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没有一毛钱可以买几头牛的存款,也没有拥有什么特别有价值的物品。 没毛病。。。

我在喝冰水,轰隆发出奇怪的声音。    我的胃病又犯了,隐隐地疼起来,冰水到达胃里的时候我开始感到剧烈的疼痛。我喜欢痛的感觉,但我的脸开始变的苍白,额头变得发冷。    我从柜子里翻出大大小小的药瓶,把那些药片抓出来,然后把那冰凉的药片放进杯子里,我看见那些白色的小固体开始溶化,我把它们喝下去,喝得很慢,那些液体滑过舌头的时候感觉麻麻地,是种奇怪的味道。    我的胃开始好些了,我打开冰箱,里面只剩下一瓶雪碧,是爸爸留下的,他临去的时候往冰箱里塞满了东西,还有桌子上的一叠钞票。妈妈也许回来过,但她很忙,忙着赴饭局,忙着谈生意,我不知道她赚回来的钱可以买多少栋这样的房子,我只知道她没有能力让任何一件简单的房子变的有些家的味道。我使劲地闻了闻,屋子里冰凉的气息,还有木板的味道……    我打开电视,从1频道换到65频道用了15分钟,从65频道推到1频道用了10分钟,25分钟后我关掉了电视,我按下PLAY键,谢霆锋在很认真地唱:我什么都不是/我是二等兵士/因国捐躯都难记入历史/我什么都不是/我是九等天使
天亮的时候,她说了声谢谢,然后拉开门走了。    我去了学校,见到了陌。他跑来告诉我说榴生病了,在医院做手术,我跟陌去了医院。榴的脸色很苍白,我摸着她的额头说会没事的,临走的时候她抓住我的手说,依南,好好照顾自己,你的样子让我伤心了。    我走得很快,头上的太阳很眩目,我的眼睛胀胀地,像有东西涌出来。    我用爸爸留下了的那叠钱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然后塞满冰箱。中午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一起去吃饭。    我们去了一个小面摊,摊主是个三四十岁的妇女,很胖,脸上不施任何粉质,不像我妈妈,化妆台上一大堆红红绿绿的东西拼命往脸上抹,三天两头还请美容师做护理,做一次美容是面摊老板娘一年的收入。    我低下头吃面,味道不是很好,但比我成天吃的泡面好多了。我放下一张100块钱的钞票,拉起陌离开了面摊。妈妈赚回的钱说不定就是从眼前这些辛辛苦苦劳作的人身上得来的。我现在做的只不过把他们的东西还给他们,但老板娘很是高兴,很远了还说记得下次再来。  &nb
sp; 陌回去了,他妈妈叮嘱他每天晚上必须9点以前回去,9:20的时候,他妈妈打了3次电话给他,他一脸害怕,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回去吧。!    我回到了我住的地方,我现在只能用这个称呼,因为这里根本不能算家。洗完澡后有人敲门,又是隔壁的女生。    你介不介意我在你这儿过夜? 其实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无非是她爸妈出差,她一个人在家,她或许还想问我为什么我也一个人。    这简直是废话中的废话。    我对这些问题毫无兴趣,因为我不想知道太多的事情。我连自己的事都不想处理,何况是一个对我来说是陌生人的事。    我打开我妈妈的卧室对她说,今晚你睡这,门可以反锁。    “哦,”她小声地应着,抱着我的沙发上的枕头进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醒了,闻到很浓的奶茶味。她从厨房端出很多东西,然后说,我们两个人都是一个人,干脆一起吃早餐吧?    其实她的厨艺真的很棒,我笑着对她说,比外面卖的早点好吃多了。    原来你会笑,我还以为你不会笑呢!她一脸灿烂地说。    我去了医院看榴,她正在打点滴,见到我很是高兴。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她嘟起嘴说。    我把精品店里买的手链给她戴上,然后对她说祝她早日康复。    许久,她说,你爸妈一直没有回来,我跟我爸妈说我去一个女同学家住,然后搬去和你一起住……好不好?我低下头看见她的脸红了,我摸摸她
的头说小心以后嫁不出去,接着我拿起背包准备离去。她便哭了起来,一开始是很小声,我转过去,看见她满脸泪痕,我掏出纸巾递过去,她没有接,我的手悬在那里。我忽然之间感觉很难受。    依南,她小声地叫着我的名字,你别老是一副清高自负的样子,你在折磨自己知道吗?你真的需要一个人照顾,你的样子让我心痛了……    我低下头很快地走路,我的鼻子酸酸地,我不能让榴看见我流泪,我蹲在墙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中午放学后大家都回去了,我一个人呆在教室里,其实教室真的是个好地方,窗户很多、很大,空气的味道很温暖。广播里放着周杰伦的歌,他正在那里哼哼哈兮地唱《双截棍》。我听了几分钟后,关掉了教室的广播。我去小卖部买了冰的矿泉水,1块钱一瓶,妈妈说越便宜的东西对身体越不好。我拧开盖,一口气喝下去,我想看看这一块钱的东西能不能喝死人。    半小时后,我躺在草地上。脑子很清净,事实上我已经推翻了妈妈的那条自以为是的规律,简直是谬论。我轻轻地说道。我的胃有些痛。但无论是多贵的东西只要放在冰箱里冰一下我喝下去胃都会疼,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严重的胃病,不过我想暂时死不了。    我看了看表,离上课还有两个小时,我买了一束郁金香去医院看榴。    她挣扎着起来,我扶着她,她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煲好的汤。是我妈煲的,我偷偷放在里面,你喝吧,她递了过来。    我打开盖,很满,她一口也没喝过。我突然很想哭,我说,你再这样我以后就来看你了。    那我们一起喝吧,你……喂我……她的脸红了。    汤的味道很好,我看见榴笑的很开心。她应该快好了吧,我想。    晚饭是和隔壁的女孩一起吃的,她做了很多菜。她告诉我说她的名字叫琪,她的父母离婚,她不愿跟着任何一方,便跑来这个城市买了房子住下。  &nbs
p; 她很勤快,吃完饭后马上洗晚,我忽然觉得自己似乎有些窘迫了。她在我的浴室里洗了澡,穿着我妈妈的浴袍和拖鞋,她走出来的时候我差一点误以为她就是我妈了,但我妈是短头发,我很久没见她了,不知道她的头发长长了没有,我打开电视,她在一旁晾头发,有很清香的洗发水的味道。    榴的主治医生正在病房内给榴做诊断,我和陌被护士拦在了病房外,透过门上的那块玻璃窗口我看见榴一边用手指着门一手拉着医生的衣角,她在叫我的名字,依南、依南,她脸色苍白,呼吸困难,只是延伸一直在我和医生之间回荡。    医生打开门说,她让你进去。榴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她的手指很凉,我弯曲手指握住她的手,帮她拭去额上的汗,她努力张开没有血色的嘴唇,喃喃地叫着我的名字,依南、依南。    我在她耳边小声说,你快点好起来,我答应你搬来和我一起住,让我照顾我,喝你煲的汤,不再喝那些冰水,我喉咙哽咽得很难受,我看见榴苍白的脸浮起一丝笑意,她用力的抓住我的手,昏迷的时候都没有放开过……    医生把榴推进了手术室,陌在门外来回踱步。    我知道了,我拍拍他的见旁,我饿了,先去吃东西,你在这等榴。    我去了那个小面摊,老板娘很热情,还问我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来,她往晚里放了很多肉,重重叠叠地铺在上面,我拔开那些肉,低下头吃面。    我吃了一半便吃不下去了,老板娘坚持说面的钱上次付过了,不用再付了,我淡淡地笑了笑,然后说,我不喜欢吃肉。    今天的太阳很眩目,我回去洗了澡。琪把我的衣服拿去洗了,她把窗帘拉开,把地板擦了,这地方总算有点家的味道了。 &n
榴的手术做完了,在病房里,从窗户我看见陌似乎有话对榴说。陌张开嘴正打算说的时候榴抓住了陌的衣服,依南呢?他去哪了?    我打开门进去,榴一脸兴奋地坐起来,陌站起来,从我身边做过的时候,我低下头说对不起。    你没做错什么,好好照顾榴吧,中午我打电话给你,我们一起吃午饭。他拍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    我在榴的身边坐下,她显然好多了。    你饿了吧?我去买些东西回来吧?我站起身说。    不用,你陪陪我说说话吧?    我很久都没有出声,也不敢直视榴,因为我知道她一直在盯着我,我不知道陌会怎么想,但愿不会伤及兄弟感情。    柜子里有橘子,你帮我剥开好吗?    我拿出橘子,很快地剥好,她吃了一块,第二块递过去的时候,她便抿着嘴,我低下头说,别这样,让陌看见了……    那你扔掉吧,我也不吃了,榴把头扭过去。    气愤很尴尬,我妥协了,他似乎很高兴,每次喂她的时候都让我把橘子瓣放进她嘴里,她说她脖子不能动,不能伸头来,每次我刚放进去,她都抿上嘴,嘴唇滑过我的手指,有时还故意轻轻地用牙咬我的手指。她字是一脸灿烂地笑,只有我在默念陌不要那么快回来,不要让他看见我用沾有榴口水的手指往自己嘴里放橘子。    中午我和陌去了一家餐厅,我叫了很多东西,我说这几天都吃得不好,找机会补一下,我看见陌只顾低下头吃东西,便不再说话了,我照例叫了一杯冰水,陌忽然说,榴让我看着你,说你胃不好,别让你喝这种东西。    空气开始窒息得要命。你只要不告诉她就好了,我
笑了笑说,然后端起杯子,依南?陌放下了筷子,我没有管他,低下头喝水。陌站起身推小了我面前的那杯冰水,杯子掉在地板上发出很尖锐的声音,我从前报里掏出钱放在桌子上,然后说我不吃了。    回去后琪正等我吃午饭,她煲好了汤,让我吃完饭带去医院给我那朋友。    我很努力地喝汤,因为我很庆幸她没有像榴一样要我陪她一起喝,还要一口一口地喂,我才一个汤匙,放进了她嘴里,又放进我的嘴里,想想我就肉麻。    下午没有课,我便呆在家里听音乐。    家里,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用这个词,而且过度得是那样自然,连我都没有察觉到。    王菲在慵懒地唱: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情愿什么也不留下/再也没有什么牵挂/如果我还有忧伤/让风吹散它/如果还有快乐/也许吧。    我摘下耳机,倒了一杯冰水,正在擦拭桌子的琪抬起头张开嘴,但最后没有说话。    我把兵水喝下去,奇怪的是没有冰块,我记得放进冰箱里的水应该是昨天早上,没理由没有冰块,我看见琪迅速低下头去,我便什么话也没有说。    我的胃开始由疼变成痛,我把耳机的声音调到最大。    不知道多久以后,我被琪推醒,她递给我电话话筒说,你朋友打来的,我接过来听见陌在里面大声喊,下来,我在你楼下。    陌很久才问
我去了一个酒吧,一小时前我用老妈给的那张卡从提款机里取了很多钱,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从提款机里滑了出来,我想我真的像妈妈说的那样,离开了她我真的活不下去。    我去酒吧只要了杯冰水,有很多冰块,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喝下去,放下一张100远的钞票,离开了酒吧。    出去后我开始呕吐,我的胃痛的厉害。    我坐在路灯下吸烟,一个又一个的烟头在我脚下被踩灭,吸完两包烟后我突然一镇咳嗽。我看见手指夹着的那根烟上出现了斑斑点点的红色。    我想是不是快要死掉了。    许久,有人从后面把我的风衣披到我身上,接着我听见琪的哭声,她从后面抱住我说,你别这样,别这样。    是我常常对榴说的那句话。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家里,琪把一条毛巾叠好放在我额头上,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    我说我得去医院,然后换好鞋出去,我想我不能留在家里了,这样我会更难受。    医院里榴的冰床上空空的,我忽然敢到似乎情况不太好,我没敢想下去,我找到榴的主治医生,他只是说了句,出院了。    我回去洗了澡,按下PLAY键,依旧是王菲在慵懒地唱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笑容给了你/宽容给了他。我把CD关掉,拉开窗帘,我看见榴正
往我住的这栋楼走来,我把琪从厨房拉出来,然后说呆会有人来你去开门。我打电话给陌,然后让他马上到我这来,我想一场好戏就要开始了,我似乎有些兴奋,好象主角不是我,我只是局外人一样,但我知道我不这样做的话我就会对不起陌,我喜欢痛快的结束方式,又痛又快,我从小就不会处理自己的事,我不知道我这次是不是又做错了,但我别无选择。    算了,她叹口气说,你这人就这木样。    第二天她走了,走之前她往冰箱里塞满了食物。我打开冰箱门,发现我的冰水不见了,接着我在垃圾桶发现了我装冰水的那个杯子的碎片。我忽然喉咙哽咽得很难受。 &n
地板上都是散落的稿纸,还有一个工作指示灯亮着的CD,我坐在地板上,手里端着一杯冰水,我正在考虑我要不要喝下去,我的胃开始疼起来,我一仰头把冰水喝下去,胃尖锐地痛起来……    我一个人去逛街。    回来的时候我抱着一条狗,因为我太孤独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但我原先以为养宠物的人都是矫情的,我想我宁愿矫情也不要可耻。    我给它挂了个小牌子,我拿出钢笔,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地址、电话,当我准备写上自己名字的时候,钢笔没水了,我也才反映过来,危险!不久后我开始后悔我当初的决定,因为那小东西开始在房间里无羞耻之心的方便,我正准备好好教训它的时候有人按门铃,是陌。    狗?你养的?他的表情和我刚把它抱回来的时候一样。    啊?哦!嗯!是,刚买回来,我正打算送给你呢!    我把狗抱给他,顺便把那个牌子扯下来。他很高兴地走了。他走后不久我才想起刚买的狗食,那玩意留着也不能自己吃,我打开窗户
房间里一切如故,只有那堆新陈代谢后的产物能证明有条狗在这出现过。我把房间收拾干净,然后把一张喜剧片放进VCD,是周星弛的《大话西游》,我在看第n+1遍,有人说看重复的电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只要让我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我一定废了他,用恶毒一点的话来说就是看谁先弄死谁。    紫霞仙子在眼泪汪汪地说,飞蛾就那么傻,明知道会受伤。    我按了快进,喜剧片中有这种台词真他妈的烂!我还是比较喜欢周星弛说,曾经什么什么,然后是一万年,多精彩多干脆,我对星爷的敬仰之情简直可以形容为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荧幕开始晃动,前面有一个人站起来上厕所。我一向比较喜欢这种盗版片,不仅因为便宜,而且经常要晃着脑袋才能看到正立的画面,我很少运动,取而代之的是在家里看盗版片,是别人从电影院偷拍的那种,很专业,看完后脖子一阵酸痛。    还有看恐怖片一定要看盗版,当你害怕的时候周围是一片女生的尖叫,这时候你就可以感觉到还是有很多人与你同在。    有一次我买了《动物世界》的盗版光盘,打开后却是两个人在前面接吻,真是太伤风化了,既然做这种事就不要看这种电影,看这种电影的肯定是很多小朋友,影响真是太不好了,接着我看见很多小朋友围了上来,一个小朋友指着那个男的好象在说,叔叔,你在干什么?    郭小橹说,中国的知识分子天性崇拜苦难鄙夷轻浮,他们认为喜剧的目的必须与喜剧形式的出发点相背离才是对的,所以《大话西游》也不例外。我就亲眼看见《大话西游》公映的那天很多女生哭哭啼啼地从电影院走出来对着那辆宣传车一阵猛踢,嘴里还说,说好是喜剧嘛!怎么这样……    我看着她们出来我心里特爽,所以我一直没有看《大话西游》的下集,我的原则就是把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看!    洗完澡后我去了学校,在操场上晃荡的时候看见了
陌和榴,陌跑过来说,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吧。    我看了看远处的榴,然后说不去了,我送你的那狗怎么样了?还好吧?    好个屁!到处方便,我把那小畜生宰了,今晚去我家吃狗肉,狗是你的,怎么也得算你一份啊……他拍拍我的肩膀说。    My God!这死人,连狗都吃。我努力压制住想扁他的冲动,毕竟让他在榴面前丢脸不是件很风光的事。    还是不去了,我吃狗肉上火,我转身离开,因为榴一直在操场那边等他。    头上的太阳很眩目,陌打电话给我说呆会一起出去玩,我从电话中听出那家伙在剔牙,一副欠扁的样子。    我远以为他会叫一大伙人,没想到只有我、榴还有他三个人,陌走在中间,气愤尴尬的要命。    我们去了一家酒吧,里面的音乐很低沉,灯也很暗。我要了杯冰水,陌要了啤酒,并把一杯橙汁很小心地递给榴。    不久后,陌起身上洗手间,我一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冰水,我把服务员叫过来,让他在给我一杯冰水,榴兰住他说,给他杯啤酒,不要冰的。我赌气似的自己走过去倒冰水,榴抓住我的手说,你是不是要我死给你看?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看见榴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下来,我的喉咙哽咽得很难受。    陌回来了,很快他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知道出于本能我要做的就是做好放手,陌很给我面子,没有像以前一样一拳打在我脸上,我不知道那家伙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出拳打别人的腹部,很怪……    陌走出了旧吧,我看过很多电视剧中的这种情节,按道理榴应该喊着陌的名字追出去,榴却蹲下来问我怎么样了,很出乎意料,我在想是不是我喝冰水喝多了变傻了。    其实他那一拳应该不会很重,我只是估计错了他的攻击部位所以事后觉得很痛,我咬咬牙站起来说,没事,你快去把陌追回来吧。    第二天是月考,我很早去学校找好了考场,然后去吃早餐,我吃得很慢,因为我的胃很痛,我喝完牛乃的时候还差5分钟开考,而我跑回学校至少要15分钟。    我很庆幸自己10分钟就到了学校,比我预算的情况好得很多,走进考场的时候我想起书包还在家里,里面有我的纸笔等考试用品,最重要的那张准考证。    我很冷静地回家拿书包,进考场的时候刚好迟到29分钟,这里规定开考30分钟不能进考场,我想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前面坐着的那人是年级前10名的高才生,本来凭实力我可以考得不错,但很快就要交卷了,我只能出此下策,但我怎么出下下策也不能抄别人的试卷,因为前面那人是榴,万幸中的不幸。    所以我只能死得壮观一点,我在试卷上连名字也没有写,虽然我知道这是一次很重要的考试,但我向来都是破罐子破摔。    交卷的时候榴转过身换了我的试卷,我看见她的试卷上写着我的名字,而我的试卷上她正刷刷的写下她自己的名字。    所以你一直以来情愿我难过也不让陌伤心对不对?你这兄弟当得也太过了点。  &nbs
p; 我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径直走,再不走的话我眼睛里发热的液体就要滚出来了。    这鬼天气,太阳那么刺眼,冬天应该不会来了吧?    我回去后开始做今天发下来的试卷,很厚的一叠,我ABCD地飞快地写着答案,做到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我倒了一杯冰水喝下去,我以为我这样会不那么困,但我的额头开始发冷,冷汗冒出来,我脸色苍白,胃从未有过的疼痛,我的杯子掉到地上,很清脆的声音。    我努力地站起来,走向那部电话机,我光着脚踩上了那些魄力碎片,有殷红的液体侵染着地板,但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拨了个电话号码,我以为是陌的,但却拨了榴的,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努力张开嘴,但电话的话筒我已经握不住了,我隐隐地听见榴在叫我的名字,依南、依南,她惊慌地叫着。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手上挂着一瓶点滴。榴握住我的手,帮我拭去额上的汗,我忽然觉得这情节似乎以前发生过,但我的记忆力太差了,而且头很痛。    18岁了,我们已经老了。    但我们还没有学会刻骨铭心,为什么却先学会了遗忘?    医生说我的胃病严重了,必须做手术,我很想问他手术有没有风险,但榴在这我便不好开口了,我一向认为上手术台和上屠宰场没有区别,任人宰割,我不怕痛,但怕死,这是我的弱点。    我妈妈赶回来了,她刚在香港谈完生意,很远我就看见她在跟医生指手画脚。    哎呀你们这里的医疗条件这么差,在你们这里做手术万一我儿子有个闪失你们赔得起吗?    “赔得起吗?”这句话说明是一笔很巨额的钞票,没想到我在我妈眼里可以折算为钱,很大一笔,我感到很欣慰。    我被我妈用专机运去了上海,我看见榴一直哭哭啼啼地像个孩子,我努力笑了笑,对她说,我不会死的,大不了换个胃。  &nbs
p; 我这句话很提醒我老妈,她连忙对同往上海的医生说,如果我儿子那个东西不太好就换一个好了,多少钱没关系。    我拉着我妈的手说,妈,你真疼我。    我被退进手术室,几针麻醉之后我失去了知觉。醒来看见衣服里肿起一团用纱布包好的刀口。    我在上海过的很滋润,我妈天天给我送水送饭,她以前认为把我一个人扔在家我死不了,但现在她终于相信我是脆弱的,想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自己很恶心。    我妈每次喂我东西的时候,她包里的电话老在响,弄的我整嘴都是,算了,要她喂,我还饿不死,我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只剩下老妈用惊愕的延伸盯着我。    后来我才发现这样乃是失败中得失败,老妈认为我好得差不多了遍决定带我回家,但我的脚伤得很重,每走一步都痛得要命,老妈只好雇几个人抬我去机场。走在街上,场面颇为壮观,大家像看动物园的小猴一样看着我    回去之后老妈决定帮我请个保姆,我一口回绝说,我习惯一个人了,老妈说你现在吃饭都有问题你怎么照顾自己啊。榴在一旁低着头说,阿姨,我以后给依南送饭吧。我老妈一脸灿烂地说好啊,你是依南的同学吧?今年多大了?    榴得到我妈的许可后名正言顺的走进我家给我送饭送菜,我感觉自己都有些像以前的少爷了。    但我一直没有见到陌,这家伙不会真的生气了吧!我很想开口问榴陌为什么不来,但怕她不高兴只好作罢。    很快我就全好了,我想如果我再不站起来活动活动我就成废人了,吃完晚饭后我在镜子前很认真的刮胡子。是我爸以前留下来的剃须刀,他总是可以买到很适用的东西,刮的时候
不会弄疼脸,不像老妈送的那把,说是几千块买来的,第二次用的时候就伤了皮肤,还不如街边小摊上几块钱一把的剃须刀。    老爸很久没有回来了,大概有半年了吧,但他们都很忙,我知道我爸我妈都很能干,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呼风唤雨,他们在智商上是天才,在情商上却是弱智,所以他们从不一起打天下,我真担心哪天我妈在某个行业搞垄断的话会不会把我爸挤挎。    第二天我去了学校,我已经落下很多课,学校里面沸沸扬扬的传着说我生病的时候他们的校花怎么怎么照顾我,真他妈的神经病!但我一个男孩子没有什么,这事对一个女孩子总是不太好。    我找到了榴,然后对她说她有没有听到同学在传我和她的事。    我打开电视,差不多的台都在放《新闻联播》。我和陌对国家大事一向不感兴趣,伊拉克战争都打完了我们还以为美国正在对付阿富汗。我对陌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在广场上我们遇到了榴,榴说,我们三个人该坐下来好好谈谈了。    我转过身,看见她抱着胳膊像个受伤的孩子,她蹲下去,底下头,有眼泪在地面上,我走过去却不知道要干什么,我想拉拉她的头发让她起来,可终究没有伸了出去,我开始乱得稀里糊涂。    很久以后她抬起头,转过身向马路的另一边走去。    请允许我这样叫你,我现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很想跟你好好谈谈,可一直没有机会,我不知道你处理事情的方式会是这样,躲、躲,有些事情是不能躲的,逃避只会带来越来越多的伤害,我现在不想说什么了,我只是告诉你,我爷爷在台湾开了个公司,让我爸妈去接管,我们21号上午就得走了,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从来没有想过结局会是这样,但我真的无能为力,我努力过了,但我越努力受的伤害越大,我真的怕了。    我看了看日历,今天是10月20日,我打了榴的电话,但打不通,我方法看见榴抱着腿坐在房间里的地板上,盯着眼前的电话。    我想她明天走,电话也许早停了。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机场,但终究没能见到榴,一架飞机正从地面起飞,是巨大的轰鸣声,重重的砸在我身上,我蹲在地上,难过的说不出话来。    我把榴做的那张写的是我的名字的试卷烧了,一阵风出来,空气里萦绕着翩翩起舞的黑碟,我仿佛看见榴哭着对我说,你真的是木头。    爱的人去死,成熟的人为了爱的人而卑贱的活着,也许我们真的应了“初恋里根本不懂爱情”这句话,我们在单纯也太直接了,所以我们受的伤害往往是刻骨铭心的。我又想起了《大话西游》中紫霞仙子说的那句话,飞蛾那么傻,明知道会受伤……或许我们无法接受我们所预知的结果,所以我们开始奋不顾身,到最后才发现结果是那样的撕心裂肺。    谨以此文,献给所以在爱情游戏中受过伤害的男孩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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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佣兵,一个没有过去,没有记忆的佣兵,当半年前我被弗雷德大叔从一个大坑中救起我的那刻起,我的名字就叫做---无名。

