如将房产再次卖出、、拆迁偿等等,这改变不了一房两卖、房屋被、查封、公证存在失效的风险。当然卖方的相关权利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双方约定延期过户,在此期间房屋所有权仍在卖方名下。如果卖方想再买房,就会受到新政对二套房贷的政策制约。签了卖房协议又反悔 一直拖着不过户_网易新闻
签了卖房协议又反悔 一直拖着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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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云周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谓一诺千金。不能因为房屋升值了,说不卖就不卖了。
曾、何是一对好朋友。2002年,何打算将自己父亲的房产卖给对方。然而此后不久,何开始后悔卖房。今年,二人闹上了法庭。
曾说,日,何受其父委托,将省城迎泽南街一套单位集资房卖给自己。他支付了两万元转让金后,从何的手中拿到了住房证和钥匙。2003年,何父单位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何又将其父的身份证、户口簿交给了他。在此过程中,他又补缴了1万余元的手续费。让曾没想到的是,自2003年12月何父过世后,他的买房程序就此“停滞”。直至2011年房屋产权证办下来,何却一再推辞,不肯协助他办理过户手续。
法庭上,何辩称,他当初没有征得父亲及兄长同意,私下转卖了属于兄长的房屋。2008年,兄长知道卖房一事后,让他要求曾腾房。为此,他不能再与曾继续履行《房屋转让协议》,请求法院判决协议无效,曾返还房屋。法庭上,曾坚决不同意何的说法。
最终,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在公房所有人(单位)无异议、不侵害单位权益的前提下,公房是允许转让的,曾当时从何手中拿到住房证、何父身份证等原件到单位补缴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手续,可说明单位对这一转让行为是默认的,并得到了何父的认可。另外,曾合理支付了转让款,善意取得了房屋使用权,而且何父去世后,其子女包括何的兄长均未对房屋转让提出异议。最终,法院认定《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何、曾都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法院判决,何协助曾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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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卖房不办理过户有风险吗?你容易吃大亏!
售房者请注意,出售房子之后,你千万不能忘记做一件事,那就是办理过户。也许有的人觉得,卖了房子但不办理过户,房子依旧在自己名下是占了,但其实是为自己添了麻烦,武汉的黄女士近就因为卖房没办好过户而吃了亏。
卖房未办理过户 买房多交税费近万元
2016年3月初,武汉的黄女士将自己70多平的小户型出售了出去,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4月20日,黄女士与买家在硚口区房管局窗口办理了过户手续。不久之后,黄女士在万科金色家园看中了一套100多平米的二手房,并交了定金、签了合同。
5月16日,黄女士前往江汉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由于硚口区房管局没有及时将信息撤掉,因此她与买家的过户手续并没有完成,之前的那套70多平的小户型仍旧在自己名下,若要购买这套100多平的房子就必须多掏近万元的税费。无奈之下,黄女士只能选择推迟办理新购房屋的过户时间。
卖房不办理过户有什么风险?
黄女士的经历向大家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卖房不办理过户是有风险的。根据规定,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产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结清,一套未结清,算作二套房,而二套房的首付、税费都比首套房要多。所以,如果你卖了房,但是没有办理过户,你就需要承担多掏税费的风险。
此外,如果卖了房却没有办理过户,房产就依旧登记在你的名下,一旦该房产与某些不法事件扯上了关系,那么你就会陷入无尽的麻烦之中。而且,如果该房产被恶意抵押,即使你已经卖了房,但由于没有过户,你作为房屋的人还是需要承担还贷的责任。
卖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卖房过户一定要了解具体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四步:
1、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房管局提交过户申请,并填写产权转移登记表。
2、 房管局工作人员对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3、 得到准予后,买卖双方需缴税相应税费,凭税票打印缴费通知单,并打印手续费、登记费。
4、 缴纳完税费,买卖双方可以去领取领证单,然后在指定日期凭领证单领取新的房产证即可。
现在,已经卖了房却没办理过户的你们,还不抓紧时间办理过户手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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