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理解简化贷款手续住所登记手续

  以往企业登记时,必须按照一址一照的政策,住所和经营场所不能使用同一地址,今后这一硬性规定将有望被“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取代。在日前召开的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了《三亚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市向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迈出了一大步。
  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我市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百姓,我市研究制定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据介绍,该办法有多个亮点,其中,“一址多照”规定:凡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家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而以往登记时,即使两家企业是同一法人,也需要申请营业执照,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准入门槛。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后,有投资关系的企业也可以登记使用同一住所,此举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对创业成本有限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没有办公实体的企业以及网络科技服务等小微企业而言,更是极大降低了创业成本。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一照多址”的情形: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是同一地点的场所,也可以是不在同一地点的场所,企业可以登记一处住所,也可以登记多处经营场所。据悉,以往企业登记时,住所和经营场所不能使用同一地址,企业的住所是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营场所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两者分离。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后,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合二为一,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可以使用同一地址,极大节约了场地资源,方便了企业注册登记。对于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但在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的,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场所地址;或选择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来源:&&&&胡晓亮&&
(责编:王宁、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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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超1600户市场主体受惠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改革
来源: 作者:张鹏发布时间:日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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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的改革要求,市工商局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取消工商登记对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和功能的限制,降低创业成本。申请人只须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并允许市场主体&一照两址&和&一址多照&。今年以来,受惠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市场主体超16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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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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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登记手续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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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牛力
  国务院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据新华社电 中国政府网18日刊登了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
  在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方面,方案提出,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但方案规定,以下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方案还围绕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
  国务院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工商机关要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切实让这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2013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法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降“门槛”简手续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中国政府网18日刊登了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使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这一改革措施具备了可操作性。
  细读这份近5000字的改革方案,“降‘门槛“简手续”是其中两大关键词。可以预见,一旦改革措施全面推开、“落地生根”,我国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不再将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最低注册资本是许多创业者初入商海面临的一大难题,许多人因为迈不过这道“门槛”而放弃创业之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大幅降低了这一“门槛”。
  根据改革方案,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此外,今后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不再将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不能因为你现在手上缺钱就不让你创业。”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友军介绍,深圳启动相关改革试点后,社会创业积极性得到激发,市场主体一度呈现“井喷”式增长。
  但相关专家也指出,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后,完全不花钱办公司是不可能的。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办公司要租用场地、雇用人员,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同时公司资本还与企业信用密切相关。
  经营场所条件具体放宽到多少,交由各地方自行规定
  企业住所,又称企业经营场所,是创业的又一道“门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一些小微企业就因为拿不出产权证,而长期无法取得经营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简化了相关手续,申请人只要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而经营场所条件具体放宽到多少,则交由各地方自行规定。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也曾指出,一方面很多企业希望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住所;但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如在居民住宅开展经营活动就可能扰乱邻里生活,违章建筑或危险建筑也不适合开展经营活动。
  因此,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自行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取消年检验照后,“搭车收费”问题有望得以根治
  改革方案不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也通过简化手续,减轻了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些负担。
  去年12月,工商总局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这次出台的改革方案则明确提出,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也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并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年检到年报,一字之差,反映了市场主体从对政府负责到对社会负责的重要转变。”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
  个别工商机关、工商干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收费”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久治不愈。取消年检验照后,“车”没了,“搭车收费”问题有望得以根治。
  据新华社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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