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银行强迫2016下岗失业退休年龄。至今,国家有什么政策?

我是2000年转业的志愿兵,于2004年下岗失业,问政府有什么政策对待像我一样的老兵解决生存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2000年转业的志愿兵,于2004年下岗失业,问政府有什么政策对待像我一样的老兵解决生存问题。 都说当兵最光荣,18岁光荣入伍,在部队是优秀党员,技术骨干,30多岁相应党的号召转业到地方,在国有企业看大门,40多岁下岗,年龄大了,哪儿也不要,自己创业也很艰难,种地无地, 工作也没有,上有年迈老母,下有孩子在上大学,没经济收入,爱人也无工作生活,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一样也没有,生活难以为继,渴望国家政府能够重视这部分把热血和青春都奉献给了国家,奉献给了党的当年最可爱的人的生活养老等问题 志愿兵是新时期部队的特殊产物,人生最黄金的15年献给了部队,为部队建设作出较大的贡献,志愿兵转业后下岗失业国家应给于相应的政策,比如养老保险,住房补帖,公积金,下岗失业应给于失业补帖等。 我爸原来是供销系统,后调入生产资料公司,几年后公司倒闭下岗,现在政府给解决退休问题,我爸年纪到了,可是户口是半农半商,也就是说不是正式工,不给解决,请问咋办?谢谢! 我86年10月入伍92年转志愿兵,99年底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在部队享受工资待遇,回到地方,就成了临时工,地方政府这种搞法我该怎么力好 你好,请问甘肃抗美援朝老兵政府有什么优待政策? 我绵阳市盐亭县人--- 请问一下:我当12年兵2003年转业,没有工作又没有土地,户口还不能入农村户口,先在长期外打工.每次问民政都说没有什么补助....到先在也有11年. 所以请教一下 我的一个邻居眼睛生病失明,被家人带到远离家乡,其女儿的姑姑家去遗弃逃离失去联糸,请你如病人找不回家人承担抚养义务,政府部门有无什么政策可解决其生活问题 我一个伯伯(64岁)办理了孤老证。他现在的住房是我奶奶(已过世,但还未过户给名下5个子女,还是奶奶的名字,这伯伯有其中一份)的,现在伯伯一个人住在里面。他这样的孤老以后如果放弃他那一部分产权继承权或者赠与亲属后,房屋拆迁后,国家会安置解决孤老住房问题么?有什么相关安置政策? 我爸爸在长清农业厂工作了8年,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由于厂子效益不好被迫下岗,并至今保留厂子开的证明。现在年龄大了,没有经济来源。请问这种情况政府是不是应该有补偿? 93年听从党的安排正营转业到企业单位,98年企业倒闭我失业,无经济来源政府不管了.谁能解决问题查看: 333|回复: 1 第二轮下岗潮或来袭!破坏力有多大? 积分1540 点 主题帖子精华 白银长老, 积分 1540,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0 积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金融圈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博瑞社区。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导 读 11月7日,第二届“人大老博士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出席并称,因为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中国将迎接第二轮下岗潮。曾湘泉表示,劳动市场信号已失真,统计局公布的登记失业率对于研究者没有用。网友“再也不敢任性离职”。 上世纪80、90年代的国企下岗潮仍然在很多人心里记忆犹新,如今专家说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这个消息发布后引起了很多人的担忧。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个月底,人社部面对记者有关“前段时间企业大规模裁员潮”的提问时,回应称“总的来看,涉及范围不大,人员分流平稳,未发现普遍性的裁员潮”。 曾湘泉分析称,当下,中间劳动市场信号已经失真了——劳动力市场已经发生非常复杂的变化,“上次在政协讨论会,有人说,你们都说就业形势好,弄得领导都不知道怎么出台刺激政策”。曾湘泉告诫,要想推进改革就必须要迎接“下岗潮”的考验。“美国911发生的第二天,航空公司就裁员了,但中国劳动力市场是僵化的,劳动力市场得调整,人的就业岗位也得调整”。 中国就业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3月,是中国在劳动力市场研究领域的前沿机构之一。重点研究就业形势与趋势、就业与失业理论、就业政策等三大领域。曾湘泉分析称,我国适龄劳动人口出现了下降,虽然公开失业率上升不多,但隐性失业率上升很多。 这不是演习!各地出现“失业潮” 广东惠州:现30年未见的找工潮,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招聘” 春节过后,苹果供应商伯恩光学惠州工厂门口每天都挤满数千求职人员。求职队伍长达1公里,该公司不得不安排数十名保安维持现场秩序。一名应聘者说:如果是白天过来应聘,根本排不上队,可能要到晚上排队才有机会。有网友通宵排队三天三夜,但仍然被拒之门外。由于太过火爆,网友称之为“史上最牛招聘”,也有网友感叹“比富士康招聘现场还火爆”。该厂副总裁李配灯非常惊讶地说:“我在伯恩工作了30多年,也见过每年伯恩招聘的情景,今年确实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壮观。” 广东深圳:胶印师傅感叹工资剧降,电子厂提升年龄门槛 位于深圳石岩的禧图纸品是港资华通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招聘人员说,春节后他们招了两百多人。以前普工很难招,现在改挑选人了。刚刚倒闭的永联彩印厂员工尝试出去找工,发现深圳印刷企业用工需求不多,找工很难,而且工资普遍下调。上世纪90年代末人称金牌职位的胶印师傅,现在有的工厂只开到月薪4000元。此外,深圳的一些电子厂,由于求职者众多,春节后普遍设置了年龄门槛。 广东东莞:一彩印厂被用工荒吓怕,屯积200员工 位于东莞厚街的东X印刷,前几年每年都会因为招不到人而导致订单无法按时交货。今年求职人员突然增多,老板看到网上热炒上海苏州企业到东莞高薪抢人的消息后,害怕被人抢去,该工厂一下了屯积了200名新员工。其实2月份至5月份,一直是珠三角包装印刷行业的传统淡季。 江苏苏州:电子厂招人象选美 位于昆山的华晟电子和古河电子,前几年一直深受民工荒所困扰,不得不依靠大量劳务中介来招工,甚至从贵州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招收学生工来缓解用工荒。2015年春节后,用工荒陡然发生逆转,招聘公告一贴出,工厂门口即刻黑压压一大片。即便只招两名员工,仍然会围满一大群找工者。由于应聘人数太多,电子厂也顺势抬高招工门槛,一些落选者哀叹说:今年电子厂招工像选美。在江苏一带,即便是最差的电子厂招工也是挑三拣四。 山东滨州:招聘现场异常火爆,当地出动20多名特警维持秩序 日,一年一度的山东滨州博兴县“春风行动”招聘会现场人头攒动,场面“异常火爆”(引自当地媒体的原话),由于求职人数激增,以至于当地不得不出动20余名特警维护秩序。参加求职的老一辈的博兴人感叹说,这种火爆场面只在二十年前的深圳见过,没想到“找工潮”竟然在博兴出现了。 天津:万人挤爆民营企业招聘会 日,第七届天津市民营企业招聘会在天津工业大学健身馆举办,近万名大学生前来应聘,几乎将整个场馆“挤爆”。据统计,在招聘会现场,应聘洽谈人数达7166人,参会单位收到应聘简历9426份,会场达成就业意向人数为1096人,会后录用、签约(含劳动合同)104人。相比上届天津市民营企业招聘会,本次招聘会求职人成倍增加。 中国面临着制造业倒闭潮和失业潮双面夹击的局面,中国人迎来改开后第三次命运大转折。 进入2015年,越来越多的头牌外资企业开始加速撤离中国。外资撤离除了撤走巨额投资,这些企业庞大的海外市场也一并带走,中国面临着制造业倒闭潮和失业潮双面夹击的局面。 今年计划撤离中国的头牌外企 日,微软宣布将在春节前关闭位于北京及东莞的诺基亚手机工厂。关闭中国工厂后,部分设备被转移到越南河内工厂。 松下将把立式洗衣机和微波炉生产从中国转移至位于静冈县和神户市的工厂。 夏普计划在栃木县矢板市工厂和大阪府八尾市工厂分别生产更多机型的液晶电视和冰箱,推进回迁。 日本大金工业公司董事长井上礼之7日表示,计划进一步把投放日本国内市场的家用空调生产从中国迁回位于滋贺县的工厂。 TDK预计也将把部分电子零部件的生产从中国转移至秋田县等地的工厂。 此外,优衣库、耐克、富士康、船井电机、歌乐、三星等世界知名企业也纷纷在东南亚和印度开设新厂,加快了撤离中国的步伐。 外资企业集体跑路原因何在? 外资企业忍痛放弃在中国深耕多年的产业链,忍着解散员工需要支付巨额赔偿的痛苦,断然撤离中国,显然是事出有因。&包装地带&微篇认为,主要原因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人工成本高涨,中国失去吸引外资的最大优势 2001年产业工人工资五六百元,不仅低于东南亚国家,而且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工人工资的1/20-1/30。现在工资普遍达到三、四千元,五险一金&更是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负担沉重。比如外企要养一名月薪10000的员工,实际上企业每个月需要为这名员工支付14628元。中国大陆不仅工资远高于东南亚,而且社保缴费是东南亚国家的4.6倍。 2、老一代工人基础教育扎实,颇具忍耐与服从精神,新一代则迥然不同 上世纪90年代,外资企业之所以抛弃东南亚而选择到中国投资,一个主要优势在于第一代农民工特别能吃苦耐劳,而且具备老板们非常看重的忍耐与服从精神。加上年中国实行科教兴国战略,为社会培养出了一大批基础教育非常扎实的产业工人。而新一代的工人则迥然不同,不服从安排、不肯吃苦、好逸恶劳、容易冲动等特质已成为他们的新标签。近年来,年轻工人因为被主管批评几句便举刀相向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 3、罢工等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由于新一代产业工人注重维护自身权益,且多以自我为中心、好冲动,导致企业经营风险日益加大。 2012年12月在广东汕头陈店一家制衣厂打工的26岁湖南青年刘某,因为被工厂老板押着3000元薪水要不回来,点燃了打工的厂房,导致14名无辜者死亡。 日,东莞台资苹果代工厂万士达中秋不发月饼和奖金,导致数千工人举行罢工并堵塞公路的事件。 2014年10月,印尼金东纸业800选纸工人因为未上调工资发生罢工事件,员工堵住厂门导致生产停工。直到资方被迫答应工人条件后,罢工事件才得以平息。 4、地缘政治风险加大、政治风波不断 随着中国的崛起,与周边国家的摩擦越来越剧烈。南海局势升温、钓鱼岛事件的发酵,导致国内政治风波不断。反日游行时打砸日车的行为令在华外资企业胆战心惊。万士达罢工工人甚至提出收复台湾等七点要求,数月之后台湾总公司胜华科技宣布大陆的三家大型工厂破产倒闭。 5、纳税优惠政策取消,吸引力进一步缩减 2007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外企税收从15%提升到25%,也是导致外资撤离的一个因素。 外资不在,失业潮的幽灵将在神州大地游荡 201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指出,中国有4500万人的就业机会来自外资企业。如果算上间接为这些外资企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外资提供的就业机会数以亿计。 2014年3樱达电器突然倒闭,1000多名员工失业。联建科技辉煌时有员工两万多人,倒闭时3000多名员工失业。万事达公司和联胜公司两家工厂倒闭造成7000人失业。诺基亚手机零部件供应商闳晖科技宣布关门停产,该公司数千名员工失业。 近来,东莞市奥思睿德老板欠债1.35亿元跑路,400员工失业。东莞兆信通讯因资金链断裂倒闭,1000多名员工失业。诺基亚春节前关停东莞和北京工厂,届时又将有9000人失业。 这些外资企业的关停或倒闭,间接造成的失业人数更是不可估量。以包装印刷业为例,东莞的快联达包装,2007年员工达到7000人,2013年9月突然倒闭时仅余1700名员工。中大印刷在高峰时期也高达6000人,到2014年1月发生罢工时,人数仅1200人。2013年罢工的港资深圳华彩印刷厂,2008年高达一万人,到罢工时仅余3000人。皖北最大的包装企业亨浩彩印倒闭致500多人失业,福建千帆纸业倒闭造成1000多人失业,上海力天倒闭至400人失业。 外资撤离、外需崩塌;四座大山、内需不振,2015年的中国制造业,肯定要面临更大挑战。若放任倒闭潮、失业潮在神州大地肆虐,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四座大山的压迫下,很多中国人的命运将被改写。 也许有的读者会问,利润下降我懂,但PMI是什么意思?所谓PMI,是英文PurchasingManagers' Index的缩写,翻译成中文是&采购经理指数&。这是衡量制造业或服务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运行状态的重要经济指标。我刚刚说的PMI,指的是制造业的。 中国目前有两个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一个被称为&官方指数&,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发布;一个被称为&汇丰指数&,由汇丰银行与英国研究公司Markit 集团编制发布。 汇丰PMI和官方PMI走势差距比较大,一般来说官方数据比汇丰数据更好看一些。对此,新华社曾经解释说,官方PMI的企业样本中大企业、国企多,而汇丰PMI中小企业权重大。但这只是原因之一,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官方数据更&讲政治&。 