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流程分期发行的总金额可否超过注册通知书中的额度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6-临027
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总额不
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
月19日、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16-007)。
近日,公司收到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100号)(以
下简称“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主
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注册通
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
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
作规程》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特此公告。
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您目前所在位置: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
中市协注[2014]SCP94号
接受注册通知书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2014年10月27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4年第6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三、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你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你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14年10月31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2007&|&&|&&|&&|&&|&&|&
中材科技(002080)公告正文
中材科技: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证券简称:中材科技&&&&&&&&公告编号: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投资资金需求(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获准发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84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发行上述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已获交易商协会接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获准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三、备查文件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84&号)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您目前所在位置: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
中市协注[2015]SCP280号
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2015年11月3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5年第7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5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三、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你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你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15年11月6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2007您目前所在位置: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
中市协注[2015]SCP315号
接受注册通知书
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2015年12月4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5年第8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三、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你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你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
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15年12月9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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