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社保怎么缴费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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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时间: 16:07:17
今天7月1号开始,上海外来员工应当缴纳社保,单位不交怎么办?
1、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答: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市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或者为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按现行规定本市自由职业人员参保范围仅限于本市户籍人员,因此,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暂不纳入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2、外来从业人员除了参加养老保险,是否还要参加其他保险?参保缴费的基数以及比例是多少?答: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还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基数根据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参保缴费的比例按照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我的问题&:我2008年1月来上海工作,在一家私企上班一直没有换,单位帮我从2008年2月开始缴纳外来员工综合保险,现在一直也在缴纳,听说今年(号开始,上海外来员工应当缴纳社保,我看了相关规定,我是外省城市户口,年龄小于45岁,可是前段时间单位和我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开始签的2008年一年劳动合同到期)时,却说还是继续帮我缴纳外来员工综合保险,没有提到社保的事情,我该怎么办?上次看病花了1000多,外来员工综合保险卡根本就没什么用,钱太少,一个月才20块钱药费,几年下来卡上的钱还不够医院看一次病!!!对于公司不按时帮我缴纳社保,我该如何维权!?
行业分类:个人法律事务
回答时间: 18:14:55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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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7:48:35
先跟公司协调,如果实在不行,找当地劳动局,若果还不处理,就直接诉诸法律,肯定会受到保护的。但是提醒楼主一下,注意平时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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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2:43:36
敬启者: &&&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我2008年1月来上海工作,在一家私企上班一直没有换,单位帮我从2008年2月开始缴纳外来员工综合保险,现在一直也在缴纳,听说今年(号开始,上海外来员工应当缴纳社保,我看了相关规定,我是外省城市户口,年龄小于45岁,可是前段时间单位和我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开始签的2008年一年劳动合同到期)时,却说还是继续帮我缴纳外来员工综合保险,没有提到社保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我的回答是:关键是你现在续存的有效劳动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这非常重要。如果劳动合同是日之前签的,用人单位现在继续给你交缴外劳力综合保险是没有过错的,这在上海社保22号文件中讲得很清楚的。如果续存的劳动合同是日以后签定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缴上海的城保否则就要承担违法责任,你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纠正,并补办城保手续。&&&& 欢迎与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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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6:02:08
请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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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8:55:07
劳动仲裁或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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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20:51:37
不给交,就去举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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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09:00:36
现在有的单位就是这样,只有举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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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09:19:41
这个还是先和单位协商下,实在不行的话就按郭老师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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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09:21:35
了解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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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09:26:38
可以直接向社保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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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3:42:04
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他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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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4:54:47
联合你单位其他员工一起向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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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5:32:43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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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5:38:21
先跟公司协调,如果实在不行,找当地劳动局,若果还不处理,就直接诉诸法律,肯定会受到保护的。但是提醒楼主一下,注意平时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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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0:13:48
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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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0:46:10
先跟公司协调,如果实在不行,找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或去法院起诉!!!!
若果还不处理,就直接诉诸法律,肯定会受到保护的。
提醒楼主一下,注意平时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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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0:51:54
这个需要你先办理居住证的,办理了居住证,他就必须给你交,先办好这个然后再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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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1:15:56
先跟公司协调,如果实在不行,找当地劳动局,若果还不处理,就直接诉诸法律,肯定会受到保护的。但是提醒楼主一下,注意平时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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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5:41:01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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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6:50:04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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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7:10:59
这个还是先和单位协商下,实在不行的话就按郭老师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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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8:10:32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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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9:13:40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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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5:35:49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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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20:15:58
可以秘密的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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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20:29:41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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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21:30:06
请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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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22:29:29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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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1:49:18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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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11:29:51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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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21:50:02
