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插曲知道那些 从 搞分裂的 重庆 跑出去的人是为了自由 宁死不当奴隶

【第一幕】——《上帝已死》

东历684年,作为罗勒丝(lawless)大陆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种族——人类,每天都有着新的变化。

*【注】东历是人类的历史,不等于世界的历史。

自从230年前人类为自己赢得了不被任何种族奴役的尊严后,人类的数量就急剧上升,很快便有了自己的统一国家;但由于人类自身的各种问题,国家开始分裂,逐渐分成了若干个小国和两个大国——雷贝斯国与般若王国。

230年间,这两个国家发生过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双方都想吞并对方。当然,在这段期间里也有许多灿烂的文化艺术的出现,这其中就包括着将人类乃至世界逐渐推向灭亡的罪魁祸首——宗教。

在过去人类眼里如同神明一般的天使种与恶魔种的旷世之战中,人类长时间的在恐怖中度日。为了在这个世界上苟活下去,人类麻痹自己,将两方的施舍当作恩赐,心甘情愿地被利用,般若国是天使种一派,而我所在的累贝斯国则是恶魔这一派。

那时的罗勒丝大陆可不像现在这样和平,处于种族内最末一端人类们,为了让自己不会活的这么累而开始寻找内心的依存。

有的人选择学习、有的人是政治,当然也有宗教徒们。

伴随着贪婪和欲望,宗教徒们开始打着“天启”的名义四处征战,有些甚至成立了新的宗教,经过了不长的一段时间,“天华教”和“般若教”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由于国家分裂的原因,般若教皇带领着旗下的教徒以国家的名号起义,由于其教徒狂热程度无比之高,向来都以在战争中不要命般的突击而著称;他们发动战争后的俘虏更是会被强迫信奉般若天神,否则就会被当做祭品活活烧死。

般若王国与雷贝斯国自创立以来就势不两立,甚至兵戎相见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这不,现在罗勒丝大陆中部的塔尔平原上,两军的战火已经足足持续了六个月。雷贝斯国在战线上节节败退,眼看就要败了,但雷贝斯的战士们一想到自己家中的妻儿可能会被活活烧死,他们便要紧牙关,坚守在离雷贝斯国只有一公里外的山口。

任谁都看得出来雷贝斯国的战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粮草匮乏,军饷稀少,年轻力壮的战士已经几乎死光了。

恶魔显然将他们当作了弃子,在名为“自愿”的保家卫国参军行动上。

椴松,作为13岁的童子军,正式投入了战争。

在编号为“3301”的军队中,年仅13岁的椴松自然而然的受到了大家的保护。因为是年龄最小的弟弟且身为原·天华教唱诗班的一员,椴松在这里能做的只是缓解一下同伴们的焦躁心情。他想,至少他那清脆的如百灵鸟般的声音,或许能够暂时缓解一下战争给这群年幼孩童们带来的伤痛。

今天是他在战前最后一次为大家唱歌,大多数人都脸色铁青,并不是椴松唱的不好,相反,他还超常发挥了。椴松很理解大家,他们估计是意识到自己估计不会再回到故乡了吧

小小的帐篷里传来椴松的歌声,悠扬婉转,悦耳动听。

一曲结束后,大家无言离开,只唯有一个人逆着人群向着椴松的方向走来;大大咧咧地将手臂搁在椴松瘦弱的肩膀上,笑嘻嘻的说道。

“喂,椴松,我突然有个好主意,咱们干脆当逃兵吧?这总比在战场上被人杀死的好。”此时在自己身旁说话的是住在自己所属教会隔壁的邻居——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哥哥。

“安迪哥,别开玩笑了,你妈妈不是还病卧在家吗,虽然我知道你很想回家,但就算你当了逃兵也带不走你妈妈啊?”

“嘿嘿,被你看穿了啊,椴松还真是聪明呢!”

“当然了!谁让安迪哥你总是不看书,阅读、学习,现在这个年代知识才是最宝贵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椴松确实有资本说这句话,别看他小,他可是雷贝斯国里有名的天才儿童,可惜椴松小时候家里的一次失火不幸让他失去了父母。在被天华教的神父哈桑收养之后,椴松的聪明才智才被真正充分地挖掘出来。甚至在被国王召见后以年仅11岁的身姿驳倒了一位迂腐派的大臣。

他倡导的“知识改变命运”的思想,被竞相传报,更是在雷贝斯国掀起了一股学习的浪潮,短短几月雷贝斯国就开启全民读书的浪潮。

他这样一位天资聪颖的优秀人才甚至被赋予了在成年后可以进入国家科协机关——“金蝉”工作的无上权利。本来应该前途风光无限的椴松,只因为这一场仅仅持续了一年的国家战争而几乎失去了一切。

起初是自己的养父哈桑被迫接受高额征收,然后是看着每天来祷告的信徒越来越少,接着附近的亲朋好友频频收到战场上的噩耗,最后就连自己也被以专业知识不足的虚假名义给逐出“金蝉”,放置到战争前线充当炮灰。

“就算读了书又怎样?还不是像现在这样,死都没个坟墓。”

椴松看着安迪若有所思,“或许像你这样的人才会活的更久一些吧……”他说道。

椴松其实早就认命了。他根本不可能在残酷的战场上活下去,像他这样的“聪明人”往往比懒得想复杂问题的安迪更容易陷入自己思绪的混沌,事实上在地位、家人乃至家都被剥夺了之后他内心有放弃的念头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

他甚至想在参战时充当肉盾,就算被子弹击中的痛还不及后面接二连三的人踩踏的痛,椴松也觉得那是他活着的证明——哪怕是为这个已经无药可救的政府献身,至少他们曾给过自己一场美丽的梦。

“又来了,我说啊椴松,别整天忧国忧民的,别忘了你才13岁,像个小孩子一点不好么?”安迪对椴松诸如此类的感慨早就习惯了,他顺手掏了掏耳朵甚至还有闲心将它们搓成球再弹掉。

“别把我跟你们混为一谈,在我看来你们才奇怪呢,明明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为什么就不愿去拼一把呢?”

这样的对话在以前雷贝斯国还平静的时候几乎每天上演。虽然椴松在生活上各种对安迪的行为挑三拣四,但实际上安迪在椴松内心之中所占的分量远比椴松自己想象的要大。

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自毁的念头,或许就是因为安迪还站在他身边与自己同甘共苦吧。

“拼?当然要拼啦!活着回去就是我的目标,那我当个逃兵不也是拼?”安迪朝椴松挤眉弄眼,“当然大哥也会把你带上的啦~放心吧!”

“哦?是吗,我可不认为你做得到。”椴松避开安迪暗示的目光说道。

“哼哼,明天你就知道啦!”安迪好像根本没看见椴松嫌弃的眼神一般拍了拍他的肩,“睡吧椴松,明天一切都会好的。”

明天会好?就算安迪再怎么神经大条也不可能注意不到刚才军队里的气氛,椴松在安迪还没走远之前叫住了他。

“嗯?怎么了椴松?”安迪听到椴松的呼声转头过来。

“就凭我对你的了解,做出这个决定你一定是有什么理由的吧,难道说伯母出事了?”

安迪没说话,只是从左手袖口里扯出一张小纸条,在椴松眼前晃了晃后丢在地上扬长而去。

椴松捡起纸条,上面只写了短短四个字。

3301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坚守阵地,因此通信的人物就显得尤其重要,而他们这帮人里,跑的最快、年龄最大,办事还很让人放心的安迪就被委任了通信员的重任,来回穿梭于前线和后方,这张纸条或许就是在传达后方指令的过程中意外传到安迪手中的。

椴松将纸条撕碎埋在土里,以防有除他之外的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件事。一旦安迪准备逃离战场的事败露,等待他的可就不只是怒火和军法处置这么简单了,安迪会被同期的训练兵们以叛国罪论处,在真正的战争还没来临之前就先一步下地狱。

该怎么办?一定得想个办法出来。

忙于思考这件事的椴松没发觉时间的流逝,等他所在的营帐外传出司令的吼声时他才注意到自己竟是彻夜未眠。

上午,般若军队发起了猛烈冲锋,雷贝斯军队在没有明确的指令下艰难抵挡三小时后勉强稳住了局面。

下午,安迪火急火燎的跑了回来传达后方的指令,椴松在列队看着他大汗淋漓,直喘着粗气报告的样子和军官在听到报告后脸色苍白的神情后推断出这应该不是一个好消息,片刻后军官说道:“序列1426号,椴松出列!”。

“从中央下达的命令,你和安迪潜入敌军周边投放毒气瓶,一旦任务失败,就地自杀!”军官接过安迪递来的小刀,郑重的给了椴松,“祝你好运。”

“你的军令有误吧?”两人从营帐南部一片异常茂密的森林绕行。

“不然怎么带你出来呢?”安迪牵着椴松的手说道。

“放手……我叫你放手,安迪!”

“赶紧走吧,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你说什么鬼话?你要弃他们不管吗?!”

椴松感觉自己的手被安迪用力扯了过去,安迪按住椴松的肩,神色与平常明显不一样;椴松不知为何有一种强烈的不好预感。

“我今天打探了消息,金蝉的那些人好像研发出了一种病毒,听说能一下子解决这场战争,我已经把它偷过来了。”

“你……你疯了吗?!”椴松大叫,“如果这么容易就能结束这场该死的战争他们为什么不早用?肯定是有什么问题,我是不会……等等。”椴松突然反应过来,“你说的毒气瓶,不会就是指这个吧!”

“你……你,那尼克、杰森、罗伯特、斯蒂夫他们呢,你就没想过把他们留在那里会怎样吗!?”椴松质问道。

“这不重要!”安迪也怒了,“我不能带太多人出来,上帝连我都救不了,哪还有余力管其他人?!”

“你不是也讨厌那个国家吗?我们来结束这场战争,把毒药丢在那里,等他们攻过来就都中毒了,接下来我们再远走高飞,我已经拜托别人接应我的母亲了,等这场战争结束,你就跟我们住在一起吧。”

安迪紧紧抓住椴松的肩膀,力气大的好像要把他骨头捏碎。

——来了。他对这样的场景最没辙了。

——他拒绝不了安迪的请求。

“……你要我怎么做。”

后来,时隔三天发动总攻击的般若军队在与雷贝斯军队交战时突发异变。

恐怖是突然传播开来的。在兵戎相见的战场上,没有人注意到那个突然暴毙的活人,无数车马和混乱的踩踏令它看起来只是一具凄惨的尸体;然而,被踩烂的尸体却突然挣扎着动起来、扭曲的站立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完全没有颜色的空洞眼瞳好似在寻找时机,等到一个士兵因为突然后退而没注意到身后的情况时,那具尸体一口咬上了士兵的脖颈,嘴里的绿色粘液瞬间腐蚀了士兵的皮肤。可怜的士兵甚至还没来得及掌握情况就被强酸夺取了生命,哐当一声砸在地上;那具尸体的身体里兀自长出来一根燃着火光的蜡烛,随即,倒下的士兵尸体也站了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不知是谁开始惨叫。

一无所知的雷贝斯军队发现了敌方后部的骚乱,错误的以为是乘胜追击的时刻到了;惨案就这么发生了。

会动的尸体攻击身边的每一个活人,接二连三的惨叫不但没有阻止两方军队的停战,反而加速了现场的混乱。被恐惧支配的人们慌忙地逃窜,最后要么就是死在尸体的攻击下,要么就是被自己人踩死;被踩死的人接着被尸体口中不断滴落的粘液腐蚀,绿色的粘液在腐蚀了肉体之后还觉不够,流淌在湿润的土地上,水汽被迅速蒸发引起爆炸,黄土被染成黑色,从远处看去就像塔尔平原中心被某种黑色物体给不断侵蚀,最终塔尔平原的战役以第三方的参与而落得个惨剧。

椴松和安迪则在远处见证了这一切,久久未能言语。

“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安迪口中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他的手自看到那场塔尔平原的战役后就再也没能停止抖动。

可能安迪并不知道病毒的效果竟是如此丧心病狂,椴松想。

安迪好像被梦魇缠上了,哪怕只是小睡一会儿他都会被噩梦惊醒。

他只想回家、他只想再一次和母亲一同生活。他相信这样多多少少能洗刷他犯下的罪,母亲是他的救赎,是他心灵的避风港,然而当安迪回到接应地点时,他却得知了自己的母亲因为他的偷盗行为而被以叛国罪论处。

得知了这个消息的安迪顿时像失去了支柱一样跪倒在地上,无神的双眼仿佛没有焦点,椴松在安迪举起小刀自尽之前阻止了他。

椴松高声的呼唤总算让安迪意识到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一直陪伴他的人。他看着椴松,不知怎么的就泪如雨下。

“别离开……椴松,我……只有你了啊!”

椴松回抱住了安迪,在他耳边说:“我知道。”

诚然,他们都是塔尔平原战役惨剧的罪魁祸首,可在惨剧已经发生了之后,任何辩解都是苍白且无意义的,这两个孩子已经失去了太多,而他们唯独不能失去对方。

椴松觉得自己可能是病了。

他甚至因为安迪的那番话而感到高兴。

或许平常这句话说出来只是他们俩人之间开的小玩笑,但此时面对噙着眼泪、带着哭腔说出这句话的安迪,椴松选择了去相信。

——去相信,自己是安迪的存在意义。

——道德伦理什么的怎样都好。安迪要利用自己也好,要欺骗自己也罢,只要你不肯放弃我,陪你走到地狱又何妨。

——明明一切都很顺利,不是么?

是的。直到塔尔平原战役结束后的第七天,般若军队攻过来之前,一切都很顺利。

“看来他们是要全灭了啊。”

“别装傻,当然是雷贝斯国里的人啦!”

微微一挑眉,椴松斜眼瞥了瞥正笑得开心的安迪。

为了报安迪母亲之死的仇,安迪决定再一次使用病毒将整个雷贝斯城变成像塔尔平原的那样的人间炼狱。

坐在高高的城墙上,安迪晃荡着腿,手中握着火把;椴松则背着背包,手上还拿着一个小小的手提箱。

“不说这个了,快看啊椴松,我们的演出真是超~~棒的对不对?”

