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起点文学网站签约 全版权到底是全版权代理还是转让

细数大神作者在版权上栽的坑:全因姿势不够正确?
转载自:如是娱乐法
近几年影视行业内发生了数起版权争议事件:从《盗墓笔记》、《鬼吹灯》、《芈月传》到《匆匆那年》,每一个知名
IP 都在版权上闹出了幺蛾子。知名 IP 况且如此,其他原创 IP 的版权交易情况可想而知。
国内如今版权交易市场并不规范,原作者对版权知识的缺乏,在卖出版权时对自己的权利不明晰和没有掌握足够的谈判技巧,导致了合同中的漏洞被他人利用,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害的结果。
如是君今天就来跟大家盘点一下大神作者们栽过的坑。
▌南派三叔《盗墓笔记》:授权合同混乱的心酸
南派三叔卖版权的道路也真是充满了坎坷,光是版权纠纷就闹了几次。
首先是漫画版权的争议。南派三叔曾和上海童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展开过一场「撕逼」大战。曾获得南派三叔《盗墓笔记》的文学作品独家授权的盛大文学在南派三叔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小说的漫画出版权二次授权给了童石,估计是利润分成少了,南派三叔对盛大文学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授权的行为表示不满。
早些年,南派三叔也曾因为《盗墓笔记》页游版权,与人人网经营者千橡网景公司和新浪等企业闹出纠纷,最后对簿公堂。主要原因在于,南派三叔认为自己在2009年签署的《盗墓笔记》改编网页游戏的授权协议不包括后几年才普及开来的「移动端的手机网页游戏」
早期的「页游」是啥样,小伙伴们还记得吗?
所以南派三叔认为对方超越了授权范围,其所推广的wap游戏和app游戏都没有经过授权。南派三叔真是火气冲,又把这俩公司告上法庭,没想到赢了官司。
所以南派三叔就打官司上瘾了?以至于在电影版权上也告告告?显然是在之前太冲动地卖卖卖了。
2012年,南派三叔就将盗墓笔记的电影改编权、摄制权卖给了上海承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然而在2015年的时候南派三叔决定收回版权,因为当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签署一年之内,如果不能开拍,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南派三叔在日向拖延了一年多都没有开机拍摄的承宗文化发出了单方解除通知来解除双方的合同。收回了电影改编摄制权的三叔这才寻找了新的合作方,于是才有了日上海电影集团公布的《盗墓笔记》电影拍摄计划。
在漫画版权的交易中,南派三叔的问题在于签约盛大文学时没有为自己保留对作品交易的知情权;而在网页游戏的交易中,南派三叔的版权交易协议中对「页游」概念定义不清,不过好在他没有对未来的权利进行开发列举,才得以赢得官司;而最后的电影版权里,南派三叔告诉我们一个正确姿势:卖版权要有期限,这样即使耽搁了两年也最终能收回。
相比之下九夜茴因为没写清楚期限吃了亏。
▌九夜茴《匆匆那年》:狗尾续貂的心酸
九夜茴在搜狐视频做了年度良心自制剧《匆匆那年》后,先是大喜然后大悲。喜是因为这个由杨玏和何泓姍演出的网剧超级好看,深得小九和其粉丝的喜爱;悲是因为搜狐在做完这个剧之后,又做了一个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
于是九夜茴发声明手撕搜狐视频,认为自己「没有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改编《匆匆那年》文字作品、影视作品之续集」;认为搜狐视频「在没有得到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改编《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制作出品了所谓的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
我们在搜狐视频回应的声明上找到了答案。原因在于九夜茴授权了小说改编权但没有对改编权的具体含义做定义,于是这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把原小说改编成新的和小说一致的网络剧剧本;二是把原小说改成面目全非的剧本,而且可以无限次数的改。因为搜狐取得的授权期是「永久」,所以搜狐自然可以辩解:「你授权我的本来就是改编权,我买了永久版权,你还天真的以为我只改一次吗?」
法律上一个「改编权」,在行业实践中可能包含多种改编的模式,如果不在合同里规定全了,就会被「狗尾续貂」。可怜的小九现在只能写个新的《匆匆那年》续集,然后再卖新的故事了……
而就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九夜茴又深情发表声明,讲述了她的签约过程——原来吃了这么大亏是因为在做按摩的时候签了合同,没仔细看内容就签了!!!还说了合同里其实有提到「三年」授权期,但没有具体写期限,根本没有「永久」这个词……所以授权协议缺失了重要的构成要件——「授权期」!
