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企业商务部备案申请的国际货代企业共有多少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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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文修改类意见
原则性意见
当前位置: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草案)
具体条文修改类意见& 19:10:21&IP:61.49.225.*&&建议人:WYL单位:ZD&&联系电话:0101111
内容:首先规范行业的操作行为是正确的。应该加强后续管理。但成立注册资金定的太高了。原因有:货代企业本身就是类似中介服务的公司,成立开始并不需要那么多的资金,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业务,正常业务发生时,只要贸易公司按时付清相关费用,实际也不需要那么多的资金。如果货代公司想接一些需要占用大量资金的业务,就应该有相关资金来运作,如果没有也接不了这样的业务。国家对外贸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只有50万,对只是外贸环节中的“代理“运输的公司,却要求这么高的注册资金?货物的所有权不是货代公司的,风险都货主身上,所以货主运输时对货物都会上保险。当货代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又转到承运人身上。如果出现问题,货代也只是负责提供相关的文件及协助解决问题。在货代接到货后转交给承运人期间,可以调查一下,在这个环节上出现问题的是非常少。所以应该降低注册资金,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另外货代企业的保险应该采取自愿,不应强制。因为1.货代企业只是提供服务,承担的风险有限。2.保险的费用过高,必定会增加企业成本,但古语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费用将会转到货主的身上,将会给进出口企业加大成本。
反映情况类意见& 10:22:32&IP:218.75.62.*&&建议人:沈啸峰单位: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内容:在当前出口业务中有较多客户提出需要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代替提单,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规定实施细则》中没有涉及此方面的内容。
赞成类意见& 15:34:21&IP:218.16.81.*&&建议人:陈单位:广东&&联系电话:0769
内容:中国加入WTO已有五年,商务部定出来的政策越来越符合市场的的需要,但中国的其他部门(如海关)仍未能及时根据市场的大环境调整监管方法,造成商务部的政策不能很好的执行.另,地方政府还存在垄断市场的行为.出现不彻底执行商务部有关文件的情况.
反映情况类意见& 10:07:48&IP:59.61.0.*&&建议人:ANNIE单位:XMLOGISTICS&&联系电话:1234567
内容:规范这个行业是有必要的,但也有一些操作性的问题需要制订部门给予考虑:
一.责任险
1.是否涵盖无单放货风险?
2.是否涵盖货丢/货损风险?
如果不是货代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损失,理应不由货代赔偿,那么投此保险就没必要了.所以,保险的设置很重要.
3.是否办了保险,就不用NOVCC保证金了?
这个涉及到商务部与交通委之间的平衡.目前两者谁也管不了谁,相互都在监管货代行业.如果不能整体协调统一,最终只能带给企业负担.
4.每年的保险费用大概要多少?
如果NOVCC不能撤消,那么势必给企业造成额外负担.
5.企业办理的意义是什么?能为企业提供什么样的益处?
二.注册资金
1.500W 300W 200W是否门栏过高?
三.实际操作中,货代协会如何与工商部门,海关部门以及交通部门进行中国特色的协调.如果行政方面不能协调统一,那么,企业将无法适从.
以上请相前部门在制订过程中加于慎重考虑.以免日后相互扯皮,最终受害者必定是企业.
赞成类意见& 17:15:40&IP:60.26.10.*&&建议人:红红单位:山西大同&&联系电话:000
内容:通读管规细则后,本人有一些感想,希望借此机会表述一下:
此次管规是在2003年修订的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特别是增加了如下几项内容:
1.推行责任保险制度,这将提醒我企业更多的运用保险将经营风险市场化,以减少企业自身承受的风险压力和经营成本。
2.增加提单的登记备案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巨大经济损失,尽快地与国际接轨。
3.完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由于规定有企业需要有3名持资格证人员,这必将有效的提高我们货代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综上所述,本人对此修订草案给与赞成。
反映情况类意见& 23:27:13&IP:211.143.247.*&&建议人:陈奇单位:江苏某机关招商人员&&联系电话:
内容:1.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关于业务人员中至少有3名须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我觉得可否增加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数量,既然货代企业必须在商务部门备案,并且要具备一定的“硬指标”,那么在企业内部人员的要求上应该严格一点,可以参考代理报关企业、代理报检单位对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人员数量的要求,货代企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个人觉得至少要5名,首先,高级管理人员不可能就三个,高级管理人员不具备资格证书,只是依靠经验,不能更好的规范企业行为.
2.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中关于资格考试的主管机构确定为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我觉得应该再增加商务部培训中心,这个是国家级别的考试,行业协会作为主考,不怎么合适,报关员与报检员等资格考试,主管机构都是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不是行业协会,所以在货代员考试问题上,可否把商务部培训中心作为主考或者承办单位.
3.目前中国的货代企业,全部都做报关和报检业务,实施细则中可否增加相关规定,规范货代企业报关和报检行为,特别是货代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应该非常明确主要是从事国际货代业务,对于报关和报检业务应该如何从事,在收费上如何确定,经营范围中涉及报关和报检,应该在营业执照中写清楚,这个需要和海关商检的规定一致,如果超过经营范围,是支持还是禁止,现在货代企业基本都是依靠做报关业务接国际货运业务.本细则可否对于货代企业的报关和报检行为,作出相关的规定,这个对于专业报关企业与代理报检单位有重要作用,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明确是说法.
4.目前货代资格证书有两中,一是CIFA资格证书,另外一个是全球通用的FIATA证书(具体见http://www.fiatadiploma.org/),个人觉得,对于证书的类别在细则中应该说清楚,对于大的货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FIATA证书!
