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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脱西牌咖喱面包 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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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p={ dwrMethod:'queryLikePosts',fpost:'45a05a_ced2fad',userId:3260071,blogListLength:28};【搬文】《柯克兰夫夫的人生合集》by长生子l(朝耀,萌物)【耽于美色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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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文】《柯克兰夫夫的人生合集》by长生子l(朝耀,萌物)
各种小短篇各种sir和耀哥的小合集
三楼原文地址【朝耀】【原创】短篇文堆积处 (又名柯克兰夫夫的人生合集 清水文撒糖
【清明时节】 王耀是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住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里,有个小小的院子,和每天大大的阳光。他喜欢喝茶,看书,晒太阳。 当然,他还有个老朋友。 他的老朋友叫亚瑟·柯克兰,英国人,跟他差不多大。 他们不常见面,依旧沿用了古老的信件习俗,彼此尊重而敬慕。 王耀对岁月从没有过多的苛求,他安于现状,只觉得风轻云淡,蝉蛙相鸣,或疏雨打叶,或霁夜初雪,四季都别有一番情趣。自己独居此处,天高皇帝远,乐得自在。 亚瑟是一位老绅士了,他喜欢穿古板的西装大衣,衬衫纽扣总是一丝不挂,偶尔挽起袖子也要严格遵守到小臂的高度,并且整齐的两个褶。他乐于研究传统文化,乐于享受田园生活,一个人在阴沉沉的伦/敦,总是不那么自在。于是他先后居住过瑞/士,法/国的乡村,最后到了中/国,找到一个小村落,租住着一个小院,悠然自得。 一条小河将小村落东西贯穿。王耀住在东边,亚瑟住在西边。 他们相距并不远,却不时常见面。两个人每个月会彼此拜访那么两三次,他们坚持着互寄信件,尽管走不了多久就到对方的家了。 村庄里有个年轻的邮递员,他疑惑却也乐此不疲。 清明过后没多久,天气真正暖和了起来。王耀喜欢这个时节,早早便换了舒服的外套,将自己收拾整齐,像往常一样将一点食物放在门口,等着村里那只到处乱跑的小猫来品尝。然后他泡了杯茶,拿了本词集,半躺在太师椅上,晒着太阳悠闲地看。 亚瑟也起了个大早,他享受着阳光,哼着一支古老的民谣,精心修剪了院落里的花草后,突然就想去老朋友那儿看看。 于是,亚瑟先生带着他的手杖出发了。他顺着小河慢慢地走,并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朋友总会在那个小小的院落里,或喝茶或读诗。看到他,他会慢慢放下手里的书,从太师椅上直起身,熟稔而安静地轻声唤道:“来啦。” 所以他慢慢地走着,一路上快乐地看着漂亮的蝴蝶飞过去,柳树还是嫩嫩的枝条,时不时有清风吹到脸颊,痒痒的,路边的油菜花正开的热烈,空气里满是春天的味道,然后他便想起王耀曾经读过的词:“春在溪头荠菜花。” 亚瑟笑了。 王耀正在轻声读些什么。他的眼睛有点看不清东西,可他不喜欢戴眼镜,于是他把书举得有点远,读的挺吃力,却也很认真,半晌才端起茶杯浅酌一口。 他的目光就像手指,一行一行划着书上的字句,认真地一字一句:“千,里,逢,迎。” 亚瑟就在这个时候跨进了小院的门。木门吱呀一声,王耀使劲扭过头,看了看是他,笑着放下书,慢慢直起身子,轻声唤道:“来啦。” 亚瑟笑着将手杖放在一边,自己坐在小桌旁的另一把椅子上:“我一猜就知道你在看书晒太阳呢。” “哎呀,老朋友。”王耀慢慢卷着书卷,“你猜我读到哪儿?千里逢迎。多巧,你就来了。” “看来我是贵客。”亚瑟打趣着,又站起来,“可我还要自己去泡杯茶。” “还是大吉岭。”王耀放松地躺下,闭上眼睛,“在老地方呢。我可没敢碰它——喏,都给你存着呢。” 亚瑟将手杖靠着桌子放下,熟门熟路地踏进里屋,不一会就端着红茶慢慢走过来,手里还有他最爱的一本《花间集》。 两个老人又见面了。他们如往常一样,彼此打趣几句,然后安静地看着彼此的书,间或酌两口茶,一个是绿茶,一个是红茶。阳光慷慨得很,将老人润泽到手脚酥麻,眯着眼睛直犯困劲。 “亚瑟,我睡一会儿。”王耀已经快睁不开眼睛,迷糊着将诗集放在一边。 “这老家伙。”亚瑟笑着摇摇头,走进屋里拿了条薄毯子,给他搭在身上,又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舒服地继续看书,间或酌一口茶。 门被叩响了,年轻的邮递员唤着:“大爷,大爷?” 亚瑟摘掉眼镜走过去,邮递员冲他傻呵呵地笑:“您也在这儿啊?您寄的信到了。” “给我吧。”亚瑟接过来,信封上一本正经地写着寄信人:亚瑟·柯克兰。邮递员挠挠脑袋再次骑上了自行车。他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相距并不远还要写信,可他自己也为送信而乐此不疲。 亚瑟拿着他寄给王耀的信走回太师椅,门口一朵紫色的小花开了,他想了想,摘下它夹在信封口,然后把它放到他们之间的小桌上,那上边还有他们的两杯茶,一杯红茶和一杯绿茶。王耀还没喝完就睡着了。小木门外发出沙沙的响声,亚瑟知道是那个小家伙在挠着门,它来吃东西了。 亚瑟又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舒服地看书,间或酌一口茶,时不时抬起头看一眼对面睡的正香的老朋友,又看一眼夹着紫色小花的信。 那信里写的什么来着?他眯着眼细细地想着。 “亲爱的老朋友,” “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 没错儿,开头可不就是这两句。 亚瑟眯着眼呵呵地笑了。 亲爱的老朋友,今天可真是一个好日子,不是吗?——The End——
【豌豆公主】 小镇上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大赛,身为刚刚入住没多久的新婚夫夫,亚瑟和王耀表示亚历山大。镇长及镇长夫人倒是热情的要命,夺命连环Call表示你们可一定要参加啊,我们小镇的宗旨就是不会忽略任何一位居民啊,难得有个亚洲人说什么也得露露脸给大家伙看看啊,柯克兰夫夫你们要不从那就是破坏镇上和谐那可是分裂分子啊,罪名大大地有。于是柯克兰夫夫手牵手去报了名,关于话剧表演的。顺便拖上了前来探视的好朋友弗朗西斯。这个风骚的法国人一口答应下来,但同时也强烈要求演个美丽重要的角色。于是他们决定表演《豌豆公主》这个故事。报了名了,接下来就是看故事,写剧本,改台词,设计造型准备服装。前者的工作当然归作家亚瑟·柯克兰先生,后者就交给了法国人波诺弗瓦先生,勤劳如王耀表示强烈抗议:“我要干嘛?!”“做饭。”“后勤。”“……”时间赶得挺紧,在确定剧本之后,他们就不得不抓紧时间开始背台词,同时弗朗还要缝制繁复华丽的裙子及王子礼服,这让他简直郁闷地想撕烂那些布料,不出几天就从那个有着金色卷发碧蓝眼睛,穿着华丽讲究的美人变成了随随便便扎着一个小马尾胡子拉茬的怪大叔。“哥哥我啊……!”好在一切总算是顺利。
离比赛还有两天,王耀忽然紧张了。 “怎么回事,阿特?”他皱着眉头看着台词,“突然没信心了。” “放松点亲爱的,我们就当去玩一次。”亚瑟安慰着爱人。 “匆匆忙忙,”王耀鼓着嘴巴,“我可没感觉我们有什么胜算。” “大概吧,”亚瑟捏捏他的脸颊,“可是,不到那天,你又怎么知道呢?”“啪”地一声,两人探出头去,弗朗一头栽在桌子上睡着了。 表演那天很快就到了。 王耀在后台走来走去:“完蛋,有点紧张。” 亚瑟给了他一个吻。 轮到他们上台了。先是亚瑟戴着金色的王冠,念一段简单的独白,然后舞台背景配合地显现出华丽的宫殿,出现了电闪雷鸣的声音,王耀扮作豌豆公主,穿着简单的长裙,浑身湿透走上舞台,轻轻扣了扣不存在的大门:“请问王子在吗?”亚瑟走去打开门躬了躬身:“您好,美丽的小姐。” 舞台下一阵善意的轻笑声。 王耀有点脸红:“您好,尊敬的王子,我是一位真正的公主。” 亚瑟王子不相信,出于绅士的礼貌他还是让“她”走了进来,让仆人把她安置下去。 弗朗扮作皇后走上舞台,华丽的大裙摆瞬间就亮瞎了观众的眼。他挺满意这样的效果,得意洋洋地撩了一下额前卷曲的金色长发:“要想知道她是不是一位真正的公主,我可有法子。” 灯光暗了下来,舞美师适时地抬了一张大床上台,重新打亮后,弗朗在床板上放下一粒豌豆,然后铺上二十床垫被和二十床鸭绒被——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多,不然这话剧结束了他也铺不完。不过他还是铺了六七床,床铺就已经高高的了,观众们笑起来。 现在,王耀公主已经换下干净的衣服重新走出来了,弗朗皇后彬彬有礼地邀请她睡在那张床铺上。公主皱着眉头看着高高的床铺,提着裙子费了姥姥劲才做到优雅与平衡兼顾地小心躺了上去。 舞台一片黑暗。只有柯克兰先生在幕后轻轻的独白声。 五分钟后,舞台重新亮了,王子和皇后走出来关切地问公主睡得如何。 “难过死了。”王耀公主皱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身下硌着,我一夜没睡好。” 皇后和王子哈哈大笑。小伙子就是你了! 就这样,英俊的亚瑟王子娶了这位真正的东方公主。幕布在掌声中落下。 王耀跳下亚瑟的臂膀,冲他做个鬼脸,弗朗慢悠悠脱裙子,露出性感的腿毛。 最终他们得了第五名。 “啊……”王耀有点失望。 亚瑟搂住他:“不错的成绩,亲爱的,别忘了我们才准备了多久。” “是这样没错,”王耀耷拉着脑袋,“可总归有点遗憾。” 亚瑟安慰性地凑上去吻吻他的脸,又吻吻鼻子,最后忍不住缱绻到嘴唇。 单身的弗朗整个人都不好了:“给哥哥我注意点啊……”-END-
