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下载红楼梦中的全部插曲,怎么才能马桶安装完多久才能用到手机上?

新版红楼梦会不会借鉴旧版插曲
新版红楼梦会不会借鉴旧版插曲
09-11-29 &匿名提问
2006年快结束的时候,中国人送走了超女,迎来了另外一场更加疯狂的“红楼梦中人”的海选。  无可否认,音乐是新旧版《红楼梦》的重要点睛元素。新版红楼梦音乐创作者面临的公众期望和压力更大。这个现象,和现在许多人质疑新版演员候选人、质疑新版红楼梦的审美素质是一样的,其根本原因只是留恋旧版作品的创作功底和艺术性而已。  我认为,习惯和先入为主是可以改变的,关键是你有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来做新版的音乐,其实这就是对制片人和策划团队的挑战。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眼下的无线音乐市场可说有些气氛冷淡,尽管中国移动与各大运营商在2006年如计划完成了几次彩铃唱作大赛、启动了“无线音乐俱乐部”,建立了各自的“中央音乐平台”,日,第一届中国移动M.MUSIC无线音乐颁奖盛典也应声而出……但这些,在熟悉数字音乐市场(特别是手机增值业务音乐市场)的人眼中,都不过是旧闻而已,没有足够令人激动的地方。虽然运营商花了比SP更多的钱和比SP更强大的平台提供音乐服务,可公众的回应却一直没有一个欣喜的笑脸——“无线音乐俱乐部”成立至今,业界唯一有点印象的“业绩”就是“因技术原因导致许多用户注册俱乐部不成功”,以及“无线音乐俱乐部业务只有个别两三省份用户数突破100万”。那一边厢,CP、SP们的脸色也不好看:M.MUSIC无线音乐颁奖盛典上出现了歌手受唱片公司高层指示不应主办方出席演出的情况,这个恐怕也是当初某些“高级市场策划”所始料不及的。  红楼梦新版创作遭受压力非议,它和无线音乐发展星光黯淡的相同之处,都表现为大众对某种商业利益下拙劣营造出来的“艺术创作”气氛不卖帐——面对花花绿绿的海报宣传、声势浩大的审丑式海选,大家从一开始的感兴趣,观看和参与,慢慢品不出滋味来到产生抗拒和漠视心理。  这场华丽和庸俗并混的海选里面会有许多热门娱乐的亮点,比如马天宇参选宝玉一角,比如那个想表演怎么“用牙阉了柳湘莲”的会翘兰花指的男人陈影,又比如争论的沸沸扬扬的“黛玉”候选人……  这一切,似乎那么的新鲜,又似曾相识——如今的无线音乐门户上,不也一样充斥着各种以“音乐”为名但与音乐发展无关的明星八卦和绯闻报道吗?一场为吸引用户花钱买彩铃而办的彩铃大赛,不也和新版红楼梦海选异曲同工吗?人们都能发现,当初自己想去关注这个比赛的初衷,到戏散人离的时候才惊觉彩铃大赛、原创大赛发掘不出几个感动中国的音乐新星,唱不出几首街知巷闻的新歌;整个红楼海选,也终究没有几个符合原著人物气质的候选人。  这两者带来的艺术性和娱乐性,好比批挂着将军战袍在戏台上唱戏的小孩——年纪太小,修养尚缺,只知道表面威风,却不知道自己在唱什么。  有些从一开始就对红楼梦新版电视剧创作唱反调的人,未必是悲观主义者,他们往往是一半的预见者——他们也许一早就预见到主办方举行的海选其实和电视剧创作没有什么必然和直接的联系,只是纯粹的商业操作。虽然他们心里明白,也表示了新版红楼演员海选没有意义的意见,可是他们无力改变。直到邓建国终于忍不住了,带着芙蓉姐姐、张钰粉墨登场,要搞一个新版红楼梦电影的演员海选!那些还在“梦”里的参与者们和看客们才都一下子没劲了。大家都明白:新版要拍得好,原来并非一定要海选不可的。所谓“气势”、所谓“广泛的参与和人气”,都不过是某种商业目的下的华丽借口而已,最终是没有办法满足大众的需求的。  有些从一开始就对运营商自己下海做无线音乐场子做“运动员”指责多多的声音,他们也往往有足够的经验去预见整个音乐圈子和数字音乐市场发展的轨迹。虽然他们的意见依然无法停止许多“主办方”们兴高采烈烧钱办活动的计划,但他们至少不会在一条明知道是死胡同的道路上离真正符合大众的音乐越走越远。这就是他们肩负的使命和把握住的机会。  现在从“创作心态”转到“如何做好音乐”:  先说红楼音乐(非专业意见,欢迎拍砖指导)  首先,音乐必须在新版红楼梦制作中被放在重要位置,词曲配乐必须是中国境内水平最高的版本。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亮点,不应仅仅局限在我们今天所见的演员、道具和服装,音乐虽然在这个阶段未得到广泛的重视和讨论,也必须对之有高标准的要求。  国内外有许多成功的影视作品,之所以有好的口碑,应该主要归功于其音乐。比如中国电影〈青蛇〉、〈少林寺〉、〈包青天〉等等,还有韩国的〈王的男人〉、日本的动画片〈圣斗士星矢〉、台湾网游〈仙剑奇侠传〉及其电视剧,还有台湾的霹雳布袋戏……观众对作品或剧情的深刻印象,往往建立在令人投入的旋律歌词上。不难发现,大多数经典的影视作品,都有一首令人琅琅上口、萦绕脑间的音乐。可见,做好音乐这个环节,成本最低,也是令新版红楼梦博得公众认同的一条好路子。  其次,那些对旧版红楼音乐情有独钟的人,我们应该去探讨是什么如此令他们着迷?能不能把这些成功的元素提取出来在新版里继续发扬光大?要让我这个半路出家的音乐人来说说,应该有以下几点:  编曲配乐方面:  1、运用了大量民族乐器和传统音乐的编配技巧,令旋律有浓郁的中国古风,使之单独播放也能作为中国音乐的典型代表;  2、旋律在配合剧情的同时更加深化了气氛,该悲的悲,该热闹的热闹;即使喜乐的旋律也蕴涵着莫名的凄凉;  3、节奏以悠长舒缓为主,突出历史感和沧桑感。总之,旋律对原著的整体感情基调的反映“恰如其分”。  4、有部分只有旋律和人声的“无字歌”,虽然没有歌词,感觉特别哀伤,印象特别深刻。  词方面:  1、用词简朴,虽然大量运用了文言词句或古风意境,听起来或观众跟唱起来时却不觉拗口文绉,利于传唱,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2、歌词里巧妙穿插了原著小说里的词句,不但在剧情产生矛盾冲突的同时十分“应景”,而且在音乐脱离剧情、单独播放的时候,歌词也能引起人对原著的遐想。  3、不同人物主题的歌词,能够嵌入人物本身的心情来表达,令人印象十分鲜明,如〈晴雯歌〉、〈葬花吟〉,这种词作方法似乎只在〈红楼梦〉这样大型的人物小说里可以运用,一般的影视作品里是很少见到专门为主角或者配角写一首歌词的,而且歌词是紧密结合原著对其描写的。  4、虽然歌词里的文言成分和古风手法比较多,但歌词还是里结合了一定的现代人视角和价值观,听众欣赏起来容易产生认同感。  5、虽然原著是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但它的歌词不一定要求辞藻华丽繁复,旧版歌词没有“抛书包”卖弄文采学识的感觉,很自然。  最后,说下我对新版红楼梦音乐有什么区别于旧版音乐的期待吧!话说上面写到的旧版音乐的好处和特点,如果新版音乐也全具备了,也不一定能称之为“成功”——观众和听众需要新的东西,新的感受,就意味着新版音乐必须具备它自己的特色。可以创新的地方,我认为很多,比如可以效仿下“黑鸭子”、“女子十二乐坊”等风格,虽然曲子歌词是旧的,但是用新的唱腔、乐器和音色,甚至新的编曲方式去营造一种新的但符合原曲精神的气氛。  如何模仿创新呢?举个例子,日本在近二十年来,成功将动漫作品的影响打入中国甚至美国等世界范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助因就是它的动漫音乐。日本动漫音乐在成长的初期有很多模仿的影子,比如曲风和乐器选用都是西洋式的,要演绎一个日本盛大演出的场景,背景音乐可以配欧洲宫廷的圆舞曲或者西班牙式舞曲,又比如:一个欢快的场景,不一定用东方式的大锣大鼓,而是用了欢快的小提琴旋律。然而到了成熟期,日本动漫音乐开始结合了现代流行歌的配乐元素和风格,如〈天空之城〉。同时,日本境内的著名音乐创作团体也成功地打开了创新的突破点,杰出代表如喜多郎、神思者等。还有众多游戏音乐的创作者,更是把日本网络游戏的配乐大量融入中国风和乐器,旋律上则沿用日本能乐和传统音乐的套路,最后创造了一套新的东西:日本动漫音乐。  过去,中国优秀的影视配乐创作方面的专业人才很少,也很难刻意培养,影视作品的背景乐多数是从国外音效库中抽取借用或从其他经典影视作品配乐中偷用过来的,整个中国影视音乐制作圈子里缺乏原创精神和有特色的品牌(如〈青蛇〉原声碟里的OST音乐,快被用滥了),所以有时看电视剧或电影时就会对剧情音乐产生似曾相识或者没有新意的感觉,有时候因为配乐的太懒或不专业,做出来的音乐效果会让观众听了觉得特傻、莫名其妙。这些在旧版红楼梦里做得几乎无懈可击,所以希望新版音乐也能本着这个精神,做出新的红楼主题音乐和配乐。  我认为,既然日本人能够把别人的东西先模仿再融合,最后产生自己的优势和特色,那么中国人也应该借鉴和得到启发。旧版红楼梦在演员方面虽然都是十几二十的年轻人,但很明显的从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和音乐方面可以知道是出于年龄偏大的艺术家之手,厚重得来略显陈旧和压抑。在新版红楼梦的音乐创作中,除了邀请中国著名的民间传统乐器演奏大师、中国戏剧曲艺大师和古代作品的影视歌词作者,是否也可以考虑吸收和入新一代音乐人呢?比如新生代中擅长古风音乐创作和编曲的“小狮子丢丢”,以及中国网络歌曲创作界中不断涌现的广播剧配曲和古风填词代表人物,如小2、EDIQ、清响、托尼等等,他们的词不失古韵、从容大度、优美好唱、让人印象深刻。  当然,这些只是我知识范围内的新锐人物,视界不免狭窄,但私自认为以他们的水平的确可以尝试担当一部分的词曲创作了。还有一个推荐新一代年轻音乐人的原因是,他们过往的作品不但有成功的古风作品,文学修养超越一般通俗歌曲的音乐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确做到了曲子和词的结合令人感动、有新的美学享受。  写到这里,各位看官想必该看累了,我不想再花同样多的笔墨去写培养无线音乐崛起的土壤,结论是很简单的,和创作新版红楼梦音乐一样:  我想对所有以“音乐”名义去做商业策划的电信运营商们提一下建议:  1、树立正确的自我评价,活动理念、口号和策略不要停留在音乐传播的表面阶段,请关注音乐创造氛围。  2、建立“边吃果子边种树”的心态,不要以为整个乐坛和唱片公司都是“一夜七次郎”,奶牛再状也是要吃草的。请尊敬和善待音乐人。  3、与提高参与者和大众音乐欣赏水平无关的活动和“审丑式”歌曲海选,能不搞的就不要搞。那些在比赛复赛阶段才提出的强夺音乐人对作品著作权的不平等条约,请不要在下次的音乐活动里再出现,小心变成第二个天娱。  