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于1988年出生2007年因犯抢劫罪被永興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曹某染上赌博恶习。2013年11月1日晚上曹某在永兴县城一家牌馆打牌,一直打到晚上12时许曹某“收獲”颇丰。有位曾向曹某借款的朋友这次也赢了钱便准备还钱给曹某。一旁的牌友曾某本来就因输钱而内心郁闷,见曹某赢钱又收钱便眼红要求曹某“分红”。被拒后两人发生争吵心情极为不爽的曾某扇了曹某一记耳光,恼羞成怒的曹某便与曾某扭打起来并在打鬥中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曾某捅成重伤。随即曹某迅速逃离现场。
2015年2月12日一直在潜逃的曹某被永兴县公安局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