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自装插卡式电表坏了谁负责更换业主怎么办

业主私自接电&&物业拆掉电表还要罚款2000元--陕西频道--人民网
业主私自接电&&物业拆掉电表还要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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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小区物业处理纠纷的方式
  吴先生私自接电
  物业拆掉他家电表
  还要罚款2000元
  6月初至今,家住三桥锦绣华城小区的吴先生与物业展开了一场“持久战”。
  吴先生与楼下邻居因为漏水维修的问题一直谈不妥,对方请求物业前来协调,可因为吴先生一度“失联”没能参与“三方会谈”,物业便采取断电的方式逼他现身,气愤的吴先生接连两次撬开电表箱私接电线与物业对峙,最终物业直接拆掉了电表,并向吴先生索赔2000元,双方陷入了“拉锯战”。
  这场“战争”的导火索是6月初小区一次突然停水。吴先生出门没有关闭水龙头,下班回家发现水来了,可自家已经水漫金山。这场意外不仅让吴先生家损失惨重,更殃及楼下邻居。邻居家刚刚装修的室内墙面出现了严重的脱皮现象,希望吴先生予以修复和赔偿,物业也被请来当和事佬进行说和调解。
  原本吴先生、物业、楼下邻居约好时间和地点进行三方会谈,可吴先生一直不到场,甚至还处于失联状态,物业公司只好用“断电”来逼他现身,此举让吴先生难以接受,他便撬开楼道内的电表箱私自接线,恢复自家供电。
  小区保安在巡逻时发现异常情况,物业工作人员再次给吴先生断电,并修复了被破坏的电表箱。吴先生再次撬开电表箱接电,物业干脆拆走电表彻底断电,并且告知吴先生缴纳2000元罚款才能重装电表。
  吴先生说,自己和邻居的矛盾,他们私下已经达成一致了。现在物业公司中途加入,私自断电又拆电表还要罚款,让他觉得很不合理,双方始终僵持着。
  对此,物业公司水电室负责人王先生说,物业在调解邻里矛盾时,吴先生的态度一直不积极,物业多次联系他都不到场,情急之下物业就采取了断电的方式。可没想到,吴先生并没有找物业公司,而是接连两次撬开电表箱私接电线,物业公司只能拆掉电表。
  至于2000元罚款一事,王先生说,这是小区物业的规定,对于私接电线的业主,物业会处以2000元的罚款,此规定在各个单元内也有过公示。他还说,如果吴先生能够和物业真诚沟通,物业也会适当减免罚款,甚至可以免除,之后也会为他重新安装电表恢复供电。但对于他两次撬开电表箱的行为,他必须予以赔偿。
  律师说法
  物业可索赔 无权罚款
  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大学说,物业在调解业主之间的矛盾时,一方业主不到场,可以由当事另一方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到场协商处理问题。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根据合同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公司采取断电,拆除电表的方式要求业主配合调解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住户电表的所有权不属于物业公司,用电的管理权也不属于物业公司,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拆除住户的电表。电表的所有权为业主所有,因此,物业公司拆除业主的电表实际上还侵害了业主的财产权。另外,业主私自撬开电表箱接电的行为,违反了《供用电合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由供电部门索赔和处罚,物业公司不具备罚款的权利,业主可以拒交物业提出的罚款。对于业主撬开电表箱对公共财产造成的损失,物业是有权索赔的,具体损失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张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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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港景城物业
怀疑居民偷电 私拆业主电表
□记者 焦耀
3月13日,本报接到位于人民路西段的绿港景城居民反映,该小区物业将小区内近20户居民家中的电表拆走,致使十几户居民几天内都无法正常用电,原因是小区物业。 不缴保证金不通电,居民认为不合理 3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绿港景城小区,在小区部分楼道中看到了一些电表已经被拆走。小区11号楼的居民王先生说,3月8日当天晚上,他正在看电视,家中突然断电,出门发现有五六名物业人员在查看电表箱,不一会儿他家电表被拆走,说是要校验,直到3月9日上午,他接到通知,没有电的用户可以找物业。王先生找到物业,发现还有十几户居民也是同样被拆走了电表。按照物业的说法,王先生等人如果要继续用电,需要先缴纳20000元钱的保证金和600元电表钱,这让王先生和其他十几户居民都不能接受。 被拆走电表的居民表示,如果物业发现偷电,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解决,把电表拆走,威胁大家缴纳保证金才通电的方法让大家不能接受,而且电表拆走后,物业根本没把电表直接送到质检部门检测,而是3月12日才送走。 小区物业:被拆走电表的用户存在偷电现象 随后,记者找到新乡市港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港景城负责人付主任。他告诉记者,被拆走电表的用户都存在偷电现象,3月8日至9日,小区物业和厂家的技术人员对小区内住户进行了筛查,发现有些居民存在偷电现象,于是将电表拆走。 付主任拿出一份偷电处罚标准告诉记者,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以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付主任表示,小区使用的变压器是公司所有的,公司买电再供给小区居民,因此他们也属于供电企业,有权中止供电。如果这些被拆除电表用户不缴纳费用,小区是不可能供电的。付主任还表示,3月12日,电表已经送往质检部门检测了。 小区物业不属于供电企业,工作程序要得当 记者联系到市电力部门进行询问。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小区物业不能以供电企业自居,因为供电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即《供电营业许可证》,且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其次,作为供电企业,在遇到有偷电情况的时候,应先通知居民,于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取证。