  弗雷德大叔是一名老资格的佣兵,当我醒来发现失去了一切的记忆之后,他就留下我在他所属的佣兵团中当了一名佣兵,并传授我剑技和佣兵的知识。

  我所身处的是一个小型佣兵团,总共仅有五十余人,叫做“玫瑰兵团”,名字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在圣魔大陆上却极有名气,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的正副团长。

  “玫瑰兵团”的团长乌兰娜莎乃是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人称“战地玫瑰”,自幼就生长在战场上,不论剑术还是用兵都是第一流的,曾率部下从莱因哈特王国数万军队的包围中救出人质,可见其厉害。

  副团长莹也是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她是一名优秀至极的召唤法师,能召唤出许多的高阶魔兽,若非在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中亦有一位精通召唤魔法的大贤者林卡,她一定能同那传说中的“冰雪圣女”冰清影一样成为七大魔法师之一。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有了两个这样的团长,再加上所属佣兵俱是精锐的高手,“玫瑰兵团”不想出名也难。

  近半年来,已和平了百余年的圣魔大陆又陷入了战火之中。

  据说在半年前,天界和魔界发生了一场激战,魔界的一位被称为“魔神王”的大人物翘掉了,从而使战况更加激烈,甚至波及了圣魔大陆。

  如今,圣魔大陆上的国家和种族已分为两派:巴布尼卡王国。蕾因公国和冰雪王国与魔界结盟;莱因哈特王国和兽人族则同天界站在一边,连一向团结和平的精灵族都分成了两边,水精灵。风精灵和雷精灵站在魔界一边,火精灵和土精灵站在了天界一边。

  双方之间相互攻城略地,征战不休,此种情形对我们佣兵来说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起码不用担心失业。

  不过,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国家甚至是精灵都站到了代表着邪恶的魔界一边?

  但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反正对我们佣兵而言他们是越乱越好,这样才有我们的用武之地。

  我看了一眼左手食指上的黑色戒指,又摸了摸胸口,在里面戴着一条漆黑的项链,这两件看起来毫无价值的烂饰物是弗雷德大叔见到我时我身上仅有的两件东西,可能与我的

身份有关(戴着这么不值钱的饰物,看来我以前一定很穷,恢不恢复记忆都没什么关系了)。

  “无名,出来,快出来……”

  弗雷德大叔那粗豪的嗓音从帐外传来,我忙停下胡思乱想钻出了小帐幕。

  只见身材粗壮的弗雷德大叔手中提着一柄狭长漆黑的长剑正站在帐外,见我走出,他嘟哝道:“无名,你要的墨钢剑已经打造好了。我真搞不懂你,以你那强壮的体格,使用大剑才是最适合的,可你偏偏要这种古怪的狭锋剑,还要用墨钢铸造,这柄剑可花去了你半年的薪水啊。”

  我没有理会弗雷德大叔的唠叨,欣喜的从他手中接过那柄狭锋黑剑把玩着。

  不知为什么,在这半年的佣兵生涯中我用过许多种兵器,可都不顺手,在我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柄漆黑狭长的怪剑的影子,于是我在数日前按照脑中的形象画出图形,将其同半年的血汗所得一起交给弗雷德大叔,请他代我到铁匠铺请工匠用墨钢(一种颜色漆黑的金属,硬度是普通钢的三倍,很是昂贵)给我打造一柄。

  握着墨钢剑把玩了一阵子,我忍不住挥剑使出了弗雷德大叔教给我的剑术,只觉气剑合一,极为畅快顺手。

  一声异响突然从身后传来,正沉浸在剑术中的我本能的反手一剑刺出,只听一声清脆的娇叱声响起,疾刺如风的墨钢剑竟被两根青葱般的纤纤玉指给夹住了。

  我心中大惊,转身看去却见一位美丽娇艳绝伦中又带着几分野玫瑰般的傲然洒脱气质的绝色美女正站在我身后,我的墨钢剑正被她的右手玉指紧紧夹着。

  她正是“玫瑰兵团”的团长---“战地玫瑰”乌兰娜莎,我一直暗恋着的人。

  乌兰娜莎微微一笑,道:“无名,你这柄剑的样子很怪,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我忙松开了紧握着剑柄的手,乌兰娜莎把玩了墨钢剑一阵,道:“样子好独特的剑,哪里来的?”

  弗雷德大叔插嘴道:“是无名画出了图纸要我找工匠铸造的,他还特别交待一定要用墨钢,结果这柄怪剑花去了他半年的薪水。”

  乌兰娜莎意外的看了我一眼,道:“无名,真看不出来,你居然还会设计兵刃,或许你以前是个铸剑工匠也说不定。”

  我搔了搔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柄狭锋墨剑的影子一直浮现在我脑海中,好象这才是我该用的兵刃,所以我才画出

请弗雷德大叔找工匠铸造。”

  乌兰娜莎挥舞墨钢剑使了几个剑式,每一招一式都那么幽雅美丽而又杀气凛然,不由让我和弗雷德大叔看呆了眼。

  持剑收势,乌兰娜莎道:“好剑,无名,你的设计还真不错。对了,这么独特的剑应该取个名字才对,你为它取名字了吗?”

  不假思索的,我脱口而出道:“‘亚夜’,我叫它‘亚夜’。”

  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呆住了,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突发奇想,为墨钢剑取这么一个名字。

  乌兰娜莎柳眉一皱,道:“‘亚夜’?这比较像是一个人的名字。算了,反正这剑是你设计的,怎么叫都是你的自由。”

  她将亚夜剑掷回给我,又从怀中取出一袋金币递给弗雷德大叔道:“无名设计的亚夜剑我很喜欢,你再去找那名工匠依原样为我铸造一柄,我们还要在这里留上几天,时间应该是来得及。”

  耶?我心中一奇,弗雷德大叔则应了声“是”,拿着金币找工匠去了。

  乌兰娜莎微笑着向我道:“无名,你的剑法是弗雷德教你的吧?他的剑术简单直接,以力克敌,在战场上还具威力但并不是什么精湛剑术,也不适合你设计的亚夜剑,不如我教你一套剑术吧。”

  我顿时大喜过望,我的身体极为强壮,学起弗雷德大叔的那种处于实战的剑术十分容易,这半年来我也是靠它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但我总觉得它已没有什么发展余地,不论我再怎么刻苦修炼也极难再进一步了。

  乌兰娜莎的剑术是真正的上乘剑术,就像是一门艺术一样,她在战场上的时候姿态幽雅绝美,毫无一丝杀气外泄,但却从来无人是她的三合之敌。

  如今,她竟要亲自传授我剑术,我自然是欣喜若狂了。

  乌兰娜莎道:“如今我们刚完成了雇主的任务,会在这里休整七八天,你每天晚上都到营地外的那片森林中去,里面有一块空地,我会在那里等你。”

  说完,她向我嫣然一笑,娇躯一转离开了。

  耶,太棒了,简直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兴奋极了,在亚夜剑冰冷的剑脊上连亲了几口,全靠它给我带来了好运气。

  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佣兵的生活是极为自由的,想干什么都行,营地中没有几个人,显得有点冷冷清清。

  好不容易熬到夜色降临,我匆匆吃过晚餐后就径直出营奔向

营外的森林,看的弗雷德大叔大惑不解。

  漆黑的森林中静悄悄的,偶尔响起虫鸣之声,我来到了林中的空地,并未见到乌兰娜莎的倩影(废话,天才刚刚黑,乌兰娜莎会来就怪了)。

  在一棵大树下静坐了一会儿,我委实觉得无聊,就爬到树上找了一根粗大的枝桠躺下,抱着亚夜剑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不知不觉间,我竟睡着了,待我醒来时只见明月已升到夜空当中,看来已是半夜了。

  我心中一急,忙挣扎欲起,想不到树枝却在这一刻“喀嚓”断裂,我顿时头下脚上的摔了下去。

  就在我准备承受巨痛之时,一股柔和的力道突然将我托住,令我平稳落地。

  只见美若天仙的乌兰娜莎正含着绝美的微笑俏立在我身前,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轻甲,内忖紫色劲装,美丽绝伦而又蕴涵野性,令我一下子无法移开目光。

  乌兰娜莎玉容上笑容一收,详嗔道:“无名,你在看什么?”

  我身躯一震,尴尬的干笑了一声,道:“团长,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不知怎么就在树上睡着了。”

  乌兰娜莎道:“你不用道歉,我也是才来,见你睡的正香就没有打扰你。好了,你该学习了。”

  我心知她没有说实话,因为在她那红色的轻甲上沾满了夜露水珠,分明已在这里等了好长一段时间了,我心中一阵愧疚,真挚地道:“团长,谢谢你,我会用心学习的,决不会辜负你的赏识。”

  乌兰娜莎露出了赞赏的神情,道:“你从弗雷德那里虽未学到上乘剑术,但基本功却已打的极为扎实,这是学习上乘剑术所不可或缺的。练剑先练气,气乃剑术的基础,今夜我先教你一套基本的练气心法,帮你打好根基。”

  我当然知道气的修炼才是武学的精髓,但练气之法是极为珍贵的,像我这样的普通佣兵想都不用想。

  我大喜过望地道:“真的吗?太好了,谢谢你,团长。”

  乌兰娜莎微微一笑,走到我身前开始向我讲解人身上的各处经脉的位置,传授我初步的练气之法。

  她不时伸出玉手在我身上的各处经脉上点击示范着,阵阵醉人的幽香直传入我鼻中,我顿时心头狂跳,十分激动。

  乌兰娜莎像是知晓了我在想些什么,白了我一眼,道:“不要胡思乱想,仔细听我的讲解,小心走火入魔。”

  我尴尬的一笑,忙强自镇定下狂

跳的心,依照乌兰娜莎的引导开始第一次凝聚体内的力量,逐渐形成一丝如游丝般的微弱真气,顺着经脉流动了起来。

  一切都很顺利,同乌兰娜莎所说的情形一模一样,但我隐约觉得体内除了这股新生的微弱真气外竟好似还有一种十分怪异的能量潜伏其中,而且这种能量令我丝毫不能测出深浅,只是这怪异的能量根本不受我意志的制约,自成一体,仿佛与我无关一般。

  我本想将这种怪异的感觉告诉乌兰娜莎,但又怕是庸人自扰,犹豫了一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

  过了片刻,我体内新生的微弱真气在全身经脉中运行了一周后回归丹田之中,我睁开了紧闭的双目,只觉神清气爽,精神好极了。

  乌兰娜莎惊讶地道:“无名,你真是让我吃惊,想不到这么轻易就踏出了练气的第一步,当初我可是用了几乎一天的时间才完成第一次真气循环的。”

  她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中月亮的位置,道:“时候已经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明日白天好好修炼一下这练气之法,晚上再来这里,我教你几个剑术的起手式。”

  我心中十分兴奋,壮着胆子突然抓住她那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道:“团长,谢谢你。”

  话一说罢,我马上转身飞奔而出,那种温暖柔软的感觉仍深深的留在我手中,嘻嘻,我决定以后都不洗手了。

  乌兰娜莎没想到无名会有这么一手,一时不由怔住了,直至无名从她视线中消失她才反应过来,轻轻揉弄了一下被捏痛了的玉手,樱唇边荡起一个妩媚绝丽的笑容。

  自从半年前无名被弗雷德救起,她第一眼见到了这名失去所有记忆的男子的时候,她那颗十余年来从未对任何男人动心过的芳心竟轻轻颤动了起来,在又惊又异之下她于是决定将其留在佣兵团里。

  “玫瑰兵团”虽仅有五十余人,但人人身怀绝技,不是超卓的战士就是高明的魔法师,若非乌兰娜莎的芳心中对无名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哪里会收留他这么一个没有过去,又没有一点本领的无能之人。

  这半年来,无名的一举一动她都暗自留心着,每当有危险的任务的时候也总是尽量让他远离危险,否则凭无名那几手三脚猫的功夫,早就死翘翘了。

  直到最近,她见无名随弗雷德已练好了剑术的基本功,才决定正式传授他练气之法和上乘剑术。

 不过,对于为什么要这么关心无名,连她自己都不明白。

  倒是无名练气的速度让她大吃一惊,连被称为武学奇才的她在第一次练气之时也耗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完成第一个循环,可无名仅用了几刻钟,快的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静思了片刻,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头绪,乌兰娜莎娇躯一闪,消失了。

我回到营地,轻手轻脚的走回帐幕。

  弗雷德大叔早已在帐中呼呼大睡,对我的归来一无所知,丝毫也没有战场上那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狂战士”的风范(弗雷德大叔是‘狂战士’一族的后裔,一旦狂性大发进入‘暴走’状态,就会变得力大无穷悍不畏死,是战场上最令人头疼的对手)。

  我躺回床上但始终无法入睡,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而且方才的练气令我精神饱满,无法睡着自是在情理之中。

  天很快就亮了,我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随即又想到了乌兰娜莎的叮嘱,于是就坐回床上依照昨日学到的练气之法练习了起来。

  微弱的真气在我体内的经脉中开始了循环,一周又一周,我也不知道循环了多少次,只是全心全意的催运着真气,直至产生头晕的感觉,真气运行也十分迟滞的时候方始罢手,因为据乌兰娜莎所说,出现此中现象就代表着身体对真气的承受力此时已至极限,若再强练下去是很容易走火入魔的。

  我刚一睁开眼睛就见到弗雷德大叔的大脸正在我面前三分处,吓了我一大跳,忙道:

  “大叔,你在干什么啊?”

