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团体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怎么办

买保险就上大家保!&&& 团体意外险理赔流程介绍(图文详解版)
团体意外险理赔流程介绍(图文详解版)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为员工购买员工团体意外险是一个企业老板责任的体现,也是企业文化塑造不可缺少的一笔。购买了,对于企业本身来说也有不少好处。如被保员工在保险期内出现意外事故的话,保险公司的赔偿也能很大程度上减轻公司的经济压力。购买了团体意外险的企业,如果员工出现,应该如何申请团体意外险理赔呢?大家保保险网将详细为消费者解读团体意外险理赔的流程。一、团体意外险理赔流程:1、员工发生意外后,企业负责人需要及时拨打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被保险员工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1)医学诊断证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员工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以下是员工的具体理赔流程:二、各保险公司理赔电话:员工出险后,企业负责人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申请理赔。以下是我国几大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太保保险理赔电话:95500;天安保险理赔电话:96223;平安保险理赔电话:95512;大众保险理赔电话:;中华保险理赔电话:95585;中国人寿理赔电话:95519;理赔电话:95500;平安人寿理赔电话:95511;泰康人寿理赔电话:95522;新华人寿理赔电话:95567。前一篇: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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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在进行赔付时工伤保险津贴和意外保险并不冲突,仅住院治疗费不会重复理赔。因此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经营风险都会选择为员工投保意外险,但个人保险满足不了企业人员流动,要求替换被保险人的需要。
对于企业来说,购买团意险则可满足这方面需求
国寿财险安心保团意险
依托国寿强大的营销理赔服务体系,该产品在全国各地均可投保,承保1-5类职业,可更换被保险人。高性价比,高保障,是各大企业减负首选。
国寿财险安心保团意险
(登录PC投保)
适合人群:
18-65周岁,1-5类企业员工
投保地区:
全国通保(除港澳台)
保障期限:
(暂且仅限PC端购买)
保障内容:
意外身故、残疾
5万~60万可选
意外医疗保障
5000~10万可选
意外医疗津贴
30元/天~200元/天可选
18-65周岁的1-5类职业可投保;
自选保障,意外伤害保额最高可达60万元;
可增、减或换被保险人(换人率为50%);
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超过30人有折扣。
如3类及3类以上被保险人数占50%,总单人数不得低于35人;
本产品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不包含骨折津贴
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要重视员工安全,全面考虑员工的职业风险概率。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是每个企业的责任,同时也是企业降低经营风险的手段。国寿财险安心保团意险是企业必不可少的保障,给您的员工更多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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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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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它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年龄在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家安全、工商、税务、物价、海关、城监、卫生检疫、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二、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本保险的附带被保险人。三、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五人。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险责任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3.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4.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附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的职务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身故或者残疾的,本公司在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一或者第三项约定给付保险金。几名附带被保险人同时遭受他人故意侵害时,本公司将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依受害人数平均分摊后按本款约定分别给付保险金。
第六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七、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八、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九、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二、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20%。三、保险费依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第八条残疾程度的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第九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本公司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受益人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本保险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本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若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十二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一、被保险人或者附带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或者附带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有关部门出具的附带被保险人遭受恶意侵害的证明;6.被保险人或者附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被保险人或者附带被保险人残疾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三、上述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五、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六、如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七、申请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的变动一、投保人因所属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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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山东 青岛];&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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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中国人寿团体意外险最少是多少人?
[导读]:中国人寿团体意外险最少是多少人?专家: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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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团体最少是多少人?
咨询网友:123 (深圳)
专家解答:
深圳 中国人寿 苗贵华
您好!中国人寿的团体意外险要求5人(含)以上,可附加意外医疗费用保险、住院、保险、住院保险等,费用多少根据保额、给付比例、免赔额、职业风险级别等来确定。欢迎您联系我,我将提供详细的资料、条款等,为您公司团体做合适的保险保障计划。祝您一切顺利!
平安团体意外险,8人以上更优惠。意外身故10万,意外医疗1万(全额报销)还有意外住院津贴。
深圳 中国人寿 陈志强
您好!中国人寿团体意外险最少是5人就可以算团体了!超过30人的团体就可以取消免赔额,申请100%报销了!至于赔付额是多少根据您的保额来定!
深圳 中国人寿 吴文兵
团体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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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身故/残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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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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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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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显示均为向日葵已认证会员,其资料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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