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园什么级别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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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
日期:日&&&&&
  2015年,是呼和浩特金山国家高新区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相关工作部署,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在呼和浩特市市委、土默特左旗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并在创新驱动、产业布局、科技金融、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全新的尝试,全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金山高新区作为呼和浩特全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  呼和浩特金山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工作,已作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开展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工作的重要抓手来开展。呼和浩特市政府多次会同自治区、市科技部门召开关于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建设工作的座谈会,在组织机构、科技创新驱动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发展平台建设、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器建设、“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引导技术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出台配套政策等方面进行探讨,并不断完善支持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在《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等各类政策文件中,均对金山高新区给予重点扶持。  (二)完成产业规划编制工作  经过多年发展,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已形成乳业、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现代物流六大主导产业,现有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为增强发展后劲与持续创新能力,按照“经济发展与创新驱动并行,内外资源并举,改革与政策先行”的原则聘请中科院高新区研究中心刘会武主任,重新编制了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新的产业发展规划中,确立了下一步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加快构建现代乳业创新集群、抢抓机遇壮大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三)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创新驱动取得新业绩。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的代表企业,也是乳业国内龙头,亚洲第一,全球10强。2015年期间,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扶持其加快创新步伐、开展国际合作。  3月26日,中国乳业龙头伊利集团和欧洲生命科学领域顶尖学府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在荷兰首相马克?吕特的见证下,针对“食品安全早期预警系统”及“母乳数据库”等内容签署重要合作协议。这是伊利全球创新网络在2015年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推动中国乳业研发水平的整体提升。6月15日,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8个部委、单位联合举办的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京正式启动,伊利集团会上分享了“互联网+食品安全”经验。6月8日起,伊利集团董事长潘刚率领伊利管理层团队远赴欧洲,展开名为“世界标杆之旅”的考察与交流活动。期间,伊利团队先后走访了联合利华等多家跨国企业,并参观了食品谷、瓦赫宁根大学以及荷兰研发中心,就创新、企业文化、精确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等话题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8月5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集团)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云商集团)在南京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商定将在市场、技术、渠道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并在电子商务、互联网新模式、大数据等领域探索挖掘和研究消费者数据,研发更贴合线上消费人群需求的新产品以及持续优化和完善现有产品。美国当地时间9月22日下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伊利集团董事长潘刚作为随团企业家代表与会,围绕两国经贸核心议题发言。在两国领导人的推动和中美农业合作的大氛围下,伊利正在集聚全球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和机构的智慧资源,主导实施中美食品智慧谷,引起了广泛关注。2015年11月,投产一周年的伊利大洋洲乳业生产基地,被提名新西兰南坎特伯雷商业大奖。这个新西兰商业的知名奖项此前从未提名过外国企业。其对伊利大洋洲乳业生产基地的提名,不仅体现了对伊利的认可,更体现出对中国企业在新西兰投资的肯定与欢迎。12月9日,全球10强、亚洲第一的伊利集团以“卓越于新,领势未来”为主题的领导力峰会在新西兰举行。会上,伊利集团升级了全新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力求用企业软实力助力企业创新和国际化双轮驱动战略布局。  (四)创新创业  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大背景下,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合作单位等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其中,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众创基地的物联网集约化设施农业大棚环境参数采集终端项目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智控家居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作品。选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项目和物联网集约化设施农业大棚环境参数采集终端项目参加了内蒙古电视台录制的《创业内蒙古》,通过比赛,部分企业获得了投资意向。  (五)产学研合作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的产学研合作。目前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组织引导内蒙古地区各高校参与金山高新区企业的研发、技术改造升级,为高新区“二次创业”增添内动力。  (六)科技金融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开启科技金融合作,为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企业打通绿色通道。双方就科技支行、科技引导资金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同时,积极与各类天使、风投机构接触,引进其进驻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   二、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发展思路  按照跨越式发展的原则,一年打基础、三年出形象、五年上台阶。  (一)理顺金山高新区的体制机制,是加快高新区建设的基本条件。  充分用好国家高新区政策,在人事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赋予金山高新区改革与政策先行先试的权利;争取市政府优先安排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创新核心区等。  (二)紧跟国家政策脚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面创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正在深入实施。为此,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将主动对接、服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支撑区域创新的大平台,创造新的战略空间。  (三)打造完善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借助高校和企业的科研、学科、人才优势,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将与内蒙古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在项目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新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围绕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生产制造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梯级孵化体系、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在建设创新创业生态过程中,要找准定位,明确“引领点”,“只有找到引领点,才能快速发展,才能建设完善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四)抓好科技源头,聚集科技资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工作对经济工作的显示度和贡献率,首先是要抓好科技源头,聚集科技资源。进一步提高和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对传统产业的辐射能力。二是在继续做好与大院大所的定期联系走访制度,跟踪科技研究发展动态,大力推进成果转化,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及产品与区内传统产业进行嫁接,努力提高区内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优势;三是努力提高龙头企业的国际化能力。积极引导、帮助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为区内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到国外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四是进一步加强孵化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潜在支柱产业。加快金山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建设;开展虚拟大学园区、留创园、产业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公共平台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成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设立高新区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大力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帮助科技型企业进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融资,启动“新三板”工作。引导和促进各种金融资源向高新区聚集,逐步构建起以政府引导下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体系。  (六)培育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具有科研力量的重点企业申报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创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着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重点研究开发符合金山高新区产业规划、适宜转化运用的科技成果以及专利技术。依托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积极与中科院等一些国内知名的科研机构都建立长期的“产、学、研”协作关系。欢迎进入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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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城市工作简报2016年第一期(总第52期)
