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过了签无期合二年了,现在公司要我签无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签还是不签,我不签公司陪偿我钱吗?

问:签了5年合同只做了3年还有2年还没到期,公司要裁我,叫我做到月底,请问公司该怎赔偿我,我去问公司财务,他说今年裁人没一分钱赔,请问这是真 吗?如果是假的他们不赔我该找谁维权,我是萧山新塘的。上面是我前几天发的,大家说找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我去找公司开,所谓的领导说这个不可能开给你,要办手续你就自己开辞职报告,我说公司要裁员,还要我开辞职报告,然后说想要赔偿…… --杭州劳动争议网
问:签了5年合同只做了3年还有2年还没到期,公司要裁我,叫我做到月底,请
&  问:签了5年合同只做了3年还有2年还没到期,公司要裁我,叫我做到月底,请问公司该怎赔偿我,我去问公司财务,他说今年裁人没一分钱赔,请问这是真 吗?如果是假的他们不赔我该找谁维权,我是萧山新塘的。上面是我前几天发的,大家说找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我去找公司开,所谓的领导说这个不可能开给你,要办手续你就自己开辞职报告,我说公司要裁员,还要我开辞职报告,然后说想要赔偿就自己找老板去,在去找老板谈话他就一直拖着,没说赔也没说不赔就说过几天在说。现在的问题就是公司只叫一个领导口头说了一下你做到月底,下个月就没工资了。然后就一直拖着也不办手续也不开证明。时间长了会不会说我自动离职,因为我现在已经不上班了,找老板,他就拖。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出具证明,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令用人单位改正。在没有收到用人单位的书面盖章解除通知前,你一定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坚守岗位。(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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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我和公司签了一个3个月的临时合同,现在我被解雇了,我要求给我补算本月的2个月薪水赔偿合理否,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
看来我不是学法律的有些事情叙述的还是不够清楚啊。案情:我这样简略的回顾一下吧。——,我只在入职的前三个月有一个临时合同。合同薪水2200.实际税后薪水7602.合同里有这样两条:1.本合同为试用期合同。2.本合同期满前一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现在我被解聘了,只是口头的,都没有书面形式。QQ聊天记录中应该有,我和老板协商给我2个月薪水做补偿的内容。但是现在他反悔了,还要我补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做才好,我本无意走到这步的。这个8月、9月工作机会本来就不多,肯定难找我满意的工作的,我也要生活的啊。所以我才主张2个月的赔偿的。-----------------------------------------------------------------------------------------------------------------可能我表述的信息还不够全面,大家可以看下面我和Johnson的谈话。请大家给我一点法律支援。人都是要生活的,这两个月根本就没什么工作机会。就这样把我扫地出门,我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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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你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个回答:
一、针对日-日期间的劳动合同:
1、当初私企和你签订的所谓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类合同在法律上默认为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LZ所言合同期为3个月的,则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同时本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本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私企与你签订的该份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可的,该合同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正式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私企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当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LZ并没有以上所述的情况出现,那么私企应当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通知的方式必须以《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形式进行。而LZ所叙述的情况来看,私企老板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因此依据本条规定,私企应当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
除此以外,《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由于私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私企应当:
(1)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支付半个月工资的2倍,即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针对日-至今的劳动关系:
1、关于私企老板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前一个劳动合同,即只规定3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依法应当被认定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第一份劳动合同自日正式解除,而日以后,LZ与私企实际又产生了新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LZ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新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劳动关系确立之时,即日订立,而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日-日共支付11个月的工资的2倍作为经济补偿金(即22个月的工资)。
同时由于第二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也违背了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上述所回答时的规定,LZ在单位工作达一年半以上,应当认定由用人单位支付2个月工资的2倍作为经济补偿金(即4个月工资)。
因此就本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总结如下:
(1)本案件中涉及的《试用期合同》于法相悖,不能成立,依法应当认定为固定期限为3个月的正式《劳动合同》;
(2)在第一份劳动合同中,私企老板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2倍(1个月工资)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3)在第二份劳动合同中 ,私企老板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2个月工资的2倍(4个月工资)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4)由于用人单位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2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对于应支付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28个月的职工月标准工资(包含经济补偿金以及正常的月标准工资)。
