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了,还有父亲,三个姐姐一个哥哥。走时没留遗嘱,但房产名字写成其中一个姐姐的。房子最终属于谁

摘要:关于房产继承,一直是不少人关注的问题,最近就有网友小张给融360房贷君(fangdai123)留言,母亲已经去世多年,家里父亲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他,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如果让父母写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规定了5种立遗嘱的方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小张父亲)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小张父亲)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小张父亲)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

关于房产继承,一直是不少人关注的问题,最近就有网友小张给融360房贷君(fangdai123)留言,母亲已经去世多年,家里父亲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他,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如果让父母写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规定了5种立遗嘱的方式:

公证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小张父亲)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的遗嘱。

自书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小张父亲)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小张父亲)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顾名思义,就是遗嘱人(小张父亲)自己亲自录音,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录音内容中详细表明自己遗嘱人的身份、见证人身份、房产分配给谁,以及具体设立遗嘱的具体时间。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由遗嘱人或者见证人保管。

一般,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病危),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举例:假如小张父亲病重,紧急情况下说把房子给小张姐姐,后来病情转好,又找见证人写下书面遗嘱,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这五种设立遗嘱的类型,除了公正遗嘱,其他四个都属于非公正遗嘱,公正遗嘱跟非公正遗嘱有什么区别?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公正遗嘱是经过国家机关证明过的遗嘱,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比非公正遗嘱更高,而且公正遗嘱本身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最重要的是,当数份遗嘱发生冲突时,公正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说了这么多,是不是有人还是有点云里雾里?别担心,接下来融360房贷君就结合实际案例给大家分析几个常见问题,一定瞪大眼睛看好了,说不定就是你自己的情况呢。

一、遗嘱一定要公正后才有效吗?

这个问题被问得最多,这里需要给大家普及一项新法律,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法定继承、赠与、遗嘱继承、协商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

另外,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现在的房产遗嘱公正没有强制性了,只要提交的遗嘱合法、有效,都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遗嘱继承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公正后的遗嘱真实性、合法性更有保证,其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二、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最保险?

上文中小张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名下这套房产是母亲生前买的,房子属于小张父亲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重点是小张母亲并没有留下遗嘱,这种情况下就要根据《继承法》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综合分析,我们一步一步看。

1、首先要明确的是,小张父亲母亲各占房子的一半份额。

2、然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父亲、小张、小张姐姐都有继承母亲那一半房产的权利,三人各占1/2*1/3=1/6

3、在小张父亲设立的遗嘱有效的情况下,父亲占有的房产份额应该是1/2+1/6=4/6,那么小张应得的房产份额是4/6+1/6=5/6,小张姐姐应得份额是1/6

4、经过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房产可以由小张取得,但是需要向姐姐支付属于她的那1/6的房款,才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所以小张父亲想把房子都给小张的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小张只能获得房子5/6的份额,姐姐有另外1/6的份额,除非姐姐主动放弃自己的那份,否则小张需要付给姐姐那份房款才能合法继承全部房子。

融360房贷君提示: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觉得不吉利,但生前不立遗嘱,一旦去世就会给子女房产分配造成困扰。对于父母的共同房产,需要父亲、母亲都立下遗嘱,明确自己那份房产的分配情况,才能避免问题的复杂化,也相对保险。

三、书面的遗嘱,不签字,只按手印有效吗?

有些年纪大的老人,习惯用按手印代替签字,这样的遗嘱可能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假如小张父亲找来邻居三人,让其中一人代笔写下遗嘱,父亲在遗嘱上按了手印,其他三人签字。

融360房贷君提示: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要求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由一人代书,而且见证人之间无利害关系。遗嘱上需要遗嘱人、见证人签字,而不是按手印。根据《继承法》,遗嘱人、见证人签字,是为了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一般按手印的遗嘱人,可能是因为不识字,或者行动不便(老人手抖),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人无法签字,法院会重新考虑遗嘱的真实性。融360房贷君建议,在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遗嘱人、见证人亲笔签字,尽量不要按手印。

四、遗嘱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有效期吗?

遗嘱是遗嘱人(小张父亲)去世后开始生效,对于有效期,大家要先知道“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1、遗嘱继承:给法定继承人立的遗嘱叫做“遗嘱”,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有效期。

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张、小张姐姐),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父亲的兄弟姐们)继承。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由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以,设立遗嘱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避免产生纠纷。

2、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立的遗嘱叫做“遗赠”,《继承法》规定,遗赠的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人后两个月内,要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举个例子:假如小张父亲立下遗嘱,把房子给自己的侄女,侄女要在知道小张父亲的遗嘱后两个月内,决定是不是要接受。如果侄女在知道遗嘱的情况下,在老人去世后半年才决定接受,就属于超过有效期了,就算是公正遗嘱,也视为自动放弃遗赠,所以一定要注意。

五、立了遗嘱之后反悔了能改吗?