4、用你们雄厚资金的万分之一去建立专门的音乐创作研究团队和“无线音乐实验室”,主动迈出去,而不是每次等着唱片公司出新歌。  5、请善用你们对外标榜的“销量数字”和“下载量”,那个东西造假久了就会像红楼海选一样,越看破绽越多的。  6、请无视你身边高唱赞歌的写手和某些SP公司,他们做的许多东西都只是在纵容你的错误。  7、培育数字音乐市场价值的最终源头、提倡优秀内容的推广才是硬道理!  最后想说,除了运营商,其他人也是有足够力量去找到新的出路的,不要怕,多思考,多尝试,许多机会还在水面下。  振兴无线音乐,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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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歌-陈力 聪明累-王洁实 葬花吟-陈力 秋窗风雨夕-陈力 枉凝眉-陈力 紫菱洲歌-陈力 叹香菱-陈力 红豆曲-王洁实 引子-陈力 题帕三绝-陈力 分骨肉-陈力 好了歌-叶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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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提纲和导读  红楼梦大揭秘之一:凤姐才是宝玉最后的女人  红楼梦大揭秘之二:甄宝玉之谜和薛宝钗之死  红楼梦大揭秘之三:林黛玉究竟因何而死?  红楼梦大揭秘之四:八十回后最真的故事  今年三月份我才开始写一些红楼梦研究文章。起因是看了几期央视百家讲坛刘心武的“探佚”,觉得他分析红楼梦的文学特色方面尚可,但所谓“探佚”的结果,尤其是依赖的根据和逻辑,实在不敢恭维。本来也只是打算写些自己的心得和读后感之类,但写着写着,灵感越来越多,一不留心竟然也创造了一种系统的“新红学”了,呵呵~~  上面四篇文章,可能有些网友也看过初稿,但比较零碎,没有整体印象,所以决定整理后全部集中重发。其中凤姐和宝玉最后的结合,自然是最具爆炸性的,以往网友点击和评论也是最多;但其实红楼梦思想性和艺术性最高的部分是林黛玉的死因,值得大家好好细读。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的悲剧是建立在传统道德文化和社会制度的缺陷之上,而绝不是像那些二三流小说般,要靠制造几个坏人、小人来编故事;红楼梦情节的推进和人物的表现是非常符合逻辑和常识,也符合对人物思想和性格一直的刻画的,这点上,它也绝不像那些二三流小说,要靠不断制造无理的巧合和荒唐的行为才能编下去。各位如果能耐心看完本文,一定会对此有深刻的体会。  ================================================================  红楼梦大揭秘之一:凤姐才是宝玉最后的女人  这个标题绝不是哗众取宠,而是原书的如山铁证和作者的写作手法决定的,本非意料之外,更在情理之中。什么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统统不过是天才作者的烟幕弹和障眼法。本文也不是要读者一定喜欢谁或不喜欢谁,不管是否接受文中观点,大可以该喜欢的继续喜欢,该讨厌的继续讨厌。本文只想还原红楼梦大结局的真相,诚如是,才不辜负了作者“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才不糟蹋了这部伟大的小说,才能扭转二百多年来红学研究的歧途。  其实得到本文的结论本也不是十分困难,只是前八十回作者将黛玉、宝钗、湘云等青春女性写得太美了,使许多读者欲罢不能,自然只会留恋于黛钗湘等人的故事,并有意无意地期望她们中某人和宝玉在一起,于是忽略了真正的女主角凤姐。  首先看看现在比较流行的两种宝玉结局的版本是否符合作者原有设计和前八十回内容:第一种说法是宝玉最后和湘云“遇合”;第二种说法是宝玉出家,或者重归大荒山云云。  关于史湘云在八十回后的故事,根据一些人的考证,现在比较令人信服的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个英俊有才的公子(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当然也有其他评语和证据),而且有“射圃”的故事。所谓“射圃”应指某种射箭比赛,“圃”就是箭靶。可见卫若兰不仅能文,而且能武,是红楼梦中少有的几个具有阳刚之气的青年男子之一。以湘云的性格嫁给这样的人的确很般配,而且据说他们的婚后生活很美满幸福,这些我都认为不错。  但这些人接着说,卫若兰由于卷入朝廷的政治斗争遭祸死了;湘云的美满生活被打破,流落街头,甚至被卖到风月场所;然后某个偶然的机会和宝玉相遇,又在妙玉的帮助下脱险,最后和宝玉“遇合”了,等等。简直荒天下之大谬,滑天下之大稽。湘云沦落是有可能的,但湘云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更被很多读者认为具有“侠女”气质。她若真被卖到青楼,这些人居然还说她会忍辱偷生,可怜巴巴的要等人来救,只怕九泉之下的作者也能气得跳起来大骂不止,这是其一。其二,她和宝玉有没有可能“遇合”,即没有按传统礼教举行正式的结婚仪式就一起以夫妻身份生活?不按传统礼教有可能,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将就着过也有可能,但宝玉和她却没有可能,这是他们各自的志趣和性格决定的。  湘云和宝玉一起在贾府生活比黛玉和宝钗都早,而且就在贾母身边,但前八十回中,他们没有产生爱情,有的只是兄妹之情。这说明他们之间存在重大的志趣和性格分歧。湘云在思想观念上更接近宝钗,也曾劝宝玉多结交贾雨村之类的官僚,以利日后发展,结果当场被宝玉不耐烦地打断,还要“请”她到别的姐妹里去,免得辱没了“仕途经济学”。感情上,湘云应会倾心于卫若兰那般“雄姿英发”的男子,而不是宝玉这样的“绣花枕头”。在宝玉一方,他钟情的是绛珠仙草下凡,具有神仙气质的林妹妹,这个不奇怪,因为他的前生就是神瑛侍者,也是神仙嘛!湘云虽然很有才学,很机灵,很可爱,但也只是尘世中人,没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神仙气质。所以他们相“遇”并发生一些故事是可能的,“合”则不可能。  再看宝玉出家,似乎暗合了他在前八十回中不停说的,“林妹妹若死了,我就出家去”,如此这般。但不要忘记,宝玉的前生是神瑛侍者,他下凡的目的和绛珠仙草是不同的:绛珠仙草只是为还泪报恩,泪还完,她的使命也就结束,可以走了。她并不是向往尘世生活而来,所以黛玉也表现出相当的离群孤僻倾向。而神瑛侍者根本就是过不惯仙界无聊的生活,要下凡体验一番。因此宝玉对世俗生活是相当喜欢和投入的,对一般的伦理道德也是自觉遵守的,他所不满的只是传统礼教中要求男人“上进”,走“仕途经济”,与及爱情婚姻不能自主的部分,所以宝玉是不会那么轻易和甘愿放弃世俗生活的。当然为了照应前文,八十回后应有宝玉出家的内容,但那只是一个插曲,时间上应在黛玉死后,贾府被抄之前。贾家获罪后,已经出家的宝玉也不能幸免,被官府抓了起来,“被还俗”了。  至于宝玉重归大荒山一说,则是受高鹗的通行本误导,混淆了神瑛侍者和通灵宝玉。通灵宝玉是贾宝玉佩戴的一块玉石,它所起的作用是记录所见所闻。故事完了,它当然必须重返大荒山,变回那个女娲补天所弃的顽石,否则就没有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了。但贾宝玉是神瑛侍者下凡,不是石头,没有重返大荒山的必要。他要返的话也是返回西方灵河岸边的三生石上,会他的绛珠仙草去。所以这种说法是不堪一击的。不过这里又出现了一块“三生石”,确是容易把人搞晕。这个“三生石”在故事中的作用,与本文无关,留待以后再谈。  当然宝玉前生是神仙,说他最终返回仙界,那是必然的,但却不是在红楼梦故事结束的时候,所以这种说法依然是错误的。红楼梦故事结束的时候,宝玉的阳寿未尽,所以还不会回去;如果那时就回去了,反而不对了。因为神瑛下凡是天庭正式批准的(如小说描写,是到警幻仙姑处挂了号),不是私自下凡,所以他必须完成他在凡间的阳寿才回去,否则就是触犯天条了。因此宝玉根本不可能以一个尘世的肉身返回西方灵河岸,当然更不可能返回大荒山,前面已经解释了,那不是他该去的地方。并且更可证明,说宝玉下半生做定了和尚也是不对的:天庭批准你下凡好好体验生活,你却逃离俗世和人群,这不是阳奉阴违是什么??  众所周知,《红楼梦》作者的惯用手法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也即后面发生的任何重大事件前面一定会有铺垫和暗示。那么说凤姐和宝玉最后在一起了(也可以说“遇合”了),前八十回有没有铺垫和暗示呢?不仅有,而且太多了,只是前人没往这里细想。  铁证之一:关于凤姐的判词和曲子  首先,关于凤姐的图画是冰山上站着一只雌凤。“冰”和“雪”在红楼梦中一般暗指“薛”,冰山上站着雌凤,就意味着“凤”高于“薛”,或取代了“薛”。下面看判词: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通常对此判词的理解是:“凡鸟”即繁体“凤”字;“末世”指贾家最终的败落;“都知爱慕此生才”,人们都佩服凤姐的才干。“一从二令三人木”,脂批有三字提示:“拆字法”。通常的拆法是将“人木”拆成“休”,“二令”拆成“冷”,“一从”不拆,暗指凤姐和贾琏婚姻的三个阶段:开始贾琏(包括其他人)对凤姐言听计从,后来关系转冷,再后凤姐被贾琏所休。最后一句,暗示凤姐要被遣返原籍金陵,结局似乎不妙。  有必要先指出,“事更哀”三字无论是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都没有必定死的意思,更不必论什么“投江死”。最后一句只能解释为“凤姐悲伤地向金陵哭”,或者“凤姐哭着返回金陵,这个事情更可悲哀”,等等。和贾家有密切关系的王家受牵连,金陵原籍的至亲也遭难(按书中描写,元春应比凤姐大,因而凤姐的父母很可能还比贾政和王夫人小一些),凤姐又要和亲生女儿骨肉分离,因此痛哭,完全解释得通。硬说这是指凤姐必死,那就是强词夺理。  以上对判词的通常理解虽然也大体说得过去,但还是不太让人满意。