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伪造交通事故骗保中伪造死亡证据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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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其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机动车方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等事项,打110或者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叫120。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拨打119报警。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都不能随意挪动位置。为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火灾隐患。现场禁止吸烟。如是载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
6、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象,除及时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别注意:燃油起火时,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的方式来灭火,否则极易造成火势扩散。
7、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作为非机动车一方应注意的事项:
1、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如有监控,可调阅监控录像;如果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2、受害方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一定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帮助。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3、损害赔偿问题不要完全依靠交警。
交警职责转变后,调解损害赔偿争议不是办案交警处理事故的必经程序,交警的职责主要是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赵发)以上就是志远驾校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保护证据?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广大学员有所帮助。志远驾校报名咨询电话: 相关文章交通事故分为现场取证和事故处理过程取证,更明确各方的责任和确定赔偿 现在安顺驾校小编就为大家讲述交通事故怎么获取有效证据的具体情况。来自:驾考宝典时间:驾车上路经常会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又没办法立即到来时,该怎么自己拍照留证,避免等到交警来现场已经出现变故了呢?
 关键点一、在地下留记号后再拍照
这点对于那种有刹车痕迹的事故非常有必要,必须要把刹...来自:驾考宝典时间:齐鲁网 东营8月22日讯 (东营电台 左振平 通讯员 赵艳芳 张丽静)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公开”工作,本着“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公正”的准则,8月17日,河口交警针对近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组织双方进行证据公开 现在大众驾校小编就为大家讲述河口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公开听证 进行证据公开的具体情况。 现在公交驾校小编就为大家讲述交通事故证据 | 发生交通事故后,你需要知道这些事……的具体情况。来自:驾考宝典时间: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现在港龙驾校小编就为大家讲述普京专车发生交通事故 司机当场死亡的具体情况。一、婚姻纠纷案件 现在鹏程驾校小编就为大家讲述18类民事诉讼案件提交证据目录参考的具体情况。手机客户端 现在蓝天驾校小编就为大家讲述日本火车脱轨事故致1人死亡 铁路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具体情况。来自:驾考宝典时间:发生在路上的故事千变万化,发生交通事故后,各类事故处理的时限是怎样?作为被侵害方如何有效的收集证据?哪些证据能作为呈堂证供?如果有异议、要起诉又该怎么办?以下文件可供参考学习 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时限表(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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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交警提醒安全驾驶的具体情况。来自:驾考宝典时间:1、如图所示,夜间驾驶机动车遇对方使用远光灯,无法看清前方路况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A、降低车速,谨慎会车B、自己也打开远光灯行驶C、保持行驶方向和车速不变D、加速通过,尽快摆脱眩目光线2、遇有这种排队等候的情形怎么做?A、从右侧借道超越B、从两侧随意超越C、从左侧跨越实线超越D、依次排队等候3、如图所示,在高速公路同方向两条机动车道左侧车道行驶,应保持什么车速?A、6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B、90公里/小时-110公里/小时C、11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D、10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4、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右侧公交车道超车。A、正确B、错误5、未上坡的车辆遇到这种情况让对向下坡车先行。A、正确B、错误6、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A、正确B、错误7、驾驶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前变更车道时,应在进入实线区后,开启转向灯,变更车道。A、正确B、错误8、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A、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B、饮酒后驾驶机动车C、车速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D、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9、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遇到这种情况,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A、为拓宽视野,临时占用左侧车道行驶B、减速慢行、鸣喇叭示意C、加速行驶D、停车观察10、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的,可以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A、正确B、错误11、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可能会受到什么刑罚?A、处5年以上徒刑B、处7年以上徒刑C、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D、处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12、在路口这个位置时可以加速通过路口。A、正确B、错误13、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大修后可以上路行驶。A、正确B、错误14、驾驶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路口内无网状线的,可停在路口内等候。A、正确B、错误15、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实习期是多长时间?A、6个月B、1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16、这辆停在路边的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A、正确B、错误17、机动车行驶中,车上少年儿童可不使用安全带。