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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6层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怎么办
【导语】: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怎么办理?郑州本地宝将为你详细解答。  在这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基本情况。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的情况下。  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  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力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当发生此类情况时,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按照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可以平均分配。因此,已故的一方也同时拥有对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在这其中,现存的配偶有权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余下的房产则可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同样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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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去世 另一方能继承其房产吗?
16:32:12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消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提问:王某某与赵某某再婚,共同生活约十年,王某某去世,他婚前有三间房子,请问赵某某是否有权继承?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你好,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一方去世后,在没有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另一方对遗产享有部分继承权。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有权要求继承相应份额遗产。
  只要没有遗嘱,对于王某某的遗产赵某某有权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处分的话,合法夫妻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相关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适用情形
  根据《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继承顺序
  在中国,有两个法定继承顺序: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2顺序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国以法定继承为主,死者遗产依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开始,先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1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1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见继承)时,第2顺序的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2顺序的继承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时,遗产就成为无人继承的遗产,分别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责任编辑:张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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