  弗雷德大叔又惊又喜地道:“无名,想不到你竟学会了练气,这实在是太好了,是谁教你的?”

  我略一犹豫,觉得不应在救命恩人而又待我如晚辈一般疼爱的弗雷德大叔面前保密,就道:“是乌兰娜莎团长传授给我的。大叔,你可不能告诉旁人啊。”

  弗雷德大叔先是一惊,随即又明白了什么似的用一种怪异的目光打量着我,看的我心中直发麻。

  我跳下床走出帐幕,才发现时间居然已是下午了,想不到一次练气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以我只需几刻钟就可进行一次循环的速度来推算,我至少已循环了几十次,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

  团中的几名佣兵战友正在营地中闲逛着,见到我出来,一名身材格外高大魁梧的三十岁左右的大

汉笑着走了过来,道:“无名,你今天怎么到现在才起床?你一向可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啊。”

  他叫雷斯,人称“黑衣死神”,拥有不弱于圣骑士和大剑士的强横实力,是“玫瑰兵团”中的顶尖高手,连乌兰娜莎都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我笑了笑,道:“昨晚睡的晚了,所以今天也起的晚了。”

  雷斯的目光凝视了我一阵,道:“不知道我是不是看错了,你小子同昨天相比可是有了一些改变,气势沉凝坚韧多了。”

  我心知自己的变化绝逃不过他这种级数的高手的法眼,只好坦白道:“是这样的,团长昨天传授了我一套初步的练气之法,我一直练习到现在才出来。”

  雷斯双目中神光一闪,拍着我的肩膀笑道:“难怪难怪,原来是美女垂青啊,乌兰这丫头总算有一点像女儿家了。”

  他比乌兰娜莎年长十余岁,是乌兰娜莎父亲的部下,在乌兰娜莎的父亲去世后就一直辅佐她,对她的感情就像兄长和父亲一般。

  我感到脸上一热,忙道:“雷前辈你误会了,团长只是看我还可堪造就罢了,你可别多想。”

  雷斯哈哈狂笑了一阵,饶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他对乌兰娜莎这个小妮子的性情可是十分了解,她会感到谁可堪造就?骗鬼去吧,百分之百,她看上了这个忘记了所有过去的傻小子了。

  无名虽然失去了记忆,剑术也仅会一两手三脚猫的功夫,但他的身上却隐约透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是那么的尊贵高伟,隐有王者之风,仿佛是一位曾统帅过千军万马的领袖一般。

  反正他对无名是颇为欣赏的,若能好好教导,前途想必是不可限量,乌兰娜莎还挺有眼光的嘛。

  一时兴起,雷斯道:“来,无名,我现在教你几招剑术,晚上让乌兰那妮子大吃一惊。”

  我心中大喜,乌兰娜莎的剑术虽然精绝之极,但我总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跟她学这些有如舞蹈般姿态优美曼妙的剑术总有点不伦不类,雷斯的剑术我可是见过的,大巧不工杀气腾腾,每一招一式都直来直去却又威力无匹,那才是男子汉的剑术。

  我忙行了个大礼,道:“多谢雷斯前辈教导。”

  看来雷斯也知晓营地外林中空地的存在,他取出了自己的巨剑就带着我径直走向那里。

  雷斯的巨剑是名副其实的一柄巨剑,奇长奇阔又奇重,足有百余斤重,几乎和我的

身躯一样高,这柄巨剑可是“黑衣死神”的标志,一上战场就令敌人望风而逃。

  带着我来到林中空地,雷斯拄剑于地,道:“我的剑术是我从这几十年的血火佣兵生涯中总结起来的,讲究一招制敌,没有多余的花巧,使用者的力量越强,剑招的威力也就越大,但它对用剑者的基本功要求极高,你随弗雷德这半年的练习我都看在眼里,你已打下了十分牢固的根基,可以随我学这‘战诀’剑术了,不过练气之法你还是要跟乌兰丫头学下去,这是她祖传的绝学,比我的要好的多。”

  原来,他也早在半年前救起我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了,和乌兰娜莎心思相同,让我先随弗雷德大叔打好基础后再好好教导我。

  “战诀”,一听这个名字就令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锵”的一声我拔出了亚夜剑,一脸虔诚的等待着雷斯的教导。

  亚夜剑的独特造型令雷斯忍不住看了几眼,但他并没有说什么,提起巨剑喝道:“无名,看着,这是‘战诀’第一式---‘挺进疆场’。”

  喝声一落,他手中的巨剑猛然直刺而出,毫无花巧朴实无华,但却生出了一股有如千军万马纵横疆场般的惨烈气势,巨剑上劲气嘶啸,前方十几米外的数棵大树“喀嚓”

  一声竟然被剑身透出的剑气撞断。

  大树倒地,灰尘满天,我不由看呆了。

  这实在是太……太厉害了,同乌兰娜莎的剑术的那种精致无伦的秀美相比较,它是完全不同但又毫无逊色的另一种美,一种粗犷阳刚之美。

  一击既出,雷斯在刹那间又收剑归原,仿佛他根本就未动过一般。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中一点一点的重复着雷斯方才使出这招“挺进疆场”的动作,最终双目一睁,轻喝一声挺动亚夜剑依样画葫芦的直刺而出。

  没有劲气,没有剑啸,没有气势,在我手中这只是普通的一式直刺,毫无威力可言。

  雷斯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讶赞赏的光芒,道:“你还真是学剑的天才,把我的动作模仿的一点不差,真是难得。不过,这是没有用的,‘战诀’的精髓在于出剑时体内气的运用,剑招本身并没有什么威力。”

  他开始仔细的将这式“挺进疆场”使用时应如何凝气。发气的方法讲解给我听。

  想不到看似简单的这一式直刺中竟蕴涵着如此复杂的气的运用,我在雷斯的引导

下将体内那丝若有若无的细微真气贯注到了亚夜剑上,轻喝一声又一次挺刺而出。

  这一次同上一次不同了,虽然极为微弱,但在剑刃刺出时的确响起了“嘶”的一声轻响,我也感觉到体内那一丝微弱的真气顺着亚夜剑直射而出。

  成功了,我还未来的及欢呼,一阵头晕目眩的无力之感就从我体内散发开来,我身子一软就向地上倒去,亏有雷斯伸手扶住了我。

  雷斯伸手抵住我的胸口,一股柔和的暖流直输入了我体内,我萎靡的精神顿时一振。

  他道:“你初始练气,真气极是微弱,方才的那一击已耗去了你所有的真气,所以才会这样。”

  在雷斯的协助下,我很快就恢复了精神。

  雷斯道:“今天我先教你这一招,你回去好好体会一下,不过只能在心中练习,待日后你的真气充足了再实剑练习。练剑先练气,你要先随着乌兰娜莎把气练好再说。”

  他提着巨剑离开了树林,我初识绝学门径,心中兴奋莫名,干脆连晚餐也不回去吃了,留在空地静思着才学到的“挺进疆场”与气的运行,等待着夜色和乌兰娜莎的到来。

  虽然一天没有吃饭,但我丝毫不感到饥饿,精神十足。

  我的心神一直沉浸在对剑术的思索中,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股宜人的幽香传入鼻中将我唤醒,只见乌兰娜莎正俏立在我身前。

  见我醒来,她含笑道:“为什么每次我来的时候你总是在发呆呢?又在思考什么?”

  我不好意思的干笑了几声,道:“对不起,团长,又麻烦你了。对了,下午的时候雷前辈说要将他的‘战诀’剑术传授给我,你教我练气就行了。”

  乌兰娜莎指了一下那几棵被雷斯的剑气击断的巨树,道:“看见这几棵树我就知道了,只有雷叔叔的‘战诀’才有如此威力。我一时大意了,忘了我的剑法并不适合你这个大男人。”

  她开始全心的传授我练气之法。

  于是,每天白天我随雷斯学习剑术,晚上则跟着乌兰娜莎练气,七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在这七天里,我学全了“战诀”,当然,只是架势和运气之法,并没有亲身实践过(我那一点点的真气还无法用于这么强的剑招之中),而乌兰娜莎也将她祖传的练气之法尽数传给了我,以后的一切也就看我自己了。

  “玫瑰兵团”的副团长“兽魔女”莹从蕾因公国

回到营地,给兵团带来了一个新任务:蕾因公国的菲欧娅公主在日前的战斗中落到了火精灵族和兽人族联军的手中,目前蕾因公国正在同这两个种族开战,抽不出人手,所以就高价雇请我们“玫瑰兵团”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要从精擅火系魔法的火精灵和强横无比的兽人族手中把人救出来,那简直是比登天都难。

  不过,看在天文数字的报酬上,再艰难的任务我们也接了。

  佣兵团马上开拔,仅有五十余人短小精悍,行动迅速,这是大兵团所无法比拟的。

  经过七天的刻苦练气,我的体力和耐力都增强了许多,因而一连数天的马上奔行我倒也支持住了,不由在心中暗自庆幸。

  弗雷德大叔策马来到了我身边,笑道:“无名,这次任务可凶险的很,到时候记得跟在我身边,不要逞能。知道吗?”

  我眉头一皱,道:“大叔,这半年来每当有战事发生,我总是躲在你身后,这一次可不能这样了,雷前辈和团长分别传授了我剑术和练气之道,我已经和以前不同了。”

  弗雷德大叔在我头上拍了一把,笑骂道:“臭小子,你才学了几天,想死也不能这样啊。此次任务真的非比寻常,啊,对了,菲欧娅公主可是和团长。副团长齐名的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一定是美呆了,到时候咱们可要开眼界喽。”

  “菲欧娅,菲欧娅……”,我喃喃的低语着这个秀气的名字,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名字总是有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好象以前经常听说似的。

  据探听来的情报所知,火精灵和兽人两族联军的总部设在斯普鲁恩斯城堡,菲欧娅公主亦被囚禁在那里。

  斯普鲁恩斯城堡本就是兽人族的要塞,地处峭壁之下,易守难攻防卫严密,蕾因公国的“风暴骑士团”曾进攻过城堡,但始终无法攻破。

  我们在距城堡尚有十余里的一处隐蔽的地方扎下营地,同时在周围做好了伪装,以防被火精灵和兽人族的巡逻队发现。

  莹召唤出了一只飞翔魔兽大雷鹰,令它到斯普鲁恩斯城堡上空进行侦察,乌兰娜莎也派出了几名擅长潜踪匿迹之术,行动迅速的佣兵前去进行地面侦察。

  我抓紧一切空闲的时间来练气,体内经脉中的真气已比前几日粗了许多,循环的速度亦快了不少,只要有稍微一点时间就可以完成一次循环。

际上,我目前练气的成就已相当于旁人苦练一年的结果了,只是我自己并不清楚。

  乌兰娜莎站在帐幕中的一张简单的桌子前,紧紧凝视着桌上那张花高价从盗贼手中买来的斯普鲁恩斯城堡的地图,仔细思索着行动的步骤。

  帐幕帘子一掀,一位身材高挑,气质高雅的绝色美女走了进来,在她的肩头上站着一只羽毛颜色极为鲜艳,头上生着一只小巧的白色小角的奇怪的鹦鹉。

  这位绝色美女正是“玫瑰兵团”的副团长,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中有“兽魔女”之称的召唤法师---莹,她肩上的怪异鹦鹉是低级魔兽的一种,名叫“鬼鹦”,智慧极高能口吐人言与人交谈,但没有什么攻击力,当作宠物却是十分适合。

  莹走到了乌兰娜莎身边道:“莎莎,想出什么行动策略了么?菲欧娅公主落到了那群凶残的兽人手中,多留一刻就多一份危险,我们要及早将她救出才是。”

  乌兰娜莎在地图上拍了拍,道:“这斯普鲁恩斯城堡是作为要塞来建造的,易守难攻,我们要偷偷潜入还真是不容易。”

  莹道:“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派人做出大兵团围攻城堡的假像,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选几名精锐的战士随我乘坐飞翔魔兽潜入城堡中,确定坐标,这样就可以用‘空间转移’救出公主了。”

  乌兰娜莎美目一亮,道:“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我们这么几个人如何做出大军进攻的假象?要知道斯普鲁恩斯城堡是很大的,其中驻军上万,我们一个不小心就会全军覆没。”

  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响起:“团长,副团长,我们不用刻意费力做出大兵团的假象,只需派几名兄弟扮做蕾因公国的先头尖兵,他们在城堡周围一露面,自会有探子向城堡通报。你们想,头脑简单的兽人族和火精灵在得到这个情报后会有何反应?”

  二女一转头,只见一名穿着普通的剑士铠甲的高大男子正掀帘而入。

  “无名,怎么会是你?”

  乌兰娜莎又惊又喜,想不到失去了记忆的无名竟会出这么一个主意。

  我笑道:“我在练气方面遇到了一点问题,特来向团长请教,无意中听到了你们的交谈,所以冒昧了,还请两位团长见谅。”

  莹道:“不,无名,你的主意极好,兽人族和火精灵听闻附近有蕾因公国的尖兵出现,定会以为有大军在后面开来,

他们一定会列阵以待的。这样一来既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我们又不用多费力气,这个主意真是好极了。”

  乌兰娜莎道:“无名,这个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得?”

  我习惯的搔了搔头,道:“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想,在听了你们的交谈后这个念头就自己跳了出来,自然的很。”

  乌兰娜莎美目中神光一闪,道:“或许你以前曾经历过这种事,所以……”

  我苦笑道:“我以前一定是个穷光蛋,哪里会经历这种事?我想这只是灵光乍闪罢了。”

  乌兰娜莎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又道:“你说你在练气时出了一点问题?这可不能有半点马虎,你快仔细的讲给我听。”

  莹也听乌兰娜莎说过她教我练气之事,好奇的眨着美目倾听着。

  我道:“其实,在团长您第一次教我练气的时候我就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了,只是当时的感觉十分细微,我估计可能是错觉,也就没有向您说,可是这几天感觉越来越明显,我确定这不是错觉,所以才来找您。”

  乌兰娜莎有点急切地道:“什么样的感觉?你快说啊。”

  看她的神情就知道她是真的在关心我,我心中不由一热,道:“每次在练气真气运行的时候我就觉得体内经脉中好像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力量,一种并不是真气,十分怪异的力量。随着我练气的进一步深入,我对这种怪异力量的感觉也越来越清晰,就在方才,我发现它的源头竟是在这儿。”

  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额头眉心处。

  乌兰娜莎柳眉一皱,莹却在一旁开口道:“听你说的倒好像是魔法师的魔力,因为魔力就是以人的精神力量为基础,眉心处正是精神力量的储存地。不过,只有魔力达到大法师程度的法师才能感应到眉心处力量的存在。无名,说不定你是一位大魔法师哦。”

  我哑然失笑道:“副团长,您在开什么玩笑?我若真有大魔法师那样的魔力就不会像废品一样被你们给拣到了。”

  乌兰娜莎道:“这样吧,你到床上去坐好,我用真气察探一下你体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忙依言除下铠甲到床上坐好,一阵幽香传来,乌兰娜莎坐在了我身后,接着就有一只柔软的小手贴在了我的背心上。

  乌兰娜莎的娇音传来:“平心,静气,随着我真气的指引运行。”

  一股暖流从背心处渗入了我的体内,与我本身的

那一丝微弱真气相融合,缓缓的在经脉中游动起来。

  莹心知我们这个时候不能受到干扰,她于是就走到了帐幕外为我们守护着。

  乌兰娜莎和我的真气慢慢的一条一条经脉的检查着,渐渐的越来越向上,但没有发现丝毫的异样。

  突然,我感到眉心处一热,接着就有一大片怪异的能量流从眉心处奔涌而出,刹那间顺着经脉冲击而下,猛然与乌兰娜莎输入我体内的真气撞击在了一起。

  若是现在有人在旁边的话,定能见到我的身上猛然暴射出了漆黑的闪光。

  乌兰娜莎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到一股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能量流猛然撞击在了她输出的真气上,她顿时娇啼一声被震飞撞在了帐壁上,差一点连帐幕都给弄倒了。

  莹感应到帐内突然爆发出的强烈的气流波动,忙回身冲入帐中,只见无名如原样端坐在床上,而乌兰娜莎却正狼狈的从帐幕边上爬起,好象方才狠狠的摔了一下。

  我慌忙从床上跳下前去扶乌兰娜莎,莹已先我一步扶住了她。

  刚刚站稳乌兰娜莎就立即道:“无名,你没事吧?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她自己摔的不轻,但一站起就如此关心我丝毫没有顾及到自己,我差一点就感激涕淋了,忙道:“我没事。团长,都是我不好,害的您……”

  莹道:“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谁能告诉我?”