这告诉我们:一边按摩一边签合同是错误的姿势!
▌天下霸唱《鬼吹灯》:被平台分销的心酸
鬼吹灯系列是一个以盗墓探险为主题、具有独立世界观的小说,每一部都具有故事发展性,而且是系列小说,因此具备非常高的影视改编价值。据天下霸唱介绍称:《鬼吹灯》总共写了两部八本,第一部和第二部是分着卖的,相关版权由起点中文网出售。第一部卖给中影,第二部卖给了万达。
后续大家也知道了——中影找了陆川拍出来一个我们并不认识的《九层妖塔》。
对于「鬼吹灯」这样一个每一部都具有高度开发价值的系列小说来说,单纯只购买一部小说的版权,是不够聪明的商业做法,不利于连续性的商业开发。因此中影购买「鬼吹灯」第一部后立刻开发《鬼吹灯之九层妖塔》的电影,在整体商业开发构想上,可能有些欠缺。因为对于一个具有连环系列开发价值的
来说,如果只购买其中一部,无论开发的效果如何,电影之后积累的流量都会导入下一步鬼吹灯作品,为他人做嫁衣。这也是影视公司为何在购买系列作品版权开发项目时都会将该IP一系列开发版权都握在自己手中的原因。
而中影之所以落入这样的结局,很有可能是小说版权的独家代理方、网络发布平台起点中文网不想打包全卖,他们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分销」策略(当然也可能是遇见了钱多又任性的中影)。
现在几大主流网络小说平台在与小说作者签约时,已经通过合约取得作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就是所谓的签约期)创作的小说作品的版权(至少是独家代理权),全权的处理小说版权——正因为这样,平台对于作品的版权销售有着绝对控制权,甚至都不告诉作者。也就是说如果平台不帮你推,你的影视版权就卖不出去,如果平台仇恨你,平台就可以把你的版权雪藏了。这对于辛苦码字的网文小兵来说,可能没什么影响,一旦你是网文大神,这就会遏制了你大笔大笔的版权收益——这收益没准儿够你在北京买个房的。
▌蒋胜男《芈月传》:被顶替署名的心酸
就在《芈月传》播出的前几天,《芈月传》的小说原作者也是电视剧编剧的蒋胜男发表微博,指责制片公司剥夺自己著作权,将只提出过寥寥几点审稿意见的王小平宣传成「总编剧」。而《芈月传》片方却说承认蒋胜男是小说原创作者,但因为王小平对剧本进行重新创作,做了大量修改,所以才成为了总编剧。
蒋胜男本想通过编剧执笔保护自己的作品,没想到遇到个老婆是总编剧的强势导演,没有在合约中写上「享有唯一编剧署名权,且制片方加入其它编剧应当经过乙方同意」,造成了虽然获得了同情,在法律上却是惋惜的结局。
▌刘慈欣《三体》:低价出售的心酸
不光是版权合同不规范,在版权交易中作者不想管太多、又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低价卖出版权的情况也不少见。
著名科幻作者刘慈欣的作品《三体》在2015年获得了雨果奖之后受到了全球关注。Facebook
总裁扎克伯格就非常喜欢《三体》,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也对《三体》赞许有加,并且督促《三体》电影的拍摄一定要保证质量。
这位领导你怎么知道质量不能保证了?
