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西周的土地制度为可以转让买卖吗

西周的“贡赋制 ①前提:一切土地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无权转让和买卖. ②内容:受封土地的诸侯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精英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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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贡赋制 ①前提:一切土地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无权转让和买卖. ②内容:受封土地的诸侯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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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分封制的核心内容是 (  ) A.分封土地  B.分封爵位  C.规定义务  D.规定贡赋 &
西周实行分封制和井田制的相同目的是(   ) A.收取贡赋           B.确立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C.巩固奴隶制统治        D.强迫奴隶集体劳作 &
西周实行井田制和分封制的相同目的是
A.收取贡赋
B.确立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C.巩固奴隶制统治
D.强迫奴隶集体劳作
相如在《上林赋》中说“(西周时期)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对此理解错误的是(  & )A.反映了分封制天子与诸侯之间的臣属关系B.体现了宗法制天子与诸侯之间的等级关系C.诸侯通过纳贡向天子表达忠诚态度&&&&&&&&D.诸侯向天子述职表现出中央集权倾向&
右图为著名学者程平山所著《夏商周历史与考古》一书,书中通过大量的考古资料、历史资料证实了楚国是西周时期周王分封的诸侯国。回顾历史,西周分封制的核心内容是(  )
A.分封土地
B.分封爵位 C.规定被分封者的义务
D.规定贡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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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初期,土地归王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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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初期,土地归王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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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lv1&&&&提问收益:0.00&答案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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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提交中……西周时期,诸侯对自己封国内的土地拥有 ①所有权 ②转让权 ③继承权 ④使用权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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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
1766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可以转让吗?在实践中,经常有人如此发问,其实,我们根本就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从何谈起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转让,另外,我们常见的,其实是转让,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不可以。《》第十条 第四款规定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延伸补充: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必须得符合转让条件。根据土地来源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的转让,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分为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商必须符合转让条件。下面分别介绍各种情况下的转让条件: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如用于开发则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商品房立项;(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该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仅应获得市、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而且应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2、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且应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3、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2)已经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指“七通一平”;(3)已经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4)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无论是出让用于项目开发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均随之转移。(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经审查批准,补交出让金后方可转让;或收回国有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党政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划拨土地转让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房地产开发商应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确需改变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材料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是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条件,但转让时,除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外,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才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30天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五)房地产开发商应在完全了解税费的交付情况后约定转让时税费的承担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及其他规费,转让人应该清楚自己应该依法缴纳的税费,以免因不具备相关知识而负担额外费用甚至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律师365关于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另外,转让土地使用权还应当如何相应地法律条件、程序,详见上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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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期限可以是永久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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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黔南 都匀市发表时间: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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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转让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双方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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