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规定,女子户籍所在地交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参加公作后或解婚后户口

关于农村户口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关于农村户口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帮我母亲问的,今年56岁了,户口地市在丽水碧湖九龙,不知道还能不能办养老保险,是不是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要办怎么办?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 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日起施行。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9年试点,2020年前全面实施。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否&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资源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内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 新农保了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基金筹措上主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集体补助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寻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 新农保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铁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作额,可以依法继承。关于养老金的领取条件为年满60周岁,对于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的感言:非常感谢,很详细
可以办新农村养老保险,带身份证和照片到当地的劳动保障政务大厅,那里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帮助,使你顺利的参保
的感言:3Q
略懂社热议
新型农村养老正在普及中,只要老人的女子参保,老人够60岁是免费领取每月的保险金的,
可以的,不过要复印件的
略懂社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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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2015北京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规定欢迎光临,这里是语录频道!位置:>>2015北京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规定本文目录
按照北京市目前的政策规定:
1、京外户口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尚不能在北京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通常在北京停缴后,应当将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中个人帐户的部分转移至户口所在地。
2、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的比较复杂。由于养老保险分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并且社会统筹基金由缴纳地管理,所以在地方之间的壁垒尚未打通之前,异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能会有一定困难。这是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所具有的弊端。也就是说,如果地方和地方之间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可以转移或者共享,才有可能异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目前只有个人帐户的部分可以转移。
3、假定你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直至到达退休年龄,如果现行政策不变,那就只能将个人帐户部分转移至户口所在地。但即使如此,也会在在一定的麻烦,比如,你在黑龙江并未缴纳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没有你的贡献,不知道当地是否允许你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异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我想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应当会有变化的,但具体的时间和变化的内容还说不太清楚。外地户口在北京养老 医保跟养老保险能否转移?沙发问:孩子想让我去北京养老,但我听说户口不在北京,医药费要回原籍报销,而我需要长期吃药。那么,我可以将原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北京吗?
答:退休人员无论户籍是否在本市,都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规定,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享受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类人员按照原籍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为了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能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实现异地支付,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参保人员异地就诊虽然有望实现即时报销结算,但需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报销。
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进京落户或工作的人员,可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到北京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并在本市继续参保。
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在受理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完成相关手续,终止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最后由参保人持联系函、本人身份证、户口、医保证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即可。
若参保人在北京还没有找到工作或社保接收单位,参保人需先同北京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如果对方明确回复同意接收,同样可以办理社保关系的异地转接。希望本文2015北京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规定能解决您的问题。请记住我们的网址:2015北京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规定的相关栏目网友推荐的经典语句最新发布的语录最新发布的帖子本文相关搜索结婚后户口已转移,所交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_户口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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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是河北农村户口,结婚后转移到山东来也是农村户口,现在村里又开始催缴今年的养老保险了,不知道怎么把她以前在河北交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山东这边户口所在地来,医疗保险能同时转吗?上次村里交过医疗保险,也给她交了,以前的就不用管了是吗?但是养老保险必须得转移过来吧,怎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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