现在问题来了:一个偏重于大企业、国有企业的指数,一个讲政治的指数,都跌出了28个月新低,跌破了荣枯线,这只能说明制造业真的是到了非常困难的时候。 众所周知,几年前中国制造业还非常NB,跨国公司纷纷将工厂迁移到中国,怎么转眼之间就&年老色衰&了呢?其实最大的祸根,是因为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在这种背景下,表面上看工人工资不断上涨,但因为国内生活成本不断上升,工人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升。 但以美元计价的中国劳动力成本,几乎在过去六七年翻番。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干预过多、税负偏重,&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缓慢,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长期得不到提升,所以当你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后,产品就不再具有竞争力。 那么,为什么国家坚持走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的道路?因为这样有利于维持人民币计价资产的泡沫,对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加速城镇化有利。想想看,为什么过去10年中国人拼命买房子?因为房价涨得快,你买了就发财,不买就被洗牌,社会阶层就会下移。资产泡沫成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最重要力量,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获取大量土地收入,可以拉动GDP,官员们于公于私都获得了大丰收。 但走到今天,资产泡沫的游戏越来越难以玩下去了。因为房子真的是过剩了,靠资产泡沫已经无法推动土地交易,让政府获取超额收益,也很难拉动GDP了。所以,利益的天平需要也必须向制造业倾斜了。 但诡异的事情又出现了:为了让资金流入实业,但又不提高企业负债率,不增加银行风险,国家希望通过振兴股市来达到目标。但问题是,IPO注册制改革需要时间,至少还要半年才能实施,但股市已经被&打激素&搞活了。结果资金不仅没有进入实业,连制造业的资金都&倒流&进入股市投机,2013年到2014年的炒钱游戏,从信托、理财转移到了炒股上。制造业继续呈现失血的态势。 积分1540 点 主题帖子精华 白银长老, 积分 1540,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0 积分 网友:再不敢任性地看世界了 无名:第二轮下岗潮来啦,博士都找不到工作啦~ 君临天下:失业就失业玩什么文字游戏。这是失业,不是下岗,下岗有补贴的。 半边夕阳:哎,再不敢任性地看世界了! 随网X:放开市场公平竞争国企统统死光。 岭南洋仔:本人在深圳,好多工厂没订单,大批裁员,有的企业居然允许剩下的员工在外干兼职。 现代农村人:放开市场是好事,但有点过头了,确实是骑虎难下了,苦曰子还在后面呢,曰子一天比一天难过,手里的钞票要计划着花了。 “第一轮下岗潮”到来时,由于此前无先例,又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加上当时国家经济本就非常困难,面对众多下岗工人及其困难家庭,政府和企业均表现得无能为力。如果曾所长所说的“第二轮下岗潮”不可避免,除去职工最基本的“三险一金”必须切实落实外,还应该做的就是再就业培训。争取做到这边下岗、那边上岗——下岗即转岗,从而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下岗即失业现象。 中国是否应该重启下岗潮? 90年代下岗潮是很多老一辈的梦魇。很多文章叙述当年艰辛,一些下岗者失去收入来源,到菜场逡巡徘徊,收摊时偷拾菜叶。1999年黄宏在春晚喊了一句“咱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据说那时很多人看到这心堵得慌,把电视关了。黄宏因此被骂了好几年无耻。 从市场环境看,1990年代又是改革开放后的黄金时代。大量国企改制,私营企业崛起。公务员辞职下海,富人走海南,穷人跑深圳。开矿、挖煤、跑外贸、房地产、办工厂,做生意当老板流行一时。当下很多企业家都是起家于此。互联网业也发韧于1990年代后期。 从下岗潮走出来者,绝大多数人都过得更好。伤痛的记忆是刻骨的,很多人不愿回顾。他们不愿承认,国企改制和下岗潮是后来经济起飞的基础。国退民进的改革红利一直维持到现在,私企发达的地区就业相对容易。在国企密集的地区,托门子找关系依然流行。 最近两年,高度依赖国企的东北地区陷入衰退,下岗梦魇再次笼罩在职工头上。一位朋友在铸造厂做技术,几年前工资六七千,在当地算高收入,现在月入两三千块钱,还是几月一发。他所在的辽宁,待产停薪很普遍,GDP增长垫底全国也毫不意外。 为什么不辞职?在市场上找份工资稍高点的工作,虽然困难,机会还是有的。可惜他缺乏勇气。恋栈理由之一是现在无事,休养生息,收入虽然不高,日子勉强能维持。这么大国企,只要熬过眼下困难,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家人总劝着等等。从多年经验看,在市场打拼远不如在国企轻松。现在不流行买断工龄,鼓励辞职。需要等多长时间呢?没有人知道。 那么,未来会不会出现公务员下岗潮呢? 跟刘茜相比,张新新的工作似乎更多、更累。并且,后者现在已经享受不到刘茜那种“吃饭不花钱、娱乐没地去”的生活了。 张新新在甘肃省一个县级政府部门的接待大厅窗口上班。由于生活压力,他也有辞职的想法。 尽管大家都在讨论不断出台的关于公务员的各种禁令会影响这个群体的福利,但张新新告诉记者,这些禁令并未给他的收入带来任何不利影响—基层公务员原本福利就不多,取消后和取消前没有什么太大差别。 原本以为公务员是高收入群体,加入公务员队伍后起码可以负担得起买车和购房的需求,但真正梦想成真后,张新新才发现,自己每月扣除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实际收入不到2500元。 张新新经常跟同事们讨论他们的工资距离国家颁布的全国城镇人均收入还有一定差距,他也不断抱怨说除了工资其余的什么都在涨。 公务员不好当,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张新新也时常跟同事们讨论基层公务员为什么不好当的问题。 以张新新本人的情况为例:在窗口工作要经常加班,如果态度稍有不好就可能会被投诉或直接被批评,“即便态度好,有时也要被质疑”。这是张新新每天都要面临的问题。 按照单位的要求,工作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就连节假日也不例外。张新新因此经常自责给家庭的付出和关心太少。 工作近6年,张新新至今未曾调换过岗位。他一直在为提升发愁,“即便有机会提升,也很渺茫。”而如果自己当初不考公务员,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张新新认为,他的工作几乎是当地所有行业里最累、收入最低的工作之一。由于没有严格的考核体系、劳动与所得多数情况下不成正比,张新新觉得这无法很好地体现出他的个人价值。 如果未来自己的待遇仍然无法得到提升、收入仍处于社会偏低水平,张新新表示肯定会辞职。张新新的一些同事也与他有着同样的想法。 但另一个困惑在于:不做公务员了,又能做什么呢?张新新并不知道自己辞职后可以做什么工作。 专家称,公务员的工作累是由于政府职能没有转变、“应酬”太多,高工资高福利的前提是形成清廉政治、廉洁政府。市场经济需要小政府或者适度政府与之相匹配。而目前中国无疑是过于庞大之政府,必然要减少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缩小政府规模,所以未来必定会出现公务人员下岗潮。 也许不断有公务员辞职是一件好事,这样就能够增加社会的人才,也可以帮政府机关“消肿”,裁减冗员、裁减机构,使政府更精简,更富有活力。 外资撤离、外需遇冷;四座大山、内需不振,2015年的中国制造业,肯定要面临更大挑战。若放任倒闭潮、失业潮蔓延,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的重压之下,很多中国人的命运或将被改写。 未来怎么办?只有两个解决方案:第一,让人民币适度贬值,把高估的汇率降下来;第二,抓紧IPO注册制改革,尽快实施,而且是毫无保留的实施,如果还要保留&特色&,那只能再次把股市搞成一个&权贵嘉年华&。 总之,制造业已经成为国运的重要标志。不振兴、搞活制造业,中国就不会真正有未来。 Powered by2016年中国强制淘汰产能过剩 300万人或将下岗失业或转业 查看: 196| 评论: 0|原作者: baidu 摘要: 2016年中国强制淘汰产能过剩 300万人或将下岗失业或转业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五个产能过剩行业就业1000多万人。如2016年及之后两三年这些行业减产30%,将有300万职工面临下岗失业 2016年中国强制淘汰产能过剩 300万人或将下岗失业或转业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五个产能过剩行业就业1000多万人。如2016年及之后两三年这些行业减产30%,将有300万职工面临下岗失业或转业。 万下岗职工,后有1300多万人实现再就业,100多万人得到内部安置,其余失业人数约占1/3。按照这一比例,上述五个行业减产30%可能带来100万失业,相当于城镇就业的0.3%,小幅推升失业率。 & && & 人民日报近日文章称,僵尸企业并非个别现象。在国有企业中有它们的身影,已成为国企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 A股市场上也屡见不鲜,一些上市公司长期亏损,但总能在退市关口,有如神助般获得政府补贴而“保壳”成功。僵尸企业之所以“僵”而不死,主要是它们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靠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方式获得给养,市场机制奈何不了。 & && & 人民日报称,僵尸企业退出,必须让市场说了算,而不是靠政府决定谁“活”谁“死”。政府补贴之类的“偏饭”,肯定是要撤掉的。 & && & 既然处置僵尸企业重点在国企和A股,那么会带来类似90年代国企改革的下岗潮吗? & && & 2015年12月,厉以宁发表了一段关于国企下岗的讲话,提及1998年中国坚决出清过剩产能的历史背景和借鉴意义。 & && & 上一轮国企改革付出的成本极其巨大,最明显的就是大量的国企工人下岗。众所周知,以牺牲两千到三千万下岗工人为代价,换来了国有企业的今天。那些国企工人,为企业奉献了青春,建起了厂房,搬来了设备,到头来却以很低的几万块钱的“工龄”被买断回家,土地、厂房、设备由此都成了他人所有,与自己无关。这是极大的不公。 & && & 关于下岗潮的担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曾表态,去产能不会出现大规模下岗。 & && & 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曾进一步作出了解答。与20世纪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相比,中国在处理这一问题时面临的处境要好很多。 & && & 朱海斌表示,国有企业员工数量已经远远少于20年前。更为重要的是,劳动力市场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在20世纪90年代,下岗的国有企业员工无法再进入就业市场,这是因为来自农村的廉价劳动力供应几乎无限。相反,中国的适龄劳动人口自2011年开始减少,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失衡意味着部分领域的劳动力供应不足。政府可以在技能培训与再就业方面加大财政支出,可以缓解产能过剩调整带来的就业影响。 & && &下岗“潮”可能没有,但下岗似乎不可避免。去产能代表着企业破产关停或兼并重组,这过程中总会有人失业。如果我就是这一小部分人群,如何应对?只能默默承受改革的代价了吗? & && & 李克强日在太原钢铁和煤炭企业调研时强调,化解过剩产能要坚持以壮士断腕的精神。同时,他还指出,加大财税支持,中央对地方予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安置。妥善安置职工,通过转岗就业、扶持创业、内部退养等方式安排分流职工。 & && & 扶持政策将很大程度帮忙失业人员,但中央也需要更加重视这部分政策内容的落实情况,化解失业人群担忧。 & && & 上面说的是政府层面,个人呢? & && & “去产能”真真的落在了个人头上,首先要尽量保证你自己不是被“去”的那一部分。 & && & 如果失业了,就要意识到自己重回竞争行列。就像国企破而后立,从头再来。 版权声明: 整理,原文来自网络。 上一篇:下一篇: 214875596359906067154 7469137134138105195185157199 550951863171916581420131412761154111910631007999828826742 1613805493446439411393384377370 267824892324218119891832155514651060861 547303272249248245227221220219 1118838659608451408377376355334 934736366272266226209206206200 86995961319821261573144613031083996938 86109121416143416 版权所有 &如何看待中国下岗再就业政策 如何看待中国下岗再就业政策 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高校大学毕业生作为人才资源中较高层次的一类,其就业过程是国家高层次人力资源配置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毕业生难以找到好工作,已成为大学生、高校及家长共同的感受。大学生就业难在何处?就业难是不是国家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呢?