给大家回溯一下事情的前后吧,给后来者一个警示。
我是在号加入这家公司的,当时感觉这个老板还不错,知道IT信息化在这个时代对公司经营的重要性。当时也没多想就加入了这个公司。
可是合同出来后就给人一个很不舒服的感觉,当时见面的时候谈的是8000税后,但现在被改成了税前,还有合同期只有3个月。而电子商务团队根本就没有根基,我需要自己从看简历一个一个选起。当然,我想到了要从之前的公司找老同事合作组队,但是工资这块基本都被pass掉了。没办法就只能选那些没工作经验的了,这就是合作之后的种种矛盾的开端。
话说,到了2011的7月开始,矛盾积聚的我要爆发了,为了不伤和气,且我已经想清楚了一件事就是我根错人了,与一个和自己不对路的人工作是难有发展的。于是,在有意的把工作内容都交给其它人做。至于全体会议上,我已经变成徐庶了,一言不发。
到了8月,他就提出将我解雇,我当时也没什么留下的意愿,就说好没问题。之后,给我说,8月结束收拾收拾走人吧。我很郁闷,你妈的,谁家让领队走不得经济补偿一下,8月有个屁工作机会啊,又不是我自己辞职的。就说你们这么做不合法,必须给我补偿2个月工资。因为这个谈判了好几次,后来答应给了还得算上8月的。就没见过这样的。我当然不同同意了。在后面就是,8月31号,突然同意补偿两个月工资了,骗我签了离职解聘书。
再然后就是,突然我在不常用的QQ邮箱里看到了一封什么公函,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保留对我起诉的法律依据。一个月的工资都没给我。
现在,我找了律师,律师费首期5000,之后的风险代理,看官司的结果。
对这个结果我只有一句话好说,做事之前一定要看这个人是否值得你跟。不能仅凭第一印象就下判断,需要多方考察。30岁之前跟对人很重要。update:第一、找律师不要签什么风险协议,劳动仲裁这种小官司没多大意义这样。你反而给的律师费更多。第二、有了这个法律决定,就打到底。我仲裁的结果是,只是要给赔偿金,其它的都不给,我没同意,继续上诉,一审刚下来,重新判了8万多。第三、其实律师也不是很认真的做你这个事情,太小,赚的少。--------------------------------------------------------update
-----------------------------------------------------------经过两年时间这事算是结束了。总共赔给了87000多,付给律师的总计有23000.后来,从其它律师那里得知,劳动赔偿案子是不准收风险代理的。今天在法院取钱的时候,该律师一直不愿意我把钱打到他公司账户中就能明天,这钱他要私下收。其实我这个案子,最大的地方是很幸运的碰到了一个认真负责的执行法官,给了这家不规矩的公司很大压力,才拿到了赔偿。至于律师么,什么功劳都没有。这种案子选律师,不用选什么大牌律师扯淡一样。没什么用,就是骗钱的,根本就不上心。找个自己信得过的律师,就可以了。接下去就是耗时间,看运气了。
首先你要确定你所签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即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是否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那就要看你在合同上有没有约定关于违约的具体处理方法,如果没有,那要看你合同在支付薪酬方面是怎么约定的。都没有具体约定的话,要求支付两个月薪水也是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老板要你补签什么协议,在中国大陆一般要式合同都是要求用简体字的,如果仅仅是关于字体方面的协议,不改变合同内容的话,签一下也无妨。
1、对之前一年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没有临时合同的概念,所谓三个月的合同,本质上也是正式的聘用合同;
3、关于解除合同,除法定和约定的情形外,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
4、如果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工资,或者为支付加班费等情形,可另行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
对于高萌律师答案中“由于用人单位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2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这个说法不成立。目前我所知道的比如北京,最多支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请参阅网站的判例,这些都是北京市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和人民法院的判例。
我同意 @高萌 的答案,另外从法律的施行补充一下。虽然目前国内的法律氛围不好,但是从我接触的大量例子来看,劳动者告雇主或者申请仲裁的成功率很高。
比如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雇主很难解除成功。而且也不能降薪雇佣(要降从该员工到CEO必须一起降,而且要说明经营方面的理由),只能换岗(而且必须提供附带培训)。
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的弱势在于:虽然不会降薪雇佣,但是在这个企业的前途也就完了。而且在职场上大家一般不愿意搞得声名远播。
仔细看了遍高萌律师的分析,我对其“一、针对日-日期间的劳动合同”的分析中关于赔偿金的说法不赞同,因为单位并未解除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合同未解除,何谈额外支付工资及补偿金。
我认为,单位仅应就日-日期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额外支付11个月的工资。
我在公司工作八个多月了,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现在老板说我工作不认真为由,想直接减我薪资。现在,我想告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可以告赢公司。我的工资条中间有三个月没有拿出来,请问?我怎么申请赔款?申请赔款需要什么证据?本人急需要回复,谢谢各位!!!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我劳动合同签了2年,现在不到一年,公司要辞退我,按照一般的情况我该享有什么样的赔偿_百度知道
我劳动合同签了2年,现在不到一年,公司要辞退我,按照一般的情况我该享有什么样的赔偿
公司说的理由是工作质量不合格,这样我该有那些权益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旦锭测瓜爻盖诧睡超精第39、40、46、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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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如果辞退通知不超过一个月还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一共支付你旦锭测瓜爻盖诧睡超精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如果公司不能支付赔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楼上不懂法,当你的能力不合格时,单位应该对你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你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公司开除你的理由是否正当,其要证明合法。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存在上述情况,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且不用作任何补偿。除此以外,单位辞退员工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按进公司开始算起。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辞退,公司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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