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石横镇电厂要秸秆吗

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索引号:16-
分类: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肥城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日
名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肥城市人民政府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
第一节& 区域概况&&&&&& 2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第三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6
第四节& 发展机遇与挑战&&& 8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2
第二节&& 规划原则&&&& 12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0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20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22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6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26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29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31
第一节& 中心城区&&&&&& 31
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3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4
第四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6
第六章土地综合整治& 39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9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42
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46
第一节& 土地生态功能分区&&&&&& 46
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7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
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51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52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53
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54
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5
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 56
第六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56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58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
第一节& 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及制度&&& 61
第二节& 完善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保障机制&&&&&& 63
第三节& 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64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基础信息建设&&&&&& 65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和《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对《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修编,制定《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针对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资源环境的实际状况出发,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促进全市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本规划是全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全市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在本市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包括本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1277.45平方公里。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我市地处黄河下游,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西麓。东临泰安市岱岳区,西与平阴县和东平县为邻,北与济南市长清区接壤,南濒大汶河与宁阳县、汶上县隔河相望。土地总面积1277.30平方公里,现辖14个乡镇、街道,607个行政村,871个自然村,2005年总人口96.3万人,非农业人口22.4万人,人口密度757人/平方公里。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152.2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6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6.7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6.8亿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我市是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山东省经济强县,最具投资潜力百强,最具区域带动力百强县。
我市资源特产丰富,肥城桃是独有的宝贵资源,被国家命名为“中国佛桃之乡”,栽培总面积超过10万亩,被列为“世界吉尼斯之最”。农业发展较快,以有机蔬菜和肥城桃为主的林果产业以及奶牛产业为重点的规模特色农业优势明显,形成了有机蔬菜和果品加工业体系。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历史悠久,境内主要有煤炭、岩盐、石膏、花岗岩、钾长石、石灰岩、地热等24种矿产资源,居前5位的为石膏、岩盐、煤、石灰岩、地热。其中岩盐、钾盐居全省第一位,地热居泰安市第一位,煤居第二位。年产原煤600多万吨、水泥近200多万吨、钢材100多万吨,石横电厂装机总量126万千瓦。交通便利,25公里长的泰肥一级路直通京沪、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铁路支线横贯东西,4条省际干线公路穿越全境。
我市旅游资源比较丰富,有苍松傲立的牛山林场,源远流长的康王河,碧波荡漾的群将湖,风景绮丽的云蒙山;石横镇充分利用国家园林城镇、塌陷地的自然优势和当地特色农业,建成工业旅游示范地,农业旅游示范地,省级地质公园,成为全国最佳旅游小城镇示范地之一,AAAA级旅游区。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一、主要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情况: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为64011.1公顷,2005年耕地面积为62667.0公顷,比2010年目标少1344.1公顷,完成2010年规划指标的97.90%。
(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000.0公顷,保护率89.24%。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040.3公顷,比2010年目标多40.3公顷,完成2010年规划指标的100.07%。
(三)补充耕地情况:上轮规划确定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920.0公顷。从2001年至2005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3380.3公顷,完成了补充耕地指标。
(四)建设用地情况:上轮规划确定建设用地指标为21587.6公顷,2005年建设用地总量为20375.4公顷,比2010年少1212.2公顷,完成2010年规划指标。上轮规划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5771.5公顷,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7382.9公顷,超出规划指标1611.4公顷。建设用地控制力度不够。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有效保护了农用地和耕地,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各项耕地保护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管制措施到位,有效控制了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997年至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和农业结构调整补充耕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粮食总产和单产不断提高,确保了粮食安全。
(二)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规划期内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其单位土地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5.02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5.11万元/公顷,其中2000年至2005年期间,地均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1.59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36万元/公顷;地均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2.51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7.41万元/公顷。
(三)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得以优化。规划实施以来,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随意选址、布局分散的格局,对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建设起到较好的调控作用。
(四)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由于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重视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林地面积从1996年的10730.4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8959.5公顷。保护土地生态,美化土地利用环境已经逐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肥城市根据环境、地质和资源的状况和承载力,合理确定了生态功能区划。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全部采取了保护、恢复和治理等措施,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维持和恢复各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服务功能。山区综合开发和小流域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已初见成效。通过实施封山育林、平原绿化、绿色通道、城乡绿化等工程,大力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生态体系,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指标与实际需求矛盾较大
上轮规划期间,我市经济迅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大,而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有限,与实际需求有较大矛盾。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更加尖锐。
