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配合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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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我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时间:&&|&&作者:吴亮&&|&&浏览:3575
李先生在公司发生工伤,后来经过劳动局工伤认定科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九级,他在单位工作到2014年2月下旬因自己原因离职了。李先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单位为自己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4年5月上旬,李先生到达真找到吴亮律师,他说2013年10月在公司发生工伤,后来经过劳动局科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九级,他在单位工作到2014年2月下旬因自己原因离职了。离职之后,李先生按照的规定,要求单位为自己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仍然没为自己申领,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希望求助律师。像这样的情况,吴亮律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太多了,因为社保中心要求申领材料必须由用人单位盖章,如果不盖章社保中心就不受理理赔申请。这样一来就给工伤员工一个死胡同,只要单位不盖章,员工就没办法领取工伤待遇,而法律并没详细规定如果单位不给办理理赔手续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于是许多单位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在详细了解李先生的情况后,吴亮律师给李先生制定了如下解决方案:首先,我们准备好全部理赔材料,向社保中心申请理赔,通过与社保中心积极沟通让社保中心给单位施加压力;其次,我们提起,要求单位配合办理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败诉,继续起诉到法院,希望由仲裁和法院给单位施加压力;最后,如果前述方法都不凑效,我们就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社保中心制定的理赔程序不合理,导致理赔无法进行。李先生听取我们的建议后,对整个案件有了全面的了解,在与我们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后,全权委托吴亮律师办理。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案经历社保中心、劳动仲裁及法院一审三个程序后,通过社保中心、劳动仲裁和法院通力合作,给单位施压及耐心疏导后,李先生最终成功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吴亮律师总结:不得不说,经历了7个月的艰苦鏖战,终于为此类案件找到了更加有效的解决途径,如果单位不为你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请参照本文制定的策略进行索赔。过程虽然艰苦,但一定可以取得辉煌的成果。
作者: [上海-浦东新区]专长: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离婚 债权债务 律所:上海达真律师事务所1934积分 | 帮助931人 | 11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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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因员工不配合延误了申报工伤要如何处理?
导读:某公司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公司给他申报工伤认定,但因为员工个人不予配合,因此延误了申报工伤的时间。现在该员工又反过头来要求公司赔偿相关费用,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在给他申报工伤认定,但因为员工个人不予配合,因此延误了申报工伤的时间。现在该员工又反过头来要求公司赔偿相关费用,应该如何处理?  一、员工个人申报  按规定公司申报工伤的时间是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对于员工个人则有一年的申报时间。  因为已经过了公司申报的时间,所以只能员工个人申报。如果员工一年内不进行工伤申报,那么,员工的意外事件就不属于工伤,员工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赔偿。  二、提供员工不予配合认定工伤的依据  员工申报工伤后企业需提供员工不予配合导致延迟申报的材料,比如发送要求员工给予配合的书面文件。  如果材料有效,公司只需承担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原本由工伤基金分担的部分,则由员工自己承担。  如果材料无效,公司需要承担所有工伤医疗费用。  企业在处理这类的工作时,要正确引导员工,并告知相应的后果,让员工配合企业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也需要做好相对应的员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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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考试热点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后续医疗费谁来担-李世泽律师-法邦网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后续医疗费谁来担时间: 16:39:59&&作者:李世泽&&文章分类:司法实务
& 李世泽& 律师
[案情简介]
职工吴某于日与某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日,吴某在工地从事搬运过程中被公司车辆撞伤,医院诊断为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日,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吴某下发工伤证,同年12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吴某作出捌级伤残鉴定结论。日,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且工伤医疗期已满为由,通过邮寄和公告两种方式告知吴某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吴某于日前返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公司先行垫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吴某不同意公司的决定,认为自己工伤还需要继续治疗,公司不应终止劳动合同,并继续承担自己后续的医疗费。
【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到司法实务中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否可以替代后续医疗费?工伤职工如何主张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后续医疗费?
结合这个案例,本文对涉及到的上述法律问题作一浅显的梳理,希望能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一些借鉴。
&&&& 一、单位可以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不能终止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即在工伤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法律对轻微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没有限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没有违反终止劳动合同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终止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
上述案例中的某数码技术公司,在吴某工伤医疗期满后,且作出伤残鉴定和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其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并无不当。
二、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以替代后续医疗费吗
既然单位可以终止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那么这部分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如何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法律并未明确界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性质及与工伤职工后续医疗费的关系,仅规定领取的唯一条件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发生后续的医疗费及医疗费的数额并未予以考虑,也就是工伤职工在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否发生后续医疗费,以及发生后续医疗费的数额多少,工伤保险基金都是基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一条件向工伤职工支付的,法律没有作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同于后续医疗费,或两者存在包容关系的规定。
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毕竟是因工伤而引起,理应通过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待遇,而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不是完全能满足于工伤职工后续医疗费的需要,因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不能替代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的。
但实践操作中,社保机构对此持否定态度,单位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为职工停缴了社保,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是不予支付的。
三、工伤职工如何主张劳动关系终止后的后续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不予支付,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该费用呢?实践中也存在很大的争议,一般认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终止了劳动关系,工伤职工也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多数情况下也不同意支付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
但是,如果由工伤职工自己承担后续医疗费,就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对工伤职工极不公平。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有无其他救济途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为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后续医疗费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工伤职工在未获得充分工伤赔偿的情况下,可根据该条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另外,《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也有相同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待遇不足时,也可向单位或直接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赔偿,但在目前的司法实务中,各地执行的标准并不统一,相关的成功案例也并不多,工伤职工以此提起民事诉讼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 但对工伤职工来说,也不失为一种法律上的救济途径,争取获得更多的权利保障。具体到本案,吴某可以继续向单位或驾驶车辆的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
【立法建议】
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尤其涉及职业病或需要长期治疗的,将面临高额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远远不能弥补后续的医疗费损失,给工伤职工造成很大的困惑。为了更好的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 一是限制单位对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对于需要高额后续医疗费的工伤职工,单位不得单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费等相关待遇继续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后续医疗费作出同时赔偿或补充赔偿的规定,即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同时,对后续医疗费也予以支付;或者对于超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后续医疗费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原文链接:
执业机构: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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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离开单位后,要如何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信息来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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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要提供以下材料到申请工伤赔付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单位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工伤认定书》原件;(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4)职工本人在深开户的四大国有银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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