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地、房共有产权房面积的面积内拆旧房,另砌新屋,应作为新建还是翻建。希望各位高人指点?

  • 答: 宅基地转让条件和除外条件,以及宅基地转让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1、农村...

  • 答: 你好!具体可以依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 答: 该空地属程保干与程保珍、程保平兄弟争议地块程保珍、程保秋未经审批在此挖地基,县、乡、国土、村建部门已到场制止,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复原貌至于对土地权属争议,我乡与县国土局执...

  • 答: 应该可以争取补偿的,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镇政府咨询

  • 答: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是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户口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城镇户口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拆迁补偿的多少只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和户口没关系。居民在农村有始...

  • 答:  经市国土资源局核实,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合政〔2018〕4号文)第十一条“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房屋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补偿对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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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了一个新的名词闯入了人们的视野

拆一套分七套,一夜暴富不是梦

所以每年的拆迁政策也就非常受大家的关注......

合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或变

11月13日,也就是昨天,合肥国土资源局公示了一条新的通知,我市对《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合政〔2014〕175号)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集思广益,市国土局针对修改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修改草案,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被拆迁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偿对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但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对于安置补偿标准,修订草案公布房屋补偿对象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房屋依照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补偿对象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产权调换后,补偿对象可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加购买15平方米建筑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

认定补偿对象时,只要符合条件,对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一视同仁”。

对其他特殊类型安置人口,如有已婚配偶及两人婚生子女(配偶和子女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公告前户籍已迁入范围内依法收养的子女;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后根据户籍政策“农转非”,从征地范围迁出的人员本人。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户籍在合肥市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役军官的补偿参照本项规定执行;符合房屋安置人口的妇女,公告前已孕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胎儿可视为房屋补偿安置人口。

但是,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本次办法,不仅对补偿对象在方案确定的期限内按时搬迁的给予奖励,还规定了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况:如补偿对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超出实施期限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补偿对象限期交出土地。

补偿对象在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由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提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强制执行前,区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实施单位就申请执行房屋补偿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补偿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列情形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因婚姻、出生、大中专毕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等原因迁入户口的除外);

(五)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但本次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办法适用范围在: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行政区域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农村10类房屋或被回收

总之,现在农村的房子真是越来越值钱了,怪不得小编身边那些有农村户口的朋友即使在市区买了房子也不愿意把户口迁过来.......

受农村土地确权的影响,2017年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可以说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变化有很多,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房屋建设规范化了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2017年国家加大了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哪些农房可能将被回收呢?大家注意了。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

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

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

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

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

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新政策下

十种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

这些农房的户主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综上,家里要拆迁的还有农村有房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你既可能“一夜暴富”,也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所以看完这篇文章,赶快转发给身边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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