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编制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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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动态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评价〔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促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4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提高决算管理工作水平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配置资源、管控风险的基本依据。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运行特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财务决算工作内容涵盖企业全年各类业务,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规范,统筹协调各级子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的决算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以前年度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以前年度财务决算以及各类审计、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检查整改效果,并在全集团范围内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漏洞,改进和优化内部控制,形成管理闭环。三是创新财务决算编制方法。探索通过集成业务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报告系统,优化财务决算编制流程,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突出审核重点,加强报表数据及附注等信息审核,尤其要做好对报表封面信息、非财务数据以及特殊子企业报表等审核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报送材料齐全完整。  二、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财务决算管理的基本目标。各企业要将会计信息质量作为财务决算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各级各类子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一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得通过未经备案擅自变更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滥用会计差错更正、随意调整合并范围等手段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二是严格收入成本确认标准,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严禁通过虚构交易、循环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经营规模的行为,对无交易实质的“空转”贸易以及变相融资行为不得按照贸易业务确认收入。三是合理评估经济形势对资产价值的影响,规范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四是充分和规范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决算工作纪律,对于弄虚作假、粉饰经营成果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扎实开展资产与业务清理,夯实财务决算编制基础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资产与业务清理,夯实财务决算编制基础。一是全面开展子企业(含分支机构)户数清理,对所属各级子企业的管理关系、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界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对长期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待清理子企业,要重新评估经营状态,明确清理期限,落实清理责任,不得存在长期不合并的待清理企业。二是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重点开展预付、应收款项和存货的清查清理,规范实施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要规范计提减值准备。对长期未收回款项、积压存货、长期无分红的股权投资、闲置固定资产、停缓建在建工程等低效无效资产,要制定分类处置计划,盘活存量资产。对商誉、矿权、土地、专利技术等特殊资产,要对其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减值测试等会计核算方法做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三是继续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风险排查,结合决算工作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大宗商品经营业务风险防范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13〕31号)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对与主业无关且占资多、风险大、效益低的贸易业务要抓紧清理,防范风险,对预计贸易业务损失要及时消化处理。四是对股票投资、金融理财、衍生品等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业务,要进行业务风险与内部控制评估,防止违规操作与投资损失,并严格按照准则要求核算投资收益与期末价值。五是对境外业务要按照境外子企业、投资项目、境外工程、境外贸易等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经营状况与风险程度,落实管理责任。此外,各企业要做好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当期损益或权益的重大财务事项等备案工作,于日前将财务决算备案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资委。  四、准确把握新发布会计准则要求,做好会计核算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  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各企业要加强对新准则的培训,及时修订相关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认真测算、完整披露因执行新发布准则对财务状况和当期损益的影响。一是按照《职工薪酬》准则,及时调整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准确反映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情况,对企业目前实行的薪酬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尚未实行年金制度的企业,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需设定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应通过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来实施,不得设定其他形式的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在改制上市时已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预提的,不得对已纳入预提范围的人员重复设定受益计划;未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预提的企业,以及未纳入预提范围人员的统筹外费用,按现行列支渠道列支。二是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依据“控制”的经济实质,重新评估被投资方设立目的、经营活动与决策机制安排、投资方享有的权力性质、对可变回报的受益和影响能力等情况,规范确定合并范围。三是按照《合营安排》准则,对企业参与的各类合营安排进行梳理与评估,对认定为共同经营的合营安排,企业应当在财务决算中单独列示,全面反映所在共同经营体相应利益份额的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等情况。