A、正确B、错误18、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是多长时间?A、14个月B、12个月C、10个月D、6个月19、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加速通过人行横道。A、正确B、错误20、在交叉路口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在红灯亮以前加速通过路口。A、正确B、错误21、遇到这种情形时要停车避让行人。A、正确B、错误2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有哪种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A、未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B、未携带身份证C、未放置城市环保标志D、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2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驾驶人,将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A、正确B、错误24、在这条车道行驶的最低车速是多少?A、110公里/小时B、60公里/小时C、100公里/小时D、90公里/小时25、可以从这个位置直接驶入高速公路行车道。A、正确B、错误26、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几分?A、2分B、3分C、6分D、12分27、如图所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停车让行,是因为行人享有优先通过权。A、正确B、错误28、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后应及时补办,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A、正确B、错误29、行车中在道路情况良好的条件下可以观看车载视频。A、正确B、错误30、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会受到下列哪种处罚?A、吊销机动车驾驶证B、追究刑事责任C、处15日以下拘留D、处20以上200元以下罚款31、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的目的是什么?A、提示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来车B、超车前提示前车C、检查灯光是否能正常使用D、准备变更车道32、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轻踩制动踏板减速。A、正确B、错误3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但是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怎么处理?A、占道继续和对方争辩B、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C、找中间人帮忙解决D、迅速报警34、驾驶人有哪种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A、行车中未系安全带B、超过规定速度10%C、疲劳后驾驶机动车D、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5、驾驶机动车通过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什么?A、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机动车让右转弯的车辆先行B、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C、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D、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时,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6、驶离高速公路可以从这个位置直接驶入匝道。A、正确B、错误37、行车中遇到正在进行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时要注意避让。A、正确B、错误38、驾驶机动车行经下列哪种路段时不得超车?A、高架路B、交叉路口C、中心街道D、环城高速39、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A、50公里/小时B、60公里/小时C、40公里/小时D、30公里/小时40、驾驶机动车下陡坡、转弯、掉头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A、50公里/小时B、30公里/小时C、60公里/小时D、40公里/小时41、如图所示,在这种条件下通过交叉路口时,不得超车的原因是什么?A、机动车速度慢,不足以超越前车B、路口内交通情况复杂,易发生交通事故。C、路口有交通监控设备D、路口设有信号灯42、驾驶这种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有违法行为。A、正确B、错误43、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A、正确B、错误44、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A、正确B、错误45、关于机动车灯光的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A、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必须使用远光灯B、机动车灯光一个重要的作用是提示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C、机动车灯光的作用仅仅是为了在夜间的照明D、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可以不使用灯光46、在这个弯道上行驶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A、30公里/小时B、70公里/小时C、50公里/小时D、40公里/小时47、对有使用伪造或变造检验合格标志嫌疑的车辆,交通警察只进行罚款处罚。A、正确B、错误48、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跟车行驶,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原因是什么?A、会影响前车驾驶人的视线B、不利于看清车前的路况C、会影响自己的视线D、不利于看清远方的路况49、驾驶证审验内容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机动车检验情况B、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C、身体条件情况D、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50、如图所示,A车可以从左侧超越B车。A、正确B、错误51、当您即将通过交叉路口的时候,才意识到要左转而不是向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A、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倒车然后左转B、以上说法都不正确C、继续向前行驶D、停在交叉路口,等待安全时左转52、在这种情况下可加速通过交叉路口。A、正确B、错误53、如图所示,当A车后方有执行任务的救护车驶来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A、靠右减速让路B、向左转弯让路C、立刻停车让路D、不必理会,继续行驶5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是多少?A、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B、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C、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D、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55、在这种雨天跟车行驶使用灯光,以下做法正确的是?A、不能使用近光灯B、使用雾灯C、使用远光灯D、不能使用远光灯56、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的事故车,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A、正确B、错误57、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桥梁涵洞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A、减速靠右通过B、加速,在对向车到达前通过C、鸣喇叭后加速通过D、保持原速继续正常行驶58、如图所示,在高速公路上同方向三条机动车道最左侧车道行驶,应保持什么车速?A、6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B、10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C、9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D、11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59、驾驶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后可即行撤离现场。