如果用户承认偷电,将会被通知3天到7天内缴清罚款,但可继续用电。如果用户不承认,供电企业和住户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电表拆下送到质检部门进行校验。 采访结束,物业公司坚持要居民先缴纳保证金后才会通电,而小区居民则认为物业应该先保证正常用电,再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解决,不该采取如此做法。 3月14日,记者又联系到市房管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绿港景城物业公司在拆除原电表的时候,应该安装上备用电表,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用电。该小区居民已经反映到他们物业科,他们3月13日已经协调小区物业通电了。客服热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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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更换业主电表是否侵权
http://www.sina.com.cn 日12:05 乌鲁木齐晚报
  地点:乌鲁木齐市宝山路52号宝山苑小区;宝山苑小区大松物业公司;乌鲁木齐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新疆旭光律师事务所。
  人物:黄伯昌,郝瑞义,宝山苑小区业主;李刚,宝山苑小区大松物业公司经理;韩军,乌鲁木齐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新龙,新疆旭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关背景:据宝山苑小区业主郝瑞义介绍,小区共有380户住户。日,大松物业公司向他们发了一个通知,小区将安装磁卡电表,价格为每户210元,三日内必须到物业公司交磁卡电表及相关费用。但是就在当天,物业公司一下子换了3栋楼共6个单元130多家电表。部分业主们说等到大家看到通知时,电表已换好。为此,部分业主极为不满,强烈要求换回自己原来的电表,并要求退还安装磁卡电表及相关费用210元。
  黄伯昌:我们买房时就将数字电表的钱掏了,现在大松物业突然要换成磁卡电表,每户还得交210元,这显然是强买强卖,没经过我们同意,他们有啥权力换表?不换电表,大松物业就通过停电的手断来对付我们。
  郝瑞义:业主跟大松物业闹意见后,大松物业将责任推给乌鲁木齐市禽康畜牧机械有限公司,这个公司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其实大松、禽康本来就是一家。
  李刚:我们将数字电表换成磁卡电表也是迫不得已的事。从2001年开始,电费每月都亏,总表和分表用电数对不上,而且亏的数额越来越大,仅2004年每月亏3000多千瓦时,一年下来将近亏2万元钱,这样下去我们受不了。我们也跟业主说了,不换电表也行,但业主必须将本单元电费亏损额补上。再说小区供电设备所有权是禽康畜牧机械有限公司的,谁对供电设备拥有所有权谁就有权换,这次换电表我们只是替人做事。
  韩军:由于这个小区不是直供电,这个问题是内部事务,我们介入不了,双方可协商解决。磁卡电表是今后的发展趋势,现在还在用的数字电表在计量上和磁卡电表是一样的。有些小区物业公司之所以要换磁卡电表,考虑到管理上方便。因为数字电表用的时间长了要校验,也容易被人偷电,所以很多地方开始逐步推广使用用磁卡电表。
  张新龙:物业公司为了收费方便,未经业主同意就换表,还强迫业主买卡并付买表的钱,确实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要求退还210元是对的。供电方如确因线路老化耗电要换表,也应事先通知业主,并请相关部门检测、核定是否耗电、耗多少电,采取什么措施,要有一个报告才行。:(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张昕宇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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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27日下午,有九锦台A区业主在河南商报“记者陪你去办事儿”留言反映称:小区里的入户电表被更换成了“插卡式”电表,引起不少人反对。业主称:预交电费给物业,充钱后插卡才能用电,这让他们觉得十分不便,“晚上断电物业没人上班,可咋办?”28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海洋馆附近的九锦台小区A区,在多个单元楼门口看到物业此前贴出的紧急通知:(如下图)
业主张先生称,此前小区一直是临时电,电费是业主使用后,物业贴出每户用电公示,个人核对电表无误后去物业缴费。但这次更换电表的通知周六中午贴出,下午一号楼所有的电表就被更换了,根本无法核对之前的用电数量。
另有业主表示称:九锦台A区2014年12月底交房,购房协议写的是交房时供电设备达到的使用条件是:运行方式为市政电力直接供给,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今小区使用临时电已有2年多时间,物业说是供电局通知更换电表,而如今换了电表,依然没有达到“市政电力直接供给”的条件,还是得向物业买电,况且,他们经过询问供电局了解到,电表根本就不是供电局的工作人员更换的。
28日中午,河南商报陪办记者就此向小区物业经理了解情况,他解释称,临时电的问题已经在6月份解决,只是现在才更换电表而已。而对于业主质疑的为何不能直接向供电局缴费,而是要使用这种预付费的方式通过物业买电,该王姓经理解释称:他们也不想代收费,这给物业添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是他们向供电局申请,得到的批复就是“居民生活用电采用总表计量方式”。为证实该说法,他向陪办记者出示一份2016年7月国家电网高压供电方案的答复单。该单据显示确为“总表计量”,但用电地址却显示为:宏达路南。(注:九锦台小区位于宏达路北)陪办记者向电力公司一位负责该片区的于姓经理了解到,目前九锦台A区,从2017年3月份已经是正式电了,因为A区和九锦台二期的用电是一个开闭所,所以答复单中所写的地址为:宏达路南。而对于业主的期望,何时能不通过物业直接缴费给电力公司,物业王经理称,目前他们和开发商正在往这个方向努力,需要一步步来。此前,陪办君曾报道过因物业代收电费引发的小区维权事件:拒绝“物业代收电费”,郑州俩小区业主维权,你咋看?原标题:九锦台小区换插卡式电表引争议 业主质疑:何时电费能直接交供电局
(责任编辑:岳丹杰_H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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