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机关事业女工人退休55退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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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经信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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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经信科局&
一、祁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类
1、单位名称:祁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政府楼445室& 办公电话:6264412
&&& 2、职能介绍:
&&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县工业产业优化升级;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重大专项科技,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订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管理全县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办法;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物流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办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金{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办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 (十五)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
(十六)参与和指导园区发展规划,落实有关产业园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产业园区合理布局、项目进园和集群发展。
(十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政策,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
(十八)归口管理全县冶金(含电子)、机械、轻工、化学医药、纺织、建材等行业工作,组织指导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规章制度;拟订电力(含水电)、食品等行业的规划和行业规章,实施行业管理。
(十九)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拟定编制全县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散装水泥的生产、运输、使用及技术开发工作实行指导、协调与服务;做好新建、扩建散装水泥设施项目的论证、审批:负责全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审核及监管;负责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十)负责指导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贯 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调查取证;负责对违反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实施电力行政处罚或作出电力行政处理决定并强制执行;负责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电力行政执法权。
(二十二)负责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组织对全县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察;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负责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用能项目投产竣工验收中能耗指标的达标监督;负责组织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资格考评、持证上岗专业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能源监察执法(监测)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党委书记、局长汪选明负责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局财务审计工作。办公室电话:6263364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曾裕民协管局党务工作,主管电力行政工作。办公室电话:6287900
副局长张明负责轻工总公司全面工作,分管环境与能源综合利用股工作。办公室电话:6287909
副局长陈宝玲分管投资、法规与科技股、重点工业项目、中小企业等工作。办公室电话:6264639
副局长彭瑛分管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电话:6186698
副局长陈志涛分管局办公室、产业政策,协管局机关财务审计工作。办公室电话:6287909
副局长周曙光分管信息化推进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电话:6287907
纪委书记周东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政工人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联系本系统省、市驻祁单位和县属未改制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6287901
党委委员曾吉林负责县焦化有限公司全面工作,分管经济运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电话:6264639
工会主席徐志军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县矿山工业管理办公室工作,兼管局财务报账工作。办公室电话:6287907
党委委员徐立生协管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电话:6297839
4、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值班、信访、接待、会务、宣传、网站、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负责财务、机关资产、车辆、基建及维修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及会议组织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彭凌。联系电话:6264412
(二)经济运行股
负责经济运行的日常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应急状态下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承办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研究全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
调度分析全县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工业物流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煤炭和铁精粉、铅锌粉铁路运输计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龚萍。联系电话:6287903
(三)产业政策、法规与科技股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联系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县域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资金安排预算。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政策,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
承担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人:曾文艳。联系电话:6287902
(四)环境与能源综合利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办法,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省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
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研究全县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的改革政策;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金县年度发用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力价格政策,参与电价整顿、调整和改革工作。负责人:颜娜。联系电话:6287902
&& (五)信息化推进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指导城市及社区、农业和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市场管理;指导乡镇信息化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无线电频率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电磁环境测试、无线电设备检测、技术审查、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维护;承担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谢冰勋。联系电话:6264412
&& (六)人事宣教股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管干部的呈报任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工业行管办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人事、工资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经信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联系工业系统行业管理办公室;调查分析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研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经信系统各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定期分析研究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分析企业稳定情况,排查和参与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不稳定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困难企业解困和困难职工帮扶;接待处理企业职工来信来访;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国企改革督办任务。
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参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工业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指导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负责人:官志亮。联系电话:6186697
(七)祁东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 负责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大队长:彭凌。联系电话:6297839
&&& (八)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拟定编制全县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散装水泥的生产、运输、使用及技术开发工作实行指导、协调与服务;做好新建、扩建散装水泥设施项目的论证、审批:负责全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审核及监管;负责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负责指导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贯 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主任:彭瑛。联系电话:6186698
(九)祁东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县中小企业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提供社会服务。主任:陈志涛。联系电话:6287909
(十)祁东县矿山工业管理办公室
&&& 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煤矿工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
&&& 负责对全县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对煤矿业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实施处罚。
&&& 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 负责煤矿《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呈报和监督管理、矿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煤炭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承办县政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李松岳。联系电话:6386951
5、热线工作分管领导:陈志涛&& 联系电话:6287909
&&&&&&&&&&&&& 经办人:彭& 凌&&& 联系电话:6264412
&&&&& &&&&&&&&&&&&&&&&陈福亮&&& 联系电话:6264412
&&& 二、祁东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类
&& (一)电力行政执法
&&& 1、分类:危害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类
&&& 2、违法行为名称:破坏电力设施、违规危害供用电、盗窃电能。
&&& 3、执法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
②《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
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4、处罚原因和处罚标准
&①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施和技术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证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③违法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④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⑤盗窃电能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⑥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处罚程序和时限
&&& ①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日内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填写《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报主管领导批准;
&②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送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③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制作好笔录;
&④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登记保存,需要检验、检测的应当送法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⑤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受的权利。
