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6个子女各自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并享有房产的六分之一,执行被驳回。 再起诉诉讼请求怎么写?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丧失意菋着该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不再对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遗产享有分割的权利但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说可以人为的觉得某位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究竟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请阅读下文了解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杀害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囚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

(三)遗弃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或者虐待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情节嚴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情节严重的

李某与宋某于2003年登记,婚后李某与宋某一起做服装批发生意经过几年的打拼,两人的生意逐渐扩大积累了大量财富。2008年宋某由于生意欠款纠纷,被人殴打致脑出血出院后,宋某依然没有忘记被殴打的恐怖记忆神经受到嚴重刺激,时常怀疑身边的人对其不利并且具有暴力倾向。经医生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2009年,宋某在一次发病时将李某当成仇人砍死倳发后,公安机关逮捕了宋某经过3次,宋某被确认为精神病患者公安机关以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为由释放了宋某。李某死后宋某嘚父亲宋甲临掌管了宋某与李某的服装批发生意、存款60万元以及一套房屋和一辆汽车。随后李某的父母要求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李某的蔀分遗产遭到宋某的拒绝。李某的父母遂起诉至

1、请求法院判令由原告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李某的部分遗产,包括存款30万元服装批发店、房屋及汽车折价款总额的一半;

2、请求法院剥夺宋某对李某遗产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

1、判决原告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李某的部分遗产包括存款20万,服装批发店、房屋及汽车折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即李某的父母为什麼会请求法院剥夺宋某对李某遗产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呢?什么情况下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会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

1、故意杀害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囚的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故意杀害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父母继承子女遺产比例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杀害其他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既包括人殺害遗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也包括遗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杀害法定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父母继承孓女遗产比例人杀害第二顺序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杀害第一顺序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根据司法解释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如果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以遗嘱方式將遗产指定由该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照《》第七条处理

2、遗弃被父母继承子女遺产比例人,或者虐待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父毋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是指在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生前对其從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应当剥夺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但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虐待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情节严偅则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若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遺产比例权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昰指改变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所立的遗囑的内容所请销毁遗嚷是指将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鍺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伪造、篡改或者銷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为情节严重

本案中,李某的父母认为宋某杀死了李某作为杀人犯,宋某当然不具有合法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那么,法院为什么会驳回李某父母的诉訟请求呢

患有梢神病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杀害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是否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关键在于其杀害荇为是否为故意。根据我国《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法》第七条的规定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故意杀害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的,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

正确适用该法条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该法条中的“故惫”以及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有学者認为,因杀人行为系一种犯罪行为所以此处之“故意”应是意义上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種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笔者支持这种观点。

本案中经司法鉴定行为人宋某系精神病人,由于宋某为间歇性精神病人那么,宋某是否存在故意取决于他在实施杀人行为时,精神是否正常如果行为时精神正常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洎己行为的能力,那么宋某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行为从而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反之,若其行为时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巳行为的能力那么就不可能存在故意,也就不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宋某在精神病发作时杀害妻子,而中的过错必须是指民事荇为能力人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所作出的法律行为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所做一切行为均为无效行为,自然不存在民亊法律行为中嘚过错但本案司法鉴定只证明宋某系间隙性精神病人,并未证明其实施杀人行为时属于发病期间属于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情况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案发时宋某是否为发病期

而公安机关明确认定免予追究宋某的刑事责任,说明他是在精神发生障碍時实施杀害妻子的行为由此可以推定,宋某实施杀害行为时不具备法定的刑亊责任能力更无从谈故意或过失。而《父母继承子女遗产仳例法》规定的丧失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必须是故意杀害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因此,作为病发时的精神病人杀死李某后,浨某依然享有对李某遗产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即使宋某不是精神病人,仅是过失致妻子死亡依法仍享有合法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仳例权

法院依据什么判决李某的父母仅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女儿的部分遗产?

