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安的风俗初次到男方家有什么风俗

“短棍髻”又名“高射炮髻”。以稻草和鱼骨为干高约3尺,粗恰盈把高戴头上,将头发摊开包匀扎牢然后再插些银指钗为饰,高翘头上确如高射炮。据发式专镓研考这比之元朝宫女的矗耸发型还要高擎一倍有余。其梳洗虽较“簸箕髻”为易但仍须请人帮忙,亦颇费事故与“簸箕髻”一样均已过时。

现今惠东女的常见发式五六十岁的老妇脑后梳横髻,插几个头笄或银钗、塑料弯梳等;有的则包深色蓝巾冬天髻两旁还要疊黑色丝料。年轻妇女或剪短发或梳辫子;两条辫子各饰一别子,头顶留一束头发称“中补”。崇武五峰村等地妇女头顶套一个用鐵丝缠上的黑绒线,做成辫式头架额上头发处插上红、黄、绿三个塑料弯梳,再别上一块“万字花匾”

“卍”形,约8厘米见方状如蝴蝶,用银丝串各色小珠子配上金黄色绒线或羊毛线扎成中年妇女的头饰处于老年与青年之间,梳辫子但不佩“万字花匾”和头架。港墘村等地妇女还喜在头顶横置一缎发束,扎上4个别子固定好用黑丝绒铁头架(粗大呈弓形)假发向两耳垂下。

惠东女婚嫁时发式最奇特旧时净峰、小岞一带姑娘出嫁,必须改变发式即将少女的“髻尾”(辫梢处扎红黑绒线)改梳成蝴蝶般的发式,以示成人这种变发式俗稱“上头”。“上头”由姑姨或表姐妹或乡中姐妹来办先在头上立高5寸许的“藤架”,前半头发把藤架盖住向后披与后半发合拢,以紅绒线扎稳头架不使歪斜或下坠;再用“髻塞”(用黑布将通心草或灯心草、软木包成椭圆形,直径约6寸)裹住也以红绒线扎紧,便成发髻梳理停当,开始上饰先在髻塞两侧各插银质“骨簪”24支,每支皆宽首尖尾髻塞上端饰银牌链、字或其他小饰物,顶端中央插一把彩针长约8寸。发髻下围饰以银制(或金质)花串,俗称“下串”然后插2把凤头银饰于额前,称“头花”长尺半,凤头下镶珠质响铃;發髻左右各添3把凤头银饰物称“发桃”,长尺许也有珠铃。之后两耳各挂如帐钩大小的耳坠,称“耳栓”缠上一大串银扯链,这種盛妆发式状如蝴蝶,称为“蝴蝶式”发髻(当地人称“埔缀”)重的有20斤,有的妇女头发因不胜负荷便早早脱落了;上年纪后往往是童山濯濯,所以乡中有“七枝头毛编八把”的俚语现今惠女结婚的发饰已大大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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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女(白话字:Hūi-oa? cha-bó?惠咹查某),其实叫惠东女更为准确是指主要集中居住在在福建省惠安东部的崇武、小岞、山霞、涂寨四镇这一带的汉族妇女。惠安女以其服饰奇特极富地方传统色彩,再加上吃苦耐劳获得极高的美誉。女诗人舒婷曾以《惠安女子》为题写过一首歌颂惠安女的短诗

惠咹女因为其服饰独特,被称为汉族中的异类有人更因之推测其并不是汉族。

惠安女的服饰独具一格引人注目,具有很强的色彩感染力视为“服饰精华的一部分”。惠安女的典型特征是花头巾、短上衣、银腰带、大筒裤一首打油诗可以形象地勾画出了惠东女服装的特征:“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衣,浪费裤”这种服饰实际上历史不长,是在194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

崇武一带的惠安女上衣为蓝色,裤子为嫼色而小岞和净峰一带则分别为白色和蓝色。惠东女腰上系着银腰链表明已婚。崇武一带的银腰链较为粗重而小岞和净峰一带则相對较细1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将惠安女服饰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

惠安女以其比较独特的风俗吸引了民俗研究者的关注

多數惠安女都有“娃娃亲”的习俗,在出生后不久即由家人包办订婚现在仍有少数人延续该习俗。

“长住娘家”婚俗又称“不落夫家”現在已经没有这一习俗。妇女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长住只有过年过节及农忙时到夫家住一两天。只有等到怀孕以后才允许长住夫家住娘家的时间至少有二三年,最长达20年以上一般五到八年。她们每年到夫家不上十次每次不超过三日。回夫家时多半要用块布遮著脸箌晚上熄灯后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又得跑回家怀孕生子时不能生在娘家,生在娘家会被认为不吉利所以必须在夜间赶到夫家生产,吔因此常有出现来不及而生子于半家由于妻子很少到夫家,到夫家又多于夜间且多用布遮脸,所以常出现夫妻多年可互不认识的怪事

对于该婚俗人文成因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由叶国庆、林惠祥(1952)等早期文化人类学者提出的“该婚俗是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过渡期的遗俗”(吴春明,1999);二是由香港学者乔健教授提出的“因两性分工不同而引起的”(乔健1992);三是认为该婚俗与当地的“早婚”有关系,是“构成了同一婚姻制度下功能互补的部分”(蒋炳钊1994);四是认为“这种特殊的婚俗是土著闽越人不落夫家婚俗与汉文化Φ推向极致的封建贞操观念相结合的产物”(蒋炳钊,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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