按照现在的 IP 论,《三体》应该是属于超级重磅 IP,但是事实上这部作品并未能够给原作者刘慈欣带来多高的版权收入。
很奇怪很震惊对不对?
因为在很多年前,刘慈欣就将这部小说的影视改编权卖出去了。那时候正值小说版权转让低潮期,《三体》又是中国电影技术很难达到的大制作,使得「唯一找上门」的导演张番番是刘慈欣唯一的选择。看起来这样的选择实在太过着急太过轻率了,但是刘慈欣却说:「你真的以为《三体》等了十年二十年还有人愿意拍它吗?」
当年我怎么不认识刘慈欣啊,我也想拍……
在卖出《三体》改编权之前,刘慈欣只卖出过一本《球状闪电》的版权,如今版权到期,重新回到了刘慈欣手中。在卖出《三体》后,中影买了三部短篇的改编权:《流浪地球》、《微纪元》和《超新星纪元》,并在2014年末宣布立项;稍晚,2010年左右,导演宁浩以低价买走了《乡村教师》——从那之后,刘慈欣就没有再卖出作品。
卖出了这么多作品的版权,刘慈欣的钱包并没有因此鼓起来。现在的刘慈欣已经不是当年只要能够卖出版权即使低价也不得不接受的小作者,吸取经验的的刘慈欣,把《地球大炮》等作品都上架到了云莱坞(一个新型的版权管理与运营平台,每日来自阿里、乐视影业的上千名制片人使用其寻找改编故事),希望通过更智能的方式运营版权——他只能为新作努力找个好人家了,然而这也无法改写已经卖出的最著名的《三体》的遗憾。很多作家一辈子可能只能写一部《三体》,就像
JK罗琳,如果《哈利波特》系列不能让她吃一辈子,现在的她有可能还在为给孩子买学区房发愁啊!
▌到底该怎样才是卖版权的正确姿势?
版权交易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签合同前的谈判,据理力争最大利益;二是合同的严谨,不留下供人利用的漏洞。买家会用尽一切可能的方式对交易情况进行渲染,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者唯一留在手里的,可能就是纸合同。
如今 IP 运营产业链逐渐成熟起来,对作者而言,每一次新技术革命都是作品版权再次开发的机会。版权划分越详细,对作者就越有利。影视行业这一块电影、网络剧、电视剧等改编摄制权,动漫这一块的动画漫画改编权,游戏领域的网页游戏、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甚至VR
游戏改编权都是版权下的细分权力,将转让出去的部分版权给出明确定义做一个封口,对作者来说就可以利益最大化,同时也避免了授权出去的版权在行使过程中侵害其他版权。
既然大神作者们都会被坑,也就是说版权交易产业链本身是存在问题的,他的乱象并不是由一家两家的公司导致。影视行业迟早会迎来版权交易的公开透明,让作者能够有更多的选择,收获更合理的授权费用——只有这样才是能让大家努力认真地去做作品、做好作品。未来的影视市场,小说将成为影视改编的重要来源,作为内容的创作者——原著作者,对比拥有雄厚资本的制作方,原作者真的势单力薄,可就是这些大神们,构建了我们娱乐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内容世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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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6明年砸3亿争当网老大
  文学库存40万部小说要做全版权运营商
  东方早报记者 封欣
  酷6网获取的资金后着手抢占视频网站市场。 CFP 资料
  收购、联手湖南广电成立盛视影业、再借揽下酷6网,盛大掌门的娱乐帝国在一步步搭建,而盈利模式初具雏形的盛大文学也毫不掩饰成为国内最大全版权运营商的野心。
  酷6网将一分为二
  与华友世纪(Nasdaq:HRAY)合并半个月后,酷6的新战略已经出炉。昨天,酷6网在上海宣布明年将投入3亿元资金,用于购买正版影视、整合视频内容和增购带宽。加入盛大集团后,酷6网创始人兼CEO李善友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将酷6网做成视频网站老大。
  11月27日,盛大网络(Nasdaq:SNDA)旗下华友世纪与酷6网宣布股权合并,酷6网成为华友世纪全资子公司并继续保留品牌,李善友担任新华友世纪总裁,同时他也是新华友世纪第一大个人股东。
