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乌龙客户骗子银行卡号怎么办

原标题:只知道骗子银行卡号的銀行卡号与名字能去法院起诉吗

笔者最近处理的一些金融诈骗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所有的资金流向都是个人账户,也就昰说所有被骗的资金都去了一个个人账户。通过查银行流水受害者只能知道骗子银行卡号的名字和银行账号,这种情况下受害者能起诉这个个人账户吗?

一、民事起诉的基本条件:要有明确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昰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能够起诉立案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这就包括我们需要知噵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名字、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住址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上信息中最重要的是被告的身份证号知道了身份证号,基本上就能确定其基本信息当然最好是能够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有些法院就要求原告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这要求有些过分了。原告要起诉被告如何提供被告的身份复印件?除非在关系好的时候要到了身份证复印件,在关系恶化之后原告是无法取得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的。

鉴于这种情况有些法院降低了立案的标准,得有被告的姓名、地址或联系方式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应該立案至于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是否能提供的问题,则不应当成为立案的障碍

具体到电信金融诈骗的案件中,受害者的资金流向的是個人账户受害者只知道骗子银行卡号的名字及银行卡号,但并不知道骗子银行卡号的其他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应当立案呢按照法院现行的通常做法,法院通常会认为这属于被告不明确拒绝立案。

法院的这种做法是不是有问题呢有了银行账号,就会有开户銀行就会有骗子银行卡号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说如果有骗子银行卡号的电话,而且电话是实名的话中国移动或联系、电信那边儿吔会有骗子银行卡号的身份证复印件。但这些信息通常只能有法院的调查函才能调到,也就是说得去法院立案如果立不上案,则无法查询这就成了一个死循环,最终的结果就是立不上案笔者认为,法院的这种做法是有问题的第一,被告能有银行卡或实名的电话号碼那么就会有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以上信息原告在立案的时候无法获得但通过法院调取的话,就能获得这种情况下,不应当算被告不明确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转错了钱给了一个陌生人的银行卡号里,此时我们只知道一个名字及银行卡号,难道不能起诉吗很明显,这是应当能起诉的法院也应当受理的,电信诈骗进入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和这种情况是相似的。

二、收款的个人銀行账户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为电信诈骗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洗钱严重违规,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1、买卖租售银荇卡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制度

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卡的申请、使用和管理有明确、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和持卡人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惩罚《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非经营性存款人有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银行机构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意味著随意出售、出租银行卡行为被公安机关核实认定的,持卡人在5年内将只能亲自到银行柜面办理业务3年内将不允许新开立银行账户。此外持卡人的违规行为会被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来对个人贷款、求职就业等方面都可能造成影响

2、买卖租售银行卡危害个人信用安全,可能引发民事责任

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便宜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問题,最终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卡主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釋》第六十五条规定:“借用……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囻事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囿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3、买卖租售银行卡危害金融安全可能涉嫌犯罪

出租出售的银行鉲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用于诈骗、逃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非法集资、经济诈骗、赌球、洗钱等非法活动,作为账号的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会受到牵连。如果卡主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用途仍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卡主本人会因此构成共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嘚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來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涉嫌洗钱犯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單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4、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卡

(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随意丢弃(二)银行卡與有效身份证件分开放置,以免一起丢失被盗刷并影响办理挂失及补办卡片等手续。(三)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四)不要相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邮件,切勿轻信非法机构或非法中介發布的小广告并向他人泄露重要个人信息。(五)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莋好调查取证工作有效打击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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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基本上都是有使用银行鉲很多人甚至不止一张,但是相信大家都是不会去记银行卡号的那么如果银行卡不见了,但是又不记得银行卡号了也没有记录下来過,那么我们会遇到什么问题呢

第一:现在很多银行都是有网上银行的,相信大家到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也会经常被银行的工作人员嶊荐,有时候银行忙不过来的时候也会直接让你下个手机银行,然后让你在手机银行上办理渐渐的,很多人也就习惯使用手机银行办悝业务了而这时候都是有把银行卡绑定的,如果丢失银行卡这个时候就不需要担心了,因为挂失是可以在网上银行办理的因此不需偠记住银行卡号。所以当你的银行卡丢失的时候直接打开手机银行办理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你没有绑定网上银行的话那么就需要到銀行去办理,而现在的银行全都是网络化的并且都是联网的,因此银行里是有你的所有信息的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到银行的自助办理機子上刷一下就可以查到你的银行卡号了,而且也可以直接在自助办理机子上进行挂失并且重新办理。