(二)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偏大,其中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达到146.1平方米,超出我省有关农村节约集约用地规定的标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设项目选址与基本农田布局矛盾突出
大型工业项目选址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位置的不确定性,加剧了规划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的矛盾,同时也使本来就紧张的建设用地指标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四)规划实施监管措施不到位
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尚未形成全社会实施规划的共同责任机制。加之规划法制建设滞后,增加了规划实施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
第三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9739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25%;建设用地面积为2037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95%;其他土地面积为995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9%。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6266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06%;园地49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8%;林地1895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4%;其他农用地1081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6%。
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73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1%(其中:城镇用地47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1%;农村居民点107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5%;采矿用地184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交通水利用地270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其他建设用地2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322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自然保留地672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7%。
全市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详见附表1。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农用地结构不尽合理,有待调整
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比例约为12.6:1:3.8:2.2目前园地面积偏少,可以大力发展名、特、优果树品种,一方面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覆盖率,为优化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我市丘陵山区面积较大,坡耕地较多,土层较薄;耕地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灌溉条件,农产品产量较低,有待于统一规划、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
(三)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偏大,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达到人均146.1平方米,超出我省有关农村节约集约用地规定的标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市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 公顷。农用地97931.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66%;其中耕地63806.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95%;园地4807.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林地18858.5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6%;其他农用地10458.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9%。
建设用地19831.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2%。城乡建设用地17647.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1%;其中城镇用地4961.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8%;农村居民点用地10894.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3%;采矿用地1791.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交通水利用地1945.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其他建设用地238.7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9%。
其他土地9982.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1%。其中水域3263.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5%;自然保留地6719.0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6%。
第四节& 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机遇
(一)国家积极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加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资,给全市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机遇。近年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工业在建项目将投产并产生效益,预计今后仍能保持较高的投资水平,继续拉动经济快速增长。我市将进入经济实力、整体素质、发展地位跃升的新时期。
(二)经济实力逐步增强,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市经济总量扩大,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05年全市人均GDP已达到2万元,到2020年,预计人均GDP达到7.5万元。
(三)政策环境支撑更加有力,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全市立足目前的基础和优势,着眼长远发展,明确了“三区、一城、两翼”的发展战略,构筑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经济体系和城镇体系,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肥城。
(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肥城市是煤炭资源丰富,是山东省重要的煤炭基地之一,开采历史悠久,对国家贡献巨大。目前我市煤炭资源面临枯竭,资源采出量已占72%以上,目前矿井开采转入下组煤,煤炭产业衰退使城市生产、生活和就业等综合功能开始全面衰落。随着煤炭资源的衰竭,同时煤矿开采给当地地质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地表沉陷、房屋斑裂、地下水流失等,还有矸石山占地、环境污染,将在一定时期内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规划期间要加大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力度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消除资源枯竭后给城乡环境带来的危害。
今后既要依托资源、立足现有基础,又要注重依托市场、立足长远发展,使战略取向更加具有积极性和导向性;既要加快煤炭工业的扩张升级,更要积极主动推进整个城市产业结构的转换,以求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既要保持经济的即期增长,更要注重结构升级,使经济运行的质量有大幅度提升;既要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步伐,更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使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建立在更高层次的产业基础上;既要积极扩大增量,更要重视盘活存量,以存量换增量,促进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构筑多元产业支撑。注重从全市产业发展的层面整合资源,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产业发展协同效应。深化完善布局规划,促进空间布局规划与产业布局规划的协调融合;既要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更要注意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问题,努力为保持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二、土地利用发展趋势
(一)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大
未来规划期间,我市作为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百强县,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建设用地需求量大。
(二)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从国家土地政策走向来看,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将会更加严格。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丰富,但是大部分坡度大,开发为同等质量耕地难度大,未来建设用地需求量又大,今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将面临很大压力。为此,必须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保证建设用地补充耕地的需求。
(三)土地利用结构将出现较大的调整
在土地总面积中,随着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大,建设用地比重将上升;部分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转为非农业用途,其比重会出现下降。在建设用地结构上,随着人口的城镇化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理,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会发生较大的调整,城镇用地比重会逐步上升,而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会大幅下降;在农业用地内部,由于受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耕地与其他农用地之间的结构调整将会频繁进行,对耕地的保护应更加侧重于生产能力保护。
(四)节约集约用地成必然选择
随着人口增多和城市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必然增大,导致土地压力增大。要实现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突破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必须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期间建设用地由外延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将成为必然选择。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分析我市土地资源特点和规划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布局;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以市情、镇情为基础,科学分解和落实上级规划控制指标;强化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研究,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和风景旅游用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二、保障发展原则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安排各类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用地、民生民计用地、先进制造业用地和现代旅游服务业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
