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研判文章被判3年缓刑5年多久之后能担任企业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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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5年11月在一个私人公司里担任经理职务,因为一时糊涂,犯了挪用资金罪,2006年9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为这个错误,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父母鼓励我开公司,前段时间刚去工商局办理,但是今天在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时候,有个申请人承诺书要填写,其中有这么一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那么这种情况我是否还能担任呢?在网上搜索,答案也是各有说法,我这个公司是注册资金为1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是我和我的母亲,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规定,今天填写这个表的时候才发现,而且银行验资也已经完毕,公司办公地址也租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前期已经投了钱进去了,我现在都有点绝望了,我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您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那么这种情况我是否还能担任呢?在网上搜索,答案也是各有说法,我这个公司是注册资金为1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是我和我的母亲,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规定,今天填写这个表的时候才发现,而且银行验资也已经完毕,公司办公地址也租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前期已经投了钱进去了,我现在都有点绝望了,我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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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设立登记书上的要求,“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我在网上搜索,说可以的也有,说不可以担任的也有,如果法人代表写我母亲,那么操作起来很麻烦,合同谈判,签字这些都要求她出面,做为老年人来说,这个太困难了,如果我也不能作为企业高管,我也无法代替她去完成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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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缓刑人员既不能是法人代表也不能成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请问,我就作为这个企业成立之初的一个股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实在没有办法,我只有做一个纯粹的股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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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你母亲做法定代表人,你就做股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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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我帮一个朋友咨询的,,麻烦各位帮帮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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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十让你母亲授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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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单纯作为投资人、股东,没有法律限制。但不能在公司内任职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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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有这样的规定..& &不是说你不能成立公司,公司是可以成立的.
只不过是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成立公司高管人员...
你可以和你老妈投资设立公司,你老妈做法定代表人.
然后你和你妈签订一份全权代理的附期限民事委托合同。.
将公司一切事务全权授权与你. 以后公司一切事务实际操作起来也不是很复杂的吧...
你的刑罚执行期限满5年以后符合任职高管人员要求再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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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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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法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判三缓五,就是判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如果罪犯在五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没有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5年届满之后,原判的3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判三缓五,就是判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如果五年内没有犯罪,就算那三年的刑罚执行完毕了。
判3缓3的意思简单说就是,判有期徒刑3年,但由于犯罪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3年的考验期,在这3年里,如果认真悔改...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他被判处实体刑,但并不需要去坐牢,只要在这四年当中他不再犯罪就可以不坐牢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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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啊?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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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之前有过缓刑考验,如果在缓刑考研期间再次犯罪,之前的缓刑会被立即撤销收监执行所判的人身刑罚,新犯之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后与新犯之罪会合并执行。即使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再次犯罪,且所犯之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无论是否属于累犯均难以构成刑法72条规定的“没有在犯罪风险”,既然如此,那么是不能判处缓刑的。也有十分罕见的特例,例如,犯罪分子为18周岁以下的人、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人刑法72条规定应当判处缓刑的范围,且其所犯之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非累犯及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依法是属于判处缓刑的范围。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对其中未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人,应当判处缓刑。A、犯罪情节轻微的。B、有悔罪表现的。C、没有再犯罪风险的。D、判处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3、缓刑考验的期间,拘役的为所判刑罚以上1年以下,但原则不低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为所判刑罚之上5年以下,但原则不低于1年。4、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既累犯不适用于缓刑。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在服刑完毕或被赦免后,5年内再次犯罪的,属于累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或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6、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犯罪、恐怖犯罪的,在服刑完毕或被赦免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款罪均以累犯论处。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5条、66条、72条、73条、74条、76条、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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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文书到法院去找之前的法官,然后询问退费的事情。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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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年有期徒刑,但不需要送监狱执行,不需要关押,给五年考验期限,五年内没有再犯罪或严重行政违法行为,就不需要执行所判处的三年刑期,否则,就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所判处的三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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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获刑3年,缓刑5年什么意思?
因犯罪行为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而不是立即执行,给以5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年的有期徒刑就不执行了。刑法中的缓刑是相对于实刑而言。
我国刑法中有关缓刑的有关规定如下: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相关信息、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因犯罪行为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而不是立即执行,给以5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年的有期徒刑就不执行了。刑法中的缓刑是相对于实刑而言。
我国刑法中有关缓刑的有关规定如下: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相关信息、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其他答案(共4个回答)
上执行,而是缓期5年再执行。如果这5年内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也没有出现其他法定情形,那么5年后就不再执行这3年的刑罚;反之,则要执行。
···可以存款缓刑的解释……
缓刑的含义,大体包括三层意思。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项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并法院认为不羁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两项不可或缺,譬如某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及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另外,对于反革命分子和累犯,我国刑法规定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这不仅范围更宽泛,而且内容更科学、准确。其二,缓刑的性质属于刑罚暂缓执行,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予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不等于免除刑事处分,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即生效之日起计算。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其三,缓刑的目的在于通过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考察其表现,督促其遵纪守法,以促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体现惩办与宽大的结合,实现刑罚的社会化。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例如城镇街道居委会等)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考验期满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相反则由审理新罪法院宣告撤销前罪的缓刑。如犯有错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以行政处罚,但不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缓刑不能撤消,可以在拘留或者教养期间继续进行缓刑考察。考察的方法目前尚无统一规定。
判3缓3的意思简单说就是,判有期徒刑3年,但由于犯罪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3年的考验期,在这3年里,如果认真悔改...
问:刑法上应判三年以上的,适用于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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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
死缓就是死刑,但缓期两年执行。在这两年内,只要你表现好,死刑可以不执行,改判无期徒刑,所以死不了。这两年内如果表现不好,照样执行死刑。大部分人为了活命,在死缓2...
听说监狱服刑10个月算一年,是这样吗,怎么算?
:不是这样算。是羁押一日抵一日刑期。
如果被告被判4年零6个月,判决生效之日为08.11.20,已羁押4...
判处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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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原住建局处长受贿9万 被判徒刑3年缓刑5年
  深圳商报讯 (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王东兴)昨日,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处长禹良全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福田法院一审认定禹良全受贿金额为9万多元,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而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重罪轻判,量刑明显不当,适用缓刑错误,因此提起抗诉。
  被告人禹良全从2001年起,先后任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处长。
  根据福田法院一审查明,在此期间,禹良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林某辉、叶某庭、汕头市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港币96000元,折合成人民币为96397元。
  一审福田法院认为,禹良全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且有精神障碍,可以宣告缓刑。
  因此,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禹良全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同时退缴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方认为一审判决量刑不当提起抗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检方指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禹良全案发前退还了他人送的20万元港币,不能认定为受贿,”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禹良全是在与其受贿相关联的人被查处的情况下,为掩饰犯罪行为而退还赃款,其主观上具有‘权钱交易’的受贿故意,上述款项应当认定为被告人禹良全的受贿款。”
  昨日在法庭上,禹良全对这一退赃行为的前因后果做了详细辩解。他说,这些钱财是对方强塞给自己的,其一直有退还的行为事实,所以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包力 王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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