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你可以举报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拨打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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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已提出一个月以上,回答功能关闭,如需求助可重新||法援热线:400-056-8118>>>>>>正文社保中断有什么后果?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导读:从公司离职、或者更换工作时,稍不注意就会产生社保中断的情况。对于普通的保险来说,中断的影响可能不是很大。但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说,社保中断会严重影响保险待遇。有的单位往往会通过各种方法逃避缴纳社保的责任,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社保中断的后果  1、养老保险缴费时间长短,影响待遇水平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是按连续缴费时间,有中断缴费的,要扣减中断缴费时间,从参加工作时间或首次缴费时间开始按累计缴费年限推算出终止缴费时间,并按终止缴费所处年份的区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相同,但有中断缴费时间,也会影响待遇水平。  随着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不断增长,养老保险中断时间越长,养老金水平越低。工作断档没单位帮交,个人也没有补缴,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金额进行缴纳,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确保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2、城镇职工医保欠费即停保,停保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续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日起停保;用人单位欠缴保费超过三个月的,用人单位职工停保,停保时间从欠费首月的1日起计算;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需暂停缴费的,停保时间从办理停保手续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  无论何种原因停保,停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停保超过三个月的,从续保当日起计算90天后才能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欠费或停保将影响医保待遇,所以参保人员应及时续缴医保费千万别中断缴费,不然突发疾病就医住院时,就会出现医保卡用不了,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现象,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3、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无法达到  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之一是累计缴费满1年。如果因社保缴费中断导致缴费年限不足,则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1、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据此,如果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处理的,对于这种行政不作为,劳动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履行职责,即向欠费单位追缴所欠社保费。  3、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据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关键词:一键转帖到:咨询内容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吉安市知名律师推荐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公司设立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辩护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人身损害热门劳动纠纷法律百科免责声明:智飞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与处理智飞法律网——让人人尊享法律服务!全国客服热线:400-056-8118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办?-基础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办?
来源:百度编辑:
摘要: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办?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查询存款账户、划拨社会保险费等等。
单位未足额缴纳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查询存款账户、划拨社会费、要求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保证社会保险费的按时足额征收。
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首先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由用人单位自己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是社会成本最小的处理方式。征收机构不能随意省略这一程序,剥夺用人单位自己改正的机会。用人单位也应当利用好这一机会,及时改正错误,避免因拒不改正导致征收机构采取进一步行动而引起更大经济损失。根据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查询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为保证社会保险费的按时足额征收,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社会保险法授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的权力。这一权力关系用人单位的重大权益,征收机构应当依法行使不得滥用。同时,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进行的查询,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及时提供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信息,不得拒绝、拖延。
3、申请有关部门划拨社会保险费
经查询,用人单位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有余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相对于查询,划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直接强制,是对用人单位财产权的直接剥夺。目前只有税务机关、海关等有权采取划拨的强制执行方式。首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有关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接到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划拨社会保险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及时将书面通知中确定的金额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划拨到指定账户,不得拒绝、拖延。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税收机关征收,县级以上税收机关可以决定划拨用人单位存款。如果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经办机构必须向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划拨用人单位的存款。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
经查询,用人单位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就该账户余额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对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可以提供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作为担保,保证在延期缴费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延期缴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用人单位都不得违反。用人单位在延期缴费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必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根据延期缴费协议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用于担保的财产依法进行处置,以处置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扣押、查封决定,将用人单位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予以扣押、查封,并可以将扣押、查封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金投保险网无关。金投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
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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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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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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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个人帐户为何没有单位缴费部分?
[导读]:从2006年7月起,个人账户金额不再有单位划拨部分,也就是说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那么,这样调整是不是会降低参保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呢?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3%的单位缴费部分,都到哪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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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个人帐户为什么没有单位缴费部分的呢?
  我单位给我买了,请问贵局,养老金个人帐户中,为什么只有个人缴费部分,没有单位缴费部分的呢?单位缴费部分还会划入个人帐户吗?如果要划入是什么时候划,如果不划入是什么原因?退休以后,退休金的计算中,是以纯个人缴费的账户余额为计算参考数,还是以个人加单位合共缴费总额为计算参考数的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你好!你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为什么没有单位缴费部分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按照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从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之前划入的,仍属个人账户。在办理领取待遇时,是以个人账户金额(含单位划入、个人缴费、利息组成)为计算参数的。
  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额为何变为零
  &个人账户&属于个人对养老的一种积累。有市民发现,个人账户金额2006年7月之前都有单位划拨部分,此后却没有了,金额记为0,为什么?专家说,这是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7月起,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由单位缴费的3个百分点不再划入。这部分虽然不再划入,但参保人将来计发养老金时,通过社会统筹部分的所得比例也将提高,因而对待遇影响不大。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金额还有利息,这个利息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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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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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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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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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所交保险费*1.05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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