发布人:郭鑫
发布时间:
呼和浩特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工作动态]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
助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张振民局长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上的报告
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扎实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一、&十二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及2015科技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开拓创新、硕果累累的五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立足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健全科技发展政策、创新科技发展环境、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协同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十二五&确定的各项科技发展目标如期完成,创新环境和整体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进步显著加快,科技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初显成效。
五年来,我市连续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在自治区盟市科技进步评价中继续保持全区首位。全市有66项科技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比&十一五&增加127.6%,有172项科技成果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379件,占自治区有效发明专利的45.2%,居自治区首位,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为4.6件,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3.69倍;吸纳区内外技术3782项,吸纳技术投入资金177.6亿元,分别比&十一五&增长181%、138%,技术合同认定累计628项,合同成交额累计76.1亿元,技术交易额累计3.16亿元,分别比&十一五&增长75.91%、116.81%、68.09%;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8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52%,占全区总数的37.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幅达19.4%。截止2015年底,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1个。五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不断完善创新政策法规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修订、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呼和浩特市专利费用资助及奖励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意见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特别是2014年10月,我市颁布实施了《呼和浩特市科技进步促进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在科技经费投入、创新载体平台扶持、技术研发、产业支持、科技人才引进激励、科技项目管理、科普宣传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强化了政策导向作用,建立了科技进步的法律保障机制。
2、加强政产学研用结合,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五年来,市政府先后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签署了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院地、校地合作机制。2013年,呼市科技局与广州市科信局缔结为友好单位,促成两地13家企事业单位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帮助两地20余家企业进行技术需求对接。2014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签署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合作协议,三方协商发布了《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经费,激励首府人才优势和智力资源在本地转化、产业化,争取自治区层面的创新资源向我市倾斜。
&&& 3、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引导带动作用。&十二五&期间,国家、自治区级和我市三级政府累计投入我市的财政科技经费达到11亿5000万元,是&十一五&科技投入的3.3倍,实施科技项目987项,是&十一五&期间实施科技项目的1.4倍。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了0.83%(2014年),企业R&D经费投入占全社会R&D经费投入总量的86.3%。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占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54%,占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额的4%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总投入达到年销售额的3%以上。
4、进一步完善了科技项目形成管理机制,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改进和完善了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网上申报系统,更新了专家数据库,实现了科技项目网上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实现了科技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高效。通过广泛征集科技项目并进行实用性和先进性分析,有针对性地建设全市科技项目储备库,从而解决了科技项目和经济需求相脱节的问题。
&& (二)统筹科技创新资源,提升整体创新实力。
& &&1、引进培养创新人才,科技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五年来,累计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140名,其中,博士以上80名,比&十一五&期间增加41名。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食品加工、环保生态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组建了43个科技创新团队。通过人才、项目、企业和产业的结合,整合产业技术创新各项资源,引导创新要素集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2、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9000多万元,专项用于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载体和平台,培育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和平台。重点支持了金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林格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鸿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区、金桥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呼和浩特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
全市新培育创建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4个、自治区新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5家、自治区级科技孵化器6家、自治区及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74家。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研发机构共计225个,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5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2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企业研究与开发中心130个(自治区级47个、市级89个);企业技术中心22个(其中国家级5个);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7个);自治区新型研究院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6个。
重点培育建设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了内蒙古马铃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4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创建了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基地8家、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培育基地单位5家。
各类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创新载体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了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和能力,提升了全市整体创新实力,为我市率先在全区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聚焦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集中突破产业发展瓶颈。