  乌兰娜莎用一种奇异的目光打量着我,道:“无名体内果然有一种怪异的力量,而且强的不可思议,刚才我就是被这股力量反震出去的。无名,你快运气检查一下,不要留下什么后遗症。”

  我依言闭上双目潜心开始运行真气,惊奇的发现我的真气竟产生了本质的变化,尽管还是十分微弱,但似乎像是与那种怪异的力量相结合产生了异变,成了另外一种性质的能量。

  乌兰娜莎和莹惊奇的发现在无名的身躯上竟若有若无的散发出一种好似气状的乌黑光芒,隐隐约约闪闪烁烁,带给人一种强大的无形的压力。

  我停住了真气的运行,体外若有若无的乌光顿时散去,无形的压力立散,乌兰娜莎和莹方始松了口气。

  乌兰娜莎的美目中神光闪烁的紧盯着我,道:“无名,刚才……”

  莹叫道:“是魔力,我现在敢肯定无名所说的那种怪异的力量是魔力,因为方才你在运行真气时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魔力的波动

,尽管这种波动十分古怪。无名,在失忆前你一定是个魔法师,而且是一个十分厉害的魔法师。”

  魔法师?我?可能吗?

  望着两位绝色美女那又惊又奇的目光,我忙道:“副团长您不要说笑了,我怎么可能是魔法师?倒是方才我发觉体内的真气竟在那怪异能量的影响下产生了异变,尽管依旧极弱但性质完全不同了。看。”

  我猛然将真气全部凝集到右手的经脉中,只觉潜藏在眉心处的奇异能量飞快的分出了一丝闪电般融入了我凝集的真气中。

  于是,我的右手上散发出了如方才一般的气状乌光,大概是因为我全部的真气都集中到了手上的缘故,乌光比方才要明显很多。

  乌兰娜莎苦笑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超过了我的认知范围,旦愿你真气的异变不会伤害到你才好。”

  莹道:“我总觉得无名的真气竟好似散发出了魔力的波动,但真气和魔力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能量,怎么可能融合为以?或许是我太敏感了……”

  这时,帐外突然传来一声清越的鹰鸣,莹肩头上的“鬼鹦”叫道:“大雷回来了,大雷回来了……”

  莹神情一动,闪身出了帐幕,我和乌兰娜莎忙跟了出去。

  一只足有人大的黑色巨鹰从天而降落在了莹的身前,发出了一阵有高有低的鸣叫声。

  魔兽是有各自的语言的,身为召唤法师其中的一项技能就是通晓各种魔兽的语言,莹在听大雷鹰鸣叫一阵之后点了点头,挥手划出召唤阵将其收回自己的异次元空间。

  乌兰娜莎道:“莹,侦察到什么了?”

  莹道:“据大雷鹰所说,斯普鲁恩斯城堡的戒备极严到处都有卫兵和巡逻队,想要潜入的话恐怕很难。”

  乌兰娜莎道:“既然如此,那就按照无名想出的计策行事吧。先派出几个人化装成蕾因公国的士兵到城堡外的小镇上秀一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她的目光望向我,道:“无名,这件事就由你去办吧。”

  我心知她是照顾我,有意让我去执行这种没有什么危险的任务,到时候只要亮亮相就行了,敌人一来就躲入森林中,根本不会有危险。

  我虽然不甘心,但还有点自知之明,以我目前的本事恐怕也只能胜任这种“诱饵”任务,只好答应了。

  在我转身离开之时,乌兰娜莎关切的声音传来:“无名,小心啊。”

美人关怀,啊,我的心都要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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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卡密儿,他至今仍认为,他是在做一场梦,是的,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

方才还在冰冷的监狱中的他,现在竟天差地别地坐在国王卧室里的一张椅子上,这张椅子,华丽无比,不,应该说,整个卧室里,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无比。

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既是至高无上威严的象征,又是雍容华贵的典型代表。

卡密儿像一个犯人似的坐在房间里,就像他仍呆在监狱里那样,不敢到处走动,不敢碰一碰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甚至连抬头望一望整间屋子的勇气都没有。

卡密儿在听到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后,抬起头来,在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进……进来。”他的声音显得很无力。

“下午好,国王陛下。”史列因走了进来,用依旧是很恭敬的语气说道。

“……”卡密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很无奈地看着他。他头上戴的吊饰压得他感到脑袋昏沉沉的,几乎都已经把他压垮了。

史列因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位资深的谋略家意识到了自己的计划是对的。

他和尤利西塞尔,实在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

柔顺的水蓝色长发,披散在他的肩上,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挂在他额头上的那颗蓝宝石一样的有着水蓝色的光泽,他半搭着眼皮,头微微地歪向一边,加上他那身华丽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

若不是他没有像尤利西塞尔三世那双锐利的眼睛,史列因就会认为,现在坐在自己眼前的,就是那位高贵的国王陛下本人了。

“我刚才对您说的,您都记住了吗?陛下。”他已经习惯称呼他为“陛下”。

“阁下……”卡密儿才一开口,就被史列因狠狠地瞪了一眼,“哦,是的,我……我……”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吓着那个本已经魂不附体的年轻人了,于是,他收起刚才严厉的表情,用一种很温和的语气说道:“对于我及我以外的所有大臣,您这需称呼他们的姓氏或名字就可以了,至于姓氏还是名字,就随您高兴了我的陛下。”他不厌其烦地把刚刚说过一次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卡密儿依旧是无力地点点头,“只是……只是您当真要我记住那么多,那么长的名字吗?”

“是的,陛下。”史列因再一次严肃起来,“身位国君,却连自己臣子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不是很可笑吗?”

“好吧,”卡密儿让步了,他觉得,凭自己的记忆力,记住如此长如此多的名字,若是花上几天功夫,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史列因的一句话,使他方才起的一点点自信心,又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请您务必在明天早上之前把这件事办好,因为我已经向群臣宣布过,明日的早朝照常进行。

“您简直在判我死刑!阁下!”卡密儿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叫起来。

史列因,此时此刻根本顾不上什么君臣礼节,至少现在是君臣礼节,他猛地冲上去捂住卡密儿的嘴,这位平时处世冷静的官员,这次由于太过激动而导致用力过猛,以至于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当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失态时,已经晚了,一阵脚步声过后,门被推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人一身白色,银白色的长发,酒红色的眼眸,深藏不露,俊美的脸颊,看不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从他的衣着判断,他是国王的侍从。

“发生什么事了,国王陛下?”他刚走进来的时候,是这么说道的。

没有人回答他,史列因抬起头,在认清了来人是谁后,不由地大大松了一口气,从刚才一直处于的紧张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因为他很快便发现,来人是一个忠于国王,并且只忠于国王的,不一般的随从。

“您想干什么?德?奥尔吉利斯阁下?”银发的年轻人从剑鞘中抽出剑来,用一种和他身份不太相符的严厉的语气说道,“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至少,让我满意的解释,那么,我,愿意为国王陛下献出生命。”

“请听我说,哈尔笛尔,”哈尔笛尔(Haldir),是这位年轻侍从的名字,史列因打断他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冷静了,“请听我说,以我的名义起誓,事情绝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严重,十分之一,不,一百分之一都没有。所以,请把剑收起来吧,我的朋友,收起剑吧。”他那恭敬的态度,让人怀疑站在他们面前的,究竟是不是一个随从。

没错,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只不过他不是普通人,光是从史列因,这

位位及首相的近身大臣对他的恭敬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位,在国王身边,却被允许佩剑的人。

哈尔笛尔把剑收回剑鞘,他看了看六神无主的卡密儿,再看看满脸平静的史列因,微微笑了笑,他把手指插进自己柔顺的长发中,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哦?阁下说事情不严重吗?不知阁下,说的是哪件事呢?”

卡密儿自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史列因立刻就明白了。

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是最接近国王的人,而且虽是侍从,两人的关系亲密地就如同亲兄弟一般,国王的出走,他不可能一无所知,问题在于:他究竟知道多少,他是不是知道一些连自己都还被蒙在鼓里的事呢?

短短几十秒,史列因已经决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是国王身边,最忠诚,也是最值得信赖的人,若是连他的协助也得不到,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很严重了。

若要想得到他的协助,就必须告诉他一切。

哈尔笛尔没有等他的回答,他径直朝卡密儿走过去,伸出手去,扶起那个什么事都还未搞明白的年轻人,他微笑着看着他,温和地说道:“您是国王陛下的什么人,为何,你们长地如此相象?”

对方用的是一种十分温和的口吻,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这句话所可能带来的震撼力,但是可怜的卡密儿,尽管对方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但他仍被吓得差点失去平衡,幸好由哈尔笛尔扶着,他才没有再次摔倒。

史列因并没有被吓到,他本来就想把这个秘密告诉他,既然这个秘密不捅自破,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他心里琢磨着:不愧是和尤利西塞尔朝夕相处的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那么,”史列因也微微笑了,他决定脱盘而出,“您愿意协助我们吗?”

卡密儿不由地看了史列因一眼,这位近身大臣的冷静与镇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感染了他。

“我的协助?若是您真的需要我的协助,您不觉得,您应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吗?”

“您会知道一切的,我的朋友。”史列因边说,边打开门走了出去,叫来宫廷内务主管,吩咐道:“国王去了御花园,您差人去准备一下,记住,要快,这是国王的命令。”

主官点了点头,离开了。

史列因再次回到了房间,关上门。

个钦佩的笑容,同时,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其它在国王离开期间,勾结梵冈,谋权篡位。”史列因开门见山的说道。

哈尔笛尔没有出声,他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而卡密儿呢?他之前已经从史列因口中得知了此事的大概内容,他看着自己眼前的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现在,在他的心里,虽然仍有恐惧和不安,但好奇心和责任心已远远占据了上风。

“谋权篡位吗,”哈尔笛尔笑了笑,“开始国王陛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哈尔笛尔收起了笑容,低下头去,接着说道:“但是,有天早上,国王陛下他这么对我说道:“哈尔笛尔,我,还是太小看他了。””

一时间 ,一股可怕的沉默充斥着整个房间。

史列因当然知道,那个“他”是指谁,他低着头,沉思。

“也就是说,他想勾结梵冈,把奥尔雷斯毁了!”哈尔笛尔压低声音,却抑制不住,他说的话,所带来的震撼力。

卡密儿在那一瞬间,如同被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他的心都凉了,他连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被牵涉到一桩如此重大的政治阴谋中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光关系到一个人,两个人的命运,还关系到整个奥尔雷斯的存亡啊!

“不愧是国王陛下,”是史列因打破了沉默,“总能先人一步预测到将会发生的事。”他微笑着说道,尽管他心里并不怎么轻松。

这是卡密儿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尤利西塞尔三世的评价,日后他还听到过好几次,想到自己的命运,在如此奇妙的机缘下,与那位高尚的国王陛下连在了一起,一股莫名的,想要了解他的心情油然而起。

“先生们,”卡密儿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你们刚才的言论推断,奥尔雷斯似乎处在极大的麻烦中。”他这么说道。

“是的,陛下。”两人异口同声。

“如果国王不在的话。”史列因又补充了一句。

“那好吧,”卡密儿定了定神,又继续说道:“在真正的国王回来之前,我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他的语气与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那份沉着,那份自信,让史列因产生了错觉,因为他原本就长得和尤利西塞尔三世如此相似。

哈尔笛尔用一种极其温和的眼神看着这个年轻人,就如同他望着国王那样,望着他,“您现

在是国王,那么,您也就是我的主人,我的陛下。”年轻的侍从跪了下来。“我听候您的任何吩咐。”

“啊!这真是我的荣幸!”卡密儿激动地扶起他,这是他进到王宫以后,第一次感受到的温馨与信赖。

史列因也认为,让哈尔笛尔来照看这个年轻人,很值得放心,于是他说道:“我该走了,先生们,”他边说边打开门,“我刚才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现在,我就得去应付那位,因为我那个玩笑,而没来打搅我们谈话的人了。”

两人明白他的意思,卡密儿点点头,颇有点国王允许臣子退下的味道与架势,史列因行了个礼,恭敬地退出了房间。

这位近身大臣,的确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且,还为我们新上任的国王陛下,带来了一桩不大不小的麻烦。

正在不久前,“史列因带来了一个蓝色长发的孩子进宫”的消息,传到了罗严塔尔的耳朵里。

“这是自我识字以来,听过的最有趣的事了,一个蓝色长发的男孩子,一个孩子?您能确定,您没看错吗?拉姆依特(Ramit)?”罗严塔尔正在摆弄他眼前的葡萄酒瓶。

“是的,大人。”站在他面前的,正是那位被称为拉姆依特的宫廷内务总管,“千真万确。”

罗严塔尔打开了一瓶葡萄酒,让那暗红色,宛如鲜血一般的液体流进杯子里,之后,他才不慌不忙地下指令。

“盯着他们,看看他想干什么。”从他的酒红色眼眸里,闪现出一股凶恶的光。

那是一种想置对方于死地的眼神。

正如同他所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的那样,他曾经,千方百计想要谋害尤利西塞尔三世。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他的残酷与心狠手辣,完全辜负了他贵族的身份与高雅的言行举止。

他痛恨尤利西塞尔三世,但同时又惧怕他的威严,那位年仅21岁的国王令这位几乎无所畏惧的首相退避三舍。而且,十分不幸的是,这位比他年轻几乎一倍的国王,其心狠手辣的程度与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之前已经知道,尤利西塞尔三世察觉到了他企图勾结邻国的心思,于是,这位无所不能的国王,便起了想要把这位,在他刚即位时的摄政王,积聚了雄厚势力,而且有谋反之心,凡事都喜欢与自己对着干,在自己面前毫无君臣礼节可言,甚至,还会引来亡国之灾

并且,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说得出就做得到。

可以想象,阻挠他这次计划的,是一件如此惊天动地的事,以至于他抛下一切,义无返顾地出走了。

如果硬要说我们的国王有什么缺点的话,那恐怕就是:他还太年轻了。

可惜了这位内务主管的忠诚,他在途中就被史列因给挡了回来,未完成任务的他,还带了一肚子的莫名其妙,和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回到了他主人身边。

罗严塔尔不动声色地把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我亲爱的拉姆依特。”出乎意料地,他用一种极为温和的语气说道:“除了哈尔笛尔,您就是最接近国王的人啦。”他转过脸来看着他,这种眼神让宫廷内务主管不寒而栗。

像狼一样的目光,一直刺到人心里,仿佛要把别人的心思,一丝不差地,全部都看穿。

“我是真心地希望,您能够尽您的责任,您曾经发誓对我效忠,我觉得,我能够信任它们,”罗严塔尔用力握住酒杯,终于,酒杯破裂了,他仍用力握着它们,直到鲜血流出来了才罢手。“不是吗?拉姆依特?”他的声音,有一种从极至的彬彬有礼中散发出来的残酷。

“是的!千真万确!大人!”这位内务主管懊恼万分,一下子跪倒在地上,从他的表情上来看,他恨不得现在就能为这位高贵的首相献出生命,以表示他对他,绝对的忠诚。

罗严塔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又倒满了一杯葡萄酒,“我很高兴,不过,”他把杯子放到唇边,“还是把您的生命留着吧,亲爱的拉姆依特,它珍贵的很,而且我还用得着。”

说完,他挥了挥手,在等到内务主管退出房间后,他喝光了杯中的葡萄酒,狠狠地把它扔了出去,杯子撞在墙上,粉身碎骨,发出很刺耳的响声。

“尤利西塞尔身边都是能人,而我呢,周遭全是废物!”他很激动,以至于声音有些颤抖。

“您这是在跟谁计较呢,罗塔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原来房间里还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您说的没错,亲爱的。”罗严塔尔立刻冷静了下来,“奥尔雷斯,不,整个米瑟兰笛尔,总有一天会是我们两个的。”

那个女人揭开了脸上的面纱,露出她娇艳妖娆的脸蛋,她微微笑了笑,这又使她的美,平添了几分。

“现在,”罗严塔而尔走到她身边,给了她一个吻,“拜那个愚蠢的内务主管所赐,我得亲自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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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猪肉一斤15元,鸡肉一斤20元,那么一毛钱能买多少头牛?

答案:9头,因为九牛一毛

是脑经急转弯一样的题目,你怎么会没想到这个答案呢?脑洞还是开的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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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附近就是美丽的九州广场,它一年四季都很美!