一、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现状与分析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随着近年来高校的不断扩招,毕业生人数骤增,2002年毕业生人数为145万人,2003年为212万人,2004年的毕业生达到了大学生就业的历史高峰,人数达到了280万人,比2003年净增了68万,增幅为32%,预计到2005年毕业生将达到340万人。据教育部公布的数字显示,2002年7月份,全国待就业毕业生为50万人,2003年7月份达到70万人。从整个国家来看,正在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部分国有企业的大量职工下岗待就业,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正在向非农领域转移,向城市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共有2400万城镇劳动力需安置,其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共60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近800万人。这样一来,给大学生就业带来巨大的压力,形势越来越严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结构不合理
毕业生在就业中出现了结构性矛盾,包括地区结构、专业结构等。就业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就业形势好,人才非常多,就业渠道也比较畅通,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就业情况比较糟糕,缺乏人才,又流不住人才,造成人才流失,经济发展缓慢。
在专业结构上,存在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中国以前由于处于计划经济之下,在高校里面实行的是“统包统分”,毕业生不愁毕业后没工作,长期以来,高校不注意专业的设置与市场的结合。当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实行市场经济,将过去那种“统包统分”改变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问题马上暴露出来,寻求市场和信息观念不强,就业指导观念落后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方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一种情况有的学校追求短时效应,不顾本校的实力,盲目开办一些热门专业,造成人才供求过剩;另一种情况是,有的高校市场灵敏性不够,对一些冷门专业,社会需求少的专业,不作及时调整,没有及时调整招生人数,改革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导致学生毕业未就业就先失业。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完善
随着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制度的改革,毕业生择业也由“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各个地方,各种形式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也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但是市场机制仍不完善,一些体制性障碍仍存在。目前我国的高校就业工作是由教育部门管理,户口是由公安部门管理,而人才市场的管理又是由人事及劳动部门管理。而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沟通不够,再加上一些地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对生源是本地的毕业生大开绿灯,而对一些外地毕业生则加上各种条件加以限制。一个真正公平、竞争、择优、有序的就业市场尚未建立,服务保障体系还未健全,体制性障碍还未真正消除。