安迪将手中的火把用力甩出去落在洒满汽油和各种易燃物的城市里,火把落到干草垛里,不一会就火光冲天。安迪就像小孩子在展现自己最心爱的宝物一样开心。他的面前——雷贝斯国已经不复原来的光辉,留下的只是一片死寂和无尽的灾难。

死尸在烈火中漫无目的晃荡,这也多亏了从“金蝉”里拿到的、装在手提箱里的武器;而现在,原本装有五支绿色试管手提箱只剩下了一只。

“刚才用掉的那一瓶效果怎样?”安迪问道。

“从结果来看,这种病毒能使人的身体立刻僵硬并伴有黑色斑点出现在人体上,不到两个时辰,这种斑点就会蔓延至人的全身并伴有强烈的阵痛,最后人会失去意识变成像行尸走肉一样的怪物,姑且就用金蝉计划里的代号叫他们僵尸吧。”

椴松白了他一眼,接着说道。

“目前为止,已知这种病毒的使用方法有溶于水,散播于空气中,和直接口服这三种,其中散播于空气中传播速度最快,但溶于水的综合效益更高。”椴松看了看城墙下已经被污染成绿色的护城河接着说道。

“不过,被感染的人身上会出现一根蜡烛,只要破坏它,这个被感染的物体就会死亡。”

“这玩意口服会怎样?椴松你要不要来试试?”

“你来就好,我就不用了。”椴松冷漠的打断安迪接下来想说的俏皮话。

因为没有阻碍而畅通无阻来到雷贝斯国的般若军队,此时还不知道城内的情况。

“在他们来之前我们快走吧。”

“诶~好不容易才做到这一步啦!不过算了,椴松你的决定永远是正确的。”安迪起身,眼中尽是疯狂的笑意。

般若的军队长驱直入,无一例外被感染成僵尸,这对骑着战马的军团撞破了雷贝斯国的大门,将城内的僵尸全部释放了出来。

后来,人们将此次恶性事件定义为“第一次僵尸风暴”记载在历史中。

僵尸们被放出来之后,果不其然,僵尸病毒在世界范围内扩散,几乎所有种族都被卷入这场风暴。

过去签订的《种族互不侵犯条约》暂时作废,很快就有人发现这种极其富有传染性的病毒甚至可以通过接触被感染者的体液传播,这对于扎根在人类领地范围不远处的群居部落——兽人种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与其他魔力值高的种族不同,兽人种除了四肢发达、体魄强劲和能够感受到魔力之外,其余的都与人类别无二般;因此,兽人种感染病毒的机率相当高。

在接受了恶魔趁人之危的条件后,兽人种的数量开始急剧减少;与此同时,隶属于恶魔的种族——吸血鬼开始在大陆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在耗费了整整两年之后,大陆上所有的僵尸病毒感染者得到歼灭。几乎所有种族都惊叹于这类感染者的生命力竟是如此强悍,意料之外的是,为了记住这给世界带来巨大灾难的生物,史诗的记录者们不约而同的赋予了这种生物同一个称号——“僵尸。”

“喂,椴松,你看到了吗?这一片是我的家,这一片是教堂。”

安迪手指的地方早已变成了一片废墟。

时隔两年,雷贝斯国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就连般若王国也不复当年强大,留下来的都是一些小国和村庄,还有至今为止都不知道转移去哪里了的一部分人类。

而现在,一手缔造第一次僵尸风暴的罪魁祸首们,又一次回到了他们旅行过程中最初的地方。

“安迪哥,你还记得我们要回来干什么吧?”

“记得记得,你强调好多遍啦!我们是要来金蝉看看有没有剩余的僵尸病毒啊,毕竟我们只有最后一瓶了,好~复述完毕。”

安迪在这两年变得很奇怪,当他活生生的看到一个人慢慢变成僵尸时,他总会笑着蹲下来,意犹未尽的欣赏着这个人痛苦挣扎的模样,就好像是在欣赏一出完美的戏剧。

椴松则是于心不忍的偏过头去,迫使自己不去理会受害者痛苦的声音,但总是会被安迪强迫观看人活生生变成僵尸的过程。

在这样多次循环往复中,如今的椴松也已变得麻木起来,就算是在自己面前痛苦挣扎死掉的人他也见怪不怪了。

“到了,火没有烧到地下室还算我们走运……啊该死。”

一块塌方下来的石材刚好压住了通往地下室的门。

“算椴松快来帮忙!石块压住了门,这样我们进不去!”

两人合力才总算移开了那块沉重的石材。

进入地下室,一阵发霉了的味道扑面而来,安迪用手扇了扇自己周围的空气,想把围绕在自己周围的霉味儿给祛除掉。

灯的电路已经被烧毁了,于是椴松想从背包里拿出蜡烛照亮,手却在经过存放着僵尸病毒的玻璃瓶旁顿了一下。

是错觉吗?重量好像有点不大对劲。

“喂~椴松~发什么愣!快把蜡烛拿过来啊!”

即使试管再怎么可疑,此时椴松也没心情去管它,毕竟安迪才是第一位。

烛光照亮了地下室,同时也照亮了地下室墙壁上贴着的照片,有些照片躺在地上,那些照片上的笑脸却意外都是自己熟悉的人,墙上的照片大多数都是按名字竖着来排列的,于是椴松不用多加仔细寻找就找到了安迪。

照片的边角写着8岁,那时的他正挽住自己母亲的手,无忧无虑的笑着,又有谁能想到10年之后的他竟是引起第一次僵尸风暴的幕后黑手呢?

再仔细寻找了一番后,椴松也成功发现了自己的照片。

他总算知道这是谁贴的照片了——自己的养父哈桑。

那张自己与养父的合照,下面的小字赫然写着5岁,椴松记得那时自己的父母还没有过世,难道说自己早就与这个神父结下不解之缘了吗?椴松可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更何况墙上贴的照片有些已经很老有些还算新。

当初椴松还以为哈桑神父被高额征收是去当试验品的,现在看来,或许哈桑神父就是开发、至少都是参与了僵尸病毒制作的人员之一;也难怪哈桑神父对自己的教导总是能最大限度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啊!椴松恍然大悟。

正当椴松看着那张照片入神的时候,一个响亮的声音传来。

“椴松,你看这是什么!居然是僵尸病毒的解药诶!这可是我们久违的大发现啊!”

安迪手中拿着的可疑蓝色药剂正是他自己说的僵尸病毒解药,这或许是神父因为过意不去偷偷在地下室做的实验品吧,根本没有使用价值。

其实仔细想想就知道了,如果一开始僵尸病毒就有解药的话,席卷整个大陆的僵尸风暴也恐怕会才刚开始就会结束了。

“嘿椴松,不然我们赶紧找个人来试验一下吧?有没有用试一试就知道了。”

说完安迪就兴奋地拿着蓝色药剂出去了。

“喂,那可只有一瓶啊!”

椴松在后面看着安迪蹦蹦跳跳的身影,不由自主的想到:“明明已经快20岁了却还是跟以前一样,真是一点没变。”

椴松正准备抬脚朝地下室楼梯口上方走去时心脏突然猛烈地一缩,随之而来是剧烈的疼痛。痛苦从身体中心向四肢百骸扩散开来,疼得椴松差点就晕了过去。

察觉到椴松异样状况的安迪停下了正在朝上走的脚步,凭借着日光,安迪突然发现了椴松脸上浮现的黑斑。

“不可能吧,椴松!这是怎么回事?!”

注意到从椴松背包开始向外渗出的绿色液体后,安迪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是椴松的身体不小心接触到了渗出僵尸病毒,现在病毒正强硬地肆意改变椴松的身体,妄图把他变成僵尸。

没时间考虑这蓝色药剂到底是不是有用,安迪一口气将瓶子里面的液体全部倒入椴松口中并把它搬出地下室——阳光能够减缓僵尸病毒发作的速度。

“好点了没有?”安迪脸上露出关切的表情。

椴松的身体正不住颤抖着,黑斑蔓延的速度非但没有减慢反而还加快了。

“难道说那个药剂并不是什么抑制剂而是诱发剂吗?!”

“等着我椴松,我去找找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椴松还在等着我,还有不到两个时辰,我真的来的及吗?

椴松直到最后都一直坚信安迪能够及时将自己从危机中救出来,因为自打两人相识开始,他就一直是这么做的,并且说到做到;当然这一次椴松也相信着他,于是他拼命忍着疼痛和自己体内的病毒做斗争。每一次身体被改造的剧痛都会让椴松几乎昏厥过去,但他内心的信念又迫使他挣扎着醒来。

所以当安迪拿着火药一脸微笑地看着自己时,椴松愣住了。

“对不起啊~椴松,我不想被感染,”安迪保持着那副自己看过好多遍的、他看着即将死去之人的笑脸,“所以,你死掉才是最好的。”

安迪将火药安置在椴松所在的正上方,椴松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要火药爆炸,这栋建筑就会塌方——这意味着自己会死!

将僵尸扼杀在摇篮里有一个百试不爽的办法,但仅限于人类还未完全变成僵尸的范畴:那就是在僵尸还是人类的时候就将他的生命终结。

安迪没有勇气亲手杀了椴松,因此他选择了这样相对“仁慈”的方式,利用塌方来终结椴松的生命。

最终,安迪只留下一句:“再见了椴松,这段日子里有你我很开心”,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人心可畏这件事,椴松明明比谁都清楚……

这个世界只有谎言和欺骗这件事,他明明比谁都清楚!

“为什么……为什么……”

——胸口好痛,呼吸……不过来。

“为什么不至少在最后看我一眼啊?!”

“喂,快回头啊!!喂……”

——视野变得模糊不清了。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啊!!!”

——眼角滑下来的东西是什么,是眼泪吗?

——说起来……自从父母去世后,我有多长时间没有哭过了呢?

——恨这个世界?还是恨那个丢下你的人?一个声音仿佛在椴松耳边轻轻诱惑着。

“我憎恨这个世界!!——”

——很好,那就去复仇吧。

火药爆炸了,四周的建筑物相继坍塌了下来,有些落在地上、激起了一片尘土,有些则直接压在椴松的身上。

内脏破裂了,全身的骨头也碎了,但这并不妨碍椴松愤恨的眼神怒视着安迪离去的方向。

塌方没一会儿就停止了,留下来的只是在一片废墟之中口吐着鲜血、双眼无神的“人”。

——终于开始死亡了吗?我终于……可以不用再……

“欸?!听到巨大的声响跑过来看看没想到居然还能发现这——么有趣的东西,我运气真是好到掉渣啦!”

模糊的视线中隐隐约约地映照出了一个飞在空中长着黑色翅膀和犄角的身影。

“啊。居然还活着,人类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呐,不过容易死去这点可真不方便!”

“什么什么?你有什么话想说么?”

那个人影敏锐的捕捉到了将死之人嘴唇的动作。

“真有趣,死之前还心怀怨恨,真不愧是人类种呢!”

额头上传来细微的触感,他正用手指贴着椴松已经僵硬了的皮肤,突然,他好像是看见了什么般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脸色大变。

“你居然是——容我失礼了,这位……”

他突然间停了下来,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随即又满脸笑容地说道。

“Totti~你想活着吗?”

——如果你能救好我的话。

“当然可以了,没有什么事是我做不到的啊!”

——为什么你能知道我在想什么。

“因为这是我擅长的魔法啊?来,喝了我的魔力药水,包你biubiu就好起来!”

说罢。小松便强硬地扳开椴松的口腔,将药水灌进他的喉咙。

“这可是我的改良作哦,哪怕你就只剩一口气我也能给你治好~不过副作用嘛——”

椴松瞪大眼睛,他认出了那瓶药水;那是自己在和安迪旅行途中突然消失不见的僵尸病毒原体。

喝下的药水立刻在椴松的身体里见效了,比刚才还要痛上百倍的痛苦几乎要将椴松击沉,他的七窍不断冒出黑血;与此同时,蜡烛出现了,并且跟其他僵尸不同,椴松的蜡烛足足有3根。

“这蜡烛一根代表着你的生命,一根代表了你的记忆,还有一根是你的命运,怎么样?够良心吧?!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选择放弃一些东西了,比我还良心的商家你还能去哪找啊!”

——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

椴松扯断自己的身躯从废墟里爬了出来,但很快他身上的伤势又复原了。现在他才终于看清楚,那个悬浮在空中喋喋不休的话痨,是一只拥有着赤红双瞳的恶魔。

“……你说你叫小松。”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明明是疑问句却非要读成陈述句,可能椴松在这变化的过程中失去了一些原本身为人类的重要东西吧。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啦~我只是碰巧路过一下而已,不用在意那么多吧?”

察觉到椴松看向自己的视线充满着不信任,小松笑着补充到:“说起来,虽然你很了解僵尸,但你肯定不知道僵尸是不能自己自杀的吧?所以等你想要寻死的时候记得叫我一声,喊我名字就行,我想亲自见证你的死亡,如果能让我了结你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说听到小松前面的话,他会觉得这只恶魔不可信任,但接下来的话却令他内心动摇了,仿佛自己的所有心思都暴露在他眼皮子底下。

“你还有想做的事情不是吗?去吧。”

“那么我还有事,让我们再在某个地方相会吧,totti?”

说完,恶魔便翅膀一裹,凭空消失在了空气中,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一般。

“不管那只恶魔到底有什么企图,不过他说的对,我的确还有事没做。”

必须去找他算账才行啊。

——我还想再见你一面呢,安迪。

——等着我,我现在就去找你。

椴松踢到了一张刻有魔法阵的钢板……

“好,现在先分析一下现状。”

——我是椴松,目前是罗勒丝大陆唯一一只有智慧的僵尸,从现在开始我需要在不被其他种族发现的情况下杀死安迪。”

从废墟里出来的三个小时后,椴松被由七个人类种组成的佣兵小队发现了,为了不让他们去给其他种族通风报信,椴松凭借着自己“优秀”的身体机能成功的将佣兵小队全部放倒。

“不,也许没这个必要。”

冷眼一瞥,那个正倒在自己脚边的家伙正剧烈抽搐着,黑斑从自己在他肩膀上咬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全身扩散。不一会儿,蜡烛出现了,不过很快就化为了纹章附在被感染者肩膀上的伤口处。

这是椴松在确认那只恶魔提供的“升级版僵尸病毒”具体效用时发现的奇特功效——能够使生命蜡烛不被轻易摧毁的方法。

除此之外,椴松自身感染力也增强了,只要十分钟就可以将人类变成僵尸,除此之外变成了僵尸的人会成为椴松的眼线,想必用这个来搜寻安迪的行踪再合适不过了。

这一点还是要感谢那只恶魔的。

“必须要增加同伴才行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椴松开始自己征战各类种族的旅程。

一开始是旧雷贝斯国附近的小兽族部落——全灭。

接下来是这附近森林的精灵种——九死一生。

在椴松南征北战的过程中,他无意间得知了安迪在一个经历了第一次僵尸风暴残存下来的森林小国中扎稳了脚跟,似乎还在一个医馆给人当学徒的消息。

从山顶向下俯视的时候,椴松顺利地发现了隐藏在重重密林之下的森林小国——维多尔。

意外的是椴松并不急于毁灭这个国家,毕竟要复仇的话,切断那个人的一切幸福来源是最好的办法,此时的安迪估计还是一无所有,等他自以为拥有了一切时再一个不留的全部摧毁不是就能自己达到复仇的目的了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侵略维多尔的计划便被搁置了。

“接下来就是怎样在战略游戏中获胜了。”

“椴松大人,第一分队的僵尸们已经顺利接近般若教皇了,现在只要您一下令般若王国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此时说话的是来自幽灵道尔,由于没有真正的实体,幽灵族不会被僵尸病毒所感染,因此在第一次僵尸病毒爆发后,幽灵便以无伤的优势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即使幽灵族本身照到阳光就会死,但是他们可以用在黑暗中不断聚集的魔力在灵体表面形成保护膜,以取得短暂的获得在阳光下行动的自由。当然,拥有魔力数量与在阳光下活动的时间成正比;正因为如此,幽灵们也算是罗勒丝大陆上最有作息规律的种族之一了。

而这位在椴松身边鞍前马后的道尔则是目前幽灵族里魔力储存最大的成员,据他自己所说,由于长年在黑暗不见天日的环境下呆着,他对有趣的事物都抱有着无限兴趣,对椴松的行动也只是抱着看戏这种程度的忠诚罢了。

——说到底,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忠诚,大家其实都只是各持所需而已。

“好吧,先拿下般若,过会儿我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攻破恶魔城,你别来妨碍我就行。”

“那,这个维多尔该作何处理?”