【出轨记】 亚瑟觉得他的爱人出轨了。 首先,他的爱人虽然生活有点混乱,可也仅限于晚上不睡白天不起中餐当午餐,绝对不是夜不归宿! 其次,他的爱人虽然热衷厨艺喜欢做各种东西来让朋友帮忙品尝,可绝对不是装在保温盒当做爱心便当送出去! 最后,他的爱人虽然喜欢各种熊猫周边舍得花钱去买,可绝对不是一周从卡里取了三次钱! 亚瑟很伤心又愤怒,在爱人又一次出门后,他决定去抓奸夫。 王耀今天穿着牛仔裤,颜色纯纯的T恤衫,背着双肩包,头发高高地扎了个马尾辫,像个大学生一样,还给了亚瑟一个热情的吧唧吻,然后甩着钥匙出了门,期间还可疑地回头看看,瞧见亚瑟确实不在后边,他才开了车门坐进去,一溜烟发动走了。亚瑟立马从窗台跳下来,套上件大衣就追了出去,跳进一辆出租车。 “跟上那辆车。”他指着前边王耀白色的汽车。 司机小哥看了他一眼,很有职业素养地踩下油门闭紧嘴巴。同时了然地叹息一声。 王耀的车开的挺快,不断地转来转去,亚瑟有些急,皱着眉头指挥:“快快快,他拐去那边了!——等等别贴太近!” 司机小哥同情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金发碧眼的男人正烦躁地扯着条纹衬衫的纽扣。 很快王耀过了第五个绿灯,转进一条小街道,出租车被红灯拦住了,好不容易等它变绿以后拐进去,王耀已经不见了,七拐八拐的小路像迷宫一样。 亚瑟只好回家。付钱的时候小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好心地去掉了零头,叹息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亚瑟耷拉着脑袋进了门,手里还捏着没有付出去的零钱。 完了,他出轨了。某个人悲伤地想着,最后决定放纵一把,不要再沉浸在婚姻的破裂里。亚瑟跑去储藏室搬来了王耀珍藏的中/国白酒,打开电视看着节目开始大喝。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几杯,反正两瓶子都空了就是了。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王耀是被电话催回家的。他的爱人在电话里哇啦哇啦大叫,发誓要把熊猫滚滚卖到加勒比当人质,他就慌里慌张地拨开基尔伯特的爪子赶回去。 进了门王耀就呆了,亚瑟睡在滚滚肚皮上,头发乱七八糟,两个酒瓶子在地上滚着,满屋子都是酒味。他气个半死,因为酒因为滚滚也因为亚瑟。 王耀连拉带拽把亚瑟拖起来往卧室里扯,亚瑟打个酒嗝,一本相册从他怀里掉了出来,是他们的结婚照片。 王耀摸摸下巴,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嘿嘿地笑了,死命捏了捏怀里蠢蛋的鼻子。 第二天亚瑟醒来时就看到王耀正坐在他旁边,他揉揉疼的要死的脑袋,想起来昨晚的事了,又是一阵悲愤,别过脸去不理王耀。 “阿特,你醒了?”王耀趴过来,轻轻摸着他的额头,“头疼吗?真是的,睡到快傍晚了。” 亚瑟拨开他的手。 “你怎么了?”王耀皱皱眉,“宿醉醒了还闹脾气。对了,我还没问你,你昨晚喝什么酒?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还喝那么多,你知不知道那酒度数有多高啊。” 亚瑟喘着粗气不理他。 “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王耀搂住他的腰从爱人脸上香了一口。 “是!我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亚瑟呼地一下坐起来,直着脖子冲王耀吼,“这样瞒着我……有意思吗?!不爱我了就直说!我才不在乎——不是,我才不难受呢!” 王耀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亚瑟吼完就转过身去,瞪着窗外的夕阳不去看他。心里纠结地像是一万只滚滚在挠。 王耀突然笑了:“你的脑子里究竟都在想着什么啊。”他乱七八糟地揉着爱人的金发,趴在他耳边,“你以为我怎么了?嗯?” “这还用我说出来?”亚瑟梗着脖子,“事实你比我更清楚!” “噢,当然……”王耀吻吻他的耳垂,突然转了话题,“今天几号?” “五号!” “嗯……”王耀又吻一口,拍拍他,“快起床。”他就跳下床去了。 现在,绅士先生简直要气炸了,他的爱人出轨了,还那么理直气壮!也许他是在表明想要好聚好散的结局吧……到底该怎么办……可是我爱王耀我爱王耀!……那个该死的奸夫WTF!!! “楞着干嘛?”王耀换了衣服走进来,不由分说扒开他皱皱巴巴的衬衫换上新的,“赶紧去洗漱,还有事呢。” 老子才不管你有什么事! 他被王耀拉了出去,坐上车以后亚瑟就发现不对劲,似乎好像大概……现在这条路就是昨晚跟踪他的那个?他要拉我去跟奸夫见面了?! 车子七拐八拐,在小巷里灵活穿梭着,很快王耀就停在了一个小房子门口,他熟门熟路地掏出钥匙打开门。他妈的,动作那么熟练,还有钥匙了!这对亚瑟又是沉重一击。 里面很黑,亚瑟眼睛还没适应过来,就被人扑哧扑哧爆了一头小彩带,紧接着是啪啪啪的掌声,白炽灯被噼里啪啦打开,一时间刺的他睁不开眼。 “结婚纪念日快乐!”有人很开心地大叫,这声音…… 亚瑟揉着眼睛睁开,阿尔,伊万,弗朗,基尔等人都站在这儿,手里举着花束和彩带冲他大喊……不对伊万举的是伏特加!……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你们……?”亚瑟呆呆地看着朋友们。 “本hero可是王耀特别拉来的赞助!”阿尔上来搂住亚瑟的脖子,“怎么样伙计,我们布置的?” ……亚瑟表示他需要时间理一下思路。 “他怎么了?”弗朗放下花走过来摸摸亚瑟的额头,“乐傻了?” “他昨晚喝醉了。”王耀老实道。 “喂亚瑟!”基尔拍着他,“你不会醉到把你和王耀的结婚纪念日都忘了吧。本大爷可是百忙之中赶过来的,要不是王耀答应给本大爷提供这几天免费食物,本大爷才不来受累!” “我就说啦~”伊万笑眯眯,“果然没有小耀上心呢。” 王耀郁闷地晃着亚瑟:“真是的,快做点反应啊,我忙了好久才布置好这些的。” 亚瑟终于理清了。原来他的爱人原来每天往外跑是为了忙着布置这里给他惊喜,每天做好吃的拿去外面也是因为找朋友帮忙给他们带的,原来自己的爱人已经想着今年的纪念日给自己一个惊喜了。 亚瑟抱住王耀:“亲爱的……” “真是的,一点惊喜都没有。”王耀抱怨着,“亏得我那么尽心准备,我刚刚还提醒你了啊。” “……”亚瑟觉得自己什么都不会说了,他看看这个小房子,墙上贴满了两个人从恋爱到结婚的照片,还有朋友们给他们的祝福,甚至远在日/本的本田菊都画了可爱的漫画留了言寄过来。 “喂喂,小亚瑟,是不是感动的说不出话来了?” 亚瑟红着脸在王耀额头上狠狠吻了一口。 “耀,对不起,我以为你……” “阿特……”王耀蹭蹭他的脸。 “看来效果很不错~”伊万笑着勾住阿尔的脖子,“那么,我们来一起干了这瓶伏特加吧。” “伏特加?!”亚瑟脸色一变,头又开始疼了,“nooooooo——!”
【真话树】(联五出没注意!)小米团阿尔生病了。邪恶的大魔王给它下了诅咒——永远都要撒谎待人。小阿尔伤心地大哭。 小熊伊万,玫瑰花精灵弗朗,还有森林里的小孩子耀耀和眉眉都赶来安慰它。 “怎么办呢?”玫瑰精灵弗朗伤心道,“可怜的小阿尔。” 小熊伊万沉默地揪了揪小米团阿尔的呆毛,小米团阿尔有气无力地掀起眼皮看了看它。 “我们去找橡树爷爷。”眉眉坚定道,“橡树爷爷见多识广,一定有办法的!” “嗯!”耀耀点了点头,“我要和眉眉一起去找!” 于是两个小伙伴出发了。他们安慰好小米团阿尔,背上一个大包袱,两个小人儿拉着手坚定地走啊走,穿越魔法森林,跨过小溪,一直走到橡树爷爷的家。 “橡树爷爷!”耀耀抱着老橡树焦急地晃来晃去,“您快救救小阿尔吧!” “橡树爷爷。”眉眉低声唤道,“它是我们的朋友。” 橡树爷爷微笑着点点头,捋了捋胡子:“好孩子们,我会帮助你们。”他晃晃身子,从茂盛的枝叶里掉下来一粒种子,“这是真话树种子,只要小阿尔吃了它的果实,自然就可以破除诅咒,病也就好了。” “太好了!” “但是啊……”橡树爷爷慢慢开口,“这棵树可不是普通的树,它不需要雨水和阳光,只要一样东西,才能使它健康快速地成长。” “那是什么?”眉眉奇怪地皱起粗眉毛。 “你们的真心话。” “啊?” “唔……”橡树爷爷又捋捋胡子,“去吧,孩子们,小阿尔的生命就看你们了。” 眉眉和耀耀对视一眼,小心地收好种子,飞快地往回跑去。 身后,橡树爷爷欣慰地笑了。 眉眉和耀耀手牵着手跑的飞快,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回到了小米团阿尔身边。小熊伊万和玫瑰精灵弗朗还陪在它身边。 耀耀兴奋地捧着种子,告诉了大家这个好消息,小伙伴们立刻挖土将种子埋了下去。 “接下来怎么办呢?”小熊伊万问。 “就是要说真心话啦。”眉眉高兴道,“橡树爷爷说,只要我们每人都说真心话,它就会变成肥料,让真话树长的高高的,结出果实。” “那我们快点开始说吧!”玫瑰精灵弗朗高兴地在低空中飞了一圈,盘旋在种子上空兴奋道,“真话树,听好了哦,哥哥我最喜欢裸/奔了~” 土层动了动,嫩绿的小苗怯生生地探出头。 “真的长出来了呢~”小熊伊万微笑道,“那我也来好了~听好了哦,我最爱向日葵了☆” 怯生生的小苗往上拔高了一点。 “真神奇!”耀耀拍着手,“我也来~其实给大家做好吃的东西一点也不烦呢。” 小苗晃晃身子,往上窜了一截。 “该我了,”强装镇定的眉眉早就忍不住了,搔搔小脑袋,“我认为司康饼是天下第一美味!” 小苗成了一颗小树苗。 “好,又轮到我了!”玫瑰精灵弗朗得意地晃晃脑袋,“虽然我经常跟小亚瑟吵架,可我一点也不讨厌他哦~”小树苗抽出一枝新叶。 “我也是~我其实一点都不讨厌小米团呢~”小熊伊万笑眯眯开口,抽出新枝的树苗再次变大。 “好像大家说越少人知道的真心话,真心树就长得越快呢。”聪明的耀耀发现了这个秘密,“那么,我也要说个没人知道的哦,我最讨厌亚瑟做的司康饼了!” 树苗长成了小树。大家惊叹起来。眉眉的脸黑了。 “我……我最爱吃阿耀做的饭!虽然我总是说不如我的厨艺……” 小树抽出另一枝新枝。 …… 就这样,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看着小树一点点长成大树,枝叶越来越繁茂,然后开出了小花,那种成就感真是太棒了,就算自己的真心话被小伙伴听去了也没什么了。 “我……我以前偷偷亲过阿瑟的嘴巴哦……”耀耀脸红红地说出这个秘密,小伙伴还来不及惊讶,真心树一下子结出了果实。 “太好了!”耀耀拍手道,“阿瑟快点再说出一个大大真心话,果实就成熟啦!” 可是眉眉小脸通红,死活不开口。 “快呀,小阿尔快不行了!”玫瑰精灵弗朗焦急地催促着。 “快点啊,小耀都说了呢☆”小熊伊万又揪揪小米团阿尔的呆毛,这次小米团阿尔连掀起眼皮看它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我……”眉眉结结巴巴,终于下定决心抬起头,红着脸闭上眼睛大声道,“我想要跟阿耀结婚!” 真心树的果实由绿变黄,扑通一声掉下来,大家赶紧接住,喂给了小米团。 小米团醒了过来:“hero……没事了?” “多亏了小耀和亚瑟~”小熊伊万笑眯眯。 “诶?” “小阿尔你得好好谢谢他们呢~不对,是他们该好好谢谢你,哈哈!”玫瑰精灵弗朗大笑起来,快活地在空中转着圈飞舞。 小米团阿尔眨巴眨巴眼睛:“你们说什么hero听不懂啦!不过亚瑟和耀耀呢?” 大家一转头,呃,还真没有了。 小山坡的另一边—— 耀耀:“阿瑟,你……你是说真的?” 眉眉:“……不然果实怎么会成熟啊。” 眉眉:“阿耀……你说的也是真的?” 耀耀:“……不然果子怎么长出来的啊。” 眉眉:“阿耀……” “哎呀哎呀,给我回去啦,你这个白痴米团☆”小熊伊万揪着小米团阿尔的呆毛往后拖,“人家亲亲有什么好看的~” “喂喂——放开hero我的呆毛啊——”小米团阿尔惨叫着。 “你们小点声啦,”玫瑰精灵弗朗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哥哥我还要多看一会呢。” “风骚的玫瑰混蛋!”
