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增强版为什么停牌的最新相关信息

申万宏源拟筹划重大事项 6月8日起停牌
来源:华尔街见闻
  申万宏源晚间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据了解,此前,多家上市券商停牌筹划再融资事项以补充资本,拓展两融业务。
(责任编辑:UF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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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停复牌时间-宏源证券什么时候复牌-000562停牌复牌最新消息
&≈≈宏源证券000562≈≈(更新:15.01.22)[](000562)宏源证券:公告&&&&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换股实施公告&&&&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本公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批复的核准.&&&&2.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62)已自日开始连续停牌,并将于2015年1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在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日)收市后,&&宏源证券股票将实施换股转换成申万宏源A股股票,并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3.&申万宏源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证券转换"是指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相应数量的申万宏源股份.&&在完成证券转换后,&申万宏源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上市的初始登记工作.&&&&4.&在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日)收市后,如投资者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证券转换后作为担保物的宏源证券股份将转换为申万宏源股份.&&&&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宏源证券投资者应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如仍存在尚未购回的宏源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转换后,相关证券公司须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如果因未及时反馈而造成的损失由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自行负责.&&&&6.&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宏源证券股份,该等股份在证券转换后一律转换成申万宏源本次发行的股份,&&原在宏源证券股份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换取的相应的申万宏源股份上继续有效.&&&&7.&宏源证券股票退市后,&将由申万宏源负责向原宏源证券投资者派发其在退市前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上市公司合并中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因换股而持有申万宏源股份的原宏源证券投资者,&&其持有申万宏源股份的持股时间自申万宏源股份登记到深市A股账户中时开始计算,&其未来获得申万宏源派发的股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上述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导致的相关公司股票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因证券转换而导致宏源证券股份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9.&请相关基金管理人在申万宏源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过程中注意ETF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PCF清单,&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及代收代付等业务,做好与投资者,PD证券公司,托管行等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ETF&相关业务顺利开展.&&&&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申万宏源向宏源证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全部股票;&本次合并完成后,&申万宏源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宏源证券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申万宏源的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申万宏源本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宏源证券的换股价格9.96元/股以定价基准日(系指宏源证券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宏源证券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8.&30元/股(已考虑宏源证券2013年度分红派息事项)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给予20%的换股溢价率确定.&由此可以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9.&96/4.86,&为保证结果的精确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换股比例保留九位小数,&即换股比例为2.&.因此,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宏源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得2.股申万宏源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二,换股实施安排&&&&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为日.&换股对象为截止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宏源证券全体投资者.&&&&申万宏源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按照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源证券全体股东名册(简称"换股股东名册"),&宏源证券投资者所持有的每1股宏源证券股份将转换为2.股申万宏源股份.&&&&按上述比例换股后,&宏源证券投资者取得的申万宏源股份数应为整数,对于换股过程中的零碎股,将参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方式处理.&即如宏源证券投资者所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从大到小排序,&每一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三,吸收合并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根据本公司与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自交割日起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申万宏源享有和承担.&宏源证券在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至申万宏源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如在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日起12个月内未能办理形式上的移交手续(如房地产,&商标,专利等过户手续,对外投资权益的变更手续以及车辆过户手续等),则该等资产的实质权利,权益,负债亦自交割日起归属于申万宏源.&&&&除合并双方按照《&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向各自的债权人发出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通知和公告后,&基于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外,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需履行的义务,责任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由申万宏源承担.&&&&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由合并双方依据有关法律,监管部门,结算公司的规定承担.&&&&四,人员安排&&&&根据本公司与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源证券的全体在册员工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与申万宏源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万宏源或其下属公司应充分保障,平等对待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源证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利,&&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分别作&为其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自交割日起由申万宏源或其下属公司享有和承担.&&&&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的时间表&&&&日期&&&&&&&&&&事项&&&&日&宏源证券刊登换股实施公告&&&&日&宏源证券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日&宏源证券终止上市&&&&日&申万宏源上市[](000562)宏源证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公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发行A股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批复的核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13号文件已同意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由此本公司股票将自日起终止上市.&申万宏源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换股股权登记日为日,&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2.&的比例转换为申万宏源A股股票,即每1股本公司股票换2.股申万宏源A股股票,&宏源证券股东所持股份将按照上述换股比例转换为8,140,984,977股申万宏源股份.