“我叫你放着不管你听不到吗?!”

自认识以来,道尔所知道的椴松从未有如此激烈的情绪波动,他眼睛微闭,狡黠一笑,似是发现了什么。

“明白了,那么我去通知僵尸们行动。”

说完,道尔便向般若王国的方向飞了过去。

红日凌空,周围的云彩也染上了一抹绚丽的红色。

就连天空也是难得一见的红色。

“罪红海”世人曾如此称呼这一景色,这是恶魔一统大陆时期的最好证明。

而现在,罗勒丝大陆上以椴松为核心的僵尸军团却将大地侵染成一片漆黑,“黑色恐怖”逐渐成了“死亡”的代名词。

后人称其为:“第二次僵尸风暴”。

僵尸风暴病毒式扩散开来后的第二年,恶魔种与天使种不得不联起手来对抗这不知从何而来的敌人。这两个魔力总量最为强大的古老种族一联手,很快就抑制住了僵尸病毒的进一步扩散,并开始寻找引领着这群僵尸的幕后黑手。

终于在第三年,抗争出现转机,一位天使凭着自己荒诞的猜测与锲而不舍地寻找,终于在某片靠近人类小国的森林里发现了拥有智慧、与其他成群结队出现的僵尸不同的品种——这是至今为止从未被证实的。

直觉告诉这位天使:这个与众不同的异类就是僵尸病毒扩散的元凶。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天使决定先把这个僵尸击杀。

光箭在他手上凝结而成,“嗖”地一声击中目标,并没有想象中的穿刺声出现,他躲过了这志在必得的一击。

藏在斗篷下的是一张清秀的脸,无神的眼睛紧紧盯住这位来者不善的家伙。还没等天使反应过来再一次攻击时,他便化为烟雾凭空消失了。

“看来这位僵尸就是头脑了,必须要向元老院通报一声才行。”天使暗自低语后便向天空飞去。

此时,在距离这片森林不远地方的山洞中,那位凭空消失的“僵尸”再一次显露了身形。

“喂~我说椴松啊,你为什么要让我去会面啊?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就死在那个光箭下面了欸!”

成功到达山洞后,“僵尸”摘下帽子,全身上下散发出淡淡的光芒,眨眼间“椴松”就变成了道尔。

易容术同样是幽灵族的拿手好戏,为了照顾死前有生存念头的人,幽灵族自己摸索出了改变自身样貌的方法;虽然一些魔力强大的种族也能做到,但那些种族往往因为自身地位的优越感而不屑于做此类苟且之事。

“由于天使和恶魔的联手,我们的军队已经节节败退了,再不想想办法游戏就要结束了啊!”

“为了安迪吗?”道尔似乎早已打探到了消息。

见椴松默不作声,看来是默认了。

“啧,既然你一意孤行那就恕我不奉陪了,再见了~椴·松·大·人~”

估计是对这原本志在必得又有趣的游戏失败感到不满吧,道尔离开了。

而失去了得力助手也不见椴松有什么动静,他默默地切断了与僵尸们的联通。从此,散布在各个角落的僵尸将不会有任何团结性行为,只依靠本能行动的他们估计很快就会被全部歼灭吧。

这样或许能拖会儿时间。

这两年来,一直观察着安迪的椴松已经彻底想清楚了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如果只是要向安迪复仇那么他的目的早就应该完成了——现在椴松在大陆上所做的一切恶劣行径都是在彰显自己还活着这一事实;事到如今,刀锋就仿佛已经架在椴松脖子上逼他自杀,那么至少,只有安迪应该陪我去死。

椴松只身一人来到了安迪所在的医馆门前。

“客人吗?主治医生现在在外出诊。”

“不,我是来找你的。”

过于熟悉的嗓音令安迪停下了在账本上面写写画画的笔,他惊愕地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斗篷下的熟悉身影。

那个身影笑着,一如儿时记忆里的那样天真无邪。

“好久不见,安迪哥。”椴松向他冲过来,语气却与打招呼无异。

安迪感到手腕一痛,椴松已经咬了上来。黑斑从手腕快速蔓延向上,很快身体裸露的部位就都能看见黑斑了。

“对不起安迪,你才应该去死。”

“嘭——”火药在安迪上方的天花板处爆炸,水泥石块砸了下来,椴松凭借着自己的优秀性能当即逃离了事发现场,可安迪就没这么幸运了,身体的僵直使他动弹不得,毫无悬念,安迪被压在了石块下面。

当年的剧本再度上演,除了主演倒转,一切如初。

“安迪哥,你还有什么遗言要说吗?”

椴松蹲了下来,带着孩童般纯真的笑容注视着苦苦挣扎的安迪——就像那时安迪对自己做的那样。

“放心吧安迪哥,我不像你那么绝情,我会和你一起死哦~”

他仍像记忆里的他那样笑着,可此时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令安迪难过,安迪想跟这个自己朝思慕想的弟弟多说几句话,可最后从喉咙里涌出来的却只是一汪汪的鲜血。

那个“起”字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如果对不起有用的话,一切就都不会变成这样。”

冷漠的看着已经断了气的安迪,椴松自己马上也会步他的后尘。

此情此景不由得让椴松想起了当年那个恶魔。

——他说要见证自己的死亡。

——那就满足他这个小小的愿望吧……

“到~这个人也挺有趣嘛。”

恶魔在自己面前用手指揉捏安迪逐渐僵硬的皮肤。

“从你来这个医馆的时候。”

恶魔抢先一步回答了椴松的疑问。

“干什么那个眼神啦,我也不是在跟踪你啊!我只是碰巧!碰巧懂吗?!”恶魔像小孩子一样气呼呼的辩解,下一刻又突然变得捉摸不透先不说这个,你的安迪哥,这家伙意外的有趣哦~”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说谎,为什么我会刚好出现在那里,还有为什么与你情同手足的兄弟突然抛弃你,你难道就没有一丁点察觉吗?”

那个刻着魔法阵的钢板。

椴松几乎是立刻回想起了那张突兀地、不应该存在在那个地点的东西。

“难道说那个钢板上画的魔法阵是……”

“哦~脑子很够用嘛!没错,那就是你的这位安迪哥做出来召唤我的哦!”

——“恶魔,我有件事想拜托你,请你把这个交给那个已经要变成僵尸的人。

——“……你难道就不怕我杀了他?”

——“拜托了,我的灵魂也好,寿命也好,只要是我给得起的,我统统都给你!请你救救我弟弟吧!”

——“嘿~有趣,不过这个到底有什么用?”

——“这是让生物变成有智慧僵尸的药,需要强烈情感的诱发,没时间了,我没有上帝,所以请您助我一臂之力吧!”

——“呵呵,好啊~就当是看一场免费的好戏。”

“事情就是这样。”恶魔笑着说道,“我刚好在附近听到了他的召唤,所以totti你真的很走运吧?”

“事到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椴松身体微微颤抖,“太晚了啊。”

——明明已经没有心跳了,为什么还一直隐隐作痛,太卑鄙了啊,安迪哥。

“我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现在你可以让我去死了。”

椴松露出自己的三支蜡烛。

——只要摧毁它自己就可以真正死亡了。

——只要摧毁它就可以对他说“抱歉”了。

椴松轻轻闭上眼,感到冷风吹拂,死亡来临之前总是那么的宁静……

听到这句话后,椴松惊讶地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身处冰山脚下。

“我会把你封印在这里,不到时候封印是不会解除的。”

“为什么不让我死?!我早就已经不想活了!你这样对我不公平!”椴松叫到。

一双手搭在自己肩膀上,那只恶魔用的力气出奇的大,迫使情绪激动的自己冷静下来,椴松盯着那双血红却昂扬着激烈感情的眼睛。

“为了我们的未来,你现在必须活下去,就算是为了我,你也得活下去!”

——又来了,又有一个擅自给予自己这个笨蛋未来的人来了。

“为什么我必须活着不可。”

“你有罪,我不允许你就这样一走了之。”

“众生皆有罪,若是照你所说岂不是人人都该去死?椴松,你错了。”恶魔严肃的对他说,“人会背负着罪恶的十字架前行,等到了自身无可跨越的鸿沟时这份罪会作为你连接未来的桥。”

恶魔用额头抵住了椴松的额头,郑重其事地说道。

“你不是怪物,椴松,别忘了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恶魔的话就像是甜蜜的毒药侵蚀了椴松的大脑,令他不存在的血脉喷张,连带着整个世界都好像宽阔了很多。

“这个世界远比你想象中的要更精彩,等这一切都结束了,我会带你前往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恶魔的小指勾起椴松的小指。

明明只是毫无根据的说辞,可为什么他说的话如此有感染力?

——啊啊,或许是我打从一开始就深爱这个世界吧。

“如果我选择活着,你是不是就会陪我旅行?”

恶魔从未想到这个人居然会主动说出这句话,不由得会心一笑。

“我醒来时你会在我身边吧。”

“那我们开始吧?totti?”

“totti是什么鬼啦?!我的名字是椴松啊小松哥哥!”

——不管等上几十年、几百年。

血色的封印进行的非常顺利,只是在椴松意识马上就要消失之前,他看见了天使降临。

——与自己面容相像的天使。

“说起来,小松与自己也长得很像呢……”

还没等椴松想清楚这回事,他的意识就陷入了空白。

待到封印解除已经是据第二次僵尸风暴两百年的事情了。

醒来之后的椴松依然没有发现恶魔小松的痕迹,果然自己又被骗了吧。

——“你会找到我的。”想起了恶魔的那句话椴松像着了魔一样开始行动起来。

他找了个冰柱放下自己的烛台。

离开了自己的生命蜡烛后,身体只会记住最重要的一件事——于是椴松又开始了寻找恶魔小松之旅。

不知到底过了多长的时间,他终于又感知到了那人熟悉的气息。

——我找到你了。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离开。

——除非,有我不再需要你的那天到来。

回忆杀分割放松又不好看

跪求三连尤其是评论和硬币

小康已经咸鱼了世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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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时常听书上或者别人说“过去的一切想起来依然像是在昨天。”我每次想到,都不以为然,因为我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回想我包着尿布捧着奶瓶流着鼻涕那时候是怎样一个情形,但却发现那时候的事情根本就是遥不可及的东西以至于我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那时候的记忆库存。

 ; ; ; ;或许是太崇拜时间的缘故,我的性子也像时间一般,从来就是不紧不慢不急不噪。每次学校的集合完毕散会之后回教室途中,那熙攘的人群最末端总是我和木子。也习惯了在这时听木子无奈地笑着说,我们又走在革命潮流的最末端。

 ; ; ; ;木子说,你这慢性子得改一改,慢条斯理不像个男人。

 ; ; ; ;我说你懂什么,这叫稳重,稳重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 ; ; ;木子大笑说,你这也能叫男人!?说着便把握紧的拳头举到我眼前,骨头“咔咔”作响,摆出一副挑衅的姿态。我露出诡秘的笑容轻轻指了指他的身后,他一瞥眼发现咱老班正路过此地此时离我们仅三米远。木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身向老班鞠了个极其夸张的躬,非常温柔地说了一声“老师好――”。我于是低声对他说,你呀,真是革命的蛀虫。

 ; ; ; ;一片片的橙红色出现在学校那几棵枫树上面――很确定这是秋天到了。秋季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的明澈,张大嘴巴深呼吸也不用担心有灰尘或小虫子飞进喉咙。

 ; ; ; ;就在这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里,我很幸运地被召进了学校电视台。说幸运是因为当时的台长就坐我隔壁,整天郁闷着说找不着合适的人选进电视台。我于是说我来吧,我一定能行的。她于是乐颠颠地说,对呦,这么大一块活宝在眼前都没发现,明天开始工作吧!我红着脸说,好的,谢谢提拔,我一定尽力。

 ; ; ; ;最终确定了我在电视台的工作就是写稿和后期制作。――还是最后一道防线。

 ; ; ; ;叶子很漂亮。因为是校文艺队的缘故,所以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性格也特开朗,学习活动的主持人一般是非她莫属。

“喏,做节目去。”台长把两盒录象带扔到我课桌上,说完便走回座位把头扎进作业堆里。

 ; ; ; ;“啊?……哦。”我把头从稿子堆里扎出,撇撇嘴,硬着头皮找叶子一起上电视台去。

 ; ; ; ;由于台长的工作总不到位(整天忙于学习的缘故),因此每次拍摄结束后才告知我某年某日拍了什么东西,我于是凭空想象当时的场景,写好新闻稿再去剪辑画面。于是每次叶子在一旁看我冥思苦想以求身临其境的神情,总露出夸张的笑――说夸张却也不夸张――嫣然一笑,燕妒莺惭,令人心醉。

 ; ; ; ;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小子,给我拉拉关系让我也进电视台吧……木子又陶醉在叶子那一顾倾城的背影中不能自拔。深秋的金色夕阳浮在半空,我和木子久立在落叶满飘的枫树下面,凝望着原出稀疏的人群,两人都在沉思,却各有所思,他在想那心仪已久的叶子,而我却在想……