真的。”王耀探出头去,外面还在淅淅沥沥下着,空气好的像是在清洗肺叶。感觉大腿一凉,他才迟钝地发现亚瑟已经把自己的睡袍掀起来了,一只手从后边围过来探上他的小腹。亚瑟的手掌很热,几乎激的王耀哆嗦了一下。扑面而来的凉气和身后火热的身体,让他有一种眩晕的感觉。“我们回去……”他试图抓住那只正在悄悄下探的手,却又被他热情地吻上了脖颈,“这里……啊!”“这里怎么样?”亚瑟已经捉到了那个东西,开始不轻不重地按捏着,同时恶意地贴到爱人耳边轻声慢语,像在呢喃说着情话“我觉得这里很妙。”“嗯……”王耀抑制不住地呻/吟着,“会被看到的……”“亲爱的,这都什么时间了,不会有人的……”他已经忍不住将自己的下腹部贴在他的身上,一下一下地蹭了起来。王耀感觉到了自己股间那个东西的火热,于是他便忍不住抬起臀/部去迎合它,放弃了似的伸手去关窗户,却被亚瑟抓住手腕,“别……”“这样会被听到,阿特……”“你忍住小点声叫,没关系。”亚瑟柯克兰开始急急地胡乱扯开自己睡袍的带子,手下的力道也大了起来。他将已经光/裸了的身体贴上爱人的背部,一只手开始抚摸到入口的地方,同时右手大拇指恶意地在他的顶端打着旋,不停地将那儿分泌出的东西抹到入口处,王耀就忍受不了地弓起腰咬紧了嘴唇。“阿特你别这样……”“别说这种蠢话,”亚瑟上下摩挲着身体,重重地吐了口气,“我知道你很喜欢……我要受不了了。”王耀突然撑住了他的身体:“润/滑油。”“你的这个还不够?”亚瑟已经将一根手指插了进去,王耀身子猛地一僵,抑制不住地呻/吟出来。“你瞧,”背后那人笑了,“这儿已经够湿了。只需要做点扩张。”他开始浅浅地抽插起来。“唔……”王耀身子发软,亚瑟又进去了第二根手指,现在他几乎趴到了窗台上,额头顶着玻璃,外面的雨淅淅沥沥,把他的眼前映的一片五光十色,头晕脑胀。亚瑟好像等不及了,他很快就抽出手指,将自己的坚硬贴了上去,顶在入口处不住地磨蹭着,突然就进去一个顶端,还没等王耀惊声尖叫出来,就很快地抽了出去,不断地撞击摩挲。“阿特,阿特……”王耀喘着气,“别闹了好不好?”“亲爱的,你想让我怎么做?”绅士先生彬彬有礼地问道,手指搓捻上他的胸前。“你明明知道!啊!你知道的……”王耀恨恨地转过头来瞪着这他,因为一声压制不住的呻/吟而又羞耻地贴回玻璃。-TBC-
[【名字啥的我还是起不出来】【留学生英X短发纯爷们耀】【耀哥在我心里就是铁血真汉子!才不是人妻受!】 在亚瑟·柯克兰的意识里,自己就是那个能与精灵对话,拥有超强第六感,明显被上帝开过天眼的人,因此当他昏昏欲睡时突然睁开眼睛犀利地盯向貌似有炙热目光紧盯自己的方向时,也就不足为奇了。等等,还是有奇的。他和王耀同学结结实实撞了个对眼。对方一呆,慌的好像不知道要干嘛,竟然立刻举起了手,这就好像在死气沉沉的池塘里投下一颗石子,老师的眼睛都亮了。“王耀,你来解一下这道题。”学霸王耀起身走向讲台,他步履浮夸,气息虚弱,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好了。亚瑟的目光随着他的背影纠纠缠缠,一直延伸到讲台,然后就被满黑板的公式劈头盖脸糊了一脸,扑通一声再次趴下睡着了。 亚瑟·柯克兰和王耀向来都是周围人眼中顶尖配的好gay友,不说别的,论那长相,模样周正没话说,论性格,小王的治愈是出了名的,亚瑟那傲娇的小暴脾气的知名度也不逊色,这不挺般配么,更何况丫还是腐国美男,没个男朋友都堵不起广大天朝女同胞大开的脑洞。这俩货虽然不是同桌也不是啥正副主席会长,可就凭着响当当的厕所之友的名义,学校里官配的帽子也落他俩头上了。
亚瑟就是典型的欧洲雕塑长相,单看脸,他给人的感觉有够高冷。金发碧眼,挺鼻长腿,穿衣品味有够精致,左手食指上还戴着刚来中国时,他自个儿买的一枚祖母绿玉石戒指,最喜欢穿大衣风衣,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往那一坐,安静淡漠的样子就是一副西洋画。但是这货一开口,就瞬间形象全无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亚瑟。刚来的时候他两眼一抹黑,啥啥都抓瞎,自认为跑去德意志学习了两年的汉语有够牛逼了,真正到了中国后还是被一遍又一遍刷新着三观。谁能告诉老子为什么中国古人说话前都要加上个日?大山的子孙爱太阳吗?为什么我提出这个问题他们叫我工口大使?我只是个普通留学生不是大使好吗?还有工口什么意思?!老子发不出四声很奇怪吗?虽然你们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为什么非得教啊啊啊啊的四声?不觉得很像小黄鸭叫吗?还有你们一边教一边那种笑是什么意思!还有你们说我萌我查了字典,萌不就是新的新生的意思吗?老子说自己是来自英国的萌人有什么好笑的!草泥马!语言上屡次碰壁的英国小伙亚瑟·柯克兰悲愤之至,终于学会了来中国后说的最溜的一句国骂。 王耀可是本校出了名的顶尖级男神。身为一个男人,小王同志做饭家务一手抓,相对于很多每天泡面LOL的汉子来说,实在难得得很。元旦晚会上大伙吵吵嚷嚷包饺子拌沙拉,牛逼点的炖鱼头炸鸡腿,王耀不声不响,自个儿安安静静就整出来一小桌来,荤素搭配合理,量少而精,色香味俱佳,从此闻名于年级。但你要说他贤惠的跟个女孩子似的,就不怨人劈头盖脸尅你一顿了。小王同学好歹也是175的真汉子,干净利落的短发,六块腹肌没的说,篮球网球都在行,小臂大腿结实性感,最喜欢戴着手表挽衣袖,或者打完球撩起衣服下摆擦擦额头上的汗,咕嘟咕嘟喝几口温热的淡盐水,喉结就上下滚动着,下巴上的水珠在阳光下折射出玛丽苏般的七彩光芒,闪瞎了姑娘的眼,一群姑娘就被他苏的不要不要的了,他还挺无辜眨巴眼,我这次打的不咋地啊,怎么还叫好呢。TBC
亚瑟·柯克兰与王耀结缘于厕所。 一节语文课后,生理和心理都备受摧残的柯克兰终于忍不住奔向了厕所,一边释放一边吐槽,他跑出来的有够快,厕所里还没其他人,有的班级还没下课。王耀一进来就愣住了,空旷的厕所里,一颗金色的脑袋特扎眼地杵在那,不用看都能想到他嘴皮子上下翻动的有多快,王耀满脑子都被那纯正英腔的“what the fXXking”和“what the hell”刷了屏,醉的欲仙欲死。在他吐出更难听的twat之前,王耀轻轻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释放正痛快的腐国小伙:“他妈的,他大爷的,你妹的,你大爷的。”潺潺的水流声戛然而止。小王同学无辜地咋了眨眼,轻轻抚了抚那僵硬的肩膀,吐出了后半句:“汉语里可以这么骂,痛快又活泼,同时亲切问候了对方家人,倍显关爱。”他满意地看着外国友人保持着撒尿的姿势僵在那里,点点头,解开裤子开始继续亚瑟没做完的事。而我们的腐国小哥,已经再也无法继续了。从此两人也算结下了孽缘。凡是亚瑟去厕所,王耀就必然要跟过去凑个热闹。一次两次亚瑟忍了,三次四次开始炸毛,五六七次无奈,第八次准备反击。 为了大不列颠的尊严。亚瑟·柯克兰同学终于下定决心,在王耀又一次的撒尿挑衅中,他轻蔑地瞥了一眼对方的下体,操着还不熟练的四声,淡然道:“没我大。”王耀:“操。”亚瑟:“You.”在中国呆了几个月了,这个字他已经懂了意思,并且知道了如何使用才会给对方造成会心一击。一旁的人大惊失色:“你们……”王耀毫不羞愧:“乐意之极。”柯克兰一声不吭,潇洒地拉上裤子拉链,转身走出了厕所。从此他们就被拉郎配了。 坦白说,王耀并不大反感这样,不然照他的性格早就会让那些玩笑闭嘴,。正相反,他好像还觉得挺好玩,从那以后更是有事没事去戳亚瑟。那伙计的性子大致被他摸了个透,每次见他都黑着一张脸,半径之内寒气逼人,实际害羞的要死,死要面子又傲娇。问他个问题绝对不会正面回答,说反话一流,加上富有想象力的反讽暗喻,更让王耀觉得充满挑战性,挑着事儿地找他吵架。亚瑟一歪果仁自然比不上一口京片子说的溜溜的小王同志,经常气的脸通红说不出话来,于是就会开始飙英语,王耀虽然一半听不懂,但也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话,撸了袖子骂的更欢,嘴炮能力MAX,同时好心提醒亚瑟:“你用汉语,还能锻炼一下口语,说英语我知道你说的个啥?你骂我我反正听不懂骂了也是白骂。真是彪哟……”亚瑟气的直翻白眼,还不忘在睡前偷偷翻了字典查查[彪]是什么意思。不过两人的关系倒是在日复一日的嘴炮中慢慢好了起来,这可能是亚瑟意想不到的。不知道从哪天起,王耀开始每天放学和他一起走了。两人一红一绿两辆山地车,或者一路上打着嘴炮,或者各塞各的耳机,安静地在月凉如水的夜晚骑回家。亚瑟好像也习惯了每天身边有个家伙吵吵嚷嚷,能逼的人搜肠刮肚翻着典故去骂他。那时候学校里查违禁查的紧,学校都是十七八岁的孩子,正是叛逆的紧的时候,抽烟什么的大有人在。于是“去厕所吗”就成了男生们独有的接头暗号,去厕所就意味着躲去厕所抽烟。只有王耀和亚瑟俩人是例外,他俩是真去上厕所,于是厕所之友的称号就这么得来了。后来有人开玩笑说起这个时,王耀还感慨:“世人皆言行不一,独余和柯克兰,心口如一,不忘初心呐……”亚瑟面无表情地喷了他一身红茶。 不管怎么说,这跨国友谊算是结下了。这俩人颜值有够高,还总是啥事都黏在一起,这对广大女性群体来说不得不算是一项福利,看见这个就一准能看见另一个。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若是隔着玻璃窗看见王小耀正悠闲地倚在沙发上翻杂志,那么不要犹豫,勇敢推门进去走向点餐处,您就能成功发现亚瑟瑟一枚。又或者咖啡厅里,绅士先生正一个人优雅地端着红茶,不用怀疑,对面那位不是上厕所就是正蹲在桌子底下系鞋带。腐女们自然更乐意看见两个人在一起。不管他们在做什么,都能成功激起一颗奔腾的心。或者是亚瑟打完篮球,王耀翻着白眼递去一杯温盐水,又或者王耀心血来潮跟在广场舞大妈后边跳完半段小苹果,亚瑟捂着脸扯着袖子将他拽走。“你们是真爱啊……”有姑娘笑眯眯点着头打量着跟数学奋斗的两人。王耀得意洋洋:“那必须。”一把勾过亚瑟的脖子笑的牙不见眼。亚瑟一本正经:“真爱什么?不是的,并不喜欢数学,因为要考试了。”姑娘和王耀对视一眼,小王同志贼兮兮地笑:“哎,我就爱他的单纯。”亚瑟理解过来,一拳挥了过去:“滚!” TBC