&& &1、发展高新技术,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围绕&十二五&高新技术领域21个优先主题,以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科技创新的整体跨越,推动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壮大,重点支持壮大以乳业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和培育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制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形成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制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门类齐全的高新技术产业。一是在原有乳品加工产业链和粉煤灰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两条在国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区域特色的产业链条。新能源新材料方面已经形成了多晶硅&太阳能级单晶&硅片生产&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示范电站等较为完整的硅产业链;生物技术与制药方面形成了玉米&淀粉&液糖&生物原料药&生物制品的产业链条。二是通过科技合作与自主研发初步建立了F-12高强有机纤维等新材料产业基地;三是全市绿色食品加工业、电力、光伏、现代化工四大产业集群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1.8%,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四是云计算、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一批新兴产业正在蓬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不断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的主要力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累计超过800亿元。
2、加强科技成果引进集成示范和创新,推动现代农业科技进步。围绕&十二五&农业科技领域的8个优先主题和15个研究课题,以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牧业高新技术开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支持了现代农业科技示范载体平台建设、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现代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3%,农业科技进步成效凸显,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建设完善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载体。结合旗县区的优势和特色,培育建设了都市休闲农业、生态观光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规模养殖等各类科技示范园(基地)47个,认定了呼和浩特市社会化农村科技综合服务站16个,培育建设了10个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围绕全市果蔬种植发展需求,培育建设了工厂化育苗科技示范中心6个,设施蔬菜现代科技示范基地6个。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以畜牧业及其深加工为主导产业、本土科技型涉农企业占多数等鲜明特征成为国内同类园区中最具地区特色的绿色食品加工集聚区。
在农业物联网和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应用创新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先后在赛罕区同创科技园区、清水河蒙宏设施蔬菜基地、土左旗国家现代农业园区等3个设施农业园区实施了现代农业智能化信息技术集成示范,在自治区首次将物联网精准农业全过程追溯和管理系统成功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建成的农业智能示范工程先后3次被自治区政府选为观摩现场会参观点。
全面启动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先后选聘科技特派员852人次,通过技术服务、创业带动,服务范围覆盖了全市128个设施蔬菜连片种植区域、7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616个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以科技特派员为主力,创办、领办、合办、协办涉农企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152个,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及周边地区农户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推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3、推动社会事业科技创新发展,实现科技惠及民生。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重点组织实施了提高医疗健康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创新社会管理、发展文化创意等方面民生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示范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修复相关技术和生态屏障建设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促进了大青山区域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为构筑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和重要的示范。
&&& 组织开展了科技惠民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赛罕区于2013年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托克托县于2014年获批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关建设任务均取得了进展和成效;二是实施和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循环经济环保科技示范产业园&等民生科技示范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三是建设了12个创新型社区和创新型学校,通过树立创新型单位典型,进一步营造了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氛围。
&&& (四)积极推动&双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 1、积极承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科技改革任务。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内政发〔号)精神,组织起草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推进全市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为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扎实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2、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五年来,共培育创建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3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企业4家、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24家。全市27.24%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6家企业成为首批试点。
&十二五&期间,我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专利拥有总量和人均拥有量逐年增长,稳居自治区盟市首位。专利申请量累计9058件,比&十一五&增加4963件,增幅为121.2%;专利授权量累计5884件,比&十一五&增加3335件,增幅为130.8%,先后有6件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通过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贯标等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创新创业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创业服务链条和良好的创新生态。
&& &&3、大力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维权工作。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系列配套规则,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0余次,受理各类专利案件166件。建成国家专利技术(呼和浩特)展示交易中心、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呼和浩特分中心等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了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净化了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激发了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4、不断提升公共科技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了科技资源调研活动,整合科技资源信息,出版了《呼和浩特科技资源汇编》,服务于企业创新创业。呼和浩特市科创中心完成了前期的资金拨付运转等相关工作,按建设要求向前推进。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等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平台,推动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是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之年,也是科技创新成果涌现、喜报频传的收获之年。那顺孟和书记、李杰翔市长多次就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一年来,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新形势需要和稳促调惠的总体要求,不断拓展科技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从科研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总量、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科技成果到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等方面均有长足发展,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氛围日益浓厚,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2015年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科技创新成果大幅增加。有35项科技成果获得2014年度呼和浩特科技进步奖;有22项科技成果获自治区2014年度科技进步奖,占全区总奖项的20%。全市专利申请、授权量再创历史新高。申请量达到2614件,比2014年增加44.3%,占自治区申请总量的29.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774件;授权1619件,比2014年增加44.7%,占自治区授权总量的29.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14件。201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6件,均居自治区首位。审核登记技术合同143项,合同成交额1.79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5627万元。