 ; ; ; ;因为她比我小两岁,所以只能在每天的上学的路上祈盼能够与她邂逅。

 ; ; ; ;虽然她没有叶子般的仙姿佚貌,却也是如小家碧玉,我见犹怜,举手投足间显现一种雍容尔雅丰神卓约,嫣然一笑,令人神怡许久不能自已……

 ; ; ; ;小子,咱们走了吧,食堂的饭都该凉了。木子终于回过神来,顺便把我也从沉思中拉出来。

 ; ; ; ;嗯,走吧。我回过一半神来,另一半却还在想,希望周末能快点来,这样才能在QQ上和忻欣好好聊聊,否则我依然只生活在自己编造的梦中,有千言万语却只能顾影自怜闷得慌。却不知这个周末过后,依然要回到学校度过浮生若梦般的一个星期,而后又是周末,然后又是……如此往复循环,木子说,你的生活挺有规律的嘛,可怜我的生活却是杂乱无

章啊。我没有说话,只是对他笑笑――是苦笑。

 ; ; ; ;春天终于是来了,因为雨开始连绵不停了。春天的气温像极了秋天的,但不能张开嘴大口呼吸,因为怕流感病毒和空中飘扬的柳絮飞进口中。学校荷花池中的蛤蟆们也终于醒了,每当晚自习的铃声响起,憋了几个月的它们便开起了群星演唱会,“呱呱――”的叫声响彻漆黑的天际,群蛙争辉,好不热闹。

 ; ; ; ;仓促而来的春天并没有让我像往常一般感到不知所措。

 ; ; ; ;她的头像立刻变成了灰色,我也立刻关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却涌上心头,而后又迅速落回心底,淹没在无尽的思潮中,渐渐烟消云散灰飞湮灭。变化之快让我无所适从。

 ; ; ; ;动物在春天总爱发情。比如邻居那只每天凌晨三点二十分准时开始叫春的大猫。

 ; ; ; ;我想,人也是动物,到了一定年纪也该会发情,只不过人们嫌这个词太俗,于是普遍地说成:“人到春天总爱发愁。”我本

不喜欢发愁,可是纷繁的春雨烦人地落着,除了坐在窗前对着教室门外暧昧的风景发愁,我们只能无所事事。

 ; ; ; ;木子又被年段长叫进了办公室,我只能在教师里等他。无所事事,我只能对着窗外发愁。天是淡灰色的,找不着那金色的太阳,却有点烟雾缭绕仙境般的感觉,可能是雨刚停的缘故。我将思绪在脑中兜了一圈,却难以在凌乱的记忆碎片中找到合适的落脚点,最后还是停在了忻欣身上。

 ; ; ; ;认识忻欣几个月以来,从刚开始与她随意的聊天,到熟知她并亲眼看见她之后油然而生的一种莫名的奇妙的感觉,最后到现在,默默地喜欢她,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就像青春期我们体内的荷尔蒙在催促着我们的身体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变化,待我们猛然发现,才知道原来自身变化之大让我们惊讶得不知所措。我一直将对忻欣的那种朦胧的感觉埋在心中,用土埋得严严实实,但却也免不了有空气穿透土壤间那极小的缝隙,让它得以喘息。我很清楚表白意味着什么――就像闭上眼睛站在通往天空最高处那最后一级台阶上,身后的台阶都已消失殆尽,鼓起勇气往前迈一大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若不是到了那梦幻般的天堂,就是已经在空中高速下落最后摔得粉身碎骨……我无法想象自己能否承受这两种极端,只能选择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切顺其自然。

 ; ; ; ;天变成了暗灰色,木子终于回来了。刚走到座位上便把书狠狠地摔在课桌上,将我从沉思中狠狠地拽回。

 ; ; ; ;怎么了?――虽然我看他面无表情已猜出他被批了这么久的原因,但还是问了一句以打破僵默的局面。

 ; ; ; ;还能怎么!?还不又被那口吃的胖老头臭骂了一顿,他老拿我和那些书呆子做比较,我看他呀准一个九十年代的文革犯!木子恨恨地说。

 ; ; ; ;我也想把书念好啊!可是迫不得已……只恨我活在这个靠文凭吃饭的旧中国。可我怎么也发奋不起来呀!那些人整天勤奋得要命是因为他们从前没尝过当好生的滋味罢了!。我尝过这滋味,虽然是一、二年前了,……可我现在就只想做差生!……除了学习,其他啥都优

秀的“差生”!……木子越说越激动,恨不得用手在墙上戳出个洞来。他总喜欢将现在的中国称作“旧中国”,可能是因为对现在的教育制度极为不满的结果吧。但我却觉得他像极了彼德?潘,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彼德?潘。

 ; ; ; ;走吧!呆会食堂饭都没了,它老人家可不干了!我没有再多说什么指指他的肚子,拉起他便往食堂跑。一路上,岁暮的春风打在脸上,激出一片惆怅的涟漪……

 ; ; ; ;星空下,一个人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铜黄的路灯将旖旎的光线竭力洒向它力所能及的范围。广播上放着水木年华的《轻舞飞扬》:

 ; ; ; ;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吧/青春随着歌声在飞扬

 ; ; ; ;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吧/忧伤随着歌声在飞扬

 ; ; ; ;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吧/生命随着歌声在飞扬……

 ; ; ; ;于是心也跟着悄悄舞动,轻轻飞扬,却带着一身的忧伤,轻盈的步伐略显蹒跚。……

 ; ; ; ;木子每天都在给叶子写情书,可是每次都像往山坡上扔小石子,不料却滚下一堆大石头,躲避不及只能被砸个遍体鳞伤。

 ; ; ; ;我说你呀干嘛就这么着急,好象这世界上除了叶子就没有女人了一样。

 ; ; ; ;木子说,你不会懂的,我可不想像你那样畏首畏尾隔岸观火,你呀准比我更痛不欲生!

 ; ; ; ;我说是是是,不与你争。至少我的处境比你好多了!

 ; ; ; ;木子说,最后就算灰头灰脸惨败而归我也不怕。我不后悔至少我追求过!哈哈!

 ; ; ; ;在离学校最近的那个路口,我又远远地看见了忻欣。太阳明媚得很,带着五月的气息。天上的云都被蒸发殆尽。路边的草地绿得发亮,煞是刺眼。忻欣依旧穿着她最喜欢的那一身的白色:白色上衣,白色运动裤,白色休闲鞋,配上她那纯黑的头发,协调而明澈。小巧的身躯在人群中

却异常显眼,嫣然一笑,桃羞杏让,令人久醉其中。

 ; ; ; ;我没有叫她,只是远远看她,这已足够――因为我不想让尴尬的气氛破坏这绝美的情境。这已足以让浮躁的心稍有平静,虽然她消失在拐角处后心底又升起一股莫名的失落。

 ; ; ; ;在离高二下学期那个期末已屈指可数的日子,校艺术节在平淡无奇中如期举行,电视台做了最后一次完整的节目。做准备工作的时候,台长偏偏又非常深沉地对大家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大伙好好干吧。我第一次发现台长也能如此煽情,我们都没有出声,或许台长一句不经意的话却勾起了大家简单的回忆,简单的感伤,也许大家都在为即将结束的合作而默哀。

 ; ; ; ;摄象仔细地转动着摄象机,叶子拿着话筒认真地背手中纂得紧紧的稿子……后期制作的时候我静静看着老师按动鼠标,闪动的画面印在我沉郁的脸上,感觉像是回忆的画面在我脸上一幅幅闪过,而回忆却总是让人哀伤的。

 ; ; ; ;那个为了迎接高三而耐着高温啃着书本度过的暑假;那个带着一份好奇与恐惧开始体验高三生活的凉风瑟瑟的秋天;以及那个对高三生活不再憧憬与惧怕的没有落雪的冷冬……一晃而过,转瞬即逝。

 ; ; ; ;时间以恒定的速度安然流过我们的身旁,甚至带有点漠然的鄙视。当我们的目光与时间的视线交错,一种恐慌顿然而生,沉沉地砸在心底,发出一阵闷响。

 ; ; ; ;我不得不臣服于时间,拜倒在它的脚下,在桃花开尽的时候对着朦胧的天空歇斯底里地喊:

 ; ; ; ;“时间啊!你不累吗!!!????您能不能放慢点脚步啊!!!???”

 ; ; ; ;声音是嘶哑的,脸是哭丧着的,眼神是绝望的。……

 ; ; ; ;因为在春天离去的时候,我们将要阔别这座生活已久的校园,阔别单纯乏味的高中生活,阔别“患难与共”的朋友们……

 ; ; ; ;木子依旧在往他梦里那座高不可及的山上扔石子,

依旧被砸个遍体鳞伤,我依旧每天找一些诗句来抚慰他的创伤。我依然和忻欣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虽然只能偶尔上网遇见她跟她聊一会,或是在那个绿意黯然的路口有个不经意的邂逅,以至于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对生活已经如此满足。或许只有这种满足才能使生活更加安逸,但是看到木子每天忙碌的身影和时常变化的喜怒哀乐,才发现原来我那所谓安逸的生活却是如此空虚与无聊。木子的生活是彩色的,缤纷的,这让他看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快乐,即使偶尔的忧伤也无法阻止。我的生活却是单调的黑白,阳光普照,一刻也未离开,直到我张着干裂的嘴唇望着天空放开喉咙:

 ; ; ; ;说悬崖勒马一点也不夸张,我想如果我再往前走一步,身旁的风景会很美,但结果最终是难以预料。关了电脑之后我长舒一口气,轻轻擦去额头渗出的些许汗滴,像经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似的,但无论这场战斗多么激烈,最终还是以平局告终。

 ; ; ; ;离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木子突然对我说他再也不想那些杂七杂八的事了,该要好好读书了。我笑着说,有这样的想法就好,不过……时间紧迫,努力吧!

 ; ; ; ;我不知道我当时的笑是带点苦涩还是无奈还是欣慰,或许是全部掺杂在一起,但我想我再也没有机会知道那种笑容在我脸上的样子了。

 ; ; ; ;在后面的一个月里,我和电脑彻底绝缘,或许是因为那个晚上和忻欣聊天之后,不再对上网有一种十分强烈的期盼,也没有了等待网线那头红色头像闪动的激动心情,只是平和地去对待重新熟悉的生活,平和地等待决定我命运的那个初夏。而木子似乎终于在沉

睡中稍有苏醒,每天抱着本书本死命啃,但却只醒了一半,因为我常常看见他呆滞的目光盯着同一页课本长达半节课之久。那眼神中略带一丝忧伤与迟暮,会使我突然产生一种怜悯。我不想惊扰他,于是继续埋头,听翻烂的课本一遍又一遍地呻吟……

 ; ; ; ;白炽的天空,一丝云在空中苟延残喘,像被烈日暴晒的薄膜般的肥皂泡,瞬息间就会化为乌有。这个异常炎热的初夏,炼狱般的高考终于被我们狠狠地摔在身后。当我最后一次快步走出考场警戒线,将手中仅剩的几本课本奋力撕成两半用尽力气甩向天空的时候,木子走到我身旁,一声不吭,对我笑了笑,笑得很牵强,还挂着一丝疲惫。我也对他笑笑,是一种欣慰的笑。然后我们径直走回宿舍,一路沉默。

 ; ; ; ;我从食堂走回宿舍,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木子躺在床上,像死了一般,全无动静。他的SONY随身听散在床上,指示灯还亮着。他的眼药水没有盖好,倒在一边,药水一滴一滴往褥子上滴,湿了一小片。忽然一点亮光在他脸上划过,落在床上,渗入被褥中,留下一点清晰的印记,那印记上写满了疲惫的沧桑,无奈的忧伤,慢慢交融在干燥的空气中,烟消云散灰飞湮灭。

 ; ; ; ;我悄悄收好眼药水,把他的随身听关了,轻轻掩上宿舍门,到校门口搭车前往KFC。

 ; ; ; ;叶子早已等候在那,那熟悉的长发,被轻风托起,微微散在空中。她穿的那一身白色,我于是又想起忻欣,想起学校路口那片被太阳照得锃亮的草地,想起经常在那片草地上的邂逅,想起那片白色的精灵从不远处盈然飘过,以及我那跟着一起飞扬飘舞的激动的心。

 ; ; ; ;时间在不断喘气,我们则在一旁不断叹息。当我们开始回忆了,说明我们开始老了。我想我是真的老了。往事如浮云散落在天空,我们在流光与喧嚣中对着如雾的天空用手指数着那片片浮云,数出些许过往的欢乐与寂寞,数出些许此刻的感动与忧伤,数出些许未来的憧憬与渴望。

 ; ; ; ;“你终于来了,怎么还是这样慢吞吞的,真拿你没办法。”

 ; ;“什么嘛,这叫稳重!。”我笑了笑,“我对公交司机说让我来开车吧那样会更快一点,结果那司机盯着我的眼神差点没把我杀死!”

 ; ; ; ;“死猪头,临死还不忘搞笑。我叫你来就两件事问你。不过先进去再说吧”

 ; ; ; ;叶子大笑,一松手,结果那门反弹,差点没将她身后的我给砸到门外去。

 ; ; ; ;我们坐在角落,不是因为我们都喜欢僻静点的地方而是因为整个餐厅就剩那一张桌子了。叶子一直底着头吸可乐,似乎在想什么,我却看着她认为她在为餐桌上那香辣鸡块的原料默哀。我对她突然的沉默感到些许不知所措,于是跟着沉默,低着头吸可乐,顺便替那几只死去的鸡默哀。

 ; ; ; ;“哇,我还以为你睡着了呢。说吧,一顿KFC换两句话,两年来赚了头一回。”

 ; ; ; ;“不用担心,他很好。不过以后好不好就不一定了。”

 ; ; ; ;“死猪头,你以为是什么话啊!耳朵,耳朵!”

 ; ; ; ;“安心走吧,死猪头,没人会想你的。……哈哈!”

 ; ; ; ;“不过如果这顿你买单,或许下次我还来这的时候就会想起你哦!”

 ; ; ; ;“好吧好吧!做好事留个名。看在你那这么漂亮的头发面子上再放一次血……!”