根据《继承法》,遗嘱人(小张父亲)可以撤销变更所立的遗嘱。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举例:小张父亲先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小张,后来因为在自己生病期间,小张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让他很感动,于是决定重新写一份遗嘱,明确把房子给小张姐姐,之前的遗嘱作废,就算是撤销了之前的旧遗嘱,变更出新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举例:小张父亲先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小张,后来因为在自己生病期间,小张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让他很感动,于是在原来的旧遗嘱上把遗嘱继承人改成了小张姐姐,也算是撤销变更了遗嘱。

3、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发生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举例:小张父亲先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小张,后来因为在自己生病期间,小张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让他很感动,于是就把房子卖了,所得房款交给了小张姐姐,这种情况就属于在继承开始前遗嘱人(小张父亲)的行为跟遗嘱意思相反,遗嘱被视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融360房贷君提示:对于公正遗嘱,由于遗嘱内容被了公证处证明过,遗嘱人(小张父亲)想要撤销或者变更的话,需要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总结起来,法院在判决时,判定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主要根据以下几点:

1、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上的内容是不是小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达,如果小张父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最好找一位律师作为法定代理人帮助他处理立遗嘱等各项事务。

2、见证人不能是这几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也不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小张、小张姐姐都不能是见证人。

3、公正过的遗嘱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4、当设立的多份遗嘱有冲突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遗嘱应该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小张父亲的侄女照顾小张父亲,尽到赡养义务)的,按照协议办理。

对于遗嘱房产的分配,融360房贷君建议,最好是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商量,兄弟姐妹对簿公堂的情况是最不应该发生的,家和万事兴,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房产继承问题伤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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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得归我 我们也有份 张叶 绘

  410万遗产引发姐弟争夺战

  3个姐姐拿出养老协议要3人分,弟弟拿出遗嘱要独享,法院判4人平分

  为了数百万拆迁巨款的分配问题,王家姐仨将亲弟弟王军告到了法院,说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去世后,弟弟拿着伪造的遗嘱和拆迁单位签协议,想独吞父亲的那份遗产。而对于父亲遗产的分配,她们三姐妹和父亲有一份养老协议,证明父亲是要把遗产给她们三人均分的,弟弟根本没有份。建邺法院审理后认为,养老协议并不能证明姐妹三人履行了协议内容,而弟弟的那份遗嘱,其真实性也无法认定。最终,法院判决姐妹四人均分父母遗产。

  四百多万拆迁款引来姐弟争夺战

  这场官司所涉及的房屋因市政工程建设需要,于两年多前被列入拆迁范围,并于去年被拆除。在拆迁过程中,被告王军向区拆迁办提供声明,表明父亲王民生名下房产由其全部继承。拆迁办据此与王军拟订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两份协议,拆迁补偿款共为410万元。正是这笔巨款,引起了姐弟之间的争夺战。

  去年年中,王芹、王芳、王华三姐妹将弟弟王军告到了建邺法院,要求继承分割父亲的房屋或拆迁补偿款。三姐妹诉称,母亲十多年前去世后,未留遗嘱,父亲王民生于两年多前去世,留有书面遗嘱,遗产由她们三姐妹平均继承。但弟弟王军拿着伪造的父亲遗嘱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该房屋系父母共同财产,鉴于母亲未留有遗嘱,属于母亲的那份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而父亲留有遗嘱,对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三姐妹请求法院判决她们各享有十分之三的继承权,而弟弟享有十分之一的继承权。庭审期间,三姐妹明确诉讼请求为:确认她们三人继承拆迁补偿款369万元,弟弟王军继承41万元。

  姐弟都有父亲留下的书面材料

  在法庭上,姐妹三人拿出了她们和父亲签的一份养老协议,这份协议上写着,“我叫王民生,家住某某街某某号。现在我已经年迈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我决定从今天起,以后的生活料理生老病死由我三个女儿负责:王芹、王芳、王华负责承担我的一切,我的财产由三个女儿平摊,其他人不得享有”。在该份由电脑打印的协议书上,有王民生的签名和按的手印,姐妹三人以此证明,父亲的确是要把遗产给她们三人的。

  弟弟王军则针锋相对提供了一份父亲写的“说明”,其中写着,“我叫王民生,家住某某街某某号,家中房子除临街三间约70平方米是我和老太盖的外,其余部分是老太、我同意后王军出钱盖的,属于王军个人财产。我去养老院后,家中所有房间财物全归儿子王军所有。所有事情都由王军本人处理决定”。 王军说,三个姐姐提交的“养老协议”不具备合法性,无法律效力。该遗嘱也没有实际履行,且自己提交的书面材料在后,应以自己的这份为准,请求法院驳回三个姐姐的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判决姐弟四人平分财产