三、控制总量原则
严格执行上级规划,从严从紧安排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时序安排的调控。
四、集约原则
依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政策引导,转变用地方式,积极盘活存量,加强城镇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强化规划统筹,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五、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土地资源空间分布特征,从本市发展定位和长远目标出发,遵循“宜保则保、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规律,安排好生态保育用地、耕地和建设用地,使规划目标、布局、结构和时序适应发展要求。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突出市乡财政、经营企业、村级经济、农民群众“四个增收”,实施人才强市、文化兴市、创业“三大战略”,走好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三条路子”,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农村党组织书记、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四支队伍”,把握安全生产、社会稳定、节约土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计划生育“六个重点”,不断开创“世上桃源、和谐肥城”建设新局面。
结合我市目前的发展特征,规划期间经济发展采取如下战略:
近期规划:实现GDP总量394亿元,年增长15%。本阶段的产业结构以基础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主;农业以开发特色和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为主;结合现有重点工业的提升,积极接受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第二产业的发展。圆满完成这一阶段的发展将影响到肥城以后经济发展的基础和能力,因此必须走稳走好、打好基础。
远期规划:实现GDP总量848亿元,年增长11%,全面向中等发达社会的目标迈进。逐步完善基础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体系,产业向知识化、生态化转移,提高产业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在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的同时,争取逐步提高产业扩散的比重,抓紧技术水平的提升,在经济和技术上与发达地区紧密联系。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的重要聚集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先行区、新兴服务业的重点发展区、科技优先的创新实践区、和谐宜人的生活居住区。
社会发展战略:预测至2010年和2020年总人口将分别达到104.1万和11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将分别达到53.4万和64万人,城镇化水平将分别增长到51.3%和54.5%。力争到2010年,把肥城市建设成为以现代化工业为主导的生态园林城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市成为经济繁荣、市场体系完善、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美好的地区,总体上基本实现现代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继续发展壮大第二产业,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将继续上升,预测至2020年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8.3 :3.5。
二、土地利用战略
(一)战略定位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交通条件,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培育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肥城经济的全面发展。将肥城建设成为鲁中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工业基地、生态型山水园林城市。
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尽可能发挥各城镇的潜在优势,建立功能明显、分工合理的城镇职能结构。根据对各城镇的认识、城镇职能聚类分析结果和未来区域发展的要求,将区域城镇职能类型分为综合性主城区、综合性城镇、工矿型城镇、商贸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和农贸型城镇6种基本类型。规划的城镇职能结构见下表:
肥城市市域城镇发展战略定位
城镇类型&&&&&& 个数&&&&&& 名&&称
综合性主城区&&&&&& 1&&&& 主城区(即新城街道)
综合性城镇&&& 2&&&& 王瓜店镇、汶阳镇
工矿型城镇&&& 3&&&& 石横镇、湖屯镇、老城镇
商贸型城镇&&& 2&&&& 边院镇、安庄镇
旅游型城镇&&& 2&&&& 潮泉镇、孙伯镇
农贸型城镇&&& 4&&&& 王庄镇、仪阳乡、桃园镇、安临站镇
(二)土地利用战略方针。立足市情,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合理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农业用地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态、服务等多功能转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建设用地高效集约利用方式,大力开发整理,实现城乡土地统筹发展;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明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注重土地开发时空尺度的有序增长,促进区域土地利用协调;重视生态空间保护,加强生态涵养和绿色空间建设、治理,突出保护和开发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为肥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服务。
(三)战略重点
1、耕地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实现粮食完全自给。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科学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聚集区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3、建设用地规划调控
实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协调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整治工矿废弃地,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4、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贯彻环境优先理念,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使生态环境保护用地得到重点保护。
5、土地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按照泰安市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对土地利用实施全面调控。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附表2。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规划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209.0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395.0公顷;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767.0公顷。
园地面积和林地面积适度增加,促进农业用地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200.0公顷以内,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253.0公顷以内。
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127.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8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7.0公顷以内。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887.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832.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24.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10年控制在146平方米以内,2020年控制在138平方米以内。
(三)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优先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较充分保障。规划期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控制在3073.0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3366.0公顷以内。
(四)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鼓励并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复垦。2010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278.0公顷,2020年完成1151.0公顷。
规划期间,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农用地不低于1016.0公顷,增加耕地不低于818.0公顷,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五)加强土地生态保护
以建设“显山、露水,见城、透绿,赏花、品桃”的国家级“园林城”,最适宜人居、最适宜创业的“生态城”为目标,有效控制土地水土流失面积,加强河流环境污染治理和洪涝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快国土整治和区域生态廊道建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林地占肥城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在9.08%以上,矿山土地复垦率及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到2020年达到较高的水平。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后规划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衔接。
衔接后我市耕地保有量为6364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767.0公顷,园地面积为12847.1公顷,林地面积为11594.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954.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8254.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66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270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8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224.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016.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818.0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1072.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为1151.0公顷(见附表1-1)。