叶子骄傲地捋捋自己的长发,那美丽的笑靥,一顾倾城。

 ; ; ; ;结果付完这顿我就只剩下买一张回老家车票的钱了,少一毛就有被踢下车的危险。不过临分手前叶子送我的那盒精装雀巢巧克力,倒是给了我一丝莫大的安慰。

 ; ; ; ; 第二天临走前,木子一直在宿舍的阳台上,呆呆地站着直到我把东西都收拾好。

 ; ; ; ;我不知道在别人眼里“上大学”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概念,我始终认为上大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当然前提是上了比较正规点的高中。但是几乎在每个毕业班学生的家长的言行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自己子女能够上一所正规点的大学抱有如此之大的期望以至于整日茶不思饭不想捧着一大摞高考信息资料参考书啃得比饭还香,仿佛自己的孩子考上一所大学是比中国申办世界杯足球赛还难的事。而木子总是对大学嗤之以鼻,总是说就算考不上大学他将来也照样轻松赚大钱。也许是因为他对待自己本就不好的成绩就象对待自己掉进臭水沟里的钥匙,反正也没人能捡到就算捡到也不知道是谁的钥匙因此他根本就不想去捡回;也或许是因为他对电脑和文学颇有深究,想到以后靠网络和文章过日子也能照样自在……但我始终很无奈地认为这个旧中国没有那一小张文凭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于是不知不觉中也跟着木子把现在的中国叫成“旧中国”。

 ; ; ; ;你的眼睛怎么了?待到木子回过头,我才突然发现他的眼睛是红肿着的。

 ; ; ; ;没怎么,昨天晚上没睡好呗,被几只母蚊子骚扰了一个晚上。

 ; ; ; ;我正想问他那几只母蚊子长得怎么样,但看他那抚摩着红肿眼睛的痛苦状,不想再往他伤口上撒盐巴。于是继续收拾行囊,却突然摸到那盒巧克力。

 ; ; ; ;这是叶子叫我给你的。我把那盒雀巢塞进他的包里。

 ; ; ; ;木子笑了笑,很欣慰的笑,带着点解脱与轻松。

你在厦门我去上海咱们……

 ; ; ; ;你去上海干什么?我打断他的话,也打断他的笑声。

 ; ; ; ;去生活,去寻找生活,带着梦想去的。木子微笑着说。

 ; ; ; ;那好,以后我要找你,就直接把纸条塞进漂流瓶扔到海里,从厦门漂到上海你那,可以省点邮资。

 ; ; ; ;哈哈~从厦门只能漂到海南岛去,漂不到我那的!你的地理还忘得真快啊!?木子又是一阵爽朗的笑。

 ; ; ; ;我也跟着笑了,清朗的笑声在我们共同住了两年的宿舍中飘荡,穿梭在每一个角落,摇摇欲坠的床和擦得透亮的窗也跟着轻轻振荡……

 ; ; ; ;知了叫遍的那个夏末,我背上诺大的旅行包开始踏上大学的旅途,包里除了日用品之外还塞满父母的叮嘱。临走前我托叶子帮我给忻欣带去一封信,信里只有简单的几句话:

 ; ; ; ;从此我去厦门继续另一种象牙塔生活,木子则去了上海,寻找他所梦想的生活。

 ; ; ; ;离开寄托自己童年的地方,离开这再熟悉不过的地方,离开一起生活学习多年的朋友和同学……这种离别比三年前那个夏天的离别更加深刻,因为它在忧伤的基础上多镌下了一份沧桑。带着忧伤与沧桑,踏上指向天空的路,天空依旧铺满,失意的云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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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佣兵,一个没有过去,没有记忆的佣兵,当半年前我被弗雷德大叔从一个大坑中救起我的那刻起,我的名字就叫做---无名。

  弗雷德大叔是一名老资格的佣兵,当我醒来发现失去了一切的记忆之后,他就留下我在他所属的佣兵团中当了一名佣兵,并传授我剑技和佣兵的知识。

  我所身处的是一个小型佣兵团,总共仅有五十余人,叫做“玫瑰兵团”,名字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在圣魔大陆上却极有名气,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的正副团长。

  “玫瑰兵团”的团长乌兰娜莎乃是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人称“战地玫瑰”,自幼就生长在战场上,不论剑术还是用兵都是第一流的,曾率部下从莱因哈特王国数万军队的包围中救出人质,可见其厉害。

  副团长莹也是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她是一名优秀至极的召唤法师,能召唤出许多的高阶魔兽,若非在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中亦有一位精通召唤魔法的大贤者林卡,她一定能同那传说中的“冰雪圣女”冰清影一样成为七大魔法师之一。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有了两个这样的团长,再加上所属佣兵俱是精锐的高手,“玫瑰兵团”不想出名也难。

  近半年来,已和平了百余年的圣魔大陆又陷入了战火之中。

  据说在半年前,天界和魔界发生了一场激战,魔界的一位被称为“魔神王”的大人物翘掉了,从而使战况更加激烈,甚至波及了圣魔大陆。

  如今,圣魔大陆上的国家和种族已分为两派:巴布尼卡王国。蕾因公国和冰雪王国与魔界结盟;莱因哈特王国和兽人族则同天界站在一边,连一向团结和平的精灵族都分成了两边,水精灵。风精灵和雷精灵站在魔界一边,火精灵和土精灵站在了天界一边。

  双方之间相互攻城略地,征战不休,此种情形对我们佣兵来说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起码不用担心失业。

  不过,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国家甚至是精灵都站到了代表着邪恶的魔界一边?

  但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反正对我们佣兵而言他们是越乱越好,这样才有我们的用武之地。

  我看了一眼左手食指上的黑色戒指,又摸了摸胸口,在里面戴着一条漆黑的项链,这两件看起来毫无价值的烂饰物是弗雷德大叔见到我时我身上仅有的两件东西,可能与我的

身份有关(戴着这么不值钱的饰物,看来我以前一定很穷,恢不恢复记忆都没什么关系了)。

  “无名,出来,快出来……”

  弗雷德大叔那粗豪的嗓音从帐外传来,我忙停下胡思乱想钻出了小帐幕。

  只见身材粗壮的弗雷德大叔手中提着一柄狭长漆黑的长剑正站在帐外,见我走出,他嘟哝道:“无名,你要的墨钢剑已经打造好了。我真搞不懂你,以你那强壮的体格,使用大剑才是最适合的,可你偏偏要这种古怪的狭锋剑,还要用墨钢铸造,这柄剑可花去了你半年的薪水啊。”

  我没有理会弗雷德大叔的唠叨,欣喜的从他手中接过那柄狭锋黑剑把玩着。

  不知为什么,在这半年的佣兵生涯中我用过许多种兵器,可都不顺手,在我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柄漆黑狭长的怪剑的影子,于是我在数日前按照脑中的形象画出图形,将其同半年的血汗所得一起交给弗雷德大叔,请他代我到铁匠铺请工匠用墨钢(一种颜色漆黑的金属,硬度是普通钢的三倍,很是昂贵)给我打造一柄。

  握着墨钢剑把玩了一阵子,我忍不住挥剑使出了弗雷德大叔教给我的剑术,只觉气剑合一,极为畅快顺手。

  一声异响突然从身后传来,正沉浸在剑术中的我本能的反手一剑刺出,只听一声清脆的娇叱声响起,疾刺如风的墨钢剑竟被两根青葱般的纤纤玉指给夹住了。

  我心中大惊,转身看去却见一位美丽娇艳绝伦中又带着几分野玫瑰般的傲然洒脱气质的绝色美女正站在我身后,我的墨钢剑正被她的右手玉指紧紧夹着。

  她正是“玫瑰兵团”的团长---“战地玫瑰”乌兰娜莎,我一直暗恋着的人。

  乌兰娜莎微微一笑,道:“无名,你这柄剑的样子很怪,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我忙松开了紧握着剑柄的手,乌兰娜莎把玩了墨钢剑一阵,道:“样子好独特的剑,哪里来的?”

  弗雷德大叔插嘴道:“是无名画出了图纸要我找工匠铸造的,他还特别交待一定要用墨钢,结果这柄怪剑花去了他半年的薪水。”

  乌兰娜莎意外的看了我一眼,道:“无名,真看不出来,你居然还会设计兵刃,或许你以前是个铸剑工匠也说不定。”

  我搔了搔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柄狭锋墨剑的影子一直浮现在我脑海中,好象这才是我该用的兵刃,所以我才画出

请弗雷德大叔找工匠铸造。”

  乌兰娜莎挥舞墨钢剑使了几个剑式,每一招一式都那么幽雅美丽而又杀气凛然,不由让我和弗雷德大叔看呆了眼。

  持剑收势,乌兰娜莎道:“好剑,无名,你的设计还真不错。对了,这么独特的剑应该取个名字才对,你为它取名字了吗?”

  不假思索的,我脱口而出道:“‘亚夜’,我叫它‘亚夜’。”

  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呆住了,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突发奇想,为墨钢剑取这么一个名字。

  乌兰娜莎柳眉一皱,道:“‘亚夜’?这比较像是一个人的名字。算了,反正这剑是你设计的,怎么叫都是你的自由。”

  她将亚夜剑掷回给我,又从怀中取出一袋金币递给弗雷德大叔道:“无名设计的亚夜剑我很喜欢,你再去找那名工匠依原样为我铸造一柄,我们还要在这里留上几天,时间应该是来得及。”

  耶?我心中一奇,弗雷德大叔则应了声“是”,拿着金币找工匠去了。

  乌兰娜莎微笑着向我道:“无名,你的剑法是弗雷德教你的吧?他的剑术简单直接,以力克敌,在战场上还具威力但并不是什么精湛剑术,也不适合你设计的亚夜剑,不如我教你一套剑术吧。”

  我顿时大喜过望,我的身体极为强壮,学起弗雷德大叔的那种处于实战的剑术十分容易,这半年来我也是靠它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但我总觉得它已没有什么发展余地,不论我再怎么刻苦修炼也极难再进一步了。

  乌兰娜莎的剑术是真正的上乘剑术,就像是一门艺术一样,她在战场上的时候姿态幽雅绝美,毫无一丝杀气外泄,但却从来无人是她的三合之敌。

  如今,她竟要亲自传授我剑术,我自然是欣喜若狂了。

  乌兰娜莎道:“如今我们刚完成了雇主的任务,会在这里休整七八天,你每天晚上都到营地外的那片森林中去,里面有一块空地,我会在那里等你。”

  说完,她向我嫣然一笑,娇躯一转离开了。

  耶,太棒了,简直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兴奋极了,在亚夜剑冰冷的剑脊上连亲了几口,全靠它给我带来了好运气。

  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佣兵的生活是极为自由的,想干什么都行,营地中没有几个人,显得有点冷冷清清。

  好不容易熬到夜色降临,我匆匆吃过晚餐后就径直出营奔向

营外的森林,看的弗雷德大叔大惑不解。

  漆黑的森林中静悄悄的,偶尔响起虫鸣之声,我来到了林中的空地,并未见到乌兰娜莎的倩影(废话,天才刚刚黑,乌兰娜莎会来就怪了)。

  在一棵大树下静坐了一会儿,我委实觉得无聊,就爬到树上找了一根粗大的枝桠躺下,抱着亚夜剑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不知不觉间,我竟睡着了,待我醒来时只见明月已升到夜空当中,看来已是半夜了。

  我心中一急,忙挣扎欲起,想不到树枝却在这一刻“喀嚓”断裂,我顿时头下脚上的摔了下去。

  就在我准备承受巨痛之时,一股柔和的力道突然将我托住,令我平稳落地。

  只见美若天仙的乌兰娜莎正含着绝美的微笑俏立在我身前,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轻甲,内忖紫色劲装,美丽绝伦而又蕴涵野性,令我一下子无法移开目光。

  乌兰娜莎玉容上笑容一收,详嗔道:“无名,你在看什么?”

  我身躯一震,尴尬的干笑了一声,道:“团长,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不知怎么就在树上睡着了。”

  乌兰娜莎道:“你不用道歉,我也是才来,见你睡的正香就没有打扰你。好了,你该学习了。”

  我心知她没有说实话,因为在她那红色的轻甲上沾满了夜露水珠,分明已在这里等了好长一段时间了,我心中一阵愧疚,真挚地道:“团长,谢谢你,我会用心学习的,决不会辜负你的赏识。”

  乌兰娜莎露出了赞赏的神情,道:“你从弗雷德那里虽未学到上乘剑术,但基本功却已打的极为扎实,这是学习上乘剑术所不可或缺的。练剑先练气,气乃剑术的基础,今夜我先教你一套基本的练气心法,帮你打好根基。”

  我当然知道气的修炼才是武学的精髓,但练气之法是极为珍贵的,像我这样的普通佣兵想都不用想。

  我大喜过望地道:“真的吗?太好了,谢谢你,团长。”

  乌兰娜莎微微一笑,走到我身前开始向我讲解人身上的各处经脉的位置,传授我初步的练气之法。

  她不时伸出玉手在我身上的各处经脉上点击示范着,阵阵醉人的幽香直传入我鼻中,我顿时心头狂跳,十分激动。

  乌兰娜莎像是知晓了我在想些什么,白了我一眼,道:“不要胡思乱想,仔细听我的讲解,小心走火入魔。”

  我尴尬的一笑,忙强自镇定下狂

跳的心,依照乌兰娜莎的引导开始第一次凝聚体内的力量,逐渐形成一丝如游丝般的微弱真气,顺着经脉流动了起来。

  一切都很顺利,同乌兰娜莎所说的情形一模一样,但我隐约觉得体内除了这股新生的微弱真气外竟好似还有一种十分怪异的能量潜伏其中,而且这种能量令我丝毫不能测出深浅,只是这怪异的能量根本不受我意志的制约,自成一体,仿佛与我无关一般。

  我本想将这种怪异的感觉告诉乌兰娜莎,但又怕是庸人自扰,犹豫了一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

  过了片刻,我体内新生的微弱真气在全身经脉中运行了一周后回归丹田之中,我睁开了紧闭的双目,只觉神清气爽,精神好极了。

  乌兰娜莎惊讶地道:“无名,你真是让我吃惊,想不到这么轻易就踏出了练气的第一步,当初我可是用了几乎一天的时间才完成第一次真气循环的。”

  她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中月亮的位置,道:“时候已经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明日白天好好修炼一下这练气之法,晚上再来这里,我教你几个剑术的起手式。”

  我心中十分兴奋,壮着胆子突然抓住她那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道:“团长,谢谢你。”

  话一说罢,我马上转身飞奔而出,那种温暖柔软的感觉仍深深的留在我手中,嘻嘻,我决定以后都不洗手了。

  乌兰娜莎没想到无名会有这么一手,一时不由怔住了,直至无名从她视线中消失她才反应过来,轻轻揉弄了一下被捏痛了的玉手,樱唇边荡起一个妩媚绝丽的笑容。

  自从半年前无名被弗雷德救起,她第一眼见到了这名失去所有记忆的男子的时候,她那颗十余年来从未对任何男人动心过的芳心竟轻轻颤动了起来,在又惊又异之下她于是决定将其留在佣兵团里。

