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的配套非政府公共部门简介是属于业主还是属于政府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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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答记者问
两个概念(题外)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含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限价住房和经房改部门批准建设的市场运作住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含的住房范围更广,有新建或购改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垦区危旧房改造,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具体措施有:
  ○ 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 创新财政政策和运作机制
  ○
继续落实减免税费优惠政策
  ○ 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 加强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经济得发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仅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而且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就财政部门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成效等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王保安介绍,近年来,财政部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构建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来源渠道。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宽,目前已经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的财政投入机制。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地方债券安排的资金等。
  二是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力度,累计下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47亿元。分年度看,2007年至2010年分别为51亿元、184亿元、501亿元、811亿元。与此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
  三是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非税收入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四是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免交土地出让金政策。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交土地出让金。
  五是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分别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方面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
  六是规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廉租住房和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2010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36万户,基本竣工108万户,均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十一五”期间,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国解决了150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王保安表示,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新增公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大决心。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使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
  二是创新财政政策和运作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性。因此,要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落实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免收各项收费基金和土地出让收入;继续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
  四是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还可以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五是加强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着力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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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工程配套方案起草完毕 27万人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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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政府已经意识到深圳的高房价是造成人才外流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人才安居工程配套方案已起草完毕,不久将提交市政府审议。目前,全市符合人才安居房条件的人大概有27万,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人才安居房,能否解决深圳人才问题,人大代表们都很关注。
南方都市报《》刊发后,引起深圳各界广泛关注。而房价高被认为是人才外流的因素之一。所幸,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而人才安居工程配套方案已起草完毕,不久将提交深圳市政府审议。
目前,全市符合人才安居房条件的人大概有27万,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曾参与过人才安居工程政策讨论、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蔼贫认为,目前社会公众对人才安居房的理解尚不太准确。相比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的资格审核、操作比较简单,也可用分组分队分别抽签的方式决定人才安居房的分配。