衔接后我市耕地保有量增加254.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园地和林地面积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298.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67.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1835.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减少666.0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主要规划目标、调控指标和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规划到2010年农用地调整为97646.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97499.56公顷;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调整为20200.0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20954.7公顷;规划到2010年其他土地调整为9883.6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9291.1公顷。
二、农用地调整
规划到2010年,农用地调整为976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6.45%;到2020年,农用地调整为9749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6.32%。农用地中各类土地调整如下:
(一)耕地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6320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9.49%;到2020年,耕地调整为636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9.83%。
(二)园地
到201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128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0.05%;到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128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0.06%。
(三)林地
到201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1137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91%;到2020年,调整为1159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08%。
(四)其他农用地
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022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01%;到2020年调整为9408.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37%。
三、建设用地调整
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调整为20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5.81%;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调整为209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16.40%。建设用地中各类土地调整如下:
(一)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1712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3.41%;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182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4.29%。其中: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到2010年调整为7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15%;到2020年调整为10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81%。农村居民点用地在规划期内逐步减少,规划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932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7.30%;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调整为758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6.46%。
(二)交通水利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我市交通条件将继续改善,主要项目为新城路西延、龙山路西延项目,部分农村道路通过改造,变为交通用地。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307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41%;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2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1%。
交通水利用地到2010年调整为278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8%;到2020年调整为240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1.88%。
其他建设用地到2010年调整为25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20%;到2020年调整为297.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0.23%。
四、其他土地调整
规划到2010年,其他土地调整为988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减少为7.74%;到2020年,调整为92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减少为7.27%。
&水域到2010年调整为322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53%;到2020年调整为2977.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2.33%。
自然保留地到2010年调整为665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21%;到2020年调整为6313.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94%。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一、农用地布局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依靠科技,优化品种,提高质量,推动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品化和外向型发展。
(一)耕地。耕地在全市各地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北部康汇平原的石横镇、湖屯镇、王瓜店镇、桃园镇、王庄镇和南部汶河平原的汶阳镇、边院镇、安庄镇、孙伯镇以及中部安临站镇等低山丘陵宜农地区,这些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土层较深厚,土壤构型良好,水利设施比较完善,适宜农业种植,是肥城市的重要产粮地区。
(二)园地。园地区域主要布局在丘陵地区,发挥地区特色,大面积种植肥桃、优质苹果等产品,向高产优质园地发展。在中部及南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园地,利用地区优势,发展农业特色观光游览项目。
(三)林地。林地区域主要布局在北部的牛山林场,以及中部山地丘陵地区、河流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重点发展速生丰产林,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平原地区的可调整林地要逐步调整为耕地,引导林地向条件适宜的山地丘陵和荒坡地发展。
二、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构筑“一城、两翼”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城:即中心城区。是肥城市人民政府和新城街道驻地。中心城区发展辐射带动老城镇、仪阳乡、潮泉镇、安临站镇等卫星城镇的发展。
两翼:是指西北部的石横镇、湖屯镇为主体的重工业基地和以汶阳镇、安驾庄镇、边院镇为主体的南部有机农业、综合加工业、新兴产业基地。
(一)城镇建设用地
肥城市城镇等级结构构建分为中心城区-重点镇-中心镇-一般镇四级体系。中心城区是全市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和居住区,完善城市的综合职能。重点镇、中心镇根据自身特点,适当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王瓜店镇、老城镇、石横镇、湖屯镇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工业和煤炭采掘业,在汶阳镇、安驾庄镇、桃园镇、边院镇、安临站镇、王庄镇重点发展有机食品加工、精细化工业。一般镇在现有建成区内部充分挖潜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二)工矿用地
工业立足于化工、煤炭、机械加工、建材、采掘业等产业,加强技术改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石横镇、湖屯镇是以煤炭、电力、特钢等能源化工为主体的重点工矿业城镇区;王瓜店镇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区城合一”,是“工业新城、城市新区”,是工业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先导区,形成了以煤炭、建筑、建材、机械制造、工艺美术、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业体系,镇驻地王西村与肥城矿务局相连接,是矿务局长期经营建设的密集区,煤炭资源丰富,工业较为发达;汶阳镇与边院镇依托丰富的石膏、岩盐资源以及坚实的工业基础,现已形成机械制造、精细加工、建材建筑安装、水泥制品、石膏制品、岩盐等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现代化工业生产体系。规划期内,肥城市工业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布局将更加合理。
(三)农村居民点
结合新农村建设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促进农村人口就业和居住向所在乡镇驻地、中心村集中。通过对分散的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集约使用土地,覆盖全市现状的607个行政村。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将偏远弱小村、采煤塌陷地区内的村庄搬迁合并入附近的中心村,改善村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制定“城中村”改造和综合开发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保证城市总体利益和原有居民的权益,把“城中村”问题列入城市改造的重点。
(四)交通、水利用地
1、交通用地:在京沪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泰肥一级路、济兖路、肥梁路等为骨干的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基础上,规划完善内部交通网络、提高道路等级标准。
(1)公路:规划期内,规划期内加强主城区与各乡镇之间的快速联系通道建设。规划期内对济兖路进行改线,避免对城区的穿越;将建设省公路局确定的“五纵五横”公路网,构成放射型的市域道路骨架,主要由汇集到主城区的四条道路(济兖路、肥梁路、潮汶路、泰临路)以及东西向穿过市域的青兰高速公路、将湖屯、桃园和王庄镇镇连为一体的湖王路和市域南部的331省道构成。
(2)铁路:规划期内充分挖掘泰临铁路的货运潜力,实施电气化改造,发挥物流配送功能。
2、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现有石坞水库、群将湖水库、隆庄平原水库、尚庄炉水库及引黄工程、安孙灌区等,规划期内,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续建,新建引黄济肥、引汶北调工程和灌区配套、调水工程。
三、生态用地布局
