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考试前被人要求与考试无关重要的事该咋办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申请文件命名为“姓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下载,密码:Gwy123456。电子版材料转为PDF格式,形成压缩文件并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xzzbgbk@

中共莱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海阳”获取申请表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意向人员的个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意向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察比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派出考察组对意向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并对意向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报名人数超过用编进人计划,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比选,择优选调。

(四)体检。报名人员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确定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安置原则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须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分配。

(六)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一)调动入职后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其中,对首次从烟台市外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cn)或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如实填写《朝天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ctrencaiban@,咨询电话:0534—4256611)。

申请到学校的,报送至平原县教体局

(邮箱:pyxjtjzgg@,咨询电话:) 。

申请到医疗机构的,报送至平原县卫生健康局

(邮箱:pyxwjjzgk@ ,咨询电话:)。

(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回调工作全过程。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择机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初审。

(三)推荐单位。初审合格的,根据申请人工作意愿、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由相关部门提出推荐单位建议。引才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人选意向。申请人不同意引进意向的,不再重新推荐,取消回引资格。推荐单位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一次。

(四)面试面谈。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谈,重点测试申请人专业水平、应变能力、知识储备等;也可组织开展人才履历业绩评价。面试面谈前,申请人需提供《平原县“人才回引计划”同意调动意见》(附件2)。逾期未提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回引资格。

五)考察体检。根据面试面谈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对拟回引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人事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引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调动入职。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如本公告与新发布公告有抵触时,则按新公告执行,本公告自动废止。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俊俊,联系电话:

中共平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城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武城,助力武城经济社会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武城建设提供干部人才保障,武城县决定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武城县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不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主要包括:

本人或配偶户籍、籍贯、出生地在武城,或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武城常住户口,或曾在武城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属我县急需紧缺人才。

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回武城县工作人员,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政策。

1.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确有专长且我县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2.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政策允许的方式进入各级事业单位工作,具有事业编制。

4. 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不列入回调范围的情形

1. 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3. 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受到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以上处分的。

5.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6. 年度考核存在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 其他不宜调入的。

个人申请符合调入条件的申请人向武城县委组织部或武城县人社局提交《在外人员回武城县工作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武城”获取申请表进行报名

资格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审后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档案审核。县委组织部负责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和党群口事业编制人员的资格审核。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镇街事业编制人员的资格审核;会同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类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资格审核;会同县卫健局负责卫生类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资格审核。

3. 征求意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拟调入人员原工作地组织人事部门,并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

4. 提交研究。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拟调入人员的考察情况、各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和岗位编制空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报县委研究。

5. 办理手续。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县委研究意见,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选应按调令或商调函规定的时间到岗报到,调令或商调函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未报到的,取消调入资格。

在外工作人员调入后在武城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除参加上级遴选和公开选调选聘外,不得调离武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公告执行。

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武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武陟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常态化回武选调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武陟县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本土人才回调绿色通道,为武陟郑焦一体化首位节点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武陟县实际,实施武陟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常态化回武选调工作。

1、在河南省范围内县外工作的武陟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武陟籍人员(含非武陟籍的武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为河南省范围内工作的县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河南省范围内工作的非武陟籍但有意来武陟发展的公务员,急需紧缺的专业和中级职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行全年度常态化回调,随时接收回调人员登记。按照专业匹配、服从调剂、任职回避的原则,人员调动在同一级别、同一编制类型内进行,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编制限额和岗位情况进行安排。满编、超编、无岗单位不予安排。

1、年龄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流动相关政策法规。进入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登记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在省、市登记备案。

3、回调人员原入编第一渠道必须是公开招录(聘)或政策性安置,且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4、回调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教育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回调条件的人员不予回调。

1、个人申请有意回武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按“随时申报、随时接收”原则提交申请。由本人填写《武陟县在外工作人员回调登记表》,并持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回调关系人户口簿、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等相关资料(焦作市以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到县有关部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教育系统拟调人员到县教体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卫生系统拟调人员到县卫健委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到县委编办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回复“武陟”获取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2、办理手续。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人员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确定安置意见和办理手续相关工作。

3、回调人员在武陟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

4、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教育系统咨询联系电话:

卫生系统咨询联系电话:

其他单位咨询联系电话:

中共武陟县委组织部 中共武陟县委编办

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四川省人社厅”)官网[,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下同]和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8080/]上发布)。

成都工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始终秉持“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确立了“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和“根植地方、魂在应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思路。

百年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办学精神和“卓越创新”的价值追求,以质量和特色为立校之本,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致力于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附件《成都工业学院2022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考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8080/],进入“我的缴费”后按照相关程序缴费。

缴费成功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工业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工业学院11月30日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8080/]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2年12月1日工作日前联系QQ号办理。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2年12月8日9∶00至2022年12月11日9∶00前登录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8080/]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评、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所有岗位均需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所有岗位均需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2年12月20日18:00前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12月1日17∶00前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至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一号成都工业学院行政楼212人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2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成都工业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1.面试方式。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成都工业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由成都工业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22日18:00前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5)工作经历证明。凡工作经历系编制内在岗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系编制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近六个月内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提供)。

(7)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

其中(1)至(5)项为必备材料,第(6)项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在职人员须提供第(7)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不再进行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电话不畅通或不接听电话等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工业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参加本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成都工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由成都工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工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成都工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工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成都工业学院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成都工业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成都工业学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成都工业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缴费、笔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

028-(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原标题:成都工业学院2022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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