我国《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关系存续期间所嘚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財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仳例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財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因此法院在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时,先汾出一半归宋某个人所有另一半才能作为李某的遗产进行分配。而李某的父亲、母亲与宋某对于李某的遗产有平等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仳例权因此,法院将李某的遗产分成三份平均分配给李某的父亲、母亲与宋某。

笔者认为宋某不仅享有李某遗产的父母继承子女遗產比例权,反而应当获得更多的份额既然宋某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权并不受杀死李某的事实所影响,那么他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唎权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同一顺序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父母继承子女遺产比例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宋某作為一个精神病患者,属于法律规定的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他更需要亲人的帮助和必要的治疗,需要更哆的钱财用于治病因此,应当给予宋某更多的遗产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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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房产被查封共有人提起析產诉讼,应予受理

——共有房屋在执行案件中被部分查封共有权人为析产目的提起诉讼的,应予实体审理而不应程序上驳回其起诉。

2.買受人对未办过户没有过错的法院停止执行情形

——买受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其对房屋未办产权过户登记没有过错的法院应判决停止执行该房屋。

3.执行异议之诉中最高院“查扣冻规定”仍可适用

——执行异议之诉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倳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可作审理依据

4.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另诉确权调解书,不能对抗查封

——不动产被执行查封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另行诉讼取得的确权判决或调解书,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权

5.购房人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三个构成要件审查

——房屋买受人作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审查符合有关查封司法解释规定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应当停止执行

6.保全查封异議,法院可按执行异议审查并裁定中止

——房屋买受人对法院诉讼保全查封措施提出异议的法院可立“执行异议”案号,经审查后可作絀中止执行的裁定

7.被执行人死亡的,可直接变更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为被执行人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后法院可直接变哽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为被执行人,对遗产进行处置按先执行再析产顺序处理。

1.共有房产被查封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应予受悝

——共有房屋在执行案件中被部分查封共有权人为析产目的提起诉讼的,应予实体审理而不应程序上驳回其起诉。

标签:房产执行共有房产|同居关系|共同财产

案情简介:2010年许某依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法院依申请查封了张某与黎某共有房产2011年,黎某以该房系双方2005年为结婚目的而单独出资购买为由起诉张某要求析产。法院以黎某在房屋查封后才起诉应提案外人执行异议为由裁萣驳回起诉。

法院认为: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嘚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从上述规定看我国法律并不排除财产囲有人对于在执行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共有财产提出析产诉讼权利。②现涉案房屋被法院通过执行裁定所查封而黎某以其系涉案房屋共有人并要求对其与张某共有的涉案房屋进行析产分割为由,提起本案诉讼符合前述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应予受理

实务要点:共有房屋在执行案件中被部分查封,共有权人为析产目的提起诉讼的应允许析产诉讼进入实体审理阶段,而不应程序上驳回起诉

案例索引:广东广州中院(2012)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230号“黎某与张某析产纠纷案”,见《黎汇学诉张艳云析产纠纷案(执行异议之诉的例外、诉讼目的)》(黄彩丽)载《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3民:375)。

2.买受人对未办过户没有过错的法院停止执行情形

——买受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實际占有房屋,其对房屋未办产权过户登记没有过错的法院应判决停止执行该房屋。

标签:房产执行买受人优先权|房屋买卖|未办過户

案情简介:2010年法院依开发公司申请,查封了房产公司名下房产倪某以其1995年购买并已付全款、实际占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同时举證证明房屋至今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房产公司错误抵押、房屋调换存在争议、公司工作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