  李善友表示,3亿元投入中用于购买正版版权、整合媒体资源及购买带宽的费用各为1亿元。
  李善友还透露,酷6网还将分拆成两个视频网站,一个是定位于视频分享类网站,一个定位于高清视频。他特别强调,未来不排除采用独立域名。
  其实版权和带宽问题正是视频网站的软肋。专业人士介绍,视频网站租用带宽的费用要占到运营成本的1/3左右,加上现在多数视频网站播放的影片几乎全是盗版,所以版权问题让视频网站更头疼。因此,目前包括美国著名的视频网站YouTube在内,全世界的视频网站全没有真正实现盈利。
  盛大掌门不止一次的表示要将盛大集团打造成娱乐帝国,收购酷6后使得其娱乐产业链更加完整。华友世纪代理CEO瞿海滨表示与酷6合并后,新华友世纪将形成视频、音乐、无线三架马车并行的态势。
  李善友预测,2012年视频网站行业产值将达70亿元,酷6网的目标是占据30%以上市场份额。据记者了解,今年网络广告总值180亿元,而视频广告仅10多亿元,行业前三名的酷6、土豆和优酷市场份额基本均等。
  盛大文学“全版权运营”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近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盛大文学未来的发展定位将是一个版权公司,而不仅仅只是一个文学网站。目前盛大文学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电影电视剧版权提供商,未来将涉及图书出版、影视版权和网游版权转让、在线广告、无线阅读等多方面业务内容,拥有多元盈利模式等业务。“盛大文学最终的目的是做国内最大的版权运营商。”侯小强说。
  盛大文学旗下拥有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网和红袖添香网三大文学网站,每日平均页面浏览量接近4亿,每日更新字数超过5000万字,累计发布字数超过400亿字。侯小强称,盛大文学现有作家91万人,其中起点中文网有30%的用户来自海外。
  起点中文网的常规盈利模式是收费阅读,简单的说就是“两分钱的生意”。据侯小强介绍,拿一部长篇小说为例,基本前面章节不收费,后面章节按千字3分收取(成为vip用户后千字2分),作者和网站各一半。
  “依托网络文学运营的优势地位,我们在无线阅读、影视改编、网游改编、图书出版方面都可以进行全版权运营。”侯小强说,目前盛大文学有超过40万部完整的小说库存,售出超过百部的原创小说影视改编权,拥有超过千部具有改编价值的原创小说版权,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影视源头内容提供商。
  盛大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概念,是指通过版权转让与合作的方式,将盛大文学的核心产品——签约作品转化成影视、动漫和游戏产品,从而获得收益。
  据记者了解,盛大文学目前已经整合了线上和线下出版的资源,图书出版已经日臻完善。据统计,盛大文学合作出版和版权转让出版的图书,每年都超过上百种,总印量超过2000万册。盛大文学还与聚石文华和华文天下两家传统出版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在盛大文学目前版权转让的作品中,转让费最高的作品为《鬼吹灯》,以100万元转让给著名导演杜琪峰。网游中,《星辰变》和《盘龙》也分别卖出100万元和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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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还很火爆的“IP热”,如今已渐渐沉寂了下去,“IP”并不拥有绝对的保障这一点已成为共识,朋友圈现在是被网红与直播刷屏,这世道变化快得让小内头晕目眩。听说前两天晋江推出了“最新20年超长豪华套餐”供作者选择,小内不禁“虎躯一震”,20年?晋江自认为网站还能存在20年?这份自信真是棒棒哒!
眼里含泪的不止是晋江一家网站旗下作者,提及写文签约只怕网文界全体作者都会“激动不已”。
这不该是作者一个人的锅
你对网络文学的印象如何?