&公司股东换得的申万宏源A股股票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万宏源将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的股票简称为:"申万宏源",股票代码为:"000166".[](000562)宏源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宏源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股票期权经纪和股票期权自营业务的议案》.[](000562)宏源证券:2014年12月财务数据简报&&&&母公司2014年12月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88,968万元,净利润22,976万元,期末净资产1,623,791万元。&[](000562)宏源证券: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每股收益(元):0.49&&&&&净资产收益率(%):12.25&&&&&每股净资产(元):4.224&[](000562)宏源证券:公司阿图什光明路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开业&&&&近日,&&宏源证券阿图什帕米尔路证券营业部由原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12号迁址至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路北27号供销大厦二楼.&迁址后,营业部名称变更.目前,证券营业部已换领了《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向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履行了迁址的备案手续,正式开业.[](000562)宏源证券:独立董事辞职&&&&日,宏源证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俞灵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有关文件精神,&&俞灵雨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俞灵雨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俞灵雨先生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俞灵雨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000562)宏源证券: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变化&&&&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重组事宜已于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的核准批文,&&目前正在开展重组及业务整合工作.&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合并方申银万国现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导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目&前持有申银万国的股份比例以及本次重组完成后持有的股份比例发生变化.&&&&光大集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发起设立,其中财政部持股44.&33%,中央汇金持股55.&67%,中央汇金为控股股东.光大集团就此次重组改制于2014年12月8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光大集团改制前,&中央汇金直接持有申银万国3,718,967,79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5.&38%.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央汇金直接持有申银万国3,718,967,798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持有4,&&886,153,294股股份,合计持有8,605,121,092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57.92%.&&&&光大集团改制后,&&中央汇金直接持有申银万国3,718,967,798股股份,通过光大集团持有740,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4,458,967,798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66.&40%.&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央汇金直接持有申银万国3,718,967,798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投持有4,&886,153,294股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集团持有740,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9,345,121,092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62.90%.[](000562)宏源证券: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宏源证券现发布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000562)宏源证券:公告&&&&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为日至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情况公告如下:&&&&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没有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000562)宏源证券: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事宜的提示公告&&&&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62)已自&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宏源证券股票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申银万国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证券转换"是指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相应数量的申银万国股份.&&在完成证券转换后,&&申银万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上市的初始登记工作.&&&&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成后,&宏源证券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原宏源证券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如投资者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证券转换后作为担保物的宏源证券股份将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宏源证券投资者应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如仍存在尚未购回的宏源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转换后,相关证券公司须及时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如果因未及时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而造成的损失由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自行负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宏源证券股份,该等股份在证券转换后一律转换成申银万国本次发行的股份,&&原在宏源证券股份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换取的相应的申银万国股份上继续有效.&&&&宏源证券股票退市后,&&将由申银万国负责向原宏源证券投资者派发其在退市前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申银万国向宏源证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全部股票;&本次合并完成后,&申银万国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宏源证券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申银万国的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申银万国本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宏源证券的换股价格9.96元/股以定价基准日(系指宏源证券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宏源证券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8.&30元/股(已考虑宏源证券2013年度分红派息事项)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给予20%的换股溢价率确定.&由此可以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2.&049,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宏源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得2.049股申银万国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现金选择权实施安排&&&&为充分保护宏源证券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中央汇金向宏源证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日,&行权申报期为日至日之间的五个交易日.&&&&换股实施安排&&&&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成后,&&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将刊登换股实施公告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宏源证券全体投资者.&&&&申银万国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按照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源证券全体股东名册,&宏源证券投资者所持有的每1股宏源证券股份将转换为2.049股申银万国股份.[](000562)宏源证券: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宏源证券现发布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000562)宏源证券: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宏源证券现发布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000562)宏源证券: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宏源证券现发布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000562)宏源证券:&申银万国&&&&宏源证券已于2014&年12月&9日刊登《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公告》.