  “玫瑰兵团”虽仅有五十余人,但人人身怀绝技,不是超卓的战士就是高明的魔法师,若非乌兰娜莎的芳心中对无名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哪里会收留他这么一个没有过去,又没有一点本领的无能之人。

  这半年来,无名的一举一动她都暗自留心着,每当有危险的任务的时候也总是尽量让他远离危险,否则凭无名那几手三脚猫的功夫,早就死翘翘了。

  直到最近,她见无名随弗雷德已练好了剑术的基本功,才决定正式传授他练气之法和上乘剑术。

 不过,对于为什么要这么关心无名,连她自己都不明白。

  倒是无名练气的速度让她大吃一惊,连被称为武学奇才的她在第一次练气之时也耗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完成第一个循环,可无名仅用了几刻钟,快的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静思了片刻,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头绪,乌兰娜莎娇躯一闪,消失了。

我回到营地,轻手轻脚的走回帐幕。

  弗雷德大叔早已在帐中呼呼大睡,对我的归来一无所知,丝毫也没有战场上那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狂战士”的风范(弗雷德大叔是‘狂战士’一族的后裔,一旦狂性大发进入‘暴走’状态,就会变得力大无穷悍不畏死,是战场上最令人头疼的对手)。

  我躺回床上但始终无法入睡,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而且方才的练气令我精神饱满,无法睡着自是在情理之中。

  天很快就亮了,我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随即又想到了乌兰娜莎的叮嘱,于是就坐回床上依照昨日学到的练气之法练习了起来。

  微弱的真气在我体内的经脉中开始了循环,一周又一周,我也不知道循环了多少次,只是全心全意的催运着真气,直至产生头晕的感觉,真气运行也十分迟滞的时候方始罢手,因为据乌兰娜莎所说,出现此中现象就代表着身体对真气的承受力此时已至极限,若再强练下去是很容易走火入魔的。

  我刚一睁开眼睛就见到弗雷德大叔的大脸正在我面前三分处,吓了我一大跳,忙道:

  “大叔,你在干什么啊?”

  弗雷德大叔又惊又喜地道:“无名,想不到你竟学会了练气,这实在是太好了,是谁教你的?”

  我略一犹豫,觉得不应在救命恩人而又待我如晚辈一般疼爱的弗雷德大叔面前保密,就道:“是乌兰娜莎团长传授给我的。大叔,你可不能告诉旁人啊。”

  弗雷德大叔先是一惊,随即又明白了什么似的用一种怪异的目光打量着我,看的我心中直发麻。

  我跳下床走出帐幕,才发现时间居然已是下午了,想不到一次练气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以我只需几刻钟就可进行一次循环的速度来推算,我至少已循环了几十次,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

  团中的几名佣兵战友正在营地中闲逛着,见到我出来,一名身材格外高大魁梧的三十岁左右的大

汉笑着走了过来,道:“无名,你今天怎么到现在才起床?你一向可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啊。”

  他叫雷斯,人称“黑衣死神”,拥有不弱于圣骑士和大剑士的强横实力,是“玫瑰兵团”中的顶尖高手,连乌兰娜莎都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我笑了笑,道:“昨晚睡的晚了,所以今天也起的晚了。”

  雷斯的目光凝视了我一阵,道:“不知道我是不是看错了,你小子同昨天相比可是有了一些改变,气势沉凝坚韧多了。”

  我心知自己的变化绝逃不过他这种级数的高手的法眼,只好坦白道:“是这样的,团长昨天传授了我一套初步的练气之法,我一直练习到现在才出来。”

  雷斯双目中神光一闪,拍着我的肩膀笑道:“难怪难怪,原来是美女垂青啊,乌兰这丫头总算有一点像女儿家了。”

  他比乌兰娜莎年长十余岁,是乌兰娜莎父亲的部下,在乌兰娜莎的父亲去世后就一直辅佐她,对她的感情就像兄长和父亲一般。

  我感到脸上一热,忙道:“雷前辈你误会了,团长只是看我还可堪造就罢了,你可别多想。”

  雷斯哈哈狂笑了一阵,饶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他对乌兰娜莎这个小妮子的性情可是十分了解,她会感到谁可堪造就?骗鬼去吧,百分之百,她看上了这个忘记了所有过去的傻小子了。

  无名虽然失去了记忆,剑术也仅会一两手三脚猫的功夫,但他的身上却隐约透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是那么的尊贵高伟,隐有王者之风,仿佛是一位曾统帅过千军万马的领袖一般。

  反正他对无名是颇为欣赏的,若能好好教导,前途想必是不可限量,乌兰娜莎还挺有眼光的嘛。

  一时兴起,雷斯道:“来,无名,我现在教你几招剑术,晚上让乌兰那妮子大吃一惊。”

  我心中大喜,乌兰娜莎的剑术虽然精绝之极,但我总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跟她学这些有如舞蹈般姿态优美曼妙的剑术总有点不伦不类,雷斯的剑术我可是见过的,大巧不工杀气腾腾,每一招一式都直来直去却又威力无匹,那才是男子汉的剑术。

  我忙行了个大礼,道:“多谢雷斯前辈教导。”

  看来雷斯也知晓营地外林中空地的存在,他取出了自己的巨剑就带着我径直走向那里。

  雷斯的巨剑是名副其实的一柄巨剑,奇长奇阔又奇重,足有百余斤重,几乎和我的

身躯一样高,这柄巨剑可是“黑衣死神”的标志,一上战场就令敌人望风而逃。

  带着我来到林中空地,雷斯拄剑于地,道:“我的剑术是我从这几十年的血火佣兵生涯中总结起来的,讲究一招制敌,没有多余的花巧,使用者的力量越强,剑招的威力也就越大,但它对用剑者的基本功要求极高,你随弗雷德这半年的练习我都看在眼里,你已打下了十分牢固的根基,可以随我学这‘战诀’剑术了,不过练气之法你还是要跟乌兰丫头学下去,这是她祖传的绝学,比我的要好的多。”

  原来,他也早在半年前救起我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了,和乌兰娜莎心思相同,让我先随弗雷德大叔打好基础后再好好教导我。

  “战诀”,一听这个名字就令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锵”的一声我拔出了亚夜剑,一脸虔诚的等待着雷斯的教导。

  亚夜剑的独特造型令雷斯忍不住看了几眼,但他并没有说什么,提起巨剑喝道:“无名,看着,这是‘战诀’第一式---‘挺进疆场’。”

  喝声一落,他手中的巨剑猛然直刺而出,毫无花巧朴实无华,但却生出了一股有如千军万马纵横疆场般的惨烈气势,巨剑上劲气嘶啸,前方十几米外的数棵大树“喀嚓”

  一声竟然被剑身透出的剑气撞断。

  大树倒地,灰尘满天,我不由看呆了。

  这实在是太……太厉害了,同乌兰娜莎的剑术的那种精致无伦的秀美相比较,它是完全不同但又毫无逊色的另一种美,一种粗犷阳刚之美。

  一击既出,雷斯在刹那间又收剑归原,仿佛他根本就未动过一般。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中一点一点的重复着雷斯方才使出这招“挺进疆场”的动作,最终双目一睁,轻喝一声挺动亚夜剑依样画葫芦的直刺而出。

  没有劲气,没有剑啸,没有气势,在我手中这只是普通的一式直刺,毫无威力可言。

  雷斯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讶赞赏的光芒,道:“你还真是学剑的天才,把我的动作模仿的一点不差,真是难得。不过,这是没有用的,‘战诀’的精髓在于出剑时体内气的运用,剑招本身并没有什么威力。”

  他开始仔细的将这式“挺进疆场”使用时应如何凝气。发气的方法讲解给我听。

  想不到看似简单的这一式直刺中竟蕴涵着如此复杂的气的运用,我在雷斯的引导

下将体内那丝若有若无的细微真气贯注到了亚夜剑上,轻喝一声又一次挺刺而出。

  这一次同上一次不同了,虽然极为微弱,但在剑刃刺出时的确响起了“嘶”的一声轻响,我也感觉到体内那一丝微弱的真气顺着亚夜剑直射而出。

  成功了,我还未来的及欢呼,一阵头晕目眩的无力之感就从我体内散发开来,我身子一软就向地上倒去,亏有雷斯伸手扶住了我。

  雷斯伸手抵住我的胸口,一股柔和的暖流直输入了我体内,我萎靡的精神顿时一振。

  他道:“你初始练气,真气极是微弱,方才的那一击已耗去了你所有的真气,所以才会这样。”

  在雷斯的协助下,我很快就恢复了精神。

  雷斯道:“今天我先教你这一招,你回去好好体会一下,不过只能在心中练习,待日后你的真气充足了再实剑练习。练剑先练气,你要先随着乌兰娜莎把气练好再说。”

  他提着巨剑离开了树林,我初识绝学门径,心中兴奋莫名,干脆连晚餐也不回去吃了,留在空地静思着才学到的“挺进疆场”与气的运行,等待着夜色和乌兰娜莎的到来。

  虽然一天没有吃饭,但我丝毫不感到饥饿,精神十足。

  我的心神一直沉浸在对剑术的思索中,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股宜人的幽香传入鼻中将我唤醒,只见乌兰娜莎正俏立在我身前。

  见我醒来,她含笑道:“为什么每次我来的时候你总是在发呆呢?又在思考什么?”

  我不好意思的干笑了几声,道:“对不起,团长,又麻烦你了。对了,下午的时候雷前辈说要将他的‘战诀’剑术传授给我,你教我练气就行了。”

  乌兰娜莎指了一下那几棵被雷斯的剑气击断的巨树,道:“看见这几棵树我就知道了,只有雷叔叔的‘战诀’才有如此威力。我一时大意了,忘了我的剑法并不适合你这个大男人。”

  她开始全心的传授我练气之法。

  于是,每天白天我随雷斯学习剑术,晚上则跟着乌兰娜莎练气,七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在这七天里,我学全了“战诀”,当然,只是架势和运气之法,并没有亲身实践过(我那一点点的真气还无法用于这么强的剑招之中),而乌兰娜莎也将她祖传的练气之法尽数传给了我,以后的一切也就看我自己了。

  “玫瑰兵团”的副团长“兽魔女”莹从蕾因公国

回到营地,给兵团带来了一个新任务:蕾因公国的菲欧娅公主在日前的战斗中落到了火精灵族和兽人族联军的手中,目前蕾因公国正在同这两个种族开战,抽不出人手,所以就高价雇请我们“玫瑰兵团”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要从精擅火系魔法的火精灵和强横无比的兽人族手中把人救出来,那简直是比登天都难。

  不过,看在天文数字的报酬上,再艰难的任务我们也接了。

  佣兵团马上开拔,仅有五十余人短小精悍,行动迅速,这是大兵团所无法比拟的。

  经过七天的刻苦练气,我的体力和耐力都增强了许多,因而一连数天的马上奔行我倒也支持住了,不由在心中暗自庆幸。

  弗雷德大叔策马来到了我身边,笑道:“无名,这次任务可凶险的很,到时候记得跟在我身边,不要逞能。知道吗?”

  我眉头一皱,道:“大叔,这半年来每当有战事发生,我总是躲在你身后,这一次可不能这样了,雷前辈和团长分别传授了我剑术和练气之道,我已经和以前不同了。”

  弗雷德大叔在我头上拍了一把,笑骂道:“臭小子,你才学了几天,想死也不能这样啊。此次任务真的非比寻常,啊,对了,菲欧娅公主可是和团长。副团长齐名的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一定是美呆了,到时候咱们可要开眼界喽。”

  “菲欧娅,菲欧娅……”,我喃喃的低语着这个秀气的名字,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名字总是有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好象以前经常听说似的。

  据探听来的情报所知,火精灵和兽人两族联军的总部设在斯普鲁恩斯城堡,菲欧娅公主亦被囚禁在那里。

  斯普鲁恩斯城堡本就是兽人族的要塞,地处峭壁之下,易守难攻防卫严密,蕾因公国的“风暴骑士团”曾进攻过城堡,但始终无法攻破。

  我们在距城堡尚有十余里的一处隐蔽的地方扎下营地,同时在周围做好了伪装,以防被火精灵和兽人族的巡逻队发现。

  莹召唤出了一只飞翔魔兽大雷鹰,令它到斯普鲁恩斯城堡上空进行侦察,乌兰娜莎也派出了几名擅长潜踪匿迹之术,行动迅速的佣兵前去进行地面侦察。

  我抓紧一切空闲的时间来练气,体内经脉中的真气已比前几日粗了许多,循环的速度亦快了不少,只要有稍微一点时间就可以完成一次循环。

际上,我目前练气的成就已相当于旁人苦练一年的结果了,只是我自己并不清楚。

  乌兰娜莎站在帐幕中的一张简单的桌子前,紧紧凝视着桌上那张花高价从盗贼手中买来的斯普鲁恩斯城堡的地图,仔细思索着行动的步骤。

  帐幕帘子一掀,一位身材高挑,气质高雅的绝色美女走了进来,在她的肩头上站着一只羽毛颜色极为鲜艳,头上生着一只小巧的白色小角的奇怪的鹦鹉。

  这位绝色美女正是“玫瑰兵团”的副团长,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中有“兽魔女”之称的召唤法师---莹,她肩上的怪异鹦鹉是低级魔兽的一种,名叫“鬼鹦”,智慧极高能口吐人言与人交谈,但没有什么攻击力,当作宠物却是十分适合。

  莹走到了乌兰娜莎身边道:“莎莎,想出什么行动策略了么?菲欧娅公主落到了那群凶残的兽人手中,多留一刻就多一份危险,我们要及早将她救出才是。”

  乌兰娜莎在地图上拍了拍,道:“这斯普鲁恩斯城堡是作为要塞来建造的,易守难攻,我们要偷偷潜入还真是不容易。”

  莹道:“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派人做出大兵团围攻城堡的假像,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选几名精锐的战士随我乘坐飞翔魔兽潜入城堡中,确定坐标,这样就可以用‘空间转移’救出公主了。”

  乌兰娜莎美目一亮,道:“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我们这么几个人如何做出大军进攻的假象?要知道斯普鲁恩斯城堡是很大的,其中驻军上万,我们一个不小心就会全军覆没。”

  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响起:“团长,副团长,我们不用刻意费力做出大兵团的假象,只需派几名兄弟扮做蕾因公国的先头尖兵,他们在城堡周围一露面,自会有探子向城堡通报。你们想,头脑简单的兽人族和火精灵在得到这个情报后会有何反应?”