春天,春风姐姐吹醒了大地,小草睁开眼睛,伸了伸懒腰,银杏树等都长出了嫩绿色的叶子,结冰的喷泉也把冰抖开,欢快地流淌,小鱼活蹦乱跳起来,桃花、杏花、蔷薇花争奇斗艳,蓝蓝的天空除了太阳、白云,还有几只可爱的风筝在追逐打闹,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夏天,郁郁葱葱的树叶挡住了烈日,在树下乘凉的人们有说有笑,还有的老爷爷们在打牌,一副认认真真的样子。喷泉喷出水来,那种场面壮观极了,中间的那个水柱非常高,象银龙直冲云霄,水从高处掉落到池面溅起来的水滴凉丝丝的感觉很舒服,太阳照到水雾就可以看到彩虹,红、黄、橙、绿、青、蓝、紫美丽极了。

秋天,黄色的叶子从树上落下来,象一只只飞舞的蝴蝶,掉到地上又被风轻轻吹起。有一片落到我的头上,我轻轻一捏,一阵清脆的声音进入我的耳朵。丝丝凉爽的细雨告诉人们秋天来了,要及时加衣服。

冬天的广场每当下起鹅毛大雪时我最喜欢了,广场顿时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的“毛毯”,白茫茫的一片,高低不平。广场上好多人开心地笑着打雪仗。有大哥哥、大姐姐,还有叔叔阿姨带着小朋友在玩,我和妈妈也很快参加进来,在上面滚雪球、堆雪人、打雪仗,玩得非常开心,手冻得通红我也没感觉到冷。喷泉里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小鱼也在水下面静静地睡觉。

这就是一年四季都景色宜人的九州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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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打从我出生起,我就注定是一只寄生虫,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过寄生生活的甜蜜,把我灌得满满的,我从来没有感到我的生活和别人的有什么不同,甚至还感到幸运。

小学三年级,上初中的表姐一语惊醒梦中人:“你就像一只寄生虫一样,四处为家!”听了这句话,我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倒是觉得蛮幸福:谁有过像我这样的待遇?到姨妈家,一住就是个把星期,还当客招待,到伯伯家,一住两三年,那似乎是我的别墅,到“妈妈”(其实是姑姑家,我一直叫她妈妈,叫姑爸“爹爹”),一住就是十几年,还有新衣服,新鞋子,还有糖果,玩具。最重要的还有一个总帮着我的“爹爹”。每次我和表哥争玩具时,爹爹总会对表哥说:“妹妹还小,你要让着她。”那时,我骄傲的像个小公主。不过,我就是不明白,有次,和表哥坐在小板凳上,他突然对我说:“你应该喊爹爹叫姑爸!”“什么姑爸,就是叫爹爹嘛!”为此,我和表哥大吵大闹,后来,爹爹来了,他又把表哥训了一顿,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也记

不住的话,从此以后,我和表哥再也没为这个事吵过。

其实,我也不懂,到底什么是妈妈,什么是爸爸。不过,我还是蛮自豪的,我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一个是姑姑,一个是三伯娘。一个是姑父,一个是三伯。从过去到现在,我从没改过口,小时候的日子真好!(全文的妈妈都是指姑姑!!!)

爷爷还在的时候,最疼我了。为了带我和表哥,爷爷和奶奶分开住,爷爷最字袄这个孙女,奶奶似乎更爱表哥。爷爷带着我住在跑马坡的三伯家,奶奶带着表哥住在镇上妈妈自己家。我是幸运的!爷爷最爱吃零食,爱看电视爱玩,当然,也爱吸烟,更爱劳动。 当我和爷爷坐在电视机前时,我总会是坐在爷爷的腿上,嘴里含着满口的砂冰糖。爷爷自己也含着,一边悠闲地看着电视,一边往我嘴里塞冰糖。直到我塞不进了,才停下。白天,有空的时候,爷爷总会肩着我到对面姥姥家串门。去山里的时候,爷爷的肩上也少不了我,一边锄草,一边给我摘覆盆子。我呢,是把没洗的覆盆子忙不停地往嘴里塞。

夏天,爷爷也会到我老家去运柴火。奶奶和表哥也会一同去。高高地柴垛上,我和表哥躺在上面闲聊,奶奶和爷爷在

下面。有时,爷爷也会帮伯娘在镇上的妈妈家但些馊水,一头是馊水,另一头的箩筐里就坐着我,半路上,爷爷还会买两支冰棒,我俩一人一支。夏天的井水很凉,爷爷总会打一壶冰水一样的井水,里面放些白糖,又凉又甜,很好喝。每次,我坐在爷爷身上的时候,总少不了三伯的喝斥伴随左右:“这么大个人了,还坐在爷爷身上!”爷爷总会眯缝着眼,微笑着摆摆手:“没么子,坐一下没么子大不了。”有时,一些邻居伯娘总会逗我:“你爷爷要是死了,钱怎么分哪?”我总会立马答道:“大票子给我,小票子给大表哥(三伯的儿子)”爷爷听了,也并不动怒,当我摇着爷爷要他回答时,他也总会小着说:“大票子小票子都给你!”

七岁了,我该上学了,爷爷和奶奶商量着,爷爷还想让我陪他玩一年,可妈妈却不同意。她说:“比她只大6天的许媛都上一年级了!她还没上幼儿园!”于是,我住到了妈妈家,上学了。爷爷不知为什么,没住在妈妈家,孤独地住在跑马坡。也许是离开了我这个“幸运神”,不久,爷爷因为帮大舅爷的生日烧火,大热天,连烧3天,后来回家就病了。大家都很着急,长沙的二伯还接爷爷去看病,可爷爷不肯住院,硬要回来。于是,爷爷每天靠药物维持生命。

那时候的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我住到了不熟的外婆家,不同的是,爷爷吩咐奶奶,每周六,日接我到他那去。一到星期,爷爷总会催促着奶奶来接我。一收假,爷爷总会偷偷地塞给我五块钱或两块钱(那时可是天文数字,一毛钱还可以买好几粒糖呢),并叫我不要告诉奶奶。不懂事的我,总会在付车钱时,孝敬奶奶似的,说车钱我付,奶奶就会奇怪,我怎么有这么多钱。无奈,我只好又一次出卖了爷爷,一五一十地告诉奶奶。奶奶总会拿走,给我一块钱,要我一天只用两毛钱,省着用。

后来,放寒假了,爷爷却不再为我煨烧红薯了,看着我捧回的奖状,只是一个劲地笑,还叫我继续努力,还给了我钱。不过,钱还是给我奶奶拿了,只记得是一张比五块钱还大的钱。爷爷瘦了。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大腿上,原来拍得响的肉,变成了一根吓人的骨头,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有一丁点肉,皮缩到了一块,轻轻地一提皮,能提起十几厘米的皮。爷爷说他全身被

椅子和床搁得疼,尽管睡椅垫了一层厚厚的棉花,爷爷每天躺在睡椅上,旁边还得放个盛满灰的盆,爷爷每隔一段时间,总会咳一口痰,有时还咳不出。听奶奶说,那是因为爷爷体内的白血球吃红血球。除非换血,不然没救了,都已经用了好几万块钱了!原来是白血病。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一年二期领奖状的前天,善于察言观色的奶奶把远在长沙,广州的儿子叫了回来,听他们说,还差两个人,是我爸妈?反正我不认识,比远在广州的大伯还陌生。见爷爷没事,公事繁忙的他们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回去。还没等得及我捧回奖状,还没等得及伯伯回去,爷爷在等人都聚在他面前时就死了,大家都说爷爷聪明,让儿子送到了终,可惜还有一个没送到.......

爷爷就这样离开了我,死了?我永远也见不到了,以后,再也没人肩我,背我了,没有人给我煨那种四周都流出糖,很软很甜的红薯了,没有人给我摘覆盆子,没有人和我吃冰棒了没有......眼泪夺眶而出。爷爷死后的第二天,有两个人从车上下来了,没进门就哭了起来......

后来,过年了,吃年夜饭,奶奶他们都要我叫他们爸爸妈妈,要我跟他们去他们打工的地方玩,再回来。我死活不肯,又哭又闹。后来,外婆家的人都说:“这个小孩啊,只认爷爷奶奶,不认娘,连舅妈都不认,街上碰着也不叫舅妈。”我哪有,那时我和她又不熟,又有点不好意思,叫的声音小,自己没听见嘛。

后来,读书了,我又寄居在妈妈家,一直到初中。因为从前快倒的房子变成了楼房。于是,我和奶奶搬回了自己家,两个人相依为命,妈妈爹爹还没搬到长沙时,我俩还到他们家过年,后来,我们两个人总过着冷冷清清的年。

仔细想想,我这不是寄生生活,又是什么呢?表姐说我是寄生虫,我还笑着认同呢。把它当个玩笑给奶奶说时,她却勃然大怒,还从没见过她这般生气。奶奶说那是说我没爹没娘。我不懂,也不明白,一直长这么大,见他们的面也最多半年,这和没爹没娘又有什么区别?后来,表姐给奶奶写了一封道歉信。

我自己认为吧,我从过去到现在,直到将来,就是一只寄生虫。不过,寄生虫的童年比任何时候都美好。寄生虫的童年让她无比怀念


不住的话,从此以后我和表哥再也没为这个事吵过。

其实,我也不懂,到底什么是妈妈,什么是爸爸。不过,我还是蛮自豪的,我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一个是姑姑,一个是三伯娘。一个是姑爸,一个是三伯。从过去到现在,我从没改过口。小时候真好!

爷爷还在的时候,最疼我了。为了带表哥和我,爷爷和奶奶分开住。爷爷最爱的是我这个孙女,奶奶似乎更疼表哥。爷爷带着我住在跑马坡的三伯家,奶奶带着表哥住在镇上妈妈自己家。我是幸运的确爷爷爱吃零食,爱玩,当然,也爱吸烟,更爱劳动。当我和爷爷坐在黑白电视机前看梁山108好汉时,我总会是坐在爷爷的腿上,嘴里含着满口的砂冰糖。爷爷自己也含着,一边悠闲地看着电视,一边往我嘴里塞冰糖。直到我塞不进了,才停下来。白天,有空的时候,爷爷总会肩着我去对面姥姥家串门。去山里的时候,爷爷的肩上也少不了我,一边锄着草,一边给我摘着覆盆子。我呢,是把没洗的覆盆子忙个不停地塞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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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拖着皮箱走出寝室。整个宿舍楼静悄悄的,除了照例的值日生,全校师生都集中开会欢送毕业生,当然还要在会上宣布对我的处分决定,我被开除学籍了。

  我将成为反面典型,被写进校史,然后一代一代的教育师弟师妹们。

  值日生是个腼腆的一年级小师弟,正在卖力的拖着走廊的地板。这种事情我也干过。我微笑的看着眼前这个大男孩,心里酸酸的。

  他看见我之后,就立刻跑了过来,我说:“你好”。

  他可能还不知道我的事情,殷勤的过来帮我搬东西,并且问我:“师姐,你没去开大会?就回家吗?”

  我微笑,说:“是呀。”

  我看着他把我的行李搬到了台阶下,看着他穿着橄榄绿的夏装,肩上缀着学生警衔。我的警衔已经被收缴了,制服上的公安臂章也已经挑下来上交了,我这一生都失去了穿警服的资格。

  我无限留恋也无限沧桑的看了看宿舍楼,对那位师弟说了声再见,然后转身离去。

  当我最后一次走过校园的林荫道,当我清脆的高跟鞋孤独的敲击着我的心扉,当食堂、操场、练功房还有路边的每一棵法国梧桐树都被我一一甩在身后……我突然感觉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苦。

  美好的日子那样短暂啊,一瞬即是百年。我就这样远离了幸福的人生之路。可是明天还是一个未知数,或者说我还没有明天。

  最后一次回首,看着绿树丛中的礼堂。我是在那里宣誓入警的,也是在那里送走了宋凌志,还曾经在那里展示过青春的舞姿,我原以为自己也会在那里被师弟师妹们送走,在那里和全校师生一起高唱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

  我不知道我会这样离去。孑然一身,从此走上未知的旅途。

  “我宣誓:我志愿做一名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怕艰苦,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

  默默地念诵着入警时的誓言,终于走到了校门口,我的眼眶已经湿润。

  我是这样舍不得离开啊,尤其是这样的离开。而且前路茫茫,我该何去何从。有一霎那,一个名字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是我怎么能去找他,我凭什么去找他!

  此刻,一个真实的世界就在群山的外面等待着我,我已经没有选择。

  我的一生其实是从这一刻开始的,以前的生活,二十年,就象是一场短暂的春梦,那么轻易的就醒了,好像从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过一样。

  此刻我回头看着简陋的校门,还有那两个站岗的男生,百感交集。

  我就这样离开了,在一个六月的午后,初夏的炎热炙烤着我,汗水顺着脸颊流淌,狼狈的拖着我的大小行李。

  我为什么没有哭呢?

  在公共汽车还没有到来之前,我最后一次回望绿树掩映中的校园。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就像过去的岁月再也不能回来。

  为什么岁月不能回头呢?

  三年前一个晴朗的秋日,我在父母和一群亲戚的簇拥下,走进了此刻离我很近但是分明已经很远了的那座校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可以说是简陋的校门,与我高中时代无数次梦想截然不同的地方。

  我的名字叫作尹雪,那一年17岁,原以为自己可以考上一所名校,可是我在高考中失利,只上了专科录取线,我朝思暮想的北大、复旦就这样离我远去。我想过复读,但是我的父亲不同意,他认为女孩子能够上一个专科学校就可以了,而且他还有一个聪慧的儿子,我的弟弟尹雷,足以为我们尹家争取来声誉。何况我在填志愿时填报了这所学校――省公安专科学校,他即将转业到地方,在我毕业以后他就不用担心给我找工作了,我将拥有一个地位、待遇在我们那座城市都属于中上等的职业。

  其实我当初踌躇满志的填志愿时,根本没有把专科志愿当回事,只不过在招生资料上第一次看到这所学校时,我的铁血英雄梦使我浮想联翩,我不断的想象着自己身着警服,英姿飒爽的与各种穷凶恶极的罪犯搏斗,于是我就填上了这个学校。没有想到的是,最后是这个学校收留了我,一个考场上的失败者,虽然在中学时代一直名列前茅

  更加令我想象不到的是,在三年之后的今天我竟会有如此狼狈的时刻。而我竟然没有哭。

  我为什么没有哭呢?

  身后的围墙里,绿树掩映下的校园中有一条很美的林荫道,高大的女贞树显示了校园的年代久远,林荫道的石阶下是一个大操坪,抬头远眺的时候能看见一座座青翠的小山丘,小山丘的那边就是繁华的星城。

  三年前报名的那天,我怀着惆怅和紧张的心情走在林荫道上,迎面而来的那些老生都穿着橄榄绿的警服,肩上缀着学员警衔,男生多,傻笑着向我张望。女生很少,一个个带着挑剔的神色打量着我。

  林荫道的尽头是一栋古老的五十年代的苏式建筑,有高高的天花板和窗户,是我们的寝室。男生和女生都在一栋宿舍楼里。我的那一间在走廊尽头,靠着水池。进门左手边第一张下铺上,白纸黑字贴着“尹雪”两个字。

  那就是我生活了三年经历了一切悲欢的地方。

  我依然清楚的记得那天的一切。妈妈开始铺床,一边唠叨个没完,这也难怪,她的娇娇女儿连扣子都没有钉过一颗,她怎能放心让我从此开始独立生活。爸爸看来却很满意,用他一贯的给战士训话的口气,教育我一定要不怕苦不怕累,好好学习,努力适应。我茫然的回答着,心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飘荡。

  我依然有点难以置信,我真的就进了这样一所学校,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艰苦的警体训练,一定还有很多我起初没有考虑到的东西。现在我就要独自面对这一切了,我能做好吗?

  那时候我非常缺乏信心,甚至有一种宿命的感伤,莫非我早已预料到了遥远的未来?

  陆陆续续,寝室里来了七个女孩,她们就是陪伴了我三年的姐妹们,见证了我的愚蠢我的苦难我的一切的人们,我不知道现在我在她们心中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我已经用不着在乎了。

  陪同的亲友们渐渐离去之后,寝室里安静了下来。我茫然的坐在床边,看着人们各自忙碌,此时此刻,我有点不知所措,毕竟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离开家。然后陆老师进来了,她三十多岁,笔挺的九三式警服秋装,肩上缀着一级警司的警衔,有一种令我羡慕不已的庄严的美丽。

  随后我们在操场上集

合,一千多新生黑压压的站了一大片。大约只有一百多女生。我们寝室的七个女孩站在第一排,屏住呼吸不敢出声,一位四十多岁的女老师,是二级警督,说了些注意事项,主要是要我们做好思想准备,迎接艰苦的训练,并且着重提出,从明天早晨六点半开始,每个早晨都要跑三公里。

  回到寝室里,大家纷纷叫苦,有的抱怨起不来,有的抱怨跑不了,我听着听着,忽然觉得小腹有点隐隐作疼。天啊,不是要来那个了吧,不是还差几天吗。我急忙跑去厕所,原来真的……回到寝室,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开水,愁眉苦脸的倚在床上。

  那个晚上我几乎没有睡,因为疼痛,因为不安,因为害怕清晨的三公里。

  但是起床号准时在六点半响起来时,我不得不爬起来,手忙脚乱的穿上迷彩服,和姐妹们一起在蒙蒙亮的操场里站好队。然后在一位师兄的带领下,新生们跑出了校门。起初的速度倒是不快,我勉强忍受着,但是出了校门跑上公路以后,速度就加快了,我觉得自己的小腹开始剧痛起来,双手捂着小腹渐渐落下,最后实在是疼痛难忍,就蹲在路边,眼睁睁的看着人们从身边跑过。

  我羞于抬头,害怕人们会指指点点说我这么娇气,同时剧烈的疼痛使我恶心得想呕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眼泪就不争气的流了出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总算有一位师姐停下来,关切的问我怎么了。我流着泪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就说:“你来身上了吧,那就不要跑了,回去跟老师说一声就行。要不要扶你回去?”

  我摇摇头,站起身来,低着头弓着背,掉头向回走去。

  眼泪在初秋的晨风中一点点吹干。

  一个痛苦和恐惧的开篇,一个耻辱和悲哀的结局,如此简单的概括了我三年的青春岁月。

  公共汽车的喇叭声无情的惊醒了我的回忆,我知道告别的时刻到了,但是为什么会这样残酷啊?

  我站在摇摇晃晃的公共汽车上,校园已经在身后很远了。我不知道应该去哪里,茫然的看着车窗外的星城。

  这个繁华的城市有没有我的落脚之处呢?