盗版抄袭、快餐文学还是无线爽文?就好像新媒体总是伴随着“不够严肃”的标签,网文自出生至今仍摆脱不掉“流水账般都是套路”的评价。而当我们指责它发展混乱良莠不齐的时候,又有几人了解网络文学创造者的现状呢?
作家富豪榜上动辄年收入过千万的是极少数,绝大部分的网文作家都还挣扎在温饱线上。2013年《南都周刊》曾经有过统计,参与过网络文学创作的作家中近9成都是没有收入的,而剩下的那10%的群体中,大部分人的月收入则维持在2000元以下。
网文订阅的低收入让网文写手不得不寻找其他赚钱途径,这才是大部分的网络作家都是兼职写作的重要原因,而非此前大众以为的网络文学门槛低。不少写手在都尝试过由从业余创作转为职业写书,但最终多半因为收入不理想而放弃。
而就在盗版网站盛行,订阅收入不易的时候,“IP”的出现可谓广大网文作者的福音。小说影视化的收入要比日常订阅打赏多付费读者数那么多倍吧?钞票就快大大滴有了!
然而下有“正”策,上有对策,签约一道门槛就让作者主权变为被动的了。
网络作家签订的合约是这样的
各大文学网站的合约都是怎样的?小内带你看一看。
起点、创世等(腾讯系):不要你的人只要你的文
以阅文旗下最大的网站起点为例,2011年的时候,起点的合同简体、繁体的实体出版权都还在作者手中;而到了2014年,作者就只剩繁体的实体书版权;去年起,起点开始全版权签约,即在网站发表作品,想要“入V”有收入,那么他需要签下电子版权、繁简实体版权、音频改编版权(有声小说)、游戏动漫改编版权、影视版权、甚至还包括本书的前后外传、续集、系列以及同人创作的版权等等。合同中还对更新字数有要求,每月最低6万字保底更新,网站拥有文章大纲的绝对修改权,而当文章受到抄袭等侵害时,所获赔偿均归网站所有。
当IP越来越贵时,阅文版权营销部总监谢正瑛曾说:“80%的原创内容,都聚集在阅文麾下。”
这是阅文的成功,却是作者的无奈。阅文大部分的作者却对其作品版权后续几乎一无所知,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可能会有分账的那一天。而作品被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作者都毫无参与权。如果阅文将版权1元卖给其他公司,再由这家公司转手高价卖出,作者也毫无办法,因为这是“合理合法”的。
但更可怜的现况是大部分作品都被堆积着,等待时间将他们包装成情怀的那一天。毕竟长达20年甚至终身的合约期限让阅文不惧等待,而作者只能选择等待。
纵横、百度文学等(百度系):不能控制你的人,但能控制你的文
百度系的文学网站合同与腾讯系大同小异,只是作者保留有作品的实体出版,其他版权同阅文一样归网站所有。如果这样就以为作者在百度系网站的自由度貌似比阅文大一点,那么你真是和小内一样“很傻很天真”。
百度系网站的最大特点就是对作品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纵横、百度文学可以随时停止网站上的作品连载;可自行创作作品的前传、后传、续集等;最重要的,网站有权要求作者依照网站的意见进行修改,如果作者拒绝修改或是修改3次以上网站仍旧不满意,那么作者需要双倍赔偿网站已支付的费用,并且网站有权继续使用作者笔名完成创作,最终完成作品版权归网站所有,这个过程作者不能干涉,也没有任何主张权利,网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百度系网站热衷于挖角其他网站大神,或许正因为如此,网站无心培养新人,而至今也没有一个“本土”大神出现。对版权全权掌控已不是百度系文学网站的最终目的,如果合约落实到实处,那么作品传达的将是网站的意志,所谓作者写书不过是网站多开了些马甲而已。
晋江:不仅要你的文更要你的人