四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包括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应以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转表要求,根据经济实质做好会计科目分类及财务报表转换工作。对事业单位发生的事实损失应及时消化处理,不得出现潜亏挂账,有条件的单位在转换报表时可探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审计质量  各企业要加强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一是要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数量和审计年限的规定,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二是加强财务决算审计组织管理,做好主审与参审机构的组织协调,统一审计判断标准,统筹审计工作进度,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三是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在对会计信息真实性进行审计的同时,应对薪酬分配、产权转让、投资并购、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开展审计复核,充分揭示披露经营管理问题与潜在的经营风险,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四是要加大对各类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追踪问效力度,对各类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效果要进行审计复核,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对特殊业务和部分境外子企业经备案同意采取内部审计方式的,应当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六、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成果,发挥财务决算功能作用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管理手段与财务决算成果,发挥财务决算功能作用,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利用好财务决算的清查盘点功能。针对子企业(分支机构)清理发现的问题,优化产权管理级次,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及时处置无效投资,有效维护国有权益;针对资产清理发现的问题,加强销售与采购管理,优化信用政策与库存计划,落实销售与收款责任,促进资金流转与回笼,增强经营活动收现能力;针对业务清理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业务模式与经营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高风险业务规模,防范经营风险与经营损失。二是利用好财务决算的综合反映功能。各企业要依据决算结果,深入分析经营成果、经营效率与经营风险,查找经营管理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促进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利用好财务决算的评价反馈功能。各企业在财务决算工作中要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检查企业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与执行有效性,并针对设计缺陷与执行缺陷进行补缺补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同时,要利用财务绩效评价手段,开展子企业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分析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与成长性及其深层次原因,并及时反馈子企业予以关注和整改,促进提升财务绩效水平。  七、深化国资监管报表整合,实现报表一体化管理  2014年继续坚持“工作关系不变、管理职能不变、填报主体不变”的组织方式,将与年度决算、经营成果相关,报送时间与财务决算较为接近的监管报表实施了进一步整合,统一平台、统一布置。国资委各相关业务厅局根据工作需要印发有关业务工作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不再下发有关报表。各企业要积极支持推动国资监管报表整合工作,明确负责人和牵头部门,加强内部组织协调和工作衔接,按照有关厅局要求按时报送监管工作报表并抄送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同时,积极探索推进集团内部各类业务报表的清理整合和统一平台管理,实现报表信息共享,深化业财融合。企业各职能部门要保持业务与财务数据口径衔接,报送时间早于财务决算的监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以财务快报口径填列,其他均以财务决算数据为依据。纳入整合范围的监管报表均应使用统一的决算软件平台填报,企业财务部门要主动加强对有关业务部门填报人员的指导,做好数据软件对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八、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  各企业应于日前将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和所属子企业分户报告报送国资委,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国资委组织开发了网络版报表管理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实施财务决算报表实时在线报送。  (一)企业集团应报送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以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情况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其中纸质的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二)企业集团所属全部级次子企业都应当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其中: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及所属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如上市公司、金融子企业等)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电子文档;其他子企业和重要区域性分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有条件的企业可要求全级次报送财务报表附注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数据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联系。&&&&&&&&&&&&&&&&&&&&&&&&&&&&&&&&&&&&&&&&&&&&&&&&&&&&&&&&&&&&&&&&&&&&&&&&&&&&&&&&&&&&&&&&&&&&&&&&&&&&&& 国资委&&&&&&&&&&&&&&&&&&&&&&&&&&&&&&&&&&&&&&&&&&&&&&&&&&&&&&&&&&&&&&&&&&&&&&&&&&&&&&&&&&&&&&&&&&&&&& 日【】相关新闻:没有相关信息  为了充分发挥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保证财务的质量。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做到以下四点。   (一)数字真实   企业应当根据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不能用估计数代替实际数,更不能弄虚作假,篡改数字,隐瞒谎报。   记录是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依据,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按期结账。在结账之前,所有已经发生的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应该摊销或预提费用以及其他已经完成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事项,都应全部登记入账。   (2)认真对账和进行财产清查。对于各种账簿记录,在编表之前,必须认真地审查和核对,对有关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清查,对应收、应付款项和银行存(借)款进行查询核对,以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在清查中应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更改。   (3)在结账、对账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以验算账目有无错漏,为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可靠的数据。在编报以后,还必须认真复核,做到账表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有关数字衔接一致。   (二)内容完整   每个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报表,以保证其完整性。对不同的会计期间(月、季、半年、年)应当编报的各种财务报表,必须编报齐全;应当填列的报表指标,无论是表内项目,还是补充资料,必须全部填列;应汇总编制的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报表,必须全部汇总,不得漏编、漏报。   (三)说明清楚   财务报表中需要加以说明的项目,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用简要的文字和数字加以说明,对财务报表中主要指标的构成和计算方法,本报告期发生的特殊情况,如经营范围变化、经营结构变更以及本报告期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各种因素都必须加以说明。   (四)报送及时   财务报表必须遵照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及时报送,以保证报表的及时性。要保证财务报表编报及时,必须加强日常的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和财产清查,调整账面工作;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配合协作。但不能为赶编财务报表而提前结账,更不应为了提前报送而影响报表质量。   此外,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分别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关会计负责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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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程分类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16:43:26&&&&&&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市国资发〔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3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
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在即,现就做好2013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财务决算质量
财务决算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企业要加强决算工作组织,不断优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层层落实编制与审核责任,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其次要及时做好财务决算的布置和培训工作,切实落实财务决算管理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提高基层子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水平。第三,要高度重视以前年度决算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未及时有效整改的问题,要查明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最后,还要组织做好户数清理、资产清查、账实核对、流程梳理、减值测试等基础工作,加强集团各级子企业会计核算政策、重点业务核算方法、集团合并报表核算规则、内部控制评价流程等重大事项的统一管理,并不断规范和持续优化。
二、规范会计核算,严守财经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财务决算是评价企业经营效率效果的重要工具,是开展各项出资人监管业务的基础信息。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各级各类子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一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不得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调整等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二是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账簿资料编制年度财务决算,禁止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规模的行为,不得存有账外企业、账外资产和账外账;三是规范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充分抵消内部关联交易,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四是规范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合理确定相关资产年末价值,禁止滥用公允价值计量调节利润;五是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政府补助等重点会计科目,要准确把握科目内涵,合理界定核算口径,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科目核算范围;六是充分、规范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不得以数字表格代替文字说明。各企业要严格遵守财务决算工作纪律,市国资委对于发现的企业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盘活资产存量,提升运营效率,切实发挥好财务决算的盘点清查功能
全面清查资产状况,盘活资产存量,提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是企业财务决算管理的重要任务。各企业要系统梳理子企业户数和经营状况,掌握集团内部组织架构,摸清子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对亏损、微利子企业提出清理处置或改善运营的措施建议。要全面清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对被投资企业长期亏损、长期无分红、与集团主业无协同的长期股权投资,提出加快清理处置的措施建议。要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清理,按照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债务人情况,分类管理、强化催收,加快资金回笼;对客户信用不佳、超过信用额度、已逾期的应收款项,要全面揭示回收风险,规范计提坏账准备。要组织开展存货的实地盘点,排查仓库管理漏洞和存货质量瑕疵,由其他单位代储的要查证确保存货安全,对残损变质、积压呆滞的存货进行处置变现,减少存货资金占用。要积极盘活各类长期闲置、停建缓建资产,分析闲置原因,提出资产利用或处置的措施建议。
四、深化经营分析,推进降本增效,切实发挥财务决算的管理提升功能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成果,围绕价值提升,对企业成本费用、资源配置和资产运营进行深入分析,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要突出成本费用支出分析,通过与企业预算目标、标准成本以及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查找成本费用管理短板,总结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业务招待费等重点项目压降目标的完成情况。要加强盈利结构及增减利因素分析,深入剖析板块运营状况,分析盈利业务的效益变动及增长潜力,研究亏损业务的致亏原因及扭亏可能性,有针对性地提出稳增长的对策建议。要强化现金流和资金链分析,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收付匹配,减少资金沉淀,优化融资结构。要组织重大并购及投资项目分析,反映项目投入与效益状况,对没有边际贡献、没有价值回报或价值回报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项目,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或退出措施。要开展全面预算执行分析,对照预算目标,找出实际执行的差距,同时评估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形成预算与决算的闭环管理。
五、加强特殊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切实发挥财务决算的风险管控功能
