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险的特点有哪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险一年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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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充医疗保险每年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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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间一般也是很明确,尤其是比较重要的保险政府也是会给予一定的时间限制,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具体的时间上一般是在11月底到年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办参保(增员)须知。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这样才能够让更多人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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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补充医疗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下面就是银行信息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性质和目的
根据国家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劳卫〔2014〕98号)文件精神,结合路局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路局为保障职工医疗待遇、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效抵御疾病风险而建立的医疗保障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承担有限责任。
路局补充医疗保险
通过路局归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由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缴费率不超过4%,目前执行标准1.5%。
(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单位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基金利息等构成。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严格遵循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合理使用 的原则。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补助。
(二)与医疗保险相关费用的支出,应不超过当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总额的10%。
(三)供养亲属医疗补助。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一)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就医购药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不予补助。
(二)急诊抢救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救抢救及其留观治疗,其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按住院有关规定执行(见后住院示例2)。
(三)门诊特殊疾病(分为A类特殊疾病和B类特殊疾病)
1.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归类为A类病。
A类病补助标准:按住院待遇给予补助(见后住院示例2)。
2.除上述A类病的其他特殊病病种归类为B类病。
B类病补助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费用,在职职工补助70%,退休职工补助90%,每病种最高支付限额10000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予补助。
例1:某退休职工(已办理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80元)门诊产生总费用5632元,属于统筹报销达到起付线以上的保内费用3562元,基本统筹报销2849.6元,那么补保补助=()&90%=641.16元。
1.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予补助。
2.医疗保险纳入属地管理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在职职工补助90%,退休职工补助95%; 医疗保险纳入属地管理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属地大额互助保险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比例,在职职工不足90%的,由路局补充医疗保险补足到90%;退休人员不足95%,由路局补充医疗保险补足到95%。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费用,比照离休人员待遇由路局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助。
4.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超过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按原标准给予补助。
住院补保待遇以下示例说明:
例2.某退休职工在某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80元)住院产生的总费用18110.3元,其中自费费用为2641元,住院期间产生的其他乙类自付部分为1263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1=15469.3元;基本统筹报销费用=(-1263) &95%=12659.98元,那么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助=(59.98-880) &95%=1832.85元。
1.参保人员因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外其他罕见特殊疾病,确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可通过本人申请,单位核实,报局社保处审批同意。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2000元以上的费用,在职职工按70%,退休人员按9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
例3.某在职职工因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共8693元,其中自费费用530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3元,
那么补充医疗保险补助=()&70%=4314.1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度门诊医疗补助2000元。
每年由局重庆社保处财务直接划入单位财务帐户,再由单位财务转入此类参保人员社保帐户中。
(六)个人负担其他医疗费用补助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或A类病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互助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 三不让 医疗救助支付后,个人负担费用较高(不含床位费超标部分、自费服务设施和美容项目),其负担在2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给予补助。限额10万,纳入路局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此费用年底由路局社保处统一支付到个人。
(七)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路局归口参加的各类医疗保障基金为一个参保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60万元。
参加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就医产生的应由路局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凭属地医疗保险结算相关凭证或属地医保结算数据进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结算。
注解: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特病,需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由路局重庆社保部从产生费用的次月提取属地医保结算数据进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结算,不需参保人员或单位提供资料。在职职工支付到社保卡中,需要在银行端口查询;退休职工支付到退休账户中。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并且将全部未就业、灵活就业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纳入其中。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待遇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可供选择的三个筹资标准中,最低的220元筹资标准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相当,对于选择560元筹资标准的城乡居民,待遇水平比原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10%,并且增加了门急诊和生育医疗待遇,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广大农村居民就医范围不再局限于本区县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能实现即结即报,用药范围扩大,报销水平提高。
第一部分 参保政策
一、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主要是三个群体。一是新生婴儿、各级各类院校就读学生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二是全体农村居民;三是有本市户籍,不具备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的老年居民,以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未就业、灵活就业并且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
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由参保人员选择。一档为每人每年56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
三、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参保?
每年9月到12月份,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哪里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一) 在校(园)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二) 其它人员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五、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六、办理参保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持相关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一,待审核合格,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居民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即完成参保。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手续由行政村统一组织办理。
七、哪些银行可以办理缴费?
全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
八、特殊困难人员参保有哪些特殊规定?
