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1956当妇联主任考察材料 现在能办退休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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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能不能申请变更监护权?
&& 案例:三年前,宋女士的女儿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年仅4岁的外孙女。由于女婿赵某常年在外打工,女儿去世后,外孙女便一直跟着宋女士生活。刚开始,赵某还保持电话联系,按月寄付生活费,每年也要回家几趟看望女儿。可好景不长,仅持续了一年时间,宋女士就与赵某失去了联系,赵某不但没打来电话,生活费也不见踪影。从一些熟人嘴里,宋女士打听出了一些赵某的近况。原来,他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意外,受了很严重的伤,生活已经不能自理。这两年,外孙女一直和宋女士生活,就要到上学的年龄,可赵某现在无法帮外孙女办理入学手续,宋女士又不是监护人。请问:在赵某不能尽监护责任的情况下,宋女士能不能取得外孙女的监护权呢?
& 解答: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外孙女的母亲去世,父亲健在,且有监护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赵某是其女儿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赵某应当履行保护女儿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作为父亲,赵某还应当承担起抚养女儿的法律责任。赵某既不履行扶养义务,又不承担监护职责,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等单位和人员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宋女士作为外祖母,有申请撤销赵某监护人资格的权利。而且,赵某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已有两年,若非得到宋女士的照顾,外孙女的生活也难以得到保障。宋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如情况属实,法院会撤销赵某的监护人资格的,宋女士就会获得外孙女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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