(四)用人单位的盲目人才高消费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高消费,也是造成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一些用人单位不从实际出发,对本单位的用人标准盲目提高,追求人才高消费,追求高学历,本来专科生可以做的事一定要有本科生做,本科生做的事要硕士生做。这种盲目提高用人标准,造成了人才的浪费,给毕业生就业带来难度。一些用人单位缺乏人才培养机制,希望进一个人才,就马上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因此,非常看重工作经验,认为应届毕业生只是有书本上理论知识,动手能力差,不太愿意接受应届毕业生,不想把时间花在对毕业生的培训上。

(五)高校就业指导滞后
高校缺乏有效的就业机制,就业指导体制不完善,许多高校的就业指导机构挂靠在学生管理部门,或者是刚从相关部门分离,其管理幅度相对较小,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质量不高,就业指导课形式单调,有的只是在学生大四阶段开设,没有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全过程。

(六)大学生就业观念存在问题
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就业期望值较高,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在毕业生对自己估计过高,眼高手低,这山望着那山高;对薪水、福利待遇要求过高,不顾自身的条件,导致用人单位不敢接收;片面追求大城市,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不愿去一些小城市发展;对单位选择过高,“学而优则仕”非要去当官,看重国家机关、大单位等,对一些小企业不感兴趣,致使高不成低不就。

(七)大学生本身的素质问题
近年来的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越来越多,学生的基础也有高有底,加上高校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没有跟上,随之带来了学生质量的下降,有的学生成绩不错,但动手能力差,有的学生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也强,但是学习成绩差,未能通过英语国家四级和计算机国家二级,与用人单位交之失臂。

二、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而且还隐含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在当前新形势下,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也需要政府,学校及整个社会的努力,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是一蹴而就,只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创新观念,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来完成。

(一)政府应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就业市场
要解决高校就业问题,政府要加强经济调控手段,对去西部地区和条件艰苦的一些重点单位和行业就业的大学生,在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上给予较大的优惠,采取措施鼓励大学生去那些地方就业。
在完善就业市场方面,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扫除体制性障碍。通过深化改革,对于那些有障于学生就业的政策、制度等要逐步的取消;各级政府要开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种种政策限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积极疏通就业渠道,不断完善就业市场。
政府还应加强对高校办学的指导,在宏观上加强人才预测和对专业设置的调整,以及对各类人才培养规模的调控,指导高校的改革,避免高校盲目的专业设置。另外,政府还应发挥自制优势,主动为高校和学生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