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一些企业的特殊经营业务风险较大,在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中要予以高度关注。要做好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风险排查,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存在垫资风险、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贸易业务,严禁开展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权流转的融资性贸易业务,涉及融资性贸易业务的企业,要结合决算工作,核实资产保全效果,合理评估回收风险,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形成事实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组织开展BT、BOT业务清理,全面统计并及时催收工程款项,对于建设期或回收期较长的项目,要在考虑资金时间成本基础上,评估建设成本、未来收益以及资金回收风险,对于风险过大的,提出中止、调整建设方案或强化担保等意见。要加强境外业务管理,做好境外资产清查盘点,分析境外业务税费负担,评估境外业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时揭示境外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要全面清理核查各类担保业务,清点盘查内部担保规模与担保风险,严控对集团外担保业务,及时解除风险较大的担保责任。要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控制负债规模过快增长,加强高负债子企业债务风险管理,防范局部资金链断裂风险。要切实履行各类应付款项的偿付义务,维护国有企业形象和企业商业信用,尤其要优先偿付中小企业欠款,严禁恶意拖欠。
六、强化财务决算审计管理,严肃审计工作纪律,确保审计质量
一是要将财务决算审计作为检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组织,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审计协调,确保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二是要严格遵守市国资委关于承担财务决算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数量和审计年限的规定,对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超过审计年限的事务所要及时变更。三是对特殊子企业经备案同意实行内部审计的,要严格按照财务决算审计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程序,恰当发表审计意见,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四是统筹安排审计工作进度,对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严格把关,对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五是要及时做好审计沟通与调整工作,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未进行调整的应当在财务决算报告中专项说明,存在较大分歧的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专项报告,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企业要支持监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在制订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时要听取监事会意见,对监事会提出的重点事项予以关注,进一步完善有关审计工作内容。对于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变化、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审计机构调整、影响当期损益或权益的重大财务事项以及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七、落实编报责任,抓好关键节点,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材料
(一)各监管企业应当于日前将财务决算备案报告与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国资委。
(二)各监管企业应当于日前将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和所属子企业分户报告报送市国资委,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1.企业集团应报送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以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情况说明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
2.企业集团所属全部级次子企业应当报送以下财务决算报告资料: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电子文档。所属二级企业及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纸质材料。
3.各企业应将报送财政部门的厂办集体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随财务决算抄送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报表编制质量评估,对决算管理成效显著、会计核算规范、决算编制基础扎实、报表编制质量较高、问题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存在较多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数据处理软件均另行下发。各企业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考核评价与收益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刘晓军 & 电话: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抄送: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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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日 15时10分   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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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真实反映中央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决算管理,充分发挥决算作用
    财务决算报告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对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的阶段性检验。加强财务决算管理既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防范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也是出资人履行职责、加强监管、评价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重要手段。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务决算的作用,将财务决算与测试内控有效性、梳理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等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管理;要与预算执行考核、综合绩效评价、职工薪酬分配、成本费用控制等监管工作相结合,为相关责任指标清算奠定基础;要与评估经营风险、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相结合,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促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做强做优”。各中央企业要在总结以往财务决算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运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工作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财务决算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财务决算反映的问题和各类审计及检查工作指出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整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要随财务决算向国资委报告。