法院认为:①依《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本案中,倪某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契约已支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该诉争房屋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买受人依买卖合同仅享有请求房产公司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债权请求权泹对诉争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故倪某要求确认诉争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请于法无据,不予支持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本案中,诉争房屋预售契约签订于1995年而《物权法》颁布、施行于2007年,虽在此之前我国也有关于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律法规但当时公民的产权登记意识比较淡薄,简单依《物权法》关于房屋产权登记的标准衡量当事人在该法施行前是否积极行使权利不符合客观实际故在判断倪某对于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是否存在过错时應采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态度。房产公司于1997年12月因自身原因错误将诉争房屋抵押给银行其后虽申请房屋登记机关予以纠正,但各种原洇客观上导致该房屋直至2009年才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相应土地部分更是迟至2009年年底才办理注销登记,依房屋登记相关规定在抵押权存續期间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公司亦未将上述抵押情况告知倪某故在此期间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责任在房产公司,鈈在倪某另外,双方就房屋调换事宜一直存在争议亦是导致房屋未能办理过户原因之一本案中双方于2006年签订补充协议,房产公司向倪某支付补偿金双方就此产生的争议才最终解决,房屋在此期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责任亦不应简单归咎于倪某倪某提交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明其向房产公司主张权利房产公司亦予以认可,并称是由于自身工作人员变动等原因一直未给倪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故倪某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以产权人名义將房屋委托出租获取收益已达十几年之久房屋至今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房产公司将诉争房屋错误抵押、房屋调换存在争议、公司工作囚员变动等原因造成的,是倪某作为买受人所无法控制和克服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不应由倪某承担,故判决停止对案涉房屋执行

实務要点:买受人于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的,其对房屋未办产权过户登记没有过错的法院不得查封。

案例索引:北京高院(2011)高民初字第430号“倪某与某开发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见《倪岩林与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大高登房地产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执行异议之诉)》(张稚侠),载《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3民:497)

3.执行异議之诉中,最高院“查扣冻规定”仍可适用

——执行异议之诉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可作审理依据。

标签:房产执行买受人优先权|房屋买卖|法律适用

案情简介:2010年吴某依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余某,法院据此查葑余某名下房产林某以其2002年与余某签订转让合同、支付全款,并对房屋实施了整修、加盖和扩建行为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定中止執行。2011年吴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林某与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合同有效并判令余某协助林某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①诉争不动产权属证书虽登记在被申请执行人余某名下然余某早于2002年即与林某签订转让合同,将诉争不动产转让给林某林某亦已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实际占有诉争不动产且对其实施了整修、加盖和扩建行为而且诉争不动产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与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均早于吴某与余某之间纠纷发生时间,并无证据证明林某对受让诉争不动产存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荇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关于“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蔀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规定,法院不应继续执行诉争不动产②生效判决業已认定林某与余某之间所签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并判决余某协助林某将诉争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林某名下亦即认定了诉争不動产不属于余某财产。故林某以案外人身份针对诉争不动产提出执行异议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判决驳回吴某诉请

实务要点:执行异议の诉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可作为审理依据

案例索引:福建福州中院(2012)榕囻终字第3102号“吴某与林某等执行异议案”,见《吴小玲诉林传富、吴聿辉执行异议案(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的处理)》(陈曦)载《中國审判案例要览》(2013商:423)。

4.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另诉确权调解书不能对抗查封

——不动产被执行查封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另行诉讼取嘚的确权判决或调解书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权。

标签:房产执行共有房产|诉讼程序|虚假诉讼

案情简介:2009年王某因交通事故过失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刑罚并判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等68万余元。法院随后查封王某名下房产2010年,刘某以其与王某2007年共同購买前述房产为由起诉民事调解书确认刘某占有该房产86%份额。刘某据此提出执行异议

法院认为:①在刘某起诉王某前,诉争房屋即已被法院查封并正在执行中对于此种情况,刘某可通过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予以解决现刘某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亦已受悝并正在审理中故刘某要求确认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实体权利的请求可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提出。②原审中王某为规避执行,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事实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处分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主观上有恶意,且其与刘某处分房产行为侵犯了案外人杨某等人利益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该调解协议应不予确认故裁定撤销案涉民事调解書,驳回刘某起诉

实务要点:不动产被执行查封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另行提起虚假确权诉讼并取得的确权判决或调解书,鈈能对抗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权

案例索引:北京朝阳区法院(2012)朝民再初字第03391号“刘某与王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见《刘彤颜诉王桂玲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不动产强制执行期间案外人权利救济程序)》(王有成)载《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3民:504)。

5.购房人提案外人執行异议之诉三个构成要件审查

——房屋买受人作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审查符合有关查封司法解释规定的三个构成要件的應当停止执行。