代表关心人才安居工程
南方都市报昨日关于&人才危局&的报道见报后,不少人大代表对人才问题十分关心,热议深圳已经出台的人才安居房工程。
深圳市人大代表邹胜龙提到,现在深圳的中端人才主要分两种:一种是高校刚出来的大学生,他们需要职业成长;一种是已经工作两三年的年轻人,他们是企业中层的核心。&要留住这批人才,就要考虑他们的实际需要,住房首当其冲。&邹胜龙认为,面对房价高企的现实,深圳应关注新生代人才,对这批人才的住房问题尤其关注。
陈蔼贫认为,安居房其实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目前,深圳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安居房四类。其中前三项,主要供给对象为深圳低收入人群。安居房则不然,分为一般安居房和人才安居房。一般安居房主要针对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夹心层&,人才安居房则是专门提供给符合深圳人才标准的市民。
2007年度、2008年度深圳共向社会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8209套。主管部门称,基本解决了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经终审合格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不过,随着桃源村三期&质量门&、&豪车门&、&出租门&等事件后,在今年深圳保障性住房第二次申请受理中又出现众多乱象,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问题广受诟病。
人才安居房作为广义保障性住房的一个品种,如何审核自然成为关注焦点。
人才安居房不和收入挂钩
陈蔼贫指出,人才安居房购买条件不和收入挂钩,对购买者的财产也不限制。他分析,人才安居房的申请条件大致包括户籍、房产、是否人才等方面,所以审核比较简单,&这些比查财产容易多了。&这和经济适用房审核相比操作简单。安居型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有同有异。在配售之初,两者产权都不完整,有限制不能上市交易。不过,经济适用房转换成商品房,需要补交相应地价,才能正式取得完全产权,人才安居房则不然。&可能到一定年限之后,就可以直接取得红本,不需要补交地价。&而在出售时,安居房定价要比经适房高不少。
在研究和起草深圳人才安居房政策之时,陈蔼贫曾专门进行调查,初步统计出按人才安居房的条件,目前深圳大概有27万人可以申报。陈蔼贫指出,除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之外,拥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以下的人群众多,人才安居房主要针对这个人群。陈蔼贫举例说,深圳投放到市场上的商品房一年销量也就4万多套。&这个事情要逐步解决。&陈蔼贫说,安居房政策要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
公共类型住房将占五成
目前,有关深圳人才安居工程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如何建设,如何分配,如何管理等一系列关键问题没有明确。
有关安居房建设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最明确的是在《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即深圳楼市调控细则,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2010年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
该《意见》起草人之一、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解读,完善公共住房制度是此次《意见》的重要亮点,而且深圳从此前单纯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展到人才安居房,这是深圳公共住房制度的重大变化。
&这部分(比例30%的安居型商品房)拿出来后,将对深圳的住房结构产生很大影响。&王锋分析,加上保障性住房,公共类型住房占总住房50%左右,&形成公共住房和商品房一半对一半的局面。&王锋坦陈,深圳之前关于公共住房没有足够的存量基础,现在必须加大建设力度,才能满足需要。
安居房不会占保障房份额
《意见》提出,&认真执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年内完成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万套,分配供应1万套。&这里的5万套目标把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房均包含其中。
人才安居房会不会抢占保障性住房的份额?王锋表示&不会&。据其介绍,公共住房供应有个先后次序,首先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然后才是满足人才的人才安居房;此外,在总量上也有扩大。《意见》提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供应量占&十二五&期间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
据透露,深圳人才安居工程的配套方案,目前已经起草完毕,不久将提交深圳市政府审议。
人大代表张弦
安居房操作细则 应有惩罚机制
深圳应多层次引进人才,而引进不应只集中在高端人才,中端人才对城市发展来说也很重要。只有高端人才,没有中端人才,城市的发展也只是空谈,企业也没法生存。
现在深圳房价和物价都很高,企业苦不堪言。&房价高意味着房租也高,这就会导致人才不断搬家。&张弦说,搬家的痛苦谁都知道,人才无法安居乐业,怎么可能留得住,另外,教育、医疗等问题也成为人才流失的因素。
很多企业都知道政府出台人才安居工程,希望能尽快出台细则。所以政府出台操作细则前可以多征询企业和人才的建议,多听取民意,不要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想出操作细则。张弦建议,深圳可以向香港学习公屋和廉租屋的管理使用办法。
至于人才安居房有望低于市场价售给中初端人才,对此,张弦认为,究竟低于市场价多少肯定要有个合理测算,申报资格也需要认定。但任何政策都会有人钻空子,所以这个操作细则一定得完善、科学,而且得有退出和惩罚机制,如果有人冒领房租、不合规租房,或者不符合条件购房,不仅要退出,还得有惩罚机制,使违规者增加违规成本。
人大代表朱玉童
廉租房租房补贴 中端人才最需要
人才安居工程对企业和人才来说,都很迫切。这些年,因为房价问题,公司流失了不少中层人才,流失率约为15%,企业这两年也明显感到招聘有经验的人才比较困难。这对企业发展来说非常成问题。其实,深圳应该构建多层次租房体系。比如,可以建一些公屋,给低收入家庭居住。还可以建一些廉租房,给刚来深圳打拼的中端人才居住。城中村以前解决了大量人才的租房问题,随着城中村的改造,新的廉租房还没有建起来,高昂的房租成为人才留在深圳的高成本之一。对那些年收入在5万元至12万元的中端人才来说,他们暂时买不起房,还要存钱买房,而房租补贴和相对便宜的廉租房,对他们来说很急需。
至于人才可以购买低于市场售价的商品房,这个可以根据企业和个人的纳税、缴纳的社保及企业所处的产业等标准来制定执行细则。但细则一定要有一套公正、公平的标准,防止前段时间经济适用房出现开宝马、奔驰申购的现象。
其实,对中端人才来说,廉租房和租房补贴可能最为迫切。因为他们短期内可能还买不起房,必须过几年后才能购买。
朱玉童说,发放租房补贴时,谁来发,发给谁,都可能产生问题。可以以员工的纳税、缴税社保年限等为依据,这些比较难造假。
安居房如何分? 分组抽签分配
人才安居房如何&分配&,最引人关注。陈蔼贫力主把深户纳入人才安居房的分配条件,这样也是鼓励人才加入深圳户籍。他分析,现在本科以上人员,入深圳户口并不难,而深圳目前正大力推行扩大户籍人口的户籍政策。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不能鼓励人才入深户,深圳的人才安居工程也失去了意义。