例如第三句脂砚斋明确指出要用拆字法,可是通常的拆法,即使按“三阶段论”,首二字全不拆,中二字全拆,后三字只拆两个,留下一个不用,没有什么规律性,不能十分令人信服,而且字谜太浅显。更重要的是,如果红楼梦的大结局真的是凤姐和宝玉最后结合的话,判词中也应有所体现。下面我就来揭示其中另藏的深意(不必否定前面的解释,两者可以共存):  凡鸟偏从末世来:在贾家彻底衰败的时候,有一只原来是“凤”现在已是“凡鸟”的鸟儿,偏偏不计较这一切飞到了男主人公的身边,她为什么来呀?  都知爱慕此生才:此句应作“才知此生都爱慕”,因为照顾诗词格律调换了词序,当然也是作者故意再设迷局。接前文,“凡鸟”飞来的原因,是她到最后才知道,原来她和男主人公一直是互相爱慕的啊!  一从二令三人木:繁体字的“從”就是相依相傍的“二人”一起走路。哪二人呢?“三人木”,即“珏”。珏字偏旁最下一笔和右边中间部分构成“木”字;偏旁上部是一个“丁”字,“丁”是“人”的变形,“丁”本身也有“人”的意思;最后剩下三横,当然就是“三”。“珏”意味着“王”熙凤和贾宝“玉”最终结合在一起了,而且“珏”本义就是两块合在一起的玉。  这还不是最绝的。现在只剩下“一二令”三字了,这个“一二令”无论拆成“一冷”、“一伶”还是“泠”,都没什么意义。其实它暗指“囹”字缺一笔。“囹”就是“囹圄”,监狱的古称。“囹”缺一笔,就是监狱打开了,“王”和“玉”被释放了,他们还会死吗??  这才是红楼梦,这才是那个天才作者的手笔啊!!  哭向金陵事更哀:凤姐和宝玉怀着悲痛的心情,踏上了遣返金陵的旅途。至此红楼梦故事结束,凤姐和宝玉以后的生活就不属于红楼梦范围,不需要判词和预言了。  再次强调,以上解释完全可以和通常的理解并行不悖。只有凤姐是书中真正的第一女主角时,作者才会如此绞尽脑汁,苦心孤诣地让一首诗同时兼有两种含义,并且也才完全符合原书不断强调的那些真真假假,正照反照风月宝鉴的写作特色。  然后分析关于凤姐的曲子,第五回:  迎春——[喜冤家]【戚序(蒙府)夹批:冤家上加一喜字,真新真奇。】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凤姐——[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甲戌侧批(戚序、蒙府夹批):警拔之句。】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甲戌眉批:过来人睹此,宁不放声一哭?】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戚序夹批: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有人看见“反算了卿卿性命”,就认定凤姐“必死”。脂砚斋正是看到了这个问题,马上就特别指出这是“警拔之句”,也即不是预言句,谶语句,不是应了某某事。所谓“警拔句”的作用就是警示所有世人,不是特别针对某个人,例如凤姐。同样,“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也应理解为泛指,这样和上一句才语气语意连贯:只有那些经过“生前心已碎”那种磨难的人,才能大彻大悟,才能在死后上天堂(即“性空灵”,否则死了也是一浊物耳)。  再有人看到迎春和凤姐都有“荡悠悠”什么的,就以为二人结局相同。那是他读书草率,或者理解力不逮。明明写着迎春是“芳魂艳魄荡悠悠”,凤姐只是“三更梦荡悠悠”,因此迎春要死,而凤姐只是原来(对财富和权力)的梦想破灭而已。  又有人举出第四十四回“凤姐泼醋”:  贾琏听如此说,又见凤姐儿站在那边,也不盛妆,哭的眼睛肿着,也不施脂粉,黄黄脸儿,【庚辰夹批:大妙大奇之文,此一句便伏下病根了,草草看去,便可惜了作者行文苦心。】比往常更觉可怜可爱。  他看见脂批中“伏下病根”就说是“伏下凤姐死的病根”,真不知他的语文和逻辑是怎么学的。这段暗示了凤姐身体也有病(据现在某些人考证是妇科病),所以后文凤姐曾小产,大概也是后来贾琏要纳尤二姐为妾,并最后休妻的理由之一。若硬说“病根”就是“死的病根”,恐怕已不是语文和逻辑问题,而是道德问题。  铁证之二:宝玉和凤姐一同被魇  宝玉和凤姐被赵姨娘收买马道婆用巫术魇了以后,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此时那一僧一道出来救命,贾府的人按照僧道指示,让宝玉和凤姐同睡在一个房间内,达三十三日之多!这是什么意思?分明就是暗示二人“死后同穴”嘛!一个小叔子(和姑表弟)和一个堂嫂(和姑表姐)竟然三十三日在一个房间里一起吃喝拉撒睡,要知道那时宝玉也不小了,早已和袭人“云雨”过了。如此公然悖逆礼教,大伤风化,严重辱没家族名声的安排,贾府的人居然没有任何为难和异议就照做了!除了生活原型中这两人就是夫妻,并且作者要以此暗示二人后来的结合,很难作出更合理的解释,否则就是原书的重大错漏:贾府的人至少应提出疑问,并且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用帐幕之类将他们分隔开。显然对于精心构思,情节严密的红楼梦来说,这样重大的错漏是不可能存在的。  有人会说,那时两人都快死了,还顾得什么礼教?姑且先不论这个站不住脚的理由(站不住脚的原因就是贾府的人没有异议,也没有采取措施来维护礼教的底线),再看:  铁证之三: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的养小叔”  不要忘记此时凤姐和宝玉正从宁国府出来,焦大是见到他们后才骂的。所谓“爬灰”,现在一般相信是小说中原有贾珍和秦可卿乱伦的内容,后来被删除了。但“养小叔”指的谁?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翻遍前八十回似乎也没有任何“养小叔”的描写或补叙。其实,红楼梦中许多人的话都不一定指已发生的事,完全可以是未发生而将来要发生的事,即所谓“谶语”。例如贾家四个小姐作的元宵灯谜,大观园青春女性们作的许多诗词等等,都具有“谶语”的性质。所以焦大的“养小叔”也是谶语,应的是八十回后的故事,而且就是指凤姐和宝玉二人无疑。有人质疑说,怎么其他小姐都是用诗词做谶语,而凤姐却用一句俗话?因为凤姐不会作诗啊。你让她怎么写出诗谶来?而且凤姐这样一个大“俗”人,用最俗的话做谶不是很贴切吗?可见,作者是非常重视人物和故事的逻辑性的。这个谶语发生得很靠前,一般地,越靠前越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所以它和男女主人公的最终命运必有重大关联。  且慢,什么男女主人公?难道凤姐才是全书真正的女一号吗?的确如此!根据现代的统计,前八十回中关于凤姐的文字是最多的,比黛玉、宝钗都多,甚至比宝玉都多,她不是女一号,谁是女一号?有女一号的文字比二号三号还少的吗?那林黛玉成什么了?虽然很多人喜欢林黛玉,支持“木石前盟”,也会有很多人抗议我下面的揭示,或者如某些网友调侃的“秒毁三观”,但仍不得不郑重指出:  绛珠仙草林黛玉其实是来干扰(以还泪的方式)神瑛侍者贾宝玉凡间生活的人,“木石前盟”也是空的,没有的。神瑛侍者虽然每天用甘露浇灌绛珠仙草,但他下凡时并没有主动带上已修成女体的绛珠仙子,是绛珠仙子自己暗中跟了去的。所以神瑛和绛珠之间没有所谓的“前盟”,若硬说有,那才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了!当那些干扰(黛玉、宝钗、袭人、晴雯等)一一除去后,神瑛侍者才会拥有,或者说回归真正属于自己的,和凤姐一起的尘世生活。  铁证之四:凤姐和宝玉经常出双入对  其实在全书一开始的部分,宝玉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凤姐到处去,探亲访友,逛街看戏,二人经常执手而行,同坐一车(车帘是挂着的,如果两人在里面调情,外面也看不到)。宝玉有许多向凤姐撒娇的动作,什么“猴向凤姐身上”,“扭股糖似的厮缠”等等,凤姐对此也是欣然坦然,毫不介意。宝玉从来没有叫凤姐“嫂子”,而是姐姐长姐姐短;凤姐也只管叫宝玉或宝兄弟。当然作者写得很巧妙,浑然天成,让读者觉得这些都是偶然、特殊的情况,或者只是姐弟之间的亲密,从而又被“轻轻瞒过”(脂砚斋批语)。凤姐和宝玉出双入对的情景,直到宝玉和众小姐搬进大观园后才少了,因为作者要腾出手来写其他事。但是按作者一惯的笔法,前面写了这么多,后面会没有回应吗?他又会怎样回应??  铁证之五:狱神庙故事  现在一般相信,贾家获罪后有“狱神庙”一个重要情节,出现的人物有凤姐、宝玉、贾芸、小红、茜雪等人。“狱神庙”里发生了什么事,各人说了什么话,无从稽考(只知道刘姥姥救了凤姐的女儿巧姐,但应是“狱神庙”之前的事了)。但可以看到,其他都是小说中很次要的角色,只有凤姐和宝玉属于主要人物;还可以看到,凡是宝玉落难的时候,危险的时候,和他一起共患难的不是别人,正是凤姐!前面小说刚开始时是如此,后面小说快结束了也是如此,这难道还不说明问题吗?作者这样安排是随随便便的吗?!  铁证之六:混乱的“二爷”和“二奶奶”  书中下人们称呼“二爷”时,既可指宝玉,也可指贾琏。前者是按贾政、王夫人这一房的顺序,后者则是按整个荣国府男孙辈的顺序,读者也就想当然地略过去了。事实上在传统社会,尤其豪门大户,长幼次序是非常严格的;而且贾琏虽是长房贾赦的儿子,却不与他老爸同住,而是和贾母、贾政、王夫人等在一个大院里。如果称呼上就这么混乱,不仅不成体统,很容易造成无谓的误会,更会被外人笑话,所以在常识上原本是不可能的。至于“二奶奶”,虽然书中一般指凤姐,但如果以后宝玉娶了老婆,又该怎么叫?如果“二奶奶”就是凤姐,那么“二爷”就只能是贾琏,可是书中下人们叫宝玉为“二爷”的次数,远多于叫贾琏为“二爷”的次数,那么这班下人们岂不是明目张胆地鼓吹宝玉也是,更是“二奶奶”凤姐的“爷”吗??同宝玉和凤姐被魇一样,这种明显违反常识和闹大笑话的写法,除了不断暗示宝玉最后真成了凤姐的“爷”,与及生活原型中这两人就是夫妻,很难作出其他更令人信服的解释。  铁证之七:巧姐进十二钗正册  为何巧姐这样一个文字很少,小说结束时也最多七八岁,不可能有很多故事的小姑娘居然列为金陵十二钗的正册之一?很多人也是迷惑不解,争论不休。有人说什么为了“立体扫描”这些书中的女性,实在牵强得很。如此何不把王夫人、贾母等都算进正十二钗,老中青少幼大全,岂不更“立体”全面?只有我们能正视凤姐和宝玉最后在一起的事实,才能正确理解为何巧姐一个没有也不可能有很多故事的小姑娘也进了十二钗的正册。真正的原因就是,巧姐既然是凤姐的女儿,那么最终她也是宝玉的女儿了。  警幻仙姑所讲,“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 这也是作者的托词和障眼法。