&&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实施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000562)宏源证券:公告&&&&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1,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62)已自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宏源证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2,&日,本公司已向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宏源证券异议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本次现金选择权应派发数量为3,&&111,670份,其中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派发数量为797,868份,其余现金选择权因异议股&东股份托管在证券公司信用担保账户未通过结算公司进行派发.&此部分异议股东如欲行使现金选择权,请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前将宏源证券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与宏源证券联系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工作(&&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事项详见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日刊登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和日,&11日刊登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公告》中"提示"的6(2)).&&&&3,&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日-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内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申报成功的股份将按照8.&12元/股的价格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4,&本次现金选择权标的股票参考股价(23.&18元,现金选择权申报前第六个交易日即日收盘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为185.&47%,超过50%,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本公司采用手工申报方式实施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手工方式完成.&&&&5,&&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行权价格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8.&22元/股为基础,&扣除宏源证券于日已实施完毕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确定为8.&12元/股.日(本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宏源证券股票收盘价为30.&50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275.62%.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日,本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且在申报期间(日-2014年12月18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内履行有效申报程序的宏源证券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本公司的规定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对于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第三方中央汇金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中央汇金受让相应股份.&&&&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代码:038024&&&&简称:宏源HYP1&&&&(二)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标的证券代码:000562&&&&标的证券简称:宏源证券&&&&(三)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行权比例为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中央汇金出售1股本公司股份.&&&&(四)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8.12元/股.&&&&(五)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采用手工申报的方式.&&&&(六)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日-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一)行权确认&&&&1,&&现金选择权手工申报期间,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填写并签署《投资者手工申报行权确认书》.&&&&2,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上述确认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14年12月9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复印件,2014年12月9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以传真,&&邮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邮寄方式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时间内(截至日下午3:00).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2,&&在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前,有权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如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的持有人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应于申报前解除冻结或质押.&如果有权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有权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4,&&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宏源证券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宏源证券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宏源证券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6,&现金选择权将以宏源证券异议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如果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日至日)&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可能导致异议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异议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三)行权期间股票交易&&&&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四)行权后的现金选择权数量,股份扣减和行权资金的取得&&&&行权成功后,&&将计减有权股东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现金选择权权利和本公司股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合格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股份划拨过户至中央汇金名下后3个工作日内,中央汇金将按照每一份现金选择权8.&12元的价格向相关有权股东所指定的账号支付现金并同时代扣股票划拨过户所产生的相应税费.&&&&(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六)费用&&&&有权股东通过手工&方式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或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所产生任何费用自行承担.&中央汇金根据行权股份划拨申请的股份数量,向有权股东代收行权股票过户费.&&&&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及其履约能力&&&&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为中央汇金.&中央汇金为申银万国控股股东,信誉良好,融资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时间安排&&&&日期&&&&&&&&&&&&&&&&&&&&&&&&事项&&&&日&&&&&&&&&&&&&&&&&&&&宏源证券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日&&&&&&&&&&&&&&&&&&&&宏源证券现金选择权派发日&&&&日-日之间的交易日(共5个交易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本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内刊登提示性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日下午3点&&&&关于有权股东相关权利的说明&&&&虽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为有权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股东必须接受本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相应申报股份,&&有权股东可以选择按本公告中的价格将相应股份转让给中央汇金,&&或者选择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免责条款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中国第一品牌证券资讯软件---<>和<>,每天200多篇境内外研究报告,1800位分析师预测评级,即时港股行情,全球股票行情等.www.vsatsh.cn下载专区,客服热线:&021-05872,cy1818@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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