对于27万符合条件者,显然是稀缺品的人才安居房如何能公平配售?陈蔼贫认为,可采取分组分队分别的抽签方法。他举例,比如可根据入深圳年限分队,其中又可根据职称分为高级组、中级组、初级组等,最后分别进行抽签。&分房是一个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过程。&
更多关于的阅读【第587期】南京人才安居工作全面启动 5个安居项目正加快推进
为了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南京创业创新,今年4月25日南京市出台并于7月1日实施《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通过“购、租、补”三位一体的人才安居体系,在人才的创业成本和生活成本上“做减法”,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南京住有所居,安心创业。
该办法一出即在全国引发广泛好评,倍受全市企业关注。据了解,目前已有两千余家企业通过审核,列入名录库。为了方便企业申请,减化审批流程,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开发了电脑和手机客户端审核信息系统,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企业足不出户,动动手即可在线提出申请,实现“不见面”审批。
聚焦产业、服务企业、支持创业,是南京人才安居办法的最大特点。该办法通过高端人才的引进,更好集聚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项目,同时把企业作为引进人才主体,为此列举了9大类企业作为安居政策适用对象,包括7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南京”英才计划企业,重点创业创新型平台类、研发类、总部类企业等,并兼顾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人才。此外还针对高校大学生、青年科技人才、小微创业者等面广量大的创业群体,展开针对性扶持,更加精准分类提供人才安居服务。
与其他城市相比,南京的人才安居政策覆盖面广,统筹兼顾,人才安居办法适用的对象涵盖A、B、C、D、E、F六类人才,既有高层次人才,又有中初级人才。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包括诺奖得主、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团队等;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D、E、F类人才分别主要以正高级、高级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提供了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5种安居方式,人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菜单,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
具体来说,A类人才和在南京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C、D类人才可选择共有产权、人才公寓和租赁补贴的任何一种,如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标准依次为150、120、90平方米左右;如申请租赁补贴,补贴金额依次为7500元、6000元和3600元。B、C类人才还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最高200万元、170万元。E、F两类人才可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租房面积分别为60、30平方米。
此前南京一些园区兴建了一批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和园区内新就业人员。但“人才安居”的概念范围更广泛,并根据人才就业属性和工作地点就近分配,更显人性化。
按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房源的筹集渠道包括四类: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江北新区及开发区、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以后部分商品房项目也将配建人才安居房。据了解,目前南京市5个人才安居项目正快速推进,将陆续完工,分别是建邺紫金特区公租房、江北新区·研创园人才公寓、浦口区大新10号人才安居住房、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人才公寓、江宁创业服务中心(悠湖人才公寓)。
建邺科创特区人才公寓
江北新区研创园人才安居住房浦口区大新10号地人才安居住房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人才公寓江宁创业服务中心悠湖人才公寓
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人才公寓位于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内的EF地块内,占地约60亩,建有4幢28层主楼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含配套用房,不含地下室),总计套数约1400套。
目前人才公寓正进行主体结构施工,4幢主楼主体结构已施工至12—18层不等,预计2017年10月底结构主体全面封顶,2018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该人才公寓中计划设置超市、洗衣房等满足人才生活需求。
江北新区研创园人才安居住房
江北新区研创园人才安居住房项目位于团结路,紧邻青奥体育公园。项目占地约36亩,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地上约9万平方米,地下约4万平方米,为3幢塔楼加3座裙楼建筑,项目总投资约6.8亿元。公寓楼主体建筑高度约96米,地上29层,地下2层,可提供1045套公寓用房,其中1居室723套、2居室259套、3居室62套、4居室1套。
项目在设计时把绿色环保和亲近自然相结合,按照绿色建筑三星标准设置了楼顶花园、雨水回收系统等,并结合邻近的河道,将外立面幕墙设计为波浪形,形成幕墙与水波交相呼应的效果。项目为精装修设计,家电、家具配套齐全,可拎包入住。内部配套了酒店、便利超市、健身房、游泳池等,满足入驻人才的生活需求。目前,项目已交付使用,台积电集团已确定租赁研创园人才安居住房A、B座(共700套)作为员工宿舍,将于6月份正式入住。
浦口区大新10号地人才安居住房
大新10号地人才安居住房项目紧邻纬三路隧道,出行交通便捷,地处浦口核心区,区位优越,周边配有幼儿园、中小学、健康城、鼓楼医院江北院、澳林广场等,生活便利。项目为3栋26层高层建筑,住宅建筑面积4.09万m2,684套,主力户型为50m2、70m2两种。采用PC装配式技术,预制装配率达52%,绿色建筑三星标准设计,非清水房(全装修)交付。项目采用PPP建设模式,计划2017年5月土建开工,2019年竣工。
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人才公寓
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建成后入驻人员约12000人,为提升园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增强区域人才吸引力,园区开发了人才公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园区A2主楼,共700套,项目建成面积约为4.2万平方米,共有四种户型,面积从35平方米到55平方米不等。该项目2012年9月开工,由江苏仙林生命科技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装修费用约5000万。