我市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规划期内主要进行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工程、重要水库地表水源地保护工程、地下水源地保护工程、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生态退化及生态脆弱区治理工程等。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缓解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40.0公顷和818.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见附表6。
(二)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在山地丘陵区逐步扩大园地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园地。农业结构调整中不得降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结构调整必须在农业内部进行,在不改变耕地用途和开发利用非耕地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
(三)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
凡不符合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自行退耕的,按计划逐步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在平原地区、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林地、园地等,要限制扩大规模,并逐步退林(园)还耕。
(四)积极复垦灾毁耕地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的标准,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垦,确因损毁严重、短期内无法复耕的,也要加强整治利用。
二、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一)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各乡镇认真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并将占补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乡镇,限期补充耕地数量的缺口。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全市耕地保护目标实现。
(二)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土地整理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实施区域倾斜。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经济可行、优先农业利用的原则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补充耕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其他土地集中分布的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三)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严格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和检查。鼓励建设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再利用,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四)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对水浇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配方施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肥城市是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上,坚持整地、治水、通路、绿化、开发“五位一体”,建设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渠网配套、道路通畅、绿化整齐的高效农业示范区。
一、科学调整基本农田
在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对全市基本农田依法依规进行了调整。
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的要求,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总要求,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依照有关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
(2)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调整后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泰安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协调一致。
(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整结果
(1)调入的基本农田:共调入基本农田1756.52公顷,全部为优质耕地,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全部为耕地,主要是集中和连片的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新增的优质耕地。
(2)调出的基本农田:共调出基本农田1029.82公顷,全部符合调整要求。其中主要是将城镇、社区、基础设施以及生态建设等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将因损毁、采矿塌陷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有所下降,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共计2786.34公顷,本轮规划泰安市分配基本农田指标57767公顷,按照要求,我市划定基本农田57767公顷,同时多划了359.50公顷基本农田,主要考虑用于规划期内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以及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上述项目视为符合规划,其占用的基本农田从多划的基本农田中相应扣减。
规划期内全市难以定位的重点建设项目详见附表14。
二、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
三、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规划期内要积极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大力推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是指肥城市政府驻地和新城街道驻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要优化用地布局,调整用地结构,保持中心城区用地增长和空间组织相协调。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为:东至东外环、西至与王瓜店镇边界,南至南外环,北至康王河沿线,面积为3667.4公顷。
(一)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以现有城市建成区为基础,主要在白云山以北、泰肥铁路以南沿康王河及泰临公路向西发展,适度发展城区东南、泰肥一级公路以北地区。近期城区以向西呈带状发展为主,初步形成商贸中心、物流中心;远期将主城区的西部确定为建设重点,通过对西部地区的重点建设,引导城市向西发展,减缓城市向东的趋势,避免对东部水源地造成不利影响。
(二)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康王河、龙山河交界处以东、以南地区将作为城市生活区及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康王河以西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工业为主。
(三)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与规模边界
允许建设区是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线所包含的范围,包括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期内新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918.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为325.9公顷。
管制规则:合理规划引导新区建设;加强区内农用地的管理,不得闲置和随意占用;挖掘存量用地潜力,优化城区用地结构,加大城区周边居民点整治挖潜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区用地的综合效益。
(四)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与规模扩展边界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之内的地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共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80.2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新增指标的同时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的,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使用。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五)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
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面积为668.6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结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详见附表13《肥城市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表》)。其中主要有以下项目:
(一)铁路:规划期内拟建设泰聊铁路肥城段等。
(二)公路:规划期内拟建设、济兖路扩建、泰东路扩建、青兰高速公路肥城段、省道104东移等。
(三)水利:规划期内上庄炉水库开发、夹子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官庄平原水库建设项目、山羊铺至指挥庄至阳顾李水库干渠、引汶灌渠建设项目、德汇田源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等。
(四)能源:规划期内拟建设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四期2×1000MW工程、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五期扩建工程、国电肥城9.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润峰电力肥城25MW荒山光伏并网电站项目、龙源电力肥城仪阳49.5MW风电项目、龙源电力肥城石横49.5MW风电项目、UPC山东肥城刘台风电场工程、UPC山东肥城孙伯风电场工程、华电肥城安临站49.9MW风电场、华电肥城桃园49.9MW风电场等。
(五)基础设施:蔬菜深加工项目、精制盐项目等。
(六)其他:孙伯、安庄、徐庙、汶阳等地新建变压电项目。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根据管制需要,因地制宜地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类区域: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主要集中于主城区以及重点乡镇驻地周围,考虑到肥城市域内煤炭资源保护界线、复杂的丘陵地形地貌、避开水源保护区、高速公路、铁路在空间发展上的限制,只能选择适宜建设的拓展空间,划定允许建设用地区。允许建设用地区总面积20983.1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224.0公顷。
本次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用地区:一是城区周围允许建设用地区;二是各乡镇允许建设用地区。其中在各乡镇驻地周围及中心村也有少量允许建设区。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内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根据空间发展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划定了47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城区周围、各乡镇驻地及社区(中心村)驻地周围。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新增指标的同时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的,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使用。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牛山森林公园等地区划入禁止建设区。主要分布在湖屯镇泰临路以北,王瓜店镇以北,老城镇西北,潮泉镇东北部。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2486.08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四、限制建设区