王耀做了个梦。梦里亚瑟拉了个姑娘的手,坦坦荡荡站在他面前,含情脉脉深情款款。那姑娘高高的马尾辫,齐刘海,清纯的像刚出笼的小肉包。“王耀,我恋爱了。”亚瑟涨红着脸吞吞吐吐,嘴上说的害羞,身体还是诚实地牢牢牵着姑娘的手。“你好!”姑娘笑容灿烂地冲他打招呼,“我叫王春燕。”尼玛!管你王春燕王夏燕王秋燕还是王冬燕!小王同志在震惊和悲愤中猝然惊醒,愣愣地瞪大眼睛冲漆黑的天花板发了好几分钟的呆,然后后知后觉地想到,老子为啥要生气?他思考了半天也没想出来,觉着大概是因为自己睡魔怔了,然后一闭眼又睡了过去。前一夜的插曲搞的王耀后半夜压根没睡好,第二天就早早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到了学校,亚瑟还是在迟到前一分钟施施然踏进教室,经过王耀的座位时淡淡地冲他点了个头,然后就从书包里掏出他最近的新宠煎饼果子开始优雅地啃起来,掉渣子也掉的一派绅士气息。王耀表情复杂地瞪着那个慢条斯理吃的正香的家伙,心里在怒吼:“……都不知道配豆浆的吗!都不知道配豆浆的吗!”他臭着脸把自己吸溜吸溜喝了一半的黑芝麻豆浆传了过去。亚瑟一愣,朝他看了一眼,别别扭扭地将那支被咬的乱七八糟的吸管含到了嘴里。绅士先生的确有被感动到。身为一个绅士,虽然他努力吃的优雅,吃的淡然,但总抵挡不住被噎着的噩运,王耀的豆浆及时拯救了即将被噎到翻白眼的他。似乎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他擦了嘴后犹犹豫豫磨蹭半天,才抓了张纸巾在上面一笔一划认真写道:“有点凉了。你像熊猫,怎么了?”然后给王耀扔了过去。半响,一个纸巾蛋蛋狠狠地砸到他的脑袋上:“要你管!找你的王四季去吧!”“王耀柯克兰!”老师扒着窗户看见了俩人的互动,怒气冲冲探进头,“出去站着!”班里一半人嗤嗤地笑了,亚瑟翻着白眼抓了一本书走了出去,王耀满脸草泥马地跟在后边,临出门前还听见一姑娘小声嘀咕:“这都以我之姓冠你之名了呀……”“亚瑟!老师只让王耀站出去,你出去干嘛~”傲娇满脸通红故作镇定地带上了教室门。俩人肩并肩靠着墙站在走廊里,亚瑟咳嗽一声:“那个,王四季是谁?”王耀:“……”老子啥都不知道。此刻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王春燕姑娘从梦中惊醒,连拖鞋都来不及穿,跳下床就三两步奔到厨房里,那人一袭黑发乌亮如水,松松散散扎成一束马尾垂在肩头,侧面柔和,眼神清亮,嘴角温柔,正披着大衣细心熬着一小锅冰糖雪梨粥,梨的清甜味道和糯米的软香透过细细密密的蒸气,均匀而安静地充满了小小的厨房。王春燕眯着眼睛细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然后,一脚踹到他的腰上。“啊!”男人手一抖,差点把粥撒出来,他惊慌失措地回过头,“你干嘛啊!”“叫你把老娘当情敌!叫你喊我王四季!”王春燕又是一脚踹到屁股上。“我哪有!”王耀委屈的要命,“真是的,你又做什么奇怪的梦了?每次犯癔症了都折腾我……”他唠唠叨叨地放开手中的勺子凑过来,温柔又不失霸道地按住王春燕的后脑勺抵向自己的额头:“嗯,总算退烧了,真是担心死我了。你啊,快回被窝,哥哥这就给你倒杯热水,先喝几口,粥马上就好了哦,一会哥哥喂你吃……”王春燕抱住他,使劲在男人怀里蹭了蹭:“哥~”果然是一场梦咧~我哥才不是那种短发炸毛的臭小子~老娘也才不会跟那种黄毛歪果仁在一块~还有,老娘才不叫王四季!
脚踩在泥土上时,山雨已经润湿了鞋子,他就坐在小屋屋檐下等他回来,听雨声淅淅沥沥,好像竹笋拔节都在簌簌作响。山中的春季来的那么早,万物在疯长,在一场雨的滋润下,满满都是生长味道,似乎他的肺腔里都充满了绿色的滋味。他喜欢山中的岁月,他觉得那就是他的爱人带来的感觉,宁静,平淡而自在。他喜欢喝茶,他的爱人就固执得很,每天必须要走一段路,去附近的小山泉,带回泡茶的泉水。那水清冽甘甜,他们当做宝贝,盛放在透明的大玻璃杯里,一闪一闪的,就像一个阳光储存器,将山中的阳光耐心而细心地分割成钻石一样大小,收集在杯中。他的爱人告诉他,泉水还有好多别的用法儿,于是他们开始用泉水酿酒。带着阳光味道的糯米,泡进清凉的泉水中,两双手细心地碾磨挤压,然后捞出来沥干净水分,撒上一点酒曲,就静静等候着时间的魔法。他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山中岁月漫长而无趣,美食与植物便是他们的娱乐,爱情就是那绝佳的调味剂,能将最无趣的生活调剂成电影,每一帧都是一幅画。等待糯米酒被酿好的那些日子里,小屋前的油菜花悄无声息开放了,从星星点点的嫩黄到一篇金黄的海洋,他欣喜地捧出宝贝画板,调颜料,勾勒,上色,分毫不敢马虎,小心翼翼地生怕浪费了四月的花海。他的画里从来没有他的爱人。他喜欢将他看在眼睛里,留在心里。糯米酒终于酿好了。他们搬出坛子,打开盖子后,酒香就毫无防备地扑鼻而来,他的爱人虔诚地拿出他们最漂亮的玻璃杯,看那晶莹澄澈的液体被汩汩倒入杯子。那天山中飘荡的是酒香,连麦穗都要被熏醉。麦穗已经初黄了,他知道山中的夏季就要到来。他的爱人将泉水倒入糯米酒,架在炉子上咕嘟咕嘟煮沸,加上一点冰糖,放凉后就是一杯清凉的饮料。他最爱傍晚坐在小屋前,吹着山里夏季的风,喝一杯自制的饮料。他的爱人就坐在身边,近的伸手就可以握到他的手。他的爱人喜欢将指甲剪的干净,摇着蒲扇驱走讨厌的蚊子。夏风似乎带来了遥远的家乡味道,他闻到故乡永远不变的海的腥味和潮湿的雨季。TBC
秋月跟在雷雨和蝉鸣之后而来,它让人有了团聚的味道。他们忙活着准备点心,花生仁,桂花蜜,葡萄干,核桃仁,搅拌在一起就是一种奇怪的月饼馅料,却无比甜蜜。白天他从屋后剪下一串熟透了的葡萄,那紫色美的令人惊心动魄。他的爱人便细心洗干净,一半做成并不那么正宗的果酱,供他抹在面包片上追忆过去,另一半被他一颗颗捻起,带着晶莹的水珠塞进他爱人的嘴里,汁水滴在下巴上,并不妨碍他爱人咧着嘴开心地笑。冬天他们生起火炉,准备好足够的木炭。他最爱踩着雪出去游走。那雪是干的,在脚底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带给他一种奇异的温暖,就像屋里温暖干燥的木柴,像他们之间的拥抱。他的爱人总是懒懒地窝在火炉旁,裹着厚厚的毛毯读一本书,不一会就打起了瞌睡。时间就那么静悄悄地走着,等到他嘎吱一声推开门,他就会突然惊醒,书“啪嗒”一声从膝盖上掉了下去,他弯腰捡起来,然后帮他拂掉身上的雪花。深冬过去,便是那三月的雨季了。他喜欢坐在屋前听雨声淅淅沥沥,鼻腔里满是绿色的味道。他知道,他的爱人此刻最爱撑着伞,哼着歌,慢悠悠走去山泉边。泉水甘甜清冽,他们就能酿出最美味的一坛糯米酒。三月的雨总是那么淅淅沥沥,脚踩在泥土上时,鞋子就已经被润湿了。现在,雨大概快要停了,他知道,他的爱人快要回来了。END
翡翠绿的眼睛,像是让人看不透的森绿林海,神秘而深沉,又带着说不明的意味。他浅绿色的棉衬衫敞开了两个纽扣,挽起袖子露出小臂,左手食指戴着他钟爱的祖母绿玉石戒指。王耀眼前模模糊糊,总是看不清楚他的戒指的指环花纹是什么模样。那戒指却好像通人性似的,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等等,怎么过去了……啪!王耀汗毛都瞬间竖了起来。放大的一张脸贴在他眼前,自己硬生生被挤逼成了斗鸡眼,只能看着那高挺的鼻梁。嗯,没有黑头,毛孔也不大啊……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老子被壁咚了?!……老子可是直男!惊恐的小王同志伸手就推了过去,还没来得及使劲,耳上的酥麻感就让他整个人僵住了,两手保持推对方腰的姿势一动不动。偏偏那人张开了嘴,呼出的热气让他头皮发麻。那人说……“王耀,站起来!”啪啪啪啪啪啪。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小王同志从一场算不得春梦的春梦中猝然惊醒,惊恐地在数学老师吃人的目光中站了起来,一节课。梦中的男主角此刻正一脸瞧不起地看着他,那眼神要多嫌弃有多嫌弃。一节课。 “亚瑟·柯克兰,我们绝交两个小时吧。”“神经病。”亚瑟翻翻白眼,“请不要把对老师的气撒在我身上。”“身为一个gentleman,你应该说Yes,my friend才对。”“神经病。”Gentleman去上体育课了,王小耀痛苦地长嚎一声,抱着脑袋也蔫了吧唧地跟在后边。怎么会做这种梦?老子可是直男!直男!“耀哥!来不来打球?”几个兄弟抱着篮球招呼着他。王耀蔫头耷拉脑地摆着手:“不去不去,我要静静。”“你丫是要瑟瑟吧!哈哈哈!”他们大笑着奔球场去了,王耀气急败坏地在后边“嘿”了一声。“小王八羔子——”他眼珠子滴溜溜地不由自主转到草地那边,亚瑟果然正在踢足球。他已经换下来那身男神装扮,此刻正穿着短裤球鞋,大步奔跑欢腾的很。“亚瑟传传传!”亚瑟·柯克兰勇猛地往前冲,一晃一带绕过对方队员,灵活地带着球。王耀看得有点傻。他决定不看了,开始认真地坐到器材室门口的台阶上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就像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认真掰扯的话根本扯不出个头绪来。王耀此刻的心里纠纠缠缠,他大概确定自己有点弯了,说的再明显点,就是他感觉自己可能真有点喜欢亚瑟了,可是问题就来了,是碰到亚瑟以后才弯的,还是天生就弯碰到亚瑟以后才显露出来了?王耀抓耳挠腮,一头利落的短发挠成了鸡窝。有人拍拍他肩膀,亚瑟·柯克兰金色的脑袋伸了过来,语调生硬:“我的水呢?”卧槽!法克!不能忍!真把老子当老妈子了!王耀翻个白眼,脸上却可疑地有点红:“还不到两个小时,正在绝交期间,别跟我说话。”亚瑟咬了咬牙:“神经病。给我水,累,热。”王别扭翻着白眼从背后递过去自己的杯子,还是温热的淡盐水。亚瑟毫不在意地接过来拧开盖子咕嘟咕嘟灌了几口:“好多了。”他一屁股在王耀身边坐了下来:“你没打球吧?脸怎么会红?”“要你管。”王耀咬牙切齿,抢过来杯子灌了一大口,又还给亚瑟。“Yes,my friend.”亚瑟白了他一眼,王耀噗地一口把水喷了出来,被呛的吭吭地咳嗽。俩人之间出现了微妙的沉默,半天了还是王耀没忍住张了嘴。“我说,阿特……”“你这样叫我肯定没好事。”亚瑟挺了解他的德行。“……其实我是想问,你们国家是不是,呃,对性取向的问题真的很……开放?”亚瑟顿了一下:“你想说什么?”王红脸吭吭哧哧地不出声了。柯克兰淡定地喝了一口水:“这种问题上,我觉得我的国家和中国没有什么区别。”王小耀立刻投来你可拉倒吧的眼神。柯克兰的脸有点红:“比如咱俩……不是还挺受欢迎的吗?” “咱俩什么都没有!”王耀蹭地跳了起来,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难得一见地老脸一红。以前都是他调戏亚瑟,这会这哥们突然反转过来了,倒搞的老王心里毛毛的。 “老子不跟你扯蛋了,我去厕所。”他匆匆拍了拍裤子的屁股处,三步并两步朝厕所跑去,一路跑一路啪啪拍了两下脸,热乎的像新鲜肉包子。 擦,居然会因为这种玩笑害羞……啥时候段数变那么低了…… 王耀腹诽着自己,也没那心思回头去看,亚瑟若有所思的小眼神。-TBC-