二是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不断推进。新增自治区、市两级研发机构21家,其中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4家、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家、自治区新型研究开发机构2家。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家。新增自治区高新技术特色工业产业化基地和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各1家。新增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依托单位8个、众创空间试点培育依托单位5个,占全区的1/3。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拥有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孵化面积达15.6万平米,较2014年增长234%;入孵企业达364家,较2014年增长52.3%;从业人员数量达6084人,较2014年增长23.4%。
三是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了《呼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呼和浩特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草案。科技创新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
&&& 四是高新技术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新获批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家,较上年增长46.7%,创历史新高,2015年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全年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达到234.3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补齐我市工业经济短板、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五是农业科技创新取得长足进步。重点培育建设并完善了8个科技示范园区、3个科技示范基地、4个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加强了科技特派员的动态管理和监控考核机制,淘汰166名科技特派员,续聘、新聘500名,服务涵盖设施农业园区、基地190个、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616个,全年解决种植空棚2654栋。通过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带动和技术培训,农户种植每亩大棚年收益至少提高了1.2万元,在园区基地务工农民年均劳务收入达到2.7万元。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达到94%。
六是科技人才建设稳步提升。通过项目引进、招商引智等方式,全年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22名,新建科技创新团队4个。组织我市园区和企业参加第17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利用国内高端人才交流平台,宣传我市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与高层次留学人才和优秀项目的对接引进工作。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培育和推荐,新增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依托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开辟了依靠高端智力资源深化产学研结合的新途径。
七是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强化。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认定市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13家。伊利集团公司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自治区首家也是唯一通过认证的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托管服务的品质,助力中小企业更好地管理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累计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19次,检查商业场所17家,检查带有专利标识的商品660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2件,处理专利侵权案件2件。正式运行了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呼和浩特分中心,已受理3起专利侵权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以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专利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200余人次。
&&& 二、&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形势与任务
(一)深刻认识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强调必须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并在推动创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重大战略决策和举措。自治区党委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指出,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内蒙古不断取得新突破。市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了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明确了新时期科技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李杰翔市长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坚持创新发展,打造经济升级版&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首要任务,要求以打造创新发展高地为目标,培育和建设一批实验研究平台,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全区率先形成发展新优势,发挥首府科教资源优势,加快&高精尖&人才培养引入,夯实创新创意创业基础,在全区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可以说,在经济新常态下,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升,科技事业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大的政策机遇期。
面对这个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紧紧扭住&补齐短板、攻坚克难、全力冲刺、奠基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重要特征,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准确把握&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
&&& &十三五&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九届十四次全委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立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区域性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队伍,搭建创新合作平台,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在全区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必须着力推进以下重点任务
&&& 1、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改造和提升优势特色传统产业。到2020年,重点在电力工业、化学冶金工业、乳品工业、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传统产业领域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大中型企业技术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新上重点项目全部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发高强有机纤维、无机非金属纳米材料等新材料下游技术和产品,积极打造特色新材料工业基地。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特色医药产业突出发展以生物药、蒙中药和生化药为重点特色医药产品,创建特色医药产业基地。着力建设云计算特色产业基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及新一代液晶显示器模组工程化技术,采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互联网+&新业态。
  2、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开展农牧业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展新品种引进、技术集成示范,开发适应我市特点的设施农业技术及相应设备;奶牛、肉羊等优良家畜高效养殖技术的模式示范,开展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引进、开发和推广集成配套的无污染特色产品技术;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控,探索&互联网+农业&科技研究。
建设完善新型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和新建一批农牧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化基地,开展园区体制创新,提高园区的资源聚集功能、示范辐射功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平台和载体。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等为载体,由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农村中小微企业、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提供创意创业空间、创业实训基地,打造乡村版的众创空间。
&& &3、推进民生科技发展。
&& &在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领域,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培育生态产品品牌,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型项目。在医药卫生与人口健康领域,实施具有民族特色中蒙药资源保护利用与新药研发,开展新型诊疗技术研究,研究开发数字化医疗技术,促进不同层级医院的整合服务和区域协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医院的整体诊疗水平和效率。在城镇化发展与公共安全领域,研究开发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关键技术,开展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创新,建设一批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技术创新工作。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现代物流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文化传媒技术、数字旅游技术和智能社区等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重点开展互联网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在城市管理、文化传媒、交通物流、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惠民领域开展&互联网+&技术应用示范。