A、正确B、错误60、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交通警察给予口头警告。A、正确B、错误61、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驶出这个路口时应当怎样使用灯光?A、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B、不用开启转向灯C、开启左转向灯D、开启右转向灯62、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时正确的做法是使用远光灯。A、正确B、错误63、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为什么要提前开启转向灯?A、提示其他车辆我方准备变更车道B、开阔视野,便于观察路面情况C、提示行人让行D、提示前车让行64、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驶进路口,车辆可以怎么行驶?A、只能直行B、左转或右转C、直行或右转D、左转或者直行65、驾驶机动车超车后立即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A、正确B、错误66、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行车?A、顶窗没关闭B、车门没关闭C、音响没关闭D、车窗没关闭67、下列哪种标志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在车上放置的标志?A、产品合格标志B、提醒危险标志C、保持车距标志D、检验合格标志6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6分。A、正确B、错误69、机动车驾驶证补领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A、原驾驶证继续使用B、替换使用C、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D、原驾驶证特殊情况下使用70、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被撤销的),申请人在多长时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A、6个月B、1年C、2年D、3年71、超车需从前车左侧超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A、左侧为慢速车道B、便于观察,有利于安全C、我国实行左侧通行原则D、右侧为快速车道72、这个标志是何含义?A、提醒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沿水库、湖泊、河流B、提醒车辆驾驶人前方有两个及以上的连续上坡路段C、提醒车辆驾驶人前方有向上的陡坡路段D、提醒车辆驾驶人前方有向下的陡坡路段73、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多少年?A、3年B、6年C、5年D、12年74、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前方遇到下列哪种车辆不得超车?A、大型客货车B、执行任务的消防车C、公共汽车D、出租汽车75、如图所示,铁道路口禁止掉头的原因是什么?A、有铁道路口信号灯B、铁道路口车流量大C、容易引发事故D、有铁道路口标志76、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A、正确B、错误77、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应当受到何种处罚?A、拘留驾驶人B、警告C、吊销驾驶证D、罚款78、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任何情况下都应标明现场位置后,先行撤离现场。A、正确B、错误79、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A、正确B、错误80、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人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A、正确B、错误81、驾驶机动车超车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A、正确B、错误82、在这段路的最高时速为每小时50公里。A、正确B、错误83、已注册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有下列哪种情形,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A、加装前后防撞装置B、机动车更换发动机C、更换车身或者车架D、改变车身颜色84、驾驶机动车在上道路行驶前驾驶人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A、正确B、错误85、如何通过这种交叉路口?A、减速慢行B、加速通过C、保持速度通过D、鸣笛催促86、如图所示,在同向三车道高速公路上行车,车速每小时115公里应该在哪条车道上行驶?A、最左侧车道B、最右侧车道C、中间车道D、哪条都不行87、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超车时怎样使用灯光?A、开启远光灯B、变换远、近光灯C、开启雾灯D、关闭前大灯88、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时,驾驶人应该怎么办?A、开启近光灯或雾灯B、就地停车排除故障C、将车停在道路中间D、将车停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89、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3分。A、正确B、错误90、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A、正确B、错误91、驾驶机动车在下列哪种路段不得超车?A、城市高架路B、城市快速路C、窄桥、弯道D、山区道路92、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A、正确B、错误93、在这条公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A、30公里/小时B、70公里/小时C、50公里/小时D、40公里/小时9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下列哪种制度?A、违法登记制度B、累积记分制度C、强制报废制度D、奖励里程制度95、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置?A、撤离现场自行协商B、保护好现场再协商C、疏导其他车辆绕行D、不要移动车辆96、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A、正确B、错误97、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和黄灯组成。A、正确B、错误98、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会车时必须减速靠右通过。A、正确B、错误99、驾驶人驾驶有达到报废标准嫌疑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警察依法予以拘留。