【Dream&Lie】 亚瑟醒来的时候,时针正指向凌晨两点。他就那么突兀地睁开了眼睛,翡翠绿的眸子里映着小窗外绚烂的烟花,一片暗影流金沉沉浮浮。
亚瑟披上一件大衣,在小屋的黑暗中慢慢推开了木门。彩色的光就迫不及待地流淌进来,像那只只存在于梦境之中的食梦貘,贪婪地张开嘴,大口大口吞噬了屋里的黑暗,将墙壁映得五光十色。正如仲夏泠泠的溪流,浸润了金色的阳光,显得清透明亮,然后将秋天的红叶搅进来,又掺杂着樱瓣与雪花,把四季的美都打着旋,流过了冰冷的地板,流过了灰暗的墙壁,流过了他的脚尖,流淌进王耀暗金色的双眼里。他就仿佛站在了奇妙的梦境中,不可置信地打量着光影送给他的新家。
亚瑟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他看到人们都聚集在大街上,疯狂地,面红耳赤地大声吵嚷着,推挤着,吼叫着。随处都发生着一场小范围的爆炸,道路被炸的斑斑驳驳,树木的躯干坑坑洼洼,有人满脸灰尘,流下的眼泪就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道难看的痕迹;有人闭紧了嘴巴,厌恶地不断推开周围的人,匆匆加快脚步;有人咧开嘴疯狂地笑,笑着笑着就滑稽地大声悲鸣。
他听到有人在说:“我从未背叛过你!我发誓!”那人身边的灯杆便好像突然发了怒,灯泡炸裂,一声巨响后倒在了地上。
他听到有人疯了一样地大叫:“我是个无用的人!失败的人!”他期盼着爆炸的发生,可他身边那么平静,周围的人嗤嗤地笑了,摇着头走开,于是那人疯了。
他听到有人哭泣着大声请求:“不要再说谎了!求你们了!”可人们置若罔闻,仍旧大声地叫着喊着,审视着别人也审视着自己的心。
这个世界得了一种说谎就会爆炸的疾病,肮脏的谎言带来破坏,善意的谎言就能幻化出美丽的烟火。可王耀不知道,他住在遥远的地方。
亚瑟努力拨开人群,他在疯狂的人潮中拼命奔跑着,他躲过一场又一场突如其来的小爆炸,躲开坠落的花盆和树干,小心避开惊慌逃窜的猫狗,和倒在土地里哭泣的鼠尾草。他跑过了城镇,跑过了村庄,跑到了田野,却一点也不知道疲倦。他浑身是汗,就扔掉那件厚重的大衣,他的头发被田野的风吹乱,就任它在夜风中欢快地飞舞,他不会左顾右盼,停下来看看麦子和树,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他知道王耀就在那里。
他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站在了那栋小木屋下。王耀就站在阁楼小小的窗口旁,看到他的身影,开心地招着手:“亚瑟!”
亚瑟就停了下来,他跑的太快了,扶着膝盖低着头,大口大口地喘气,气喘吁吁朝他喊到:“王耀,我有话对你说——”
“我,我爱你。”
他羞涩而满意地看着周围的一切,田野还是那么平静,只有风静悄悄地走过。
王耀愣愣地望着他,慢慢站直了身子,撑着下巴的手也垂了下去。半晌,他静静地勾起了唇角。
“我也爱你。”
亚瑟咧开嘴笑了,他的心脏几乎都要跳了出来,这句回应好像有着奇妙的魔力,让他脑子里都“嘭”地一声,好像断了一根弦,然后全身每条血管,每个细胞都充满活力地跃动起来。他用力地挥起手,张大嘴巴想说什么,气流马上就要冲破喉咙溢出口腔,小木屋上的天空,炸响了第一声璀璨的烟花。
亚瑟愣住了。
王耀有些惊讶地仰起头去看天空,那烟火七彩斑斓,将他的小木屋都照的通透明亮,奇妙的色彩流淌在地板上,流淌在墙壁上,流淌过他的头发,流淌进亚瑟祖母绿的双眸里。
烟火声噼噼啪啪,亚瑟就在热闹的声响中安静地,孤独地,放下了僵硬的手臂,闭上了嘴巴。
“真美啊。”王耀开心地笑,“我好久没看过这么美丽的东西了,不是吗?”
“嗯。”他冲他微笑,“你太遥远了,不是吗?”
他似乎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他的热情,他的努力,此刻都好像随着已经结束了的烟火冷却下来,他突如其来的喜悦与失望让他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亚瑟摩挲了下手臂,忽然感觉有点冷,他有些后悔扔掉了那件厚厚的大衣。
“总之……”他努力地重新开了口,露出大大的笑容,这一切看上去多么轻松,可他却觉得脸颊酸的生疼,嗓子干涩,那些刚刚活跃过来的细胞血管,又一点点恢复了以往的沉寂,孤独与自闭。他的身体重新封闭起来,拒绝与灵魂的交流,这让他每一个字都说的力不从心,艰难无比。
“知道你的爱我很开心。那么,王耀,再见啦。”
“再见,亚瑟。”
王耀挥着手,他们互相深深对望了一眼,亚瑟离开了。
这次他没有奔跑,也终于记得左顾右盼,看看周围的麦子和树,小心扶起倒在土地上的鼠尾草,春天的夜晚如此美丽,空气里浸润了月光和芬芳的味道。
他走过了田野,走过了村庄,走到了城镇,周围又重新充斥了纷纷杂杂的叫嚷,随处发生的小爆炸,天空中会时不时炸开绚烂的烟花。可亚瑟不去在意这些了,他只想很快地到家,然后躺在他的小床上,好好地睡一觉,做个美妙的梦。梦里有流光溢彩的深海,他任凭自己在里面沉沉浮浮,像快活的海草。
他知道,此刻的小屋,一定也被烟火照亮,像座奇妙通透的琉璃阁。-END-
【毛月亮】电影散场时,亚瑟·柯克兰的胳膊已经僵掉了。他向来是个温柔体贴的好男友,以至于王耀抱着他的胳膊抱了整整一场,他都体贴地没有动一下。现在电影散场了,人们三三两两地站起来向外走,王耀也抱着他的胳膊往外走。他站起来的时候脚麻了,踉跄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抬起头对着亚瑟笑了笑,眼睛弯成熟悉的弧度,亚瑟帮他把大衣领子抚平,两个人挽紧了胳膊慢慢向外走。很多时候,亚瑟都感觉他了解王耀胜过了解自己。他知道他爱吃什么口味的菜,知道他爱穿什么风格的衣服,知道他专注做事时会不自觉地咬住舌尖,神态认真而严肃。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他所了解的柯克兰是从镜子里,成绩里,从别人的嘴里,后来又多了一种途径,那就是爱人的眼睛里。他看到自己是一个容易害羞的男人,只要对上他的眼睛,他就会不自觉地微微笑起来,然后走上前拥抱住他,让两个人怦怦跳动的心紧密贴合在对方身体上,直到感觉那频率渐渐趋向一致;他看到自己的笨拙和傻气,举着小番茄手足无措的身影映在他黑棕色笑意盈盈的眼睛中,让他更加慌张地打翻了橄榄油;他看到自己偶尔会像一个超级英雄,穿着冲锋衣气喘吁吁而狼狈地瘫坐在山顶时,他会同样狼狈地拉着他一下子仰倒在石砾上,眼神里是满满的喜悦和崇拜。哪怕是在这个时候,不恰当的时间,不恰当的地点,他仍然贪恋地妄图从爱人眼睛里了解着自己。他看到自己是一个犹豫不决的男人,满脸都是惶恐、挫败与依恋,一点也看不到曾经意气风发的模样。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个样子,却无法掩饰。他只是贪恋地任由他的爱人搂紧了自己的胳膊,互相盯着彼此的眼睛。那双祖母绿和黑棕都带着温暖的笑意,却蒙了胧胧的薄雾,就好像今晚的月亮,皎皎的荧色让人沉醉,又笼着烟雾蒙蒙的烟圈儿,好像游在碧波暗影的银河里,被那泊泊的星河搅散了光。“看今晚的月亮,多好看啊。”王耀也抬头看着月亮,习惯性地伸手为他抚了抚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他喜欢整洁,穿衣从来都是规规整整,衣扣只解开最上面一颗,袖口规规矩矩挽在小臂,领带平整,鞋子干净。这一点王耀出奇地喜欢,他也是个有洁癖的人,总是执着地爱着他身上的古龙水香,而他也深深依恋着他衣服上雨后花园的香水味道。 “看过《闻香识女人》吗?”有一晚王耀突然这么问。亚瑟愣了一下,点点头,歪着脑袋等他的下一句解释,“我刚刚看到的,”他得意地举了举手机,“科学研究表明,人们在选择伴侣时往往会依照鼻子的决定,也就是说体味是互相吸引的。你怎么看,嗯?”他所做的最好的回答就是把头埋进他的脖颈里,深深吸了一口气,满是雨后青草和泥土的清香:“真好闻。”王耀痒的猛一推他:“哎,你这人。” “嗯,是很好看。”亚瑟看了一眼月亮,忍不住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又忍不住吻一下嘴角。“你知道吗?这叫毛月亮。”王耀指指天上的月,又重新挽紧了他的胳膊,大衣和大衣之间的毛呢料子摩擦着,让他舒服又安心,“小时候老太太就和我讲,晚上看见毛月亮啊,明天就要下雨。”“嗯,下雨。”他呆呆地重复着,突然就反应过来,“那你不会忘记带伞吧?”“当然不会。”王耀摇摇头,两个人之间又重新恢复了安静。他们小步小步地走着,这条路并不长,就像所有城市都有的那种路一样,两边是昏黄色的路灯和树,三三两两的行人和汽车在周围穿梭而过,高楼矗立在深蓝色的天空里,那一轮毛月亮就躲在高楼后面。转个弯,他们就又看到了它。“我给你唱首歌吧。”王耀突然这么说,然后他就轻声哼唱起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你是这般金贵之身,我却如蝼蚁碌其生。纵千般喜爱皆为真,不抵现实残忍……”“你在唱什么?”亚瑟皱起眉头,“我不喜欢这首歌的歌词。”“那我不唱了。”王耀笑笑,安慰性地在他嘴唇上吻了一下,他感觉到亚瑟在用力抿着嘴,随后那只被他挽在臂弯里的手臂抽了出来,不容抵抗地搂住他的肩膀,安静地慢慢向前走。“冷吗?”他问。“有你呢。”王耀笑着捏了捏他的脸。他不大会说话,很容易就会让气氛陷入尴尬的安静,他却异常享受这份安静,就像现在,可以让他静静感受他身上的体温和味道,静静地走,在这条路上走到几十年后的未来,在幻想的未来中沉溺。未来中他们生活在大大的房子里,他看到自己已经是短发,像所有三四十岁的男人一样,成熟而干练,一点都没有了大学里的青涩,而他更加地成熟,下巴上是性感的胡茬,一头金发梳在脑后,露出好看的额头,依然是衬衫大衣,像他二十六岁时的样子一样,穿衣风格好多年都不变。他看到他们在厨房接吻,或者一人一本书,晒着太阳悠闲地躺在露台上,藤桌上是他泡好的茶,轻轻一口都像烈酒,熏得人想流泪。 “到了。”亚瑟停了下来,他的车就停在前边。王耀就立刻从沉溺中清醒过来。这条路真短,几十年也那么短,短到十分钟就结束了。他轻轻地笑了。“上车吧,送你回去。”亚瑟帮他拉开车门,王耀注意到他拉开的是后座的门,以前副驾驶上从来都是他的位置,可他并没有说出来。他开车很快,车里安安静静,没有音乐没有电台。