反映情况类意见& 15:32:39&IP:221.224.61.*&&建议人:戈振兴单位:江苏省常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联系电话:6
内容:常熟市有3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反映,已备案过国际货运代理的企业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到当地海关办理注册手续时,海关不予注册,理由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企业代码发生冲突,经我们与南京海关协调最终也未能办理成功。本次(修订草案)总则第二条第4款中就涉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此条款能否行得通应征得海关确认。
赞成类意见& 14:37:10&IP:210.82.77.*&&建议人:货代单位:北京&&联系电话:139
内容:国际货运代理业在04年取消前置审批后,2年内国际货代公司的数量以2倍3倍较以前的速度增长,货代公司数量的增加更好的体现了政策的放宽与市场需求的影响。但是随着货代公司数量的增加,后期管理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两年来货代行业内的纠纷也尤为突出。适时,新的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准备出台了,新的管规强调了货代责任险、3名持货代证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等几大方面。在人员素质、责任保险制度都进行了强调,管规细则的修订将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其它意见& 09:40:48&IP:61.136.12.*&&建议人:R单位:TJ&&联系电话:
内容:综观其他意见,觉得有如下几点有同感:
1.注册资金应该降低
2.责任保险不应该强制
"第二十九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投保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险。"
这里说明保险是"应该",而不是"必须"
而企业备案和业务年度备案又要求提供责任保险单,是否有冲突?
3.从业人员资格问题,对老企业应该设立一个缓冲期,人员是否按照企业规模设立比例,再设立一个下限/上限
赞成类意见& 09:04:42&IP:60.26.10.*&&建议人:C单位:tj&&联系电话:0
内容:关于“第六条 国际货运代理业实行责任保险制度。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分为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险和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险。”
我认为商务部能够出台这样的政策,充分的说明部里能够充分考虑到货代企业所面临的巨大风险。
当今货代公司每做一单货都要面临很大的风险。部里推出这样的条文可以为我们企业减少一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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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国际货运代理.doc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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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国际货运代理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国际货代业务》试题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1.货主提供给货运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委托书的功能之一是( )。
A.向承运人发出的订立运输合同的要约
B.向货运代理人发出的要约邀请
C.货运代理人的工作依据
D.向货运代理进行广告宣传
[解析] 货运代理委托书是委托方(企业/货主)向被委托方(货运代理人)提出的一种“要约”,上面列明托运货物的相关资料、委办事项以及工作要求,被委托方一经书面确认就意味着双方之间契约行为的成立,它是货运代理人为委托方从事货运的工作依据。
2.美国对货运代理行业及无船承运人(NVOCC)实行营业许可管理制度,从事货运代理及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因此,我国企业若在美国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无船承运业务,按规定应提供( )美元的保证金。
A.20万 B.15万 C.10万 D.5万
[解析] 根据美国《1998年航运改革法》和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规定,任何未获得在美国经营业务执照的国外实体,如为进出美国的外贸运输提供远洋运输中介服务的,应提供15万美元的财政责任保证。因此,我国企业若在美国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无船承运业务,按规定应提供15万美元的保证金。
3.根据《INCOTERMS 2000》,在四组贸易术语中,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
A.E组最小,C组其次,F组和D组最大
B.D组最小,F组和C组其次,E组最大
C.D组最大,E组其次,F组和C组最小
D.E组最小,F组和C组其次,D组最大
[解析] 《2000通则》按其共同特性,将13种贸易术语归纳为E、F、C、D四组。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E组最小,卖方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即完成交货任务;D组最大,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并负担货物交至该处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F和C组基本上是介于E组和D组之间。
4.按照198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实务的做法,投保海运运输货物一切险后还可以加保( )。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串味险
C.战争、罢工险 D.渗漏险
[解析] 在海运保险业务中,进出口商除了投保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外,还可根据货物特点和实际需要,酌情再选择加保若干适当的附加险别。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附加险包括在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内,故在投保一切险时,不需要再加保一般附加险。ABD三项都属于一般附加险。C项战争、罢工险属于特殊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可以加保。
5.根据《INCOTERM 2000》,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按CIF/CIP贸易术语成交,尽管价格中包括至指定目的港/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但卖方不承担货物必然到达目的港/目的地的责任
B.FOB under Tackle是指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脱离吊钩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用CFR、CIF术语成交,合同中只规定装运期或交货期;而采用CPT、CIP术语,合同中不但要规定装运期,还要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D.CFR是指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脱离吊钩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解析] C组术语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是费用与风险是分离的,卖方承担到进口国港口或所在地的运费,但风险的划分(转移)仍在出口国的港口或所在地,卖方不承担货物必然到达目的港/目的地的责任,故A项正确。B项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是指卖方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即可,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都由买方负担;C项C组术语下的合同为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无须保证按时到货;D项CFR是指装运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6.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票据通常以( )为主。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发票
[解析] 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有时也使用本票和支票。
7.根据我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 )是指货物在进出境环节交纳了进出口税费,并办理了各项海关手续后,进口货物可以在境内自行处置,出口货物运离关境可以自由流通的海关通关制度。
A.保税进出口通关制度 B.一般进出口通关制度
C.进出口货物转关制度 D.退运进出口货物通关制度
[解析] ACD三项都属于非一般进出口通关制度。
8.根据我国海关有关规定,报关企业应当经( )注册登记许可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方可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A.工商局 B.商务部 C.直属海关 D.所在地海关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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