    二、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夯实决算编制基础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夯实财务决算编制基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是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对所属各级子企业(包括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境外企业和基建项目)户数、管理级次、股东结构、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合理界定合并范围。二是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真做好各项资产清查工作,核实家底,评估管理实效与价值状态。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要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存在管理漏洞或隐患的资产,要结合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对于处于闲置或经营亏损状态的低效或无效资产,要加快资产处置与资源整合步伐,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全面梳理会计政策,及时修订会计核算办法,对新纳入或新并购企业要做好会计政策的衔接;对各业务板块会计估计差异过大的,应在评估和测算基础上予以适当调整;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要谨慎适度选用,科学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方法,认真记录公允价值计量依据和过程,详尽披露相关估值假设及参数选取原则。不得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变更等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四是加强对特殊资产和业务的管理,对无形资产、商誉、矿权等特殊资产要完善细化管理制度,对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减值测试等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统一规范和明确。五是及时做好财务决算重要事项的备案工作,各中央企业应当于日前将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重大资产损失、以前年度问题整改、决算审计安排等财务决算事项报国资委备案。
    三、紧密结合企业运行特点,突出决算重点工作
    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影响,部分企业普遍面临成本上升、融资成本增加、存货及应收账款增加、债务水平上升等问题。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要针对经济运行中问题,确定决算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应收账款清理与催收工作,强化客户信用评价,及时评估重要客户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层层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减少资金占用规模,有效防范坏账损失;二是认真做好存货清查盘点,加快存货处置。全面开展存货清查盘点工作,真实反映存货盘盈和盘亏。对于委托存放在企业外部的存货要加强实地盘点,并完善管理措施;对于长期积压、易损变质、价格波动较大的存货,要加快处理。要根据清查盘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存货管理内控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统筹安排存货规模,进一步提高产销衔接水平。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工作的评估,梳理各级企业资金收支与结余情况,分析资金来源结构与资金成本,对于资金存在缺口、资金成本过高、债务结构不合理、债务规模过快增长等问题,要积极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四是继续做好各类潜亏挂账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消化处理。对于各类客观原因长期未处理的各类挂账资产、费用、收入等事项,要加大处理力度;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应补未补的各类欠账,要积极消化处理。
    四、加强基层企业管理,全面实施全级次编报
    为加强基层企业财务管控,及时掌握基层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国资委决定自2011年度开始,全面推行财务决算全级次报送工作。所有中央企业应将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财务决算报送范围,除BVI、壳公司等特殊子企业外,均应分户编报财务决算报表。少数中央企业因投资链条长、股权结构复杂、地域分布广、信息化基础薄弱,全级次编报整套报表存在困难的,经备案同意后,三级以下非重要子企业可报送主要指标简表。各中央企业要以全级次编报财务决算为契机,全面摸清基层企业经营情况和股东结构,梳理财务资产管理流程和权限,加强基层企业财务状况监测分析,定期组织开展基层企业财务检查,加大对资金、投融资、担保、利润分配、对外捐赠等重大事项的管控力度,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五、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决算编制水平
    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涉及数据指标多、信息量大、填报范围广,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功能强大的财务信息系统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化工作,按照《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99号)的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决算报表管理水平和编制工作效率。一是要将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集团财务信息化范围,实现财务信息化全覆盖。二是要根据财务决算报表中涉及的编码、会计科目、报表指标、填报口径、计算公式等,做好系统对接,以满足决算报表填报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利用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合并报告系统等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财务决算报表,提高财务决算信息的可靠性。三是要将财务报告系统纳入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决算报表收集审核、分析汇总、传送上报等工作流程网络化和信息化,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
    六、加强境外资产监管,做好境外决算编制工作
    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境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加强境外资产的监督管理显得日益重要。境外子企业(机构)财务决算是开展境外资产管理的基础,也是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6号),认真组织做好境外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清理境外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经营及财务状况,理清产权关系,界定管理责任,认真梳理外派人员、员工薪酬、资金管理、银行账户等基本情况,夯实境外决算管理基础。二是将境外子企业全部纳入决算报表填报范围,并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和集团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规范编制决算报表。三是加强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的审计管理,原则上所有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均应实施中介机构审计,特殊情况由内审机构审计的,须经国资委备案同意。四是规范建立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库,准确分离纯境外数据库,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境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各中央企业要以财务决算管理为契机,利用财务决算成果,加强境外子企业财务监督。