王耀胳膊环着驾驶座,将下巴倚在上面:“你慢点,我不急。”他平静道。亚瑟听话地慢了下来,车在都市的夜晚中寂静行驶,像一条暗河里的小舟,寂静无声地划过波澜不惊的水面。 “到了。”他第二次说这句话。车停在了王耀的学校门口。“嗯。”他随意地看了看窗外,并没有要下来的意思。亚瑟沉默了一会,把身子探过来,摸了摸他的脸:“走吧。”王耀却突然猝不及防地搂住他的脖子,狠狠吻了上去。剧烈而迅速的那么一下。亚瑟推开他,使劲抱了抱,拍拍他的胳膊:“走吧,嗯?”王耀搂着他的脖子不说话。他拽着他的头发,语气刻意轻松而自然:“咱别在这挡着别人的道了,行吗?”“就挡着去。”王耀恶狠狠地嘟囔了一句,把额头抵在他的胸口,他感觉到亚瑟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好像过了好久,他才从他怀里直起身来,长长吁了口气:“我走了。”“路上小心。”“嗯,拜。”“See you.”他拉开车门跳下去,头也不回地往学校里走。他不知道他是在车里看着他,还是已经开始掉头,他只知道不能回头。 王耀,今年十九岁,大学,他爱着一个人,他叫亚瑟柯克兰,二十六岁,工作。明天他要去另一个一线大城市发展,酒吧、高尔夫和越野赛,而他继续学习、社团和旅行。本来就是两个世界,何苦强行融合在一起?那不是他的世界,而他也回不到他这种简单的生活中去了。王耀抬头看看天上,学校里没有那么高的大楼,深蓝色的天空上,只有那轮毛月亮,静静凝视着他。小时候老太太就告诉他,晚上有毛月亮,第二天就会有雨。他掏出手机翻翻课表,明天满课,而自己肯定不会忘记带伞。而他要去的城市,大概没有雨吧。-END-
时间就在这么样的打打闹闹中匆匆而过,转眼间五月份就到了,又是一年毕业季,一年一度的送老晚会就要开始了。其实早在三月中旬,学校就已经把命令下达了下去,各班开始准备节目,然后按流程过一审二审,最后留下来的十六个节目才能正式登上舞台。王耀他们班比较悲剧,先是表演内容定不下来,接着又是选不出来人,不是推辞就是没能力。班长和团支书为了这事儿差点愁成少白头,顶着班主任和领导学生会的重重压力,每天忧郁到让人想狠揍他们一顿,最后亚瑟柯克兰实在看不下去了,举手报了名。一个人必然是不行的,王耀就顺理成章站了起来,全力支持他的好基友了。“这样吧,我们就简单一点,唱首歌就好了。”柯克兰一本正经地用铅笔指点江山,班长苦逼脸在一边看着。“什么歌?”“我弹吉他,王耀唱。”“……会不会太简单了?”“不会不会!”王耀撒丫子蹿了过来,手指头接替柯克兰的铅笔,继续在情报单上指指点点,“你看哈,隔壁班是大合唱,隔壁的隔壁演小品,一个个都喧哗的很,咱就来点小清新的嘛,异军突起啊对不对?”“……”不管怎么说,有节目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班里同学如此不积极,难得蹦出来两个愿意的,总不能要求太多。更何况柯克兰和王耀这两张脸本身也就是个高潮点了…… 说练就练,亚瑟在这点上毫不含糊,当即从家拿来了自己的……尤克里里。“搞什么?”王耀皱着眉头,“班长虽然说了随便,你丫也……太随便了。”“你相信我,”亚瑟认真道,“我们要异军突起。”还挺会现学现用。王耀翻个白眼:“所以我们就要在那么严肃的一个舞台上穿着夏威夷草裙唱小清新?”亚瑟不理他,自己开始调音。四根小弦一拨,王耀就感觉海风咸咸地吹过来了。他盯着亚瑟,开始认真地脑补他花裤衩大草帽的形象,噗地一口笑了出来。这种脸加上神经质的性格,怎么想怎么不搭调。“《Gotta have you》,听过没?”柯克兰先生已经开始准备前奏,王耀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那你先听一遍,然后我们再看这首歌合不合适。”他的手指灵巧地在弦上敲击着,“嗯,我打算让你唱和声。”“OK啊,开始吧。”“Grey, quiet and tired and mean, Picking at a worried seam, I try to make you mad at me over the phone, Red eyes and fire and signs, I'm taken by a nursery rhyme, I want to make a ray of sunshine and never leave home.”王耀听的有些愣,亚瑟的嗓音不错,很不错。他刚才百度了下这首歌,原唱是个轻柔略带沙哑的女声,从亚瑟的嗓子里流淌出来就换了一番味道,完全是典型的英国民谣唱腔,配合尤克里里反倒带有树木特有的干燥味道,让人很容易就想起有关于初夏和阳光,果汁和草场。“听好了啊,这一段你加进来,我们一起。”柯克兰先生灵巧地换了个指法,开始扫弦。“……No amount of coffeeNo amount of cryingNo amount of whiskeyNo amount of wineNo, no, no, no, no. Nothing else will doI've gotta have youI've gotta have you.”……审核通过的很顺利,转眼间五月末登台的日子就到了。等到在后台化好妆换好衣服的时候,亚瑟才开始有点紧张起来。他神经质地反复拽着自己衬衫领子,皱着眉头问王耀:“我们这样是不是有点太随便了?”王耀瞥一眼俩人身上的棉衬衫牛仔裤:“要的就是这风格——这不是你说的?”柯克兰先生嘘了口气:“好吧,可我不得不承认,在这种正式的舞台上还是会有点别扭的。”“少废话吧您呐!”王小耀一脚踹在国际友人屁股上,两人就在一拳一脚中上了舞台。果然,亚瑟一露脸下面就尖叫开了。“瞧瞧瞧瞧,我就说了,国际脸就是不一样。”班长在后台得瑟,被几个姑娘一巴掌拍了回去:“去你大爷的,我们男神也不差好吧!”王耀可的确不是来做陪衬的。今个他俩两首歌,前一首《gotta have you》亚瑟主唱,他在高潮部分和声,后一首就是人尽皆知的《童年》了,亚瑟主弹琴,王耀主唱,力争带动全场气氛伤感到爆。不管怎么说,两人一上台还是成功引起轰动的,亚瑟一件淡绿色衬衫,软软的领子看着很舒服,配着他祖母绿的眼睛,身前挂着小巧的尤克里里,干净又清新,王耀则很有CP感地配了件浅粉色衬衫,刚刚咧嘴一笑,立马就有好几个女生大声叫起了男神。她们对柯克兰可不敢那么放肆,亚瑟一张冰山脸的确很有威慑力,王耀就不一样了,见谁都一副乐呵呵的阳光样,不怪女生爱调戏他。此时舞台上灯光已经暗了下来,打出了暖暖的黄色,王耀和他对视一眼,点点头,亚瑟深吸一口气,拨动了弦:
“Grey, quiet and tired and mean, Picking at a worried seam, I try to make you mad at me over the phone, ……”苍白,安静和疲倦和厌烦尝试着浅忆不快的往事我想通过电话让你为我疯狂“ Red eyes and fire and signs, I'm taken by a nursery rhyme, I want to make a ray of sunshine and never leave home.”哭红的眼睛,炽热的火,这是一切的象征我被儿时的歌谣带走我想乘上阳光回来,再也不离开 到自己了。王耀凑上麦克风,亚瑟轻轻看了他一眼:“No amount of coffeeNo amount of cryingNo amount of whiskeyNo amount of wineNo, no, no, no, no. Nothing else will doI've gotta have youI've gotta have you……”亚瑟的嗓音略带沙哑,喉腔里满满溢出的都是咬字清晰的英音,每一个尾音都像是引人犯罪,半阖着眼睛,王耀则是满满阳光里压着温柔,咧着嘴笑的灿烂,台下的姑娘差点疯掉,拼命叫着男神男神,胆子大的就嚎起来男神嫁我了。王耀咧咧嘴,在下一段开始的时候,朝着一边的亚瑟比了比大拇指,下面的柯克兰粉丝群终于忍不住了,也管不了自家男神会不会生气或者冷着脸,嗷嗷就开始嚎着柯克兰的名字。王耀乐呵呵地看了自家亚瑟一眼,他的脸板的更紧了,不过依据王小耀的经验之谈,丫多半是,害羞了……第一首轻柔的民谣就在尖叫声中结束了,亚瑟拨了几下弦,紧跟着熟悉的旋律就传了出来,台下听见第一声就开始沸腾了。“《童年》哎!”“啊啊啊这是催泪的节奏吗?!”王耀弯了弯身子:“接下来这首歌,我想大家都很熟悉。谨以此歌,送给即将离校的学长学姐,祝你们前程似锦,不忘曾经。”这首歌王耀是主唱,对亚瑟来说,学一首中文歌并不算太容易的事,所以他打定主意只在高潮处跟唱几句,一直在欢快地弹着琴。从王耀第一句开始,台下就开始了大合唱,很多毕业生都悄悄红了眼睛,一直到他们鞠躬下场,欢呼声还没完全消散下去。礼堂里的欢呼声如何,王耀和亚瑟已经听不到了,他们从后台溜了出去,顺着楼梯一口气登到天台上。下面就是人声鼎沸的礼堂,音乐鼓点有节奏的震动和隐隐传来的欢呼声好像还在震动着地板,不过亚瑟不去理会它们。他把琴挂在身前,趴在栏杆上朝下看。“今天简直太棒了。”王耀凑过来冲他咧嘴笑,“我们合作愉快。”“哼。”柯克兰先生傲娇地侧对着他翻了个白眼,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他突然开口,“想不想再唱一遍?”“OK。”于是他就唱了起来,时不时拨一下弦,有一搭没一搭地哼唱着,轻松又随意,和舞台上完全是两种风格。“No amount of coffee, No amount of crying, No amount of whiskey, No amount of wine, No, no, no, no, no. Nothing else will do…” 再多的咖啡,再多的尖叫,再多的威士忌,再多的美酒,不不不不不,再多的一切也不能替代——亚瑟向他转过脸来,月光下他的眼睛在闪闪发亮,好像痛苦地酝酿着什么,却又激动地急于将它倾诉。他张开嘴,却只是不成调的几个音符,然而他最终唱了出来,低沉而温柔地——“I've gotta have you I've gotta have you.”我必须拥有你,我必须拥有你。 王耀必须承认,在那个美妙的仲夏夜晚,他所仅存的可怜的记忆在此刻戛然而止,余下的只有清风明月,那人明亮的祖母绿眼睛,低沉而温柔的、情诗一样娓娓道来的《Gotta Have You》,以及那个窒息的吻。-TBC-