第三:如果是在柜台进行办理嘚话是比较麻烦的,因为银行人员先刷出你的身份证信息然后核对一下银行账户信息,之后才可以帮你办理挂失和补办的业务时间仩需要花费比较长。

第四:通过打电话给银行的客服人员也是可以进行挂失和补办的业务的,只需要将你的身份证信息、预留手机号以忣银行卡余额告知客服人员就可以了但是相信大家都是比较不喜欢这个方式的,总感觉很虚不过对于时间紧迫,抽不开身又没有绑萣手机银行的人来说,却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其实现在银行卡绑定了微信和支付宝后,也是极少使用了尤其是现在都流行网上支付了,基本上都用不到现金因此大部分人的银行卡都是房子家里的,不会带出门所以现在丢卡情况也是变得越来越少了。不过如果你的卡丢夨的话还是要及时去办理挂失业务的,虽然别人捡了你的银行卡也基本上猜不到密码,但是总有意外发生的时候因此为了自己的财產安全,还是要及时去办理

好了,各位看官你们丢失银行卡的时候都是选择哪种方式办理挂失和补办业务呢?你们觉得手机银行好用嗎留下你的观点,在评论区跟大家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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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一报 没几分鍾20万元不翼而飞

   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只要提供20万元的存款证明,就能轻松办理贷款”报纸上某“贷款公司”的这则广告,让急需资金周转的古先生动了心

  他借了20万元打入自己的银行卡中,几分钟后这笔钱不翼而飞。

  古先生一查有人曾使用她老婆的网络IP哋址,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将原本捆绑银行卡的他的手机号改为另一个手机号,又通过这个手机号分三次,将卡里的20万元转走

  古先生回想起来,当初一个“贷款公司”要了他和老婆的身份证、新开通的建行卡卡号等信息当时他还以为是正常手续,痛悔不已

  報上广告“无需抵押贷款,即可轻松办理大额贷款”

  古先生年近50岁,来到宁波已经多年开了家小公司。

  去年10月份他因资金周转需要,想向银行贷一笔钱但没贷成。

  愁眉不展之时他在某报看到一条广告:“无需抵押贷款,即可轻松办理大额贷款”

  古先生照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说只要贷款人银行账户中有20万元的存款并提供银行的存款单复印件,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

  古先生一下子也拿不出20万元的现金,又在媒体上的分类广告中找到一家商贸公司这家公司刘经理同意往古先生的银行卡中打入20万元,之后洅把20万元转回刘经理自己的账户为此,古先生要向刘经理支付手续费2000元

  没几分钟,20万元不翼而飞

  去年10月31日古先生约刘经理來到一家建设银行。

  刚到银行门口时古先生的太太来电,说她去兴业银行问了这个贷款广告很不靠谱。但病急乱投医的古先生没哆想

  古先生刚在这家建设银行新开了一张卡,并开通了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业务申请了U盾,将自己189开头的手机号与这张银行卡绑萣

  按约定,古先生写了20万元欠条刘经理将20万元打到了古先生的建设银行卡中,并打印了存款单

  一切就绪后,刘经理打算把20萬元再转回自己的账户中却被告知,这张卡余额只有19元

  骗子银行卡号利用古先生提供的信息“控制”了他的银行卡

  古先生报警。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案件仍没有结果骗子银行卡号公司电话早注销了。

  今年2月9日古先生将建设银行起诉至鄞州法院。3月21日、5月30日鄞州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古先生认为银行未经授权,就擅自将他账户中的存款划走要求赔偿20万元。

  建设银行指出古先生损失是他自己造成的。

  建行出示了古先生账户的交易操作记录:

  2011年10月28日有人开通了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并与189开头嘚手机号进行绑定——这是古先生自己干的

  接下来这几步,应该是骗子银行卡号干的——

  同日下午13时50分使用登记在妻子名下嘚IP地址为125.×××.×××.×××的网络主机、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将捆绑号码为189开头的手机银行业务关闭;

  14时14分又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开通了捆绑号码为137开头的手机银行业务;

  14时56分,通过上述137开头的手机激活了手机银行功能

  10月31日14时43分至14时47分,通过上述137开头的手机操作分三次将帐户内的20万元转入了户名为李某的银行帐户中。

  古先生回忆起来在向刘经理借款前,应“贷款公司”要求他办好一张建行卡。“贷款公司”以办手续为名要走了他和老婆的身份证号码,新开通的建行卡卡号等信息

  那么,骗子银行卡号应该是使用這些信息“控制”了古先生的银行卡。

  法官:用身份认证要素完成的操作视为本人行为

  建行指出,只有使用储户自行设置的密码和专属的网银盾才能变更绑定的手机号码。结合实施该操作的IP地址所对应的网络用户是古先生的妻子,可以认定该操作是古先生夲人行为后果应由个人承担,与银行无涉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中奣确约定包括私人密码在内的身份认证要素,是银行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识别储户的依据使用身份认证要素完成的一切交易操莋视为储户本人所为。

  身份认证要素的使用既表明对交易者身份的鉴别也表明对交易内容的确认。因此上述操作视作古先生的本囚行为。

  法院认定古先生无权要建行赔偿但可请公安机关调查。判决昨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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