A、正确B、错误100、初次申领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A、正确B、错误交卷再做一套为您推荐相关推荐热门文章*您的姓名*联系电话*短信验证码短信验证码*驾照类型C1C2B1B2A1A2A3*从哪出发询底价图片验证雅安市交通事故死亡证据目录热门2018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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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一)机动车方在诉讼前已给付受害人部分赔偿款,如受害人在起诉时向保险公司主张的损失额中已扣除该已付款额的,人民法院应在受害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法判决,对于原告在诉状中未将机动车方已垫付的款项作为其诉讼请求的,该垫付的款项不在法院审理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之内,也不在调解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同意合并调解的除外)。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驾驶员、乘客)、被保险人。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因交通事故所受损害,要求本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三)在受害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其抚养的被抚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所应当赔偿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居住在城镇的,适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被抚养人居住在农村的,适用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标准。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统计年度,而不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
(四)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撤消或者宣告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当事人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具有可变更、撤消情形或者无效情形的;
2、受害人以保险公司未参加调解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释明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五)关于机动车方致两人以上人身、财产损害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赔偿,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在既有人身伤亡,又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在保险限额内优先对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2、在对人身伤亡进行赔偿时,应在保险限额内优先对抢救、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3、在多人身伤亡情况下,提醒法官在保险限额内,按照死者、伤者的不同情况,进行保额分配。
以下材料,根据实践整理,仅供大家在处理道交人损案件时参考,不足之处请指正。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一成不变”
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公安厅苏高法[号《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1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确定受害者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交通事故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南京市中院民一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证据,如无足够相反证据,一般应认定其效力。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换意见后依法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确定责任的唯一依据,如果案件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能够向法庭提供足够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责任认定书的前提下,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虽然,司法实践中重新认定的情况比较少见)。
2、依据责任按照什么比例赔偿
结合当前司法实践,大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只审理交强险,个别地方(如安徽省、河南省)交强险与商业险合并审理。因此,有必要重视商业车险条款。商业车险条款规定:“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显然,肇事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与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紧密相连的。
目前江苏高院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鉴于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与应赔偿的数额密切相关,故在处理理赔业务或代理案件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确定的责任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先行审查,可以主动询问肇事者对该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意见,如肇事者对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的责任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其收集足以推翻该认定书认定事实的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结合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勘查与调查要则》,审查事故责任认定的调查笔录、事故现场图、事故照片等证据有无暇疵,及时提请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交警全部案卷。
二、注意对原告提供的伤残鉴定书法律效力的审查
1、审查作出该伤残鉴定书的鉴定机构是否具有法定的鉴定资格。如作出该伤残鉴定书的鉴定机构不具有法定的鉴定资格,则该鉴定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前法院的一贯做法是:对于公安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依照职权进行鉴定形成的伤残等级的结论,如果鉴定机关在鉴定程序上不具有合法性,法院不能采纳该证据,应当由主张权利的当事人申请鉴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对公安机关鉴定的内容认可一致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确认一致的事实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公告(如南京市),各地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自2005年10月起,已不具有法定的鉴定资格.因此,对于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保险公司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或请求法院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重新鉴定(另外,如果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经过我公司医疗专家鉴定,认为符合实际情况的,代理人可以认同)。
2、审查出具该鉴定书的程序有无暇疵?是否由法院委托鉴定?在鉴定之前,伤者的病历、拍片报告等资料是否全部交由被告质证认可?鉴定人员是否具备鉴定资格?该鉴定书出具的鉴定结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系伤者全部病历档案?