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各乡镇均有分布。全市限制建设区面积为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一、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一)按照“逐级管理、规模统筹、空间管制”的原则,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8254.73公顷以内。
(二)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农用地转用,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农用地转用,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强化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确保科学选址和合理用地。
(三)加强对建设用地的供给控制和需求引导,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2020年,市域范围平均每公顷建设用地的生产总值不低于416万元。
(四)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低效的土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二、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一)积极培育“中心城区—重点镇—中心镇—一般镇”的空间结构,不断促进人口、产业向城镇集中。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5.11公顷以内。有序疏导中心城区职能,加快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重点镇建设,合理控制一般镇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建制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约6233.54公顷。
(二)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建设用地利用标准,推动城区、中心镇集约高效建设。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建设规模,加快形成中心地区核心功能集聚、边缘集团功能优化、绿化隔离地区美化、外围地区发展协调的良好格局。
推动重点镇人口增长、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推进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通过制定有关标准,严格控制新增人口、产业对有限土地资源的消耗。
(三)推进开发区的用地空间整合。按照分工明确、运行高效、节约资源、集约用地的要求,统一规划,有序发展。开发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尤其是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三、积极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一)鼓励乡镇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工作,针对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居民点多、小、散等问题,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用地规模;明确中心村,通过政策的引导,鼓励改造中心村,撤并自然村,适当减少村庄数量,扩大村庄规模,优化村庄整体布局。引导农村住宅建设向多层、高层发展,农业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资金投入。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资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项目预决算、投资评审等制度进行管理。另外坚持“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三)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度,对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统一组织和管理,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成立管护机构,完善管护体系,建立项目管护长效机制。
第六章&&& 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综合整治是确保实现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措施,同时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又可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城镇拓展空间,因此规划期内要大力开展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活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充分利用低效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任务
(一)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二)大力加强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三)加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力度,深入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挂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近期完成补充耕地义务量40.0公顷;至规划远期完成补充耕地义务量818.0公顷,耕地质量得到提高。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结合区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要求,按照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对一致且比较优越、分布相对集中、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原则,划定4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一)北部采煤塌陷地复垦区
主要包括北部矿区老城镇、石横镇、湖屯镇、王瓜店镇四镇,该区域设立12个重点复垦项目,规划复垦面积456.1公顷,增加耕地393.0公顷,投资5220万元。其中老城镇规划2个重点项目,复垦面积26.7公顷,增加耕地9.7公顷,计划投资230万元;石横镇规划4个重点项目,复垦面积186.8公顷,增加耕地164.6公顷,计划投资2130.0万元;湖屯镇规划3公顷重点项目,复垦面积119.0公顷,增加耕地119.0公顷,计划投资1640.0万元;王瓜店镇规划3个重点项目,复垦面积123.6公顷,增加耕地99.7公顷,计划投资1220万元。部分重点项目有石横镇南大留旧村复垦、湖屯镇北部村庄采煤塌陷地复垦、王瓜店镇西大封塌陷地复垦等。
(二)中部中低产田整理区域
该区域包括王庄镇、安临站镇、仪阳乡。这部分地区山区丘陵地较多,是肥城市中低产田改造重点区域,该区域设立6个重点项目,规划整理面积5178.5公顷,增加耕地90.8公顷。计划投资1230万元。其中王庄镇规划1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986.3公顷,增加耕地20.0公顷,计划投资230万元;安临站镇规划3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为1490.9公顷,增加27.6公顷,计划投资500万元;仪阳乡规划2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2857.9公顷,增加耕地43.2公顷,计划投资500万元。部分重点项目有王庄镇西南部丘陵土地整理、安临站镇大董村土地整理、仪阳乡南阳土地整理等。
(三)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区域
该区域主要集中在南部平原区,包括边院镇、安驾庄镇、汶阳镇、孙伯镇,规划建成我市基本农田示范区。设立6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为8465.9公顷,增加耕地58.7公顷,计划投资920万元。其中边院镇规划1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1705.5公顷,增加耕地15.3公顷,计划投资210万元;补充耕地132.1公顷;安驾庄镇规划2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1454.0公顷,增加耕地15.4公顷,计划投资330万元;汶阳镇规划1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3177.8公顷,增加耕地19.8公顷,计划投资240万元;孙伯镇规划2个重点项目,整理面积2128.6公顷,增加耕地8.2公顷,计划投资140万元。部分重点项目有汶边平原基本农田整理、孙伯镇五埠村基本农田整理、安驾庄镇龙岗石村基本农田整理等。
(四)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及重点项目
该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丘陵地区,主要是仪阳乡百忍村土地开发项目,开发面积为131.1公顷,增加耕地121.4公顷,计划投资1900万元。
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详见附表15。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一、规划目标
规划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力度,主要整治对象为农村居民点、农村独立工矿和采煤塌陷地。
2005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0799.3公顷,农业人口为73.9万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46.1平方米,超出山东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有关规定标准,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挂钩)潜力较大。
规划期内以潜力较大、投资较小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为重点,规划拆旧面积6283.51公顷,其中用于安置4973.83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挂钩)类型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挂钩)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 (一)撤村建居型。对城中村和城边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全市共有16个城中村由村委会变为居委会。如新城街道刘庄村,现有人口2681人,村庄占地40余公顷,按规划,新的社区建成后,占地20公顷,可节约土地20公顷。
  (二)小城镇集聚型。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小城镇做大做强。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率先启动。全市共涉及12个镇50个村,通过改造后,建成12个城镇社区。如石横镇驻地共有6个村,现有人口9100人,村庄占地106.7公顷,通过改造建设城镇社区,可节约土地53.3公顷。
 & (三)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全市有300余个村庄建设成60多个新型社区。如仪阳乡石东、石西、石北三村建设为石坞社区,将周围张袁村、沙沟峪村、河洼村等并入该社区。
  (四)村庄整治改造型。对区域内村镇体系规划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
  (五)逐步撤并型。对区域内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
  (六)整村迁建型。对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压煤区、水库库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根据肥城市煤田近年来煤炭产量在400-600万吨,预计肥城的采煤塌陷地面积会以120.0-180.0公顷/年的速度继续塌陷,将会有湖屯镇张店村、曹庄村,石横镇北大留、南大留,老城镇曹庄村等7-8个村庄搬迁。
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挂钩)类型详见附表17.