五月份的初夏,对亚瑟和王耀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日子。初夏的某一天,他们正式出柜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抛开柯克兰先生,先来关注一下王小耀同志——现在叫他同志可就有双重意味了。王耀再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好歹骨子里也是羞涩小男人一枚,更何况被人开玩笑和自己真出柜其实还是两码事的,所以他对于公开这件事还是有点忌讳,亚瑟心里也明白,挺自觉地努力做到在学校里和他不要过于亲密。当然,他俩以往的亲密举动都是带有开玩笑的性质,现在真成了情侣,倒还真做不出来那样的举动了。比如厕所之友什么的……自从亚瑟第一次红着脸扭扭捏捏叫了他一句达令之后,王耀就说什么也不和他一起上厕所了。一想到曾经肩并肩排排队尿尿比大小的场景,丫就觉得满满色情意味……忍不了忍不了!要死的柯克兰肯定以前就是故意的!不过这样姑娘们就开始觉得奇怪了,要了老命了,以前总勾肩搭背的俩人最近怎么突然那么正经了?一点福利都不给发的。不过他俩还是每天在一起,吃饭上课回家,连买个水果都是亚瑟乖乖地站在一边撑着塑料袋,王耀负责挑三拣四。“啧啧啧,事出必有因。”夜晚的女生宿舍一如既往在八卦,“照我看,这俩人不是知道要避嫌了,就是在一起了。”“可是他们每天在一起的样子并不像避嫌。”四个姑娘面面相觑,然后慢慢咧开嘴笑了。 王耀正和亚瑟窝在小公园里腻腻歪歪,谈情说爱。“妈个鸡!今天踢球那些臭小子简直嫩出水了!一点劲没有!”王耀嘟嘟囔囔地抱怨着。“嗯,没劲。”亚瑟环过他的肩膀,开始在额头上轻轻密密地吻了起来,“耀,我爱你……”王耀掰过他的脸,在嘴唇上吧唧一下:“我也爱你。妈的,技术有够菜还拉着老子整了两节课!浪费我时间!”“就是……”柯克兰先生趁机咬住爱人的唇不放,一边吻一边嘟嘟囔囔地附和着。“唔——要不是看他们是小学弟……爷才不——亚瑟柯克兰!”柯克兰先生赔着笑脸讪讪地收回了亲的欢快的嘴巴。“你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可是,亲爱的,”亚瑟挺委屈地皱了皱鼻子,“我的确无法专心听你说话。”他把头凑过来,贴在王耀的脖子上,轻轻吹了一口气,“只想专心吻你……”“……”“算了,我们换个话题。”王小耀死撑着涨红的脸道,“嗯,今天的辣子鸡饭好甜啊,腻死我了。”亚瑟:“……”“好了。”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王耀,霸道总裁般地邪魅一笑,“蠢成这样了,还是闭嘴吧。”“……”要说恋爱中的人和单身狗不一样,大家可能具体说不上个所以然来,但是绝对感觉的出来。恋爱了的人,浑身都会不经意间冒出粉红色少女气泡,时不时傻笑一阵,世界都好像被整个加了丽日的滤镜,在他们眼里总是美好异常,哪怕大雨滂沱把他淋成了傻逼,也能傻笑着说出来类似一会的彩虹好美啊之类的话。特别在看到自己爱人的时候,对方不经意地一举手一投足都像佛祖一样闪着光圈,走到哪都是自带类似《love&roll》这种甜蜜爱情小歌曲的BGM一样。此刻的亚瑟柯克兰和王耀就是如此,他们堕入了甜蜜的爱河,即时小心翼翼地去维护这份甜蜜,糖浆蜜酒般的爱意还是会不经意地流露出来,让周围的一切人和事都染上这份恋爱的色彩。好了,说人话就是,丫俩人终于曝光了。其实很狗血。某次课间亚瑟终于忍不住拉出来王耀索吻,并且第N次表明他对隐藏恋情这件事是有多么痛恨,然后俩人躲在楼梯小角落里接吻,被一个姑娘看到,包含了无比惊恐激动心碎等等一系列情绪的一声尖叫之后,王耀面如死灰,亚瑟直接抓了他的手踏进教室,就此正式公开。据说当天学校论坛最热门的帖子是:《啊啊啊啊啊高二两大男神真的出柜了!!!没图我说个JB!!!》,并且创造了记录,五分钟内跟帖狂刷到六千多。二楼赫然就是教室门口俩人的牵手照,王耀一脸生无可恋,亚瑟笑的春风得意。-TBC-
【乡村医生】这还是一个被大雪覆盖了的深夜,村庄的牛马犬猫早已经陷入了梦乡,天地也是一片灰蒙蒙,像罩上了村庄里休斯老伯家破败的灰色帐布,又像是被画家不小心洒满了铅灰。亚瑟·柯克兰相信他不是在这雪夜里被吵醒的唯一一个人。此时此刻,他的仆人王耀正匆匆向他走来。这位仆人先生穿着黑色的长袍,脸色冻的发青,嘴唇都已经变成了一种惨淡的灰白;他的眉毛上挂着雪花,鼓鼓囊囊包裹下的身体却因为大量的奔跑出了汗,黏黏腻腻,让他极不舒服,同时正因为他的体温和毡帽下的汗珠,雪花正在融化着,于是他便更难受了,不断地眨着眼睛,同时右手滑稽地反复揉着鼻头,使他的鼻头几乎变成了马戏团的小丑一样红红肿肿。他在离他五步远的地方站定了,忧郁地、叹息着:“先生,我借不到马车。”他的嘴唇在寒风中艰难地翕动着,奔跑的突然停止使他身上的汗正在迅速地消退,这让他更加难受了,开始瑟瑟发抖,“没有人愿意在这种时候将马借给我们……要知道,马也是需要睡眠的呀!”亚瑟·柯克兰听罢,开始愤怒地在小院里踱来踱去,穿着皮靴的脚重重地踏在地面上。他将手插进毛皮大衣的口袋里,烦躁地固执而又反复地用右手食指扣挠着手心,一眼一眼地朝他的仆人瞟去。这位仆人先生着实瘦的可怜。他拥有东方人特有的清瘦的骨架,却不幸生存在寒冷清贫的西方村庄里,尽管他之前还骨肉丰盈,健康又活泼,现在却也是如同贫民家的孩子一样了。亚瑟·柯克兰还记得他刚来时候的样子,他还曾疯狂地为他着迷过。几年前的他带着奇妙的异国口音,那一头黑发好看到村庄里连最有名的画家也不敢轻易地调出那柔和光亮的颜色。他像一个游子一般悠然地来到这个遥远的国度,很快地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定居下来,却绝口不提他的过往。他的从前,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每晚便会捧着茶来到他的小屋,两人对坐而谈。他像一个谜,现在这个谜却早已经进入了他的生活,他却仍然解不开谜题,但他却清楚,他对他的欲望无时无刻不热烈着,澎湃着。他疯狂地想要占有他,可他自己都不允许他这么做。一位正派的绅士,哪里会被允许有这样的龌龊念头呢?这令人疯狂的欲望与隐忍。“不!柯克兰,你这是怎么啦?”他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痛与焦虑便把他重新从幻想中唤醒。“耀,没有马车,那女人就要在痛苦中死去啦!”仆人哆嗦着双唇:“这毫无办法……先生,这毫无办法。”柯克兰清楚地知道,他是一名医生,一名乡村医生,医生的天职便是救死扶伤,可现在他什么都做不了。若是让他徒步走到那病人家,恐怕他该带着棺木了。一副给病人,一副给自己。但若是这样,即便赶到了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不能为一个病人将自己葬送进去,同时也不能带着棺木走去病人的家。他的房子没有棺木。带着药箱敲门的人是医生,带着棺木的就是死神。他狠狠地一脚踢开了一个废弃多年的仓库的门。然后,他和仆人都愣在了原地,狂喜让他们说不出话。“夜安,先生。”男人正静静地蹲在一匹马旁边,摆弄着缰绳,“需要我为您套车吗?”“当然!当然!”柯克兰惊喜地冲他点点头,“这真是太好了,耀?”他向仆人转过头去,微笑着,仆人冲他点点头,脸上的笑是真心实意的。男人冲他竖起一根手指:“我有一个条件,先生。”“当然可以。”柯克兰温柔道,“请您说吧,我会尽力做到。”男人的手指指向了他的身后:“我要他,先生。”他搓了搓手,“我要您的仆人。我想,将一名仆人送到我的床上,似乎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亚瑟·柯克兰的脑袋懵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头看向他,仆人先生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他。“不可以……”他微弱到,“先生,他是自由的,我没权力这么做……先生,请您换个要求好吗?”男人固执地摇着头,将拿缰绳往地上随意一抛,身子又重新倚回了马背上。“噢……”亚瑟痛苦地用手捂住脸,“我亲爱的,我真舍不得,我亲爱的……”仆人死死地咬住嘴唇。“然而,病人就要死了。”他继续说着,他的痛苦是真,焦虑却也千真万确。仆人突然拔腿向屋子里跑去,他快速地关紧了一扇扇门和窗,企图将那个男人永远挡在外面。他竭力压制住喉咙里的呜咽声,黑色的棉袍很快便消失在屋子里的黑暗里。他试着用黑暗和墙壁去阻止即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却不知是不是徒劳。男人站起身,默不作声地将马套在车上,将缰绳递给了医生。“您和我一起去!”柯克兰医生坚持着,显然他还想给他的仆人争取一点时间。男人沉默地摇头拒绝:“我不是个马车夫,先生。”他开始转身向屋子的方向走去,“您不该对我食言,同时我也该去履行我的要求。”亚瑟·柯克兰愤怒地望着他:“不,您只是个强盗。”他毫不客气道,“请允许我这么说——尽管您提供给了我马匹。您只是个趁火打劫的强盗!”男人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脚已经走到了门口,他在努力试图推开那扇门。柯克兰医生隐忍着自己的愤怒,飞快地跳上马车,狠狠一勒缰绳,马便飞快地跑出了院门,向着那位病人家的方向奔去。积雪很深,马跑的很带劲,车轮下飞溅的雪花便成了一个特殊的欢迎仪式,随着柯克兰医生的前进一路欢快地扬起了身子,再纷纷然地落下。“或许我该感谢他。”亚瑟·柯克兰忖度着,“毕竟他借给了我一匹这么好的马。”“可他抢走了我的仆人,不可饶恕!”他又愤怒起来。马车的速度愈发加快了,亚瑟·柯克兰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了一样,大雪打的他眼睛都睁不开。他想低下头弯下身子,狂风却不允许他这么做,甚至报复性地差点吹掉他的毡帽。马车转过一个弯,渐渐慢了下来。柯克兰终于睁开了眼睛,他茫然无措地看看四周,才发现要到了,病人的家就在前方。他匆匆勒住了马,背好自己身上的药箱,拂掉身上大朵大朵的雪花,喘着粗气狼狈不堪地推开门。-TBC-