项目土建和幕墙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内装修施工,预计竣工时间为2017年年底。园区目前正在开展企业需求调研以及制定公寓分配方案。
江宁创业服务中心悠湖人才公寓
江宁创业服务中心(悠湖人才公寓)位于江宁区秣周东路以北、创业路以东,东临悠湖,北眺阳山河。公寓由5幢建筑组成,占地面积36亩,总建筑面积48973.31平方米,总计262套。其中1—3号楼(南北朝向)为高级专家公寓,户型面积为97、137和238平方米3种,共计110套;4—5号楼(东西朝向)为海归人才公寓,标准单元面积为34、39、42和45平方米四种,共计152套。
目前悠湖人才公寓五幢楼的外装施工已全部完成,1—3号楼内装也已完成,4—5号楼在进行内装施工。
1、人才安居政策的企业适用范围有哪些?
(1)符合南京市确定的7大类14个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
(2)符合南京市确定的现代服务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3)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4)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5)“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企业。
(6)经认定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创业创新型平台类、研发类、总部类、引领类企业。
(7)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新兴产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8)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服务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9)经认定的重点新设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
2、新创办的企业可否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人才安居政策鼓励创新创业,新创办的企业符合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的,即可申请。
3、人才的类别有哪些?
人才类别分为A到F六类。其中: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通过项目合作引进的A、B、C类人才,也能通过评审的方式,参照享受安居政策。
4、人才安居适用企业范围会调整吗?
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发改部门适时更新并公布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和适用对象(目录)。
5、人才安居适用对象(目录)会调整吗?
会。市人社部门适时更新并公布人才安居适用对象(目录)。
6、人才的标准由哪个部门认定?
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7、企业的适用范围由哪个部门认定?
由发改部门牵头认定。
8、企业人才评价体系如何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相衔接?
企业具有成熟规范的人才管理评价体系,经评估认可后,其技术或管理人才所聘任的职务可直接对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的相应人才类别。
9、安居方式有哪些?
人才安居方式有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五种安居方式。
10、人才申请安居,首年只能申请租赁补贴吗?
人才在南京市工作不满一年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其后,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11、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经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公有产权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公有产权人为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国有独资企业。
12、什么是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政策期限内,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免租金或以低于市场租金租赁的住房。
13、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筹集)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的保障性住房。
14、什么是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房时发放的补贴。
15、什么是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
16、人才可以购买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吗?
不可以。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给人才使用。
17、A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18、B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19、B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20、B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
21、B类人才申请租赁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22、C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23、C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24、C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170万元。
25、C类人才申请租赁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
26、D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
27、D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
28、D类人才申请租赁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3600元。
29、E类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30、E类人才申请租赁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31、F类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
32、F类人才申请租赁补贴的,安居标准是什么?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执行。
33、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
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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