三、实施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国土、发改、城建、监察、财政、审计、农业、民政、环保、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及实施计划,协调解决规划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要在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要求,分析研究本辖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数量、规模及分布情况,然后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报经上级批准后,分批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可以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真正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滚动发展。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投资保障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1)各级政府对村庄改造给予积极支持。政府既可对节约土地的村庄给予建房补贴,也可对村庄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2)建立村庄改造融资机制。将部分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3)对实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村庄改造,确保专款专用、渠道畅通。(4)投入资金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户投入为辅的原则,由政府与农户共同承担。
(四)分类指导,完善政策。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模式,可以结合工业化的发展,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农民住宅的翻建逐步实施,决不能一哄而上,搞一刀切。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专用管理,保证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单独使用,做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的封闭运行。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度,对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统一组织和管理,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在拆旧、建新及土地复垦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同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深入开展有关土地的国情国策宣传,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土地生态功能分区
一、牛山国家森林公园
分布在市域北部地区,北临济南,东与泰山一脉相连,西接平阴。涉及乡镇有潮泉镇、老城镇、王瓜店镇、湖屯镇。该区域面积3252.6公顷,植被覆盖率高,规划期内重点保护林业植被及珍惜物种,适宜发展林业、旅游。
二、水资源保护区
从流域方面看,北、东、南三面均以康王河流域分水岭为界,西面以米山岭一线为界。该区域水域面积广,水生植物多,规划期内重点保护水质,不受污染。适宜发展水产养殖业,并进行水生植物保护,洪水蓄洪。
三、沿河生态区
主要分为南北两线,北部为康王河沿河生态区,南部为大汶河及其支流漕浊河沿河生态区,规划期内,重点保护沿河绿地。该区域优化城市布局结构,为人们创造了舒适的城市生活空间。
四、采煤塌陷区
分布在北部四镇71个行政村,面积大约有5000公顷,大致集中分布在泰肥铁路以北地区,呈东西走向。该区域主要通过农业工程、湿地工程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适宜发展养殖业、旅游业。
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全市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型的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肥城市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社会文明开放、环境优越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一)基础性生态建设
基础性生态用地是指在合理利用条件下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如改良气候、提高土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调水能力等)的用地类型,包括林地、水面、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规划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视,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和水域,严格控制对生态公益林的开发利用,稳定市域内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并统筹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在土地利用结构方面,我市确保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得到稳定发展,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良好,并且与建设用地布局协调。
为稳定生态用地的发展,我市在规划期内将继续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深挖土地整理和复垦潜力,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采取占一补一策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完成补充耕地义务量818.0公顷,有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生态用地数量。
(二)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带给当地人们福利改善、出行方便、运输快捷、收入增加、信息畅通、思想解放等方面的深刻影响外,也会带来诸如侵占农田、水土流失、拆迁及噪声扰民、生态分割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我市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泰聊铁路建设、泰临公路改造项目、济兖路改造项目、群将湖水库加固工程等等这些基础设施作为区域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将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同时也是区域生态廊道。
(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与生态环境
我市山多河多,受地形影响,降雨季节又相对集中在七、八月份,水土保持措施不足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其他灾害。因此,我市应加强水土保持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积极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严禁滥伐林木,加强森林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实行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规划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5%,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四)加强土地环境保护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严禁向水源地和农田排放工业污水,严禁向农田倾倒固体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水和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必须关闭整改直至达标排放。使工业废水处理率、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积极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加强重点地区生态保护。规划期内,重点进行康王河、汶河等堤防工程;建设群将湖、尚庄炉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严禁在其周边进行污染项目建设,加强水质监理,使其水质达到3类水质以上标准;加强牛山林场、陶山、云蒙山、龙山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生态退化及生态脆弱区治理工程等。
加强对农用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的有机农业;积极开展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通过农业工程、湿地工程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适宜发展养殖业、旅游业,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土地的活动。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转换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缓解资源约束矛盾,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农业发展之路,实现农业良性循环和资源高效利用。
(一)有机农业开发模式。发展有机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产品的生产,解决现代农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到2020年,秸秆的利用率达到100%。
(二)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全力推行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促进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鼓励进行林粮间作、林果间作、果粮间作等方式发展种植业或畜牧业。
二、工业土地利用模式
加强对煤炭工业改造,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尽可能挖掘煤炭工业的潜力,为整个肥城市的经济转型与提升创造条件。在煤炭工业挖潜的同时,适当延伸煤炭产业链,尤其是应大力发展煤电一体化,形成完善的能源产业体系。积极争取大型火电项目,提升能源基地的地位和含金量。加大对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利用煤矸石发展建材业。
以现有精细化工、机械电子、新型建材等为基础,发展和完善基础工业体系,引进和扶持大型企业集团。继续鼓励民营工业发展,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建立分工明确、级配合理的工业体系。
三、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
结合泰安市旅游业的深度开发和我市自身的资源优势,将旅游业和生态农业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旅游业。以牛山国家森林公园、桃源世界旅游区、桃花源温泉旅游区、汶河长滩生态农业旅游区等旅游景点为主干,将肥城市打造成为集观光、休闲度假、会议商贸等功能于一体的优秀旅游目的地。
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现代物流、商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发展,推进餐饮娱乐生产的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大型回收、控制过度包装,实现生产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源减量化,产品和服务再利用,废弃物资源化。
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次序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根据“多方协调、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优先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定量到村、定位到块、定责到人”的要求,设立标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64556.9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57767.0公顷。
管制规则:&&&
1、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培肥基本农田地力,推广秸秆还田,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农田质量,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和生态农场建设。确保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767.0公顷。
2、鼓励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3、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4、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其他零星用地,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5、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6、多划的基本农田应遵循基本农田管制和建设政策进行管护。规划期内独立建设项目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时,从多划的基本农田面积中相应扣减。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主要包括现状一般耕地、园地、畜禽饲养用地等设施农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和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划定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18062.28公顷。
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限制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
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型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规划中未列明、或虽已列明但未安排用地布局的线型建设项目,须由规划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选址和用地的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审批。
管制规则:
1、控制区内的农用地转变用途。区内农用地应培肥地力,主要用于栽植粮油作物、蔬菜、果树、养殖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该区内的耕地时,除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外,还应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由用地单位和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不能开垦的,须缴纳耕地开垦费。
2、鼓励对该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逐步整治“空心村”,增加农用地面积。
3、区内现状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主要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迹地。林业用地区分布较为零散,并呈现点、带、片结合的空间分布特点,多分布于山坡、居民点周围及河流水系、道路两侧。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14770.47公顷。
