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日本签证所需材料2017和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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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学贷款:关于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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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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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区: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17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维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周密组织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网址为:
二.贷款对象首次在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有续贷需求的、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标准
根据国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和研究生最低申请额度不低于1000元。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和,且不得超过国家对本科生、研究生规定的最高助学贷款额度。高校审核时要重点把握额度标准,未按照规定填写助学贷款额度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时间节点与要求
续贷声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日。
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日。
受理证明在提交时无不自行保留照片或者复印件,以免出现疏漏造成不要的麻烦。
五.续贷声明规范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对于在续贷声明中复制抄袭、文本不加标点、内容敷衍凑字数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续贷声明提交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以免给后续贷款办理带来麻烦。
六.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学生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4.录取通知书、学生证。
续贷申请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
2.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上年合同复印件。
七.关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及时到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办理。
联系电话:;办理地点:主楼304室。
非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中需要填写的学校信息如下:
学校账户名:中北大学;
学校账户:4915246
学校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学校开户行行号:
学校联系人:杨宝东、肖越曦;
联系电话:
学校代码:10110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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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山西太原中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建议浏览分辨率:邮政编码:030051 Email:webmaster@nuc.edu.cn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号&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_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于毕业后还款便利,学生可以优先到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未办理成功,也可以待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入学前已在生源地申请、办理了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1.意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95593咨询相关事宜。
2.入学前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在报到后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1)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交给本学院辅导员,学院收齐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1),统一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2)办理了地方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交至&绿色通道&办理处(润杰学生公寓迎新点),现场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1.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金额按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时间安排
每年9月,学校集中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需要申请贷款的同学需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入学后根据学院安排统一交至辅导员处,由各学院初审后统一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每年10月,由银行工作人员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审批合格的申请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绿色通道
在开学时尚未交齐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和选课,应于报到当天在本学院辅导员的指导下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已经将学费存入指定银行卡的同学不需要办理此项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电话:010-
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要求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申请书需有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调查表需列出全部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姓名必须与户口本保持一致)
2.调查表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如果父母户口不在一起,需由学生户口跟随一方签字)
3.调查表需有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信息栏必须填写完整
家庭户口本首页
1.户口本首页指写有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并加盖公安局公章的当页
2.如父母户口不在一起,需分别提供各自户口本首页和户籍卡当页
3.本人若计划将户口迁至学校,需在办理迁出手续前复印本人户籍卡当页,确保本人户籍卡上面没有加盖迁出章
父亲户籍卡
母亲户籍卡
本人户籍卡
父亲身份证
1.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2.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母亲身份证
本人身份证
本人学生证
含个人照片和信息页以及学籍注册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入学后统一办理
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未成年申请人指截至2017年9月1日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加按手印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家庭成员的死亡证明、离婚证明、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丢失和补办证明、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证明材料等
1.所有材料的纸张大小均为A4;
2.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书写;
3.所有材料不得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一旦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均视为无效;
4.所有材料必须为当年出具,往年准备过的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无效;
5.所有材料必须按序号顺序放在档案袋里并张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预审表》;
6.所有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同时还将对当事学生予以处理;
注:所有材料请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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