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收广州房地产交易税税应履行哪些审查职责

铜山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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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
  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人事教育股。
  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核;承担本级的后勤服务、实物资产管理、基建等其他行政事务。
  2、税政法规股
  负责地方税种及基金、费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贯彻落实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种管理措施,牵头组织分税种风险指标、模型的建设、优化工作。
  3、规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本地区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承担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税收收入质量的管理;负责税款缴、退库工作;承担本地区财务、经费、着装和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统一履行信息化建设等各类供货项目的统筹、采购、账务、处置管理职责以及机关财务管理职能。
  4、征管和科技发展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统筹协调税收状况监控分析,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提供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拟订并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
  5、数据管理股
  牵头制定税收数据管理办法;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承担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责第三方数据的采集交换、加工整备、应用反馈等工作。
  6、人事教育股
  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1、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办理检举揭发税务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法令、政策、制度、规定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行政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关党委
  负责总支系统党务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总支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行政机构
  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设置2个直属行政机构,即: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征收局(统一称为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职责范围: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区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承担全区地税稽查工作;组织落实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
  三、派出机构
  1、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收局)
  职责范围:设立征收局,称为第一税务分局,承担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辖区范围内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的审核确认、委托代征登记(注销)受理和办理以及与税务登记直接相关的纳税申报方式确认、(税种、基金、费)申报期限确定(调整)、申报内容(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确定(调整)、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初始确定、印花税征收方式初始确定等工作;发票的领购、存放、发售、缴核销管理;税控装置管理;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二手房交易环节税(费)的征收管理;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受理和审批; 建筑房地产项目登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涉及的简易处罚; 批量信息的集中通知发布;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对受理各类资料的收集、影印、上传;负责处理数据管理部门推送的信息维护任务;
  2、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监控分局)
  职责范围:设立税收风险监控分局,称为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风险特征归集、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推送、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职能;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相关系统业务需求和风险指标及风险识别模型的统筹;负责数据质量管理,承担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负责税收数据标准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采集交换、加工整备、应用反馈等工作;牵头负责大企业管理;负责检举案件的管理工作。
  3、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基础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全区范围内税源的管理。承担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税源管理事项清单所列基础税源管理机构的税源管理事项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税源管理事项;负责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低等风险应对工作;集中催报催缴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的宏观、微观分析;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任务;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委托代征单位的管理工作;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及典型调查工作。
  4、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一般风险应对分局)
  职责范围: 负责中等风险应对任务的办理;负责纳入中等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事项的核实确认、审核(核查)、调整、提请、认定;负责发现、收集税源信息等情报并向风险监控部门反馈;负责中等风险应对案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税收保全(解除)提请和认定、强制执行提请和执行;负责中等风险应对案件听证的组织实施。
  风险应对范围:徐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包括铜山办事处、新区办事处和三堡办事处,实行按行政区域属地风险管理管理。
  5、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一般风险应对分局)
  职责范围: 负责中等风险应对任务的办理;负责纳入中等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事项的核实确认、审核(核查)、调整、提请、认定;负责发现、收集税源信息等情报并向风险监控部门反馈;负责中等风险应对案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税收保全(解除)提请和认定、强制执行提请和执行;负责中等风险应对案件听证的组织实施。
  风险应对范围:何桥镇、黄集镇、郑集镇、马坡镇、沿湖农场、刘集镇、大彭镇、张双楼办事处、义安办事处、三河尖办事处、张集办事处、利国镇、柳泉镇、茅村镇、拾屯办事处、柳新镇、利国办事处、电厂办事处、垞城办事处,实行按行政区域属地风险管理。
  6、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一般风险应对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中等风险应对任务的办理;负责纳入中等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事项的核实确认、审核(核查)、调整、提请、认定;负责发现、收集税源信息等情报并向风险监控部门反馈;负责中等风险应对案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税收保全(解除)提请和认定、强制执行提请和执行;负责中等风险应对案件听证的组织实施。
  风险应对范围:汉王镇、棠张镇、张集镇、房村镇、伊庄镇、单集镇、大许镇和区本级,实行按行政区域属地风险管理管理。
  7、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档案中心)
  职责范围:统一履行行政管理档案和税收业务档案的保管、使用和存储等职能,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
  8、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督察内审分局)