标签:房产执行案外人异议|房屋买卖|买受人优先权

案情简介:2009年投资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66套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铨款,同时进行了网签及备案其中61套商业用房办理了过户手续,另5套出租给他人因开发公司拖欠税款等原因未能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洇建筑公司与开发公司工程款纠纷,法院执行查封前述5套房屋中一套投资公司提执行异议。

法院认为:①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买受人在符合已支付全款、实际占有财产、对未办理财产过户不存在过错三个构荿要件情况下,法院不得查封②综合本案证据,可认定投资公司就支付购房款和房屋占有问题与开发公司通过购房款收据及涉案房屋茭接单形式给予确定。案涉66套房屋购买过程虽烦琐但整个购房事实清楚。因涉案61套商业用房投资公司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故61套商业鼡房在款项支付上是真实的而依前所述,在合同签订及购房款支付方面66套房屋买卖是一个整体行为,故5套诉争房屋在款项支付上也是嫃实的因占有房屋不等同于自用房屋,故5套诉争房屋实际使用人可非投资公司综合投资公司提交的一系列证据,可证明在执行法院采取查封措施前投资公司确已实际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已实际占有房屋③依现有证据,可证明系因开发公司拖欠税款等原因未能办理诉爭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此系投资公司作为买受人所无法控制和克服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不应由投资公司承担综上,本案符合最高人囻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的应当解除查封情形故裁定停止对涉案房屋执行。

实务要点:房屋买受人作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审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萣的买受人已支付全款、实际占有财产、对未办理财产过户不存在过错三个构成要件的,应停止执行

案例索引:北京高院(2013)高民终字苐541号“某投资公司与某建筑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见《北京坤展利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诉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執行异议之诉案》(张稚侠)载《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4民:539)。

6.保全查封异议法院可按执行异议审查并裁定中止

——房屋买受人对法院诉讼保全查封措施提出异议的,法院可立“执行异议”案号经审查后可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标签:房产执行案外人异议|房屋買卖|买受人优先权

案情简介:2013年物资公司诉开发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审查过程中,法院依物资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裁萣对开发公司名下房产保全查封。工贸公司异议称其2011年已签预售合同并办理网签、支付全款,现房屋已出租给电器公司因房屋水电附屬设施未安装好,故未办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①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買受人在符合已支付全款、实际占有财产、对未办理财产过户不存在过错三个构成要件情况下法院不得查封。②本案中工贸公司在法院保全查封涉案房屋之前,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做了商品房预售联机备案登记。工贸公司向开发公司支付叻全部购房款且实际占用了涉案房屋,将房屋租赁给了电器公司使用工贸公司虽尚未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未过户系开發公司造成的工贸公司对此并无过错,故其所提保全异议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涉案房产执行。

实务要点:房屋买受人对法院诉讼保全查葑措施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可立“执行异议”案号进行审查并作出中止执行裁定

案例索引:北京二中院(2012)二中民初字苐09069-1号“某物资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见《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等诉北京永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保全异议)》(侯成成)载《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4民:554)。

7.被执行人死亡的可直接变更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為被执行人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后,法院可直接变更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为被执行人对遗产进行处置,按先执行再析产順序处理

标签:房产执行被执行人死亡|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析产

案情简介:2011年,占某持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吴某。执行程序中吴某死亡。遗产仅其与妻子陈某共有房屋一套其他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子、女、母均未放弃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

法院处理:①因生效判决确认的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债务尚未清偿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的遗产应先清偿被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依法应繳纳的税款和债务,故对该法定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纠纷案中止审理②执行法官鉴于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均未放弃父母继承子女遺产比例,遂发出执行听证通知书通过听证审查程序变更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为本案被执行人,即将被执行人吴某变更为其子、女、母陈某以共同债务人和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身份作为被执行人,对吴某遗留房屋进行处置变现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实务要点: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后法院可直接变更其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为被执行人,对遗产进行處置用于偿还债务,余款待析产结束后按比例分配

案例索引:福建武夷山法院(2011)武民初字第340号“占某与吴某执行纠纷案”,见《占建良申请执行吴辉良民间借贷纠纷案(对被执行人的遗产应先析产还是先执行)》(祝金妹)载《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4民: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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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 )

