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经过户给成年子女后,夫妻一方去世过户子女离婚怎么分割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过户怎样办理】,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笔者参考了上海市高院的解释,将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4、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5、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

    实践中,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可能有父母的名字、子女的名字等。对此,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审理中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怎样办理

  •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 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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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好像是现代人结婚的一个标配,而如果离婚的话,房产的分割又是一个大问题,房产分割费用以及过户方面都是一个大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分割费用大概是多少?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费用大概是多少

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4、注意: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二、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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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内写了房产给子女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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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戴允丝律师,广州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中共党员,曾获优秀律师称号,从事法律10年,所在律师团队更是25年经验团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精通法律,通晓法理,具有深厚的法学造诣和极强的司法操作经验,对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认真负责,不论案件大小,都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力求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01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离婚协议》是解决人身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的关系不只是简单的《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关系,应首先受《婚姻法》的约束,然后再受《合同法》的约束。《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带有道德义务性质,带有双方对自己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补偿性质。

未成年的孩子也是可以拥有房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分配有比较大的争议可以考虑将其给自己的孩子,双方都不能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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