  公共汽车的终点是火车站,我好不容易才打消了买票回家的念头,先把大件行李都寄存

,然后到书报亭买了一份星城交通图,开始在大街小巷察看四处张贴的房屋租赁广告,寻找一个栖身之处。

  天气炎热,汗水渐渐湿透了衣衫,我疲惫不堪,可是不敢懈怠,因为今天晚上还没有地方睡觉。

  现实如此冷酷,我却已经没有力气去深思。

  傍晚时分,终于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租到了一间小小的房子,低矮潮湿,又脏又臭,最多只有四平方米,我找房东大姐借了工具开始搞卫生,直到午夜时分才大致搞干净。我已经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就躺在床板上睡了一夜。

  清晨,我被小巷里嘈杂的居民起居的声音吵醒了,虽然浑身酸痛,可是不得不走出小巷去坐公共汽车,到火车站把行李搬回来。当一切安顿好了以后,我已经累得连晚饭都不想吃,早早的爬上了床。

  夜里,虽然我已经疲倦得睁不开眼睛,但是在闷热的房间里却无法入睡。我开始想念校园,想念同学们,想念一切曾经和我有关的人们。

  刚进校的时候,男生们经常找借口看老乡,到女生寝室里来坐,但是没人来找过我,我是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和外界的接触一向很少,仅有的几个伙伴不是考上了名校,就是穿上了军装。而且我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害怕和陌生人过多的接触,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在寝室里沉默不语的独自看书。

  看书是掩饰慌乱心情的良药。

  严格的军训结束以后,入警宣誓的日子终于到了,全校师生聚集在礼堂里,气氛庄严肃穆,我这一生还不曾有过如此屏息静气的时刻。新生第一次穿上了橄榄绿的警服,戴上了学生警衔,满眼都是橄榄绿,满眼都是神圣的表情。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热血沸腾,甚至没有听清楚校长说了些什么,新生代表说了些什么。我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的亢奋状态下,随着人们一起高声念诵那庄严的宣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做一名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怕艰苦,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而后全校师生合唱《少年壮志不言愁

》,这首老歌第一次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

  我激动的品味着这场面,少女的铁血英雄梦开始蠢蠢欲动,我幻想着自己像影视里那些英雄一样,说着豪言壮语在黄昏的阳光里倒下,风把我的长发吹出优美的造型。

  然而,就在那个时刻,身为人民警察的意识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里,令我永志难忘。

  耻辱与追悔再一次袭击了我,眼泪流出来,混合着满脸的汗水。曾经那样骄傲的女孩,此刻却落魄到了这种地步,人生向我露出了最残酷的狞笑。

  我不知道自己能够支撑到何时。

  初夏的天亮得很早,我起床梳洗以后,拿出妈妈给的钱重新数了一遍。一千块钱而已,最多可以维持三个月,这三个月该干些什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只是想找到沈龙兴,向他问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应该到哪里去找呢?

  我反复的回忆过和沈龙兴相处的每一分钟,想找到一丝欺骗的痕迹,可是一直没有找到。这是不是执迷不悟,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他的表情那样真实,不容置疑。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是不是执行紧急任务去了?他真的愚弄了我吗?

  离开小巷,我在路边买了两个馒头,乘车到了市公安局。这里是我曾经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但也是我最害怕的地方。也许我的事情已经众所周知,即使没人知道,我又该怎样面对那些认识我的人的好心询问。

  我站在公安局对面的人行道上想着想着,就怎么也迈不开脚步。

  一边在树荫下徘徊,一边不住的向大门口张望,我多么期望能够看到沈龙兴的身影,或者是那辆破旧的吉普车也可以。但是整个上午公安局虽然人来车往,却始终没有看到那个我想看到的人。甚至连谭浩、方庆他们也没有看到。

  正午的阳光火辣辣的晒下来,我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连头发也开始滴水,星城的夏日是残酷的。该到哪里去呢?我在快餐店吃了一份蛋炒饭以后,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行走。

  前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人群涌向里面,我茫然的跟着人群,一直走进了审判大厅。今天有案件公开开庭,公民都可以旁听。这个大厅里面有空调,比外面凉快多了。我在审判大厅里找了个位子坐下等待着开庭。

进来,犯人也被法警押了进来。我认真的听着检察官念着起诉书,这是一桩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控犯有贩卖毒品罪……

  我和沈龙兴第一次见面是在去年,我在校学习的最后一年。

  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学校召开大会宣布了一个决定,省内某市在明年将举办一个国际性的旅游节,所有毕业生将前往担负保卫工作,学校同时规定所有毕业生必须服从安排。

  散会以后,我随着人群涌出礼堂,麻木不仁的听着不少对毕业分配有想法的同学大的怨声载道,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了联系单位的时间。而我是一只飞不高的金丝鸟,注定要回到父母亲的身边,倒也用不着像他们这般劳心劳力。但我并不快乐,和他们一样茫然,仿佛我的人生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突然陆老师叫住了我,要我跟她到学工处办公室去一趟,在同学们疑惑的目光中,我忐忑不安起来。那时候我刚刚受了留校查看的处分,整天疑神疑鬼。

  办公室里坐着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30岁左右的男人,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有一双细长锐利的眼睛。他很认真的看了看我,若有所思,陆老师向他介绍了我,然后对我说:“这位是市局禁毒支队的沈龙兴大队长。”

  我见他伸出了手,也礼貌的伸出了我的手,他的手骨节粗大,感觉有点粗糙。但是令我的心突然一动的却是他的名字,“沈龙兴”,我在哪里听到过。

  陆老师叫我坐下,然后对我说:“沈队长看了你的档案,要求你明年到他那里实习。”

  我吃了一惊,为什么点名要我?

  沈龙兴看着我的眼光有点飘忽,他突然开口说:“尹雪同学,这是一项重要任务,你有没有问题?”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陆老师,陆老师笑着说:“这件事情学校已经研究过了,你不需要跟其他同学一起实习。”

  我还是不明白,疑惑的看着陆老师,而沈龙兴已经站起来,说:“陆老师,谢谢你,我还有事,先过去了。”

  我跟陆老师都站了起来,沈龙兴对我说:“你过了年直接来报到吧,拿学校的实习表来就可以了,不过这件事情不要张扬。”

  等目送他走出门以后,陆老师对我说:“你记着,不要告诉其他人。”

  我没有问为什么,这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那个造成我受处分,并且和我一起承担了苦果的天使一样纯真的男朋友于海宏。

  那一天,残冬的阳光暖意融融,我穿着九三式的警服冬装,拘谨的坐在星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那间陌生的办公室里,刚刚齐肩的头发轻拂着我的脸颊。我四处张望,看着这些简陋的办公桌椅,杂乱堆放的案件卷宗还有那个古老的木质文件柜。我陷入了想象,我的未来也会在这样的一间办公室里度过吗?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实习,我入学以后的每个寒暑假都参加过实习。我曾经在一个派出所的户籍室里跟着一位多年前毕业于我们学校的师姐,学习过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繁琐手续;也曾在预审部门参加过对团伙抢劫案件的审查;还在巡警大队参加过夜间巡逻,午夜时分在大街上查抄无牌无照的摩托车。虽然我不能算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也还不是合格的人民警察,但是我一直为我的职业而骄傲。

  这个世界需要安定的生活,安定的生活需要人民警察。

  当我再一次把头转向门口时,沈龙兴来了。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灯芯绒条纹夹克,一条皱巴巴的深灰色西裤。头发有点乱,满脸严肃,脸上的胡子很久没刮了,看上去有点沧桑。他抬头看见我的一霎那,眼睛里掠过一丝光芒,然后重归于漠然。

  我忐忑不安的站起身来,他向我摆了摆手,示意我坐下,说:“你今天来报到,什么都安排好了?”

  我点点头,说:“刘教导员亲自安排我住招待所,条件还不错。”

  “给家里打电话了没有?”

  我说没有。那一次我是偷偷的从家里溜出来的,正惴惴不安的等待着父亲的斥责。

  他就拿起桌上的电话问我:“你告诉我号码,我来打。”

  我想了一下,把爸爸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他,沈龙兴拨通了电话,用老师的口吻和我爸爸说了几句话,对我赞美有加,估计爸爸听了以后,心里会很受用,应该也不会追究我的出逃了。然后沈龙兴把电话递给我,示意我说几句,我有点不安的接过电话,爸爸果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要我注意安全,有时间就打电话回家,我连忙答应下来。

  放下电话以后,我心情舒畅,对眼

前这个严肃而又沉默的男人充满了感激之情。他却没有多看我一眼,只是翻了翻桌上的案卷,然后对我说:“你就坐在这间办公室里,这张桌子没人坐。现在你把桌上这些案卷整理一下。”

  我开始整理案卷,他一直看着我,细长的眼睛眯缝着,好像在考察着我。我紧张得手足无措,把案卷一本一本翻开,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沈龙兴突然开口说:“你看看这些案件够不够批捕条件,还缺些什么。”

  我轻轻松了一口气,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这时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盯着我看了两眼,然后对沈龙兴说:“沈哥,留置室里还有一个女的。”

  沈龙兴看了我一眼,问:“小尹,你会不会问话?”

  我答问过,沈龙兴就说:“你今天给这个吸毒的问个话。”

  我说好,心里却有点不安。我从来没有见过吸毒的人,据说这类人和疯子没有太大的差别,我虽然说不上害怕,但紧张是难免的。过了一会儿,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被带进了办公室,沈龙兴扔给我一本笔录纸,我拿出钢笔,平静了一下心情,工工整整的写下了时间地点。

  抬起头来,沈龙兴正若有所思的看着我,见我抬头,他把目光移向门口。沈龙兴对门口的年轻人说:“谭浩,你先出去吧。”

  然后沈龙兴对我说:“我来问,由你记录,记不下来就跟我说,我会反复问。”

  沈龙兴和颜悦色的对那女人说:“兰丽,你先坐下,今天要老实回答问题。”

  女人抬起了头,这是一张惨白的脸,眼圈发黑,嘴唇发青,呆滞的眼神没有丝毫光彩。这个女人的年龄不会超过30岁,但是又分明有了衰老的痕迹。女人讨好的笑着,对沈龙兴说:“沈队长,给根烟吧。”

  沈龙兴递给她一支香烟,兰丽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伸出枯瘦的手指掠了一下头发,勉强打起了精神。首先当然是问基本情况,兰丽果然只有27岁,吸毒时间长达5年,是个老资格的瘾君子,她曾经作过服装生意,但是前两年就已经散尽了家财,现在已经沦落到卖身的地步。

  问清楚了这次现场抓获她吸毒的情况以后。沈龙兴说:“兰丽,我打电话通知了你妈妈,你妈要求我把你送去劳教。”

  兰丽说:“沈队长,我都这么多年了,戒不掉了,何必给您

  沈龙兴说:“这不麻烦,这是我们的工作。”

  兰丽又说:“你看我都这样了,老公不要我,儿子也不理我,我妈又嫌我,你总要可怜可怜我吧。”

  “我可怜你,才送你去劳教,希望能够挽救你。”

  兰丽想了一下,说:“要不我给您提供情况吧,这可是一个大主子。”

  “你现在还认识大主子?”

  兰丽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说:“这个人我认识好几年了,说是去了云南,最近才在星城街上偶然看到他。我以前有钱的时候,到他那里一次就调100多克。他这次回来,要我还到他那里调货,还说什么品种都有。”

  我忍不住看了沈龙兴一眼,沈龙兴仍然不动声色的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兰丽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沈龙兴的表情,但是她显然没有看到预期的东西,于是又老实的低下了头,回答说:“我是在前天看到他的,昨天你们就把我抓来了。”

  “你怎么和他联系?”

  “他叫赵平,大概35岁,原来是修摩托车的,他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

  我的笔尖飞快的在纸上移动,记下了赵平的手机号码,还记下了兰丽的其他描述。沈龙兴看了看我的记录情况,然后问兰丽说:“你是否愿意配合我们抓捕赵平?”

  兰丽忙不迭的点头,说:“我愿意,绝对愿意。”

  沈龙兴把我做的笔录拿了过去,对我说:“你看着她。”

  他走出办公室,小心的关上门,剩下我和兰丽两个人。我站起身来,把椅子搬到门边坐下,兰丽讨好的对我笑了笑,说:“干部,我要上厕所。”

  我打开门向外看了看,走廊上没有人,隔壁办公室的门紧紧关着,我叫兰丽站起来,然后抓住她的右臂弯,领她去上厕所。这个女人的手背上布满了针眼,青黑色的静脉在惨白的皮肤下格外刺眼。我押着她上了厕所,又把她拉回办公室,然后重重的关上了门。

  兰丽突然说:“我这辈子真的完了,说不定哪天一针打下去就醒不来了。原来我也像你这么漂亮,海洛因这东西一点都沾不得。”

  她的眼睛里居然也有了一丝悔意,但是稍纵即逝,一分钟以后,她就变成了另一个人。兰丽狂躁不安的站起来然后又坐下去,

鼻子抽动着,眼泪和鼻涕都流了出来。我怀疑她的毒瘾要发作了。沈龙兴非常及时的进来了,他看了看兰丽,然后把谭浩喊了进来,要谭浩把兰丽送走。我情不自禁的松了一口气。沈龙兴觉察到了,抬头看我一眼,我看不出他的意思,低下头不敢做声。

  沈龙兴表扬我说:“你的笔录做得不错,不愧是科班生。”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沈龙兴接着说:“你要加强学习,以后要自己问话,掌握问话的技巧。”

  我点了点头,沈龙兴又说:“你觉得兰丽反映的情况,是否有价值?”

  我想了一下,说:“我认为比较可信,兰丽被抓的时间不久,赵平不一定知道,可以打一下赵平的手机,说不定可以把赵平引出来。”

  沈龙兴点点头,说:“队里也是这个意思,小尹你也参加这次行动。”

  我说好,按耐不住的激动起来。

  沈龙兴看了看我,微笑着说:“你去把制服换下来,以后不用穿制服上班,我们这里不是学校也不是机关,穿便装方便一点。”

  我背着一个精致的黑色双肩背包,站在离兰丽不远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摞广告单,一边漫不经心的发给路人,一边监视着兰丽的动静。兰丽浓妆艳抹,掩饰了惨白的脸色,此刻正站在路边等待着赵平的到来。沈龙兴和谭浩伪装成买报纸的人正在不远处的书报亭里翻阅着报纸和杂志,大队的一辆小面包车停在路边,司机小王等人在车上守候。

  我们已经等了半个小时,已经过了兰丽和赵平约定的时间,我有点焦急,看看沈龙兴,他正拿着一张《环球时报》不慌不忙的准备付钱。我转头看了看兰丽,她在打哈欠,精神萎靡,看来又要犯毒瘾了。现在是下午五点,再过半小时就要下班了,这条路会变得拥挤不堪,将给我们的行动带来极大的不便。

  我的任务就是盯住兰丽,不能让她乘机溜走。我慢慢的向兰丽靠过去一点,方便观察她的表情。这时,我发现兰丽的眼睛突然一亮,顺着她的目光,我看见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矮胖男人正在接近。同一时刻,沈龙兴和谭浩也走出了书报亭,向他接近。

  那人走到兰丽面前,对兰丽笑了一下,兰丽递给他几张钞票,我看见这个人把一包东西塞给了兰丽。这个人一定就是赵平。

  交易刚刚结束,沈龙兴和谭浩已经到了赵平身后,沈龙兴伸手拍了一下赵平的肩膀,赵平回了一下头,两个人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剪了赵平的双臂,沈龙兴迅速掏出手铐把赵平铐上了。

  赵平还在大声嚷嚷:“你们干什么?”

  这时已经有大批群众过来围观。我把传单一扔,伸手抓住了兰丽,兰丽很温顺,默然不语的任凭我抓着,站在一边看着赵平。

  沈龙兴直起身子,拿出工作证向周围的群众亮了一下,大声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抓捕人犯。请大家合作。”

  围观的群众表示理解,给我们让开了一条路,我们把兰丽和赵平都押上了车。我和兰丽坐在一起,沈龙兴坐在司机旁边,看来心情很好。

  他突然对我的背包发生了兴趣,伸手摸了一下质地,说:“小尹这个包是真皮的,款式不错呀,多少钱买的?”

  我哑口无言,心一阵狂跳,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那个人,但是我是不应该再想他了,我尴尬的笑了一下,说:“我妈妈给买的,不知道多少钱。”

  沈龙兴颇有含义的看我一眼,说:“是男朋友买的吧,你妈妈绝对不会给你买这种款式的包。”

  我笑得天真无邪,说:“我没有男朋友。”

  这样说实在是有点对不起于海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没法向所有人骄傲的宣布他是我的男朋友。或许他还是没能在我的心上刻下痕迹。

  沈龙兴笑着对谭浩说:“小伙子,机会来了,小尹可是公专的一枝花呀。”

  谭浩说:“就怕看不上我呀。”

  沈龙兴又掉头对我说:“小尹,我们谭浩可是沈阳刑警学院的高材生,你可以考虑一下。”

  原来他们在开我的玩笑,我摇摇头,说:“沈队长,你是这样教育学生么?”

  沈龙兴大笑起来,说:“我这是对学生全方位的关心,你也有20来岁了,完全可以找对象,害什么羞呀。”

  在一片笑声中,我们回到了办公室。

  沈龙兴把兰丽放了,交待了两句,要求她有情况就及时报告。这种事情很正常,破案需要线人向我们提供线索。沈龙兴没叫我参加审讯,要我回招待所休息。

  我在食堂吃过晚饭,回到我的临时住所,房间空荡荡的,寂寞油然

而生。我拉开窗帘看着办公大楼,沈龙兴办公室的灯亮着,不知道会一直亮到什么时候,也许他们今晚都不能够休息了,刑侦工作就是这个样子。我突然很想知道沈龙兴有怎样一个家庭,通常公安干警的家庭生活都不正常,沈龙兴看来是一个已婚男人,但是我隐约感觉到他生活得并不幸福。也许就是因为今天看到他的时候,他那满脸的沧桑和邋遢的衣着吧。

  第二天我早早赶到了办公室,沈龙兴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呛得我连连咳嗽,沈龙兴和谭浩两眼通红,看来是一夜未眠。我提了电水壶去加水,回来时看到沈龙兴在走廊上打电话,他看上去非常疲惫。电话不知道来自何人,沈龙兴不停地向对方解释说昨晚在办公室里加班,他显得有点无可奈何。当他转身看见我,对我说:“小尹,你替我一下。”

  我点点头,走进办公室,把窗户都打开透气。谭浩把昨晚的笔录递给我看,说:“嫂子来电话,沈哥头都大了。”

  “怎么回事?”我小心翼翼的问道。

  谭浩看我一眼,说:“他们夫妻关系不好,嫂子怨沈哥不顾家。”

  我看了看赵平,这家伙已经蔫了,我低下头开始看笔录,赵平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历,他是星城人,3年前在星城开了一家摩托车修理店,贩卖过毒品。2年前关了修理店,到云南做玉器生意,去年因强奸妇女被批捕,赵平逃回了星城,重操旧业开始贩毒。

  谭浩接着说:“你要争取立功表现的机会,这样对你的处理比较有利,懂不懂?”