一个最多七八岁的小女孩怎么能说一定优秀,还要是“十二冠首”之一?若说优秀,某些丫鬟还可能比小姐优秀。仅以相貌论,真实生活中丫鬟比小姐漂亮的情况其实更普遍。原因很简单,小姐漂不漂亮只能靠天赐的运气,但丫鬟是可以买来,可以挑选的。  真正的标准是和宝玉关系(当然不一定是爱情,也可以是亲情,友情)的亲密程度,那些和宝玉比较疏远的正牌小姐出身的“钗”只能进副册。例如香菱原是地方小士绅甄士隐的女儿,也算小姐出身,故可列副册之首。一般相信薛宝琴、刑岫烟、李纨的两个堂妹、尤二姐和尤三姐等也是副册的人选。但她们和宝玉的关系亲密程度显然无法和正十二钗比--即使是正十二钗中的妙玉,也是和宝玉有暧昧的。你也许会说作者自私和偏见,但换个角度,《红楼梦》本身的构想就是以宝玉为中心的故事,所以作者这样取舍自有其合理之处。  铁证之八:凤姐扫雪拾玉  这是脂砚斋提示的重要情节。之所以说它重要,就必须谈谈脂砚斋批书的特点。脂砚斋是一个相当有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批书人:凡是那些紧要处,往往一笔带过;不太紧要的,倒是不时议论,甚至感慨万千。因为不太紧要的地方读者容易忽视,而紧要的地方说得太多,那就成了“剧透”,读者还有兴趣看下去吗?所以狱神庙一回本来是很重要的,估计不是最后一回也是倒数第二回(最后一回可能是警幻情榜之类的仙界场景),但脂砚斋只透露了出场人物,其余信息一概欠奉。再如凤姐的判词也很重要,但脂批只提示了“拆字法”三字。  二十三回写到宝玉在贾府内走动时,脂砚斋批了一句:“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所谓“妙”和“一丝不乱”的作用都只是引起读者注意,连用两个醒目词,实质内容却只有“凤姐扫雪拾玉”六个字,这显然就是一个重要情节的标志。  此时凤姐应已被贾琏休了,贾府也明显衰败,才会沦落到去扫雪。但有人却认为这个玉不是通灵宝玉,而是故事很早的时候,凤姐误认为良儿偷的其他玉,还因此撵了良儿出贾府。现在凤姐知道自己错了,良心受到责备,有了新的人生感悟云云。这样理解既不符合脂批的规律,也不符合常理。如按此说,这个情节就是不太重要的,脂批要么不提,要么就不会只有几个字。而良儿被怀疑偷玉而被赶走的事,还是后来平儿和麝月交谈中间接说的,前八十回根本没有良儿出现,再到凤姐拾玉时,与丢玉至少相隔五、六年了。按常理,这个玉要么真丢了,要么早被其他人拾到了,天才的作者是不会写这种明显违背常理的文字的,除非另有目的。  所以还是将此玉理解为通灵宝玉最好,这和高鹗续书中通灵宝玉曾经丢失也有一定的对应性(但应该不是程高本所写的那样,以后再谈)。至于“人生感悟”云云,凤姐早就开始了,不必等到拾玉时。如果凤姐扫雪拾的正是通灵宝玉,那么她在小说中肯定还有任务,这个任务肯定是和贾宝玉有关,凤姐又怎么会死?怎么拾到通灵宝玉的偏偏又是凤姐?  铁证之九:秦可卿死前托梦凤姐  那也是大段大段的文字,不是几句模糊两可,争论不休的诗词。大意就是秦可卿劝凤姐要多积“阴鸷”,在老家多买些房产田地,为自己留条后路。凤姐当时是允诺的。  注意这个秦可卿在小说中的真正身份,显然是警幻仙姑指示其妹妹幻化的。警幻之妹以神仙的身份引导宝玉“识风月”,行正轨,这是大家都能看到想到的内容;警幻之妹又以俗世幻身秦可卿引导凤姐积阴鸷,留后路,这就是几乎所有人都忽略了的情节。简而言之,整部《红楼梦》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主要人物得到了神仙的劝导和点拨,这两个人正是宝玉和凤姐!谁才是真正的女一号,什么才是作者真正构想的结局,岂不昭然若揭吗?!  作者还特意将凤姐善待和周济一进贾府的刘姥姥写于托梦之前,也就是说,凤姐身上本来就有“善”的成分,并非听了秦氏的劝告才会行善。虽然凤姐后来有不少恶行劣迹,但根据作者的写作手法,既有秦氏点拨在前,必有凤姐觉悟在后。其实宝玉也是一样,警幻的点拨开始也是毫无效果,甚至反效果,一回去就跟袭人“云雨”了,显然是当神仙的话耳边风。因此,他和凤姐一样必然有一系列磨难的过程,以惩罚其违背神旨的罪错。  但是,这两个全书仅有的得到神的启示的主要人物,最后肯定是不会死的,而且必然幡然悔悟,痛改前非。否则将置神于何地?这样的神还有用吗??  铁证之十:小说第一回大荒山顽石自白  那石头明确对空空道人说,上面记录的只是(男主人公)“半生”的故事,暗示男主人公还有下半生。到小说结尾的时候,金陵十二钗的状态是:秦可卿、黛玉、宝钗、元春、迎春都死了;探春“和番”去了;惜春做了尼姑,而且她是宝玉的堂妹;李纨是宝玉的亲嫂子,一向恪守妇道,只求儿子养大有成;巧姐年纪还小,后来应是跟了刘姥姥去乡下,嫁了王板儿;妙玉相对是个次要人物,据判词和考证其结局也不“妙”。如果我们否定了史湘云,又要给贾宝玉安排下半生的伴侣(出家不合原意,前面已说明),那就只能是王熙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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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热爱生活的凤姐是不会随便去死的,一个热爱生活的宝玉也不会那么容易下半生做定了和尚。凤姐和宝玉最后结合,或许惊世骇俗,或许“秒毁三观”,但却是铁证如山,无可置疑。所谓金玉良缘木石前盟一类,都是神设置的难关,是为考验其意志,干扰其生活,这样才能使他们在大悲大痛中大彻大悟,最后真心实意,心甘情愿地遵从神的教导和指引。如果顺着这个思路考察原文,我相信红迷朋友们一定能找到更多的证据和暗示。  也许有读者要问:干嘛作者要搞那么多铺垫和暗示呢?就算搞,弄两三个也就行了,浪费那么多笔墨是什么意思?这就不得不提到清朝严酷的文字狱。小说的结局如果是“家亡人散各奔腾”,也就无可避免地要涉及朝廷的过错甚至罪恶。毫不夸张地说,作者不仅是含着血泪,更是提着脑袋进行创作的。即便他已处处小心,一再宣称此书“大旨谈情”,“年代无考”,但仍然不能不忧虑该书的前景和可能带来的灭顶之祸。他不甘心毁掉半生的心血,更忍不住要痛诉满腔的悲愤,还担心该书会被腰斩或篡改,后人无从理解他要说的话,所以才设下那么多谜语和伏笔。由此我们也就更能深刻体会到《红楼梦》成书的艰难和作者多么的不易。  当然有人会质疑,凤姐这么个大“俗人”,会和“脱俗”的宝玉在一起吗?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吗?这个问题可以分两部分讨论,即按礼法,他们能不能在一起?按情理,他们会不会在一起?先看礼法上的可能性:  凤姐原是宝玉的堂嫂,但一般相信八十回后贾琏已将她休了,她就自由了,她也不再是宝玉的嫂子;宝玉即使娶过宝钗,此时宝钗应该也死了,所以凤姐不仅可以再嫁给宝玉,而且还可以是正妻身份,并不违反礼法,也不会让凤姐觉得是“妾”而难堪。宝玉显然没有重大错误,更不用说作奸犯科,所以他最后的处分不会很重。凤姐虽有不少恶行劣迹,但仔细追究起来,也是其他人有错在先,她反击报复在后,凤姐并没有主动去害人,这是必须澄清的第一点。  第二,贾瑞、尤二姐的死并非凤姐直接下手杀死的。贾瑞调戏凤姐在先,虽遭凤姐算计,但最后的死却是自己又羞又惧病死的,换言之,别人遭遇同样的情况并不一定会死,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死,只要他们的情商和智商高一点,身体好一点的话。所以贾瑞的事凤姐连“迫害致死”,“间接杀人”的罪名也算不上。  至于尤二姐,虽然的确遭凤姐迫害,但按书中描写,凤姐其实并不是要整死她,而是折磨和控制她。因为凤姐知道自己已很难生育,而传宗接代是旧时任何主妇必须尽的责任,即使自己做不了,也要设法帮助丈夫完成(例如纳妾)。所以凤姐才会在知道尤二姐怀孕后让平儿送最好的补品去,不要省钱,并说如果生了男孩就自己收了做儿子。凤姐做得很高明,在传统礼法上找不到她什么把柄;尤二姐的老底确实不清白,最后也是自己吞金自尽的;更不要忽略,贾琏见异(秋桐)思迁,冷落尤二姐也是悲剧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个细节读者必须留意:当凤姐唆使告状的张华父子得了银两,畏惧潜逃时,凤姐原本要旺儿暗中追寻两人,设法将他们“治死”。旺儿想到人命关天,不愿搞大,于是在外面躲了几天就回来跟凤姐扯谎说,张华父子已经在路上遇到强盗被打死了。凤姐虽不太信,却也没有再追究。这一方面当然是为后文张华父子再出现留下伏笔,另方面我们也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作者在写凤姐的恶行劣迹时是何等小心翼翼,总是让凤姐游走于罪与非罪的边缘--看似有罪大罪,细究却无罪小罪,不管有心还是无意,事必还是偶然。这说明作者不愿让凤姐坐实罪行,不愿凤姐因实在的罪行而死,否则按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观点,后面就很难写了。  第三,凤姐的经济问题,例如利用发月银的时间差放贷获利等,其实她走的是“灰色路线”,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这样做,所得的收入也不全用于自己,还不时给王夫人、贾母等垫钱为丫鬟们做衣服或其他开销。你可以说她不过是收买人心,但这和那些直接贪污公款为己挥霍的情形毕竟是有区别的。何况到小说七十回左右时,凤姐都要当自己的家私(挂钟)和首饰换钱去应付宫廷官府方方面面的勒索了,可见凤姐即使有些“灰色收入”,大部份也确如她自己所说的,“肉都烂在锅(贾家)里了”。  另外有一个“凤姐弄权铁槛寺”的问题值得一说。这个故事大致是,凤姐在给秦可卿送丧途中,和馒头庵的一个老尼交谈密谋,受了三千两银子,利用贾家和长安节度使的关系,迫使原长安守备家接受当地财主家的退聘,以便现任长安太守的小舅子可以娶财主家的小姐金哥。然后金哥就不从自尽,原长安守备的公子也投江殉情。  这件事的后果当然是严重的,按现代道德当然是必须谴责的,但即使按现代法律,凤姐也不是重罪,因为这两条人命虽说和凤姐有关,但却不是凤姐直接害死的。凤姐受贿只是要捧打鸳鸯,她怎么会想到那么大的后果?如果她早知道那么大的后果,就不会只受三千两银子了,很可能根本不会去做,因为凤姐并不是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人。  如果按古代的礼法,那凤姐的罪就更轻。因为古代婚姻父母决定,子女无权作主。既然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都同意退婚,那凤姐就连捧打鸳鸯也算不上。