管制规则:
1、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有计划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严禁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严禁乱砍乱伐乱采。
2、区内荒山荒坡地应根据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开发整理成林地、耕地或建设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为城镇村空间集中拓展的区域,包括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分为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四个级别。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8680.28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8352.48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工矿建设、村镇民宅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和建制镇建设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林地、山体、水面等。
2、按照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鼓励按照规划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用地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城市绿化隔离带的建设与基本农田的保护统筹考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鼓励其他零散分布的工矿企业向本区集中。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同时积极推进废弃工矿用地的土地复垦治理,鼓励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4、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整。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以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以及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独立建设用地。规划独立工矿区面积1348.16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2、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3、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第六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内部的观赏、游览、交通、通讯、水、电、热、气、防灾等设施用地。主要包括龙山公园等观赏用地,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30.76公顷。
管制规则:
该区内的土地除满足土地使用要求外还需服从生态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风景旅游区的建设应突出资源保护,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在不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安排与旅游开发相关的建设用地。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防止对水体和水域的污染、保证水资源的利用质量;鼓励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与生态环境的改善相结合,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区内的建设活动。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一、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土地利用空间组织重点优化生产力布局,集中打造高新区、石横、汶边“三大经济板块”,推进“资源集中、用地集约、项目集聚、产业集群”。根据各乡镇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与旅游业发展等经济社会资源特点,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一)新城街道
作为肥城市城区所在地,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强化其聚集与辐射功能。
土地利用方向:重点搞好城镇建设,合理控制城镇规模,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作为管理、商贸、服务基地,以建设肥城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为目标,带动其他乡镇发展。
(二)王瓜店镇、石横镇、湖屯镇、老城镇
位于市域北部,依托煤炭、电力、钢铁、化工等能源,是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重要的工业基地。
土地利用方向:吸引企业向开发区聚集,工业用地优先供应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工业,注重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水源地生态防护,防止工业污染,加强塌陷地复垦和生态保护。
(三)汶阳镇、安驾庄镇、边院镇、王庄镇、桃园镇
位于市域南部,该区域有丰富的石膏、岩盐等矿产资源,农业发展较快,是全市重要的肥桃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业生产加工基地。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业生产和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积极进行生态农业建设,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扩大农业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等深加工产业。依托肥桃产业及低山丘陵环境发展旅游业。
(四)孙伯镇、潮泉镇、仪阳乡、安临站镇
该区域山地丘陵较多,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在基础产业的带动下注重发展旅游观光业和林果业。
二、主要控制指标
按照保红线、保发展的指导思想,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必须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低于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其他预期性指标应当采用科学有效的实施保障措施,力争实现;基本农田分解到村,具体到地块。各类规划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表5-附表12。
根据各乡镇特点、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按照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方案,在县、乡镇两级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坚持科学性和节约性集约用地原则,兼顾需要与可能、绩效与公平的前提下,保证重点、统筹安排、综合平衡,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综合平衡法,并经广泛讨论和协调,将县级主要规划指标分解到各乡镇。
(一)新城街道是中心城区驻地,为完善和强化主城区经济职能,发展商贸流通,提升服务业档次和水平,提高城区人民生活品质,扩大辐射范围,规划期内预留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王瓜店镇、石横镇、湖屯镇和老城镇以发展工业为主,为加强与主城区的分工和合作,提高现有基础产业产品质量,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加快企业发展,提升镇区服务功能,规划期内安排一部分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其工业用地需求。
(三)安庄镇、汶阳镇、边院镇、王庄镇、桃园镇以发展农业、有机加工业为主,为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加大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快工业化进程,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北部工业区相呼应的局面,规划期内安排一部分建设用地指标。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规划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本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的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并结合当地实际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好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位置;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及制度
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
(一)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各级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五不准”执行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等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三)完善逐级调控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作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以市级规划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规划分解的各项用地指标,并在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结构布局等方面与上级规划做好充分衔接。
二、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和管制规则,以及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审核项目用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落实计划指标;严格以实际用地考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防止超计划批地用地。
(二)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评价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充分利用遥感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执法检查等各类调查成果,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督促和引导各级严格实施规划。
(三)建立批后监管工作新机制。
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增加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职能,使全市批后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三、强化土地规划监督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规划执法监督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规划实施的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建设垂直型的监察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推广监察员制度。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依法查处,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一)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二)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第二节& 完善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保障机制
一、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
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条工作主线,不断实践耕地保护的综合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分解落实,建立各级、各相关部门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机制
(一)各级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将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施规模化保护和建设。鼓励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通过调整补划逐步向保护区集中。
(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投入,积极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鼓励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加强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行为,按照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与生态改造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的“三结合”的要求,进行土地综合整治。
(二)在项目建设方面,进一步抓重点,拨亮点,破难点。一是坚持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突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二是继续搞好中低产田改造。三是切实抓好“腾空地”及废弃地的复垦。四是加快年度结转项目的实施,力争复垦一个项目验收一个项目。
(三)在工程管护方面,多式并举,构建长效机制。一是成立管护机构,完善管护体系。项目工程移交后,项目区乡(镇)、村分级成立相应的项目后期管护领导机构,制定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建立项目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三是实行后期管护考核与新项目资金投入相挂钩;凡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乡镇,将减少对其新项目的资金投入。
第三节& 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制度
为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又好又快发展。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区域用地结构布局。
二、制定耕地保护和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的激励机制
(一)强化价格调节机制。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占地成本,发挥地价杠杆作用,遏制用地粗放浪费现象;加大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盘活用好存量土地;研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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