  法庭上,王军提出对三个姐姐提供的养老协议签名及落款时间进行笔迹鉴定,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结构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养老协议”原件中立嘱人处两处“王民生”签名字迹和落款时间与提供的王民生字迹样本为同一人书写,证明这份协议是真实的。“你信不过我们的养老协议,我们还信不过你的那份说明呢”,三个姐姐认为,弟弟王军持有的那份说明上,虽然有父亲王民生的手印,但不能确定真伪,不具备真实性。对此,法院要求王军提供可供对比的样本,但是王军却不能提供,因此法院没有认可王军这份说明的真实性。对此,王军认为,“养老协议”虽然有父亲的签名,但三个姐姐并没有真正履行“养老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此后,法院对拆迁办进行调查后获悉,410万元补偿款中有930456元是给予王军及其家庭的补偿,其余3169544元均是对产权人的补偿,故3169544元应作为王民生夫妇的遗产进行继承。

  最终,法院认为,王芹姐妹三人提供的“养老协议”,未表现出遗嘱的意思表示,从协议的文字表述看,王民生要求三姐妹在其年迈体弱、生活不能自理之时,负责其生活料理及生老病死,基于她们的照顾,王民生承诺受照顾之日起财产由三姐妹平摊,其他人不得享有,也就是说,三姐妹取得王民生财产的前提条件是负责王民生生活料理和生老病死。鉴于三姐妹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对王民生尽到协议义务,故其也不应享受养老协议所约定接受财产的权利。所以,“养老协议”不能作为王民生遗产继承的依据,而王军所提供说明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最终,法院判决王民生夫妇的遗产3169544元,由王芹、王芳、王华和王军各继承792386元。

  通讯员 建法 本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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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把房产遗嘱公证给我 过户时,哥哥姐姐却不肯签字

  问:我之前谈了一个对象,在家办了酒席但是没有领证。前几年我们一起做生意,结果他把我赶走,一分钱也没有给,还在外败坏我的名声,到处跟别人说我卷走他几十万。把我赶走不到一个月,他就有了新的对象。

  想想这些我就生气,我现在想要把我的钱和东西要回来。该怎么办?

  周禹翔:“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首先你们未领结婚证,也没进行结婚登记,所以你们现在还不是夫妻关系,无法通过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来划分。对于你们双方日常生活中花费的费用,是无法主张的。

  对于你们合伙经营的生意,如果你方退伙,可以基于你方投资的份额进行主张。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建议你们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维护你方权利,最主要的是要有证据证明。

  爸妈把房产遗嘱公证给我,过户时,哥哥姐姐却不肯签字

  问:我爸名下有一套房,在我妈去世时,属于我妈的一半公证给了我,属于我爸的一半当时做了遗产公证也给了我。

  现在我爸也去世了,我想把房子过户过来。但在做继承公证时,我哥姐都不肯签字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吴慧霞:“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市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专业方向公司、金融领域。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回复如下:

  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若其他继承人不愿签字的,可以直接起诉其他继承人,由法院判决,凭判决书办理。

  网贷逾期,对方拿着我的照片四处威胁我

  问:律师您好,我网贷逾期了,但是我没有说不还,我现在确实也还不上,要过几天才可以还。可是对方却把我的身份证照片到处发,还威胁我。短信证据我都有,我该怎么办?

  仇德亮:“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经济合同、婚姻家庭、房地产、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等。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网贷公司如果把你的个人信息随便发布到公共场合,这有可能涉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及犯罪,你可以选择报警。但你欠的钱还是应该及时还上。

  丈夫欠下外债还不上,妻子的房子有危险?

  问:丈夫在外的个人债务,如果他自己没法偿还,会强行拿妻子的房产来抵债吗?

  房子是结婚后夫妻俩一起出钱买的,当时公证按份共有。现在女方打算买下男方的份额,男方拿到钱也能去还一点债。想问问律师,女方买下男方份额后,这房子算是女方一人所有了吧,还会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抵债吗?

  周雯倩:“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企业劳工制度设计研究、公司借贷金融业务、普通民商事诉讼。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一方债务是否认定为共同债务主要判断标准为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情况都是默认为共同债务的,除非有相反证据。在认定为共同债务后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归还债务,而不论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租客不接受租金上涨,占着房子不走了!

  问:我之前跟租客签订了两年半的出租合同,约定了第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租金再议,但是并没有约定租金协商无果的情况怎么处理。现在第一年快到了,我提出要涨租金,租客不接受,但是也拒绝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占着房子不走了。我该怎么办?

  姬水红:“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仁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商事、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等。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如果不接受你提出的涨价,可以终止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终止合同,让租客腾空租赁房屋。

标签: 过户;签字;房产;遗嘱公证;律师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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