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技术难题也不得不面对一个难题,怎么找到用户

文章来源:Andrew Chen,TECH2IPO/创见 张楠编译,译文创见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首先声明:商业模式很重要。当然做生意是为了赚钱,这是必然的。但这不是我想说的,我的观点是:商业模式如今被商品化了,所以「他们如何赚钱」现在是一个无聊的问题,因为答案很明显。所以当你看到下一个手机或网络应用吸引了数百万用户,不要再问他们的商业模式是什么也不要指望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他们有几十个现成的方案可以选择。相反的,我们应该问问他们的生意中还未商品化的那一部分。(后面会进一步阐述)通过外包实现盈利同最初的网络泡沫相比,消费级互联网公司现在有了很大的改变。幸运的是,盈利模式如今不再是个难题,因为出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获取收入的方式可供选择。超过 200 家的广告联盟可供加入网络支付-例如 Paypal、Amazon、Stripe综合推广-例如 Trialpay移动支付方案-例如 Boku以及不断涌现的新服务(Kickstarter)不仅如此,消费者了解也愿意为服务付费,就像 90 年代人们买书那样。如果你提供了类似 Airebnb 的某种信息服务,人们愿意支付发布费;如果你在 Facebook 上提供社交游戏,人们也希望能够买到更多的虚拟道具;同样,人们也愿意为了一个 iPhone 的应用支付 0.99 美元。而在作为对照的网络泡沫时期,你得培养全新的用户习惯,以及建立内部的货币化服务。例如在 eBay 上,人们使用支票进行支付。小型网站不得不建立广告销售团队来获得广告收入,而不是使用广告联盟。为手机开发程序则需要同运营商进行数月的沟通才能够最终发布。在我上一次创业成立一家广告目标技术公司时,我们遇到了很多类似 ESPN 的公司,他们在 90 年代末首次建设自己的网站,由于没有现成的解决方案,他们不得不开发了自己的广告系统。让我重复一遍:为了在自己的新闻网站上投放广告,他们开发了自己的广告系统。这意味着他们的工程师编写了大量代码支撑商业模式,而不是让产品变得更好。产品体验的复兴我们不需要每次开发出一个程序时都搭建一个广告系统,这值得高兴。这也让那些消费品公司可以集中精力做他们擅长的事。另外,建立一个新网站也不再需要花费 500 万美元了。当你的公司把低廉的主机托管服务、开源和多种附加营收模式整合到一起时,公司步入正轨的风险会大大降低。这可以解放我们,让我们能够做真正重要的事:生产和销售优秀的产品。现在,新公司的主要成本是产品开发人员的办公场所租金。任何成熟公司的盈利能力都取决于其团队的扩张速度。如果一个团队能够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那么其他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Facebook 37 亿美元营收的启示我曾经怀疑过 Facebook 的商业模式,因为他们每一次页面浏览仅有 0.2 美分的广告收入。在 2006 年,我计算得出他们最多每年可以有 1500 万美元营收,这是一个不错的企业,但不足以改变世界。事实证明我错了,Facebook 在 2011 年的营收就达到了 37 亿美元,今年(2012 年)将超过 50 亿美元。不过我错在了一个有趣的地方,原来他们并没有提高单页浏览的收入,而是不断地提高页面浏览量,达到了每月 1 万亿。我最初设想的模型全错了。事实上,我们在基于广告和交易的模型上有很丰富的经验。很明确的一点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社交网站的广告点击率是 0.1% 到 0.5% 之间,平均每千次浏览可以产生 0.5 美元的收入。如果你在销售某些东西,或者拥有一个免费增值网站,那么用户转化率是 0.5% 到 1%。只要有了用户,你就能找到盈利点-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获得大量的用户。上一次互联网泡沫限制了很多人看待问题的方式,今天我们面对的网络已经与过去的不同。在 1997 年,互联网仅有 1 亿用户,大部分都使用拨号网络。再次重申:整个互联网泡沫都是在这 1 亿用户基础上产生的。再看现在,互联网用户是当初的 20 倍,超过 20 亿用户使用宽带和移动互联网。下图是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曲线,很惊人吧。由于市场大幅增长,如果你有一个好的产品,那么就有极大机会获得成功。有了这么大的市场,以及现成的收入模式,建立一个伟大公司的瓶颈似乎根本不在于其商业模式。事实上,商业模式似乎是排在第二或第三位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再次声明,我们不要再讨论它了。Twitter 每月有超过 4.5 亿独立访问量,我们无需担心其盈利模式是什么。显然会是某种形式的广告,当然他们也可能以某种方式尝试增值业务或者收取交易费。你可以就他们最终会成为一个千亿级公司或百亿级公司进行讨论,但我们无需讨论他们是否会因为没有商业模式而失败。真正的问题如果你赞同商业模式不再是首要问题,那么什么是真正的问题?真正使商业模式成功的东西是达到一定的规模,而商业模式显得微不足道。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个产品可以吸引并留住亿万活跃用户吗。前所未有的,拥有超过 1 亿用户成了真正的现实。而最初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在最近几年,许多新创公司达成了这一目标,例如:Zynga、Facebook、Twitter、Groupon、Linkedin 等等。我认为 、Pandora 也可以,以后会有更多公司实现。在公司的起步阶段,这样的问题仅可用来测试团队的野心、初始市场、以及评估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显然如果他们的产品不受欢迎,他们甚至不可能接近这一目标。一旦一个新创公司的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并且开始扩张,那么这一问题的答案就归结到了营销与技术能力。同时,如果初始市场开始饱和,产品也必须发展,就像 Facebook 从校园走出去,以及 Twitter 不再局限于它早期的试用者。总结:商业模式当然重要,但已经商品化了。你有超过 100 种现成的方法可以从用户身上赚钱,如果你有用户的话。同网络泡沫时期相比,现在的互联网用户是当初的 20 倍,而创办一个新公司的成本则是当初的十分之一。Facebook 实现 50 亿美元营收是通过纯粹的扩张,而不是盈利模式的创新。你的目标是获得 1 亿活跃用户,然后套用一个现成的商业模式。评估一个新公司要看它的市场规模和获取 1 亿活跃用户的能力,而不是盈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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