  赵平不住的点头,连声说明白明白,他想了一下,说:“我在云南的时候,听说星城有一个‘少老板’,专门作大生意的,在香港、美国都有业务,在国内也有很大的市场,据说还有加工厂。”

  我和谭浩面面相觑,这话真假难分。赵平见我们半信半疑,就说:“这个也是听说的,我只是马仔的马仔,不可能知道什么消息。我请求立功,配合你们抓住我的上线孟伟雄。”

  我们详细询问了孟伟雄的基本情况以后,谭浩要我把笔录给沈龙兴送去,我就开门去了,沈龙兴正在和刘教导员说着什么,看见我来了,就起身和我一起走出刘教导员的办公室。我把笔录递上去,沈龙兴看了看最后的部分,自言自语的说:“看来他也知道‘少老板’。”

抬头看我一眼,我疑惑的看着他,沈龙兴说:“你们的材料问的不错。”

  我们一起到了办公室,沈龙兴叫赵平打开手机,然后要求我和谭浩守着这小子,看看到底有多少条鱼可能上钩。然后沈龙兴就匆匆的出去了。

  谭浩对我说:“沈哥一定是回家去报到。”

  见我没什么表情,谭浩又说:“沈哥这人很好,可是……”

  他这番欲言又止却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追问:“你怎么不说了?”

  谭浩笑嘻嘻的说:“我不是以为你没兴趣嘛。”

  “说吧,我听着呢。”

  “沈哥是支队的顶梁柱,按照他的贡献还有能力,早就应该提副支队长了,可是这个大队长都是去年年底才解决的,而且当的憋气,什么都得听刘教的。沈哥这人也不计较,自己带个组就上案子。不过沈哥尽拣高难度的案子上,不搞创收,到时候人吃了亏,戏又不好看。”

  我对谭浩的话有点似懂非懂,所以也没有插嘴,谭浩看我满脸困惑,也没再说下去。

  当庭并没有宣判。庭审结束以后,看热闹的人们渐渐散去,我一个人在空旷的审判大厅坐了几分钟,慢慢的从案情中回来,再次面对自己的处境。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法院。

  随后的日子,我要么就守候在公安局的门口,要么就在法院旁听案件,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每一次开庭我就沉浸在案情中,但是在每一次庭审结束之后,我仍然必须回到冷酷的现实,沈龙兴没有任何音讯,我依然要回到小巷的陋室里过夜。

  一个礼拜很快过去了,今天应该是毕业的日子,同学们将在学校的礼堂里最后一次集会,合唱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然后在食堂里会餐,最后是抱头痛哭。

  宋凌志毕业的那一天,全校师生聚集在礼堂里为毕业生召开欢送大会,这是学校的惯例。

  在肃穆的礼堂里,满目都是橄榄绿,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惆怅,尤其是毕业生们,不见了去年秋天我作为新生举行入警宣誓时的欢乐。校领导在全体肃立中走上主席台,令人窒息的沉默中只有那几把破旧的老壁扇在吱吱呀呀的转过来转过去。人们在洪亮的口令声中整齐的坐下。

  一霎那间,我突然意识到

,有些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已经永远的离去,而且永远不再回来。人生是什么?是一场接着一场的别离,一幕连着一幕的告别,回不来了的昨天,懵懂的今天,遥远的明天。为什么欢乐总是那么短暂,欢乐之后的惆怅和悲伤却那样长久的占据着所有的夜晚。我突然就想哭,但是强行忍住了。

  在校领导、老师、毕业生代表和在校生代表各自发过言之后,老校长站起来,向大家提议:“我们在一起,最后合唱一首歌吧。”

  有人起了个头,人们一起唱了起来,不言而喻,是《少年壮志不言愁》,在慷慨激昂的歌声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红了眼眶。

  大会结束以后是会餐,最后毕业生们一个个泪流满面的从食堂里出来,借着酒劲,在操坪里互相拥抱,大声道别。六月正午的阳光,晒得他们满脸通红,一场宣泄之后有的就急着赶回寝室收拾东西,准备赶火车。依依不舍的送行者沿着长长的林荫道一直送到校门口,直到先行的人拖着大包小包爬上公共汽车。泪水始终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流淌。

  那一天我们无心上课,无数次偷偷的把头转向窗外,我情不自禁的想象着我毕业的那一天。那一天也会有这样灿烂的阳光吗?离开这里我是高兴还是忐忑不安呢?宋凌志会来接我吗?

  然而此刻,本应是我毕业的日子,我却独自在星城街头游荡,期待着奇迹把一个名叫沈龙兴的男人突然送到我的面前。但是希望渐渐渺茫。

  突然我的寻呼机响了,这是某个人送的寻呼机,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我在找你。”

  我站在星城市公安局对面的人行道上,靠着一棵法国梧桐茁壮的树干,泪如雨下。

  寻呼机每隔十分钟响一次,我一条一条的看着。那个人在久久不见回音的情况下,转而说:“你不理我不要紧,可是一定要打电话向父母报平安。”

  我的心一震,决定给家里打个电话。这时,我看见沈龙兴的破吉普车正要驶出公安局大院,心跳几乎停止。我不顾一切的冲过马路,迎了上去。

  但是驾驶座上是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人,他猛地刹住车,把头从驾驶室伸出来,大声呵斥:“你不要命了,跑什么跑!”

  我失望的让到路边,看着吉普车驶远,心里空荡荡的,而寻呼机一直在

响。我终于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于是鼓足勇气走进了传达室。门卫听说我找沈龙兴以后,目光很奇怪的注视我了一阵,我立刻就要了一种逃跑的冲动,但是强行忍住了,听见门卫说:“沈队长没在这儿上班了。”

  “那么他去哪里了?你可以告诉我吗?”

  “不是我不告诉你,我确实不知道他去哪里,他没来上班有一个多礼拜了。你走吧。”

  我嗫嚅着说:“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他。”

  “我没骗你,真的不知道。”

  “我可以进去问他的同事吗?”

  门卫摇摇头,说:“你不要这么固执。实话告诉你他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我垂头丧气的离开了公安局。我不明白失踪是什么意思,他怎么可能失踪,就在和我约定的日子,他居然失踪了。看来真的是他在制造阴谋,把无辜的我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我脸色苍白的回到了小巷,房东的大姐关切的问我是不是病了。我苦笑着连连摇头。她就说:“你一定是打工太辛苦了。小妹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身体,不然你家里会担心的。”

  我感激的笑了笑。大姐看我没精神说话,就叫我早点休息。

  这个夜晚又是异常闷热,我在黑暗的房间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一直在想明天是不是应该买票回家。虽然对沈龙兴的期待已经毫无意义,但是我不想回家,我还想等待,一定要等待。

  我不知道自己一定要等的是什么,也许什么也等不来,但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或许我现在想要的只是一个答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是什么使我从云端坠落红尘,骄傲的双翼痛苦的折断,滴血的伤口永难愈合。

  但是我再也不能无所事事的整天在街上游荡,我决定明天到人才市场去看一看。

  第一次到人才市场,我好奇的四处张望。人们正努力推销着自己,带着厚厚的个人资料,

  四处散发。而我两手空空,没有毕业证,没有档案,只有一张身份证。我在人群中穿梭,仔

  细的观察着,研究着,最后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何必自取其辱呢,我该怎样向用人单位解释,说我在毕业前夕因为作风问题被学

校开除了?这样一来,所有的人都会唯恐避我不及。天黑了,我回到小巷,早早上床睡觉,准备明天到劳务市场去看看。

  寻呼机已经没有了电池,我也没有力气再买一对新的换上,我要把那个人彻底从我的生活中赶出去。

  第二天又是一无所获,谁能想象得到,就连雇佣餐厅服务员,都要求有毕业证,不管是高中毕业证还是初中毕业证都可以。可是我一直在上大学,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要凭着高中毕业证找工作。

  我只能往家里打电话,幸运的是,弟弟接了电话。

  他直截了当的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问:“父亲的怒气消了没有?”

  弟弟说:“他转业安置不是很顺利,天天在家里暴跳如雷。”

  我无奈的说:“这样的话,我怎么能回来。”

  “可是你不能在外面流浪。那个害你的男人到哪里去了?”

  我只能编个谎话骗他说:“我现在生活不愁,就是想重新读书,你帮我把我的高中毕业证找到好不好?”

  “你的意思是说重新读大学。”

  “是啊,需要这个。”

  弟弟看来也不知道其中诀窍,就爽快的答应了,我说:“我明天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你告诉我结果。”

  “好,我明天在家等你的电话。”

  “你偷偷的告诉妈妈,我一切都好,叫她不要担心。行吗?”

  我依依不舍的放下电话,回到了我的陋室。

  黑夜这样漫长,这样炎热难耐,我简直都等不到清晨了。我这一生真的就这样沦落在这样一条狭窄的小巷里了?我还有希望走出去吗?我迫切的想知道最后的答案,可是,什么时候才会有答案?

  第二天,我再次打电话回家,弟弟告诉我毕业证已经找到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弟弟突然说:“这两天有一个姓萧的人到家里来找你。”

  我的喉咙立刻就哽咽了,他居然找到我家里去了?听到弟弟继续说:“这人看来是个什么公司的经理,长得很帅。他找你干什么?”

  我忍住突如其来的伤感,小心翼翼的问弟弟:“他对爸爸妈妈说了什么?”

  “说你要到他们公司工作,叫我们都放心。这是不是真的?”

  我只好说:“有这么回事,还没办

  “那就好,这个人看来还不错。我听他说,他特地到你们学校把你的档案都调出来了。不过他要你早点去报到上班。”

  “我知道,我还要处理一些事情。”

  “毕业证怎么给你?”

  “我回来,你明天等我电话,直接送到火车站来。”

  “姐姐,你真的不打算回家?”

  我怔了怔,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我会回家的,现在不到时候。”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回家。

  挂了电话,眼泪就涌了出来。我擦干眼泪,坐公共汽车到火车站去看火车时刻表。穿行在拥挤的人流中,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无根的浮萍,没有来处,也不知道去处。

  我怎么就沦落到了这一步?

  我回家拿了高中毕业证,把寻呼机给了弟弟。然后头也不回的上了火车。我已经没有了退路,只能向前走,一直走,要么撞上南墙,要么柳暗花明。

  找一个适合的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不会打字,英文也差强人意,办公室的工作是不要梦想了,做营销工作实在是难为情,如果在街上遇到熟人怎么办。

  最后,我在一家中档的饭店里,当上了服务员。第一个礼拜我在厨房里当下手,天天洗盘子,洗得双手都发白了。领班看我还算机灵,第二个礼拜就叫我当服务员。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种端茶倒水的事情,到了此刻也只能咬着牙埋头苦干。后来我又当了迎宾小姐,每天穿着旗袍站在门口笑脸相迎。到了晚上下班的时候,双脚已经肿胀得脱不下高跟鞋。

  虽然那些日子非常辛苦,而且我已经退掉了自己租的房子,住在饭店的集体宿舍,但是夜里回到房间就蒙头大睡,早上起床以后又开始新的忙碌。每天根本没有时间想事任何事情,人的感觉也麻木了,再也不至于彻夜难眠。

  不过我注定不是做服务员的材料。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因为忍受不了一个客人的调戏,

  愤怒的给了他一个耳光,老板和领班居然要我给客人道歉。我非常干脆的换掉了身上的火

  红旗袍,连工资都没有领就走了。

  我不得不重新开始找工作,满大街的游荡,晒得满脸黝黑。

的大厦前面,一座简单却精致的平房的玻璃门上,贴着招聘售楼小姐的广告,要求高中学历,会说普通话。虽然我不愿意做营销,但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多少选择了。

  我直截了当的向坐在正中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递上我的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他奇怪的看了看我,问:“你怎么知道这里由我负责?”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他看上去最稳重而且显然受过高等教育,但是我只是淡淡的说:“我不知道。”

  虽然一个多月来的磨砺,让我知道了讨好他可以使我顺利地获得这份工作,但是我仍然是一个无论如何也做不来的人。万一有一天实在找不到工作,没有钱了,再也熬不下去了,我就回家去。向父亲下跪认错,乞求他的原谅。他应该会原谅我。

  我其实不算是一个纯粹的打工者。所以我的身上仍然保留着那种不谙世事的超脱气息。

  他开始仔细的打量我,我也平静的看着他。这人大概二十五、六岁,斯文儒雅。他看着我,带着微笑,却没有通常那些招聘者居高临下的傲慢。

  “你有什么特长?”

  我立刻一句话都答不出来了,我学过散打,可不够资格做保安;学过法律,也没能力做律师;学过侦察,有什么用呢?

  在他亲切的笑容里,我苦笑着说:“我什么都能干,不会让你失望。”

  他若有所思的审视着我,我强迫自己坚持满脸的笑容。

  终于,他用肯定的口吻说:“你看上去好像受过高等教育。尹小姐,我们聘用你。”

  我感激的连声说谢谢,他很有绅士风度的把手伸过来,说:“我叫霍友峰,销售部主管。”

  我赶紧抓住他的手,恭敬的摇了摇。

  他继续说:“你可以到人事部钟小姐那里去办一下手续。”

  我就这样开始了新的工作,每天向前来考察楼盘的顾客们介绍身后正在施工的“永业花园”。千方百计的打动他们的心,渴望着他们能够掏出钱包,这样我的提成收入就会增加。我学会了花言巧语,学会了夸张,学会了避实就虚,学会了欺骗。

  有时候午夜醒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揽镜自照的刹那竟然发现我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纯真……或许这样才是人生的必然。纯真

年代总要离去,谁不是一样呢?

  炎夏过去以后,霍主管把我调到了办公室,负责文案工作。每天我们朝夕相对,他对我的好奇心与日俱增,我能够感觉到,却懒得理会。有时候在工作之余,我会茫然的凝视窗外。我会想念往昔,想念校园,想念老师和同学,还有经过我人生的那些男人们。我总是觉得眼前的一切只是一个梦境,有一天梦醒了,我还睡在周萌的下铺,有人来敲门,那人可能是宋凌志、于海宏、或者是别的什么人。

  我为什么就不再是那个骄傲任性的女孩了?我为什么就茫然的坐在这个陌生的办公室里,干这些迫不得已的事情?我的明天呢?

  在这种暂时安定却依然迷茫的状态下,我开始向那位楚天舒编辑投稿,写一些词藻华丽却说不上有什么意义的东西。于是就可以经常看见“雪夜”的名字出现在《星城晚报》的副刊上。暗淡的生活居然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光彩。

  “嘿,”霍友峰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惊醒。我立刻打起精神来,准备应对他的责备或者是质询。但是他没有,镜片后面的眼睛温和的看着我。

  我受不了这种目光,心开始刺痛起来,慢慢的低下了头。

  “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我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霍友峰也笑了,他的笑容总是这样淡淡的,但是让人感觉很亲切。

  “你很像我大学里的一个女同学,她是校花。”

  对于他这句话我很不以为然,敷衍的笑了笑,就开始看文件。

  霍友峰在办公桌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自我解嘲的说:“我这人不会说话。”

  见我始终没有答腔的意思,他终于把后面的话都咽了下去。

  我却再一次陷入了恍惚中。

  晚上熄了灯以后,寝室里照例有夜话时间。今晚的话题很新鲜,据说男生们已经评出了新的校花,我对此自然是一无所知,她们却好像都知道一点什么。我百无聊赖的听着她们一问一答。

  突然,文蓉点名要求我猜一猜是哪位女生当选,我老老实实的回答猜不到。文蓉笑着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想她既然这样暗示,那人一定是在我们寝室里。文蓉有着小巧如狐的下巴,聪明灵秀,而顾蕊也很出色,不然这

两个人不会这么热衷要说这个话题,一定是要我当面吹捧她们一下吧,但到底是哪一个呢?我也拿不准,只好随便猜了一个,结果整个寝室里都大笑起来,我心里没有底,也跟着傻笑起来。

  顾蕊笑嘻嘻的说:“就是尹雪自己呀,我听我那些男老乡说过的。”

  “瞎说,我怎么不知道。”

  我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我知道自己长得还算清秀,但是从小到大,来自长辈们的称赞是不少,同龄人可从来没有谁当面说过,而且也从来没有享受过漂亮女生的待遇,没有收过纸条,也没有哪个男生偷偷的看着我发呆。

  姐妹们笑得更加开心,可能觉得我的反应很好笑吧,,我更加气急败坏的说:“你们耍我,搞错了吧。”

  文蓉笑着说:“告诉你吧,尹雪,男生都说你是气质型美女呢。”

  周萌也肯定的说:“难怪我也听我那些老乡说过我们寝室有一朵校花,原来如此,名至实归。”

  校花又怎么样,学校总共才一百多女生,这种事情实在很无聊。

  顾蕊说:“尹雪荣选校花,是我们全寝室的骄傲,要她请客。”

  立刻引来一片迎合之声,我知道她们存心要宰我,苦笑着说:“各位姐妹,请客就请客,换个借口吧,不要拿我穷开心。就选在我们军训结束以后,庆祝军训结束怎么样。”

  “随便,有的吃就行。”文蓉说。

  也许是因为运动量比较大,女孩们的食量都增加了,学校的伙食又比家里差太远,大家非常热衷请客。

  过了两天,人事部的钟小姐把我叫去,对我说:“尹小姐,你在我们招聘的员工中,学历不高,职务可不低。”

  我看着她冷冷的脸,心想可能坐不成办公室了,还是忍不住问道:“请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我会更加努力。”

  “你做得还可以,不过公司认为应该由学历高的员工做你现在的工作。”

  我立刻明白了,既不想耽误时间,也不想在她面前流露黯然的心情,就问:“公司是不是要解雇我?”