  二女一转头,只见一名穿着普通的剑士铠甲的高大男子正掀帘而入。

  “无名,怎么会是你?”

  乌兰娜莎又惊又喜,想不到失去了记忆的无名竟会出这么一个主意。

  我笑道:“我在练气方面遇到了一点问题,特来向团长请教,无意中听到了你们的交谈,所以冒昧了,还请两位团长见谅。”

  莹道:“不,无名,你的主意极好,兽人族和火精灵听闻附近有蕾因公国的尖兵出现,定会以为有大军在后面开来,

他们一定会列阵以待的。这样一来既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我们又不用多费力气,这个主意真是好极了。”

  乌兰娜莎道:“无名,这个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得?”

  我习惯的搔了搔头,道:“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想,在听了你们的交谈后这个念头就自己跳了出来,自然的很。”

  乌兰娜莎美目中神光一闪,道:“或许你以前曾经历过这种事,所以……”

  我苦笑道:“我以前一定是个穷光蛋,哪里会经历这种事?我想这只是灵光乍闪罢了。”

  乌兰娜莎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又道:“你说你在练气时出了一点问题?这可不能有半点马虎,你快仔细的讲给我听。”

  莹也听乌兰娜莎说过她教我练气之事,好奇的眨着美目倾听着。

  我道:“其实,在团长您第一次教我练气的时候我就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了,只是当时的感觉十分细微,我估计可能是错觉,也就没有向您说,可是这几天感觉越来越明显,我确定这不是错觉,所以才来找您。”

  乌兰娜莎有点急切地道:“什么样的感觉?你快说啊。”

  看她的神情就知道她是真的在关心我,我心中不由一热,道:“每次在练气真气运行的时候我就觉得体内经脉中好像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力量,一种并不是真气,十分怪异的力量。随着我练气的进一步深入,我对这种怪异力量的感觉也越来越清晰,就在方才,我发现它的源头竟是在这儿。”

  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额头眉心处。

  乌兰娜莎柳眉一皱,莹却在一旁开口道:“听你说的倒好像是魔法师的魔力,因为魔力就是以人的精神力量为基础,眉心处正是精神力量的储存地。不过,只有魔力达到大法师程度的法师才能感应到眉心处力量的存在。无名,说不定你是一位大魔法师哦。”

  我哑然失笑道:“副团长,您在开什么玩笑?我若真有大魔法师那样的魔力就不会像废品一样被你们给拣到了。”

  乌兰娜莎道:“这样吧,你到床上去坐好,我用真气察探一下你体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忙依言除下铠甲到床上坐好,一阵幽香传来,乌兰娜莎坐在了我身后,接着就有一只柔软的小手贴在了我的背心上。

  乌兰娜莎的娇音传来:“平心,静气,随着我真气的指引运行。”

  一股暖流从背心处渗入了我的体内,与我本身的

那一丝微弱真气相融合,缓缓的在经脉中游动起来。

  莹心知我们这个时候不能受到干扰,她于是就走到了帐幕外为我们守护着。

  乌兰娜莎和我的真气慢慢的一条一条经脉的检查着,渐渐的越来越向上,但没有发现丝毫的异样。

  突然,我感到眉心处一热,接着就有一大片怪异的能量流从眉心处奔涌而出,刹那间顺着经脉冲击而下,猛然与乌兰娜莎输入我体内的真气撞击在了一起。

  若是现在有人在旁边的话,定能见到我的身上猛然暴射出了漆黑的闪光。

  乌兰娜莎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到一股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能量流猛然撞击在了她输出的真气上,她顿时娇啼一声被震飞撞在了帐壁上,差一点连帐幕都给弄倒了。

  莹感应到帐内突然爆发出的强烈的气流波动,忙回身冲入帐中,只见无名如原样端坐在床上,而乌兰娜莎却正狼狈的从帐幕边上爬起,好象方才狠狠的摔了一下。

  我慌忙从床上跳下前去扶乌兰娜莎,莹已先我一步扶住了她。

  刚刚站稳乌兰娜莎就立即道:“无名,你没事吧?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她自己摔的不轻,但一站起就如此关心我丝毫没有顾及到自己,我差一点就感激涕淋了,忙道:“我没事。团长,都是我不好,害的您……”

  莹道:“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谁能告诉我?”

  乌兰娜莎用一种奇异的目光打量着我,道:“无名体内果然有一种怪异的力量,而且强的不可思议,刚才我就是被这股力量反震出去的。无名,你快运气检查一下,不要留下什么后遗症。”

  我依言闭上双目潜心开始运行真气,惊奇的发现我的真气竟产生了本质的变化,尽管还是十分微弱,但似乎像是与那种怪异的力量相结合产生了异变,成了另外一种性质的能量。

  乌兰娜莎和莹惊奇的发现在无名的身躯上竟若有若无的散发出一种好似气状的乌黑光芒,隐隐约约闪闪烁烁,带给人一种强大的无形的压力。

  我停住了真气的运行,体外若有若无的乌光顿时散去,无形的压力立散,乌兰娜莎和莹方始松了口气。

  乌兰娜莎的美目中神光闪烁的紧盯着我,道:“无名,刚才……”

  莹叫道:“是魔力,我现在敢肯定无名所说的那种怪异的力量是魔力,因为方才你在运行真气时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魔力的波动

,尽管这种波动十分古怪。无名,在失忆前你一定是个魔法师,而且是一个十分厉害的魔法师。”

  魔法师?我?可能吗?

  望着两位绝色美女那又惊又奇的目光,我忙道:“副团长您不要说笑了,我怎么可能是魔法师?倒是方才我发觉体内的真气竟在那怪异能量的影响下产生了异变,尽管依旧极弱但性质完全不同了。看。”

  我猛然将真气全部凝集到右手的经脉中,只觉潜藏在眉心处的奇异能量飞快的分出了一丝闪电般融入了我凝集的真气中。

  于是,我的右手上散发出了如方才一般的气状乌光,大概是因为我全部的真气都集中到了手上的缘故,乌光比方才要明显很多。

  乌兰娜莎苦笑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超过了我的认知范围,旦愿你真气的异变不会伤害到你才好。”

  莹道:“我总觉得无名的真气竟好似散发出了魔力的波动,但真气和魔力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能量,怎么可能融合为以?或许是我太敏感了……”

  这时,帐外突然传来一声清越的鹰鸣,莹肩头上的“鬼鹦”叫道:“大雷回来了,大雷回来了……”

  莹神情一动,闪身出了帐幕,我和乌兰娜莎忙跟了出去。

  一只足有人大的黑色巨鹰从天而降落在了莹的身前,发出了一阵有高有低的鸣叫声。

  魔兽是有各自的语言的,身为召唤法师其中的一项技能就是通晓各种魔兽的语言,莹在听大雷鹰鸣叫一阵之后点了点头,挥手划出召唤阵将其收回自己的异次元空间。

  乌兰娜莎道:“莹,侦察到什么了?”

  莹道:“据大雷鹰所说,斯普鲁恩斯城堡的戒备极严到处都有卫兵和巡逻队,想要潜入的话恐怕很难。”

  乌兰娜莎道:“既然如此,那就按照无名想出的计策行事吧。先派出几个人化装成蕾因公国的士兵到城堡外的小镇上秀一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她的目光望向我,道:“无名,这件事就由你去办吧。”

  我心知她是照顾我,有意让我去执行这种没有什么危险的任务,到时候只要亮亮相就行了,敌人一来就躲入森林中,根本不会有危险。

  我虽然不甘心,但还有点自知之明,以我目前的本事恐怕也只能胜任这种“诱饵”任务,只好答应了。

  在我转身离开之时,乌兰娜莎关切的声音传来:“无名,小心啊。”

美人关怀,啊,我的心都要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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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歌妮的带领下我们到达了“九重山谷”,龙达等人果然藏身在那里,瓦尔斯战死的噩耗顿时令山谷中一片悲声,连龙达也忍不住老泪横流,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啊。

  再拖下去情形对己方会更为不利而菲尼克七世也会有生命危险,于是他们决定马上开始行动并郑重的要求我的协助。

  既然连岳父大人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拒绝吗?再说现在也到了我该出手的时候了,这可是救出菲尼克七世提出条件的最好时机,而且瓦尔斯舍命相救莉薇雅的恩情我也是要还的。

  同“龙、凤”两军余部用传讯水晶进行了联络后我们这二百多人悄悄潜行至了城门外。

  说是城门其实连城墙都已不存在了(几天前被我以‘大地爆裂’摧毁),没办法之下叛军只好派出重兵把守住了这残破的城墙,日夜不休也真是辛苦他们了。

  我在两百余名战士的铠甲上加持了“恶魔的护盾”(黑暗系魔法的一种,能使铠甲的防御力倍增),然后带领着他们准备向据守在城墙废墟处的军营发动突然袭击。

  就在此时我感到了一股十分微弱但却又有点熟悉的气息正以极快的速度向我们这里射来,我心中方自一异亚夜已小声道:“好象是传讯魔兽,它来找我们做什么?难道是魔界又发生了什么大事……”

  她的话音未落只见光芒一闪,一只外形似猫却又长着一对蝙蝠般的小翅膀的可爱小魔兽已出现在了我们面前,四肢趴在地上道:“属下拜见‘魔神王’大人与公主殿下。”

  亚夜急道:“你来找我们可是魔界有大事发生了?是战局发生了什么变化吗?”

  传讯魔兽答道:“不,是魔王陛下有信息要小的转达。”

  它的双眼中射出了两道奇芒在我身前凝成了一个人的形态,最终变成了俊美无伦而又邪气逼人的路西法的立体影象。

  “嗨,我的好女婿,在圣魔大陆上的事情办的还顺利吗?你如今在魔界中的声望可以说是仅次于我了,可你手下的直属部队只有‘黑暗龙骑兵’,这实在是有点委屈你了。我知道女婿你志向远大需要许多部下的支持来实现,所以我现将魔界第一集团军的指挥权交给你,你一定会很高兴吧?不用感谢我了。”

  哼,哼,这个老狐狸他在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他一定是看我太清闲了才故意把第一集团军交给我,以后同天界的

战争我是想溜也溜不了了。

  这第一集团军可是魔界的精锐部队,人数大约在十万左右,其成员全都是战斗力极强的狼人(不属于兽人族,是会在圆月下变身的那种东东,力量、技巧和智慧远在兽人战士之上,精于使用兵器和武技,高级狼人可以随意变身)、吸血鬼(天生的黑暗系和精神魔法的高手)、狂暴战士(与圣魔大陆的狂战士相似,但力量远比狂战士强大数倍)等魔族中的高级士兵,在魔界的名气仅次于“黑暗龙骑兵”,路西法把这支部队交给我还真是放心哪。

  路西法的立体影象又道:“我知道你目前在圣魔大陆上有事情要办暂时无法返回魔界,所以我已让第一集团军的高级军官们找你来了,你可要好好将他们收服哦,再见了好女婿,祝你在圣魔大陆上玩的愉快。”

  光影消散我几乎气的跳脚,这老狐狸是吃定我了,亚夜和莉薇雅诸女则是一脸好笑的看着我。

  传讯魔兽又道:“第一集团军的长官们很快就会赶到,小的先告辞了。”

  它可爱小巧的身躯骤然消失不见,亚夜向我道:“主人,既然很快就会有高级魔族战士到达这里那我们不如先等一下,过一会儿的战斗用的上,有他们出手我们就不需要费力了。”

  真不愧是我最疼爱的宝贝还真了解我的心思,虽然我对路西法将这么一个大包袱丢给我感到十分不爽,但对于即将送上门来的“部下”却是不用白不用,能在魔界第一集团军中担任要职的军官自然都是魔族的精英,想来纵然与拉哈尔特他们相比也不会差太多,这回有的玩了。

  我向龙达表示攻击行动要延迟一段时间,他在得知将有强力的高手到达后自然是一口答应了。

  我在众人的周围张开了一个能够吸纳所有光线的黑暗结界,这样一来只有身具黑暗力量的生物才能察觉到我们的存在。

  片刻之后一个大型的转移魔法阵出现在结界外,刹那间几十道形态各异的身影从魔法阵中浮现,庞大的黑暗力量顿时弥漫了开来。

  我带着亚夜、莉薇雅、歌妮、冰雪儿四女穿过结界站到了他们面前,琥珀与翡翠也从我体内飞出,周身闪烁着高级精灵所独有的光辉分别坐在我的两个肩头上,一股威严的王者之气充满了周围的空间。

  从人群中走出了五人在我面前单膝跪下,其余二十余人也在后面跪了下来,齐声道:“魔界第一集团军

五军团长携军中军官参见‘魔神王’大人。”

  这五人的形态大不相同,最右方的一个身材壮硕如山,虬结的肌肉好似要爆炸开一般充满了压迫性的力感,他自我介绍道:“属下是‘狂暴战士军团’军团长力男。”

  他身旁的一位也是一个大个子但并没有像他那么夸张,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阴冷的气息,冷冰冰地道:“属下是‘狼人军团’军团长迈雷。”

  跪在中间的那名俊美至极的黑铠男子淡淡地道:“属下是‘堕落天使军团’军团长菲力奥,听候大人的调遣。”

  “堕落天使军团”就是昔日追随路西法一起叛离天界的天使部队,在魔界诸军中实力是最强的(‘黑暗龙骑兵’仅有百余人,不算是军队),其军团长菲力奥更是和蕾洁拉一样同为第一代的“耀天使”,可以说是与“黑暗龙骑兵”一样都是路西法的心腹部队,在名义上虽然隶属第一集团军但实际上并不受其制约,身份超然。

  菲力奥的下一位亦是一名剑眉朱唇长发飘飞的美男子,但身材却过于清瘦纤弱皮肤也现出一种不正常的苍白之色,他一脸崇拜的望着我道:“属下是‘吸血鬼军团’军团长德拉克拉,久仰‘魔神王’大人的威名,属下愿永远追随大人。”

  原来是一名吸血鬼,难怪容貌美丽身材纤弱了,不过看来他对我还是蛮崇拜的,拍马屁的功夫也不赖。

  最后一位却是一名身材好的不能再好的大美女,娇躯上的黑色铠甲只遮住了几处要紧的部位,黝黑的肌肤上泛出黑珍珠一般的光泽,肉光致致,若非我见惯了像亚夜她们这样的顶级美女还真会被勾去三魂七魄。