(二)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各个用人单位改变自己的人才观,不要盲目追求人才的高消费,让那些博士和硕士来装点门面,而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置换冗员。用人单位要从长远考虑,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缺乏实际经验,而且他们要发挥出价值也需要一个过程,对其进行培训,形成梯队。总之,用人单位改变自己的人才观念,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三)高校要强化内部改革
大学毕业生是高校产出的最终“产品”,其就业率与就业层次的高低,是一所高校办学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生源,也影响着在校学生的学习动力与学习情绪,因此学校要深化自己内部改革。
高校要主动适应市场,适时地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重视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毕业生;同时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开设新专业,灵活地调整专业设置。
高校要建立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理顺就业指导工作的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就业指导机构,并充实人员与配备,充分拓展机构职能。不仅要管理就业工作,还应加强市场调研和就业工作的研究,掌握该工作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制订和实施就业指导工作方案。就业指导机构还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在涉及到学校调整专业结构工作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最终促使学校培养的人才能充分就业。

(四)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工作的目的就是促进毕业生充分合理地就业。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全过程,根据学生成长和发展规律,将大学教育过程分为几个阶段,分别确定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不同阶段就业工作的内容。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让他们知道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要做好哪些准备。将就业指导渗透到教学中去,强化学生自学成才的意识,也让学生了解所学领域的发展前景,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在教材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形式上,要引入多媒体技术,生动形象,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同时不要把就业指导课拘泥于课堂,要采用多种形式,如请一些优秀企事业人士做报告,开设模拟招聘活动,还应注意网络资源的利用,组建网上论坛,让师生可以在网上进行探讨。