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范围的各类城乡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参保。
重度残疾人员是指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员。认定的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街镇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证明。
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困难家庭人员,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卡》及街镇出具的享受特困救助家庭成员证明。
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指经街镇劳服务中心认定,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家庭中的年满60周岁的城镇老年人。认定的凭证为居民身份证和街镇劳服中心开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九、新生婴儿如何参保,享受待遇时间如何计算?
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筹资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退费吗?
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费。具体规定是,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发生回原籍、户口迁出、死亡及就业等情形时,可以到所在参保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手续。
第二部分 报销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三)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五)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
(六)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
(七)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八)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哪些住院待遇?
学生儿童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成年居民分为三挡。一是按照56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二是按照35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三是按照22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5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
在上述报销标准当中,一级医院不需交纳起付标准的费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可以报销39000元(60000元&65%)。
三、城乡居民门急诊待遇是什么?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按照56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40%,按照35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35%,按照22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为30%。
四、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是意外伤害:学生、儿童发生的3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二是意外伤残:学生、儿童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10000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15000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20000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25000元。
三是意外身故:学生、儿童因意外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补助30000元。
五、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是什么?
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800元或者600元的标准支付待遇,同时给予100元标准的生育补助。
六、门诊特殊疾病包括哪些病种?报销范围是什么?报销标准如何规定?
门诊特殊疾病包括12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标准:参保人员患有门诊特殊病在门诊就医的,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如何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有两种:
一是联网报销。参保人员在已经实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是全额垫付医药费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到学校、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者区县指定经办服务机构统一归集,办理报销手续。
八、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已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在定点医院通过网上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办理参保人员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未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或由于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章),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受理登记岗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员在三种情况下异地就医,给予报销,一是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医疗费用;二是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非本市户籍已参保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三是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其转出医院应为《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参保人员需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的转诊转院登记表等登记材料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需转往非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以上三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津后按照全额垫付医药费报销的相关程序办理。
十、参保人员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如何就医?
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就医手续。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或特殊情况下无身份证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办理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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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开展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成年人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
2017成都基本医保、大病互助险缴费标准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
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成府发〔2016〕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筹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1.成年人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符合市政府令第155号文件规定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016学年度大学生和2017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2017年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以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2015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480元为基准,具体缴费费率及标准确定如下:
1.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愿按成都市2015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或0.5%,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
2.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自愿按2015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460元。
3.未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实施前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成办发〔号),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的人员,按成都市2015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70元。
4.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从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3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5.未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人员,按照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低档缴费标准的20%缴纳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26元,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由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2017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筹资时间
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日24:00。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社、财政、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按照属地原则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确保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
(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切实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并按职责分工做好各类资助对象的身份确认、证明审查、组织参保及资助等工作,按照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相匹配的原则将资金缴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其中,低保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特困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资助参保。
(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宣传动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辖区内参保筹资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四)各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和托幼机构应组织好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参保,按时完成参保信息登记、录入、代收保险费和及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存资金等工作。
(五)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与教育、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各类资助对象的确认、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和资助参保资金的划拨工作,确保筹资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属于我市参保资助对象的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由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确认,并按规定给予参保资助,帮助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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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6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10.2016年重庆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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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补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报销范围、怎么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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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问起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时,例如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怎么报销、要多少钱等,很少有人能够说得上来,甚至有的人都没有听说。今天就跟着沃保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2017补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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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补充报销范围
实际上,补充医疗报销范围同当地是一致的,包括药品范围和医院范围都一样。例如,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这样的药品报销范围同样适用于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的报销。
其实,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主要体现在报销金额和程度上。
1、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
2、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例如43岁的王某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0000元,自费1000元,此医院基本医疗起付线为2000元,那么我们进行粗略计算,基本医疗报销金额约为4900元。如果王某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符合报销条件的话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约为7000元,因二者加起来大于10000元,本着医疗保险报销不获利的原则,商业报销只能报销5100元,但也已经达到了100%的报销。
2017补充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1、员工就医后,在次月1日以前填好《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并连同门诊手册、医疗费收据(附收费项目明细)、各种检查单及化验单、身份证复印件等理赔时必须证件装订在一起进行理赔。
2、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当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向报案。
3、被保险人在治疗结束当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将完整的索赔手续交至专员处,由专员汇总后统一向申请理赔。
2017补充医疗保险多少钱
补充医疗的保险费一年一交,可以在工资的4%中列支,但是不是说把4%都交上来,如果人员有变动,现在社保做增加或减少的变更,拿着社保的变更单就可以在保险公司做补充医疗的人员变更,退费或加费。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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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补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报销范围、怎么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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