3、结合伤者病历的伤情记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等相关资料,审查该鉴定书对伤者伤情的鉴定结论是否明显依据不足?特别注意,一些地方的鉴定书受人情人为的干扰比较大(如邳州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庭审时请求重新鉴定。
三、注意对伤者、死者系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身份审查的问题
已废止的《道路交通处理办法》将受害人分为“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日实施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确定了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区别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
2006年4月,最高院民一庭对云南高院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中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通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城镇居民”并不等于“非农业人口”,其概念更广。宽泛地讲,“城镇居民”可能包括:(1)非农业人口;(2)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均应登记为居民户口);(3)进城务工达到一定期限(清晰的收入、固定的住所、一年以上)的人员。
2005年9月,江苏省高院出台《关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其中规定:“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应视为城镇居民。”。
2007年9月,江苏省高院通过〈关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第十四条规定:“虽然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工作、学习、生活、经商、居住的受害人,应当认为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计算。”这一条隐去了:“一年以上”的时间要求,并将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
通常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从宽掌握,认定为城镇居民:
(1)因实行户籍制度改革而无法确定是否为农业户口的;
(2)虽是农业户口,但其承包地被国家征用的;
(3)虽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生活居住、学习或工作满一年以上的。
1、确定其是否在城镇生活居住、学习或工作,一般要求其具备以下证据一项或数项:暂住证、城镇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学校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工作单位或雇主(包括雇保姆的雇主)的证明等。
2、特别提醒,江苏省个别地区(如常州市)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67号文件)。
四、代理人在质证过程中注意对原告所举证据的审查
在庭审中,代理人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进行审查,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对原告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有权要求原告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如无法提供原件、原物,则不能作为证据。
下面分别说明如下:
1、对医疗费用的审查(请结合总公司医疗审核实务)
医疗费用包含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用和药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否成立应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注意审查以下三方面:
a、审查医疗费是否为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的费用。伤者擅自购买的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如治疗另外本身固有的疾病,不属于赔偿范围。属于公费医疗范围已经在所在单位报销的,也不应列入赔偿范围。
b、审查医疗费用数额,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它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c、对医疗费具体费用的审查:
(1)一般应是所在地医院,转外地医院治疗的应确有必要,并需经当地医院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转院一般不赔偿。
(2)医疗费用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所引起疾病的开支,治疗与外伤无关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
(3)当事人在治疗医院以外的医疗、药品单位购买的药品,必须确属必要,并应经过治疗医院批准,伤者私自购买不是治疗必须的药物不予赔偿。
(4)住院费用的审查,住院的前提只限于伤重需要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的情况,对住高档次病房,应按一般病房费用计算。(5)检查、诊断和辅助检查费用应审查是否存在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情况。
(6)后续治疗费用系确需再次治疗的费用或尚未恢复者未来的费用,应以有效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7)保险合同约定医疗费用仅限于医疗保险范围的,该约定应当理解为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申请对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查,可以依法审查确定。对于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鉴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一致意见聘请法医进行审核,对于审核结论可以作为专家证言予以采纳,当事人对于法医的审核意见存在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请法医学鉴定。
2、误工费用的审查:
误工费系伤者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能参加工作或劳动,致使其不能得到或减少收入部分的费用。误工费用多少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病假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的定残日的前一天。这里应注意的是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病假证明必须加盖治疗医院医务处公章而非科室专用章,未加盖医院医务处公章仅有医生签名的病假证明,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误工时间的证据使用。同时,代理人在审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病假证明时,可以根据伤者受伤的实际部位参照公安部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人身损害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的规定,确定原告的误工期限有无超过正常标准,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医生根据病人要求随意长期开具病假证明的情况存在。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用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司法实践中通常法官通常要求原告出具出事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单,出事后因治疗误工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明,出事后的工资清单,及相关的完税清单,以上证据均须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以审查其实际损失。如果原告提供的出事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单的工资远远大于原告所属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则还可要求其进一步提供每月的纳税证明,以审查其证据的真实性。
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有相关单位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日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陪偿误工费的,不予赔偿。
在赔偿误工费用时,还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要有损伤造成不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结果发生。
(2)应明确损伤后暂时尚失劳动能力或在调解处理前已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时间。
(3)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停薪留职、下岗、内退、退休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也应赔偿。
(4)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可以参照江苏省统计局每年提供的《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确定。
(5)农民、家庭妇女可以看作无固定收入的人看待。
3、怎样计算残疾者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给付,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之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把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每一级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作为赔偿系数。如一级伤残全额赔偿,二级伤残,自定残之日赔偿90%。
附:伤残等级与赔偿指数对比一览表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应综合考虑受害人是否因伤残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等情况,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公安厅苏高法[号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1条规定:“在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数额时,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纳《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中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同一统计年度内,相关统计数据不再调整。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多次受伤,鉴定机构认定其构成两处以上伤残等级,人民法院可在最高等级以上适当增加,增加幅度不超过一级。
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认为当事人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在二次手术前,视为治疗尚未完全终结,当事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要求赔偿相关残疾损失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4、怎样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用: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应当给予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的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在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时,常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的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人,通俗地讲,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或伤残者伤残前应当抚养的人。对于虽无劳动能力,但有其它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扶养人生活费用。
(2)如在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如要求肇事者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3)被抚养人除了被受害者扶养外,还有其他人扶养的,只能赔偿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相应份额。
(4)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扶养人死亡的,不予赔偿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5)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的农民可作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看待”。
5、怎样计算死亡赔偿金?