除非某方坚持不愿退婚,而凤姐使人一再威胁,或使出其他手段强迫,才会有罪。但书里不是这样写的,书中凤姐差的人一去,长安节度使一出面,原守备家就赶快退了婚。所以这件事按古代礼法最多只能算凤姐受贿和弄权,甚至也很难定罪。因为其中的财主家本已想巴结太守家,早就同意退婚,只是原守备家不肯并告到官府,财主家才请托老尼找关系。凤姐可以咬定只是“劝说”原守备家同意退婚,不是“强迫”。为“劝说”收点礼金做跑腿费,有何不可?你有证据证明她“强迫”了吗?如果没有,主要责任就只能由男女双方的父母承担。  还不要忘记,如果朝廷真的调查此事,现任大员长安节度使和长安太守都会支持凤姐的说法,即“劝说”而非“强迫”,否则就是把自己扯进去了。那么说“强迫”的只可能是无权无势的财主家和过气低级官吏守备家,朝廷会相信谁是不言而喻的。  注意我这里不是说凤姐没有错,而是说按传统礼法和按书中的描写,这个错不会让凤姐多担多少罪名,更不会致死。作者之所以写这个故事,而且主要是间接的写,只用了三四百字,其实另有目的。但这个目的和本文无关,故留待以后的文章再揭示。  综上所述,凤姐最后定的罪也不会很重。宝玉虽然无罪,但他是贾府的继承人,贾家的政敌总要修理修理他;凤姐虽然有若干小罪,但毕竟是女流,而且早已被休,丧失了管家大权,反而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开打击的锋芒。她和宝玉大概就是各打几十大板,没收一切财产,遣返原籍(金陵)之类的处治,这就为二人的“遇合”提供了礼法上的可能性。  再看情理上的可能性,凤姐和宝玉其实有很多契合点和互补性:  其一、他们都热爱世俗生活并十分投入,这一点很多人都应能感觉到;并且,凤姐也不热衷于“仕途经济”,这就是很多人会忽略的了。但你可曾见过凤姐什么时候给贾琏、宝玉或其他人说过那些“混账话”吗?这就是凤姐的“脱俗”之处。凤姐喜欢的其实只是生活乐趣,经常和贾母、王夫人等开玩笑,很大程度上也是这种本性使然。后人将其统统指斥为“势利”和“巴结”,实在过于偏颇。另外,他们都是小说开场白中,所谓兼秉“正邪二气”(按传统礼法道德标准)的人,而湘云则是没有“邪”气的。  再说了,神瑛侍者本来就是为了体验俗世生活而下凡的,那么宝玉最终和一个“俗”得最彻底,“俗”得最可爱的凤姐结合,岂不是比金玉良缘木石前盟更正的正解吗?如果和也是神仙下凡的林妹妹一起,神瑛体验“俗”世的任务至少是打了折扣的,天庭是不高兴的。
  其二、凤姐和宝玉的性格、能力有十分强的互补性。凤姐是位“脂粉英雄”,不需要男人保护和照顾,甚至可以保护和照顾男人,但她需要和渴望男人的爱;宝玉是个“绣花枕头”,手无缚鸡之力,估计生活上也不太会自理,但他偏偏能爱敢爱,他所能给予别人(不单女人)的也只有爱--即所谓“情不情”。既然宝玉能“情”那些世俗认为不可“情”或不值得“情”的人,为什么就不能“情”他曾经的堂嫂,一直的表姐?不能“情”一个充满争议,好坏参半,既可恨又可怜的女人?这不正是“情不情”的最高境界吗?作者煞费苦心创造了两个性格“阴阳互反”的主要人物,难道最后平平庸庸地写过去,这会是一个天才作家的手笔吗??  有位网友在讨论中还说:“宝凤真的非常般配,都是性情中人,而且互相很理解。其实,王熙凤和林黛玉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境遇不同,表现才不同。我再提一个设想,金玉良缘就是指王熙凤和贾宝玉,寓意钗头凤配宝玉。”  这里解释和补充一下他的意思:所谓凤姐和黛玉是同一类人,是指她们都是聪明伶俐,语言机敏的女子;也是容易吃醋的,比较任性的女子,所以本性上,或曰先天禀赋上是同一类人。只是由于黛玉出身书香门第,家教甚严,后来又父母双亡,故造成黛玉文化修养高,说话尖刻,不安全感强和较孤僻等表现;凤姐出身南方豪门王家,大概早年生活富足顺利,父母宠爱有余而教育不足,故喜玩乐而不喜读书,才显得“俗”得彻底,“俗”得可爱。但凤姐道德上是有底线的,感情上也是投入和专一的,这也是她和黛玉本性上的相近之处,还是她在小说中经常表现出喜爱黛玉(而不太喜欢宝钗),支持黛玉和宝玉结合的原因之一。又所谓“钗头凤”,即“凤”为众“钗”之首,这位网友的话也不全是玩笑。  其三、凤姐和宝玉的文化差距没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大。所谓“凤姐是文盲”的说法根本是扯淡,没有好好看书。凤姐在抄检大观园时,搜到迎春大丫头司棋表弟的情书,凤姐不仅拿来看了,还问王善保家的(司棋的外婆),这司棋的表弟怎么不姓王,而姓潘?又亲自读了一遍情书。可见凤姐不仅识字,而且识得不少。另外,凤姐在初见尤二姐时说的那一大通文绉绉的,合情合理合礼的话,说明凤姐是读过书的,是会讲那些之乎者也的,只是她平日不喜欢那一套。一个豪门千金没有基本的文化教育是不可想象的,王夫人更不敢用她来管家。凤姐常常找人代笔,主要原因应是怕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因凤姐不喜读书,也不会喜欢练字)被人笑话,或者另有其他目的。而宝玉也是不喜读书之人,作诗填词也经常落在姐妹们后面。  其四、那些与宝玉有过“云雨”关系的人,都是比宝玉年纪大的“姐姐”,不管是实质的还是梦中的,例如袭人,秦可卿还是后来(有可能)的宝钗,这是否也是一种暗示?按书中描写,凤姐最多也就比宝玉大了十年,很可能在七、八年上下,当代最著名的“爱情天梯”故事,女主也是比男主大十年呢!  其五、凤姐和宝玉的感情基础和相互理解基础一直很好,前八十回中没见过他们任何争吵或矛盾。当然你可以说这只是姐弟情,但即使亲姐弟要做到这样也很不容易。并且不要忽略了,凤姐其实是很懂得宝玉的。例如清虚观后宝玉和黛玉闹别扭闹得很凶,连贾母都担心,要凤姐去劝。凤姐却说不用劝,他们俩自个就会好起来的,果不其然。宝玉也是很欣赏和佩服凤姐的,例如秦可卿的丧事中建议贾珍让凤姐协理宁国府等等。这么好的感情和相互理解,后来又同遭重大变故,难道不会有相同的人生感悟,使二人更加靠近吗?  这里还必须批驳一下所谓妙玉就是警幻仙姑下凡或其幻身的说法。警幻仙姑是一个掌世间“女怨男痴”的仙界官员(刘心武说的“爱情女神”),她本身是不可能下凡的,否则不仅她的太虚幻境没人管,也是触犯天条的重罪。若她真要以幻身在尘世出现,也不会是妙玉这种“僧不僧,俗不俗,男不男,女不女”的奇怪角色,更不会和宝玉发生暧昧。妙玉只是一个未能脱俗还要“带发修行”的尼姑,本质上和那个智能儿一样,只不过她出身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罢了。作者安排妙玉这样一个角色自然是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是有其社会意义的。  那么《红楼梦》到底想说什么呢?也许有很多,但其中一个应该是:醉心功名和享乐,热衷“仕途经济”固然虚假;向往神仙爱侣般诗情画意的,世外桃源的生活也总归一场大梦;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人,过平凡而结实的日子才是最真。鄙人不才,试续“狱神庙”故事如下:  凤姐和宝玉别过贾芸、小红、茜雪一干人等,天已近晚。凤姐得知巧儿脱险,心头总算悬下一块大石。时下起小雪,北风正紧,寒气瑟瑟,念及金陵老家蒙难的至亲,想到此次递回原籍,前路艰险,无依无靠,又要和亲骨肉分离,凤姐不禁抽泣起来。宝玉因劝道:“姐姐不要太伤心了,身子要紧。这庙中原有狱神,专供人求签解难。何不卜它一卜?”  凤姐点头道:“也好。”转身走至神座前,双手合什,深深低头跪拜三次,口中默念一会,便取签筒摇晃几下。“啪”的一声一签落地,凤姐忙捡起看,不觉脸上一热,仍呆呆跪在那里。原来这凤姐本豪门绣户之女,并非不认字,只是平素不喜读书,不会作诗填词,字又写得不好怕人笑话,才每每使人代笔。  宝玉以为凤姐不识,急道:“姐儿快给我看看,我念给你听罢。”  凤姐迟疑片刻,仍递过竹签。宝玉念道:“荣华富贵本浮云,弄术操权岂是真?总归飘零始有悟,宁不惜取眼前人?”  宝玉念过,似有所思。凤姐道:“弟弟也去求一签罢,再念与我听听。”  宝玉因又三拜,再得一签,念道:“金玉无缘木石空,红楼长恨水长东。应知落魄临危日,竟是谁人与你同?”  宝玉、凤姐默然对视,良久,竟相拥痛哭......  不觉天已破晓,凤姐为一声鸡鸣惊醒,因轻拍宝玉道:“弟弟快起来,咱俩该动身了。若是被那些牢头看见,白遭一顿骂事小,便又挨一遍打,真个不值。”  宝玉轻轻揉着凤姐身上的伤痕道:“姐姐觉得可好些?只恨那班狗养的,竟下这种毒手。”  凤姐苦笑道:“还好。幸得贾芸给了他们五十两银子,总算不曾往死里打。咱们互相扶一扶,勉强走得去罢。”  宝玉道:“姐姐头发乱了,我帮你理一理。”凤姐含笑点头,一边整理衣裳,拂去粘在上面的草籽、灰尘。忽然又想起一事,便从囊中取出通灵宝玉道:“弟弟快看,这是我前次在家里扫雪时拾到的,原来竟丢在穿堂外了。好在没有破损,我给你戴上罢。”  宝玉接过玉,摇头道:“我早说它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如今终也验了。”凤姐不解道:“这话怎么讲?”  宝玉道:“姐姐或不知道,以前有个传国玉玺,秦始皇刻的,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这玉玺从秦汉到唐五代一千多年,被人争夺不休,总以为得了就是天子,竟也保不了谁,反而赔上无数性命。后来玉玺不见了,倒还安静了些。可笑那碌碌世人,竟也想这蠢物,又不敢做成玺,不敢刻受命于天,便作各式玉佩,选些相近的字刻上,岂不无事找祸吗?”  凤姐听毕,正沉思,宝玉猛地一甩手,将那通灵宝玉扔出窗外数丈远。  二人将通关文碟放好在包裹里,又收拾停当,便互相搀扶着,拄了棍子,一拐一扭地走出狱神庙。方行百余步,那一僧一道忽然出现身后,看着二人在纷纷飞雪中渐渐远去,周遭剩下一片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  那道轻轻叹气曰:“这两个总算是开悟了。”  那僧看看手中的通灵宝玉,曰:“神瑛寿未尽,红楼梦已终,此蠢物便也无用了。三劫后将它送返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化回顽石,待有缘者抄录其字,以警示后人罢。”  那道点头曰:“正是。”话毕,那一僧一道便化作一缕轻烟,飘飘去了……