  职责范围:统一履行税收收入质量检查、风险应对复审及相关质量检查等属于税收执法责任制内容的执法监督检查考核;机关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调出与实施执法责任制相关的各类复审、质量检查、监督检查等执法监督类检查考核职责及上级局督察内审的整改工作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江西地税主动对接供给侧改革
今年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攻坚之年,作为担负宏观调控重任的税务机关,地税部门如何策应江西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和平在京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江西要主动对接供给侧改革,做好加减法,积极落实税收政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做到政策支持更有针对性,税收服务更有实效性,大力支持创业创新投资、化解过剩产能,更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
做减法 落实税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减税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面,营改增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截至2015年底,江西省营改增试点累计为企业减税68.09亿元,减税面达92%。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将扩围全面推行。经测算,营改增扩围后,2016年江西省又将为企业减负约108亿元。
&我们将抓紧与国家税务总局对接政策,针对行业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操作细则,确保扩围政策出台后能迅速实施、平稳转轨,实现营改增改革圆满收官。&张和平表示。
&减税除了全面推进营改增外,还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两个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张和平说&一是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高新技术发展促进新型产业,这是产业结构升级、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二是给小微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解决就业,尤其是解决去产能过程中,一些传统产能行业下岗或转岗的人员就业的关键。&
数据显示,2015年,江西地税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依法减免地方各税66.5亿元,其中:为93424户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减免营业税3.7亿元;为10590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7804万元,实际受惠面99.9%;落实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9.6亿元。同时,与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银监部门开展&银税互动&,推出了全省统一规范的小微企业&税易贷&服务项目,为308户诚信纳税企业办理各类信用贷款12.8亿元。
张和平透露,下一步江西省地税局将研究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创业创新投资、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支持,加大处置&僵尸企业&的力度,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税费成本,助力企业加快供给侧改革步伐。
做加法 深化国地税合作升级纳税服务
张和平认为,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纳税成本,不仅仅要减轻税负,还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征管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从而减轻企业遵从税法的成本。
对此,江西省地税局的主要做法是打造税收行政审批改革精简版,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去年在全国地税率先全面完成7大类107项行政权力的清权、确权、晒权工作,取消了36项行政审批和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精简率达到88%;打造&春风行动&升级版,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功能,试点运行&移动地税&手机客户端,41项涉税业务实现同城通办,30项主要涉税事项实行了免填单,去年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获得全国地税系统第二名;打造&服务规范&优化版,梳理纳税人6类118项服务需求,定制12个服务模块,进行经常性动态升级;打造&国地合作&加强版,全省90%以上县(市)实现联合办税,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方便了纳税人办税。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点,也是推进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目前江西省地税局已推出了12类40项便民措施,并与江西省国税局一起对44个合作事项进行了责任分解。
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张和平提出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草拟《江西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地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二是落实好《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和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依据纳税人需求,实现纳税服务升级的动态化、常态化;三是抓好征管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岗责体系、优化征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释红利 力促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化解房地产库存是今年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
据介绍,去年年初,针对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及全省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的现状,江西省地税局开展了一系列前瞻性调研,并提请省政府将住房的契税适用税率由4%下调至3%,为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激活住房交易市场作出了积极努力,居民购买住房的综合税负下降22%。
今年年初,江西省地税局研究提出《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建议稿)》,考虑在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推行7条措施,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得到江西省领导的批示肯定。目前,正由财政部门牵头,联合行文报请省政府研究执行。
今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了更好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江西省地税局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措施。
张和平称,将&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化解房地产库存20条举措的要求,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并对出现滞销且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采取灵活的征收办法。&(邓华)
[责任编辑: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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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责
通化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税收研究会、2个中心: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保密等工作;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3.承担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表工作; 4.负责市局机关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春有