晋江是个特殊的网站,阅文集团拥有它一半的股权,却并没有管理权。或许是由于论坛、盗版起家的原因,晋江的合约与其他网站都不一样。
相较于阅文与百度,晋江只要求版权的独家代理权,作者保留一定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但是,晋江合约是签人而非签书。无论是阅文还是百度,合约范围只是作者的某一本书或是某一系列书的版权,晋江的合约范围则囊括合约期内作者的所有作品。合约期间,晋江的作者只能在晋江发表作品,而合约期间无论作者取得怎样的成就,其待遇依然如初。
这也是为什么当晋江推出合约期与积分挂钩时,作者纷纷抗议的原因。曾经积分是晋江客观公平的象征,而今积分成了一种特权式的存在。在晋江,积分是依据点击、评论、收藏等算出的综合数据(积分=全文点击数/章节数*Ln(全文字数)*平均打分+(Ln(书评字数)*书评打分)之和+精华书评特别加分;每增加一个作家收藏,积分+1750;每加一个文章收藏,积分增加3500 ),积分作为上榜数据由系统自动排名,榜单涵盖晋江各段时间内最热的好文,是晋江最大的榜单系统。
更长的合约期可以得到更高的积分系数,作品更容易上榜作者也更容易大红大紫,但20年的长约几乎是一个作者全部的创作期,有几个作者能下定决心将自己“后半生”与一个以“抽”为特色的文学城共经风雨呢?
扼杀的不是大神而是未来
网站的合约束缚不住如今的大神,却束缚住了大多数人。站在金字塔最顶尖的大神不再创作,每年仍旧有百万版税可拿,而大部分网站的签约写手合约都如上述般苛刻,成神的过程中少不了被网站“坑”。
梦入神机便为新人写手亲身演绎反抗合约后果如何。因为不满起点人为擅自操作榜单的现象,梦入神机携《永生》离开起点投身纵横,被起点起诉,法院一审判决梦入神机赔偿起点300万,而二审最终判决梦入神机赔偿起点60万,但《永生》版权归起点所有。
《鬼吹灯》的版权买卖也是一笔烂账,《鬼吹灯》一共写了8本,影视版权一部分被起点卖给了中影,另一部分则卖给了万达,前者拍成了《九层妖塔》,后者便是《寻龙诀》。还有天意公司重金误买的《摸金符》,实为《鬼吹灯》的同人,天下霸唱答应重新创作,至今没有完成。
云天空曾是起点大神级人物,而他的作品被起点买断后每年拿到的税后收入只有5万,网站还要求必须每天更新1万字以上,保证平均的订阅在3000以上,否则连5万块都不给。
大神们为了更好的待遇出走,却大半没能维持曾经的辉煌。网站为了抓住更多的利益,将合约越卡越死,阻遏了新人上升的渠道。新人为了更好的合约待遇只有写出数据更好的书,而想要数据更好,便需要跟风热点元素、保证每日字数,因而网络文学才会越来越水,雷同泛滥。在起点、纵横,哪怕是大神每日更新6000字也是常事,一本小说动辄几百上千万字数。
网站本身也在助长不良之风,放出赠币,放任盗版,收归作者独家设定,同站同梗已构不成抄袭。这些都只是为了扩大读者群体,以打造更知名的IP。
网文早就已经不是网文,订阅制度名存实亡,网文成了转化ip的介质,价值只在于版权改编。而网文本身对于资本家来说不具备任何意义。讽刺的现实是,资本最想要的正在被以资本的手段淘汰出局。商业是文学推广的手段,而不该是文学的目的。
网络文学刚出现的时候,天还是很蓝,阳光也有点灿烂,那时的网络文学多半是在论坛上发展起来的。天涯、金庸客栈、晋江论坛,一群人聊聊天,注注水,版主多半便是写手中最风云的那几个人物,十天半个月不见更新一回,断断续续地竟也写完了。受追捧多了,便有人联系要出版,实体发行了不少,但讨论最热烈的总是坛子里的一小群。今天的情怀不过当时只道是平常的日子,而今天的日子还能成为明天的情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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