(五)大学生应提高自身素质,更新就业观念
目前就业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实际上是能力与素质的竞争,大学生要把就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在大学生涯中,要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高校这一平台,不断地塑造自己,完善自己,在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大学生们应更新自己的就业观念,革除那些陈旧的观念,使自己从那些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把目光由原来的国家机关、重点单位转向那些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就业地区由那些经济发展地区转向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那些地方更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另外,大学生们要认清就业形势,主动学习和掌握就业技巧,提高择业能力,对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合理地确定就业期望值。只有这样,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总之,能否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到一所高校的生死存亡,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解决此问题,要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应对市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更新就业观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近日在北京透露,在去年取消一些不合理规章的基础上,今年中国将彻底清除阻碍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规章障碍”。  观察人士认为,此举不仅对实现农村劳动力获得平等就业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将对缓解中国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产生积极影响。  种种情况显示,中国目前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正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劳动力供给量的迅猛增长正成为当前就业工作中的最大“心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资料显示,在经过多年的高速增扩之后,近期中国新成长劳动力的供给将升至峰值,加上现存的下岗失业人员,预计今年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将达到2400万人。  与迅猛增长的供给量相比,就业岗位的增加却显得“步履沉重”。资料显示,在过去的25年中,由于经济的增长平均每年增加1370万个工作岗位,但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正逐步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已明显减弱。权威人士估计,按今年经济增长保持在7%,在现有的经济结构下,新增的就业岗位仅为800万个左右。  供求的巨大缺口远不是惟一的挑战。专家指出,从劳动力结构上看,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面,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性职业却人才短缺,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  规模庞大的农民就业“大军”更构成了考验。而数字显示,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超过1.5亿,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向城市“进军”的规模将越来越大。  4.3%,这是今年一季度和去年底中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尽管这一数字尚未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但解读这一数字可以发现,一方面,这一数字相对于以往3%左右的数字已经呈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这一数字尚未包括与原单位“藕断丝连”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以及数目庞大的农民工。  在种种显性压力面前,中国目前缓解就业压力的潜力也不容低估。专家指出,从当前情况看,解决就业问题仍有诸多有利条件,首先是高层对就业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制定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就业问题专家认为,这种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运用政策手段来促进就业的方法在去年直接促成了三项就业目标的实现,并将在今后发挥巨大效应。  学者认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企业经济效益好转以及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等必将对就业形成有力拉动。国家实施的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的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战略,以及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将为解决就业问题带来新的机遇。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解决就业问题的大政方针已定,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就业问题专家于法鸣说,“随着各项政策的深入落实和完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  据郑斯林在“中国就业论坛”上透露,有关方面已根据目前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对城镇失业源头进行调控等,全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 浅析下岗再就业税收
优惠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人类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是属发展中国家。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进步,原有的主要以手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大生产逐步为现代化的机械作业所替代。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企业的用工制度上,彻底打破了原有的“铁饭碗”、“终身制”;国有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国有民营化,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对原有企业职工买断身份后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聘用制”用工形式。现代化的发展、企业的一场“革命”,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的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就业压力,也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会造成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当务之急。中共中央为了充分鼓励有着强烈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早日实现再就业,在征税上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对于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共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具体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业户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国家对下岗职工的税收扶持政策,甚至于劳动等部门在办证环节把关不严,充当了纳税人骗取税收优惠的“邦凶”角色。不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又引发不公平竞争,进而影响国家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正常发挥。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优惠证的办理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的群体是下岗失业人员,而享受各项优惠的必备资料是《再就业优惠证》。所以,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减免照顾,必须首先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这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的前置环节。但并非是所有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也并不是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就一定应当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下列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不属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对象:1、已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2、在日以前已从事个体经营并且继续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3、在日以前领取营业执照只要其曾经从事过个体经营达到一个月以上或被用人单位招娉录用或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可分为四类:社会公益性岗位,如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广场管理、城市卫生、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等;社区性公益岗位,如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托老、托幼、卫生保健服务等;单位性公益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用于安置“4050”人员和双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就业的其他岗位。)或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就业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收入较稳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4、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已实现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5、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入再就业中心后在协议期满出中心且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如自动脱离原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但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劳动部门只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是否从事过生产经营的证明、原国有企业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改制办”出具的证明)为依据。而该下岗失业人员是否是该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否有过从事个体经营的历史?是否已被用人单位招娉录用或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或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就业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收入较稳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下岗失业人员?用劳动部门的话说:没有责任和义务去调查核实。按规定,劳动部门在办证之前应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但也被劳动部门予以“简化”,上级劳动部门也是以办证的多少来考核基层劳动部门的工作业绩。虽然在优惠政策出台的同时,也明确了对劳动部门办证的法律责任,但由于缺乏刚性,对不按规定办证的又有谁去进行追究?况且对工商部门出具的虚假证明以及改制企业甚至于政府的“改制办”出具虚假的证明又应当如何进行责任追究?如据我们调查,郧西饮食服务公司曾先后给过4位人员提供了虚假手续,并且劳动部门也给予办理了优惠证,而这4位人员从未在该公司上过一天的班。更有甚者,劳动部门利用税务部门信息不畅的“空挡”,对个人在外地从事经营的更是畅开“方便之门”,而作为经营地税务机关就更是无权也无从查起,只好“听之任之”。如郧西县劳动部门为在十堰从事个体出租司机办理了一个优惠证,居然将该职工“挂靠”在郧西神龙有限责任公司,而该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但在优惠证中却注明该公司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在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部门为了减轻失业金支付的压力,对企业一旦改制,就马上给予办理优惠证件。就郧西办理优惠证的情况来看,为何在一夜之间出现如此之多的优惠证?其中60%就是将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统统纳入办证范围。如此的鱼目混珠,税务机关也是真假难辩。
其二,经营业户的真实身份扑朔迷离。受众多优惠政策的吸引,使得少数人想千方设百计地寻找切入点,成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为了取得《再就业优惠证》,他们利用朋友、亲属等便利条件,找熟人、托关系,使一些社会闲置的《再就业优惠证》流传到了别有用心之人手里,被“合法”的串用、借用或再串用、再借用、租用、买卖。其通常作法是:由下岗失业人员本人抛头露面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手续。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在税务检查时,下岗失业人员才“匆匆”赶到,甚至于将真正的经营业主谎称为雇请之人;或是经营老户将登记注销,以下岗失业人员本人名义重新择址开业,甚至于经营地点、经营内容未变,只不过是营业执照的业主姓名为下岗职工取而代之,诸如此类的,特别是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亲属关系居多;或者分明是两人或多人合伙经营的,为了逃避税收,以下岗失业人员一个人的身份办理登记手续。等等。由此以来,使一些过去经营老户或不符合条件的新开业户也打着“下岗、失业”的幌子,享受着本不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种现象,由于其隐匿性强,私下的交易“不显山、不露水”,税务机关明知是假,有心纠正,却无力操作,最直接的表现是取证难。相关当事人守口如瓶,知情者不配合、不举报,有力的证据很难获得,按照无过错推定原则,只好报上来就批。如郧西县某大酒店,原业主为刘某,属粮食系统下岗职工,因其于2000年以前就开始从事个体经营,本不属于扶持的对象。优惠政策出台后,酒店将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又以其下岗的弟弟名义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酒店依然还是那个酒店,人员依然还是原班人马,只不过有了一个《下岗优惠证》,税收全免。
对享受下岗优惠政策的新办服务型企业,常常与税务机关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个体雇佣人员超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则“摇身一变”:注册为公司;为了达到规定的人员比例,临时招收有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即便缴纳保费也心甘情愿,因为劳动部门要按季如数返还。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减免手续骗到手后,对所雇请的下岗职工实行高强度、低报酬,使其在合同期内不得不提前退出企业。税务机关进行突击性检查时,往往以该人临时外出等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又是电话联系又是派员上下找人,下岗职工成了“应召女郎”。再者,由于雇佣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强,特别是饮食服务行业,对下岗、失业人员进、出或企业人员的增加、减少的发生尤为频繁。税务人员不可能对企业雇佣的每一个人都一清二楚,纳税人为防止人数“超编”,在税务机关抽查时就“东躲西藏”,使税务机关也很难彻底查清。
其三,发票管理面临严重挑战。长期以来,我们对饮食、服务行业已形成了“以票控税”这一行之有效的税收源泉控管局面。纳税人领多少定额发票相应缴多少的税款,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税收的跑、冒、滴、漏。而如今,对符合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税(费)供应发票。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由于普遍未要求实行建帐,那么纳税人的营业收入为多少?供应多少定额发票为宜?而税务机关实行发票限额供应又不能以理服人。纳税人索取发票无止境又相应引发一定隐患,如发票转让、转借,不仅加大了税务机关征管难度,更重要的是将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我们已经明显的感觉到不纳税的定额发票需求量在日趋攀升。因为:对于享受减免税照顾的纳税人,由于没有了被控税的顾虑,发票总是免费供应,于是出现高报收入多领发票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使我们多年以来形成的“以票控税”的局面受到冲击。导致发票严重失控,为发票违章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又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运输的,由于运输单位与承运个人一般未签订书面的合同,税务机关在代开运输发票时虽然一律是按6.6%征税,但涉及到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应当退税。从目前运行来看,下岗失业人员的“单车退税”远远大于原有的“单车定税”标准。缘由何在?这里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个别纳税人“搭车减免”。当然,即便是下岗失业人员代为他人“行方便”,税务机关也无法识别,并且只能是心存怀疑却无证据,奈何不得。而国家则是“两头”受损:一方面营业税要减免,另一方面增值税还必须抵扣。
其四,优惠政策制定不够科学、严谨。目前,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所鼓励实现再就业的人员范围,仅限定在国有下岗、失业、破产需要安置和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尚不包括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那么,纵观郧西县劳动力市场现状,恰恰有大量的原“二轻”、“三轻”和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妥善安置和照顾,而优惠政策的制定却并没有涉及于此,有着厚此薄彼之嫌。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政策不公平,是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政策歧视,隐含了不和谐的社会音符,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再者,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限上,对下岗、失业人员在2002年9月30日以前已从事个体经营的,即便是一个月的时间,也一律排除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大门之外,更加剧了社会矛盾,也不利于社会的全面稳定。
又如: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人员的限制在7人以下。由于现有的劳动力市场运作并不规范,个人聘请员工既不签订合同,又不到劳动部门备案,且雇佣人员的流动性又大,隐形的用工让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再者对从事个体运输的下岗失业的人员,其一个人可以经营七台车辆,完全可以用国家税收来养活所雇请的开车司机。
二、加强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对策及方法
(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意识,共筑税收减免的最后一道防线。尽管劳动部门颁发的优惠证及认定中不乏“水分”,但税务部门处于终端位置,为了保证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一是在税收减免审批环节,应严格审查其相关手续,特别是原有工作单位以及原工作单位的经济性质,对此有疑问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必要时,可调取原单位的人事档案资料加以核实。同时,对由于单位提供虚假手续造成纳税人骗取减免税的,一经发现,对提供虚假手续的单位,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处理,即按造成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出具假手续单位实行公开曝光。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且已构成渎职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二是加强与工商、劳动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对照工商部门已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逐个核实已办理优惠证的最初从事个体经营的时限;通过劳动部门将所有国有企业以及供销系统中原国有身份的人员名单调取过来,作为税务机关的备案资料,并将所有人员名单公布在系统内的网站上,不论是哪一家税务机关审批,在审批之前首先就可以通过网上查询下岗失业人员是否为该单位职工以及从事经营的时间,核实持证人的身份,利用网络信息对用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从而让假《优惠证》、不符合领证条件的真《优惠证》的纳税人无孔可钻。三是公开减免税,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奖励机制。税务机关应当对所有已审批减免的纳税人实行“公示制”,将纳税人的税收减免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尤其是对假优惠证、借证经营、挂靠经营、名为个人经营实为合伙性质等,要紧紧依靠群众,积极、主动受理群众的监督、举报,对一经查证落实的,对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的举报人员根据查实后补征的减免税金额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依法要求纳税人建帐建制,做到有章可循。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聘请上述机构或人员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凭证簿。所以说,建帐或不建帐不依纳税人的意志为转移,税务机关完全有依据要求纳税人建帐,特别是对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纳税人。对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必须要求依法建帐,强制纳税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酒水单”,以此作为收入的入帐依据。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实际申报的收入为依据提供发票。通过加强对纳税人建帐的管理,即便纳税人做假帐或帐务不真实,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下岗税收优惠的,要求企业对其用工情况实行“报告制”:企业雇佣人员发生变化,包括用工总人数的增减、下岗职工的进出、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等情况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天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便于税务机关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抽人抽岗。