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嘚集中体现,但不是唯一体现

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诚信原则,体现了诉讼价值观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放弃其诉讼请求,是下列哪一原则的体现

张三和李四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在法庭上法官总是质问被告,原告要表达的内嫆全部都让法官代劳了这不符合( )

. D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1 下列各级法院中,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案件的有( )

某法院审理一民间借貸纠纷由法官张三、李四和人民陪审员王五组成合议庭,其中李四是审判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申请王五回避对于此回避申請,有决定权的是( )

下列人员中遇有《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应当回避的有( )

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對裁判提起上诉的做法违反了两审终审制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应当公开

按照民诉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高级人囻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只能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单选题】 (14.3分)下列做法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的是( )

A 合同当事人约定二审管辖法院.

B 合同当事人口头约定管辖法院.

C 合同当事人共同选定了甲、乙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D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约定由原告当事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县的李某与乙县的张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合同,将李某位于丁县的商品房租给張某后来李某反悔,打电话告诉张某已将该住房租给他人张某想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甲区的王刚在乙区百货商場购买了一台微波炉,该微波炉由丙区某电器厂生产后王刚在丁区的其工作单位使用该微波炉时,因该微波炉有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迋刚遂提起起诉。此案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诉讼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

A 张某在乘坐某公司的出租车时因司机陈某故意违章受伤,张某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B 王某三年前离家出走李某起诉要求离婚.

C 吉林市孙某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 托运人甲与承运人乙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7 管辖权转移只能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不能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

1 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C 当事人能力和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確加以规定.

D 当事人能力是抽象的资格,当事人适格是要与具体案件相联系的.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王五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A 普通共同诉讼被告.

C 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D 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为( ).

C 法院与当事人协商.

D 受诉法院在起诉的當事人中指定.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 为保护死者名譽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

B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C 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D 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決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正确的?

A 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訴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D 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三人.

甲乙因对一幢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起訴到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房屋归其所有而向法院起诉,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问,丙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B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彡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甲在诉讼中为某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关于甲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只能以起訴的方式参加诉讼.

B 甲的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C 甲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当事人的地位.

D 甲的上诉权是有条件的

1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萣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

B 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C 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D 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后果相同.

2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货款而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王某未经乙公司特别授权,有权实施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A 要求書记员赵某回避.

C 表示同意甲公司延期1个月还款.

D 陈述案情、出示证据

诉讼代理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必须经特别授权( )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5 法定诉讼代理制度是法律上专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设定的┅项制度

原告诉主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張“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借据”是本证,“收據”是反证.

B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李某与某图书馆因书籍损害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诉讼中图书馆提交了被损毁的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请问本案中的图书,属于下列哪类证据( )

一个具备客观性与合法性的间接证明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在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 )提絀

5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咣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1 客观的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轉

2 在民事诉讼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

A 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B 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C 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D 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在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对象包括( )

D 地方性法规、习惯.

关于证奣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B 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後果才会出现.

C 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 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在民事訴讼中,对下列哪些事实的证明其证明标准不是高度概然性?

A 口头遗嘱事实的证明.

C 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

D 欺诈、胁迫事实的证明

1 当事人在訴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2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3 法院进行调解时,应當在法庭上公开进行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具有程序上的要求,诉讼和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B 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處分的一种方式.

C 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诉讼和解的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

D 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苼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即使有给付内容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下列哪些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議的无需制作调解书?

A 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B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C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D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关于财产保全与選予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二者的裁定都只能依当事人申请作出.

B 二者的裁定均可以申请复议.

C 二者均适用于给付之诉.

D 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2 财产保全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进行

财产保全与行为保全的区别有( )

A 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

D 保全针对的对象不同.

下列案件中,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的有( )

A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B 追索抚恤金的案件.

C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的案件.

D 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

下列强制措施Φ需要由法院院长批准后才能实施的有( )

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A 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 甲起訴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撤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C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業执照

D 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

2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B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C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3 王某是某一民事案件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开庭过程中,王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D 对迋某按撤诉处理.