    七、认真填报监管信息,规范编制决算报告
    为增强财务决算管理的针对性,满足出资人监管工作需要,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各类监管信息的填报工作。一是要认真分析和核实年初年末国有资本增减变化及其各项主客观因素,全面提供各类客观增减因素证明材料,真实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结果。二是要加强利润分配及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分配利润,规范测算和填报应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三是要加强与薪酬管理部门的沟通,准确、规范填报薪酬管理指标。四是要认真做好业绩考核清算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要严格按照责任书约定口径分析填列。五是要加强与计划规划、投资基建、公益慈善等部门的协作,加强长期投资、基建投资、金融及其衍生品业务、对外捐赠的管理,准确统计相关业务信息。同时,各中央企业要强化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工作,做到填报口径准确、情况说明详细、原因分析客观、信息披露充分,其中专项说明需由审计机构进行鉴证。
    八、强化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财务决算审计管理,确保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一是要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对资质、数量和审计年限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更换,未按规定及时更换的,国资委将视情况纳入财务抽查审计范围。二是要加强对主审所和参审所的统筹协调,做到“统一协调、统一标准、统一底稿”;对集团主审所业务量达不到50%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扩大主审所审计范围;对于多地同时上市的子企业要逐步统一年报审计机构,减少重复审计。三是对特殊子企业、境外子企业等经备案同意采取内部审计方式的,要严格按照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实施内部审计,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四是要加强对财务决算审计问题的整改,对重大未决事项、与中介机构存在重大分歧的事项要及时向国资委报告。五是要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管理建议书的质量,充分发挥财务决算审计对经营管理的诊断作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结合财务决算审计探索对企业内部控制开展评价。
    九、改进决算审核方法,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组织做好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确保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在决算审核中要充分听取审计机构对相关子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子企业总会计师年度工作报告,检查财务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质询决算审核工作发现的有关问题。对决算审核中发现的决策失误、内控缺陷、经营风险等,要进行认真评估和核查,督促子企业及时整改,发生重大资产损失的企业,要组织开展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国资委将积极探索财务决算分类审核方法,在财务信息质量审核基础上,重点开展财务管理审核。对财务决算质量保持优良、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比较扎实的企业,简化审核程序;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失真、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实施重点审核;对于问题整改不力、财务内控不健全的将要求企业进行专题说明。
    十、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深入开展绩效评价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数据,结合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深化财务决算分析工作。通过开展财务分析、行业对标、风险预警、趋势预测等,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等进行深入分析和数据挖掘,总结年度经济运行特点,评估经营风险,剖析困难与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选取同行业国际先进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建立对标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国际对标,并将国际对标分析内容纳入自评报告之中。各中央企业应当于日之前将本企业2011年度财务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同时,要积极探索将财务绩效评价纳入子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扩大财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完善企业内部业绩考评与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落实上报要求,及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
    各中央企业应于日前将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和所属子企业分户报告报送国资委,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一)企业集团应正式行文报送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以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情况说明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其中纸质的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
    (二)企业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以及所属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电子文档;其他子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其中经国资委批准、实施全级次报送全套报表暂时有困难的子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表中的企业主要指标简表电子文档。
    (三)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在2011年已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中央企业及所属上市公司,应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随财务决算抄报国资委。
    (四)中央企业应将报送财政部的厂办集体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随财务决算抄送国资委。
    (五)201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
    国资委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继续进行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报表编制质量审核的评比,对决算管理成效显著、报表编制质量较高、问题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表彰,对于工作组织不力、存在较多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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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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