(三)加大发票检查力度,杜绝免税发票在市场中流通。一方面税务部门应当加大对正在享受减免税政策大户的清理、监控力度,对涉嫌弄虚作假的经营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享受优惠的业户在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时,必须当场在所领发票上加盖相应的发票专用章,并随时掌握其用票去向。对利用享受优惠政策倒卖发票、滥开发票的业主,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直至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非优惠对象的纳税人的检查,一旦发现收入明显不实即可随时实行突击性检查,调查其用票来源。同时,对非优惠对象的未建账纳税人要改变传统的单纯“以票控税”观念,实行足额定税与“票控”相结合,以确保国家的税收应收尽收。 浅析下岗再就业税收
优惠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人类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是属发展中国家。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进步,原有的主要以手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大生产逐步为现代化的机械作业所替代。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企业的用工制度上,彻底打破了原有的“铁饭碗”、“终身制”;国有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国有民营化,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对原有企业职工买断身份后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聘用制”用工形式。现代化的发展、企业的一场“革命”,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的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就业压力,也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会造成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当务之急。中共中央为了充分鼓励有着强烈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早日实现再就业,在征税上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对于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共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具体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业户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国家对下岗职工的税收扶持政策,甚至于劳动等部门在办证环节把关不严,充当了纳税人骗取税收优惠的“邦凶”角色。不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又引发不公平竞争,进而影响国家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正常发挥。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优惠证的办理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的群体是下岗失业人员,而享受各项优惠的必备资料是《再就业优惠证》。所以,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减免照顾,必须首先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这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的前置环节。但并非是所有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也并不是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就一定应当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下列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不属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对象:1、已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2、在日以前已从事个体经营并且继续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3、在日以前领取营业执照只要其曾经从事过个体经营达到一个月以上或被用人单位招娉录用或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可分为四类:社会公益性岗位,如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广场管理、城市卫生、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等;社区性公益岗位,如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托老、托幼、卫生保健服务等;单位性公益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用于安置“4050”人员和双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就业的其他岗位。)或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就业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收入较稳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4、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已实现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5、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入再就业中心后在协议期满出中心且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如自动脱离原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但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劳动部门只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是否从事过生产经营的证明、原国有企业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改制办”出具的证明)为依据。而该下岗失业人员是否是该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否有过从事个体经营的历史?是否已被用人单位招娉录用或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或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就业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收入较稳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下岗失业人员?用劳动部门的话说:没有责任和义务去调查核实。按规定,劳动部门在办证之前应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但也被劳动部门予以“简化”,上级劳动部门也是以办证的多少来考核基层劳动部门的工作业绩。虽然在优惠政策出台的同时,也明确了对劳动部门办证的法律责任,但由于缺乏刚性,对不按规定办证的又有谁去进行追究?况且对工商部门出具的虚假证明以及改制企业甚至于政府的“改制办”出具虚假的证明又应当如何进行责任追究?如据我们调查,郧西饮食服务公司曾先后给过4位人员提供了虚假手续,并且劳动部门也给予办理了优惠证,而这4位人员从未在该公司上过一天的班。更有甚者,劳动部门利用税务部门信息不畅的“空挡”,对个人在外地从事经营的更是畅开“方便之门”,而作为经营地税务机关就更是无权也无从查起,只好“听之任之”。如郧西县劳动部门为在十堰从事个体出租司机办理了一个优惠证,居然将该职工“挂靠”在郧西神龙有限责任公司,而该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但在优惠证中却注明该公司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在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部门为了减轻失业金支付的压力,对企业一旦改制,就马上给予办理优惠证件。就郧西办理优惠证的情况来看,为何在一夜之间出现如此之多的优惠证?其中60%就是将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统统纳入办证范围。如此的鱼目混珠,税务机关也是真假难辩。
其二,经营业户的真实身份扑朔迷离。受众多优惠政策的吸引,使得少数人想千方设百计地寻找切入点,成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为了取得《再就业优惠证》,他们利用朋友、亲属等便利条件,找熟人、托关系,使一些社会闲置的《再就业优惠证》流传到了别有用心之人手里,被“合法”的串用、借用或再串用、再借用、租用、买卖。其通常作法是:由下岗失业人员本人抛头露面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手续。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在税务检查时,下岗失业人员才“匆匆”赶到,甚至于将真正的经营业主谎称为雇请之人;或是经营老户将登记注销,以下岗失业人员本人名义重新择址开业,甚至于经营地点、经营内容未变,只不过是营业执照的业主姓名为下岗职工取而代之,诸如此类的,特别是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亲属关系居多;或者分明是两人或多人合伙经营的,为了逃避税收,以下岗失业人员一个人的身份办理登记手续。等等。由此以来,使一些过去经营老户或不符合条件的新开业户也打着“下岗、失业”的幌子,享受着本不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种现象,由于其隐匿性强,私下的交易“不显山、不露水”,税务机关明知是假,有心纠正,却无力操作,最直接的表现是取证难。相关当事人守口如瓶,知情者不配合、不举报,有力的证据很难获得,按照无过错推定原则,只好报上来就批。如郧西县某大酒店,原业主为刘某,属粮食系统下岗职工,因其于2000年以前就开始从事个体经营,本不属于扶持的对象。优惠政策出台后,酒店将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又以其下岗的弟弟名义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酒店依然还是那个酒店,人员依然还是原班人马,只不过有了一个《下岗优惠证》,税收全免。
对享受下岗优惠政策的新办服务型企业,常常与税务机关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个体雇佣人员超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则“摇身一变”:注册为公司;为了达到规定的人员比例,临时招收有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即便缴纳保费也心甘情愿,因为劳动部门要按季如数返还。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减免手续骗到手后,对所雇请的下岗职工实行高强度、低报酬,使其在合同期内不得不提前退出企业。税务机关进行突击性检查时,往往以该人临时外出等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又是电话联系又是派员上下找人,下岗职工成了“应召女郎”。再者,由于雇佣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强,特别是饮食服务行业,对下岗、失业人员进、出或企业人员的增加、减少的发生尤为频繁。税务人员不可能对企业雇佣的每一个人都一清二楚,纳税人为防止人数“超编”,在税务机关抽查时就“东躲西藏”,使税务机关也很难彻底查清。
其三,发票管理面临严重挑战。长期以来,我们对饮食、服务行业已形成了“以票控税”这一行之有效的税收源泉控管局面。纳税人领多少定额发票相应缴多少的税款,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税收的跑、冒、滴、漏。而如今,对符合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税(费)供应发票。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由于普遍未要求实行建帐,那么纳税人的营业收入为多少?供应多少定额发票为宜?而税务机关实行发票限额供应又不能以理服人。纳税人索取发票无止境又相应引发一定隐患,如发票转让、转借,不仅加大了税务机关征管难度,更重要的是将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我们已经明显的感觉到不纳税的定额发票需求量在日趋攀升。因为:对于享受减免税照顾的纳税人,由于没有了被控税的顾虑,发票总是免费供应,于是出现高报收入多领发票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使我们多年以来形成的“以票控税”的局面受到冲击。导致发票严重失控,为发票违章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又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运输的,由于运输单位与承运个人一般未签订书面的合同,税务机关在代开运输发票时虽然一律是按6.6%征税,但涉及到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应当退税。从目前运行来看,下岗失业人员的“单车退税”远远大于原有的“单车定税”标准。缘由何在?这里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个别纳税人“搭车减免”。当然,即便是下岗失业人员代为他人“行方便”,税务机关也无法识别,并且只能是心存怀疑却无证据,奈何不得。而国家则是“两头”受损:一方面营业税要减免,另一方面增值税还必须抵扣。
其四,优惠政策制定不够科学、严谨。目前,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所鼓励实现再就业的人员范围,仅限定在国有下岗、失业、破产需要安置和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尚不包括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那么,纵观郧西县劳动力市场现状,恰恰有大量的原“二轻”、“三轻”和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妥善安置和照顾,而优惠政策的制定却并没有涉及于此,有着厚此薄彼之嫌。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政策不公平,是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政策歧视,隐含了不和谐的社会音符,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再者,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限上,对下岗、失业人员在2002年9月30日以前已从事个体经营的,即便是一个月的时间,也一律排除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大门之外,更加剧了社会矛盾,也不利于社会的全面稳定。
又如: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人员的限制在7人以下。由于现有的劳动力市场运作并不规范,个人聘请员工既不签订合同,又不到劳动部门备案,且雇佣人员的流动性又大,隐形的用工让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再者对从事个体运输的下岗失业的人员,其一个人可以经营七台车辆,完全可以用国家税收来养活所雇请的开车司机。
二、加强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对策及方法
(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意识,共筑税收减免的最后一道防线。尽管劳动部门颁发的优惠证及认定中不乏“水分”,但税务部门处于终端位置,为了保证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一是在税收减免审批环节,应严格审查其相关手续,特别是原有工作单位以及原工作单位的经济性质,对此有疑问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必要时,可调取原单位的人事档案资料加以核实。同时,对由于单位提供虚假手续造成纳税人骗取减免税的,一经发现,对提供虚假手续的单位,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处理,即按造成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出具假手续单位实行公开曝光。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且已构成渎职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二是加强与工商、劳动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对照工商部门已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逐个核实已办理优惠证的最初从事个体经营的时限;通过劳动部门将所有国有企业以及供销系统中原国有身份的人员名单调取过来,作为税务机关的备案资料,并将所有人员名单公布在系统内的网站上,不论是哪一家税务机关审批,在审批之前首先就可以通过网上查询下岗失业人员是否为该单位职工以及从事经营的时间,核实持证人的身份,利用网络信息对用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从而让假《优惠证》、不符合领证条件的真《优惠证》的纳税人无孔可钻。三是公开减免税,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奖励机制。税务机关应当对所有已审批减免的纳税人实行“公示制”,将纳税人的税收减免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尤其是对假优惠证、借证经营、挂靠经营、名为个人经营实为合伙性质等,要紧紧依靠群众,积极、主动受理群众的监督、举报,对一经查证落实的,对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的举报人员根据查实后补征的减免税金额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依法要求纳税人建帐建制,做到有章可循。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聘请上述机构或人员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凭证簿。所以说,建帐或不建帐不依纳税人的意志为转移,税务机关完全有依据要求纳税人建帐,特别是对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纳税人。对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必须要求依法建帐,强制纳税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酒水单”,以此作为收入的入帐依据。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实际申报的收入为依据提供发票。通过加强对纳税人建帐的管理,即便纳税人做假帐或帐务不真实,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下岗税收优惠的,要求企业对其用工情况实行“报告制”:企业雇佣人员发生变化,包括用工总人数的增减、下岗职工的进出、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等情况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天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便于税务机关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抽人抽岗。
(三)加大发票检查力度,杜绝免税发票在市场中流通。一方面税务部门应当加大对正在享受减免税政策大户的清理、监控力度,对涉嫌弄虚作假的经营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享受优惠的业户在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时,必须当场在所领发票上加盖相应的发票专用章,并随时掌握其用票去向。对利用享受优惠政策倒卖发票、滥开发票的业主,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直至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非优惠对象的纳税人的检查,一旦发现收入明显不实即可随时实行突击性检查,调查其用票来源。同时,对非优惠对象的未建账纳税人要改变传统的单纯“以票控税”观念,实行足额定税与“票控”相结合,以确保国家的税收应收尽收。
(四)加强税收减免的后续管理,强化税务机关内部责任追究。税务管理人员存在着“重减免、轻管理”的思想,对减免税一旦呈报上级批准后就不闻不问。下岗税收减免的后续管理至关重要,特别是对借证经营、转让经营、重新又就业、雇佣人员比例的变化等等,税务管理人员必须有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平时加强减免税业户的检查、监督就能够发现诸如此类问题。作为审批机关也应当对所审批的业户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审批后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仅应当及时取消该纳税人的税收减免,还应当对过去已享受的减免予以追缴并实行公开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法收缴或停供其发票。对审批机关检查发现审批后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仅要对该纳税人进行处理,更重要的是对税务管理人员要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以杜绝税务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工作责任心不强、善作好人的思想。
(五)合理设置税收优惠限额幅度,保证税收相对公平。国家出台一系列扶持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创业政策,其根本目的是增加下岗职工收入,实现社会稳定。税务部门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上,应当让享受优惠者得到实惠,让全社会感到公平。如果享受无限度的税收优惠,就竞争而言也是不公平的,由此因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新的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日显突出。如何使两者得到和谐统一,政策制定做到相对公平,笔者认为应通过多种方式来破解这一难题:第一,通过设置税收优惠上限来达到相对公平。税务部门应当以当地年人均收入为参数,确定一个合理系数,规定在某一幅度内予以优惠,超过幅度范围的,比照同行业正常征税,即定额减免。第二,采取财政返形式达到相对公平。对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者,税务部门平时按照正常的征管办法征收税款,按季或按年由财政返还,返还比例由政府确定,即比例减免。第三,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达到相对公平。如公益性支出减免,子女教育支出减免,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
民不患寡,而患不均;人不患贫,而患不公。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全国1400多万下岗职工,同时也影响到更多从事个体经营业户。体现税收公平、公正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郧西县地税局纪宏奎
作者:纪宏奎
单位:湖北省郧西县地方税务局
行业:所有行业
税种: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频道:工作研究
参考资料:rel=\"nofollow\"href=\".cn/was40/user/scpt/read_sw.jsp?id=4490\"target=\"_blank\">.cn/was40/user/scpt/read_sw.jsp?id=4490 对口的单位不太好找,还不如人力资源管理呢。建议你考个证书吧,这个还比较实用。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还有中物联的物流师证,都是很权威的,但是比较难。不过要想找个好工作就得付出啊,毕竟是能学点真东西的。只是不知道你现在大几,不好给你提更具体的建议和规划。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工资、就业以及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较系统地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的历史和现状,具备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行政学、行政法学、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概论、劳工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薪酬管理、发展与就业、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专业外语、专业统计与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社会考察、社会调查、薪酬设计、学年论文、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学生继续深造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行政管理等专业的硕士。