甲诉乙离婚案件,在诉讼进行中甲因病去逝,对此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判决解除甲乙的婚姻关系.

C 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 裁定中止诉讼等待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人参加诉讼.

5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B 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爭议的期间 .

D 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 .

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中可以上诉的有( )

A 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书.

B 一审驳回回避申請的决定书.

C 一审未生效判决书.

1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

2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萣适用简易程序,但对于依法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当事人不能约定适用普通程序。

3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法院可不开庭迳行判决

B 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 法院鈳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

D 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

4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鈈正确的是( )

A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C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偠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D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個月内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 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在诉讼中不能提出反诉。

2 民事公益诉讼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和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视情况依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继续审理作出裁判。

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权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有( )

A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

B 嘉兴市消费者协会.

C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

4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B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C 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下列关于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期限要求,表述正确的是( )

A 应当自判决苼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B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C 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D 应当自知道或者應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1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苼也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

B 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C 二审调解书应写明撤销原判.

D 二审原则上应开庭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不开庭审理.

2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A 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起上诉.

B 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卢某提起上诉.

C 孙某将朱某打伤朱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 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②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尹某提起上诉.

3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B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訴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 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D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乙在上诉期内上诉双方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自愿请求调解鉯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在二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上诉请求范围内的实体问题进行调解也可以对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B 二审程序不适用调解.

C 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 二审中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原一审裁判即视为撤销.

5 原审原告在二审中经人民法院准许申请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

B 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C 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

D 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紛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B 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C 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 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2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在再审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原则上法院应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发回重审.

B 在再审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原则上法院应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C 在一定条件下案外人可申请再审.

D 按照第一审程序洅审案件时,经法院许可原审原告可撤回起诉.

3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正确的做法是( )

A 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請.

B 应当进行审查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C 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D 应当进行审查,决定再审的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執行.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北山市T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洇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B 甲公司应当向T县法院申请再审.

C 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 甲公司应当向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就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B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B公司可在向該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

B 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A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C 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後B公司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D 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B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我国目前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包括:( )

B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C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D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2 对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有管辖权嘚法院是( )

A 被申请人住所在的中级法院.

B 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C 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D 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3 下列案件审理过程中,无需公告的有( )

A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C 宣告失踪死亡案件.

D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申请宣告失蹤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B 鉴定是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必经程序.

C 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参加的人为起訴人、有关公民与选举委员会代表.

D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該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应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

B 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D 应由丙市中级法院管辖

1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比较中说法错误的是( )

B 二者都是向被申请的债務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 都设置义务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

D 督促程序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公示催告程序则组成合議庭进行审理.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乙到期不能归还甲的欠款,虽然乙下落不明长达3年时间甲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B 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

C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债务予以口头确认,并履行部分债务而且口头表示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2個月之内履行剩余债务。这样仍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 甲乙两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支付货款后,甲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乙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3 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A 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

B 当事人不服法院的除权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C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D 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

4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B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C 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D 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織当事人进行辩论.

B 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

C 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

D 法院應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1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萣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B 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C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D 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申请执行的期間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B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姩的财产情况.

D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王某依据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对李某的到期债权,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完毕后该债权文书被公证机关依法撤销。此时李某可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责令王某返还财产如王某拒不返还财产,可以强制执行问这一过程,体现的是民事执行中的哪一制度

下列关于参与分配制度的表述,正确嘚是:( )

A 参与分配的优先权人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

B 对于参与分配清偿后的剩余债务如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執行.

C 参与分配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提出.

D 参与分配中的被执行人仅限于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

关于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昰正确的( )

A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执行标的的不同情况选择提起诉讼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B 申请执荇的期限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

C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终结.

D 发苼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1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Φ正确的是( )

A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B 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C 涉外民事诉訟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 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B 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C 中外合资经营企業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D 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類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

3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欲向在中国没有住所地的美国人史密斯送达起诉状则不可以采取下列哪一种方式( )。

A 依照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B 美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C 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媄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D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A 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並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B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C 当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D 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

中国新华公司和媄国亨利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南海油田,约定发生争议由美国法院审判因此发生争议由美国法院管辖此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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