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之前协商一致 英文没有买社保,我现在还可以要求公司买社保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多,第一年签订了一年合同,去年开启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已经和厂_百度知道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没有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吗?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没有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吗?我要网上看到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我现在满一年了,有这个权利吗?
08年1月1日后没合同就可以仲裁公司叫他给双倍工资哈
你看我的经历嘛
第一是到公司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投诉,不过这个地方投诉协调下来的结果基本上是不可能满足我们这些劳动都的要求的,根本是在维护公司利益。
这没办法就只有到第二去了。在你所在的辖区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去投诉。我是3月10多号去锦江区劳动局投诉的,然后监察大队就和公司联系也告诉我处理结果就是叫老板赔钱,结果还没赔下来约好是下周一去解决。
目前这个阶段不需要证据,仲裁需要。反正工资单,工作牌之类的相关能证明你在那公司上班的资料你都收集一下好了。万一要仲裁是需要的。
还有社保也没给你买,也可以找他要赔偿。
试用期一个月后如果没签合同,以后每个月是双倍工资的赔偿。你自己算吧,没买社保的也要赔偿。
下面是我的情况所对应的劳动法条款
2008年中国新劳动法(全文)自1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说一下,如果公司的赔偿和你的实际工资不对的话,千万不要协商解决~~强烈要求仲裁~~我就是想先协调了再去仲裁,结果好像都说不行.........本来老板应该赔我7000 结果只赔偿了我3000 因为我签了那个所以协商一致的领款条哇!!切记切记!!!
打是话114问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各地方的规定不同,最好问一下你当地的相关部门
如果你想要确定的答案最好是打劳动部门的电话咨询一下最好。
如果你所说的工作时间是08年一月一日以后发生的,你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裁决单位按双倍工资支付此期间是工资,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在辞职之前还是之后的问题,如果你手上缺乏公司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在辞职以后要求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你就说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你以后找工作,实际上是没有离职证明,新工作单位无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这一点你不要对老板说),还有就是既然要申请劳动仲裁就不要接受单位协商解决的提议,法律规定的双倍工资,不是儿戏,先例多得是入职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现在一年半时间过去了,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请问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_百度知道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公司没签合同,没买社保,现在还拖欠了三个月工资,公司员工打算告公司拿回应-中国学网-中国IT综合门户网站-提供健康,养生,留学,移民,创业,汽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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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公司没签合同,没买社保,现在还拖欠了三个月工资,公司员工打算告公司拿回应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6:21:19 责任编辑:王亮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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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递交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最好写上这个原因,便于以后作为证据),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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