  学生就业情况:本专业培养的人才适合到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 近几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大幅度增长,因而有人就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是高校扩招惹的祸,仔细分析,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前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快的发展,这是在长期坚持内涵发展基础上实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国家、对民族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各国都在努力培养和挖掘人才,以便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制高点。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人才资源是我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本钱。但是,中国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左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如美国是35%,日本是23%。同时,接受高等教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他们知道,知识就是力量,教育改变命运。不上大学也是要就业的,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如果没有经过高等教育阶段的文化、技能培养,在今后,他们的就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困难。


事实上,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增加,是受社会的整体就业环境影响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的这几年,恰好是我国总体就业矛盾加剧的几年,新生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字表明:虽然2006年城镇安排就业人数创纪录地突破1000万人,但依然还有1400万人待业。2007年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总计也只有约1200万个,但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400万人。这样一来,劳动力供给严重大于岗位需求,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也必然受到挤压,适合他们的岗位也就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原因还在于区域发展差距以及城乡二元结构而导致的结构性矛盾。它表现为“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事儿多的地方人少,人多的地方岗位少”等等现象。一方面,由于区域和城乡之间的鸿沟,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更多地考虑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众多的毕业生竞争有限的岗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国家人事部公布的数据表明,2005年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4个城市就接收了15个省市10.9%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广大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普遍缺乏人才,急需智力投入和支持,但由于分配制度、用人制度、户籍政策、保障制度、编制数量、经费困难等方面的影响,毕业生即使想到这些地方去就业也往往难以落实。这就在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空间狭小、渠道不畅,也加剧了毕业生就业的困难。


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大也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有一定关系。有的高校在招生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能敏锐地感知社会需求的变化,从而相应地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一些地方高校在扩招后投入跟不上,办学条件相对落后;一些学校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人才培养不能完全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等等。

另外,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观念更新滞后。许多人认为上了大学就是“鲤鱼跳龙门”,身份改变了,一定要找个好工作才算就业;很多家长认为,大学毕业生干具体工作就不算体面就业等。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预期较高,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许多大学毕业生宁肯“漂”在大城市,也不愿到地方、到基层、到中小城市就业。就高不就低的结果进一步加剧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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