  纵是如此,好色如命的我仍忍不住多看了她那十分魔鬼的身材几眼(男人的正常反应)。

  我身侧的亚夜在我的手臂上轻捏了一下,我尴尬的一笑忙将目光从黑美人的魔鬼身材上移开,莉薇雅她们见状之下不由都娇笑了起来。

  黑美女向我抛了个充满了挑逗的媚眼,娇滴滴地道:“启禀‘魔神王’大人,属下海兰卡丝,是‘黑暗女妖军团’的军团长,听候大人的调遣。”

  黑暗女妖是魔界的一个种族,族中成员都是身材好的没话说的大美女,不论魔法还是武技都十分的出色,犹为擅长使用长矛等长兵器,但黑暗女妖的人数并不多,整个魔界也不超过十万而第一集团军就有两万成年的黑暗女妖战士,由此可以看

出第一集团军在魔界中的地位。

  在这五位军团长身后跪着的二十余人都是他们下属的得力部下,每一个都是魔界数得着的高手,和他们的长官一起来向我“报到”。

  我道:“你们都起来吧,你们来得还真是时候我这里正用人呢。”

  五位军团长站起身来齐声道:“属下听候调遣。”

  那位“狂暴战士军团”的军团长力男格外的兴奋,大声道:“大人可是要攻陷眼前的这座城池吗?那就交给属下去办好了,属下保证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将此城攻下献给大人。”

  他这可不是在说大话,狂暴战士的破坏力在魔界那是数一数二的,纵然是普通状态时也足可同狂化后的狂战士相匹敌,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在狂化后变成杀戮与破坏的生物兵器的时候却又不会像狂战士那样丧失理智,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有“暴王”之称的力男和他带来的几名部下都是最高级的狂暴战士,以他们的实力要将莱因哈特王都化为废墟实在是小菜一碟。

  我笑道:“咱们可不是主角,像平定叛乱这种壮举还是应由人类的英雄们来完成,你们只要敲敲边鼓就成了。”

  好战成性的力男顿时露出了失望之色,堕落天使菲力奥的眼中却闪烁出一抹深思的神采,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有头脑的家伙,路西法派他来恐怕不仅仅是听从我的命令,还有监视我的意思在内吧。

  这是很正常的,如今魔界最精锐的特种部队“黑暗龙骑兵”已是我的私人部队,再加上这实力强大的第一集团军,换做我是路西法的话我也会这么做,无关乎信任不信任而是主上与部下之间一种无言的默契。

  我是个毫无野心的人,这一点路西法是很清楚的,所以他才会将“黑暗龙骑兵”

  和第一集团军交给我,至于菲力奥这个“监视者”只是例行的惯例罢了。

  有了这群主动送上门来的“劳工”我也就有了偷懒的机会,于是安排他们混在士兵群中协助但又叮嘱他们不可表现的过于突出,这对于他们这些习惯了大杀四方的魔界精英来说还真是件苦差事。

  对王都叛军的反击战以“吸血鬼军团”军团长德拉克拉的大范围攻击魔法“流星火雨”对城门军营的袭击为序幕,满天的火焰流星烧红了漆黑的夜空直落到了尚在沉睡中的士兵们的头上。

  军营顿时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

、利多克等率领战士们冲了上去,三十余名魔界战士也混于其中,轻易的就撕开了已被烧的焦头烂额的叛军士兵们的防线冲入了城中。

  我带着四位心爱的宝贝慢条斯理的跟在他们的后面,偶而也有不长眼的家伙前来让我们练练手。

  在城内驻防的叛军很快就有了反应,无数的骑兵铺天盖地的从四面八方向我们着区区二百多人涌了过来,气势汹汹。

  龙达手下的士兵们见到这种阵势不由有点心惊胆战,那三十几名“魔界劳工”却是大为兴奋(他们全部都是些嗜血的好战分子),一时间他们也忘记了我的叮嘱,力男带着他的几名狂暴战士部下兴奋的喊叫着率先向着如巨浪般层层逼来的叛军士兵们冲去。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向歌妮到:“算了,由他们去吧,闹的越大约好,‘龙、凤’两军的援兵也该到了,这里已经用不着我们了,咱们该乘乱到王宫中救出国王。”

  四女忙贴在我身上,刹那间我便以“空间转移”带着她们来到了利多克在王宫中的那座魔法研究所(我曾到过这里所以可以用‘空间转移’到达),研究所依旧是几天前被我的超级骷髅龙骑兵(好长的名字,但还得这么叫)所破坏的那副老样子,看来光涛亲王是无心修复它了。

  我们已从格里元帅那里得知此时的菲尼克七世被囚禁在王宫的地牢中,但问题是我们都不知道这地牢在什么地方,即使是身为莱因哈特王国四大元帅之一的歌妮也不知道,看来目前只好先去逮住光涛亲王再说了。

  在歌妮的带领下我们飞速前往国王的寝宫,半路上只听得王宫外爆炸的巨响震耳欲聋,又见到空中不时的落下闪电、火球、冰雹等魔法能量,显然是有人在使用种种高级魔法进行攻击,目前在王都中能使用这些强力魔法的除了利多克恐怕只有那些“魔界劳工”了,而热爱王都建筑的利多克是决不会在王都中用这些大范围魔法的。

  我苦笑道:“这些家伙还真是疯狂,旦愿我们救出国王的时候王都还没有消失。”

  像是对我的话作出回答似的,刚一说完就只见一座华丽的高塔在巨震中被一团漆黑的能量光球炸成了粉碎。

  莱因哈特王国都城的崩溃开始了。

  王宫卫士们发现了正大摇大摆的走向帝王寝宫的我们顿时扑了上来,我懒得同他们纠缠,七名超级骷髅龙骑兵瞬间从异次员空间中被我召唤了

出来,可怜的王宫卫士们在它们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

  有了超级骷髅龙骑兵的开路,我们毫无阻碍的来到了寝宫门前。

  不过因为我们的声势闹的太大,当我们到达时寝宫门前已是人山人海,无数的卫士、魔法师站在宫门前等待着我们的“自投罗网”,一副吃定了我们的样子。

  歌妮当先一步走到了我们的前方向卫士们娇喝道;“光涛?菲尼克发动叛乱囚禁国王陛下,这是大逆不道的谋反,你们难道要和他一起做莱因哈特的千古罪人吗?”

  以歌妮在莱因哈特军中的地位与威望她这番话一出口卫士们当中立时起了一阵骚动,一名全身着铠的大汉叫道:“兄弟们不要听她的挑拨,所谓成者王侯败者寇,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光涛亲王总揽大权不日即可登基,废王一方仅剩下了他们几个余孽,追随光涛亲王,不追随光涛陛下才是我们的正确选择,让我们将歌妮?雪兰特擒获作为献给陛下登基的贺礼吧!”

  人心毕竟是现实的,目前的情形在旁人眼中的确是对我们大为不利,卫士们在短暂的骚动后很快就选择了效忠的物件,其中的魔法师开始向我们发出攻击魔法,火球、风刃,水箭、光弹等如满天的黄蜂一般密密麻麻的向我们射来。

  在攻击魔法之后卫士们也冲了上来,看来此战是不可避免的了。

  眼前的攻击根本就用不着我们出手,地骷髅龙骑兵当前一步借助座下骷髅龙的高速移动力以臂上的骨盾硬接下了大量的攻击魔法,魔法能量不断的在它和座下骷髅龙的身上爆炸,但在惊人的大爆炸中地骷髅兵和地骷髅龙却是丝毫未损。

  光明骷髅龙骑兵则在我们身前张开了一个坚韧的结界,从地骷髅龙骑兵那里漏过的攻击魔法都被结界挡了下来。

  风、火、雷三骷髅龙骑兵骑着骷髅龙以高速直冲到了卫士群中,惨叫声顿时响起,史无前例的超级骷髅龙骑兵开始了大屠杀。

  黑暗与水两名骷髅龙骑兵留在我们的身旁,黑色与蓝色的骨架躯体泛出奇异的光芒,纵然明知是己方所操纵的移动兵器但见到它们那恐怖的破坏力的冰雪儿仍忍不住有点畏惧的轻依在我怀中。

  风骷髅龙骑兵和座下骷髅龙一起化做了无数的残影在卫士们当中纵横杀伐,所经之处卫士们连反抗都来不及就身首异处(风骷髅龙的高速移动能力尚在风骷髅兵之上)。

龙骑兵连人带龙(不算是‘人’)身上都燃起了熊熊的烈焰,卫士们在其丈余远之外就被炙烤成了焦碳。

  雷骷髅龙骑兵的目标则是魔法师们,身为雷元素集合能量体的它拥有极强的抗魔力,魔法师们的攻击对她根本就造不成什么伤害,而它所释放出的雷电却成了魔法师们的噩梦。

  很快的,卫士们的尸体躺满了寝宫的大门,其惨状让我和四女也不禁不忍卒睹。

  面对着如死神一般的超级骷髅龙骑兵的无情斩杀,伤亡过半的卫士们很快就崩溃了,丢盔弃甲仓皇逃遁,寝宫门口只剩下了满地的尸体。

  我令骷髅龙骑兵们留在门外守护然后带着歌妮四女走进了寝宫。

  刚一走过三重回廊突见一道白芒向我当胸射来,势如惊电乍闪,奇快无伦。

  不用我出手,我身侧的莉薇雅已娇叱一声挥剑斩在了白芒上,白芒坠地现出了有支骨质长矛。

  亚夜惊“咦”一声又有点好笑地道:“是亡灵魔法形成的‘白骨矛枪’,主人,看来里面隐藏着一位大亡灵法师哦。”

  一听此言莉薇雅、歌妮、冰雪儿三女亦不由觉得有点好笑,在堂堂的“魔神王”

  和魔界第一公主的面前竟有人以区区的亡灵魔法向我们发动进攻,实在是有点太不自量力了。

  一阵森寒的阴风从我们的前方吹了过来,接着就有一个细长的影子随着阴风缓缓的飘了过来,最终一名像挂着一件黑布袍的竹竿死的干瘪老头出现在了我们眼中。

  我向诸女道:“出场的气氛还搞的不错,只是不知道这家伙的本事怎么样,希望不至于太稀松。”

  冰雪儿娇笑:“来,你也太小看这位竹竿大叔了吧,看人家的装扮可是大亡灵法师哪里,说不定能接下你的两招哦。”

  歌妮跃跃欲试地道:“把他交给我吧,我还从来没有和亡灵法师打过呢……”

  我们这厢旁若无人的商量着可却把正主儿给忘了,大亡灵法师以自己最“酷”的方式出场原本是想给对手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谁知人家好象根本就没有看见他一般在那里嬉闹交谈了起来,将他晾在了一边。

  大亡灵法师忍不住出声想引起那群正在谈笑着的帅哥美女的注意,但仍只是徒劳,人家根本甩都不甩他。

  眼看那名男子毫无顾忌的将一位身着骑士铠甲的绝色美女抱在怀中痛吻了起来,大亡灵法师

那骷髅死的干瘪头颅上忍不住冒出了一条条的青筋,大吼道:“你们这些不知死活的小辈竟敢如此轻视我,我要让你们尸骨无存!”

  说话间一团黑气从他的身躯上冒出在空中凝聚成了一个提着大镰刀的朦胧的死神影像,接着阴风涌起,死神影像直向我们扑了过来。

  这可是亡灵魔法的究极奥义“死神召唤”,那凝聚成死神影像的亡灵死气可是足以令最强的战士骨碎肉烂的,极为高竿,由此可见这位大亡灵法师还真是蛮有一手的。

  可惜他遇上的是我。

  我正怀抱歌妮吻的痛快,怀中的美女已如一滩春水一般软倒在我怀中,这时杀风景的家伙来了而亚夜她们摆明了是要袖手旁观,我不爽的冷哼了一声但依旧没有离开歌妮甜美的红唇。

  就在死神影像接近我之时一团赤红的火焰从我的身上冒出然后化成了一位背后四翼张扬的绝色美女,黑色的死神与赤红的天使美女一接触就在瞬间变成了一丝烟尘消散于空中。

  火焰美女婀娜曼妙的娇躯如舞蹈般绕着我飞旋了一圈然后翩然飞向了已是目瞪口呆的大亡灵法师。

  大亡灵法师在怒极发出“死神召唤”后就不由有点后悔,因为那名男子虽说不怎么样但他身边的可全都是他生平仅见的旷世美女,在“死神召唤”之下同那男子一起化为肉泥实在是太可惜了,但“死神召唤”一经发出就连他自己也无法左右了。

  就在此时我的“血红天使”从我体内飞出在一瞬间就破解了他引以为傲的终极魔法“死神召唤”,难以接受这个事实的大亡灵法师顿时呆住了,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绝美的“血红天使”以在他的头顶上空飞舞着了。

  大亡灵法师尖号一声挥臂又是一记“白骨矛枪”刺出,骨枪毫无阻碍的穿过了“血红天使”的娇躯,自然是没有任何的效果了。

  心中充满了恐惧的大亡灵法师眼睁睁的看着世上最美丽多姿的火焰罩在了他身上,接着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他的身躯已汽化的无影无踪。

  亚夜U道:“以人类而言能将亡灵魔法修炼到这个程度已是极为难得了,只可惜他遇到了我们。”

  冰雪儿道:“若我猜的不错此人应是昂莱斯,原本的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之一,可他后来因为残杀无辜来修炼亡灵魔法追求永生不死而被从中除名由影姐姐顶上了名额,以后就不知所踪了,如今他死在这里也算是

  大亡灵法师昂莱斯的下场显然令他背后的指使者慌了手脚,只听前方的豪华大卧室中传来了慌乱的脚步声与器皿坠地碎裂的声音。

  歌妮柳眉一皱道;“看来光涛亲王是想逃,或许在卧室里有密道之类的逃生路径,快……”

  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闪身撞碎了卧室大门冲了进去,立有两名金甲剑士向我挺剑刺来,剑气破空锐啸,显然是两名剑术精湛的高手。

  一直跟在我身侧的“血红天使”伸手抓住了两柄刺来的长剑,精钢铸造的长剑顿时汽化消失,两名金甲剑士持剑的右手也被在刹那间从剑上传来的高温炙烤的皮焦肉烂。

  从我冲入卧室到双剑被“血红天使”汽化不过是眨眼间的事,只见在卧室墙壁处原本应是壁柜的地方已露出了一个小门,壁柜则翻倒在地,破碎的物件一片狼籍。

  一个体形实在是肥的过分的大胖子(大约有米宽的腰围)正努力的将自己肥胖的身躯向小门中挤着,但那门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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