  红楼梦大揭秘之二:甄宝玉之谜和薛宝钗之死  这个问题当然是大家关心的,但这里必须先谈点不是题外话的题外话,因为它对于我们正确理解《红楼梦》这部书,真正明白它何以是伟大、深刻和不朽的著作有莫大帮助:  一、 超一流小说和二三流小说的根本区别  这个根本区别不在于文字,而在于作品的立意和构思。举个例子:  前些时候我在某论坛上看到一篇被版主加精置顶的所谓红学研究文章,它对黛玉之死是这样解释的:贾母死后,黛玉失去唯一的保护伞,于是宝钗和薛姨妈伙同王夫人胁迫黛玉嫁给薛蟠,黛玉当然不从,于是就上吊自尽。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该文举出两个“伏笔”:一是宝钗和她妈一起探望黛玉时(爱语慰痴颦回),曾“开玩笑”地说她哥哥薛蟠已经看上黛玉了,薛姨妈也和贾母说了,所以黛玉不能认薛姨妈做干娘;二是宝玉和凤姐一起被魇时,薛姨妈一家来看望,当时人多又乱,薛蟠忽然一眼瞅见黛玉,“骨头都酥软了”。  不知各位对此有何感想?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该文作者只能写出三流或三流以下的小说。这种小说的最大特征就是,必须制造一两个坏人,让他们不断作恶;再制造一两个糊涂人,以便坏人作恶不断成功,不被发现,否则故事就编不下去了。那么为什么连二流的水平也没有呢?因为二流小说虽然也要靠制造坏人和糊涂人编故事,但至少不会有太大的低级错误:薛宝钗既如此阴谋又如此城府,居然还将自己的计划泄露给那么聪明和敏感的林黛玉,这到底是薛宝钗脑残,还是编故事的人脑残??  如果是一流的作家,他还会注意到贾政其实是颇欣赏黛玉的(出于对黛玉才学的肯定,对去世妹妹的感情,对书香门第的尊敬),王夫人本质也不是那么坏,而薛蟠的混账和不靠谱却是尽人皆知,所以即使贾母死了,贾政和王夫人也不至于将自己的外甥女往火坑里推。因此,他会构思元妃指婚宝玉和宝钗,而贾府另将黛玉发嫁到一个比较体面的人家,这样就和前八十回的人物性格和思想表现基本不矛盾了。  但以上都不会是超一流的天才原作者的写法。在作者的笔下,小说的所有主要人物不仅本质上不坏,甚至可以说他们身上“善”的成分远多于“恶”的成分(当然次要人物不一定,例如赵姨娘,贾珍之流);那些明显是“坏”的人虽然时有兴风作浪,但始终成不了多大气候。偏偏是在这种“正人盈朝”的状态下,发生了惨痛的悲剧,才能突显出制度的根本问题,社会的根本问题,道德文化传统的根本问题,小说的立意才能达到历史的高峰。  其实在第一回,作者就以大荒山顽石的身份开宗明义地说出了他对文学创作根本原则的主张,值得所有读者和有志成为作家、编剧的人好好体会和反思:   石头笑答道:“…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先批其大端。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然而光有深刻的立意还不行,如没有精妙的构思,这样的作品将是表达混乱,令人费解的;这样的作家也只是志大才疏,眼高手低。所谓精妙的构思,是指情节推进,人物的表现,矛盾的展开要符合逻辑和常识,是前文铺垫的自然结果;而不要靠制造一个又一个无理的巧合和荒唐的行为来才能编下去(这也是二三流小说的第二大特征)。  就以前面两个所谓“伏笔”做例子,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第一个“伏笔”,是宝钗有意提醒黛玉。但宝钗是恪守传统道德的女子,传统道德讲究“为尊者讳”,薛蟠是兄为“尊”,宝钗当然不能直白地说,“我哥哥看上你了,他是个混蛋,你要小心”,如此这般,而只能以“开玩笑”的方式曲折地表达出来。这非常符合作者对宝钗这个人物的定位和一向的刻画。  第二个“伏笔”,说明黛玉之美是雅俗共赏的,不是宝玉情人眼里出西施,因为薛蟠是个大俗人,他的审美观就是很俗的。同时也可能是为后面某些情节作铺垫,只可惜原书残缺,我们看不到了,但不一定就是薛蟠使坏行奸,或许他当黛玉是女神而抱打不平也未必。要知道这种对美的震撼感觉,薛蟠是从来没有对其他女子产生过的,即使薛蟠这个人物在作者笔下也有其可爱的一面,例如讲义气,知恩图报,还能比较照顾自己的妹子,等等。  《红楼梦》是如此伟大和深刻,而许多人,包括许多研究者却以二三流小说的思维和模式看待它,中国文化又相当缺乏尊重逻辑和常识的传统,相当缺乏运用逻辑和常识的能力,所以才“探佚”了二百多年,越探越乱。不先纠正这些误区,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红楼梦》。  二、 如何看待红楼梦里的“阴谋”和“斗争”?  红楼梦里有阴谋,但不是时时都有阴谋,事事都是阴谋。在有些人看来,咏海棠是阴谋,吟菊花是阴谋,吃螃蟹是阴谋,组诗社是阴谋,总之无处不是阴谋,无事不可以说成阴谋。中国文字的特点,也给这些阴谋论无数发挥的空间:本义不成可以用转义,转义不成可以用歧义,没有歧义就来谐音,谐音也不行就拆字、指代、暗喻,再不济的话,原书八十回数十万字,总能找到支持自己的“证据”…作者泉下有知,定当摇头叹息。  如果他们能稍微以冷静一点,持平一点的态度看待书中的文字,就能发现作者的立场和态度是很清晰的:所有那些书中比较活跃,文字较多的主要人物,不管是家长、公子、小姐还是丫鬟、仆人,作者无意将他们写成完人、伟人,他们有缺点,有私心,但绝不是什么坏人、小人、奸人,借用第一回大荒山顽石的话,他们本质上还是那些“或情或痴,小才微善”的人,当然更不是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即使是那些明显偏于“坏”的人,例如贾雨村、贾珍、贾赦、薛蟠等,也不是一味的贬抑;只有极少数次要的人如赵姨娘、贾环等才可以说几乎没讲什么好话,没做什么好事。作者不会去塑造那些宝相庄严的木偶,不会去炮制那些庸俗无聊的“宫心计”,作者要写的是一个个有感情有思想有个性的人,要为这样的人立传。  在作者笔下,大观园的姑娘们,会使些小性子,发些小脾气,耍些小手段,讨些小欢心,较点小劲,呷点小醋,做点小作,撒点小谎,这些都是有的,但不过是些茶杯里的风波,无伤大雅。如果没有了这些文字,小说不仅不生动,不好看,更是不真实。但如果将这些阴谋论者爱用的所谓“罪证”任意推广和夸大,甚至断言某人以后必如何如何,那就不仅是诛心,更是比那个咬定“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的县太爷荒谬一万倍。  譬如黛玉作诗,往往要“压倒众人”,于是有人就说她“邀恩宠”,“独立名”;接着便有人说,那个宝钗才是“阴”呢,都在暗里使劲,还在装“守拙”。其实作诗时争得最厉害的是湘云,看她在芦雪广联句时的样子,什么“站起来扬眉挺身道”,“忙丢了茶杯道”,自己都说自己不是作诗,而是“抢命”,怎么就没有人说她“虚荣”?  显然作者对这样的“争”是肯定和欣赏的态度,所以才大书特书。正是大家竞争上游,才激发出了各自的才华,写出了不少好词妙句,否则大观园不过是一潭死水。只是各人的性格和特长不同,所以“争”起来才有不同的表现,不同的方法。若论性格,最应该争的是探春,更何况诗社还是她第一个发起的。但她很有知人知己之明,知道自己文采不如黛玉,立意不如宝钗,急才不如湘云,没有绝对优势的项目,才显得不那么在意。  然而红楼梦的思想内涵远不止此,作为研究者,或者声称是研究者的人,自然应有更高的要求。譬如说,既然主要人物都不是坏人、小人、奸人,为什么还会发生悲剧?其实作者在前八十回里面已经给出了答案,下面举两个我们都很熟悉的一正一反的例子:
  其一是晴雯被逐,是否袭人暗中使坏?我可以很确定地说,不是。原因不仅是书中并没有直接证据,甚至还有反证据,更是因为作者对袭人的定位是正面的,是一个“有始有终”的忠仆。袭人固然想做宝玉的姨太太,也想讨好王夫人,这些在旧时都很正常,但绝不意味着她就是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人。王夫人赏识她,提拔她,根本原因是二人的思想观念接近,却和晴雯差得很远。王夫人是个很传统很保守的女人,即使没有“绣春囊”事件,晴雯在她眼里都是那种妖冶嚣张的女子,因此她们之间的冲突迟早发生。  然而这还不是悲剧发生的关键。人与人千差万别,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冲突发生的时候,怎样处理这个冲突?显然双方都采取了不理智的,完全自我中心的行动,从而使冲突不断激化:在王夫人一方,她没有理解到晴雯给宝玉带来的快乐,更没有理解到自豪以至自傲是晴雯那种美丽聪明的女子必然或多或少具有的特点;在晴雯一方,她也没有体会到希望自己的儿子排除干扰,认真读书乃是一个母亲的人之常情。  晴雯见王夫人时松松垮垮的衣饰,首先就坐实了王夫人认为她“轻浮”的印象;然后那番自辩,看似伶牙利齿,实质效果极差。什么“不大到宝玉房里去,又不常和宝玉在一处”,“不过十天半个月之内,宝玉闷了大家顽一会子就散了”等等,就算真能当时蒙倒王夫人,过后肯定也是经不起盘查的。而且她的话里更是让王夫人感到企图拉上老太太来压她,这就伤害了王夫人的自尊,触犯了王夫人的底线。然后晴雯觉得王夫人对自己有成见就撒气,干脆抖箱子,何苦来着?又不是只搜你一个人,又不是专门针对你?  这里当然不是说王夫人没有责任,但晴雯显然不会处理冲突,个人涵养也是有欠缺的。在现代人看来,王夫人那种专横霸道的家长作风自然不可取,但在传统礼教道德上并无不妥。甚至完全可以说,若按传统礼教道德标准,王夫人绝对称得上“正人”,且看她对凤姐说的若要节省就从我开始,不要委屈了她们几个姐妹的话便知。再说了,如果不是宝玉过于宠爱和纵容,晴雯会越来越任性吗?如果宝玉不是那么贪玩不愿读书,王夫人会那么紧张吗?  因此晴雯的悲剧直接的原因是处理冲突的态度和方式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是传统礼教和道德的问题;主观的原因是个人偏见和涵养的问题,客观原因是随着宝玉逐渐长大和贾政回府,对宝玉及其周围丫鬟的管束势必越来越严。合格的红楼研究者应能悟出这些道理。  其二是黛玉和宝钗。这两人既是情场上的竞争对手,按那些三流小说的写法,三流作家的想法,必是斗得你死我活,无所不用其极了?然而在曹公笔下,钗黛二人开始有误解,有较劲,有嫌隙,最终却是“解疑癖”,结金兰,相亲相爱,但仍然保持各自的价值观和追求。  显然这里作者认为,人与人相争是难免的,但不可怕,作者推崇的是一种“和而不同”的“君子之争”。而要达到这种效果,就要处理不可避免的冲突。小说中,先是宝钗对冲突采取了缓和,淡化甚至避让的态度,然后抓住一个机会向黛玉表明心迹,以真情感动黛玉,使之逐渐改变了原来对宝钗过于偏狭的理解。当然,黛玉能反思自己,接受宝钗的诚意也是不可缺少的方面,否则良性的互动不可能建立,误解只会越来越深,冲突只会越演越烈。