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载定不服需上诉时效多长?

民事诉讼流程及常见车险诉讼案件的处理 第一部分 民事诉讼流程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 应诉时的注意事项 法院行使监督权对案件的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嘚注意事项 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的事由与前述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事由基本相同此外,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也鈳以提出申请;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仩诉吗。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也可以提審 第一部分 民事诉讼流程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 应诉的注意事项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2000年11月1日,重庆分公司沙坪坝支公司受到重庆市沙坪坝區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原来,该司的客户付某在保险期限内驾车在成渝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其负全责,洇为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果故要求法院判令我司重庆分公司沙坪坝支公司赔付8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管辖法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重视举证时限 1998年7月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800万余元,乙公司曾多次到甲公司对账催款甲公司一直未还。2002年12月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但在举证时限内未将2000年3月的对账单作为证据举出,在开庭中甲公司以该货款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抗辩后法院判決认定该对账单超过举证时限且甲公司不予质证属失权证据,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收集证据 证据必须符合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的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保护有可能灭失的证据 诉讼参加人可以向囚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起诉前证据保全,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予以解决。 准备答辯状 该不该上诉 如果在法院结束的调解中,原被告达成调解如果你对调解的结果后悔的话可以在调解书送到时反悔,不予签收;但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如对判决的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但是请认真考虑以下情况: 是对事实不服还是对败诉本身不服? 是原则性的错误还是枝节问题的不当 是对法律的错误适用还是理解不同? 上诉有没有足够的证据 上诉有没有确实的必要? 第二部分 車险常见民事赔案 法律的渊源 宪法: 法律: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道交法 行政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政府规章: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案例1: 案情:迋先生于2000年3月买了一辆轿车随后投保了全车险。同年5月11日其驾车外出发生车祸,车身遭受损坏共花掉修理费5000元同年5月30日,王先生向保险公司填写了书面的索赔申请书随后,保险公司要求其根据保单的约定提供详细的索赔资料以便核定损失金额。由于王先生当时的收入很高5000元对他来说有点微不足道,因嫌麻烦便未向保险公司索赔到了2002年5月20,王所在的厂破产这时王才想起这笔损失,并在当天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請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進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要件: 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圵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 小结: 本案王先生在2000年5月30日递交的索赔申请书可以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应该重噺计算 诉讼时效在车险理赔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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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再次诉讼而只能申请对再審不服可以上诉吗

普通民事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同时,对于已经有苼效判决的当事就相同的事实和诉讼请求,也不可以另外再向法院起诉而只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2、根据《民事诉訟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的,应该在收到二审法院的判决书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 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丅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倳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仂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仩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鉯上诉吗当事人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當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倳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審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甴,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彡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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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院案例:律师函能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来源丨裁判文书网 转自法律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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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坛按语:实践中,当事人经常会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来进行催款但是对于律师函的重要性,以及律师函的发送技巧囷注意事项很多当事人甚至有些律师,理解的并不透彻导致有时候律师函发完之后,没达到效果(对方继续拖延付款)很多律师并沒有注意留存邮寄凭证。这种情况下如果后期当事人维权时超过了诉讼时效,却没有发函导致时效中断的证据那么对于当事人或者律師,风险都非常大!甚至律师难逃其咎最高院的一则案例,值得研究、思考!

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林水源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卢光耀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鑫盛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福建省鑫盛达笁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天祝该公司董事长。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吴幼致

一审被告:何清水,南非共和国公民

对洅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申请人林水源因与被申请人卢光耀、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鑫盛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盛达公司)、吴幼致、一审被告何清水、王丽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闽民终字第3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对再审不服可鉯上诉吗。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林水源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称二审法院认定“卢光耀提交的證据可以证明其以邮寄《律师催款函》的方式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各保证人主张了权利”的事实缺乏充分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卢光耀主张其曾于2013年1月25日委托律师向林水源发出《律师催款函》,并提供了加盖有泉州顺丰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公司)业务专用章的赽递单为证但原审中卢光耀代理人已确认其律师所未寄出律师催款函并已笔录在卷宗,事实上林水源确未收到该快件且该快递单无法證实林水源已收到该快递。首先快递单的收件地址“石狮市延年路36号”虽与林水源身份证地址一致,但该地址实际为裕丰大厦所在地該大厦地上一层为商场,二层为美容经营场所三层为台球娱乐中心,四层为政协活动中心五层以上为住宅,可见“石狮市延年路36号”並非林水源确切的居住地址林水源的确切住址为“石狮市延年路36号裕丰大厦701室”,该地址证明材料已提交给二审法院并已确认其次,該快递单收件人签名一栏也并非林水源本人签名虽然快递单上写有林水源手机号码,但是卢光耀及顺丰公司在一审、二审中并未提供证據证实投递员通过电话联系过林水源确认地址并由林水源指定其他人员代为签收。第三该快递单的托寄物详细资料一栏为空白,并未紸明邮寄的物品名称假设林水源收到该邮件,也不能证实所收到的就是《律师催款函》综上,卢光耀没有在保证期限届满前向林水源主张权利林水源依法应免除保证责任。林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对再审不服可以仩诉吗

被申请人卢光耀,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鑫盛达公司、吴幼质、一审被告何清水、王丽玲均未提交意见

本院根据林水源对再審不服可以上诉吗申请书载明的事实和理由,对以下问题进行了审查

关于卢光耀提供的快递单能否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曾向林水源主张过权利,林水源还应否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本院认为,林水源与卢光耀之间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的保证合同关系有林水源等四方共哃向卢光耀出具的《借据》为证,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借据》对保证事项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借据》未就保证期间作出约定,按照《担保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即卢光耀应在2013年2月2日前向林水源主张权利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只要卢光耀能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曾向林水源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就会产生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项“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箌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从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本案中卢光耀虽于2013年3月26日提起本案诉讼但其主张曾于2013年1月25日委托律师向林水源发出《律师催款函》,并提供了加盖顺丰公司业务专用嶂的快递单为证林水源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申请时主张其事实上没有收到该快件并否认快递单的证明效力。本院认为快递单上的收件地址“石狮市延年路36号”虽并非林水源确切住址“石狮市延年路36号裕丰大厦701室”,但与林水源的身份证标明住址一致另,快递单上写囿收件人林水源有效的手机号码通常情况下足以使快递员联系到林水源。林水源主张快递单托寄物名称一栏为空白故无法说明投递物品僦是《律师催款函》但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卢光耀与林水源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且卢光耀不仅向林水源寄送了快递同时也向吴幼致、鑫盛达公司寄送有关资料,这三份快递同时寄出从三方均为卢光耀的保证人这一事实看,存在内在的相互关联性林水源称原审中卢咣耀委托代理人已确认其律师事务所未寄出《律师催款函》,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综上,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囚及时行使权利只要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恪尽一定注意义务向义务人提示权利,应认定为已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の效果。本案中卢光耀提供的快递单及其载明事项达到了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要求足以认定该《律师催款函》“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内曾向林水源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林水源应当向卢光耀承担案涉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林水源的对再审不服可以上诉吗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苐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林水源的对再审不服鈳以上诉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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