  4、推进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发展。
  推进院地、地地、校地、厅市等层面的科技创新合作。围绕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共建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搭建创新合作平台。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市属企事业单位及高开区、经开区、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试点基地等园区基地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推进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专业布局与创新平台优化升级,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呼和浩特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共建、联建、协建各级各类研发机构,支持区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我市创新载体的合作,支持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到呼和浩特市相关企业挂职,开展专家企业行、科技成果推介与技术咨询服务、专题培训等活动,指导企业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技术转移转化和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快现有科技人才的知识更新与储备,通过实施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引进、培养和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
&& &5、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调整完善我市专利资助及奖励政策,制定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培育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并在此基础上选育和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展;同时组织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将其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培育工作紧密相结合起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行动。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逐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指导和支持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提高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呼和浩特分中心建设,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 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做好2016年科技工作
&&&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关键之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优化环境、打造平台、转化成果&的工作目标和我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重点抓好科技体制和机制改革、区域性创新体系建设、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惠民工程实施等重点工作,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和确保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开好局、起好步。
&&& (一)深入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相关任务。
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的政策,根据已出台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呼和浩特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及措施已设立的创新奖励扶持资金和创新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撑和经费保障。
(二)着力推进七大工程,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span style="color: #、科技创新载体与园区基地建设工程。力争年内完成呼和浩特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并启动运行。强力推进国家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优化升级,重点支持高开区科技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工作。在规模化养殖、设施农业、优质牧草种植、都市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培育建设呼和浩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10个。
&&& 2、创新创业平台升级工程。积极培育和推荐运行良好且已认定的市级研发机构升级为自治区级企业研发机构,组织认定市级企业研发机构。通过协同创新,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的重点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自治区和市级研发机构10家以上,培育1-2家企业组建自治区新型研究院。加大对众创空间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年内争取5个众创空间试点基地获得自治区认定。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span style="color: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争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00家,培育后备上市高新技术企业5家;同时对园区企业开展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享受优惠政策培训,积极培育辅导具备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跟踪服务。
4、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制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循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地区科技资源,通过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力推进自主创新,集中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大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和基地,集聚产业效应,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拓展产业规模,实现产业提质增效。
5、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加快现代高新技术在发展中的渗透,促进农业现代化。重点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设施农业、都市休闲观光农业、新农村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与产业化,提升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完善科技特派员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激励竞争、利益共享的运行模式,在稳固500名科技特派员队伍的基础上,增聘100名科技特派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激励竞争动态管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大力培育专业化的职业农民,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动力;打造&星创天地&,发展壮大法人科技特派员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行业和区域集群创业及全产业链创业;组织科技特派员专家团深入园区、基地进行调研,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集中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好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成果展示会。
6、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围绕新型服务业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凝练实施&蒙古族文化动漫创意产业示范建设&和&临床药学管理系统与合理用药系统的示范建设&2个重点科技专项。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医疗服务功能,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积极扶持数字媒体内容的技术研发,开展动漫创意产业示范,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 7、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程。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全面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span style="color: #、改革经费支持方式,做好项目优选工作。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创新奖励扶持资金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等措施,组建资金管理机构,建立项目评选、储备办法等程序和机制,探索政策性融资和产业基金的结合模式。目前,两个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
<span style="color: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与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和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3、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科技部门要把为科研人员服务作为开展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要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全面落实科技政策、措施,用好用足政策。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科研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改进和完善计划管理工作,努力为科研人员的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营造更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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