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南宁市艺术培训班的,想知道承租公租房期间申请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居

享受以上两种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再具有承租公租房的资格
  1.公租房的供应对象
  在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上,以城市本身的中等偏下收入有住房困难的家庭为主,有条件的,考虑纳入外来新就业人员、具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与细则由各地根据地方特点自行确定。且公租房制度实行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列的方式,即享受以上两种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再具有承租公租房的资格。
  2.公租房的租金水平
  强调动态调整原则。遵循地方实际水平,综合考虑当地住房市场的租金状况和居民收入能力水平等进行确定。且规定“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这一点充分考虑到了公租房制度与其他住房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也是体现我国货币化住房补贴的要求。
  3.公租房的租赁管理
  规定租赁双方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期限建议一般3-5年。期满后重新评定条件,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续租。且公租房不能用作他用,只能由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自住。具体监督管制规定没有提及,只针对欠缴租金或其他费用时,可采取直接扣取承租人工资收入的方式收取。
  4.公租房的房源筹集
  意见当中提供了几种建议方式:新建、改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特别强调住房周围环境的生活便利性和公租房建设区域的科学规划。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指出在他们聚集较多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引导相关单位建设公租房,出租给员工或该园区其他就业人员。房源筹集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质量符合相应标准,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5.公租房的政策支持
  意见指出,各地方政府应当在公租房的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税收、金融贷款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将公租房的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或是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实行。在公租房建设资金上,以各地方政府为主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资金支持,中央也会适当的支持。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当中涉及的部分税费项目予以一定的优惠和减免政策,并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对公租房发放中长期贷款支持,对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范围。指导意见发布的同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专门针对公租房运营过程中的各项税费优惠进行了说明和要求(详细规定可见本论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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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南宁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申请?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可以了解一下。申请条件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2、已婚家庭或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3、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8倍。申请材料1、购房申请表;2、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3、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说明;6、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资格,且尚在配租、配售轮候期间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资格的书面声明;7、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声明同意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申请流程1、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包括有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向户口所在的街道办提出申请2、并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3、然后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的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5、复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6、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办理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电话: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地址:皂角文化广场电话:(建政街道办事处地址:长堽路42-5号-1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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