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地方税务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岳地税稽处〔2017〕34号),处理决定追缴公司2016年以前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8,595.40元、房产税159,446.07元;公司2016年以前多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988,783.56元可以抵缴以后年度应纳税款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库。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401,852.56元,盈余公积418,889.53元。 |
我们公司6月份的印花税申报缴纳有误,少了18.9元,由于报表的数字也是少了18.9,为保证跟报表数字相符,能否在下个月补缴?是否会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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