作者的这些思想,不仅在当时,即使在现代也是很超前的,很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  黛玉之死的真相,留待以后再详细分析。接下来先探讨另外几个重要问题,它们不仅也是《红楼梦》长期的谜团,更和黛玉之死有着直接或间接,前因或后果的关系。《红楼梦》探佚比看侦探小说还要有趣和精彩得多,但再次提请读者注意,一定要懂得运用常识和逻辑,要符合前文铺垫和整体情节推进的自然规律,不要过度解读甚至故意曲解某些文字。  三、 元妃之死真相  元妃的死是没有争议的,有争议的是死亡的时间和原因。其中死亡时间包括死亡的年份和月份,月份也应该争议不大。因为脂砚斋提示元妃省亲时点的戏曲《乞巧》,《长生殿》,伏元妃之死。那么她应死在农历的七月份,但年份就存在不同说法。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元妃之死必在迎春之前。迎春出嫁是在抄检大观园之后不久,约在农历九月或十月左右。出嫁之后约一两个月就回娘家哭诉孙绍祖的虐待和劣迹。由当时迎春尚能行路,身体似无大碍和哭诉的内容看,孙绍祖至少对于迎春本人还是有所顾忌,仍以语言辱骂和威胁为主,直接拳打脚踢的施暴不多。否则孙是个武夫,迎春一个弱女子,能挨得几下?孙绍祖之所以还不敢对迎春过分施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还有一个做贵妃的姐姐。元春与迎春虽然只是堂姐妹,但却是一起在贾母身边长大,迎春又是与元春年龄差距最小的姊妹,元妃不会不关心迎春的婚姻。虽然不可能改变迎春的婚姻事实,但只要派人送些礼物去,就能既照顾到孙家的面子,也提醒了孙绍祖要收敛。  所以元妃若在,迎春还不至于死。但根据第五回迎春的判词和曲子,迎春嫁过去后只活了一年,那么元妃必死于抄检大观园后的第二年农历七月。这是个很重要的时间点,由此可以理清很多问题,后文将逐渐揭示。  这里顺便说一说迎春的年龄。有人看到迎春的奶妈被逐时,宝钗和黛玉、探春等一起向贾母求情,口称“二姐姐”,就认定迎春比宝钗大。这又是运用常识和逻辑的能力不足的问题。宝钗和众人一起去求情,称呼上当然也就从众,不能证明什么。不仅如此,看书也不仔细。事实上仅仅后文不远处迎春就单独对奶妈的媳妇说:“方才连宝姐姐林妹妹大伙儿说情,老太太还不依,何况是我一个人。”这就说明迎春比宝钗小。书中宝钗约比宝玉大三岁,迎春在宝玉和宝钗之间,估计比宝钗小一两岁,也比宝玉大一两岁。  至于元妃死的原因,我同意网上一个分析,是因噩梦难产(或流产)而死,至于元妃为何噩梦,我们先看判词和曲子: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  这里的“虎兕”,有的脂本作“虎兔”,有人还分析说,这是暗示康熙死于寅(虎)年,雍正即位于卯(兔)年,这是曹家盛衰的关键转折点,后因害怕文字狱而改成“虎兕”。我认为这样的分析恰恰不成立。因为在旧时,用十二生肖比喻年份是很常见的,这种暗喻太浅显,元妃的身份又是宫里人,一看就能猜到。作者如要暗喻康雍朝也不会写这样浅的文字。  现在看判词:“二十年”应指“二”加“十”年,暗示元春由选秀进宫至死亡共约十二年。由小说记载可知,林黛玉进贾府时元春已入宫,此时黛玉六七岁,宝玉七八岁,而元春在家时还教过宝玉读书写字,按小说原文是宝玉四五岁的时候,常理上说,小于三四岁的孩子也是不可能读书写字的。所以元春进宫的时间约在黛玉进贾府前一两年,进宫时的年龄可参考宝钗入京待选秀的年龄,约十二三岁,太小了不仅还要人照顾,模样也未定型,当然不行。黛玉死时约十六七岁,宝玉十七八岁,因此元妃进宫至死共历十二年。  “辨是非”,有人解作元妃以“德”立身,所谓道德就是“辨是非”,此解可取,但也可进一步理解为,元妃十二年中看尽了各种是是非非,明争暗斗,这和后面的曲子内容可对应。  “榴花开”,石榴常比喻“结子”,“花开”就是怀孕,尚未出生;“照宫闱”,本是大喜事。红楼梦里经常出现“三春”字眼,可有不同解释,但这里的“三春”当指迎探惜,本句指元春的三个妹妹都象大姐姐那样悲情结局(但不一定是死)。“兕”,一种犀牛类的怪兽,也是猛兽;“虎兕相逢”应是某种激烈的争斗,当然凶险。“大梦归”,引用“郑庄公寤生”的典故。郑庄公的老妈在生庄公时做了个噩梦,因而难产,几乎挂掉。故庄公母认为庄公不祥,不喜庄公而喜其弟段,遂有“庄公克段”和“掘地见母”等故事。
  再看关于元春的曲子:第四支 恨无常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有人认为“天伦”也可解作父母,但这里显然解作“天理人伦”更好。如果判词的“虎兕相逢”暗示的是政治斗争,则这个曲子以元春的口吻呼吁家长们“退步抽身早”,应是暗示正在发生的一场人伦或家庭惨剧,因为就政治方面来说,贾家的主要麻烦应出在宁国府,荣国府是较轻的。所以元妃噩梦流产有两个原因:一是贾家的政敌已经在暗中收集宁荣二府的罪证;二是荣府正在发生一场家庭惨剧,让元妃十分焦虑和恐惧。同时,元妃知道自己怀孕应在获悉家庭惨剧之后,否则王夫人等恐怕也不敢告诉她。到底是什么家庭惨剧呢?  四、 甄宝玉送玉和宝钗之死  脂砚斋在元妃省亲点戏时,提示了四个“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依次是:  第一出《豪宴》,《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第二出《乞巧》,《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第三出《仙缘》,《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第四出《离魂》,《牡丹亭》中,伏黛玉死。  一般地,脂砚斋批语中属于发表感想和评论的部分,由于其与作者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不一定相同,主观性较强,可以权当参考;属于揭示小说写作手法和特色的部分,主观性较弱,客观性较强,需要细细体会;属于披露八十回后情节的部分,主观性最小,对于探佚最重要,必须高度重视,但也要懂得怎么去读。  譬如此例,如按正文顺序,贾家之败在元妃之死前,显然不合理。元妃是贾家最后和最大的靠山,若元妃仍在,贾家或有些麻烦,但断不至于“败”。再如黛玉之死排在最后,显然也不成立。如此黛玉死得很晚,黛死钗嫁,宝玉出家,贾母归天,凤姐被休和扫雪拾玉,狱神庙等故事就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足够发生。注意贾母归天一定是在凤姐被休之前,而必在宝玉出家之后。否则贾母喜欢凤姐,她可以容忍贾琏纳妾,但绝不会容许他休妻;若贾母归天后宝玉才出家,此为大不孝,作者是不会这样塑造男主人公的。  其实如果我们留意到原文一再强调的“正照反照风月宝鉴”的写作特色,既然“正照”不行,那就来个“反照”,倒过来看才是最合理的:黛玉之死最先,甄宝玉送玉其后,再有元妃之死,最后贾家之败。正是黛玉之死产生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使贾家一败涂地。这就非常符合黛玉作为全书一个标志性人物的特点和作用:黛玉是小说中美的化身,她先死了,自然大观园群芳渐次凋零;黛玉之死也是贾家兴衰“大关键”中最大的关键。  那么林黛玉之死会有哪些连锁发应呢?首先第一个,贾宝玉必然再次疯癫痴呆,根本用不着丢失通灵宝玉。上次紫鹃几句林姑娘要回苏州的“顽话”,就吓得宝玉傻了好些天(这显然也是为后文作的暗示和铺垫),这次只会严重得多,干脆就不醒人事,奄奄一息,怎么看病吃药也是无用。因为他不愿相信林妹妹死了,却又不得不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  贾家此时首先想到的是让薛宝钗嫁过去“冲喜”,同时也是有一个细心人专门去照顾贾宝玉。说到这里不禁要为宝钗叹息:有人总说她一心只想做宝二奶奶,可是嫁的对象却是一个随时可能要死的男人,也就意味着自己随时可能要守一辈子寡,就算荣华富贵又有何意思?能够冒这种风险,付出这种牺牲的女人,她的心里不正是有着真爱、大爱吗??只是她的爱不为宝玉所接受,也不为许多庸俗的世人所理解和谅解罢了。  可能有人会说,脂砚斋不是还有批语透露,袭人走的时候对宝钗说,好歹留着麝月。这难道不是暗示宝玉和宝钗结婚时,贾家已经败落,需要遣散大量丫鬟和仆人吗?不是的。这批语恰恰表明宝钗嫁进贾府是比较早的时候。如果只是省钱,何不留下袭人而让麝月走?毕竟照顾宝玉的起居饮食一直是袭人干的事,她才最熟悉,而且袭人是“有始有终”(也是脂批评语)的忠仆,她本人一定是愿意留下来的,她和宝钗的关系也一直不错。  事实的真相只能是,黛玉死后,宝玉又疯癫痴呆,王夫人必然对宝玉房里的丫鬟非常不满,认为她们没有照顾好宝玉,而对自己曾经寄予厚望和特别关照的袭人只会加倍失望和愤怒,因此打算全部撵走,统统换上新人。贾家之所以急于“冲喜”,宝钗之所以冒着很可能守寡的风险急忙嫁进去,没有合适的人照顾宝玉也是重要的原因。于是袭人就落得个晴雯一样的下场。其实这在前面也暗示了,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后的对话:  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  宝钗嫁过去后,虽然日夜照料,但宝玉的病情依然没有多大起色,直到甄宝玉送来他所佩戴的一方宝玉。由书中的描写,贾宝玉在对着镜子睡觉时梦到了甄宝玉,说明甄宝玉是贾宝玉的“镜像”。“镜像”的特点就是“相似而相反”,这一条切记。所以甄宝玉也必有一方宝玉,此为相似;甄宝玉的宝玉是“真宝玉”,贾宝玉的宝玉是“假宝玉”,这就是相反。前八十回中甄家已被抄,按原书中的描写和提示,甄宝玉必是没有什么大罪,稍作惩处后释放,此时流落到京城,投靠老亲贾家。得闻贾宝玉病情后,一来为感谢贾家照顾,二来也觉得自己的宝玉是个不祥之物,故将其献出。那么这个甄宝玉的真宝玉是个什么东西呢?  只能是西方灵河岸边的三生石下凡。神瑛侍者既然用甘露浇灌绛珠仙草,必然也就同时浇灌了三生石;绛珠仙草能修成女体,三生石也必能修通灵性;绛珠仙女要下凡还泪,三生石也必然要下凡报恩,这完全符合小说中神话的固有逻辑。但注意两点:不是所有物体都能修成人形,必须本身就是生命,所以仙草能修成女体,三生石和大荒山顽石都只能修通灵性;三生石所在是天界仙境,所以它下凡变成真宝玉,大荒山顽石所处只是尘世极偏僻的地方,否则仍作为凡夫俗子的空空道人就不可能到达,所以它只能变为假宝玉,由一僧一道带上太虚幻境给警幻仙姑(此乃第一回明载),然后安排在贾宝玉降生时夹带(衔玉)而出。  当然有人会说,你的推测虽然合理,但还有什么证据吗?下面就再举三个:  其一,第五回太虚幻境中第二支曲子: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此曲虽似有点文墨,但语言顽劣,无甚美感,显然是贾宝玉自己的口气,而且说的是他与宝钗婚后逐渐清醒时的情形。问题来了,贾宝玉此时只是一个凡人,他怎么知道林黛玉是“世外仙姝”?又怎么知道薛宝钗是“山中高士”?正是因为三生石所化真宝玉的作用啊!何谓“三生石”?就是使人照见前世来生。这是作者在第一回就埋下的伏笔,一直不用,直到很后的章节。但作为第一回的文字,肯定是极端重要的,任何一个名称都不会是随便起的。  其二,所谓《仙缘》和《邯郸梦》  我们不必管这个戏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因为这个具体内容未必是作者要求读者知道的,如果这样能读懂他的隐意的人就太少了(那时可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网络搜索,能识字的人也不多)。我们只需从戏曲的名称看,就是暗示甄宝玉送玉后,贾宝玉在梦中再次进入仙境,或看到了仙境。要知道贾宝玉是个凡人,没有神灵(如警幻或其妹可卿等)的引导是不会进入或看到仙境的。所以甄宝玉所送的玉只能是具有仙灵性质的三生石所化,而大荒山顽石是个“蠢物”,虽然贾宝玉佩戴了许多年,却从没能引导他进入或看到仙界场景。
