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住在顶楼的住户有没有遇箌过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在下雨天屋顶会漏水。虽然现在的房子都修得很好但是也不可避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然而物业公司却对这種情况不闻不问甚至还以单独维修作为理由拒绝维修,最后在集体维修时将该业主排除在外因此业主便拒绝缴纳物管费,而物业公司卻将业主告上了法院那么业主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屋顶漏水的具体原因,毕竟这是这件事情的关键如果是由於装修的原因,那么很有可能是因为你在装修时改变了房屋的结构那么也没有理由再去责怪物业。而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那么在保质期范围内的应该由物业和开发商协商维修,如果超出了保质期范围那么则应该动用房顶漏水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物业是没有责任来承擔维修费用的
如果业主想要拒交物管费,那么就一定要为自己想好后路比如留下物业不作为的证据。物业对这种情况不理不睬的态度等都可以成为拒交的理由但是如果物业接受了投诉并且还告知了维修金范围,那么业主拒交的行为就是不可取的
不过,物业公司在集體作业时单单将该业主排除在外也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待。如果是物业公司自己筹集的资金进行维修那么就可以有选择权,如果是动用維修金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权利将该业主排除在外,物业公司的行为就属于公报私仇如果业主有确凿的证据的话,是有理由拒交物管費的
如果对峙法庭,业主一定要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其他业主的房子已经处理完毕,而自己的房子却不被理睬还有自己的日常生活甴于漏水而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陈述自己遭受的诸多不便给法官提供一个受害者形象,这也对胜诉起着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鉴于物业公司的区别对待和不作为业主拒绝缴纳物管费的行为是合理的,就算是被告上法庭只要证据充分齐全,就丝毫不用担心物业公司的起訴同时还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向自己道歉。
不知道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和物业有关的糟心事呢大家可以一起分享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