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异地工作,缴存三年的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何提取出来

  9月起省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办理异地贷款

  从 9月1日起,全省各地都应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关联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实行业务咨询、受理、办理及房屋抵押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市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提取、划转业务时,在资料真实、完整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予以核准办理。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9月份开始积极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月起,安徽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时会很方便,因为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支持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

  从受理到放款15个工作日搞定  从 9月1日起,全省各地都应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关联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实行业务咨询、受理、办理及房屋抵押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市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提取、划转业务时,在资料真实、完整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予以核准办理。

  对于一些想购 房的市民来说,公积金贷款有时候下来得会比较慢,这无疑会影响个人买房的计划。省住建厅这次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到放款,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委托银行和担保机构办理环节的时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负责落实;房屋抵押登记 由各市、县房产登记部门负责,办理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开展省内异地贷款 方便职工购房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9月份开始积极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省内异地贷款执行贷款受理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关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登记部门在贷款资格审查、还款能力认定、贷后管理、房屋抵押登 记等方面应给予积极配合。对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行留置资料审核;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省住建厅正会同省财政厅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加大对各地资金运用、服务效能的考核权重,对个贷率达不到90%的城市,将会实行扣分制度,避免出现管理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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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宿迁市《关于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宿公积金委﹝2018﹞2号)有关规定,依据宿迁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从13962元调整为14935元,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起执行。各县(区)管理部、各受托银行要提前做好调整基数准备工作,各缴存单位如需调整,请到各服务窗口及受托银行申请办理。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对异地缴存且户籍地在宿迁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置业群体要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2、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根据我市租金水平,建立租金提取额度调整制度,合理确定提取额度并及时调整。参照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主办的中国房价平台数据中宿迁地区公布的2018年5月份租房价格水平,从即日起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市直及三县两区统一调整为1200元/户/月,执行期暂定为一年。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出租房屋需登录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

3、新增提取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账户封存期间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账户除外);为避免骗提套取行为,若申请人封存销户提取后两年内再次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设个人账户的,需将提取金额退回至公积金专户,方可办理缴存、贷款等相关业务。

4、新增转移规定:我市缴存职工在账户封存期间,已在异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在转入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缴存职工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可申请将外市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取消离市销户提取规定、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和“职工被判刑收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要进一步简化优化提取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业务网上咨询,加快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办理时限。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并取消当事人及配偶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资格。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内控制度,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实行定期轮岗。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交叉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委托商业银行受理审核的,要完善委托协议并将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业务考核,与受托资格和手续费挂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对相关管理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严格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主动提出信息共享需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及人民银行的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社保、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江苏省住建厅、浙江省住建厅和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建立的“江浙沪”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多方合作机制,积极协助完成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的提取业务协查申请,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核查申请人异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户籍等相关信息的,可商请信息产生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代为核查,共同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为保障缴存人权益,打击制止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并定期对已办结的提取业务进行“回头看”,具体承办业务的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案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及时限,向缴存人告知违规办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责任。要深入单位、社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挥好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的宣传员作用,积极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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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新工作单位直接办理调入”。

  4、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

  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出资的业主或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部分。

  2、以下情况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1)对同一套房屋在12个月内交易2次(含)以上的;

  (2)缴存职工在3年内以大修原因重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缴存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办理了所购房退房手续的,须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退还。

  3、取消原由单位审核并出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要求,调整为依缴存职工本人申请办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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