病人的家人早已经守在门口了,他们的面孔忧郁而哀伤,严肃着,紧绷着嘴角,像是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柯克兰恍惚间便觉得,自己好像是那刽子手,可怜的病人,就像那死刑犯,正在奄奄一息等着自己踏进去,给他的脖子套上绞绳。他摇摇头将这个可笑的比喻从脑子里挥出去,他是个医生,可不是个刽子手。病人的家人将他迎了进去,他们匆匆跨过院子,跨进里屋,有人为他们挑起帘子,在好几个皮衣棉袍的包围中,他看到了病人。那是个微微喘息着的女人,她被夹在厚厚的棉被与人群中间,像一只可怜的小渔船,被挤在体型庞大满腔怒火的军舰与炮队之间,飘摇不定。“请让一下。”柯克兰医生急急忙忙想要拨开吵闹不已的人群。人们却压根不肯理他,他们一同挤在本就小的小床旁,一只带着金戒指的手火急火燎地抚摸着病人的额头,病人左右努力摇摆着头,看上去痛苦不堪;一只小手固执地十指相扣握紧了病人的露在外面的手,这使她尽力挣脱着,然而疾病的折磨却使她连一个小孩子的力气都敌不过。比起来这两个人的还算是温情脉脉的抚摸,其余的人则是更加粗鲁地表达着自己的关心。有的人在尽力给她掖紧被子,尽管她的额头上已经沁满了汗珠;有的人不断地用手指梳理着她的长发,她却好像受了极刑一样,喘息着;几乎所有的人都围在她的床边,吵嚷着,推挤着,所有人都想看她一眼,为她做些什么,虽然他们也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柯克兰非常绝望。他只能透过缝隙看到病人的眼睛,绝望地努力透过那些皮衣与棉袍,盯着他。“这简直就是一场闹剧!”他生气地想着。女人的挣扎令他想起了家里的仆人,不知道那可恶的男人现在有没有捉到他,他究竟怎样了。亚瑟·柯克兰感到心疼,仆人在他的心中早已不是仆人的地位了,可他却不得不将他抛弃在那个地狱。为了病人,他将他抛弃在那里,可如今他却甚至无法接近病人身边。他愤怒地将药箱往桌子上重重地一放,人们被他吓了一跳,纷纷回过头来看着他。“我是医生。”他尽力平复着情绪,“请让一下好吗,她需要我的治疗。”病人的父亲进来了,他听罢这话,粗鲁地将客人们轰了出去。柯克兰医生终于得以靠近病人身边,他细细地望着这位病人,她的脸色潮红,于是他便将那条厚厚的几乎埋住了她半张脸的棉被向下拉了拉。“感谢您。”病人喘了口气道,“我以为我要死在被中了,您已经救活了我。”“我需要好好查看你的病情。”柯克兰从口袋里掏出一副眼镜,他使病人侧过身去,手灵活地钻进棉被,细细抚摸着她的腰侧。那里有一大块的瘤状的东西,在他的手指下像是有生命一般,触目惊心而又鲜活地存在着。柯克兰吸了一口气:“老天,您病的不轻!”他努力咽下去了这句即将出口的话。身为一个医生,对病人施加精神压力是一件极不理智的事。“我病得不轻,医生。”病人平静地开了口,她已经喘的没那么厉害了,“您知道这是什么吗?”她将手覆上那个位置,他们的指尖轻轻触碰着。“这是痛苦的结晶。”病人轻声道,“每当我感到痛苦或羞耻时,我都能感觉到它在一点点地成长,变大,像一个孩子一样,贪婪地在我的身体汲取营养。我一点点地瘦了下来,痛苦不堪——这却让它的成长更加地茁壮。”病人将他的手拂了下来,艰难地转过身,重新盖好了棉被:“医生,让我死吧。”“您在说些什么。”柯克兰医生皱着眉头,“我是一名医生,而不是刽子手。”“您对我最好的救治就是让我平静地死去。”病人道,“这是个死循环,它靠汲取我的痛苦成长,它的成长却又必然给我带来无限的痛苦。于是它欢欣鼓舞。它在茁茁成长,我却不甘心做个奉献者。死亡将会毁灭我的一切,包括痛苦;没了痛苦做养料,它也便不复存在了。”“我不明白,”医生道,“我只是来救人的。”“您必须明白。”她努力而急促地探起头,冲他道,“您难道没有看见吗?他们——”她用力指向门外,那些人的影子映在门帘上,黑压压的一片,他们的哭泣和讨论像苍蝇一样嗡嗡叫,“他们以我的痛苦为乐,他们将自己当成了仁慈的主,我便是那个受苦受难的世人,他们自以为我需要安慰,实际上只是为了满足他们那被需要的、愚蠢的、可笑的满足感!”“对我来说,死亡是一剂良药。”她得意而肯定地盯了他一眼,好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一样,筋疲力尽地重新倒在床上,闭上眼睛微微喘息着。柯克兰张着嘴。他一时想不到什么反驳的话,也无法破解病人身上的悖论,可他又不甘心这种沉默。他牺牲了心爱的仆人,却被病人告知无法救治。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失败的医生。“医生,您没有这种感觉吗?”病人终于慢慢恢复了精力,打算与他闲话家常。柯克兰医生犹豫了一下:“没有。”他认真道。病人嗤笑着摇摇头:“您在撒谎。”她肯定地说,“您这种人,反而病入膏肓。可能您不爱听,但我可是在说实话。披上这件毛皮大衣,就必须挖去自己的心。”亚瑟·柯克兰沉默不语。“我是来治疗的,我只是来治疗的。”他重复道。“已经没必要了,医生。”病人温柔地看着他,“我早已做好了打算。现在,您只需给我一针,然后逃吧。”亚瑟·柯克兰呆滞地望着她。她的眼神就像一位母亲,又像是仁慈的主,在悲悯着众生。他突然又想起了他的仆人,现在他应该被男人捉到了吧,他该多么痛苦呀。可怜的人,他将他当伴侣般爱慕,却仍旧将他留在了地狱。可怜的王耀,可怜的王耀。“让我解脱了吧。逃吧。”病人重复道,喃喃着,“来吧,医生。”亚瑟·柯克兰取出了针管,将药液缓缓地注射到她的体内。那就像绝好的安眠药,病人开始眯起了眼睛,嘴角温软而幸福。“我还是将棺木带到了你的身边。”柯克兰道,“从现在起,我已经不是医生了。”“那可太好了。”病人微弱地回应道。“我败给了欲望。”他说,“那个男人是我的欲望,现在他强奸了我的爱人,我的挚友,您知道吗?我还是将他从心里放了出来。”病人已经像是睡着了一样,没有再回答他。他独自喃喃着:“……我不是医生了。”病人安静地躺在那儿,再也不会回答他了。“我救了你。”他道,“以刽子手的方式……不不不,谁又能说得清呢?也许刽子手才是真正的救赎者。不是吗?对你而言。”他从床上立起身来,打开病人屋子里的窗户,跳了出去。他抛下了马车与大衣,只戴好了他的皮毡帽。雪仍旧很大,可没了马车,反倒没有那么凶猛而狂暴地抽打他的眼睛了。他将手插进口袋里,嘬起嘴唇想吹一支口哨,但想不到有什么合适的曲子。他的脑子里仍然是他的仆人。“我是个乡村医生。”他嘟囔着,“哦……不,我还是一位医生吗?也许我只是一位普通人……不管怎么说,这是我最棒的一次治疗。”现在,抛下那象征着身份的毛皮大衣,乡村医生已经离开了。-END-
【海啸】他在等待一场海啸的到来。 在他的幻想中,狂怒的海水将会以不可抵挡之势,卷起滔天的波浪,向陆地和人群席卷而来,带着最不容置疑的咆哮。在数百米的海浪水墙下,人就像渺小蒲公英种子,被裹挟而来风与水冲散地七零八落。人抬眼,海水的怒浪就是透明又模糊的天,周遭是被分割成碎片的光亮,好像进入了一个未知的、从未到达过的世界。大概我们在梦境里看到过它,或是濒死的人曾踏足过的那个选择之地。他听到人们的尖叫和求救声,听到房屋砖瓦解体粉碎的声音,听到花还来不及惊叫就被迅速席卷到远方,只发出的那一声短促而沙哑的吸气。而他则在矗立的水墙前方狼狈奔逃。他躲过了被巨浪卷进深海的噩运,在水面上沉沉浮浮,然后抓住一张老旧的长条桌子,努力地爬了上去。他此刻忧心忡忡,顾不得头发上还在滴水,两腿颤颤,牙齿咯咯响,冷的打战。他还在找那个人。木头桌子在水面上漂啊漂,他就随着木头桌子游荡在这个空旷的、大海主宰是世界上。人都去哪里了?人都被海神带走了,他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到,人们的躯壳七七八八,漂荡在海水里,就像是洗完菜后水面上漂浮着的零星菜叶和虫子的尸体。这全世界的人该有多么多呀,然而大海却是无穷尽的,她温柔地接纳了所有的人,和他们的喧嚣与浮躁,让他们安静地长眠在自己的怀抱里。木头桌子漂荡过了村庄,他看到高高的钟楼只剩尖尖一角,孤独地立在水面上。以往那上面总是有白鸟飞过,灰色的天空映衬着红色的钟楼,这组色彩的搭配总让他在压抑中找到一丝心安。好像那个人说过,你一旦迷路,就跟着白鸟走,它们会把你带回家。有钟楼的地方就是他的家。木头桌子漂荡过了田野,他看到麦穗在水底飞舞回旋,它们的优美丝毫不亚于那些水草。从前他总是反复地做着一个梦,梦里蓝天白云,金色的麦田整齐地迎开一条小径,笔直通往一个遥远的方向。他就站在小径前,突然开始奔跑,闭上眼睛,风吹透他的发丝,吹在脸上,吹进鼻腔,带来迷迭香和鼠尾草的味道,他深吸一口气就能飞翔,那个人总是轻声哼着,Are you going to the Scarborough Fair?他在心里默默地摇头,那个人就笑着继续哼唱,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他喜欢那个人说到Rosemary时的发音,好像吟唱圣诗一般,温柔又虔诚。木头桌子漂荡过了城市,他看到当初车水马龙的闹市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好像那些灯红酒绿、金粉世家就是一场梦。现在大梦初醒,一切回归空白。可他无心关心城市的一切。他开始焦急不安地努力直起身子,向远处张望着寻找那个人。已经来到城市了,那个人又在哪呢?木头桌子漂荡进了大海,他看到灰蓝相接的一线天。灰是灰的天,蓝是蓝的水,茫茫水面没有那个人的踪影。他饿了,怀里空空如也。他为两个人在这场海啸中准备的面包已经被水冲走了。可那个人不见踪迹。天变得更阴沉了,那灰色越来越浓,就像要滴出来一样。然后下起了大雨,他狼狈地戴上帽子,缩成一团,死死抓住桌沿。桌子就像一叶小舟,在茫茫大海中沉沉浮浮,始终顽强地漂浮着。他饿坏了,仰起头张开嘴巴,雨水流在他嘴里,好像尝到了大海的味道。这味道他以前尝到过。他砸吧砸吧嘴,突然想起来,那个人告诉过他,大海的味道叫孤独。那雨越下越大,他裹紧身上的衣服,渐渐感觉到疼痛,雨丝已经变成了小小的冰雹,噼里啪啦砸在他身上,他无处可逃,腿时不时泡到水里,又麻又冷。他抓起一小块冰雹塞进嘴巴,像是尝到了田野的味道。那个人说过,田野的味道叫思念。冰雹停了,雨停了,天边出现了彩虹,他终于忍不住流下眼泪。那个人真的消失了。这星球那么大,海神将它主宰,他漂浮在永无尽头的水面上,像一片孤独的叶子;这星球那么小,那个人好像无处不在,他漂浮在那个人的气息中,像一只归家的白鸟。他猛然惊醒,才发现已经夕阳西下了,温暖的橘黄洒在海面上,大海都好像温柔起来。而他正躺在海滩上,周围是三五成群的人,嬉笑怒骂,恍若隔世。他慢慢站起身,慢慢沿着海滩朝来时的路走,步履浮虚,踉踉跄跄,全身湿透,因为他刚刚经历了一场海啸,在海啸里他是幸存者,他是一个丢了东西的人,他是波塞冬,他是蜉蝣,他是孤独和思念。 一切只因他经历了一场海啸。-END-
每对新人结婚成功的那一刻,送礼最多的吧友可以获得本次求婚的“月老”称号和成就,
暖~(→o←)感觉好久都没看到斗鸡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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