  “公司决定调你到总公司的秘书科做资料员。”

  我不知道资料员是做什么,也没有问。我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出了门我居然看见了霍友峰。也许

就是他提出要调我走,谁让我那么接不住招,不给人家一个机会。霍友峰走到我的面前,目光躲闪,我坦然的等着他对我说点什么。

  “你也调动了吧,”他苦笑着说:“我已经调到总公司财务部了,新来的主管当然会换上自己的人。”

  我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说:“我向他们举荐过你,你很能干,但是做营销不太适合。”

  “我不知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你看来那么清高,看着你低三下四的那样跟顾客说话,我很心痛。”

  我呆住了,他已经满脸通红。

  过了几分钟,我提议说:“你照顾我这么久,我请你吃顿饭吧。”

  霍友峰的眼里流过惊喜,连忙说:“还是我请你。”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了饭,然后在街上散步。大街上来往的人们或喜或忧,表情不尽相同。我漫不经心的听着霍友峰说他的大学经历。无非是在学校里遇见了心仪的女生,然后是恋爱,后来因毕业而分手。他反复的强调着离别的无奈。刻意传递给我一种曾经沧海的情怀。

  突然我停住了脚步,就在马路对面,于海宏正在警惕的四处张望。他一定是在执行抓捕任务。说时迟那时快,于海宏和其他几个人一起扑向一个彪悍的家伙。狠狠的将他扑倒在地,迅速铐上了,然后押上了停在一旁的民用牌照三菱吉普。

  一个月的军训终于结束,新生迎来了最后的汇报操练。那天的天气不好,阴沉沉的,好像就要下雨的样子。在全校师生面前,新生们顺利的完成了所有的基本队列动作,然后整齐的坐在操场一角,静静的观看师兄师姐们的表演。

  每一个分队都很整齐,四五十人宛然一个整体。有的分队表演擒敌拳,有的分队表演擒拿,有的分队表演散打基本功,最后表演的是前仆与后倒。

  突然大颗大颗的雨点毫无征兆的砸下来,操场上黑压压的人群立刻慌乱起来,有人站起身来。新生们在队列里偷偷议论,一致认为天公不作美,表演搞不成了。

  这时,检阅台上,校长笔直的站起来,大声宣布:“都有了,全体起立!”

  人群齐刷刷的站起来,校长继续下令说:“都有了,全体脱帽!”

  我吃了一惊,这么大的雨,居然还要摘下帽子淋

,太夸张了吧。但是鬓发斑白的校长第一个摘下了警帽,随后人群整齐一致的摘下了帽子,任凭雨水倾盆而泻。校长再次下令:“都有了,听口令,全体坐下!”

  虽然整个水泥操场已经湿透,但是人们都毫不迟疑的坐下了,无论老师还是学生。这一刻,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庄严。我突然从心底涌起了一种神圣感,进校一个月了,直到此刻我才猛然找到了感觉,人民警察的感觉。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被震撼的时刻,那时候我年轻而且充满热情,正是热血沸腾的年华。

  秋风刺骨,秋雨也是冰冷的,裤子湿了,衣服湿了,头发也湿透了,谁都但愿自己是站在一旁看热闹的人,可谁都只是想一想而已,操场上只听到一片哗哗的雨声,还有响亮的口令声。

  此刻进场操练的是政侦四分队,他们将操练前仆和后倒,操练地点是全操场最低洼的地方,此刻几乎已经成为一个大水坑。但是他们已经在雨中散开了队形,队列中还有几名女生,他们真的会扑倒在那大水坑中吗?我在人群中紧张的看着。

  口令下达了,他们整齐的向前扑倒,无论男女。然后听口令整齐的起身,接着是流水动作,一个接一个的又向前扑倒了一次。当他们站起来时,前胸已经湿透。然后是后倒,分队长一声令下,全体向后仰面倒下去,立刻水花四溅。集体动作之后又是流水动作。

  最后,所有的人已经全身湿透,正在操练的,和观看操练的。但是人们出奇的平静,那些微的骚动早已经无影无踪,冷与湿的感觉已经被彻底的抛到了脑后,剩下的唯有庄严。沉默的橄榄绿的庄严。

  我在心里问自己,如果是此时此刻此景,如果是我站在水坑前,分队长一声口令,我是否也能够毫不犹豫的扑倒下去?

  我当然可以。我想我一定可以做到,因为我已经穿上了橄榄绿的制服,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

  终于,操练结束了,校长表扬了全体师生,着重表扬了政侦四分队,还有全体新生。然后他大声宣布散操,人们喊着洪亮的口号,列队一一离场。而雨竟然也停了。

  那天的澡堂挤得不得了,排了好长的队伍。我和周萌洗完澡出来,几个男生排在澡堂门口冲我们笑,我不喜欢和男生打交道,低下头就走,周萌说:“他们是我们分队五班的,打

  我抬起头笑了笑,其他的男生都笑了,只有一个眼睛又黑又亮的男生没有笑,深深的看着我,就像在看一幅画。

  我瞪他一眼转身就走,周萌突然说:“那个男生喜欢你。”

  我笑着推了周萌一下,说:“胡说八道。不许制造绯闻。”

  周萌嬉皮笑脸地说:“校花怎能没有绯闻。”

  “什么校花,笑话还差不多。”

  那天黄昏,我一个人在渐渐暗淡的操场上散步,满怀迷惘,伴随着丝丝缕缕少女的伤感。

  在操场的另一边,我看见了五班那个黑眼睛的男生,他悠闲的在跑道上散步,突然他看见了我,停下来,远远的向我这边注视。我从周萌的口里已经知道他的名字叫做于海宏,能写一手漂亮的隶书。他就那样站了很久,但是没有走过来。

  霍友峰安静的站在我的身边,等我看完以后转过头来,难得的愤世嫉俗的对我说:“现在的治安真不行,这些警察都不知道干什么的。”

  我冷冷的说:“你要知道,警察也是人,也是父母生的,血肉做的。说不定哪次行动,一点不小心,就会受伤甚至牺牲。”

  “我不是这个意思,”霍友峰扶了一下眼镜,说:“他们刚才的表现确实英勇。”

  “这是他们的职责。”

  霍友峰小心翼翼的说:“没想到你说话很有主见。”

  我苦笑起来,说:“是啊,我不过是个高中毕业生。”

  “不要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的眼光掠过人群,掠过灯光,定格在模糊不清的夜空。

  无视他的慌乱,我平静的说:“你是什么意思都无所谓。”

  “我觉得你现在处于一种迷惘的状态中,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帮助你。”

  我缓缓的收回目光,说:“你帮不了我。”

  “你可以试着给我一个机会,你也没什么损失。”

  没想到一贯绅士作风的人也会有如此激动的片刻。

  我不想再扯下去,淡淡的说:“我要回去了。再见。”

  霍友峰默默的跟在我的身后,一直把我送回女工宿舍,我虽然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整个人就是懒懒的提不起精神,所以简单的道了声“再见”,就把他关在了门外。

在床上,泪水突然就涌了出来。

  我再也回不去了!他们都会忘记我,一定会!

秋意渐浓,我每天像个陀螺一样高速旋转,资料员的工作就是打杂,每天在各个办公室之间疲于奔命,每个人都可以指示我做这做那,人早已麻木不仁,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早点睡觉。

近来公司有个传言,据说有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会收购我们永业房地产公司,公司上下早已人心惶惶。兼并的最大结果可能就是裁员,我也非常担心这一点,我只是一个高中生,做的工作又是最不起眼的资料员,不裁我还会裁谁呢。

但是我对此也无可奈何,如果真的把我裁掉了,我就回家去。听说父亲最近心情好多了,何况我也确实熬不下去了。

传言终于变成了现实,我们公司与一家龙翔房地产公司即将合并,更名叫做永翔房地产公司。我也顺理成章的被炒了鱿鱼。霍友峰非常幸运的升了职,当上了副财务总监,他向我许诺,一定要把我从新招进公司。我非常感激他,不过我已经没有兴趣从新进公司了。我不想一辈子当那个任人驱使的资料员。我决定回家去。

那天我已经收拾好了全部行李,霍友峰突然兴冲冲的跑来找我。

“你的事情我已经找到门路了。”

他看看我的脸,又看看收拾好了的行李,黯然的问:“你真的要离开星城?”

我的喉头突然就哽咽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把头扭向窗外,看那一片片金黄的梧桐树叶在初秋的凉风中摇曳。

霍友峰说:“我找了人事部的部长,说你是我女朋友,要求他安排你。”

我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他满脸通红,强作镇定的说:“不这么说他不会同意。”

“谢谢你。”他的一片好心我无从迁怒。

霍友峰见我没有生气,兴致勃勃的继续说:“今天晚上公司有酒会,我和他约好了带你去见他。”

我抬头看着他,他着急的说:“你千万不要拒绝。千万不要。”

我为什么要拒绝?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真心,我可以不接受他,但是不能伤他的心。于是我微笑着说:“多谢你费心,今晚我去。”

霍友峰喜出望外,不敢抬头看我的眼睛,叮咛说:“最好穿的正式一点。”

,再也找不到丝毫公专生活的痕迹,我轻轻的把齐肩的头发细心的盘起来,然后化了妆。镜子里的我那么美丽但是那么忧郁,心里有那么一丝酸楚,四处蔓延,弄得眼角也湿润起来。

这是我在星城的最后一夜了,明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我的往昔,离开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那些人,也许永远不能相见。

最后我把某人送给我的“一生之水”打开,洒在耳后、裙边。

晚上,霍友峰看我的目光是惊艳,我矜持的对他笑了笑,什么话也没有说。

我是第一次出席酒会,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满目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满耳的陈词滥调、花言巧语,我身在其中是那么的不协调。那个人事部长的一双三角眼,不住的在我胸前溜来溜去,连声答应给我好好安排。

突然主持人走到台上,宣布说总公司的萧总到了。人们纷纷迎向宴会厅门口。我在人群的后面站着冷眼旁观。人群突然爆发了热烈的掌声,然后迅速的向两边让开。

毫无征兆的,一张熟悉的面孔就出现在了眼前,我的呼吸也随之停止。

有些人有些事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那时候我正挣扎在一段绝望的恋情中,整天郁郁寡欢。有一天,我一走进寝室,周萌就笑盈盈的迎上来。

“尹雪,你有一篇散文发表在晚报的副刊上,这里是稿费通知。”

我接过来一看,稿费有四十元钱,心情顿时灿烂起来。

周萌说:“周末你请客,我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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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卡卡仍旧同往常一样享受着无忧无虑的休息时间,趴在桌子上蒙头大睡,然而又会突然抬头四处张望,于是继续神游.

卡卡水瓶座,本文男主人公,有点变态,有时还是傻乎乎的,但是还是很善良的,他喜欢一个人倒是很专一的,但是自从萧萧和他分手以后他就变的不再相信任何人了,因为他害怕失去,害怕离别的痛苦,当初幼稚的卡卡以为感情就是这么回事了,根本没有想过回分开,当卡卡成熟的时候却根本没有当初的那股勇气去追任何一个女生,阿雪是个学习尖子,很漂亮,卡卡的好朋友阿凯正在追求她,卡卡也为他出谋划策.

言归正传,卡卡神游结束,阿雪正巧回来,由于卡卡的同桌乐乐与璐璐正在前排座位上交换唾液,或是进行人造人工程,所以卡卡边上有一空位,正巧给阿雪,即本文女主人公霸占,回头与阿迪、阿敏攀谈起来,卡卡偷偷望了一眼阿凯的座位,其主人出去了,因此卡卡放心地与她们一同攀谈,阿雪见状对卡卡不理不采,出了一题给阿迪和阿敏:如果你是一个精灵你会希望你在哪里A大海B森林C天空D草原,阿迪和阿敏都分别选了B、C卡卡在一边张狂的大喊,我选dog,代表什么啊?!阿雪笑嘻嘻的告诉他,你很花心!卡卡想狡辩,却没能开口,因为自己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更怕阿凯看到了误会。

  放学后卡卡要去补课,而原本一同去的阿迪说要看篮球赛,于是逃课了,剩下卡卡一人去那个“昆虫博物馆”,马老师家是老式建筑,所以虫子特多,一次卡卡去补课被不知名的虫子咬的像被强奸过一样,所以总以为那里是昆虫博物馆,马老师是高二老师,正从学工基地打车赶回来,估计出租车费达七八十块,得知就卡卡一人补课且收费仅50块时,如火山爆发的势头一发不可收拾,卡卡为了补课学校的团代会都没去开,再加上被英语马被当作出气筒,卡卡只得认栽……

卡卡的好朋友兼好兄弟阿凯的事情一直都没有什么进展,卡卡也很为他担心,毕竟卡卡从他身上看到了曾经“纯情少男“的自己,而现如今却很难再看到有这类男生了.卡卡希望阿凯可以得到些什么收获,哪怕是早晨阿雪和他打个

招呼什么的也好,总比现在什么都不说强多了.女生大多都会这样,当男生对她说“我喜欢你“之后,对他没感觉的女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基本上都会熟视无睹,以后也不会再和他说话了,阿凯就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卡卡想帮他却越帮越忙,不仅没能让阿凯开心多少,而且和阿雪的关系也越搞越糟了.

回到家的卡卡在一阵兴奋之后发觉两眼昏花,脑袋突然失去工作能力,卡卡这才回过神来,这辛苦的一天下来,直到现在6点60分都没吃一点东西,于是立即冲向客厅吃饭,当他吞下半只鸡的时候,回忆了上午所发生的事,早晨坐轻轨去学校的时候遇到外地流氓,于是被劫20元大钞,亏得自己聪明加机灵,手机还乖乖的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由于太过惊慌,忘记在路上买个大饼之类的东西当早饭了,去学校后又因为第一节是物理课,卡卡听课十二分认真,竟然亲身体验了所谓的废寝忘食的良好学习态度,到中午都没觉得独自饿,大概是因为化学的成绩不理想,中饭都没吃一口.想到这里另一半鸡已经进入了卡卡的胃,卡卡满嘴是油,吃的像个大款似的,好像有几个星期没碰过荤了.

卡卡也喜欢阿雪,但不是爱,这他很清楚,他已经很难再想起深深爱着林夕时的那份感动,他书包里躺着林夕和萧萧的照片,不是想念,而是担心家长发现而让他麻烦,所以藏在没有人会去注意的那个脏兮兮的书包里,他那出林夕的照片,她似乎没以前那么好看了,这七张照片和十张大头里的主角都是林夕,这是他从一个同学那里买的,花了300块钱,不值得吧,但是卡卡却愿意。这对卡卡来说是多么美妙的初恋啊!卡卡笑笑,将照片放回去的时候掉出了一张和萧萧拍的大头,自己当时多傻呀,被人家玩弄,还耽误了学习,卡卡的学习意识很强,但总是被感情操纵着,继林夕之后,他所爱过的女孩还有好多好多……他不敢想下去了,因为那些情感都是以失恋告终,在付出感情后得不到回报,卡卡习惯了,卡卡学会了转移感情和忘记感情,所以在萧萧之后的每一次感情,都是一碰到阻力就放弃了。 其实人们失去爱的人的时候,只知道回想以前快乐的或是和爱的人在一起的时光,那会更伤心,如果去试试想想自己该去做什么,而不是一味的去伤心,日子

会很快顺利起来的,譬如说人们在失恋的时候喜欢听些失恋的歌,悲伤的歌,对卡卡来说,N多次的失恋让他清楚的知道在这种时候绝不该听,而是听些有动力的歌曲,才会对未来充满信心,自己也变的越来越快乐,越来越积极向上,会把难过忘的一干二净。

还有两个星期就是期中考试了,卡卡正在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谁知半路杀出了张通知单,说是学校接到区里的指示,下周一开始连续八天要去乡下学农,卡卡力马放下手边的计划,开始想着要带些什么,通知上搞笑的指明:带好日用品,换洗衣物,女生可以带脸盆……好像男生不可以带似的,卡卡对此感到疑惑。

星期天的晚上卡卡没有晚睡,他知道在不是一个人的情况下睡着是很困难的,所以这最后的一个晚上一定要好好的睡足它!

很快就是周一早晨了,卡卡与其他同学一样高高兴兴地去学校坐上了大巴,八天的学农对卡卡以及她的同学来说都是新奇的,感觉会好玩,随时间的流逝,很快到达了目的地,这也将成为他们一群人最后欢笑的时刻!因为10分钟后,会发生一连串难以想象的事。

卡卡下车提着沉重的行李箱,寻找自己的寝室,他与乐乐是一个寝室的,其他还有小伟,阿胜,俊俊,阿勇,刁刁。一共七个人,乐乐是卡卡最好的朋友,也是卡卡的同桌,他与璐璐的恋爱关系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了。在一阵好奇之后,卡卡发现了不寻常的一幕,这是一个军营,而不是他所想象的农庄。

他们一群男生被迫换上了大小与自身存在巨大差异的军装,很是难受,乐乐睡卡卡的下面的床,于是对卡卡风趣的说:你晚上手淫注意点,别往下面喷,不然我让你睡不好觉,卡卡笑笑,显然没在意。小伟将床上那又破又粗糙的一大叠麻布拿下来放在桌上问俊俊这是干什么用的,俊俊也看不明白,就出去问了老师,回来用大惊的表情对卡卡他们说道:这是被套!卡卡一愣,乐乐傻眼了,其他人更是难以想象这东西盖在身上的感受。小伟无奈地说:这东西盖身上不是连皮都要给磨破了嘛!

与此同时,楼上的女生寝室也发生了类似的轰动……但是兴奋仍然没有结束,整个军营的怪现象是大多数人越来越好奇。似乎没有人察觉到,这次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学农,而是加上了

直到一教官在楼下吹了哨子后,他们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的紧张,按照老师的指示,他们去军营操场上集合了,八天开始了……

这八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有多少人流了眼泪?男生们是否偷看了女生洗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在以后的故事中慢慢道来。

卡卡与同学边谈边下楼往操场走去,军营的宿舍楼很小,所以下楼时很拥挤,也很吵闹,都在为这个新环境发着牢骚.终于卡卡他们站到了操场上,排完队后觉得气氛似乎不太对,教官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有些凶悍,事实上对当时的卡卡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变态.女生们的谈论突然停止了,操场似乎回到了没有人时的宁静.教官手握话筒,低声说着:从我吹哨到你们集合到没有声音一共花了4分38秒,我再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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