(二)人事科 1.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局长抓好市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认识管理、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 3.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系统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市局机关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人员信息库的维护、管理及人事报表工作; 6.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和基层各单位工人的考工晋级工作; 7.负责市本级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国庆 (三)计划财务科 1.负责编制全市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 2.负责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办理退税业务; 3.负责全市税源管理和地方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负责人:邵海英 (四)督察内审科 1.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财政、审计部门税收财务检查工作的衔接和相关问题整改; 3.负责组织全区内部财务审计; 4.负责组织本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李冠峰 (五)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1.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 2.研究制定税收征管流程; 3.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 4.组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欠税和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工作; 5.承担征管质量绩效考核工作; 6.指导代收费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等工作; 7.承担跨区域户籍管辖机关维护 8.承担总省和省局确定的大企业管理工作; 9.承担外资企业年检工作; 10.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风险管理、信息管税及特殊事项专业化应对等其他与税收征管有关的工作。
负责人:陶林 (六)基层工作科 1.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及基层地方税务所规范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组织实施本系统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负责人:齐凤阁 (七)法规科 1.负责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的起草和贯彻落实工作; 3.承办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和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工作; 4.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备查工作; 5.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反馈和汇编工作; 6.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人:卢正威 (八)流转税科 1.流转税税种管理 (1)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政指导、税种管理、税源调查、收入增减情况分析、政策调研等工作;负责组织流转税税种减免的调查、审批、报批工作; (2)负责项目管理方面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棚户区改造契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4)负责房地产一体化软件应用事项、岗位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二手房屋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 “一站式”服务流程制定、工作计划、绩效考核,各项公文、税收政策、信息及资料的汇总、传递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国际税收管理 (1)负责国际税收事项政策贯彻、指导、调研、减免、办法制定等; (2)负责涉外税收收入增减情况分析; (3)负责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管理、《中国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协定国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 (1)负责组织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的推广应用; (2)负责监督检查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的规范化使用情况; (3)负责协调软件公司进行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的日常维护; (4)负责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数据的上报; (5)负责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实施应用的调研工作; (6)负责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后期开发的跟进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莉 (九)所得税科 1.负责研究制定企业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2.负责与所管税种有关行业的税负监控和收入分析;
3.办理有关税收优惠备案、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4.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风险管理及特殊事项专业化应对等工作。
负责人:韩明星 (十)财产和行为税科 1.负责研究制定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办法; 2.负责与所管税种有关行业的税负监控和收入分析; 3.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4.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风险管理及特殊事项专业化应对等工作。
负责人:管青海 (十一)纳税服务科 1.负责系统内纳税服务规划、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全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5.负责规范全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 6.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工作。
负责人:付海燕 (十二)电子税务中心 1.负责本系统税务信息化管理方面总体规划的设计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本系统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各项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 4.负责地税征管信息软件及计算机相关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培训、指导等工作。 负责人:袁海
(十三)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政务、行政、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统一管理全局房产、基建、物资设备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崔玉才
(十四)监察室
1.监督检查通化地税系统县(区)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市局党组对市地税局机关上述工作内容的开展进行监督。 2.监督检查通化地税系统县(区)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市局党组对市地税局机关上述工作内容的开展进行监督。 3.经批准,初步核实通化地税系统县(区)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市地税局机关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市地税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市地税局机关及其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通化地税系统县(区)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市地税局机关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省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立伟
(十五)机关党委
1.党务工作职责。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组织部联系日常工作。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文明窗口创建工作;文明岗位创建工作;军民共建创建工作;双拥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联系日常工作。 3.妇委会工作职责。负责妇女工作;巾帼文明岗、巾帼岗位明星创建工作;女职工体检工作;与市妇联联系日常工作。 4.团委工作职责。负责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青年文明号窗口创建工作;志愿者服务活动;团费收缴管理工作;与团市委联系日常工作。 5.统战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工作;与市统战部门衔接相关工作。 6.武装部工作职责。负责国防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布置、落实;与区人民武装部衔接相关工作。
负责人:孔繁华
(十六)税收研究会
1.负责国际税收理论研究。 2.负责税收理论队伍建设,组织并开展税收研究会各项活动。
负责人:赵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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