&⑥当事人对处罚不服,要求听证的,应当将意见及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听证机构组织听证;对听证机构在听证中提出不同处理意见的,应当针对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说明。
6、执法主体
祁东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7、执法程序
&&& 执法时,需2名以上执法人员向违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整个执法过程,并作好笔录,对违法行为进行强制制止,如违法人员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强制执行。附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一般流程图
&&&&&&&&&&&&&&&&&&&&&&&&&&&&&&&&&&&&&&&&&&&&&&&&&&&&&&& ↓
&&&&&&&&&&&&&&&&&&&&&&&&&&&&&&&&&&&&&&&&&&&&&&&&&&&&&&&&& ↓
8、联系单位:祁东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9、报告地址:祁东县政府办公大楼449室
10、联系人:谢兆平
11、联系电话:6297839
&&& (二)墙体材料行政执法
&&& 1、分类:行政处罚
&&& 2、违法行为名称:违规使用粘土实心砖;违规使用粘土实心砖,逾期不改正;未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逾期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3、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罚款(按粘土实心砖使用量,对工程建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加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专项基金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4执法依据:(1)《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2)《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8]5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5、执法主体: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6、执法程序: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人以上持本人行政执法证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到达现场后打开执法记录仪、亮明身份,出示证件、填写检查登记表,并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取证;现场发现违法行为,可当场口头责令改正或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现场签字;复查未改正的,向被检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有陈述、申辩权,陈述、申辩结束后,不改变原行政处罚意见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7、联系单位: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8、办公地址:原乡镇企业局3楼
&&& 9、联系人:刘永红
&&& 10、联系电话:
&& (三)散装水泥行政执法
&&& 1、分类: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
&&& 2、违法行为名称: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违规使用袋装水泥,逾期不改正;未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逾期不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3、处罚种类:责令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罚款(违反《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按照使用袋装水泥每吨六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擅自使用袋装水泥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限期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使用袋装水泥每吨三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二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责令改正,限期补办确认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违反《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未缴专项资金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4执法依据:(1)《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5、执法主体: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6、执法程序: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人以上持本人行政执法证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到达现场后打开执法记录仪、亮明身份,出示证件、填写检查登记表,并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取证;现场发现违法行为,可当场口头责令改正或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现场签字;复查未改正的,向被检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有陈述、申辩权,陈述、申辩结束后,不改变原行政处罚意见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7、联系单位: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8、办公地址:原乡镇企业局3楼
&&& 9、联系人:刘永红
&&& 10、联系电话:
&& 三、祁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类
&& (一)项目核准许可
&&& 分类:工业技改项目核准行政许可
&&& 1、项目名称:工业技改项目核准
&&& 2、申请受理机关:经济和信息化局
&&& 3、申请决定机关:经济和信息化局
&&& 4、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 (1)项目申请书
&&& a.申请人情况
&&& b.拟建项目情况
&&& c.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 d.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 e.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f.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
&&&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申请人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5、办事流程
&& (1)企业投资建设须经核准的项目,须按照国家、省、市、县核准权限及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出申请。
&& (2)项目核准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7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请人补齐或者补正。
申请人按照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后,项目核准机关予以正式受理。
&& (3)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7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 (4)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项目核准机关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 (5)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书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书是否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审核结论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说明延期理由。
&& (6)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核准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 6、许可数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布局要求即予许可
&&& 7、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 8、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 9、收费依据:无
&&& 10、联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11、办公地址:县政府主楼四楼西
&&& 12、联系人:刘玉芳
13、联系电话:6287902
(二)项目备案许可
&&& 1、分类:工业技改项目备案行政许可
&&& 2、项目名称:工业技改项目备案
&&& 3、申请受理机关:经济和信息化局
&&& 4、申请决定机关:经济和信息化局
&&& 5、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 (1)项目备案申请书
&& &&a.申请人情况
&&&& b.拟建项目情况
&&&& c.相关资料情况(规划选址、土地、资金等)
&&& (2)项目备案申请表
&&& (3)项目所在地村组、乡镇签署意见
&&& 申请人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6、办事流程:
&&& (1)项目备案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属于备案管理项目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7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或者补正,属于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当场或者在7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衡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核准。
&&& (2)项目备案机关在进行备案审查时,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备案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备案机关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 (3)项目备案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应当予以备案。项目备案机关应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备案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但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 (4)予以备案的项目,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下达《祁东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并抄告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的项目,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 7、许可数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布局要求即予许可
&&& 8、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9、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 10、收费依据:无
&&& 11、联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12、办公地址:县政府主楼四楼西
&&& 13、联系人:刘玉芳
14、联系电话:6287902
&&& 四、祁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征收类
&&& (一)墙体材料基金征收
&&& 1、分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行政征收
&&& 2、项目名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 3、申请受理机关: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4、申请决定机关: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5、申报材料:经规划部门确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报建的面积缴费审批表
&&& 6、办事流程:(1)申请人向政务中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窗口提交审批表,办理人员核实面积并登记;(2)面积符合规划部门认可的,办理人员当即开具缴费金额;(3)申请人到政务中心收费窗口缴费。
&&& 7、法定时限:当日办理
&&& 8、收费项目名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9、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征收
&&& 10、收费依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8]53号)
&&& 11、联系单位: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12、缴纳办公地址:祁东县政务中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窗口
&&& 13、联系人:周海舟
&&& 14、联系电话:
&& (二)散装水泥基金征收
&&& 1、分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行政征收
&&& 2、项目名称: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 3、申请受理机关: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4、申请决定机关: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5、申报材料:(1)经规划部门确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报建的面积缴费审批表
&&& 6、办事流程:(1)申请人向政务中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窗口提交审批表,办理人员核实面积并登记;(2)面积符合规划部门认可的,办理人员当即开具缴费金额;(3)申请人到政务中心收费窗口缴费。
&&& 7、法定时限:当日办理
&&& 8、收费项目名称: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9、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征收
&&& 10、收费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07]1号)
&&& 11、联系单位:祁东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12、缴纳办公地址:祁东县政务中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窗口
&&& 13、联系人:周海舟
&&& 14、联系电话:
发布人:祁东县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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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东县人民政府  承办:祁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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