a、死亡证据的形式:
(1)交通事故报告
获得方法:向交警部门索要《交通事故认定书》。
& (2)医学死亡证明
获得方法:若在医院内身故,医院会出具《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必须提供这份文件。
& (3)公安死亡证明
获得方法:若在家中身故,公安机关会核实死亡原因(如自杀、他杀、意外死亡、自然死亡等)。公安机关会出具《死亡证明书》,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必须提供这份文件。
& (4)户口注销证明
获得方法:居民死亡后必须由其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注销,户口注销后派出所会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并在其户口上加盖“注销”或“死亡”章。
&& (5)宣告死亡证明书
获得方法:对于因失踪而推定被保险人“死亡”的案件,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被保险人“宣告死亡”,经法院公告和法律规定的等待期后,法院会做出《宣告死亡判决书》。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照继承法享有继承权的人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b、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岁-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c、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1)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继承人领取。
(2)事故发生前死者是否患有疾病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如何,都不影响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6、怎样计算残疾者辅助器具费?
伤残人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叫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赔偿标准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
在赔偿残疾用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是残疾用具还是残疾代用器官装饰品,残疾用具是为了补偿伤残者因伤缺损、丧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其目的是为了使用,是残疾人生活必不可少的器具,如使用代步车、拐杖用于帮助伤残者行走,使用助听器用语帮助伤残人听外面的声音等。而残疾代用器具装饰品的主要用途是使残疾者的外表美观,以假代真,具有修饰作用,如假发、假眼等都是为了外表的美观,因此,对于残疾用具费用应全额赔偿,而对于代用器官装饰品的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考虑。
(2)残疾用具费应当按照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3)配置残疾用具以实际使用为目的,不适宜使用的残疾器具以不配为宜。
7、怎样计算丧葬费?
丧葬费用是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费等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怎样计算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当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与就医人数、时间不符的票据不应赔偿。
9、怎样计算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当地”的范围:省辖市的区按省辖市的标准,县(县级市)按县((县级市)的标准。无法举证证明护工劳务报酬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当地统计局提供的《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中的“居民服务业”标准执行。
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对原告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护理期限过长问题,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的鉴定。
10、怎样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江苏省的标准每天按15--18元计算。
11、营养费用的赔偿
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或侵权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应承担。
(2)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进行的赔偿,因该标准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有关标准,也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有关标准,可以根据其减少的差距适当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3)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受刑事制裁,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驾驶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予支持。驾驶人因执行职务或雇佣事务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刑事制裁,受害人向其他责任人主张精神抚慰金的,应予支持。
(4)关于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精神抚慰金比例问题,请参见市分公司培训中提出的分摊意见。
五、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一)机动车方在诉讼前已给付受害人部分赔偿款,如受害人在起诉时向保险公司主张的损失额中已扣除该已付款额的,人民法院应在受害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法判决,对于原告在诉状中未将机动车方已垫付的款项作为其诉讼请求的,该垫付的款项不在法院审理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之内,也不在调解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同意合并调解的除外)。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驾驶员、乘客)、被保险人。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因交通事故所受损害,要求本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三)在受害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其抚养的被抚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所应当赔偿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居住在城镇的,适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被抚养人居住在农村的,适用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标准。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统计年度,而不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
(四)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撤消或者宣告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当事人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具有可变更、撤消情形或者无效情形的;
2、受害人以保险公司未参加调解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释明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五)关于机动车方致两人以上人身、财产损害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赔偿,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在既有人身伤亡,又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在保险限额内优先对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2、在对人身伤亡进行赔偿时,应在保险限额内优先对抢救、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3、在多人身伤亡情况下,提醒法官在保险限额内,按照死者、伤者的不同情况,进行保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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