  其三,第二回贾雨村与冷子兴的谈话  雨村笑道:“…也曾有人荐我到甄府处馆。我进去看其光景,谁知他家那等显贵,却是富而好礼之家,如闻其声。但这一个学生,虽是启蒙,却比一个举业的还劳神。说起来更可笑,他说:‘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自己心里糊涂。又常对跟他的小厮们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等事。’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种种异常。只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竟又变了一个。因此,他令尊也曾下死笞楚过几次,无奈竟不能改。每打的吃疼不过时,他便‘姐姐’‘妹妹’乱叫起来。后来听得里面女儿们拿他取笑:‘因何打急了只管唤姐妹做甚?莫不是求姐妹去讨情讨饶?你岂不愧些!’他回答的最妙。他说:‘急疼之时,只叫姐姐、妹妹字样,或可解疼也未可知,因叫了一声,便果觉不疼了,遂得了秘方。每疼痛之极,便连叫姐妹起来了。’你说可笑不可笑?也因祖母溺爱不明,每因孙辱师责子,因此我就辞了馆出来…”  因为关于甄宝玉的文字很少,这是较长的一段,所以大段抄录,以便读者能加深印象。重点是两条:甄宝玉要小厮们说女儿二字时必用清水香茶漱口,这个癖好显然对应于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绛珠仙草,直至仙草修成女体;甄宝玉挨打时就喊姐姐妹妹,而警幻仙姑处最多的就是姐姐妹妹,并且警幻手下的姐姐妹妹显然和绛珠仙子很有交情(见第五回)。  另外,甄宝玉说女儿比阿弥陀佛,元始天尊更尊荣,这两个可是佛道之首,说明此人目无神灵,以后必悖逆神旨。从以上原文内容可以看出,这个甄宝玉的内心其实非常残忍自私。贾宝玉何曾有把小厮“凿牙穿腮”等事?贾宝玉对任何人都是很和善和礼貌的。根据镜像“相似相反”的原则,甄宝玉本身只是个凡胎浊物,即其本身是假宝玉,戴的玉却是真宝玉;贾宝玉戴的是假宝玉,自身却是神瑛侍者下凡的真宝玉。甄宝玉少年时代所有的那些“善”的表现,只是所戴的真宝玉引导的结果。一旦这个真宝玉也不在了,甄宝玉就会很快回复他的恶劣本性,成为一个沉迷“皮肤淫滥”,热衷“仕途经济”的人。所以高鹗的续书中关于甄宝玉的描绘,倒是在大方向上把握了《红楼梦》作者的原意,比很多人的说法好多了。  现在再说说薛宝钗是怎么回事?所谓“山中高士晶莹雪”,“山”就是大荒山,“高士”就是“高土”,即大荒山的山顶。大荒山的山顶有一片千年不化的晶莹雪,因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也有了灵性,于是听到了山下石头的长嗟短叹,遂生同感和同情。它觉得“有材”“有用”对人是很重要的,需引导世人“行正轨”,于是便化成一股热气,钻进薛姨妈的肚子里,这就是宝钗与生俱来的那股“热毒”。宝钗本身是凡胎,但她身上的“热毒”是大荒山山顶的晶莹雪化来,雪不可能化为人,正如顽石不可能化为人,这是小说设定的神话逻辑。  有读者可能还要问:作者干嘛要编这样一个麻烦累赘的故事呢?宝玉不是经常说,林妹妹死了我就出家去吗?黛玉死后,宝玉直接离家出走不行吗?   不行,更不好。不要说过去,就算是现代社会,如果一个男人仅仅因为自己理想中的情人死了,就抛妻弃家,不顾而去,都会被认为是很过分和不妥当的。这样会降低贾宝玉这个角色在读者心中的形象,影响读者对全书宗旨的理解。但如果贾宝玉是受到神灵的召唤,去寻找梦中的仙境和仙草,那就大不同了。神的旨意当然高于任何俗世的道德规则。所以贾宝玉终于找个机会离家出走了,但他出走的最初目的并非出家做和尚,而是去寻找“世外仙姝寂寞林”。贾宝玉出走的时候,将他认为是不详之物的那个通灵宝玉丢弃在贾府一个穿堂的屋外。由于贾府的人不知道他没有带上通灵宝玉,也就没有去找玉,直到被凤姐扫雪拾获。  贾宝玉当然不可能找到世外仙姝寂寞林,那是西方灵河岸边,是仙境,不是他一个凡夫俗子可以去到的。不仅如此,他所携带用以引路的那个真宝玉也很快不见了,原因很简单:既然林黛玉死了,绛珠仙子即将归位,那三生石也必须尽快归位,否则绛珠仙草长在哪里呢?在走投无路之际,贾宝玉想起他以前说过的话,就在一个偏僻的破庙内出了家。  宝玉弃家出走,不知所踪。宝钗心急如焚,到处寻找。注意此时贾母必未死,她才能离开贾家。宝钗离开贾家早有预兆,抄检大观园后她就和薛姨妈搬过出去一次了。宝钗寻找宝玉的期间可能得到过妙玉的帮助。妙玉是很聪明的人,也必能感觉到贾家即将倾覆,故以精通先天神数,可以帮宝钗寻夫为名向王夫人辞行。当然,能帮到宝钗的不是什么先天神数,而是妙玉在佛家的广泛人脉关系。终于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宝钗找到了已做和尚的宝玉。但此时宝钗已经耗尽了所有气力,并且因长期劳累和心焦以致病情加重,或又添新病,再也站不起来。这就应了“金簪雪里埋”。  宝玉很悲痛,毕竟宝钗是他的妻子,也是有感情的。因此他必会安葬宝钗,写上“贤妻薛宝钗之墓”,并念祭文,烧纸钱,等等。如此大的举动自然会被人发现,被官府侦知,于是宝玉的行踪暴露,就被抓了回去。然后就是审判,受刑和狱神庙了。  宝钗也是一个很不幸的女人,她的不幸只在于她爱错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只在于她太愿意为所爱的人作出牺牲。至于宝玉和宝钗是否无性婚姻?开始可能是,宝玉逐渐清醒后必不是。这不仅在前文已有暗示(例如宝玉看到宝钗的酥臂后的性幻想),我相信充满悲悯之情的作者也是不会这样写的,不会那么粗暴地剥夺宝钗可能仅有的一点快乐。要知道宝玉可是经过警幻之妹可卿教导和点拨的,那袭人和宝玉“云雨”后,更是忠心得不得了。所谓“钗黛合一”,黛玉是宝玉理想中的妻子,宝钗是有名有实的妻子;黛玉得到过宝玉的心,宝钗得到过宝玉的人,就是这个意思。  甄宝玉送玉是全书最令人费解的重要情节。其他三项虽意见不一,总还有些说法,唯独这一项连许多知名红学家都不知何解,更不知怎样成了脂砚斋所说的“大过节、大关键”。有人甚至弄出“甄宝玉送的玉是贾宝玉”这样的奇谈,真可以获十个红学创意大奖了。  对我上面这番解读,各位以为怎样?已逝去两百多年的作者是否能含笑九泉呢?
  红楼梦大揭秘之三:林黛玉究竟因何而死?  林黛玉之死是全书关键中的关键。正是黛玉之死所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才使贾府一败涂地,落得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结局。黛玉死在甄宝玉送玉和元妃之死的前面。既然元妃之死可确定是在抄检大观园后第二年七月,那么黛玉必死在这一年“一朝春尽红颜老”的时候,而且是个月夜,因为“冷月葬花魂”,但应该不是十五,因为月圆一般代表团圆,三月下旬残月的意境更切合一些;死亡地点是“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黛玉死后的处置是“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黛玉是大观园群芳之首,美的象征,必死于最前,这也可以从七十八回的“姽婳词”(鬼话词)故事得到印证。所谓“恒王”就是贾宝玉;恒王面对“流贼”,“一战再战不成功”,“为众贼所戮”,就是宝玉无能,无法保护这些青春女性。所谓“林四娘”就是“林死娘”,即一早就死了娘的林黛玉;林四娘率众女将奋勇杀贼,壮烈牺牲,就是林黛玉为首的众青春女性,反抗迫害,直接或间接地因宝玉或死或散,结局悲惨。同时也暗示到七十八回的时候,那场毁灭一切的狂风暴雨已经即将到来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迫害呢?  一、 林黛玉究竟因何而死?  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死亡原因:病死说和慢性中毒说都不成立,因为它们都不符合五十七回至八十回黛玉健康状况的表现。在这二十多回的文字中,黛玉相比于五十七回以前那些经常病恹恹的描写是改善了很多。这段时间她还“重建桃花社”,自任社主(七十回),显然比以前更活跃更主动了,精神状态也很不错。  况且如果是病死,这个结局就太平庸了,不能反映出什么制度问题、社会问题和道德文化传统问题,纯粹是个体偶然的命运,是黛玉自己无福。病死论者往往举出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二十首作凭据,但根据现有材料,明义本人似乎和曹雪芹不是太熟络,彼此没有直接的诗词唱酬和交往的证据;“由余得其抄本焉”的说明,他手中的书稿很可能是从别人,例如兄弟(或堂兄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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