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房子还能买吗,名字入了微机还能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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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预登记的名字就是房产证名字吗?是否可以更改?
是这样的,男友父亲有机会在村里分得一套留根房,因男友户口不在本市,预登记时写了他女儿的名字,但是他没钱,跟我商量,让我出钱,到时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我想问:预登记时是他女儿的名字,能添上我的名字吗?他是不是骗我的,不要到时我钱拿出去了,房...
我有更好的答案
通常不可以的,原房产证名字是谁,拆迁赔偿房产证名字也是谁。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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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这样的,预登记的名字就是未来产权人的名字。
谢谢!也就是说无法加上我的名字,即使我出钱了,这房子依然跟我无关?第一次接触拆迁,而且都是他们家商量好了,由男友跟我说,实在不了解其中奥妙,希望您多给操作意见!您认为我该出这钱吗?
是的,无法加上你的名字,如果他们当时不愿意的话。且这一加名字的,法律不能强制。
我还想问一下:由于我跟男友目前未领结婚证,是不是根本就没有资格加上名字呢?您所说的“且这一加名字的,法律不能强制。”是什么意思?能跟我说详细些吗?
是的。也就是讲,你现在加名字的事情,法律不予保护。
谢谢!也就是说目前我不参与其中是最明智的选择!
是的,我也同样这么认为。
谢谢您这么热心的回答,我还有一个问题要咨询:我跟前夫离婚时,儿子归我,前夫每月应付500元生活费,但从未履行,现在前夫家拆迁,我有权代我儿子向他父亲索要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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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更改。如果想要加入家人的名字或更改为除配偶以外的其他家人,就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因为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不能加你的名字,拆迁协议上的名字,都是由原产权人的直系亲属继承如果你男友要让你出钱的话,个人建议不好,如果实在没办法,你应该跟男友的家里人,包括你男友在内签一份房屋份额协议,并让你男友那方出具一张借条,最好体现为借款买房的借条
不可以 更改的你要注意点最好有个书面的证明,就是说房子拿到好,有你的部分产权的 要不,以后很麻烦的好好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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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合同上的被拆迁人名字能改名吗
浏览次数:0
可以,但是要经过原合同双方的认可。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肯定不能改,拆迁之前签完字的手续都已在市里各个职能部门登记,存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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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拿的房子,可以改房产证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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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房屋拆迁是先经过确权,然后再赔偿给原产权及产权共有人,在赔偿的过程中是严格遵循“诉谁赔谁”的原则,因此,在拆迁赔偿的中途是不能做任何更改的,如确实需要更改产权人,应当在发生拆迁前转移或赔偿后再做转移。二、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和离婚析产,婚内变更就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关系内,将产财的一定份额或所有份额转移给另一方;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继承、拍卖、判决等形式所得的房屋不属于个人房屋转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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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区房”所有问题 只看这一篇就够了
长沙“学区房”所有问题 只看这一篇就够了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一年一度的小学招生又要开始啦!长沙市教育局今日发布了《长沙市城区小学2016年公办小学以及市直小学和子弟小学学区范围及覆盖具体楼盘公告》,每一所学校都详细的列出了其所在的学区范围,细化到每个楼盘、社区。 相信长沙很多购房者有这样一个疑问,买了学区房真的能读名校吗?学区的划分到底谁说了算?下面是的关于学区房的热门问题解答! 第1部分、学区问题 1、Q:我看中一套学区房,怎么确认这套房是该学校学区房? A:每年5月或者6月,长沙市教育局会明确公布学区范围及覆盖具体楼盘信息。【2016长沙分区域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和覆盖具体楼盘】 2、Q:学校和我们家就隔了一条马路,我们家是否属于该校学区? A:义务教育原则虽然是“就近入学”,但是学校对面不一定是该校学区房,具体要以该校的学区范围为准。 3、Q:开发商宣传某楼盘是名校学区房怎么确认? A:新楼盘学区一般都没有确定,需要等房子交付后,看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是否包含该楼盘才能确认。 4、Q: 长沙城区初中招生按照哪几种方式进行? A:城区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上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配套入学:主要接收该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学位不够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多校划片,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第2部分、外地户口能否长沙读书? 5、Q:在长沙要买多大面积的房子才能落户? A: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6、Q:购房落户后子女可否享受教育?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 第三部分、其他入学问题 7、Q: 二手房业主子女可以享受学区指标吗? A: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8、Q: 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的子女如何入学? A: 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9、Q: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 A: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第四部分、长沙学区房近日划分 长沙市教育局发布2016年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及覆盖具体楼盘信息公告,涵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高新区以及市直小学和子弟小学等学区范围及覆盖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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